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防维保服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疏散引招标公告(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2026)
荣昌区中医院2026年度新老院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4月17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二、预算金额:
73,900.00元 (非财政资金)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4月17日 至 2026年4月22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6年4月23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新院区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谈判时间: 2026年4月23日 09:30
谈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新院区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唐禹
采购人电话:0234625176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大道167号
九、附件
荣昌区中医院2026年度新老院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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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荣昌区中医院2026年度新老院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2026年4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谈判有关说明-3-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5-一、采购项目一览表-5-二、采购项目技术需求-5-第三篇商务服务需求-25-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25-二、报价要求-4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3-四、付款方式:-43-五、履约保证金-44-六、知识产权-44-七、培训-44-八、其他-44-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45-一、采购程序-45-二、评定成交的标准-47-三、无效谈判-48-四、采购终止-48-五、重新采购-4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50-一、谈判费用-50-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0-三、谈判要求-50-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51-五、成交通知-5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52-七、签订合同-53-八、项目验收-54-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55-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58-一、经济部分-59-二、技术(质量)部分-61-三、服务部分-63-四、资格条件及其他-65-五、其他资料-70-1.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拟对荣昌区中医院2026年度新老院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1.2.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保证金(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荣昌区中医院2026年度新老院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73900 01其他未列明行业1.3.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限价73900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纸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和“重庆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jsfw.cq119.gov.cn/)进行备案登记。(供应商提供在上述两个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5.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2日18:00。(四)竞争性谈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新院区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五)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23日北京时间9:00-9:30。(六)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新院区行政楼二楼大会议室。(七)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4月23日北京时间9:30。(八)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下递交密封纸质文件,此视为有效响应;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及荣昌区中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九)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23-46251760业务部门(安全应急办):刘老师13594196806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大道167号(2)纪检监督部门: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纪检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896130198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大道167号1.6.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7.一、采购项目一览表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服务期限/年1荣昌区中医院2026年度新老院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1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备注:荣昌区中医院新院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老院区消防维保服务于2026年10月31日到期,到期后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提供维保服务,服务截止时间与新院区一致。)2、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一)建立消防档案与方案成交供应商要为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建立一套详细的消防设施档案文件,在1年维保服务期的系统维护保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消防设施档案和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操作细则及工作报告来执行。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维保方案,维保方案须符合行业、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维保方案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并按时出具相关总结报告。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维保方案或维保服务达不到行业、国家相关要求而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二)维保服务时间1年维保服务期。(三)系统测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场,与采购人共同完成消防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移交及系统联动测试工作。针对测试中排查发现的各类设备故障,成交供应商须在30日历天内完成全量维修整改,确保消防系统整体恢复至完好可用的正常运行状态。(四)定期检修、测试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进行消防系统定期检修试验,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成交供应商对维保范围内消防工程的各系统现有的设备设施,每日进行1次巡查,每周进行1次巡检,每月进行1次巡检,每季进行1次季巡检,每年进行1次年巡检,并填制专用表格,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月、季、年),由甲乙双方签字,双方各自存档。每次保养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供定期检修、测试工作总结报告。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范围及内容:1.消防供配电设施2.气体灭火系统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防烟排烟系统5.消防通讯及应急广播系统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7.消防电梯及非消防电源8.干粉灭火系统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10.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2.建筑灭火器13.疏散引导箱14.消防标识标志15.消防安全评估16.模拟火灾实验1.消防供配电设施1.1消防电源供电检测1.1.1检查消防用电设备是否采用专用供电回路,与非消防电源有效分隔,确保火灾时不被随意切断。1.1.2检测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双电源、UPS、EPS)的自动切换功能,切换时间、电压、电流应符合规范要求。1.2消防配电线路检查1.2.1查看消防配电线路敷设是否符合防火要求,穿管保护、阻燃线缆、防火封堵完好无损。1.2.2检查配电箱、控制柜标识清晰,接线牢固,无松动、发热、烧焦、异味等隐患。1.3备用电源充放电及续航测试1.3.1对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检测电池容量、电压稳定性,确保达到设计续航时间。1.3.2切断主电源后,验证所有消防核心设备在备用电源供电下正常工作。2.气体灭火系统2.1准备工作2.1.1切断启动钢瓶电磁阀24V控制线(钢瓶间),取下配电柜控制继电器。2.1.2做好安全警示,通知相关区域人员,避免误操作。2.2钢瓶及压力检查2.2.1检查灭火剂储瓶、启动瓶外观完好,无碰撞、变形、泄漏。2.2.2测量钢瓶压力,压力表指示在正常有效区域,压力异常及时处理。2.2.3再次确认启动钢瓶控制线路已经断开,关闭钢瓶间无关人员进入。2.3探测器检查试验2.3.1切断声光报警器、警铃控制线,逐个对现场探测器进行火警试验,并做好记录。2.3.2核对报警地址、信号反馈准确无误,故障探测器及时维修更换。2.4手动启动试验2.4.1断开钢瓶控制线路,主机、钢瓶盘设定为自动状态。