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 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 积木式霍尔效应实验仪招标公告(沈阳建筑大学2026)
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16
项目概况
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81846
项目名称: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50000
最高限价(元):1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1积木式霍尔效应实验仪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001/01产品名称:积木式霍尔效应实验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模块化实验结构:多功能物理测试仪、实验电源、横向霍尔传感器模块、C型电磁铁、霍尔传感特性研究适配器、二维移动尺、双刀双掷开关盒及连接线等组成。2.多功能物理测试仪(1)通道模拟输入:-2V~+2V,频率<1Hz,搭配传感器可自动显示测量物理量(如电压、电流、温度、压力);显示屏:≥5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分辨率≥800×480px,可视尺寸≥108 mm×65 mm;(2)可绘制任意通道间关系图像;(3)3种显示方式:表头、曲线、数据表格,方便数据记录及物理状态观察;★3.实验电源3.1电流源输出范围:0~1000mA连续可调。100mA档,分辨率≥0.1mA,1000mA档,分辨率≥1mA。3.2 电压源输出范围:0~30V连续可调。3.3独立传感器供电电源:±12V独立输出,±0.8V@200mA。4.横向霍尔传感器模块4.1磁感应方向为印制板的法线方向,霍尔元件的灵敏度≥150mV/(mA·T),不等位电势UO≤2mV(工作电流IS=4mA时),带保护装置。5.C型电磁铁磁隙不大于8mm,电磁铁气隙中心位置磁感应强度>0.22T,励磁电流≤1A,电磁铁截面尺寸40mm×20mm,中心横向30mm范围内磁场不均匀度≤1%,标注磁场方向、匝数、线径以及线圈常数。★6.霍尔传感特性研究适配器输入信号范围 ±200 mV分辨率为0.01 mV。7.二维移动尺:移动范围:水平方向0~50mm,垂直方向0~30mm,完整测量电磁铁气隙中心和边缘的磁场大小。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
三、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
02积木式光电效应(普朗克常数)实验仪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001/02产品名称:积木式光电效应(普朗克常数)实验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整个系统模块化设计该产品主要由微电流测试仪、直流稳压电源、光电管暗盒、汞灯光源、滤色片、光阑等组成。★2.独立的微电流测试仪:档位(-200.0~+200.0)×(10-13A~10-8A)共6档,最小分辨率0.1×10-13A(@10-13A档位),零漂在30分钟内不大于满度读数的±0.2%(@10-13A档位)。★3.独立的直流稳压电源:包含一个DC12V(Imax:500mA)辅助电源,以及两个电压输出档位,分别为-4.000V~0V档:Imax:1mA,分辨率/调节最小步距0.001V,精度0.5%±2个字;-4.0V~50.0V档:Imax:1mA,分辨率/调节最小步距0.1V,精度0.5%±2个字。4. 光电管暗盒:阳极为细镍圈,阴极材料为银-氧-钾(Ag-O-K),材料光谱响应范围为 320nm~700nm,暗电流≤2×10-13A(-2 V≤UAK≤0 V)。★5. 汞灯光源:高压汞灯,功率~50W;预热足够后,光通量稳定性优于1%(@60s内);可用谱线365.0nm、404.7nm、435.8nm、546.1nm、577.0nm、579.0nm。★6. 滤色片:5片与汞灯谱线对应, 透射波长365.0nm、404.7nm、435.8nm、546.1nm、577.0nm。7. 光阑:共3个,直径分别为 2mm、4mm、8mm。
二、配(附)件的数量及技术要求(详细内容)★每台另配滤色片5片与汞灯谱线对应,透射波长365.0nm、404.7nm、435.8nm、546.1nm、577.0nm;每台另配光阑3个,直径分别为2mm、4mm、8mm。
三、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
四、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
03自组电桥实验仪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001/03产品名称:自组电桥实验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惠斯通电桥:有效量程1Ω~106Ω,电阻测量精度≥0.2%,电桥最高灵敏度S>100。★2.开尔文电桥:有效量程0.08mΩ~1.40mΩ,电阻测量精度≥0.5%。★3.非平衡电桥(压力传感器):压力量程为5kg,输出电压与压力的线性相关度R2>0.99,电桥测量精度≥0.1%。4.非平衡电桥(温度传感器):温度系数相对误差≤3%。5.恒温井:具有“升温”和“恒温”两种功能,可设置温度范围为0~100 ℃,井内可达到的温度范围为室温~95 ℃,带散热装置。分辨率≥0.1 ℃。控温精度≤2℃。★6.电压源:精密稳压电源,分为0~2.00 V、0~10.00 V两档输出,输出大小连续可调,可通断,最大输出电流为1.00 A,分辨率分别为0.001V和0.01V。附带输出电压显示功能,显示为三位半数显直流电压表,量程0~19.99 V。★7.测量装置:(1)直流电压表:四位半数显直流电压表,量程为0~±1.9999 V。(2)中值微安表(指零表、检流计):量程0~±50 uA,最小分度值≤5uA,分为“粗测”、“关断”和“细测”三种状态。(3)直流电流表:量程0~1.999 A,三位半数显电流表。(4)电阻箱:最小分度值0.1Ω,量程9999.9Ω及以上。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
三、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
04智能型夫兰克-赫兹实验仪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001/04产品名称:智能型夫兰克-赫兹实验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氩管测试架采用金属封装,带可视性窗口;2、夫兰克赫兹管各脚均引出到面板上,方便进行开放式测量;波峰≥6个;3、灯丝电压:DC 0~5.00V;拒斥电压:DC 0~9.00V;4、第一栅压: DC 0~6.00V;第二栅压:DC 0~90.0V;★5、四组电压均独立LED数码管显示,采用数字电位器和按键配合调节电压,提高产品的耐用性;第二栅压可以设置为0.1V、0.2V或0.5V步进;其它三组参数量程内任意可设,参数设定后自动保存,带掉电保护功能;6、微电流测量采用高稳定性I/V变换器,测量范围0.1nA~1999nA,自动量程切换;★7、带自动和手动测试功能,测试的伏安特性曲线可以在示波器上显示,带波形自动压缩功能;输出接口为标准示波器接口,由信号输出和同步输出组成;手动测量时,示波器能动态同步输出伏安特性波形,便于直观测试伏安特性曲线各波峰值;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
三、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供应商提供安装所需工具1套。
05太阳能电池基本特性测试仪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001/05产品名称:太阳能电池基本特性测试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太阳能电池:单晶硅、多晶硅和非晶硅各1块:60×60mm,有效面积50×45mm,开路电压不低于4V,闭路电流不小于15mA;2、光功率计:三位半数显,量程20W/ m2、200W/ m2和2000W/ m2三档,数字按键档位切换;光功率探头光谱响应范围400~1100nm,提供不同波长照度下的光功率校准系数;★3、电阻箱:0~99999.9Ω,准确度≤0.1%,功率0.3W;★4、测试电源:(1)可调直流电源,输出电压范围0~8V;(2)自动量程电压表:0~±20V,最小分辨率≤0.1mV; (3)自动量程电流表:0~200mA,最小分辨率≤0.1μA;(4)采用≥7英寸彩色液晶屏显示,一体式数字电压电流表,带电容式触摸功能,自动显示测试数据和太阳能电池伏安特性曲线,曲线带自动缩放功能;提供测温接口,能够测量不同温度下,太阳能电池的伏安特性实验和开路电压特性实验;能够测量不同光强照度下的太阳能电池伏安特性曲线和开路电压特性实验;带计算机接口,可在计算机上完成相关数据测量;可以配置WIFI模块,升级为网络型;5、光源电功率:不大于50W,带散热风扇;6、光学导轨:长≤75cm;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
三、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
06立式拉伸法杨氏模量测定仪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001/06产品名称:立式拉伸法杨氏模量测定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尺读望远镜:放大倍数≥30倍;物镜有效孔径≥42mm;视场角≥1°26′;最短视距≥2米;★2、光杠杆组件:镜面有效孔径φ50mm,镜面带角度微调螺钉,细度≤0.5mm/圈;光杠杆设计有限位机构,限位可调范围不小于0~5mm,防止跌落损坏;★3、测 量 架:高≥1.8米,采用3支撑杆结构,提升系统稳定性;4、砝 码:≥10个(1kg/个);5、钢丝:直径φ0.5mm;1根;★6、照明标尺电源:DC3V;
二、配(附)件的数量及技术要求(详细内容)★另配钢丝:直径φ0.5mm 数量:20根
三、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
四、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
其它
