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设备招标公告(浏阳市大瑶镇中心卫生院(浏阳市第六医院)2026)


血液透析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血液透析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CG-202604130001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最高限价:490,000.00元
项目总投资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5月0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各媒体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长沙市政府采购网(changs.ccgp-hunan.gov.cn)公告时间为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
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投标的工具及驱动等,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采购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为潜在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疑投诉。
(六)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次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不一致的,以首次发布的为准。
(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731-85910818
CA及签章服务:通过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查询
(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包1(血液透析设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浏阳市大瑶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浏阳市大瑶镇花炮大道81号
联系方式:138758220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集里街道碧桂园欢乐里4栋3209
联系方式:15074898689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

相关附件:

血液透析设备(LYCG-20260413000120260417001)-文件集.zip

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

3.4商务要求3.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完毕。3.4.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4.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总合同款的60%,满半年后付合同款的30%;剩余1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凭质保承诺书(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一次性付清。(提供厂家对剩余质保期出具的且加盖厂家公章的质保承诺书,方可进行支付)。★3.4.4、所投产品设备的生产日期距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的时间不能超过90天。3.4.5项目建设实施要求(一)、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二)、安装调试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3、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4、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详细操作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清点货物。产品品牌、型号、参数、配件等有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不相符的,视为虚假投标,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三)、测试验收1、履约验收方式或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采购人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否是否邀请专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本项目按浏财函【2025】5号文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内容。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2、验收其他要求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满1个月后,使用无质量问题即可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保证全新原装出厂设备,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整机质保期叁年。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修维护等免费且要求上门服务。3、售后服务3.1设备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定期维护计划。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3.2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厂家设有电话(响应文件中须注明)。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3.3故障响应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仪器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解决故障。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3.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括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4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损失,采购人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5质保期内所有的质量问题、备品备件、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更换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6提供所投设备配置清单。3.7培训要求:提供专业人员现场操作和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直到达到负责操作管理及维护的人员能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货物类)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交易模式一、采购项目编号:LYCG-202604130001二、采购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浏阳市大瑶镇中心卫生院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编制时间:2026年04月17日第一章投标邀请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浏阳市大瑶镇中心卫生院委托,拟对血液透析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LYCG-202604130001-第1页-二、采购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三、招标项目简介血液透析设备采购。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本项目实施本国产品标准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特定资格审查(描述: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二)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D10至D12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投标的工具及驱动等,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采购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为潜在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疑投诉。(六)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次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不一致的,以首次发布的为准。(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第2页-在线客服: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服务电话:0731-85910818证书及签章服务:通过4006682666查询(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代理机构发布,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地址:浏阳市大瑶镇花炮大道81号邮编:410312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8758220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浏阳市集里街道碧桂园欢乐里4栋3209邮编:410300联系人:姜女士联系电话:15074898689-第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预算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2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为:肆拾玖万元整3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5采购人是否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6中小企业政策采购包1: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7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实质性)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8落实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9是否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适用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版)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房屋和构筑物(A01000000),文物和陈列品(A03000000),图书和档案(A04000000),特种动植物(A06000000),农林牧渔业产品(A07030000),矿与矿物(A07040000),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A07050000),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A07060000),无形资产(A08000000)等9类品目(至最末级子品目)对应的货物类产品。10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有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1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采购标的若存在核心产品,则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投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机器码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2异常低价审查(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的报价存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的情形的(具体比例或要求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其中,属于《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中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如实际损失超过前述金额的,投标人需赔偿超过前述金额的实际损失。