2.4.2手动启动紧急启动按钮,检查钢瓶控制线、警铃输出、声光输出、延时控制是否有电压。2.4.3拉开压力开关,检查气体释放灯是否正常点亮。2.4.4恢复压力开关、紧急启动按钮,对钢瓶盘及控制器进行复位。2.5联动试验2.5.1通知采购人关闭有关设备,连接配电柜继电器、警铃、声光控制线路。2.5.2再次确认启动钢瓶控制线路已经断开。2.5.3对现场烟感探测器进行火灾模拟试验,检查联动输出、声光启动、延时控制功能。2.5.4按动钢瓶盘紧急停止按钮,检查相关设备是否停止动作,输出信号是否正常。2.6系统复位主机复位;主机设定为手动;钢瓶盘复位;钢瓶盘设定为手动;恢复正常用电。检查并恢复启动钢瓶控制线、气控铜管,系统恢复正常监控状态。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1火灾报警控制器检测3.1.1火灾报警控制器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有大量灰尘吸附在电路板上,影响散热并可能在潮湿环境下引发短路,需定期清洁。3.1.2检查主电、备电工作状态,主电失灵时备用电池应保证控制器持续工作。备用电池一般寿命3—5年,应定期使用专用电池测试仪测试,及时更换失效电池。3.1.3测试控制器自检、消音、复位、故障报警、火警显示、记录、打印、查询功能。3.2探测器功能测试3.2.1探测器是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的基础,必须保证可靠性和灵敏度。定期对所有探测器进行加烟、加温等功能试验。3.2.2验证每个探测器报警地址的准确性,对故障、失效探测器进行清洗、维修或更换。3.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测试3.3.1逐个测试手动报警按钮,动作后应立即报警,地址显示准确,信号反馈正常。3.3.2检查按钮安装牢固、无遮挡、无破损。4.防烟排烟系统4.1系统组成检查防烟排烟系统由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风道、排烟风机、送风机等组成,是保障人员安全疏散的重要设施。4.2阀体检查与测试4.2.1检查正压送风阀、排烟阀关闭严密,无变形、卡滞;报警联动后阀体应顺畅打开,反馈信号正常。4.2.2阀体动作后应能联动对应风机启动,对每个阀体联动风机情况逐一检查。4.3风机功能测试4.3.1分别测试风机现场启动、自动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功能,检查运行平稳、无异响、过热。4.3.2核对风机启停信号、运行状态反馈至消防控制室准确无误。4.4系统联动测试模拟火灾信号,测试对应区域送风、排烟设备按预设逻辑启动,动作顺序、运行状态符合设计要求。5.消防通讯及应急广播系统5.1应急广播功能测试5.1.1消防应急广播是火灾时引导人员疏散的关键设备,应列为维保重点。5.1.2测试广播主机、功率放大器工作正常,确保每层每个扬声器都能全功率输出、声音清晰。5.1.3主机功率应满足所有扬声器同时开启的功率要求,可与采购人协商时间进行全区域播放测试。5.1.4在有人区域测试时,严禁使用真实火灾疏散用语,避免引起恐慌。5.2消防通讯系统测试5.2.1测试消防控制室主机与各分机、电话插孔双向通话清晰,无杂音、断线、故障。5.2.2检查呼叫、应答、强切功能正常,线路畅通,信号稳定可靠。5.3分区及联动测试检测应急广播与消防电话的分区控制、火灾报警联动启动、强行切入功能正常。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6.1集中电源与控制器检测6.1.1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器运行正常,主备电自动切换可靠。6.1.2测试充放电、故障报警、状态显示、联动控制及远程监控功能。6.2灯具功能测试6.2.1检查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外观完好、安装牢固、无遮挡、方向正确。6.2.2模拟主电断电,灯具应自动点亮,照度、持续工作时间、指示功能符合规范。6.3联动功能测试火灾报警后,系统按逻辑自动启动,点亮对应区域疏散照明及指示标志,形成连续疏散指引路径。7.消防电梯及非消防电源7.1非消防电源强制切断检测7.1.1火灾时应强制切断相关区域非消防电源。定期分区或全区域进行切断试验,确保动作准确。7.1.2检查切断后信号反馈正常,不影响消防设备供电。7.2消防电梯功能测试7.2.1火灾状态下电梯应迫降首层,门自动打开,并切断普通外呼功能。7.2.2测试消防电梯自动联动、现场手动、消防控制室远程迫降功能,运行平稳、平层准确、反馈正常。7.3联动逻辑验证确认火灾报警后,非消防电源切断、消防电梯迫降动作时序正确、联动可靠。8.干粉灭火系统8.1系统外观及储瓶检查8.1.1检查干粉储瓶、驱动气瓶、容器阀、选择阀、喷头、管路完好,无锈蚀、泄漏、松动。8.1.2压力表显示正常,铅封、保险装置完好,阀门状态正确、标识清晰。8.2控制器及功能测试8.2.1测试干粉灭火控制器自检、故障、火警、启动、停止、信号反馈功能。8.2.2模拟火灾信号,检查系统自动/手动启动、联动关闭空调、防火阀、非消防电源等功能。8.3紧急操作与系统复位8.3.1测试紧急启动、紧急停止按钮动作可靠,信号反馈正常。8.3.2试验完成后对控制器、阀门、线路全面复位,系统恢复正常监控。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9.1消防水源与水箱检查9.1.1检查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水位正常,补水、防冻、溢流、泄水设施完好畅通。9.1.2进出水阀门启闭灵活,标识清晰,无泄漏。9.2消防水泵测试9.2.1消防水泵应具备现场启动、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三种方式,逐一测试并检查返回信号。9.2.2检查水泵运行平稳、压力、流量达标,无异常噪音、振动、过热。9.3稳压设施测试9.3.1测试稳压泵自动启泵、停泵功能,关闭主泵缓慢泄水,稳压泵应自动启动补水,达到设定压力后自动停泵。9.3.2检查气压水罐压力、容积符合设计要求。9.4消火栓系统功能测试9.4.1利用屋顶试验消火栓或最远端消火栓进行放水试验,水枪出水充实水柱符合设计要求。9.4.2测量系统静压、动压,记录数据并分析是否达标。9.4.3逐个测试消火栓启泵按钮,确保启泵及信号反馈功能正常。9.4.4检查消火栓箱、水带、水枪、接口齐全完好,阀门启闭灵活。10.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10.1防火卷帘测试10.1.1防火卷帘是阻止火势及烟气蔓延的重要分隔设备。10.1.2疏散通道上防火卷帘应具备半降、全降功能;防火分隔区域卷帘应一步降到底。10.1.3测试自动联动、手动控制、消防控制室远程控制功能,运行平稳、无卡滞,落地严密,信号反馈准确。10.2防火门检测10.2.1检查防火门外观、密封、闭门器、顺序器、合页、门锁完好,关闭严密。10.2.2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10.2.3双扇防火门应按顺序可靠关闭,缝隙、隔热、耐火性能符合要求。10.3防火封堵检查检查管道井、电缆井、墙体孔洞、变形缝等部位防火封堵完好、严密,有效阻断烟火蔓延。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1.1管网与阀门检查11.1.1检查喷淋管道、支架、防腐、密封完好,无泄漏、锈蚀、变形。11.1.2检查湿式报警阀、信号蝶阀、雨淋阀、预作用阀等启闭正常,状态信号反馈正常。11.2末端试水测试11.2.1定期检查并记录各区域末端试水阀压力。11.2.2打开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应及时报警,喷淋泵自动启动,水力警铃正常动作。11.2.3依次对各分区末端试水装置进行试验。11.3水泵及稳压设施测试11.3.1喷淋泵三种启动方式(现场、自动、远程)逐一测试,检查运行及信号反馈正常。11.3.2测试稳压泵自动启停功能,维持系统正常工作压力。11.4系统联动试验模拟火灾工况,验证报警、启泵、联动、信号反馈全流程可靠有效。12.建筑灭火器12.1配置与外观检查12.1.1检查灭火器配置类型、规格、数量、位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摆放稳固、便于取用、无遮挡。12.1.2筒体无锈蚀、变形、损伤,铭牌清晰,压力指示器在绿色区域。12.2完好性检查12.2.1喷嘴、喷射软管畅通无堵塞、无破损;阀门、压把、提把完好灵活。12.2.2铅封、保险销完好,未被违规使用或破坏。12.3有效性与更换核对灭火器出厂日期、维修日期、使用年限,超期、压力不足、损坏、失效灭火器及时维修、充装或更换,12.4标识与维护灭火器标识清晰醒目,定期巡检、记录,确保随时可用。12.5灭火器登记12.5.1按楼层、区域、位置编号建立灭火器台账(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供),逐具登记:型号、规格、数量、出厂日期、充装日期、有效期限、责任人、检查日期、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12.5.2每次维保后提供书面灭火器检查记录表,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压力检查、完好性检查、配置符合性、整改情况、复检结果。12.5.3定期汇总提供灭火器维保总结报告,含完好率统计、失效/报废/更换清单、照片记录、整改闭环情况。12.5.4所有检查记录、台账、报告均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按月度/季度/年度装订成册移交采购人归档。13.疏散引导箱13.1配备完整性检查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检查各楼层、重点区域疏散引导箱配置数量、设置位置、摆放规范,无遮挡、无缺失、无损坏。13.2完好性与有效性检测,检查疏散引导箱及箱内物品是否齐全,是否破损、老化、霉变、过期等。13.2.1检查箱体完好、锁具正常、标识清晰。13.2.2测试箱内物品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期内。13.3管理登记13.3.1确保疏散示意图与现场实际疏散路线一致,标识清晰。13.3.2建立疏散引导箱检查台账(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供),逐箱编号,记录位置、配置、检查日期、完好状态、缺失、损坏、更换情况。每次维保提供疏散引导箱检查记录表,发现缺失、损坏、过期物品立即补齐或更换,确保应急状态下可正常使用。13.3.3所有检查记录、台账、整改记录整理归档,按月度/季度/年度装订成册移交采购人归档。14.消防标识标志14.1消防标识、标志检查与完善14.1.1检查并完善各类消防设施标识: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风机房、气瓶间、消防电梯、防火门、防火卷帘、消火栓、喷淋、报警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排气送气、禁止烟火等标识齐全、清晰、规范、牢固。14.1.2对缺失、破损、褪色、脱落的标识标志及时更换补齐,确保符合消防规范要求。14.2系统图示与标识管理14.2.1检查消防系统图、疏散平面图、设备分布示意图、责任人公示牌等完好、准确、更新及时。14.2.2确保设备功能标识、操作流程标识、危险警示标识规范醒目。15.消防安全评估每年度由具有评估、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消防系统评估和年度检测并出具评估和检测报告(所涉及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每年11月由成交供应商选取三家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供院方选择,院方选择其中一家在12月上旬对院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新老院区各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出的相关隐患由成交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16.模拟火灾试验模拟火灾试验是在现场选定若干个探测点,根据探测器的类型,分别对其进行烟雾、温度、可燃气体浓度等的试验,当探测器将采集到的现场信息通过消防电路反馈到消防报警控制器,控制器将反馈的信号与现场正常整定值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火灾,当确认发生火灾后,首先在控制器上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记录、打印火灾发生的地址,同时向火灾现场发出警报、向联动设备发出控制指令。启动该防火区域内的声光报警器、切断非消防电源、电梯降首层、启动消防广播系统、启动防火卷帘等联动功能。