07分光计示教仪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001/07产品名称:分光计示教仪数量:1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仪器的测角精度 ≥1′;★2、望远镜系统目镜焦距:≥24.3mm;★3、目镜视度调节范围:不小于±5屈光度;★4、狭缝及载物台都为铜质材料,狭缝宽度调节范围0.02~2mm,载物台升降范围0~22mm;5、刻度盘规格:采用激光打标工艺制成;刻度圆直径φ≥178mm;刻度范围0°~360°;6、刻度格值0.5°;游标读数示值1ˊ;照明灯组采用长寿命高亮度绿发光二极管;7、底座稳定性好,镜筒全部曲轴定位,不易折损,俯仰可调;★8、附件:(1)三棱镜:棱角60°±5ˊ;(2)平面全息光栅:≥300条/mm, 有保护玻璃结构设计;(3)光学平行平板:φ30mm ★9、平行光管、望远镜系统物镜焦距:≥170mm,通光口径:φ≥22mm,视场:≥3°22ˊ;10、平行光管、望远镜物镜间的最大距离≥120mm;11、CCD摄像头:≥30万像素; ★12、≥19寸液晶显示器,分辨率≥1366 x 768;13、输出波长:404.7nm、435.8nm、546.1nm、577.0nm、579.0nm,电感式。长时间工作有外部表面发热少,低噪音的优点。高度可升降,金属灯罩,三方向出光窗,配可拆卸毛玻璃;
二、配(附)件的数量及技术要求(详细内容)★1、附件所包含的三棱镜、平面全息光栅和光学平行平板另配1套。
三、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
四、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
08读数显微镜示教仪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001/08产品名称:读数显微镜示教仪数量:1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显微镜放大倍率≥30倍,工作距离≥54.06mm,视场直径≥4.8mm;★2、测量范围:纵向≥50mm,最小读数≤0.01mm;升降方向≥50mm,最小读数≤0.10mm;★3、测量精度:纵向测量精度≥0.02mm;4、观察方式:≥45°斜视;5、45°反射镜采用360°旋转调节;★6、棱镜室360°可调;7、采用轴承传动系统;8、镜筒带防下滑装置;★9、通光口径:ф≥35mm;★10、CCD摄像头:≥30万像素; ★11、≥19寸液晶显示器,分辨率≥1366 x 768;12、输出波长:589.0nm,589.6nm,电感式。高度可升降,金属灯罩,三方向出光窗,配可拆卸毛玻璃;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
三、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
09多普勒效应及声速综合实验仪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001/09产品名称:多普勒效应及声速综合实验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是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振动力学测试仪:1.1采用不小于7寸彩色触摸屏设计,具备声速测定、多普勒效应以及波形输出功能,正弦波和方波频率1Hz-999999.999Hz可调,触摸屏调节,最小调节分辨率≤0.001Hz;脉冲波宽度:27μs,周期:40ms;带数字温度传感器DS18b20;带USB接口,可通过升级配置专用软件控制,触摸屏显示界面跟随远程控制命令同步变化刷新,线上线下保持一致;1.2计数定时器测量范围0.1μs~1s,最小分辨率≤0.1μs,分辨率1μs /0.1μs可设定;1.3正弦波:输出幅度1~25VP-P连续可调;1.4多普勒测频分辨率0.1Hz /1Hz可设定;1.5变速运动采样步距:10~120ms可设定,采样点5~250可设定;★2、智能运动控制系统参数:2.1步进电机:供电电压2.77V,额定电流1.68A,最大转矩4.4kg·cm;2.2运动速度:直线匀速运动0.059~0.475m/s可调,误差±0.002m/s;直线变速运动0~0.475m/s变化,提供不少于七条变速曲线;可正反方向运行;2.3最小步进距离L设定范围:0.05~0.3mm;2.4运行距离D显示范围:匀速运动模式0~999.99mm,误差±2L;变速运动模式0~99999mm,误差±2L;2.5限位保护:光电门限位,行程开关限位; 3、多普勒频移:0~±100Hz; ★4、系统测频精度:±0.1Hz;★5、系统测速精度:±0.002m/s;6、时差法准确测量范围:>800mm;★7、时差法、相位法、驻波法以及多普勒效应法测量声速精度:<3%;8、换能器谐振频率:37±2kHz;9、换能器旋转角度:0~180度;★10、可拆卸式反射屏设计,带角度旋转调节机构,能够开展直射式和反射式多普勒效应测量和时差法、相位法声速的测定实验;11、实验导轨采用工业级线性导轨,有效长度1000mm,最小分辨率0.1mm;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
三、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
10气垫导轨实验仪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001/10产品名称:气垫导轨实验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一)导轨工作面:1、长度≥1500mm;2、导轨纵向竖直平面内的直线度:全长≤0.10mm;任意400mm长度≤±0.05mm;3、导轨工作面的夹角:90°,正偏差不得大于0.1°;4、导轨工作面的表面粗糙度:Ra3.2;5、导轨脚距≤850mm;6、喷气孔孔径:≤0.8mm;7、导轨进气口的外径:φ≤30mm;8、滑行器:长度≤100mm和≤200mm;9、 要求气源压强:不小于4.5kPa。(二)通用计数器:★1、采用不小于7寸彩色触摸屏,分辨率不小于800×480 像素,带数据采集、存储和查询功能;★2、含不少于4个传感器接口和不少于1个电磁铁控制接口;★3、含周期测量、脉宽测量、计数、转速测量、 自由落体测试、线速度和线加速度测量、角速度测量、角加速度测量、计时秒表功能;可以验证角动量守恒、测试仪自带角加速度和角减速度线性拟合功能;4、周期测量和脉宽测量范围1μs~999,999,999μs,测试分辨率1μs;5、周期测量次数1~999次任意可设,含摆动周期和转动周期测量(单双周期)模式,数据保存组数不少于99组;★6、脉宽测量1~999次任意可设,显示每次脉宽时刻,数据保存组数不少于5组,不少于4995个脉宽数据;7、秒表计时测试范围:1μs~9999.999999s; 8、自由落体测试范围:0~999,999,999μs,含单光电门、双光电门以及四光电门测试模式;★9、角加速度测量分辨率0.0001rad/s2;角速度测量分辨率0.001rad/s;数据采集时刻分辨率1μs;★10、计时范围≥0.000ms~99999.999ms,分辨率≥0.001 ms; ★11、测速范围≥0.000cm/s~999.999cm/s,分辨率≥0.001cm/s;★12、测加速度范围≥0.000cm/s2~999.999 cm/s22,分辨率≥0.001cm/s2;13、可实现≥12组线速度、线加速度数据、碰撞实验数据测量存储;14、数据接口USB;
二、配(附)件的数量及技术要求(详细内容)★每台设备另配滑行器:长度≤100mm和≤200mm各1个。
三、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
四、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
具体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本国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厂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6日18时00分至2026年04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选择递交;开标地点为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介质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建筑大学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联系方式:
024-24690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
024-31325151
邮箱地址:
lnlhzb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芦玲玲、许帅宏、刘戎、王亚男
电话:
024-313251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建筑大学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14: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4日每日上午:1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选择递交;开标地点为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1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芦玲玲、许帅宏、刘戎、王亚男
项目联系电话
024-31325151
采购单位
