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部审计 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 财务审计 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招标公告(江苏省教育厅2026)
项目概况 省教育厅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采购 JSZC-320000-SCZX-G2026-014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0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6-0147
项目名称:省教育厅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采购
预算金额:313.340000万元(采购包1:69.470000万元;采购包2:61.870000万元;采购包3:57.860000万元;采购包4:64.140000万元;采购包5: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69.47万元;分包二:61.87万元;分包三:57.86万元;分包四:64.14万元;分包五:60.00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教育厅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5家审计中介机构组建或参加审计组协助实施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具体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采购包2
1.1、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采购包3
1.1、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采购包4
1.1、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采购包5
1.1、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江苏省教育厅(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联系人:杜盛
联系电话:83335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张文怡、唐文
联系电话:83668505、83668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怡、唐文
电话:83668505、83668519
JSZC-320000-SCZX-G2026-0147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省教育厅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6-0147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4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3第2章投标人须知…………………………………7第3章合同文本……………………………………16第4章采购需求……………………………………27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1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35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江苏省教育厅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省教育厅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采购(JSZC-320000-SCZX-G2026-014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省教育厅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6-01472.项目名称:省教育厅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采购3.预算金额:分包一,69.47万元;分包二,61.87万元;分包三,57.86万元;分包四,64.14万元;分包五,60.00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分包一,69.47万元;分包二,61.87万元;分包三,57.86万元;分包四,64.14万元;分包五,60.00万元。5.采购需求:江苏省教育厅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5家审计中介机构组建或参加审计组协助实施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具体分组如下)。经费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包号工作内容预算金额(万元)合计313.34分包1江苏师范大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69.47徐州医科大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分包2江苏理工学院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61.87苏州科技大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分包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57.86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及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财务审计分包4金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64.14九州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江海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分包5中小学食堂专项审计调查抽查(涉及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共12所学校)60.00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原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本项目每分包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分包投标,但中标候选人只能为一个分包,不能兼得。评标委员会按分包1-5的顺序对各分包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每个分包的中标候选人(前一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自动失去后续分包的评审资格)。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证明材料)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6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教育厅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联系人:杜盛联系方式:025-83335430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三楼联系人:张文怡、唐文联系方式:025-83668505、83668519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前往“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如果“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息与“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中信息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信息为准。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和标准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2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如果所执行的标准有更新的,按照最新标准执行。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7.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投标分项报价表11.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1.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2.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13、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3.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5.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投标截止时间17.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7.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8、投标文件的拒收18.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9.1投标文件的撤回19.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9.2投标文件的修改19.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9.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0.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0.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0.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评标委员会21.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2.3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2.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4.7异常低价投标审查24.7.1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4.7.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标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5.1无效投标条款25.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5.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5.1.3投标人同一采购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5.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5.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5.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5.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25.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1.10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5.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5.1.1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所列国家强制性标准的。25.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5.2废标条款25.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5.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5.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5.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6、确定中标单位26.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6.2采购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26.3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6.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6.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标委员会发现的。