14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15预付款保函(实质性)不收取16是否提供样品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17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18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19投标有效期(实质性)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20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21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实质性要求)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项数≥10项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以技术响应/偏离表及商务响应/偏离表为准22公告发布媒体公示公告等信息在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发布,其他媒体发布与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不一致的,以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23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2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鼓励二十日)内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采购人签订电子合同,政府采购项目以签订的电子合同为准。合同签订后,政府采购合同将自动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公示,如采购合同内容存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不公告,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在脱敏后公告。2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免抵押享受低于市场利率的融资产品,具体请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融资平台(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finaceDetail.html)了解详情。26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认真仔细的阅读本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2)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手段取得的依据。(3)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质疑、投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4)采购文件中凡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6)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7其他事项无2.2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2.2.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浏阳市大瑶镇中心卫生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等。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活动。六、“潜在供应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七、“实施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要求详见《******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第12页-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质疑、投诉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偏离与实质性响应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二、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三、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分为正偏离(优于要求和条件)与负偏离(不满足或不响应要求和条件)。负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3.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或澄清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或澄清公告信息,按更正或澄清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三、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澄清或者更正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四、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第13页-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知识产权其他要求在采购需求中约定。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投标文件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对于有格式要求的部分,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写,投标人对格式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在编制投标文件前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确认,否则视为完全理解格式要求,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对格式要求理解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招标文件的有关约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三、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四、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五、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分项报价不得为空,不得出现“赠与”,不得超过分项的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七、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八、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九、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不得超过65%),即投标报价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不得超过65%),即投标报价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第14页-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不得超过65%),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1、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4.12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实质性要求)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要求,如涉及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需按照本规则进行计算: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第15页-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始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提早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检查确认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第16页-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鼓励二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确定合同主要内容的情况下,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合同公告前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脱敏后公告。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二、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三、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四、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五、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政府采购项目以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签订的电子合同为准。合同双方可以根据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的合同模板,依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关于合同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四、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第17页-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详见合同条款2.6.6资金支付资金支付要求见合同文本。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第18页-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询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本项目的质疑由采购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函请递交至采购人。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时效的起算日期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不确定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起算日期)(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函)。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六、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函范本详见附件二)。七、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第19页-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20页-注:带“合理设定,并3.1采购项血液透析3.2采购内采购包1采购包预采购包最供应商报(招单价★”的参数需明确具体要目概况设备采购容:算金额(元高限价(元价不允许超的)供应商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求。):490,000.00):490,000.00过标的限价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预算(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是否两型产品是否首购产品1血透液透析、血析滤过设备液1.00136,000.00台工业是否否否否否2血液透析设备4.00354,000.00台工业否否否否否否3.3技术要采购包1供应商报(招单价标的名称求:价不允许超的)供应商:血液透析过标的预算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血液透析滤过设备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二、项目总体要求:投标人所投本项目产品需为同一品牌。三、技术参数要求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设备,数量:1台1、功能要求具有血液透析、单纯超滤、超纯透析、在线血液滤过、在线血液透析滤过等治疗功能,满足临床治疗需求。2、适应症急慢性肾衰、尿毒症、重症胰腺炎、多脏器衰竭、各种毒物中毒等。