沈阳建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24690652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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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物理创新设计(货物类.公开)-发售稿(二次).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项目编号:JH25-210000-81846编制单位: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1第三章货物需求50第四章评标方法5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81.(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000-81846项目名称: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预算金额:人民币1,35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350,000.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拟购置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1套,主要由积木式霍尔效应实验仪、积木式光电效应(普朗克常数)实验仪、自组电桥实验仪、智能型夫兰克-赫兹实验仪、太阳能电池基本特性测试仪、立式拉伸法杨氏模量测定仪、分光计示教仪、读数显微镜示教仪、多普勒效应及声速综合实验仪和气垫导轨实验仪等设备构成,主要用于物理实验的教学与科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本国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厂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为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6日18点00分至2026年04月2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5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选择递交;开标地点为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介质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建筑大学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联系方式:024-246906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联系方式:024-31325151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249059915102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芦玲玲、许帅宏、刘戎、王亚男电话:024-31325151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沈阳建筑大学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联系人:葛老师电 话:024-24690652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联系人:芦玲玲、许帅宏、刘戎、王亚男电 话:024-31325151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R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是£否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3、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原因:/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R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1,35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350,00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及单项采购品目的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0.3核心产品品目9 多普勒效应及声速综合实验仪(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注:(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若遇上述条款情形且评审得分相同,根据“第四章 评分办法”第8条规定执行;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并出具书面说明材料。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 R不需要提供演示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元)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2.7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13.1投标保证金R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收取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R保函 R支票 R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户名: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南湖支行(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账 号:124905991510903行 号:3082210090864、保证金退还方式: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313251516、其它: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电汇方式,应在汇款时标注“312-02”项目保证金(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档 1 份。备份文件要求:(投标人(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递交电子备份文档((U 盘存储或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在电子评标系统突发故障需采用备份投标(响应) 文件进行评标时使用,届时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备份投标(响应) 文件,则视为投标(响应) 无效。)1、备份文件份数: 1 份2、备份文件递交形式:2.1 U盘形式: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密封(详见格式1),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采购结果公示后,供应商可自行取回U盘。代理机构将会代为保管15天。2.2 邮件加密形式: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加密版,加密密码自行保存)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nlhzbgs@163.com,并注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未注明或信息预留有误,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3、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应用各自单位名称命名,方便评审时查阅;4、供应商应确保U盘或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存储中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并做出相关承诺(须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详见格式19。);5、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方式及其他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 2、样品评审标准: /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 2、演示评审标准: / 27.2评标办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家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家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R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 开 户 行: / 账 号: /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 违约责任: /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1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形式: R电汇 R现金 支付时间: 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 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芦玲玲联系电话:024-31325151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3、2021年12月10日起,质疑供应商可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号)文件中有关质疑投诉相关规定执行。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其他一开标时,供应商进行报价解密时,请供应商自备电子设备(如电脑等)。