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免疫疫苗招标公告(沭阳县农业农村局(沭阳县乡村振兴局)2026)



项目概况 沭阳县2026 年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次) JSZC-321322-RYDL-G2026-001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1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22-RYDL-G2026-0011
项目名称:沭阳县2026 年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89.000000万元(采购包1:9.000000万元;采购包2: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羊小反刍兽疫活疫苗(或含小反刍)9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分包二:牛布鲁氏菌病疫苗80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注:每个供应商可以参与全部分包的投标,可以兼中。 评、定标顺序:依次是分包一、分包二。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不影响其它标段的评审结果;
采购需求:

拟采购羊小反刍兽疫活疫苗(或含小反刍)、牛布鲁氏菌病疫苗等。详细参数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接到招标人要求的订单起5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含有兽用生物制品):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含有兽用生物制品):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363067、0519-86722806。
4.质疑渠道: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项目质疑申请”模块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人信息”;财政部门投诉受理电话:0527-8835923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沭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单位地址:沭阳县学院路5号
联系人:范乃成
联系电话:13851375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容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沭城天下16号楼4层
联系人:罗伟
联系电话:15150743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伟
电话:15150743577

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承诺书.pdf

JSZC-321322-RYDL-G2026-0011采购文件.doc

附件1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采购人形象,现对我单位开展“沭阳县2026年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谁采购,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三、合理提出采购需求,不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四、按规定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扶贫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五、及时签订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六、严格履约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依法及时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投诉处理等事项;八、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接受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我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单位名称(盖章)2026年2月26日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沭阳县2026年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JSZC-321322-RYDL-G2026-0011采购人:沭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容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沭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容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18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9第四章采购需求23第五章合同文本3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沭阳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江苏容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沭阳县2026年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JSZC-321322-RYDL-G2026-001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概况沭阳县2026年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322-RYDL-G2026-00112.项目名称:沭阳县2026年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次)3.预算金额:分包一:羊小反刍兽疫活疫苗(或含小反刍)9万元;分包二:牛布鲁氏菌病疫苗80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分包一:羊小反刍兽疫活疫苗(或含小反刍)9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分包二:牛布鲁氏菌病疫苗80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注:每个供应商可以参与全部分包的投标,可以兼中。评、定标顺序:依次是分包一、分包二。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不影响其它标段的评审结果;5.采购需求(简介):拟采购羊小反刍兽疫活疫苗(或含小反刍)、牛布鲁氏菌病疫苗等。详细参数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约期限:在接到招标人要求的订单起5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成。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含有兽用生物制品):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使用CA锁登录系统后,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3.本项目共分一个采购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3.宿迁地区“苏采云”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19-86722806、0519-86722802。4.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5.质疑渠道: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采购公告。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更正公告。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沭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黄喜凤联系方式:199052475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容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罗伟联系方式:1515074357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属性本项目属性按以下第1种确定:1.货物采购;2.服务采购;3.工程采购。2投标有效期60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投标文件份数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4开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进行不见面开标。5进口产品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接受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等相关规定;2.不接受进口产品。6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确定中标人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按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8分包要求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无2.不允许分包。9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9%计取。2、评委费:评审专家费用按照宿财购〔2024〕5号发放标准计实收取。支付方式可以通过转账或数字人民币等方式。10其他本项目落实《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文件规定。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属性本项目属性按以下第1种确定:1.货物采购;2.服务采购;3.工程采购。2投标有效期60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投标文件份数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4开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进行不见面开标。5进口产品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接受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等相关规定;2.不接受进口产品。6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确定中标人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按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8分包要求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无2.不允许分包。9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9%计取。2、评委费:评审专家费用按照宿财购〔2024〕5号发放标准计实收取。支付方式可以通过转账或数字人民币等方式。10其他本项目落实《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文件规定。一、总则1.招标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应序号为6.1、6.2、6.3、6.46.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按第(2)种政策落实:(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与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2)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注: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以“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为准,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以“须知前附表”“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为准。)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6.2.1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6.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品目清单范围的,按以下条件优先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提供有效节能环保证书的投标人加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提供有效节能环保证书多的投标人为中标人。6.3政府采购需求标准6.3.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执行,本项目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3.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本项目绿色数据中心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3.3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执行,本项目绿色建材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4采购产品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采购产品中涉及通用类货物、家具的,供应商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采购人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修改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3投标人应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能及时下载澄清答疑文件,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8.2投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8.3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函、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9.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苏采云”系统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其未提供。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0.投标报价10.1报价为一次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2报价注意事项:投标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注,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执行。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投标有效期1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2.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提交1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对应的本次开标采购包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1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4.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或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文件。