-第21页-13、技术特点3.1采用≧12寸多角度旋转液晶触摸屏,中英文等多种语言界面;3.2配液系统:由浓缩液泵(陶瓷泵)、混合装置、电导监测组成,将透析浓缩液与反渗水按一定比例混合,达到需要的浓度,3个在线透析液电导测量装置透析液浓度(电导率)反馈式控制;▲3.3采用单腔容积≦100ml容量平衡腔,双腔交替供液不断流,保持液体进出平衡,保证精确控制患者脱水,对平衡腔电磁阀和膜片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因电磁阀和膜片泄漏导致超滤异常的风险发生,实现高精度超滤;(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3.4自动变流功能:透析液流量可根据有效血流量自动匹配最合适的流量,保证治疗品质的同时节约透析液的使用量;3.5当把A/B浓缩液放错时,设备会发出声光报警,并阻止透析液流向透析器;3.6预设多种标准透析液配制比例,亦可自设比例,适应各种品牌浓缩液;3.7超纯透析液供给功能,提高患者生存质量;3.8免费开放的数据接口,可接入各个品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整个治疗过程智能化、精细化管理;3.9内置后备电源,停电后可维持治疗血液回路工作30分钟以上;3.10具有静脉壶液面调整按键,不需要手动调节,减少污染;3.11所用的耗材为通用耗材,包括血液管路,无专用耗材;3.12四种颜色指示灯,配合多种音乐提示和报警,兼顾安全与人性化;3.13动脉压、静脉压、跨模压动态跟踪,记录历史治疗方案,方便查询,各报警限制自动调整到安全范围,确保治疗安全;3.14日常消毒采用柠檬酸热消毒即可,不要用次氯酸钠消毒液;3.15机器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提供设备铭牌照片)3.16预设自动开关机时间以及消毒模式,并记录所有消毒情况,全自动消毒脱钙,可使用多种消毒液和酸洗液;3.17机器报警中文显示报警问题,至少记录180天报警记录3.18具有消毒液放错监测报警功能;3.19快速消毒时间为30分钟;3.20可使用20mL注射器,完善的功能自检和报警系统,支持肝素曲线;4、个性化治疗4.1具有多种钠离子、超滤速率、碳酸氢盐、肝素流量、透析液流量、透析液温度等标准曲线、组合曲线及自设曲线功能,可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治疗;4.2具有方便的序贯透析(透析←→单纯超滤)、高低钠序贯透析程序;4.3具有碳酸盐和醋酸盐透析功能,满足各种治疗需求;5、安全性能5.1整机的液路、血路、监控等系统强制自检,使运行更安全;5.2具有液路系统泄漏情况的实时和定时监测功能,使治疗更安全;5.3静脉管路具有超声波和光学双重监测,提高血液回输安全性;5.4可预设每日消毒模式,且记录所有消毒情况,操作方便、使用安全;5.5具有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等动态跟踪监测功能,对异常报警更加迅速;-第22页-6、技术参数▲6.1供水条件:进水压0~7.0bar,进水温度5~30℃。(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6.2静脉压范围:-500mmHg~500mmHg,精度可达:±10mmHg。6.3动脉压范围:-400mmHg~500mmHg,精度可达:±10mmHg。6.4跨膜压监测:-180~+600mmHg,精度可达±10mmHg。(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6.5血流量:0,30~600mL/min。6.6透析液流量:0,300mL/min~800(可调)mL/min。((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6.7透析液温度范围:33~40℃。▲6.8透析液电导率:12mS/cm~18mS/cm,精度:±0.1mS/cm。(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6.9超滤控制超滤率:100~5000mL/h。(提供检测报告及产品说明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6.10肝素泵注入流量:0~10mL/h。6.11气泡检测器:可监测大于0.02ML的气泡,可监测累积气泡。6.12漏血监测:可监测≤0.35mL/min的漏血(HCT32%)。6.13消毒功能:具有化学剂消毒和热消毒两种,热消毒最高温度不小于85℃。标的名称:血液透析设备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血液透析机,数量:4台1、功能要求设备适用于血液透析、序贯透析及单纯超滤等治疗模式。2、适应症急慢性肾衰、尿毒症、重症胰腺炎、多脏器衰竭、各种毒物中毒等。3、技术特点3.1、采用≧12寸液晶触摸屏,中英文等多种语言界面;3.2、配液系统:由浓缩液泵(陶瓷泵)、混合装置、电导监测组成,将透析浓缩液与反渗水按一定比例混合,达到需要的浓度,3个在线透析液电导测量装置透析液浓度(电导率)反馈式控制;▲3.3、采用单腔容积≦100ml容量平衡腔,双腔交替供液不断流,保持液体进出平衡,保证精确控制患者脱水,对平衡腔电磁阀和膜片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因电磁阀和膜片泄漏导致超滤异常的风险发生,实现高精度超滤;(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3.4、自动变流功能:透析液流量可根据有效血流量自动匹配最合适的流量,保证治疗品质的同时节约透析液的使用量;3.5、当把A/B浓缩液放错时,设备会发出声光报警,并阻止透析液流向透析器;3.6、预设多种标准透析液配制比例,亦可自设比例,适应各种品牌浓缩液;3.7、超纯透析液供给功能,提高患者生存质量;3.8、机器配备细菌过滤器支架,方便安装细菌过滤器,实现超纯透析;-第23页-13.9、内置后备电源,停电后可维持治疗血液回路工作30分钟以上;3.10、具有静脉壶液面调节功能,避免污染、操作简单;3.11、所用的耗材为通用耗材,包括血液管路,无专用耗材;▲3.12、机器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提供设备铭牌照片)3.13、免费开放的数据接口,可接入各个品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整个治疗过程智能化、精细化管理;3.14、四种颜色指示灯,兼顾安全与人性化;3.15、可使用20mL注射器,完善的功能自检和报警系统,支持肝素曲线;3.16、日常采用的柠檬酸热销,不需要每日用到次氯酸钠消毒。4、个性化治疗4.1、具有多种钠离子、超滤速率、碳酸氢盐、肝素流量、透析液流量、透析液温度等标准曲线、组合曲线及自设曲线功能,可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治疗;4.2、具有方便的序贯透析(透析←→单纯超滤)、高低钠序贯透析程序;4.3、具有碳酸盐和醋酸盐透析功能,满足各种治疗需求。5、安全性能5.1、整机的液路、血路、监控等系统强制自检,使运行更安全;5.2、具有液路系统泄漏情况的实时和定时监测功能,使治疗更安全;5.3、静脉管路具有超声波和光学双重监测,提高血液回输安全性;5.4、可预设每日消毒模式,且记录所有消毒情况,操作方便、使用安全;5.5、具有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等动态跟踪监测功能,对异常报警更加迅速。6、技术参数6.1、电源电压:AC220V±20V,50Hz±1Hz;▲6.2、供水条件温度:进水压0~7.0bar,进水温度5~30℃;(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6.3、静脉压范围:-500mmHg~500mmHg,精度可达:±10mmHg;6.4、动脉压范围:-400mmHg~500mmHg,精度可达:±10mmHg;6.5、跨膜压监测:-180~+600mmHg,精度可达±10mmHg;(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6.6、血流量:0,30~600mL/min;6.7、透析液流量:0,300mL/min~800mL/min;(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6.8、透析液温度范围:33~40℃;6.9、▲透析液电导率:12mS/cm~18mS/cm,精度:±0.1mS/cm;(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6.10、★超滤控制超滤率:100~5000mL/h;(提供检测报告及产品说明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6.11、肝素泵注入流量:0~10mL/h;6.12、气泡检测器:可监测大于0.02ML的气泡,可监测累积气泡;6.13、消毒功能:具有化学剂消毒和热消毒两种,热消毒最高温度不小于85℃;6.14、漏血监测:可监测≤0.35mL/min的漏血(HCT32%)。-第24页-3.4商务要求详见附件3.4商务要求3.5其他要求★3.5.1、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必须为产品化并量产的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样机对所投产品进行现场演示,确保其所投标的货物与其投标文件描述一致。如中标人产品演示过程中出现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报请财政部门进一步处罚。(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3.5.2、到货后,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中标人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部门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中标人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中标人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中标人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中标人仍应当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3.5.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5.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完工或者货物(服务)不能正常交付使用而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逾期1-5日内按货款的0.5%/天扣除,逾期6-20日内按货款的1%/天扣除,逾期21日及以上扣除总货款的30%。如遇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延期不能正常交付,经采购人同意后,以协商结果为准。3.5.5、中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5.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由于投标人未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遗漏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3.6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采购方式:合同类型: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采购人地址: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____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第25页-一、标的信息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及运输方式(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4.售后服务5.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2.付款方式:3.预付款保函:4.支付形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3)是否邀请专家: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6)履约验收程序: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1)履约验收标准: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26页-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第27页-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浏阳市大瑶镇中心卫生院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①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②近3个月指2026年1至2026年03月。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响应)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6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特定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docx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无4.4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4.5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6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4.7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第31页-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等。