系统报价解密时间限制为0.5小时内,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解密,将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如现场出现系统技术故障问题,待技术鉴定后,根据相关规定,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执行,(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二中标人应及时将签订好的合同原件送至代理机构,以便能够及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上传及安排清退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事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发送,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三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为方便唱标环节的投标报价确认,供应商均应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本公司大厦电梯须刷卡,抵达现场后请提前电话联系代理机构:024-31325151)。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所产生的风险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2.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本项目供应商报价超过小数点后两位,按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进行修正)。12.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4.3.在投标响应/评审过程/确认采购结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证明材料或声明为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撤销,投标人应依法承担相关责任。★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及备份文件。★16.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中标人可根据采购人要求在中标后可提供1份按上述要求的纸质文件做备案留存。2.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备份文件电子文档的密封和标记17.1备份文件若为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人应将备份文件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3备份文件电子文档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自行确定递交备份文件电子文档的形式,并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其备份文件电子文档将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仅限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项目,本项目不适用)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接收单位接收人签字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2.6.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注:实行电子开标系统的政府采购项目无需进行密封检查及文件拆封,以“辽宁政府采购网”填报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内容宣读,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声明,不予承认。)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填报的“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价格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应相一致,且具有同等效力。当“辽宁政府采购网”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辽宁政府采购网”填报内容为准,并进行修正;保证金以实际缴纳的金额为准,并进行修正。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填报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应相一致,且具有同等效力。当“辽宁政府采购网”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辽宁政府采购网”填报内容为准,并进行修正;保证金以实际缴纳的金额为准,并进行修正。(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样品及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供应商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2)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6.3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及《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辽财采[2022]119号)规定,货物、服务类项目价格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工程类其最后报价扣除3-5%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注:根据(辽财采[2024]110号)《关于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线上签约的通知》,将推行政府采购合同线上签约,本项目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政府采购合同线上签约推广情况由采购人及中标人自行协商确定合同的签订形式)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021年12月10日起,质疑供应商可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号)文件中有关质疑投诉相关规定执行。)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备份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及投标文件的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备份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7/18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10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114技术规格偏离表125商务条款偏离表13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4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2《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3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本项目不适用)16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本项目不适用)95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进口产品不需提供)19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20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评审期间,招标文件中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投标文件内应附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按相应项未提供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应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内容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按相应项未提供处理。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3.1.格式1备份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备份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3.2.格式2投标文件的封皮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3.3.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4.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5.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6.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7.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8.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9.格式9联合体协议书(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无须提供与联合体相关的任何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0.格式10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档份,备份文件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3.11.格式11开标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小写:大写: 注:1.