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防范宣传主题活动招标公告(重庆市公安局2026)
2026年度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26S00099)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4月17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ZC-CS-26000488
二、预算金额:
489,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2026年度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489,000.00元
1
项
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防范宣传主题活动、新闻发布会、主题宣传普法活动、“重庆经侦在线”微信公众号运营、拍摄影视视频等五项宣传活动。
最高限价金额总计:489,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4月17日 至 2026年4月24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4日。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9日 13: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6年4月29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6年4月29日 14: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赵老师
采购人电话:1521505666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泥磅黄龙路555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周建行 史庭茜
代理机构电话:023-67954029 6756198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九、附件
2026年度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发布稿)(4.17).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26S00099执行编号:ZC-CS-26000488项目名称:2026年度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其它有关规定-3-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5-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5-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5-三、服务及质量需求-5-四、其他要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8-二、报价要求-8-三、付款方式-8-四、保密要求-9-五、知识产权-9-六、违约责任-9-七、其他-10-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1-二、评审标准-13-三、无效响应-15-四、采购终止-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一、磋商费用-1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三、磋商要求-1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五、成交通知-18-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8-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0-八、交易服务费-20-九、签订合同-20-十、项目验收-21-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1-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3-一、经济部分-24-二、服务部分-26-三、商务部分-28-四、资格条件-30-五、其他资料-34-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年度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场)成交供应商数量(名)2026年度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48.911.3.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48.9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5.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4日。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六)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北京时间14:00(八)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4月29日北京时间14:001.6.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联系人:赵老师电话:15215056665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泥磅黄龙路555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建行史庭茜电话:023-6795402967561982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1.8.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9.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2026年度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1项本项目供应商需为中国境内企业1.10.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2026年度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2.服务要求: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防范宣传主题活动、新闻发布会、主题宣传普法活动、“重庆经侦在线”微信公众号运营、拍摄影视视频等五项宣传活动。3.服务标准:满足执行服务需求和质量要求,以经确认的实施方案、磋商文件、合同和采购人需求作为服务标准。1.11.三、服务及质量需求序号项目名称内容数量备注单项限价(万元)1开展防范宣传主题活动主会场布置及搭建1批搭设现场大型LED屏幕,制作宣传展间区域等19万元整体策划设计费用系列活动设计、宣传海报、物料设计等主题活动场地费用步行街等场地租用费用步行街等地LED屏幕费用步行街屏幕1小时滚动播出宣传视频等主舞台及人工、运输舞台音响、地毯、横幅、桌椅、人工费用等现场布置摄像、摄影现场活动全程摄像、录像,两机位+8M以上摇臂,4K索尼FS5摄像机,稳定器,导播切换台、4名专业人员参与视频全程录制节目,资料留存等宣传展板、宣传单印制及宣传品制作等宣传展板约16个(约1.5米*0.8米展架);印制宣传单约2000份;制作卡通玩偶、钥匙扣、雨伞等宣传礼品,约600份宣传礼品邀请媒体宣传邀请10家以上主流媒体参与、宣传推广2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打防经济犯罪情况及侦办的典型案件等1场采编一体,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等2万元场地、人员、物料(展板、印刷品等),活动现场安排专业摄像师摄像、摄影邀请10家以上主流媒体参与3开展主题宣传普法活动开展“法治大讲堂”进企业活动2场采编一体,印刷品制作、会场布置、场地租用等5.4万元现场摄影、摄像等媒体邀请参与及宣传推广,每场次发布8家以上宣传报道开展“法治大讲堂”进高校活动1场采编一体,印刷品制作、会场布置、场地租用等现场摄影、摄像等媒体邀请参与及宣传推广,每场次发布8家以上宣传报道4“重庆经侦在线”微信公众号运营专业团队运营“重庆经侦在线”微信公众号运营1年12个月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日常信息采编更新(每周1篇-3篇信息),每篇信息版面设计,美编支持等,浏览量300以上推文不低于3篇。8万元指派专人负责日常运营策划发布节点选题4次以上,并策划发布不少于1个集体、2名个人的典型宣传等,配合设计宣传海报。媒体支持、账号运营维护、账户推广等5拍摄影视视频作品编剧1部1部宣传视频脚本、剧本等,约8分钟,成片为高清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4.5万元导演拟编排编导3次及以上演员邀请2名以上专业演出、排练、人工费服装、舞美等化妆造型、道具、现场舞美,根据实际需求搭建虚拟演播室、录音棚以及剧情所需各类场景剪辑美化视频全部视频拍摄,剪辑、特效、配音、包装等场地费用拍摄场地租赁使用费网络推广网络推广费用1.12.四、其他要求(一)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负责人须保证24小时支持服务,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通讯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二)供应商须综合考虑本项目相关活动流程所产生所有费用,应充分衡量和估计本项目履行中可能发生的其他潜在导致价格变动风险因素,报价接受后视为就本项目所有所需服务及所需相应设备、材料、人员、耗材等已经包含在该价格中,且不做任何调整。服务要求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工作期间如因对项目理解及活动规模不充足导致活动延期或出现服务停滞情况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4.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完成除微信公众号运营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服务时间节点以采购人实时要求为准)(注:微信公众号运营起算时间为2026年6月3日,服务期限为12个月)。(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验收单位: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2.验收方式:2.1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按每一个小项目(防范宣传主题活动、新闻发布会、主题宣传普法活动、拍摄影视视频)完成时间进行审核验收(具体服务时间节点以采购人实时要求为准),供应商应保证合作期间的宣传服务及视频制作符合规定要求,不能满足磋商文件文件要求的不予验收,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2.2“重庆经侦在线”微信公众号运营在预付款中扣除,对“重庆经侦在线”微信公众号已运营一个月后进行第一次验收,在运营12个月期满后再进行最终验收。3.验收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项目需求、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需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如对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15.二、报价要求本项目设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玖仟元整(¥489000元)。包含但不限于整体策划设计费用、微信公众号运营费、宣传推广费、宣传物资相关费用(含运输费)、场地租赁费、人工费、管理费、所需设备及材料费用、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等一切项目保障实施完成的所有费用。供应商的总报价,分部分项开展防范宣传主题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主题宣传普法活动、微信公众号运营、拍摄宣传视频片的竞采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6.