对于自动灭火系统的模拟火灾试验主要是通过末端放水装置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碟阀、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消防泵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或是通过消火栓按钮直接启动消防泵,检查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正常。火灾现场可使用发烟剂模拟火灾的发生。演练前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便在演练中及时疏散、启动相关消防设备,真正达到培训人员,检验消防设施的目的,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事件。试验前做好各种预案,以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免费配合采购人举办一年两次的消防演练等活动。(五)应急检修建立7×24小时无间断应急响应机制,专属报修热线24小时畅通,维保商接到采购人技术咨询通知后按照采购人要求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指导维保技术问题,对采购人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在接到采购人应急通知后应当到场处置。突发紧急事件和出现严重紧急故障,如:消防水系统漏水接修后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必要处置,若未按时到达或到达后未做任何处置的,每延迟1小时,扣减合同总额0.1%(单次上限5%)。漏水焊接等维修期间,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响应,做好漏水现场保护处理工作,若成交供应商八小时内不能恢复的,每延迟1小时,扣减合同总额0.1%(单次上限5%)。(一切不良后果导致医院及医院管理科室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进行修复或赔偿)当采购人设备出现严重紧急故障和突发紧急事件时,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将于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维修,对维修结果做好记录。消防设施重大故障30分钟内到场,一般问题1小时内到场,每延迟1小时,扣减合同总额0.1%(单次上限5%)。成交供应商人员到场后应立即积极抢修,除重要零备件等原因外,应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需要临时采购零部件不能按期恢复的,经采购人同意,在不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期限。维修完成后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修记录》,双方签字确认。重大故障未在24小时内解决:采购方有权自行处理,费用从合同款中双倍扣除。(六)探测器清洗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第4.3.3条: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阈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七)其他检查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需额外在重大事件之前对消防系统进行常规检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每次检查时间不少于1天,次数为每年不超过12次。检查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供定期检修、测试工作总结报告。(八)设备保障为了保证采购人系统长期稳定运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向采购人提供本套消防系统所需的备品备件,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1)维保期内,单价≤100元的常规配件材料,成交供应商无偿提供原厂正品或同等规格合格产品,提供合格证,院方有权查验,劣质配件需无偿更换,并处2000元/次罚款。(2)单价>100元的配件,更换的备件规格参数不能低于医院现有设备,成交供应商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含型号、报价等),经院方审核后方可更换,费用另行核算,严禁擅自更换,需更换和维修的零部件须由医院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并核实;若院方审核未通过,则由院方自行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更换、安装、调试服务,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3)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累计承担的维修更换费用不超过中标合同总金额的20%。(4)常规维保、零星维修更换属于成交供应商正常维保义务,不另行计取工时费;如涉及大规模维修、改造,且超出正常维保范围的,相关服务费用(含工时费)参照市场行情,由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为准。(5)老旧无维修价值设备,成交供应商提交评估报告及更换建议,最终决策权归院方;维修后设备质保≥12个月,同故障重复出现的,无偿返修并延长质保期。(6)院方对维修设备/配件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无偿返工至达标。100元及以下消防器材设施配件、材料清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100元及以下感烟(温)探测器、探测器底座、模块、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电源线路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包含但不限于100元及以下喷淋头、信号阀、止回阀、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水泵结合器、安全阀、减压阀、管道阀门、管道仪表、水泵电气控制箱内元件、玻璃球闭式喷头、自动排气阀、末端试水球阀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包含但不限于100元及以下消火栓栓头、启泵按钮、消火栓阀、信号阀、止回阀、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水泵结合器、安全阀、减压阀、管道阀门、管道仪表、水泵电气控制箱内元件等防烟排烟系统包含但不限于100元及以下风阀、控制模块、电气控制箱内元件等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包含但不限于100元及以下标识标牌、应急疏散指示牌、双头应急灯、弯头、24v继电器、应急照明灯(含电源)等消防通讯设备及应急广播系统包含但不限于100元及以下喇叭、消防广播模块、话筒、输入输出模块、输入模块、切换模块、通用模块底座、电话分机模块、消防电话插孔等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包含但不限于100元及以下防火门五金件(闭门器、顺序器、拉手等配件)、防火卷帘控制模块、卷帘门电气控制箱内元件等气体灭火系统包含但不限于100元及以下把手、仪表、启动按钮、气体喷洒指示灯等干粉灭火系统包括但不限于100元及以下灭火器等消防供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100元及以下交流接触器、继电器、剩余电流互感器等消防电梯机非消防电源包括但不限于100元及以下消防电梯机配件等其他包含但不限于100元及以下策动开关、法兰盘、保险管、普通压力表、1.5m双胶线、自攻螺丝、胶布、胶带、减压孔板、接线端、接线头、锁扣、按钮、软管、卡子、螺丝、接线盒、焊条、生料带、吸热盘、断路器、熔段器、转换开关、灭火器、设备打印纸、消防标识标牌、图纸、疏散示意图、疏散引导箱空箱、疏散引导箱内物品、盘根、保险管、卡箍、中间继电器、螺栓、除锈、胶垫、指示灯(控制柜用)、按钮(控制柜用)等(九)技术培训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的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使采购人的人员能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培训安排在每次检修、试验时进行,也可应采购人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随时进行,次数不限。(十)技术督导如成交供应商对消防系统所在的部位进行改造施工,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应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报警系统探测点及联动控制点恢复安装的监督、指导、验收,验收后纳入整体技术服务范围。(十一)人员资质与工作要求1.驻场维保人员:派驻维保人员需持有四级/中级工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每月至少到场一次。项目负责人需每月最后一周当面向采购方汇报工作进度和听取采购方工作要求,并提交上月维保过程中所更换配件详单及工程量详单,更换配件需交给院方备案,如未按时完成,每次扣除当年维保费用的5%;3.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4.院区每天(含周末、节假日)至少1人驻场,要求成交供应商合理排班,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要服从采购方职能部门的安排,或者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值班调整。5.维保服务人员需着正式工作装进入医院工作,并佩戴有维保单位盖章的个人照片的工作证。6.人员更换需要正式书面向采购方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更换。7.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本项目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并按采购方要求对医院新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全力配合并协助医院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演习、消防知识竞赛等活动。8.如遇需抢修的情况,由成交供应商先进行抢修。9.维保工作需要的工具等物品由成交供应商提供。10.明确安全责任方案,派驻医院维保人员的安全责任由维保单位承担,购买保险,因维保单位、人员导致的医院或第三方安全责任由维保单位承担。11.特殊作业环境如受限空间、高压电作业、高空作业环境等,建立专门的作业方案,设立监管人员,不得无证作业,不得随意作业。12.成交供应商在维保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事宜将驻场维保人员撤回(采购人需要抽调驻场维保人员或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规定采购人要求更换驻场维保人员时除外)。13.维保期内,如遇驻场人员不能及时处理或处理不了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派人员到场进行处理,直到处理完成。增派人员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院方不另外支付费用。14.成交供应商到医院实施维保工作的相关人员须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驻场维保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信息一致。注:合同签订后,驻场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人员①由投标人2025—2026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社保的,可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③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驻场维保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④无犯罪记录证明⑤体检报告。(十二)技术服务成交供应商至少派驻1名专业消防维保人员到医院,按照采购人医院的正常作息时间上下班,电话响应时间为365天×24小时。