五、开标、评标程序15.开标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解密。15.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15.3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投标人应登录“苏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解密,未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5.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5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信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16.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按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独立履行相关职责。17.评标程序17.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17.2符合性检查17.2.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2.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设备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17.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1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17.5相同品牌产品投标17.5.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7.5.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7.6有关问题的澄清17.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章(或签字)。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17.6.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7.6.3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7.7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17.8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六、无效投标、废标、串通投标及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情形18.无效投标情形18.1投标人同一采购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18.2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18.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8.4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18.5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离,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18.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本项目落实《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18.7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18.8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18.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形。19.废标情形19.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19.5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0.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处理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条款进行处理。21.串通投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21.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1.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21.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21.4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1.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1.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21.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成交;21.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1.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1.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1.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1.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情形2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2.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2.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2.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2.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3.确定中标人23.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3.2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采购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24.中标通知书24.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3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未中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授予合同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5.2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26.履约保证金按照以下第(1)方式确定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26.1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履约保证金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外,投标人还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向采购人缴纳。26.2履约保证金提交金额按采购合同总价的5%提交。支持和鼓励投标人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如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可按采购合同总价的3%(履约保证金原提交金额的6折)提交。办理流程、偿付等内容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保险保函”模块。26.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投标人存款账户或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26.4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具有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材料。26.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人收到投标人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6.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7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7.线上融资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28.合同履行28.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8.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八、质疑与投诉29.质疑2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6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29.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本项目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9.5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6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采购公告。29.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7.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7.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7.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7.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29.7.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30.投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资格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投标响应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信用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三、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4、评标标准评审因素分数评审标准报价分(30分)投标报价30.0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综合实力(7分)类似业绩4.00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及验收通过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将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步公开。CMA检测报告3.00投标人提供对应品种疫苗2024年1月1日以来的CMA检测报告,报告合格得3分,不合格不得分;或提供对应品种疫苗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批次批签发报告(显示质量合格),连续1批次得1.5分,最高3分。服务与培训(63分)服务方案11.00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四、商务部分4.2.1”,投标人提供其产品售前、售中、售后(包括小批量和小规格疫苗发货、有效期、储存和使用等环节)服务和免疫效果跟踪评价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11分;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低于采购需求后期可以通过优化实现的得4分,不满足采购需求不得分。应急处理方案11.00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四、商务部分4.2.2,投标人提供快速便捷的免疫副反应理赔、用户反映问题处理、用户走访等方面的工作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11分;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低于采购需求后期可以通过优化实现的得4分,不满足采购需求不得分。冷链运输方案11.00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四、商务部分4.2.3,投标人提供包含冷链运输方式、全程温度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内容的冷链运输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11分;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低于采购需求后期可以通过优化实现的得4分,不满足采购需求不得分。废弃疫苗瓶回收方案10.00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四、商务部分4.2.4,投标人提供协助废弃疫苗瓶回收、处理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低于采购需求后期可以通过优化实现的得3分,不满足采购需求不得分。培训方案10.00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四、商务部分4.2.5,投标人提供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人次、师资力量、培训案例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低于采购需求后期可以通过优化实现的得3分,不满足采购需求不得分。产品控制方案10.00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四、商务部分4.2.6,投标人提供其所投产品的产品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创新研究等品控措施,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低于采购需求后期可以通过优化实现的得3分,不满足采购需求不得分。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一、项目概况拟采购羊小反刍兽疫活疫苗(或含小反刍)、牛布鲁氏菌病疫苗等。主要内容详见清单附后。2、履约期限:(1)在接到招标人要求的订单起5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成。(2)交货方式:按照疫苗的运输管理具体要求,快速送达交货地点。(3)交货地点:收货方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待供货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且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一次性付清余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2.合同款可以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进行支付。3.资金支付的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四、采购清单及标准(一)采购清单分包号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得低于)主要配置或技术参数备注分包一羊小反刍兽疫活疫苗(或含小反刍)50头份/瓶元/头份15万头份农业农村部规定标准牛布鲁氏菌病疫苗规格不固定,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小于或等于50头份/瓶均可分包二牛布鲁氏菌病疫苗小于等于50头份/瓶元/头份4万头份注:供应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除上表要求外,还有购买上述疫苗后的配套服务。