三、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自合同所有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且成交供应商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的,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二)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担保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保函原件由采购人保存;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付或者减少支付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担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预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成交供应商每完成一项服务内容(防范宣传主题活动、新闻发布会、主题宣传普法活动、“重庆经侦在线”微信公众号运营、拍摄影视视频),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对应金额付款,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合法合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2026年12月15日前支付完全部合同款项(微信公众号运营在预付款中扣除,以预付款担保函有效期不少于微信公众号运营期限作为制约)。注:①每次支付须抵扣预付款,预付款如有剩余,顺延至下一次抵扣。②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预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17.四、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所获悉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若有违反按保密协议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1.18.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1.19.六、违约责任(一)若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采购人再次组织验收如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二)如供应商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或供应商拒绝整改或逾期未能整改完毕,则从第二次验收报告签署日期后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5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三)本合同供应商不得转让,若供应商擅自转让,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停止付款、向供应商追回全部已付款,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追偿。(四)供应商确保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且供应商还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五)供应商应给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应付费用,可由采购人在任何一笔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对外承担的赔偿责任金额、采购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供应商违约,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当于合同解除后3日内一次性退还采购人支付的所有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追偿。(六)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1.20.七、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2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2.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2.如供应商在参与重庆市公安局前期招标采购的项目中涉及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采购人核实,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全部内容。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23.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25%)25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35%)351、线下推广计划方案(7分)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出对本项目线下推广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宣传物料、线下活动执行计划、活动场地规划设计等内容,按照方案优劣程度适当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供应商提供书面方案(格式自定);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出现下列任一情形:(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2)缺少针对性描述分析或缺少关键分析点;(3)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4)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5)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6)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7)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2、线上推广计划方案(7分)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出对本项目线上推广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宣传渠道及媒体平台、脚本拍摄、现场直播等内容,按照方案优劣程度适当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宣传报道产品形式、传播平台方案(7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相应项目宣传报道产品形式、传播平台方案,从完善度、合理性等角度进行阐述,要求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完全贴合实际工作需求。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4.进度计划方案(7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相应有效的阶段性分析报告提纲,从计划标准和完善程度阐述,要求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完全贴合实际工作需求。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5.微信公众号内容运营方案(7分)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微信公众号内容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内容规划,人员配备,审核机制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商务部分(40%)401.企业实力(15分)①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有推广整体宣传类项目经验的,每提供1个项目得3分,最多得9分。②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微信公众号代运营的案例或操作经验的,每提供1个项目得3分,最多6分。本项最多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同一合同不重复计算得分。2.服务团队(25分)供应商拥有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团队人员数量充足、专业搭配合理,能为本项目提供服务。①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需配备编剧1名、导演1名、演员2名外,再配备摄影摄像、美术设计、主持人等,每增加1名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否则得0分。②团队成员中提供导演资格证书(行业主管部门[含主管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的得3分;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书(相关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每一个得2分,最多4分;记者证(相关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每一个得2分,最多6分;项目团队成员若一人持多种证书,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最多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单位团队名单(格式自拟);2.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的说明1.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1.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1.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1.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1项至第1.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1.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4.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5.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7.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8.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9.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提供签字盖章完整的扫描件PDF格式,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每套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30.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31.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3.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1.34.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8056331.35.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6.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7.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1.38.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39.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1.40.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场地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41.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42.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43.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44.五、其他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防范宣传主题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