如1名长驻专业维保人员无法及时完成维保任务的,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增派维保人员及时到场完成维保任务。驻场专业维保人员的工资及增派维保人员工资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后,派驻人员应尽快查明故障原因,突发紧急事件和出现严重紧急故障(如:消防水系统漏水)15分钟内到达现场,消防设施重大故障30分钟内到场,一般问题1小时内到场,如未及时响应或不响应,每延迟1小时,扣减合同总额0.1%(单次上限5%),若到达后未做任何处置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承担违约责任100-500元。如果是设备损坏,需立即采购设备更换的,则必须在设备货到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如遇检查、巡查、抽查、创建等各种迎检相关活动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遣工作人员到现场,为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维保场所所在位置:1.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大道167号(新院区),服务范围:行政楼、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及车库、污水处理站、感染楼及车库、医养楼及车库、院坝等共计约102152平方米建筑面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重庆市荣昌区昌元镇西大街101号(老院区),服务范围:门诊综合楼、宿舍楼、院坝等共计约1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荣昌区中医院老院区消防维保服务于2026年10月31日到期,到期后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提供维保服务,服务截止时间与新院区一致。)※如上述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发生新增或改造,新增或改造后的消防设施仍纳入维保范围,维保费用不作调整。※现存消防设施设备故障,仍纳入维修保养范围。(十三)重点工作1.每日重点工作消防控制室实施一次报警器(系统)功能的自检、巡检、消音、复位、故障报警等控制系统的常规检测,并做好专项记录。同时与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交流、查看消防主机打印记录和消防值班记录,了解消防系统运行情况,对出现的运行故障进行处理。1.1消防供配电设施:检查供电正常、线路完好、无杂物遮挡,设备清洁整齐。1.2气体灭火系统:检查瓶组压力正常、管路无泄漏、标识清晰,处于自动待用状态。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正常、无故障报警,探测器、手报完好,处于自动状态。1.4防烟排烟系统:风机、风口、风道清洁无锈蚀,阀门正常,运行正常、手动/自动可启动。1.5消防通讯及应急广播系统:通话清晰、广播正常,设备完好无损坏。1.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灯具完好、通电正常、指示方向正确,无遮挡无损坏。1.7消防电梯及非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功能正常、迫降测试有效,非消防电源切断功能正常。1.8干粉灭火系统:罐体压力正常、喷管完好、位置正确、清洁无遮挡。1.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水压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消火栓配件齐全、启闭正常。1.10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关闭严密、启闭正常;防火卷帘上下顺畅、无障碍物。1.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头完好、管网无渗漏,阀门位置正确、压力正常。1.12建筑灭火器:压力正常、外观完好、位置正确、数量齐全、在有效期内。1.13疏散引导箱:箱内物品齐全、摆放整齐、无遮挡、便于取用。1.14消防标识标志:齐全清晰、无破损、无遮挡、张贴规范。1.15监控室消防设备是否清洁、安全、整齐;1.16消防水泵房、消防储水池、屋顶水箱消防设备的温度、压力、位置、响声是否处于正常范围;1.17消防每日评估:当日巡查问题记录、隐患登记,台账及时更新。1.18全院巡查:对全院各楼楼层、科室、机房、库房、走廊、楼梯间、有限空间等区域开展全覆盖巡查,无死角、无遗漏,记录异常情况,发现隐患立即上报整改。2.每周重点工作周巡查:对各系统进行常规检查。2.1消防供配电设施:全面测试双电源切换,检查线路、配电柜、接地安全。2.2气体灭火系统:检查压力、称重、启动装置,测试联动逻辑,记录数据。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选点测试探测器、手报、联动功能,消除故障、校准主机。2.4防烟排烟系统:测试风机启停、联动排烟口,清理风道、紧固松动部件。2.5消防通讯及应急广播系统:测试通话、分区广播、录音功能,确保应急可用。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断电测试、充电功能检查,更换故障灯具。2.7消防电梯及非消防电源:测试消防电梯迫降、运行,非消防电源强制切断试验。2.8干粉灭火系统:检查充装压力、喷管、阀门,进行模拟启动测试。2.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测试消防泵启停、稳压泵、管网压力,排水排污。2.10防火分隔设施:测试防火卷帘升降、限位;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调试。2.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测试、报警阀功能检查,清理喷淋头周边障碍物。2.12建筑灭火器:全面检查压力、有效期、外观,按规定维护或更换。2.13疏散引导箱:清点物资、补充消耗品,检查箱体完好、摆放到位。2.14消防标识标志:清洗、修补、更换,确保醒目、规范、无遮挡。2.15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喷淋系统和消火栓系统最不利点或者末端水压检测,并形成书面记录;2.16消防每周评估:每周隐患汇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更新评估记录。2.17全院巡检:每周组织一次全院系统性巡检,重点复核隐患汇总、分析原因、整改情况、畅通通道、消防设备完好。成交供应商做好专项记录;对本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台账,做好记录、上报和故障分析。3.每月重点工作成交供应商在每周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检查和试验下列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功能,并向采购方提交专门报告: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系统所有烟(温)感(红外)探测器、模块、报警主机(含系统自带打印机)、通讯接口设备、报警按钮、楼层显示器、CRT地址显示设备、信号线路、电源线路、控制及联动软件、后备电源、主机外围设备(如鼠标键盘)等;3.1.1检查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楼层复示屏、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3.1.2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确认处于正常良好状态;3.1.3按安装总量的30%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对控制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3.1.4按安装总量的50%进行手动报警按钮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3.1.5对警铃及声光报警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3.1.6测试手动或自动试验相关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3.1.7每月不少于1栋建筑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动测试,并形成完整档案。3.1.8进行报警及控制线路维修检查;3.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包括系统所有喷淋头、管道、信号阀、止回阀、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水泵结合器、安全阀、减压阀、管道阀门、水泵(含电机)、水泵电气控制箱(含箱内元件)、管道仪表等;3.2.1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3.2.2手动启动电动消防泵,并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试验;3.2.3用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是否正常;3.2.4利用报警阀上的试水试验阀放水,试验系统供水力警铃工作是否正常,压力电气信号是否正确;3.2.5试验喷淋系统与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功能、信号反馈是否正常;3.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包括系统所有消火栓箱(含启泵按钮、消火栓阀)、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管道、信号阀、止回阀、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水泵接合器、安全阀、减压阀、管道阀门、水泵(含电机)、水泵电气控制箱(含箱内元件)、管道仪表等;3.3.1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用手动启动电动消防泵,并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试验;3.3.2按安装数量的100%试验远距离启泵按钮,检查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是否正常;3.3.3屋顶消火栓或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3.3.4试验与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功能、信号反馈是否正确;3.4防排烟系统:包括风机、风口、风阀、管道系统、控制模块和电气控制箱(含箱内元件);医院在巡查中发现风管损坏的未报备和维修的,一次扣除当年维保经费的5%,当年超过3次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4.1检查送风、排烟机房的工作环境、送风机电源控制柜、送风口、防火阀等(含所有设备固定支架)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3.4.2按安装数量的50%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并测试前室、楼梯间的正压值;3.4.3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3.4.4按安装数量的20%试验手动关闭防火阀;3.4.5通过消防控制室进行联动试验,检查送风机、排烟机、防火阀等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3.5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包含各类标识标牌、应急照明电源更换等全部配件;3.5.1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3.5.2按安装数量的20%试验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是否正常;3.5.3损坏或遗失的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标志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充、更换;3.5.4损坏或遗失的应急照明备用电源由成交供应商更换或维修;3.6消防通讯设备及应急广播系统:包括系统所有喇叭、功放、录音机、话筒、广播控制主机、模块、信号线路、消防电话等;3.6.1检查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3.6.2按安装数量的30%试验电源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3.6.3按安装数量的30%试验选层(或选区)广播,检查广播声级是否正常;3.6.4进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广播状态的功能;3.6.5进行线路维修检查,确保处于正常完好状态;3.7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包括防火门五金件(闭门器、顺序器、拉手等、防火卷帘控制模块和卷帘门电气控制箱(含箱内元件),但不包括卷帘门和升降电动机本身;3.7.1按总装量的50%实验防火卷帘的升降是否正常(包括手动和联动);3.7.2按总装量的50%逐一检查防火门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关闭;3.8气体灭火系统:包括气瓶(罐)、自动控制系统和启动按钮等;3.9干粉灭火系统及建筑灭火器:包括院内所有干粉灭火系统及建筑灭火器,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指针是否在有效范围、外观有无破损等。