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永修县农业农村局2026)
关于遴选“永修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高质量推进永修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切实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新增项目拟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须位于永修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范围内。
二、资金安排
本次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总额为800万元,奖补资金分为奖补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产品精深加工两个建设方向,其中农产品加工配套方向拟安排奖补资金220万,农产品精深加工方向拟安排奖补资金580万,计划遴选2家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30%,实行“先建后补”方式。为避免资金过度集中于单一主体,同一申报主体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方向的奖补资金。
三、项目建设内容
聚焦永修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永修香米”以及以稻虾、稻鳖为主导的“稻渔”特色农业产业。
1.农产品加工设施方向:围绕全产业链建设,重点支持建设粮食筒仓、平仓等设施。
2.农产品精深加工方向:围绕全产业链建设,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支持新建标准化厂房、生产加工设备、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加工设备须与项目所在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折股量化”联结机制。
四、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实施主体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类型:须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产业相关:主营业务或本次建设内容须与主导产业的生产销售等相关。
4.预期效益明显:项目建成后预期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联农带农效果突出。
5.建设时限:所有项目须在202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一票否决
若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申报主体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任一情况,直接取消资格。
五、申报和遴选程序
1.项目信息发布。
2.经营主体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交材料到永修县政府主楼A401室。申报材料包括:①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及企业简介;③申报表(见附件1);④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⑤评分相关证明等材料。
3.组织评审。对申报主体及项目实施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拟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4.社会公告公示。在县政府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六、评审规则说明
如公告期满后,若同一建设方向有2个以上申报主体,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选取。
若某一建设方向的申报主体不足2家(即仅有1家),仍按本公告既定程序组织评审。若得分≥60分,可推荐为拟实施主体;若得分<60分,后续重新组织遴选。
七、申报要求及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好申报表及实施方案,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3份,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于2026年4月24日17:30前报送至永修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1.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永修县县政府主楼A401室;
2.联系人:熊鹰 0792-3223333。
附件:1.永修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3.永修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评审要点表
永修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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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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