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第32页-(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2不符合★条款不符合★条款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货物说明.docx3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docx、开标一览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应答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货物说明.docx、投标(响应)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国产品成本比例承诺函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第35页-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八、供应商的报价存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的情形的(具体比例或要求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其中,属于《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中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畸高畸低、单项得分为零、报价最低、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第36页-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综合评分法适用)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适用)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标。5.6.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第37页-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技术部分40.00分商务部分10.00分报价得分5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评审因素分类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的不计分。1、所投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负偏离的计36分;2、技术参数内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其他非“▲”、“★”号条款为一般条款,出现有参数不详的,缺漏项的,有负偏离的,“▲”号条款每处扣6分,非“▲”、“★”号条款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注:(1)负偏离包括但不限于:缺漏项、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楚、未完全响应。(2)招标文件已明确证明材料的参数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3)其他参数证明材料提供产品最新彩色样本资料(彩色样本资料为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品)或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技术白皮书(封面+与技术参数相关的页面)或产品说明书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4)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可分辨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能清晰证明属于所投产品型号的该项参数的,按负偏离扣分。(5)货物说明一览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等性能描述若与技术证明文件、参数证明等表述不一致的按负偏离扣分。(6)技术证明文件需集中编列于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货物说明-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文件上须醒目标注其技术指标相对应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条款内容。36.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货物说明.docx技术评审-第39页-产品性能1、跨膜压监测:-180~+600mmHg,精度可达±10mmHg;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跨膜压监测:-500~+700mmHg,精度可达±10mmHg的计1分,本项最高计2分。(需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2、动脉压范围:-400mmHg~500mmHg,精度可达:±10mmHg;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动脉压范围:-500~+700mmHg,精度可达±10mmHg的计1分,本项最高计2分。(需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相关页面截图证明,截图需体现证明所在的页码,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4.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货物说明.docx业绩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所投产品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计1分,最多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注:1、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计分。中标(成交)人及合同乙方不作限制,只依据证明材料中显示的品牌及型号进行计分。2.0000客观业绩.docx商务评审-第40页-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周期及人员配备安排、设备配置及安装调试及措施、安全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人员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方案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计8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描述不全面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描述不全面不符合要求的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项目的情形、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相关评审具体实施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时存在差异性、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有错别字。8.0000主观实施方案.docx价格分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0.0000客观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1实施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0.00%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国产品成本比例承诺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docx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5.7.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废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或取消采购任务,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第42页-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7.2出现以下情形,导致项目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项目电子交易系统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5.8停止评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9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2、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4、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长沙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43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本国产品成本比例承诺函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货物说明.docx详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详见附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实施方案.docx详见附件:业绩.docx详见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docx第七章质疑、投诉文本附件一: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附件二:投诉书范本下载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tousushufanben.zip-第44页--第45页-
开标一览表包号:{}{包号}包名称:{}{包名称}报价合计:{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报价合计(大写):{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注:1.所报价格须用人民币元表示。2.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表》中“合计”一致。如因不一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1页-
采购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备 注说明:货物类项目按本表填写,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请提供招标文件第三章和评分所需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货物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附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1、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3)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注:①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件提供上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件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②提交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附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需要提供;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见第四章第4.5项规定。附件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注: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采购人)的XXXX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1页-
本公司(单位)承诺下列数据均已经我公司(单位)核实确认,确保真实、有效: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本国产品该产品成本在产品总成本中占比(%)1是XX2是XX3否XX本国产品在产品总成本中占比合计XX%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1.本采购项目所有货物、服务产品均在本承诺函填写2.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如后续有更新的,则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3.供应商须同时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
实施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注:①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号:采购包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
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提供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如有)注:按第一章投标邀请“四、3”提供。