3.10检查消防电梯迫降按钮,检查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3.11到建筑物内进行检查,了解消防设施有无被人为损坏或其他损坏情况。3.12以上项目均为必做项目,采购人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进行必要项目增减和调整,而不需承担额外费用;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向采购人出具《重庆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一式三份(成交供应商、当地消防大队、采购人各保存一份)。注意:不得采用屏蔽点位的办法隐藏故障。月检项目中各抽检项目以不少于设备总数20%的比例进行(探测器按回路数计算并按总数的30%进行)。发现屏蔽点位行为的,一次扣除当年维保款的5%。4.每季度重点工作季度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在周检、月检的各项检查之外增加以下内容:4.1安全信号阀与控制台联动检查(抽检、保养);4.2水泵接合器常规检查、保养;4.3排烟风机启动检查、保养;4.4防排烟系统防火阀检查、保养;4.5防火卷帘与烟感、温感探测器联动检查、保养;4.6灭火系统模拟试验;4.7以上各抽检项目按不低于设备总数25%的比例进行。4.8消防设施设备备用电源进行1次充放电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4.9进行切断非消防电源切断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4.10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试验消防电梯的迫降功能是否正常,并做好相关记录;4.11对消防终端控制柜的双电源进行主备电切换测试,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是否正常,并做好相关记录。5.每年重点工作年度重点工作,在周检、月检、季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5.1室内外消防栓、地下水桩、水泵接合器、水泵、管道、室外及屋顶裸露管网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水压测试、清洁、除锈和上防锈漆,水系统各设备的渗漏检查、保养;5.2对所有消防泵、阀门及其裸露管道,进行除锈上防锈漆、加润滑油等维保处理,并提交专门报告;确保设备管道清洁不锈蚀外观完好。5.3消火栓水压检测、保养;5.4紧急广播紧急切换检查、保养;各项抽检项目按不少于100%的比例进行检查,在抽检中应使每台设备在一年中不被遗漏。5.5对院区全部火警报警探测器(温感、烟感)至少测试和清洗一遍,并做好全面测试工作和记录;5.6并提交包括该火警报警探测器安设楼房、楼层、编号、测试性能等内容的专门报告;5.7对储水设备进行修补和重新油漆等全面维修,并提交专门报告;5.8对消防控制主机、水泵控制柜、防排烟控制柜、风机及风口、消防电梯等进行全面维护保养。5.9每年11月由成交供应商选取三家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供院方选择,院方选择其中一家对院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新老院区各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评估出的相关隐患由成交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5.10在维保合同期满之前,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并出具年度维保报告。6.重大节假日(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元旦节、中秋节、端午节、清明节)和重大活动前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如下:6.1对所有的防火门闭门器进行检查,保养;6.2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检查、保养;6.3应急电源柜进行应急切换、保养;6.4消防重点部位检查;成交供应商在重大节假日前,将节日期间的应急人员名单、联系方式送交采购人,并保证在节日期间值班。如遇医院重大活动、上级检查、巡查、抽查、创建等各种迎检相关活动时,应提前1~2天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活动期间派遣工作人员到现场,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十四)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为医院服务期间,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进入医院后,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工作。成交供应商需作出书面承诺:成交供应商承接2026一2027年荣昌区中医院2026年度新老院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成交供应商承诺对工地现场的一切人员、设备的安全承担责任。如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人员、设备等安全事故,均与医院无关,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注:成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1.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维保安全(包含但不仅限于维保现场及相关区域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等),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在维保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成交供应商须做到安全维保、文明维保,注意人身安全,注意技术操作流程,并做好相应的维保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凡工作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成交供应商应当与其维保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全部用人用工主体责任。3.维修维保期间,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设备及配件丢失或损坏的,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4.维保期间成交供应商由于维保工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关安全责任。5.维保期间发生火灾事故,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6.在消防主管部门对采购人项目进行检查时,提供必要协助。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派出技术人员按通知的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参与消防主管部门的检查,并严格按照消防主管职能部门的意见维保或整改。7.在巡检、维护过程中发现消防设备严重损坏和无法修复时及时通知采购人予以确认,并向采购人提出修复或更换意见。8.对采购人实施的整改项目,应按整改要求予以指导。在整改项目完成后负责按消防标准验收。如因指导不到位或未及时预见的相关因素,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9.在维保期间不得影响其他非消防设备正常使用。在维保过程中发现有影响消防安全的设施、设备,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工作。10.在维保过程中负责保护采购人其他设施设备,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整体构造及采购人环境,不得破坏现有设备设施,因不当操作造成采购人的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1.成交供应商必须定期、不定期地对所有进入采购人范围内的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教育。1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维保单位工作装,严格遵守消防操作流程,履行好消防设施操作员相应职责。13.进行消防设施维保时,必须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履行相关报到签到义务,才能到现场作业。1.8.第三篇商务服务需求1.9.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二)服务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项目服务结束后,出具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加盖机构印章的《重庆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维保每月、每季、每年出具新老院区各一份的报告,其内容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2.采购人根据每季度考评结果进行验收,考核结果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其响应文件应答要求的,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材料验收,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主管部门(安全应急办)共同在签证单材料验收栏上签字确认。5.涉及大规模维修、改造的工程验收,由采购人主管部门(安全应急办)组织审计科及使用部门,与成交供应商共同组成验收组;以验收组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意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6.本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包括破坏性实验)或随机抽样送质检局检验,凡不符合要求者,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全部合同款。(四)考核方式采购人将按照“消防维保服务内容考核表”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每季度消防维保服务内容考核表消防维保服务内容分值考核得分考核处理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每月检查外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人为抽样探测器故障试验,模拟动作试验,确定其报警、报故障是否在主机上同步显示,其报警地址号是否与CRT平面布置图上编号一致。