(二)技术条款1、疫苗质量要求★符合农业农村部对动物疫苗的现行相关质量要求。★布鲁氏菌病基因工程疫苗(基因缺失/标记疫苗):投标人需提供免疫注射、免疫档案建立、消毒等服务。(提供免疫注射服务承诺书)小反刍兽疫疫苗(或含小反刍):每头份病毒含量≥103TCID50。(1)产品质量控制。针对自身产品开展调查;为提升产品质量开展产品控制、经费投入、创新研究、技术合作等措施。品控后产品质量提高,免疫副反应降低,抗体合格率提高,更能满足市场需求。投标企业在管理中的软、硬件设施,生产环节管理,原料、辅料把控等方面进行综合质量控制。(2)投标人所投疫苗品种应具有产品检测报告或批签发报告。(3)招标之前或之后,如遇农业农村部政策调整,有关疫苗品种、毒株变更,相应产品直接变更。按规定具有完备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并能按规定标准和方法实施正常检测,各项制度、记录规范、齐全。(三)商务条款1、质保期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最终交到采购人的有效期在7个月(疫苗有效期为12个月的)和11个月(疫苗有效期为18个月的)以上(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服务与培训(1)投标人提供其产品详细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案和免疫效果跟踪评价方案,内容包括所能提供的产品批量(无论量大小、规格大小均能按用户需求发货)、规格、有效期、存储和使用等环节。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2)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括免疫副反应的处理、理赔,用户反映问题的处理,用户走访等。免疫副反应和用户反映问题处理及时、理赔手续简化快速,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3)投标人提供包含冷链运输方式、全程温度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冷链运输方案。重点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量化,有利于冷链运输管理,可操作性较强。(4)投标人提供废弃疫苗瓶回收、处理方案。包括回收的品种、数量等,如何处理回收的废弃疫苗瓶。重点服务项目明确、内容量化,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可操作性较强。(5)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内容、师资力量、区域、计划等。培训内容符合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需求,内容新颖实用,服务内容量化,可操作性较强。(6)投标人提供产品控制方案。内容包括投标人用于提升产品质量、创新研究等品控措施,提供如开发专项经费、科研合作、专利等佐证材料。★注:投标人根据采购方需要提供协助疫苗发放、免疫效果采样检测等服务。3、货物验收动物疫苗的验收,由采购人根据动物疫苗有关质量要求等实施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书面证明;交货时收货方有权对疫苗产品进行抽检,液态疫苗如发现产品有沉淀、混浊、分层、破乳等质变先兆,收货方拒收;上述凭现状的初步验收,不能解除在使用过程中供方对货物的内部缺陷应负的责任。五、注意(一)投标报价一次报定。报价内容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配套服务、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培训、售后、质保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二)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最终中标,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六、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须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注:检测方法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七、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八、其他要求1.本章的加★部分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包括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及其备品、备件、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方自行考虑自主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货物本身价格、配件、所有辅材、运输、装卸、人工、安装、产品损耗、验收评审、培训、售后服务、税费及产品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一旦最终中标,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3.响应单位须在响应报价中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除支付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金额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4.中标人在交货时,货物的品牌型号必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保持一致,必须保证品牌正宗,原始包装并附有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品牌型号数量的,双方协商后须报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整。九、落实政府采购需求标准1.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对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2.落实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供应商所投产品需进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规定的参考标准。在履约验收时按照本条款执行,违反本约定的对照合同违约条款追究违约责任。供应商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完全响应本条款要求。3.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数字人民币政策:代理服务费和货款资金支付中,数字人民币作为支付方式之一。十、落实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本项目中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1.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须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注:检测方法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2.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第五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投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沭阳县2026年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次)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沭阳县农业农村局(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沭阳县2026年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次)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元整(元)的标的货物和服务。标的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单价(元)数量单位合计(元)备注1      2      …      报价总计¥人民币(大写):二、合同供货期合同履约期限:在接到招标人要求的订单起5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成。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最终交到采购人的有效期在7个月(疫苗有效期为12个月的)和11个月(疫苗有效期为18个月的)以上(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三、质量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现投标文件承诺条款。四、验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承诺。1.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权威机构检测。2.乙方所提供货物运抵指定地点,由双方对货物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设备及有关文件资料(如产品检验合格书、商检证书、装箱单、保修单等)进行到货验收,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出具设备到货验收表。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并投入使用后,需提供产品说明书、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等一系列文档资料,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根据技术设计要求进行验收。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待供货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且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一次性付清余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3.合同款可以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进行支付。3.资金支付的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六、货物接收与验收动物疫苗的接收,由采购人根据动物疫苗有关质量要求等实施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书面证明;交货时收货方有权对疫苗产品进行抽检,液态疫苗如发现产品有沉淀、混浊、分层、破乳等质变先兆,收货方拒收;上述凭现状的初步验收,不能解除在使用过程中供方对货物的内部缺陷应负的责任。七、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须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注:检测方法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八、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九、违约条款:1、乙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设备,或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性能与合同约定的不符,或设备性能不能满足甲方规定的要求,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设备或设备性能达不到甲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除向乙方支付货款外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4、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合同附件(附件1:设备清单明细及报价表)等都是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响应承诺函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三、法人授权书四、投标函五、开标一览表六、投标报价明细表七、技术标准和要求八、项目实施方案九、企业业绩十、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一、投标响应承诺函投标响应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特作出如下承诺: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开标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函上网公开。投标人名称:(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区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单位性质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投标人类别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备注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三、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四、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支付招标服务费。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电话:投标人全称(CA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CA公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元)小写金额: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六、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CA公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3.“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品目号(对应设备名称)、交货期、数量必须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内容一致,有不符或者缺漏视为无效投标。七、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响应偏离表序号采购需求的实质性要求(打“★”内容)响应情况(填报“响应或完全响应”)偏离(填报“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证明材料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打“★”内容)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分包作无效响应处理。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八、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九、企业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全称(CA公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签订日期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采购单位合同金额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上传业绩资料电子件。十、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项目)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行业;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行业;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十一、投标所需其他材料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如:1.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产品的认证证书2.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材料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强制免疫疫苗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