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包括基础施工)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2.格式12分项报价表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包括基础施工)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3.格式133.13.1.1.01积木式霍尔效应实验仪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001/01产品名称:积木式霍尔效应实验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模块化实验结构:多功能物理测试仪、实验电源、横向霍尔传感器模块、C型电磁铁、霍尔传感特性研究适配器、二维移动尺、双刀双掷开关盒及连接线等组成。2.多功能物理测试仪(1)通道模拟输入:-2V~+2V,频率<1Hz,搭配传感器可自动显示测量物理量(如电压、电流、温度、压力);显示屏:≥5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分辨率≥800×480px,可视尺寸≥108 mm×65 mm;(2)可绘制任意通道间关系图像;(3)3种显示方式:表头、曲线、数据表格,方便数据记录及物理状态观察;★3.实验电源3.1电流源输出范围:0~1000mA连续可调。100mA档,分辨率≥0.1mA,1000mA档,分辨率≥1mA。3.2 电压源输出范围:0~30V连续可调。3.3独立传感器供电电源:±12V独立输出,±0.8V@200mA。4.横向霍尔传感器模块4.1磁感应方向为印制板的法线方向,霍尔元件的灵敏度≥150mV/(mA·T),不等位电势UO≤2mV(工作电流IS=4mA时),带保护装置。5.C型电磁铁磁隙不大于8mm,电磁铁气隙中心位置磁感应强度>0.22T,励磁电流≤1A,电磁铁截面尺寸40mm×20mm,中心横向30mm范围内磁场不均匀度≤1%,标注磁场方向、匝数、线径以及线圈常数。★6.霍尔传感特性研究适配器输入信号范围 ±200 mV分辨率为0.01 mV。7.二维移动尺:移动范围:水平方向0~50mm,垂直方向0~30mm,完整测量电磁铁气隙中心和边缘的磁场大小。二、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三、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3.13.1.2.02积木式光电效应(普朗克常数)实验仪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001/02产品名称:积木式光电效应(普朗克常数)实验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整个系统模块化设计该产品主要由微电流测试仪、直流稳压电源、光电管暗盒、汞灯光源、滤色片、光阑等组成。★2.独立的微电流测试仪:档位(-200.0~+200.0)×(10-13A~10-8A)共6档,最小分辨率0.1×10-13A(@10-13A档位),零漂在30分钟内不大于满度读数的±0.2%(@10-13A档位)。★3.独立的直流稳压电源:包含一个DC12V(Imax:500mA)辅助电源,以及两个电压输出档位,分别为-4.000V~0V档:Imax:1mA,分辨率/调节最小步距0.001V,精度0.5%±2个字;-4.0V~50.0V档:Imax:1mA,分辨率/调节最小步距0.1V,精度0.5%±2个字。4. 光电管暗盒:阳极为细镍圈,阴极材料为银-氧-钾(Ag-O-K),材料光谱响应范围为 320nm~700nm,暗电流≤2×10-13A(-2 V≤UAK≤0 V)。★5. 汞灯光源:高压汞灯,功率~50W;预热足够后,光通量稳定性优于1%(@60s内);可用谱线365.0nm、404.7nm、435.8nm、546.1nm、577.0nm、579.0nm。★6. 滤色片:5片与汞灯谱线对应, 透射波长365.0nm、404.7nm、435.8nm、546.1nm、577.0nm。7. 光阑:共3个,直径分别为 2mm、4mm、8mm。二、配(附)件的数量及技术要求(详细内容)★每台另配滤色片5片与汞灯谱线对应,透射波长365.0nm、404.7nm、435.8nm、546.1nm、577.0nm;每台另配光阑3个,直径分别为2mm、4mm、8mm。三、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四、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3.13.1.3.03自组电桥实验仪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001/03产品名称:自组电桥实验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惠斯通电桥:有效量程1Ω~106Ω,电阻测量精度≥0.2%,电桥最高灵敏度S>100。★2.开尔文电桥:有效量程0.08mΩ~1.40mΩ,电阻测量精度≥0.5%。★3.非平衡电桥(压力传感器):压力量程为5kg,输出电压与压力的线性相关度R2>0.99,电桥测量精度≥0.1%。4.非平衡电桥(温度传感器):温度系数相对误差≤3%。5.恒温井:具有“升温”和“恒温”两种功能,可设置温度范围为0~100 ℃,井内可达到的温度范围为室温~95 ℃,带散热装置。分辨率≥0.1 ℃。控温精度≤2℃。★6.电压源:精密稳压电源,分为0~2.00 V、0~10.00 V两档输出,输出大小连续可调,可通断,最大输出电流为1.00 A,分辨率分别为0.001V和0.01V。附带输出电压显示功能,显示为三位半数显直流电压表,量程0~19.99 V。★7.测量装置:(1)直流电压表:四位半数显直流电压表,量程为0~±1.9999 V。(2)中值微安表(指零表、检流计):量程0~±50 uA,最小分度值≤5uA,分为“粗测”、“关断”和“细测”三种状态。(3)直流电流表:量程0~1.999 A,三位半数显电流表。(4)电阻箱:最小分度值0.1Ω,量程9999.9Ω及以上。二、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三、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3.13.1.4.04智能型夫兰克-赫兹实验仪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001/04产品名称:智能型夫兰克-赫兹实验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氩管测试架采用金属封装,带可视性窗口;2、夫兰克赫兹管各脚均引出到面板上,方便进行开放式测量;波峰≥6个;3、灯丝电压:DC 0~5.00V;拒斥电压:DC 0~9.00V;4、第一栅压: DC 0~6.00V;第二栅压:DC 0~90.0V;★5、四组电压均独立LED数码管显示,采用数字电位器和按键配合调节电压,提高产品的耐用性;第二栅压可以设置为0.1V、0.2V或0.5V步进;其它三组参数量程内任意可设,参数设定后自动保存,带掉电保护功能;6、微电流测量采用高稳定性I/V变换器,测量范围0.1nA~1999nA,自动量程切换;★7、带自动和手动测试功能,测试的伏安特性曲线可以在示波器上显示,带波形自动压缩功能;输出接口为标准示波器接口,由信号输出和同步输出组成;手动测量时,示波器能动态同步输出伏安特性波形,便于直观测试伏安特性曲线各波峰值;二、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三、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供应商提供安装所需工具1套。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3.13.1.5.05太阳能电池基本特性测试仪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001/05产品名称:太阳能电池基本特性测试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太阳能电池:单晶硅、多晶硅和非晶硅各1块:60×60mm,有效面积50×45mm,开路电压不低于4V,闭路电流不小于15mA;2、光功率计:三位半数显,量程20W/ m2、200W/ m2和2000W/ m2三档,数字按键档位切换;光功率探头光谱响应范围400~1100nm,提供不同波长照度下的光功率校准系数;★3、电阻箱:0~99999.9Ω,准确度≤0.1%,功率0.3W;★4、测试电源:(1)可调直流电源,输出电压范围0~8V;(2)自动量程电压表:0~±20V,最小分辨率≤0.1mV; (3)自动量程电流表:0~200mA,最小分辨率≤0.1μA;(4)采用≥7英寸彩色液晶屏显示,一体式数字电压电流表,带电容式触摸功能,自动显示测试数据和太阳能电池伏安特性曲线,曲线带自动缩放功能;提供测温接口,能够测量不同温度下,太阳能电池的伏安特性实验和开路电压特性实验;能够测量不同光强照度下的太阳能电池伏安特性曲线和开路电压特性实验;带计算机接口,可在计算机上完成相关数据测量;可以配置WIFI模块,升级为网络型;5、光源电功率:不大于50W,带散热风扇;6、光学导轨:长≤75cm;二、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三、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3.13.1.6.06立式拉伸法杨氏模量测定仪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001/06产品名称:立式拉伸法杨氏模量测定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尺读望远镜:放大倍数≥30倍;物镜有效孔径≥42mm;视场角≥1°26′;最短视距≥2米;★2、光杠杆组件:镜面有效孔径φ50mm,镜面带角度微调螺钉,细度≤0.5mm/圈;光杠杆设计有限位机构,限位可调范围不小于0~5mm,防止跌落损坏;★3、测 量 架:高≥1.8米,采用3支撑杆结构,提升系统稳定性;4、砝 码:≥10个(1kg/个);5、钢丝:直径φ0.5mm;1根;★6、照明标尺电源:DC3V;二、配(附)件的数量及技术要求(详细内容)★另配钢丝:直径φ0.5mm 数量:20根三、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四、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3.13.1.7.07分光计示教仪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001/07产品名称:分光计示教仪数量:1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仪器的测角精度 ≥1′;★2、望远镜系统目镜焦距:≥24.3mm;★3、目镜视度调节范围:不小于±5屈光度;★4、狭缝及载物台都为铜质材料,狭缝宽度调节范围0.02~2mm,载物台升降范围0~22mm;5、刻度盘规格:采用激光打标工艺制成;刻度圆直径φ≥178mm;刻度范围0°~360°;6、刻度格值0.5°;游标读数示值1ˊ;照明灯组采用长寿命高亮度绿发光二极管;7、底座稳定性好,镜筒全部曲轴定位,不易折损,俯仰可调;★8、附件:(1)三棱镜:棱角60°±5ˊ;(2)平面全息光栅:≥300条/mm, 有保护玻璃结构设计;(3)光学平行平板:φ30mm ★9、平行光管、望远镜系统物镜焦距:≥170mm,通光口径:φ≥22mm,视场:≥3°22ˊ;10、平行光管、望远镜物镜间的最大距离≥120mm;11、CCD摄像头:≥30万像素; ★12、≥19寸液晶显示器,分辨率≥1366 x 768;13、输出波长:404.7nm、435.8nm、546.1nm、577.0nm、579.0nm,电感式。