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火灾报警控制器每月试验火警报警、故障报警、火警优先、打印机打印、自检、消音、复位、供电系统主备电源切换等功能,火灾显示盘和CRT显示器的报警、显示和记忆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手动报警按钮每月人为抽样对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警报装置每月人为抽样对警铃或声光报警进行模拟火灾状态下的响应试验。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防联动控制器每月试验联动控制器及控制模块的手动、自动联动控制功能,试验控制器显示功能,远程操作消防喷淋水泵、消火栓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重要设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防联动控制器每月实验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备用电源充电、放电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联动控制功能每季度对每个保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在模拟启动前,应先将启动电磁阀控制线取掉,然后在保护区吹烟探测器、温探测器加温测试报警功能,保护区的声、光报警功能,用万用表测试启动电压是否到位。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每月核对消防水池储水量水位,供水设施如:水位控制阀、补水水泵,控制柜(箱)各按钮、指示灯、接触器等元器件是否正常。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防水箱每月核对消防水箱储水量,水位控制阀是否正常完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稳(增)压泵及气压水罐每月模拟系统渗漏,测试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稳压、增压能力,主、备泵切换功能,启泵、停泵时的压力工况。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防水泵及控制柜试验消防水泵的手动/自动启泵功能和主、备泵切换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防水泵及控制柜每月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阀门每月人为抽样管道阀门启闭功能,观察管网阀门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标准是否明示。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每月试验屋顶消火栓出水压力和消火栓静压、人为抽样试验室内消火栓出水压力和消火栓静压。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防水枪屋顶消火栓射水实验。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室外消火栓每月试验室外消火栓出水压力和消火栓静压。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试验手动、遥控操作功能,实验手动按钮启泵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启泵按钮每月试验启泵按钮远距离启泵功能及信号指示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联动控制功能每月在自动方式下,分别利用远距离启泵按钮、消防联动控制盘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水泵,测试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压力及流量。每季度用末端放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每月试验报警阀组试验排放阀排水功能、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报警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末端试水装置检查外观、阀门完好情况;试验末端试水测试工作压力,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动作信号。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水流指示器检查外观完好情况,核对反馈信号。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压力开关检查外观完好情况,核对反馈信号。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联动控制功能在系统末端放水或排气,进行系统联动功能试验,测试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报警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气体灭火系统瓶组与储罐核对灭火剂储存量。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紧急启/停功能测试紧急启动/停止按钮的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启动装置、选择阀测试启动装置、选择阀手动启动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联动控制功能以自动方式进行模拟喷气试验,检验系统报警、联动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通风换气设备测试通风换气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送风口、送风阀测试手动、自动开启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送风机测试手动、自动启动、停止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联动控制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防火阀、送风阀自动开启,风机自动启动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机械排烟系统自燃排烟设施测试自燃排烟窗的开启面积、开启方式。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排烟口、排烟阀、电动排烟窗、电动挡烟垂壁、排烟防火阀测试排烟阀、电动排烟窗手动/自动开启功能,测试电动挡烟垂壁的释放功能,测试排烟防火阀的工作性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排烟风机测试手动/自动启动、停止功能,测试排烟防火阀联动停止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联动控制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动挡烟垂壁、电动排烟阀、电动排烟窗的功能,检查排烟机的性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防火分隔防火门试验非电动防火门的启闭功能及密封性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防火门测试电动防火门自动、现场释放功能及信号反馈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动防火门释放功能、喷水冷却装置的联动启动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防火卷帘试验防火卷帘的手动、机械应急和自动控制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防火卷帘检查信号反馈功能、封闭性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防火卷帘门自动释放功能及喷水冷却装置的联动启动功能,测试有延时功能的防火卷帘的延时时间。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电动防火阀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动防火阀的关闭功能及密封性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切断正常供电,测试应急灯具功能及照度。测试应急照明时间。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测试电源切换、充电、放电功能;测试应急电源供电时间,检查应急灯具自动投入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防专用电话每月测试消防电话主机与电话分机、插孔电话之间通话质量,电话主机录音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测试音量、音质。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功放、卡座、分配盘。每月测试卡座的播音、录音功能,测试功放的扩音功能,测试分配盘的选层广播功能,测试合用广播系统应急强制切换功能,测试主、备扩音机切换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联动控制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合用广播系统应急强制切换功能、扬声器播音质量及音量,卡座录音功能,分配盘分区及选层广播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防电梯迫降测试首层按钮控制电梯回首层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测试电梯自动迫降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电梯应急操作试验消防电梯应急操作功能、电梯轿厢内消防电话通话质量。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防供电配电消防配电柜(箱)试验主、备电切换功能以及供电能力测试。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自备发电机组检查发电机组外观完好情况,试验手动/自动启动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应急电源试验应急电源充电、放电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储油设施核对储油量,检查储存设备外观完好情况,检查工作环境。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联动试验试验非消防电源的联动切断功能。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监控主机维护、末端设备维护等。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源监控主机维护、与消防主机通讯功能等维护。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可燃气体主机维护、与消防主机通讯功能等维护。1所有需要每月测试的设施设备标明分区域,保证一年内测试完所有点位。未进行测试扣减200 元。无此项设施或因医院原因未测试不计入考核。灭火器核对选型、压力和有效期。1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上报不及时或不报,扣减维保费用200 元。检查全院各个批次的灭火器,对同批次的灭火器随机收取一定数量进行灭火、喷射等性能试验。0.5未进行测试扣减维保费用100 元。疏散引导箱提供疏散引导箱的检查记录、台账、整改记录。检查疏散引导箱及箱内物品是否齐全,是否破损、老化、霉变、过期等。1未完成扣减维保费用200 元。消防标识标志检查消防标识标志是否完整、及时补齐更换。1未完成扣减维保费用200 元。维保计划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1每季度出具维保计划,缺少1项,扣减费用200元。