26.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6.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6.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质疑处理27.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7.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7.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7.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7.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7.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不接受无快递运单号的快递)。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7.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7.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7.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7.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7.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7.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7.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8、中标通知书28.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29、签订合同29.l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9.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无。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部分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即使经甲方同意分包的,乙方仍需对全部合同义务向甲方承担全部连带责任。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审计组进点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待项目完成现场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档案等材料后结清。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乙方应做好相应配合工作。乙方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应当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完整的成果资料,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书面告知乙方整改要求,乙方应当按要求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验收。10.2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合同款项。10.3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有权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省教育厅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分包*)采购人(甲方):江苏省教育厅供应商(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本项目最终签订的合同专用条款由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项目名称:省教育厅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分包*)项目编号:甲方:(买方)江苏省教育厅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2、本项目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元),此价款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具、耗材、差旅费(含车旅费、食宿费等)、保险、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合同期限内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第二条合同款支付1、审计组进点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待项目完成现场审计并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档案等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结清。2、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审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乙方户名:开户行:账号: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响应报价表;2、技术条款响应表;3、响应承诺/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合同期限、履行合同地点1、合同期限:2、履行合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2、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和业务指导;3、甲方须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审计费用。(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根据委托审计内容,安排经验丰富、熟悉教育领域相关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担任项目组组长,并配备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项目审计人员应相对稳定,乙方投标时承诺的人员配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项目组组长原则上不得更换,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的,按5万元/人标准扣除审计费用,且更换后的组长资质不得低于原承诺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更换直至符合要求;乙方未按承诺配备人员的,除按约定标准扣除审计费用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补足人员,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范及甲方要求,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在甲方规定的最终期限内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全部成果材料,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审计工作底稿、全部证据证明材料等,乙方对所提交全部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严格遵纪守法,不得损害甲方、被审计单位及其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任何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财务信息、审计过程信息、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等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透露与审计内容相关的任何情况和资料。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加强审计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数据安全,防范数据安全风险。审计过程中数据存储、管理、使用、传输、删除等应符合国家及甲方关于安全和保密的全部规范要求,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数据,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进行全流程管理。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并向甲方交付合格成果、完成归档后,乙方应当立即删除所有从甲方及被审计单位获取的原始数据、过程数据等全部非底稿数据,仅可保留必要的归档用审计工作底稿,且该底稿的存储管理也必须符合保密和数据安全要求;乙方不得擅自留存、复制、使用、泄露或者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任何数据。第六条权利保证1、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全部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审计工作底稿、证据材料、分析数据、后续审计报告等所有成果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成果的所有权利,也全部归甲方所有。2、乙方应当保证,在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的服务成果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3、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司法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负责处理,并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免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服务成果的权利。(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3)其它使甲方对上述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4、甲方与乙方签订保密承诺书,并跟踪督促落实。甲方发现审计活动存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数据安全风险,应该依法依约及时制止。第七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出具的成果性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第八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审计工作纪律、数据安全管理、保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审计费用。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甲方因使用乙方完成的服务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无法按时间节点、质量要求提供服务成果的,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相关工作内容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且甲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费用及甲方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成果不符合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服务成果仍然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对应项目服务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甲方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乙方应当予以退还,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或单独以乙方名义利用本次服务成果进行奖项申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5、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6、如乙方服务过程中现场审计人员配备、审计报告质量、审计项目进度等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或甲方书面提出的合理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对应项目服务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7、乙方明确的项目组长,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全程在审计现场负责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质量把控,如项目组长出现未在审计现场负责审计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对应项目服务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8、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任何一方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单位、学校透露的,不受此限。