长时间工作有外部表面发热少,低噪音的优点。高度可升降,金属灯罩,三方向出光窗,配可拆卸毛玻璃;二、配(附)件的数量及技术要求(详细内容)★1、附件所包含的三棱镜、平面全息光栅和光学平行平板另配1套。三、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四、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3.13.1.8.08读数显微镜示教仪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001/08产品名称:读数显微镜示教仪数量:1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显微镜放大倍率≥30倍,工作距离≥54.06mm,视场直径≥4.8mm;★2、测量范围:纵向≥50mm,最小读数≤0.01mm;升降方向≥50mm,最小读数≤0.10mm;★3、测量精度:纵向测量精度≥0.02mm;4、观察方式:≥45°斜视;5、45°反射镜采用360°旋转调节;★6、棱镜室360°可调;7、采用轴承传动系统;8、镜筒带防下滑装置;★9、通光口径:ф≥35mm;★10、CCD摄像头:≥30万像素; ★11、≥19寸液晶显示器,分辨率≥1366 x 768;12、输出波长:589.0nm,589.6nm,电感式。高度可升降,金属灯罩,三方向出光窗,配可拆卸毛玻璃;二、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三、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3.13.1.9.09多普勒效应及声速综合实验仪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001/09产品名称:多普勒效应及声速综合实验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是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振动力学测试仪:1.1采用不小于7寸彩色触摸屏设计,具备声速测定、多普勒效应以及波形输出功能,正弦波和方波频率1Hz-999999.999Hz可调,触摸屏调节,最小调节分辨率≤0.001Hz;脉冲波宽度:27μs,周期:40ms;带数字温度传感器DS18b20;带USB接口,可通过升级配置专用软件控制,触摸屏显示界面跟随远程控制命令同步变化刷新,线上线下保持一致;1.2计数定时器测量范围0.1μs~1s,最小分辨率≤0.1μs,分辨率1μs /0.1μs可设定;1.3正弦波:输出幅度1~25VP-P连续可调;1.4多普勒测频分辨率0.1Hz /1Hz可设定;1.5变速运动采样步距:10~120ms可设定,采样点5~250可设定;★2、智能运动控制系统参数:2.1步进电机:供电电压2.77V,额定电流1.68A,最大转矩4.4kg·cm;2.2运动速度:直线匀速运动0.059~0.475m/s可调,误差±0.002m/s;直线变速运动0~0.475m/s变化,提供不少于七条变速曲线;可正反方向运行;2.3最小步进距离L设定范围:0.05~0.3mm;2.4运行距离D显示范围:匀速运动模式0~999.99mm,误差±2L;变速运动模式0~99999mm,误差±2L;2.5限位保护:光电门限位,行程开关限位; 3、多普勒频移:0~±100Hz; ★4、系统测频精度:±0.1Hz;★5、系统测速精度:±0.002m/s;6、时差法准确测量范围:>800mm;★7、时差法、相位法、驻波法以及多普勒效应法测量声速精度:<3%;8、换能器谐振频率:37±2kHz;9、换能器旋转角度:0~180度;★10、可拆卸式反射屏设计,带角度旋转调节机构,能够开展直射式和反射式多普勒效应测量和时差法、相位法声速的测定实验;11、实验导轨采用工业级线性导轨,有效长度1000mm,最小分辨率0.1mm;二、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三、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3.13.1.10.10气垫导轨实验仪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001/10产品名称:气垫导轨实验仪数量:22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一)导轨工作面:1、长度≥1500mm;2、导轨纵向竖直平面内的直线度:全长≤0.10mm;任意400mm长度≤±0.05mm;3、导轨工作面的夹角:90°,正偏差不得大于0.1°;4、导轨工作面的表面粗糙度:Ra3.2;5、导轨脚距≤850mm;6、喷气孔孔径:≤0.8mm;7、导轨进气口的外径:φ≤30mm;8、滑行器:长度≤100mm和≤200mm;9、 要求气源压强:不小于4.5kPa。(二)通用计数器:★1、采用不小于7寸彩色触摸屏,分辨率不小于800×480 像素,带数据采集、存储和查询功能;★2、含不少于4个传感器接口和不少于1个电磁铁控制接口;★3、含周期测量、脉宽测量、计数、转速测量、 自由落体测试、线速度和线加速度测量、角速度测量、角加速度测量、计时秒表功能;可以验证角动量守恒、测试仪自带角加速度和角减速度线性拟合功能;4、周期测量和脉宽测量范围1μs~999,999,999μs,测试分辨率1μs;5、周期测量次数1~999次任意可设,含摆动周期和转动周期测量(单双周期)模式,数据保存组数不少于99组;★6、脉宽测量1~999次任意可设,显示每次脉宽时刻,数据保存组数不少于5组,不少于4995个脉宽数据;7、秒表计时测试范围:1μs~9999.999999s; 8、自由落体测试范围:0~999,999,999μs,含单光电门、双光电门以及四光电门测试模式;★9、角加速度测量分辨率0.0001rad/s2;角速度测量分辨率0.001rad/s;数据采集时刻分辨率1μs;★10、计时范围≥0.000ms~99999.999ms,分辨率≥0.001 ms; ★11、测速范围≥0.000cm/s~999.999cm/s,分辨率≥0.001cm/s;★12、测加速度范围≥0.000cm/s2~999.999 cm/s2²,分辨率≥0.001cm/s2;13、可实现≥12组线速度、线加速度数据、碰撞实验数据测量存储;14、数据接口USB;二、配(附)件的数量及技术要求(详细内容)★每台设备另配滑行器:长度≤100mm和≤200mm各1个。三、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中标后提供)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所能开设实验项目说明书及操作视频。四、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工具等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工具1套。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要求提供。该项证明材料不能满足及响应项目的评审标准,视为未响应该项评审要求。如未明确证明材料的以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检测报告等之一均可为评审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的技术资料未明确标明视为负偏离。为方便评审查阅,供应商应在“证明资料”一栏明确标注所提供各项响应参数的证明材料的具体位置,并准确填写在投标文件中的“第页第行”,若证明材料为图片形式,应准确填写在投标文件的“第页,并在图片有明显的记号标记”;如未提供或提供的技术资料未明确标明视为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4.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01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本项目商务条款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2交货地点:沈阳建筑大学综合实验楼A312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所供全部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清点核对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经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尾款。4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货物安装调式完毕,由采购单位收货地负责人组织校内验收;履约验收过程中,中标人提供货物清单(内容包括产品品牌、数量、规格等)并保证产品包装完整、标示清晰、批次清楚。部分产品(系统)需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关测试。检验是否与招标文件中的货物需求及投标文件中供应商所响应的内容一致。验收报告: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中标人在完成相关设备及货物的安装调试并准备好所有资料后,将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项目:① 设备完整性:按照配置清单清点货物。② 验收条件和试验内容:a. 完成设备安装必要的基础建设、电力接入、网络接入等施工;b. 全部零部件安装、调试完成;c. 