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按照维护保养计划每月进行维护保养检测。5每月测试缺少1项扣减200元。一个付款周期内(每季度),缺少3项-5项的,扣减1000元。缺少5项以上的,该付款周期考核不合格,扣减该付款周期维保费用的50%。注:因医院原因未进行测试的,不计入考核。维保资料每月度、每季度、每年度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出具维护保养报告。5月度检查内容缺一项,扣减消防维保费200 元。季度检查内容缺一项,扣减消防维保费500 元。年度检查内容缺一项,扣减消防维保费1000 元。联动测试内容缺1项,扣减500元。故障发现如采购人在巡查或测试过程中,发现重大设施设备故障,经采购人评定,成交供应商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或者成交供应商发现后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情况。1每项故障扣减消防维保费用200 元。及时维护在日常工作中,将指派专业的维护人员按医院工作时间,现场负责该项目的维护工作,一旦系统出现故障,维护人员能及时进行检查处理,争取非设备原因故障不过夜。系统在运行中如出现较大故障,双方协商共同制订切实可行的修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维保单位尽力保证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完成。4如因维保人员技术能力或成交供应商的其他原因,消防设施故障无法完成,在一个月内仍未排除故障的,扣减消防维保费800 元/项。如因院方原因,致使维保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则不扣减维保公司维保费用。维修保养记录对院内故障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5重大内容缺失1项,扣减500元/次。管道、阀门除锈打油室外消防管网、阀门,水泵房管网、阀门,湿式报警阀,屋顶水箱管网、阀门、环网的除锈、打油及测试(包括室内消火栓箱),成交供应商每年度制定工作计划。5全年完成所有范围内的除锈打油。修缮、改造如维保范围内需要新增、修缮、改造消防设施的,竞选人需提供专业性指导意见,并附工程清单。1经院方要求,成交供应商不提供的,扣减维保费用200 元。消防培训每年协助进行消防培训。如针对值班人员进行的主机操作培训;针对巡查人员进行的设施设备功能、操作的培训;针对比选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的设施设备分布情况培训,设施设备操作培训,消防应急事件处置等培训。1经院方要求,成交供应商不提供培训服务的,扣减维保费用200 元。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电话响应时间为7*24小时;突发紧急事件和出现严重紧急故障时(如:消防水系统漏水)15分钟内到达现场,消防设施重大故障30分钟内到场,一般问题1小时内到场。4.5如未及时响应或不响应,每延迟1小时,扣减合同总额0.1%(单次上限5%)。超过三次不响应,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重大故障24小时未解决的,院方自行维修费用从合同款中双倍扣除。维保考勤每日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至少一人在院方现场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维保。4如果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迟到或早退,发现一次,扣消防维保费200 元。如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无故缺勤的,发现一次,扣消防维保费500 元。无故缺勤三次,将其清退出场,成交供应商需另委派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场项目负责人每月到场1次。3未到场扣除维保费用200 元/次。无故缺勤三次,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每年11月由成交供应商选取三家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供院方选择,院方选择其中一家在12月上旬对院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新老院区各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评估出的相关隐患由成交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未每年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扣除维保费用10000 元/次。计分维保考核除扣款外,同时进行计分。总分每200元计1分,累计计分100分的,每季度扣分大于40分,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核单位:考核人:考核时间段:评分时间:(五)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未按本技术需求约定提供服务,视为违约,院方有权扣除相应维保费用,同时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应急维修、定期检修等关键环节违约累计3次及以上,院方有权扣除当期30%维保费;造成院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全额赔偿。3.成交供应商提供劣质配件、虚报维保内容、弄虚作假的,院方有权扣除20%当期维保费,并处2000-5000元罚款,同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追究违约责任。4.成交供应商泄露院方涉密信息的,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院方一切损失,院方全额扣除剩余维保费,永久取消其院方合作资格。5.因维保不到位导致检查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扣当期20%维保费。因成交供应商维保不到位导致院方发生安防事故、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院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剩余维保费,并追偿损失。6.成交供应商的经营管理行为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消防规章制度、医疗卫生政策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10000元,且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7.对在合同期内工作能力低下、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不服从医院监督管理、严重影响医院的声誉、妨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等情形的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提出更换人员要求而成交供应商延迟更换的,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履约金500元/次,且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8.未经采购人书面认可或同意,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医院范围内开展采购人委托的服务管理范围之外的经营活动的,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且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9.成交供应商懈怠配合采购人举办各种大型活动、迎接检查及评比等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导致采购人为此得到负面影响或评价的,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且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10.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管理监督及不服从医院工作指派,拒不听从工作指挥者,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500元/次,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11.成交供应商有责任配合医院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三级甲等医院的创建中要求提供必需的资料,拒不提供者,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且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12.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工作中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擅离岗位,喧哗或嬉笑打闹,在病房内洗澡、洗头、洗衣,违规使用电器、占用患者病床或在病区内留宿亲戚或他人,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100元/次,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13.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在院内工作场所打牌玩乐等,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500元/次,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上岗饮酒或酒后上岗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其自行承担)。14.成交供应商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进行项目履职,电话响应时间为7*24小时;突发紧急事件和出现严重紧急故障时(如:消防水系统漏水)15分钟内到达现场,消防设施重大故障30分钟内到场,一般问题1小时内到场。如未及时响应或不响应,每延迟1小时,扣减合同总额0.1%(单次上限5%);若到达后未做任何处置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承担违约责任100-500元。重大故障24小时未解决的,采购人自行维修费用从合同款中双倍扣除,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15.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具备三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500元/次,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16.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500元/次,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17.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处置不当而被投诉者(经采购人调查属实的)或者因工作质量低劣而被采购人提出整改意见者,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500元/次,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18.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懈怠履行医院院内消防安全维护义务,遇应急事态或安全隐患等特殊情况未立即向上级报告、因未能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果断采取防范措施者或因失职发生工作差错者,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19.