4、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合同予以解决。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6、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方与乙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7、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 江苏省教育厅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省教育厅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采购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省教育厅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中介机构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属性:服务类(三)项目需求:江苏省教育厅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5家审计中介机构组建或参加审计组协助实施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具体分组如下)。经费来源为财政资金。分组工作内容采购预算(万元)合计313.34分包1江苏师范大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69.47徐州医科大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分包2江苏理工学院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61.87苏州科技大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分包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57.86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及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财务审计分包4金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64.14九州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江海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分包5中小学食堂专项审计调查抽查(涉及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共12所学校)60.00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原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四)工作内容1.根据工作分组情况,分包一工作内容系江苏师范大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徐州医科大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分包二工作内容系江苏理工学院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苏州科技大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分包三工作内容系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及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财务审计;分包四工作内容系金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九州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江海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分包五工作内容系中小学食堂专项审计调查抽查(涉及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共12所学校)、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原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其中,高校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内容包括:预决算、主要领导绩效工资收入、非税收入征管、国有资产、科研经费、食堂管理等,同时关注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上述项目具体审计内容以采购人制定的审计方案或审计通知书为准,在此基础上,完成审计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清单等材料。部分项目需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后续审计,具体工作内容系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指导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具体整改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建议,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并完善相关制度,在此基础上,完成后续审计报告等材料。3.根据工作需要,对上述项目有关审计情况和数据进行分析和汇总。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计档案归档工作等。二、工作要求(适用分包1-5)(一)人员配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科学、合理配备审计人员,审计业务项目组人员应由具有财会、税务、审计、经济、管理类等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每个分包需至少配备2个审计业务项目组,各审计业务项目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不得少于2人。负责各项目组的组长须是注册3年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或评审通过3年及以上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且具备近3年(即2023年1月1日至今)教育、体育、文化行业审计项目相关经验。各组审计业务项目组的组长需全程参与审计过程,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按规定进行签名和盖章。供应商中标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配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项目组组长原则上不得更换,未经采购人同意每更换一人,按5万元/人标准扣除审计费用;投标时承诺配备的项目组其他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未按承诺数量进行配备,每少1人按3万元/人标准扣除审计费用;投标时承诺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师、审计师,未按承诺数量进行配备,每少1人按1万元/人标准扣除审计费用。项目组长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全程在审计现场负责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质量把控)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牵头负责本项目审计工作并与采购人保持工作联系,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投标企业合伙人或者股东等相同层级人员,可安排熟悉项目审计情况、牵头负责的项目组长兼任。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参加审计人员进行科学的业务分工,组织项目组成员审前业务培训,熟悉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相关程序、业务要求和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等,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组长应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认真审核工作内容,确保形成的工作成果形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有权聘请中标供应商之外的审计人员参加审计业务项目组协同完成审计任务,供应商应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二)业务工作要求1.审计作业流程、审计方法投标供应商应按照审计准则等规范实施审计工作,规范审计作业流程和程序,并根据采购人项目需求和特点确定和优化审计方法、手段,明确审计重点和要点。2.项目进度计划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合理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管理。原则上,中标供应商应于2026年5月上旬进场审计,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如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项目,也包括在内)审计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项目不需提交问题清单)并提交审计工作底稿等审计档案材料(以上时间安排和进度要求为初步计划,采购人有权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实际要求进行实施并予以保证。)3.项目质量投标供应商须针对采购人项目需求特点提出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具有相应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对各项审计工作或具体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水平和效益。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出具的成果性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投标时的承诺。中标供应商须遵照委托合同及《中介机构参与省教育厅内部审计项目工作规范》等开展工作、提供相关服务。4.审计风险防范投标供应商须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审计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并采取控制办法。加强对审计人员风险意识的培训和教育,严格依据事实准确、客观作出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5.服务承诺及保障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作出服务承诺,对响应及时、服务质量、数据准确做出满足要求、可操作性强的的详细承诺,并明确保障措施。中标供应商须在服务期满后,对审计工作遗留问题做到随时解决。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保持良好沟通,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6.现场审计人员管理和沟通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人项目需求和特点制定现场审计人员管理和沟通控制措施,审计过程中注重增强沟通和服务意识,充分尊重和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建立良好工作关系。7.项目文书及档案管理投标供应商中标人应当运用审计质量标准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制作工作底稿和相关文书,相关文书要求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形式规范,保证形成的工作文书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表达规范。一经受托,中标人须保证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审计任务,按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不少于5份,具体数量待定)并提供电子版,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审计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和相关规定完成项目档案归档工作。8.