按照招标技术文件规定的功能(包含设备功能、操作软件功能)完成演示试验;5(1)质量保证期: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2)质量保证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不少于(3)年;6热线支持:提供,联系电话: 现场支持:(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7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安排专业的售后服务工程师提供售后及维修服务(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第一时间解决问题。8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质保期内免费更换,超出质保期后以正常市场价格的7折供应备品备件。9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技术管理、使用、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时长不低于2天,讲授设备原理、日常维护、使用方法及应用经验、故障诊断和维修等,经过培训的人员应具有独立操作设备及日常维护的能力。10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项目验收合格后3年内软件免费升级。11违约条款:(1)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按时交货,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按日承担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除退还全部货款(包含预付款)外,还应当另行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2)供应商供货不符合约定的,供应商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采购人选择要求重新供货的,应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重新供货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的,供应商除退还全部货款(包含预付款)外还应当另行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3)供应商货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视为供应商完成交付。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10日内完成调换货、安装调试等并进行复验。如不能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完成验收导致逾期交付的,供应商按日承担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7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除退还全部货款(包含预付款)外还应当另行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5.格式15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6.格式16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本项目不适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字):日期:(以上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投标人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3.17.格式1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3.62、企业类型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自行确定。3.18.格式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19.格式19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3.20.格式20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郑重承诺,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及要求,我司提交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项目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完全一致;如出现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情形,我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中标(成交)无效。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第三章货物需求(一)商务要求注: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商务要求响应应按照“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要求进行逐项响应填写。(二)技术要求包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包1(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1积木式霍尔效应实验仪台2271202积木式光电效应(普朗克常数)实验仪台2286403自组电桥实验仪台2264404智能型夫兰克-赫兹实验仪台2277605太阳能电池基本特性测试仪台2284006立式拉伸法杨氏模量测定仪台2240007分光计示教仪台178208读数显微镜示教仪台172209多普勒效应及声速综合实验仪核心产品台221304010气垫导轨实验仪台225280注:1.采购人在货物需求中指出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采购人满意。2.本项目中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共计1个包组,所投包组内容不允许缺项、漏项。4.供应商对本项目各包组的技术要求响应应按照“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要求进行逐项响应填写。5.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5、比较及评价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属于《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情形,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以下为《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情形:(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原材料)本身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证明材料;(2)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3)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证明材料的。★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1.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6.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按照《******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计算。★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投标人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1.12.1.按要求提供1.13.2.合法有效1.141.151.16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1.17.1.按要求提供1.18.2.合法有效1.191.201.21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1.23.2.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27.1.按给定格式填写1.28.2.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2.1.信息完整1.33.2.按规定签章1.341.351.3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37.1.按要求提供1.38.2.合法有效1.391.401.41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42.1.按要求提供1.43.2.合法有效1.441.451.46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47.1.信息完整1.48.2.按规定签章1.491.501.51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2.1.按给定格式填写1.53.2.按规定签章1.541.551.56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57.1.按要求提供1.58.2.合法有效1.59.3.按给定格式填写4.按规定签章1.601.611.62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63.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641.651.66结论1.671.681.691.70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5.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11.21.31投标函1.4.