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2 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1招标公告(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026)



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4月17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YK-C26CS04023

二、预算金额:
30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1
150,000.00元
1

在重庆市内建设玉米新品种关键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1个,总示范面积100亩以上。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2
150,000.00元
1

在重庆市内建设玉米新品种关键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1个,总示范面积100亩以上。

最高限价金额总计:30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4月17日 至 2026年4月24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4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选择下述任一方式在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费。报名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
(2)线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注明采购执行编号)扫描后发送至3907029784@qq.com(邮箱)。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文件购买费用通过对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  名: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开支行
账  号:3100087409100060073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8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6年4月28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6年4月28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采购经办人:方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913343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代理机构: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浩
代理机构电话:023-63015283,1325136952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

九、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挂网稿).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26C00092采购执行编号:YK-C26CS04023磋商项目名称: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采购人: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2-二、资金来源-2-三、供应商资格条件-2-四、磋商有关说明-2-五、磋商保证金-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七、其它有关规定-3-八、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5-一、项目概况-5-※二、服务内容-5-※三、服务要求-5-※四、项目团队成员要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7-※二、报价要求-7-※三、付款方式-7-※四、知识产权-7-※五、保密要求-7-六、其他-7-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8-一、磋商程序及方法-8-二、评审标准-10-三、无效响应-12-四、采购终止-12-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3-一、磋商费用-13-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3-三、磋商要求-13-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4-五、成交通知-15-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5-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6-八、签订合同-17-九、项目验收-17-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18-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9-一、经济部分-20-二、服务部分-22-三、商务部分-24-四、资格条件-26-五、其他资料-31-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磋商保证金(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1: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115.0001其他未列明行业包2: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215.0001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供应商可同时对上述分包的任意包号进行响应,包1至包2实行“中一不中二”的原则,具体评审规则为:磋商小组按包1至包2的顺序依次评审,若供应商A单位为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包2将不再列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由后续排名供应商依次进行替补。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0.00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5.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4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选择下述任一方式在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1)现场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费。报名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2)线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注明采购执行编号)扫描后发送至3907029784@qq.com(邮箱)。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文件购买费用通过对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户名: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开支行账号:3100087409100060073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4月28日北京时间14:00(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北京时间14:30(八)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4月28日北京时间14:301.6.五、磋商保证金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供应商负担,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五)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1.8.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系人:方老师电话:023-89133432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浩电话:023-63015283,13251369521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榕杉路33号3幢7-101.10.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实质性响应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11.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备注包1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11项包2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21项1.12.※二、服务内容(适用于包1-包2)(一)在重庆市内建设玉米新品种关键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1个,总示范面积100亩以上,用于开展玉米新品种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重点针对玉米生产中的育苗移栽、田间管理、收获等环节进行技术优化与集成创新,实现示范区较对照区增产15%以上。(二)对区县农技人员、种植大户、普通种植农户等开展技术指导和观摩培训,每个示范点带动指导大户等规模主体5户以上,培训指导农户200人次以上,通过定期举办现场观摩会、技术讲座和实操活动,增强参与者对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能力,促进知识传播与技能提升。(三)每个示范点将系统展示品种适应性、机械化操作流程和栽培管理要点,并为广大农户提供直观的学习平台和推广基础。1.13.※三、服务要求(适用于包1-包2)(一)技术研究与集成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围绕玉米新品种耐密宜机超高产栽培开展技术集成示范,重点针对机械化播种、精准田间管理、机械化收获等环节进行技术优化与集成创新,形成1套符合当地生态条件与农业生产实际、可复制、可推广、标准化的玉米超高产机械化栽培技术方案。(二)技术培训与指导服务要求供应商须面向区县农技人员、种植大户、普通种植农户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技术培训与现场观摩活动,每个示范点带动指导大户等规模主体5户以上,培训指导农户200人次以上。培训形式须包含技术讲座、现场实操、田间指导、答疑交流;培训内容须覆盖品种选择、育苗移栽、施肥策略、病虫害防治等高产栽培关键要点。须提供常态化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技术服务覆盖整个玉米生育周期,参训人员技术掌握率与应用能力达到预期效果。(三)试验示范点建设服务要求供应商须规范建设玉米新品种与关键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点1个,总示范面积不低于100亩,地块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完善;示范点须严格按照技术方案统一品种、统一机械化作业标准、统一栽培管理模式,系统展示新品种适应性、全程机械化标准化操作流程、高产高效栽培管理要点;示范点须设置明显标识牌,具备现场教学、观摩学习、技术展示功能。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示范点土地的租赁或流转协议证明材料供采购人审核。(四)示范效果与质量标准要求示范点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应用率达到100%,田间管理规范、长势均匀,实现示范区较对照区增产15%以上;技术模式具备先进性、实用性与可推广性,能够为市内农户提供标准化学习样板;须完整保留试验数据、田间记录、作业档案,确保技术实施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可验收。(五)成果提交与验收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完整项目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结、试验报告、测产意见、培训签到册、图片影像,资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套。1.14.※四、项目团队成员要求(适用于包1-包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建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其他成员不少于4人。1.1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实质性响应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16.※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适用于包1-包2)(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服务地点:重庆市范围内。(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自行验收。1.17.※二、报价要求(适用于包1-包2)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土地租金、农资费、机械运输费、机械修理费、零件折损维修费、设备安装调试费、燃料费、人员工资、技术咨询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8.※三、付款方式(适用于包1-包2)(一)双方签订合同,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7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金额款项。(二)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1.19.※四、知识产权(适用于包1-包2)(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偿。(二)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进行知识产权保护。1.20.五、其他(适用于包1-包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2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2.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资格审查。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①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并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3.磋商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磋商小组变动采购文件的,将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响应文件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四)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变更内容书面材料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五)实质性响应审查。磋商小组经与供应商磋商和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实质性响应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六)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七)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九)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十)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然后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推荐。(十一)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将以书面形式(须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1.23.二、评审标准(一)包1-包2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20%)2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70%)服务方案(3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示范点位置及简况、拟建设规模及布局、人员配置、技术方案、进度计划、资金使用。方案内容全面不存在瑕疵得3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0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提供方案(格式自拟)2.方案中任有一处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的,视为一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无科学合理性、无可行性或先进性、安排的流程不够高效专业;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措施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不适用于采购人单位现有情况;⑦操作性不强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目标。培训方案(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培训计划、观摩活动、实操教学、技术推广。方案内容全面不存在瑕疵得2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安全作业方案(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作业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机制、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内容全面不存在瑕疵得2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商务部分(10%)业绩(10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多可得10分。提供合同(协议)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的说明1.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1.最后报价低于全部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供应商最后报价平均值50%的,即最后报价1.2.最后报价低于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50%的,即最后报价1.3.最后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最后报价1.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1项至第1.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1.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4.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5.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7.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8.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9.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八)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2.磋商保证金为磋商的有效约束条件。3.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磋商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磋商保证金币种应与磋商报价币种相同。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6.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撤回响应文件的;6.2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成交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30.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31.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3.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各包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各包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以下“服务采购”标准计算,不足3500元按3500元收取:采购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合计收费=1.5+3.2=4.7(万元)1.服务费以现金、转账等形式支付。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优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开支行账号:31000874091000600731.34.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5.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3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方案(三)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商务资料(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38.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包号及名称)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包号:采购执行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39.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包号:采购执行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三)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40.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包号:采购执行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商务资料(格式自定)1.41.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42.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采购执行编号:包号: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日期年 月 日备注:在报名时间内,请将本表完整填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3907029784@qq.com(邮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 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2 玉米耐密宜机超高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试验与示范1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