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过失损坏医院公共设施及公私财物者,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故意损坏医院公共设施及公私财物者,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500元/次,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20.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病区与他人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的,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200元/次,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21.成交供应商违背向采购人提供其派驻采购人处工作员工的身份资料的义务,或懈怠接受消防部门和公安机关可能的相关审查的,成交供应商应为此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22.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服务期间,不会泄露医院信息,危害医院形象。成交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次,并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23.遇检查、巡查、抽查、创建等各种迎检相关活动时,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到达现场,成交供应商应为此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24.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响应,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或屡犯(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25.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期完成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重点工作的,不予支付相应费用,超过一个月未完成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重点工作的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4000元/月;情节严重或超过一个月不履职,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26.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所作书面承诺或提供文件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在合同履行阶段单方解除合同(采购人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27.成交供应商未将信息录入系统,高层消防码扫描结果显示无维保单位,成交供应商为此承担违约金50元/天,超过30天不履职,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28.若成交供应商在维保期间维保不到位使相关检查不合格或不符合消防要求,造成相关处罚和罚款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下次将不得参与采购人消防维保投标。若因维保不到位导致消防检查不合格:每次扣合同总额3%;造成重大火灾事故: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追偿损失并列入黑名单。29.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每年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扣除维保费用10000元/次。注:成交供应商承担的违约金优先在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10.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项目所有费用(技术人员咨询费、驻场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劳务费、现场勘察费、报告打印费、服务交通费、管理费、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1.11.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合同期内所有维保服务都应按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要求执行(详见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二)售后服务内容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突发紧急事件和出现严重紧急故障时(如:消防水系统漏水)15分钟内到达现场,消防设施重大故障30分钟内到场,一般问题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四、付款方式:费用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季度须完成日常维保(每日、每周、每月)工作及当季重点维保任务,按要求提交维保台账、工作记录及季度维保报告等相关资料(新老院区各一份),经采购单位审核合格后支付当季费用;末次付款需额外提交年度维保总结报告。采购单位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五、履约保证金5.1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对公转账非现金形式交易)5.2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日、周、月、季、年重点工作均完成后)次月支付完服务费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12.六、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3.七、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1.14.八、其他供应商近3年与本院合作项目中,存在未按期履约、无故弃标、合同中止/终止等违约情形或失信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1.15.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16.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17.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注:政策性扣减方式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0%(10%-20%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18.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三)响应供应商近3年与本院合作项目中,存在未按期履约、无故弃标、合同中止/终止等违约未履约失信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1.19.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人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0.五、重新采购(一)该项目为重新采购项目:根据荣中医发〔2026〕5号文件《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制度与流程(2026修订版)》要求,采购项目挂网后无3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后,再次挂网响应供应商仍不足3家的,在挂网期间未收到质疑和投诉,可以进行开评标,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条件、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等审查均合理的,评审委员会或采购工作小组可以邀请经评审资格、技术、商务均合格的供现场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该项目若出现流标的情况则会进入议价环节,所以本次采购不唱标,最终价格以议价讨论后为准。(三)供应商参与现场议价的,在现场议价过程中,若有违规行为,仍应接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遴选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若议价后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出现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按照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2.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3.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1.24.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线下纸质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1.2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人应当在确认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26.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1.2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28.七、签订合同(一)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与采购人洽谈合同签订事宜,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29.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0.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附页: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竞争性谈判)(项目号:)采购人(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成交供应商(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31.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32.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报价(元)备注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33.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34.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1.35.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1.36.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维保服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疏散引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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