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5.3.按规定签章1.61.71.82开标一览表1.9.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0.3.按规定签章1.111.121.133分项报价表1.14.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5.3.按规定签章1.161.171.184技术规格偏离表1.19.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0.3.按规定签章1.211.221.235商务条款偏离表1.24.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5.3.按规定签章1.261.271.28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29.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1.301.311.327投标报价1.33.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4.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1.351.361.37结论1.381.391.401.41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5.3.附件3评分细则001(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一)基本评分标准包号及包组名称001序号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部分(40分)报价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40;2.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价格权重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02技术部分(45分)技术指标1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1.“★”号技术条款为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2.根据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5分;3.非“★”号技术指标共45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最多扣45分。注:完全照抄招标参数本项不得分(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453商务部分(15分)项目总体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项目总体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技术方案②供货安排③安装调试方案④教学培训方案。1、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有效方案,无缺陷,得5分; 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售后服务响应措施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体系④售后服务应急预案。1、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有效方案,无缺陷,得5分;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3分;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各项中任意一项内容,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质保年限在质保期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得2分。2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近三年的同类产品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布日期为准,须提供项目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合计100(2)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加分;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2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40 × 2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2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40 × 2 %。注:1.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要求提供。该项证明材料不能满足及响应项目的评审标准,视为未响应该项评审要求。为方便评审查阅,供应商应在“证明资料”一栏明确标注所提供各项响应参数的证明材料的具体位置,并准确填写在投标文件中的“第页第行”,若证明材料为图片形式,应准确填写在投标文件的“第页,并在图片有明显的记号标记”;2.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内应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则按相应项未提供处理。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高低与否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6.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以下合同格式及条款仅供参考,也可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财办库〔2024〕84号),最终以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为准)沈阳建筑大学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第001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合同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辽宁沈阳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报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3“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4“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询价小组接受的响应文件。2.技术指标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3.交货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4.合同金额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5.付款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验收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8.包装要求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9.伴随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0.质量保证期10.1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10.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1.质量保证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响应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响应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响应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13.违约责任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4.不可抗力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争端的解决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三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采购文件;20.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5成交通知书;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6.4.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辽宁沈阳沈阳建筑大学(以下简称需方)和(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LNLH-2025-312-02);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七、验收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 物理创新设计实验设备 积木式霍尔效应实验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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