血液透析设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合同类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浏阳市大瑶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人地址:浏阳市大瑶镇花炮大道81号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检验类设备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详见采购需求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及运输方式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包装及运输方式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1乙方负责产品和设备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2乙方负责产品和设备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2.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4乙方应保证产品和设备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2.5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3.2所投产品设备的生产日期距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的时间不得超过90天。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整机质保期叁年。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修维护等免费且要求上门服务。3.4、售后服务3.4.1设备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定期维护计划。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3.4.2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厂家设有电话(响应文件中须注明)。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3.4.3故障响应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仪器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解决故障。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3.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括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4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导致无法修复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损失,采购人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4.5质保期内所有的质量问题、备品备件、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更换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4.6培训要求:提供专业人员现场操作和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专业人员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直到达到负责操作管理人员能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以及维护人员能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程度。5.其他要求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3、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4、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详细操作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清点货物。产品品牌、型号、参数、配件等有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不相符的,视为虚假投标,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5、到货后,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中标人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部门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中标人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中标人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中标人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中标人仍应当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详见采购实施计划1.收款账户: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人银行账号:暂不填写2.付款方式:分期序号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XX日支付合同总金额XX%是否为履约验收期1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30日60%是2验收合格半年后支付30日30%否3剩余1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凭质保承诺书(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一次性付清。(提供厂家对剩余质保期出具的且加盖厂家公章的质保承诺书,方可进行支付)。30日 10%否如: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验收合格满半年后付合同款的3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剩余1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凭质保承诺书(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一次性付清。(提供厂家对剩余质保期出具的且加盖厂家公章的质保承诺书,方可进行支付)。乙方在申请支付上述款项时,应向采购人出示与合同金额等额的货物发票。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系统升级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预付款保函:□是☑否/4.国库集中支付□、双控账户支付□、自行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完毕。4.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货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五、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否是否邀请专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本项目按浏财函【2025】5号文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验收。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验收。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按浏财函【2025】5号文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5)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到货产品的技术规格、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提供验收方案,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验收时间。中标人在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试运行、培训、初验报告等文档。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及安装调试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要求进行返工直至验收合格。若返工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4、甲方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5、负责安装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货款。5、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终止到货约定直至终止合同。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品牌、数量、技术参数采购货物,接受甲方的现场验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采购任务,组织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负责设备的保管、存放、吊运、就位、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及交付前的财产安全。3、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现行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家规范、技术和质量检测标准。4、乙方所供货物应保证是原装正品;且设备包装完整,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所有货物必须完全符合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责任。5、乙方所供设备,应享受设备制造厂商在中国市场的统一服务内容,并提供齐备的装箱单、出厂证明、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等等。6、所供设备应具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安装使用和维护手册。乙方应随设备提供完整的产品说明及相应的技术文件资料,其中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详细操作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等,若上述资料没有随设备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提供。6、负责货物安装地点的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7、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8、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安全保险、人身保险。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因此给甲方造成工程逾期、对外赔偿的全部损失及其违约金与甲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9、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3.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乙方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甲方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损失,甲方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完工或者货物(服务)不能正常交付使用而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逾期1-5日内按货款的0.5%/天扣除,逾期6-20日内按货款的1%/天扣除,逾期21日及以上扣除总货款的30%。如遇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延期不能正常交付,经甲方同意后,以协商结果为准。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3.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4.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6.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7.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8.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9.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0.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1.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上相应补偿。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如有,可自行添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长沙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单位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血液透析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