执业道德和审计纪律要求投标供应商委派本单位人员开展审计业务,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业务;执行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被审计对象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利害关系的,应当向所在审计中介机构声明,并实行回避;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法律法规实施审计。中标供应商及其参与审计人员应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的纪律要求,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不得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收受酬金或其他财物,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及其它利益。中标供应商应当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审计委托单位和被审计单位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中标供应商及其参与审计人员应加强审计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数据安全,防范数据安全风险。审计过程中数据存储、管理、使用、删除等应符合安全和保密等规范要求,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数据,应当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严格管理。除保留必要的审计工作底稿外,乙方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数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被审计单位财务情况和审计结果,不得随意向外泄露与审计内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信息。9.验收方案和审计费用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中标供应商应做好相应配合工作。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依法及时处理,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合同款项。审计组进点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待项目完成现场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包括后续审计项目)、审计档案等材料后结清。10.其他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组长和其他审计人员(本次投标的项目组成员)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被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三、投标供应商服务能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备审计项目相关经验;[需提供合同或委托协议复印件]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所做项目受到委托单位表扬。[注:需提供表扬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每个分包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每分包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分包投标,但中标候选人只能为一个分包,不能兼得。评标委员会按分包1-5的顺序对各分包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每个分包的中标候选人(前一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自动失去后续分包的评审资格)。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果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适用于分包1-5)序号评分要素评分标准分值1供应商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审计费用的结算以供应商报价为依据。10分2供应商业绩(12分)2.1 审计业绩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类似审计项目相关经验,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合同或委托协议复印件]8分2.2 委托单位表扬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所做审计项目受到委托单位表扬,每提供1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需提供表扬证明材料复印件]4分3人员配备(38分)供应商须至少安排2个审计业务项目组,每组至少配备2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每组人员配备不得少于6人,未完成上述配备的,此项得0分。(提供项目组人员信息表格、执业、职称证书以及投标人为所有人员缴纳的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3.1 负责各项目组的组长须是注册3年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或评审通过3年及以上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且具备近3年(即2023年1月1日至今)教育、体育、文化行业类似审计项目相关经验,符合上述条件完整提供1个组长资料的得4分(未完整提供任何一项的均不得分),完整提供2个组长资料的,得满分8分;3.2供应商2个审计业务项目组在至少配备4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人员基础上:3.2.1每多配备一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加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8分;3.2.2剩余其他成员每配备1名会计师或审计师加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8分;3.3除组长外,项目组其他成员具备近3年(即2023年1月1日至今)参加过教育、体育、文化行业类似审计项目相关经验的,每有1人加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3.4 供应商针对采购人项目需求和特点合理组织人员分工,并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优于项目需求的得4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注:1.提供人员信息表格,满足上述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体现相关人员职业资格或职称、注册或评审通过时间的证书复印件,相关人员从事有关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材料中须能体现上述人员姓名、时间、项目等要素),以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2.(3.2)和(3.3)是同一人可累计加分;3.上述人员须在供应商单位就职,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成交后上述人员配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38分4供应商服务方案(40分)4.1 审计作业流程、审计方法供应商针对采购人项目需求和特点提出现场审计作业流程、审计方法,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分4.2 项目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供应商针对采购人项目需求和特点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分4.3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针对采购人项目需求和特点制定项目质量保证措施,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分4.4 审计风险防范措施供应商针对采购人项目需求和特点制定审计风险防范措施,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分4.5 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供应商针对采购人项目需求和特点作出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分4.6 现场审计人员管理和沟通控制措施供应商针对采购人项目需求和特点制定现场审计人员管理和沟通控制措施,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分4.7 项目文书及档案管理供应商针对采购人项目需求和特点制定项目文书及档案管理措施,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分4.8 审计人员职业道德遵守、审计纪律执行控制、审计数据安全管理措施供应商针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遵守、审计纪律执行制定控制、审计数据安全管理措施,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的组成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二、资格审查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6.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对投标人做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提供)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7)9.投标函(格式见附件8)总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1-6条、8、9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加斜体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见附件11)四、价格扣除证明文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采购包号:**)序号123456分项服务名称服务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 2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3.项目经办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表格结构进行调整。附件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序号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 …… 附件3-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技术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序号商务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 …… 附件4-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商务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附件7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采购编号为JSZC-320000-SCZX-G20**-****,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被授权人电子邮箱: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8投标函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320000-***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9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JSZC-320000-****,(项目名称)(采购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JSZC-320000-****的项目(采购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服务的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1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 2 …… 附件12-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部审计 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 财务审计 财务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续审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