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防水维修招标公告(青海民族大学2026)



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楼宇防水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楼宇防水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
项目名称: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楼宇防水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80000
最高限价(元):1673586.1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楼宇防水维修项目

数量:13700

预算金额(元):1680000

单位:平方米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该项目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全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经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7、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8、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拟派项目经理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体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9、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全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8号21号楼8-17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2、本项目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4、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6、答疑方式: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澄清采用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7、不同投标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民族大学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
联系方式:0971-8802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8号21号楼8-172室
联系方式:0971-5165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971-5165338

附件信息:

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最终).pdf2.6M

附件1:注册入驻操作指南【通用版】-供应商.pdf2.9M

附件2:e签宝–天谷云CA供应商应用手册.pdf2.2M

附件3: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pdf16.6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楼宇防水维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青海民族大学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18日 18: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8号21号楼8-172室

预算金额
¥16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971-5165338

采购单位
青海民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1-8802687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8号21号楼8-17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1-5165338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楼宇防水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采购人:青海民族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4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磋商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5.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6.磋商文件的修改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磋商报价及币种9.磋商保证金10.磋商有效期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5.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8.磋商程序19.评审办法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通知八、授予合同21.签订合同九、终止情形22.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3.终止磋商情形十、处罚24.处罚情形十一、磋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5.磋商代理服务费:十二、其他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格式3:磋商函格式4:磋商报价表格式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格式格式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9: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格式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13: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格式14:施工组织设计格式15: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格式16.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6.2: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19:最终磋商报价表格式第五部分磋商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2.报价说明3.商务要求二、工程量清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民族大学(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楼宇防水维修项目,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楼宇防水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1680000.00元最高限价1673586.11元项目分包个数无采购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各包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各包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8、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9、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拟派项目经理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体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10、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全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7日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午休、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政采云线上报名,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400-811-7190.《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及CA锁办理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磋商文件售价0.00元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7)扫描(均需盖章)上传到系统内。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04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响应及磋商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客户端进行线上投标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8号21号楼8-172室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青海民族大学联系人:拜老师联系电话:0971-8802687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971-5165338电子邮箱:xctendering@qhxiaochi.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8号21号楼8-172室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银行城中支行收款人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01201000300115不正当竞争/异常低价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不正当竞争/异常低价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其他事项1、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2、本项目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4、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6、答疑方式: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澄清采用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7、不同投标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其他事项负。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971-6159677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4月17日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1本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投标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投标供应商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草案(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磋商要求及工程量清单4.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依据《青财采字〔2024〕1412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线上质疑、投诉试点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通过电子化系统线上受理并进行线上答复。线上质疑渠道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质疑试点期间,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也可线下提出书面质疑函。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投标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修改6.1在磋商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1磋商报价为磋商响应总价。磋商响应报价必须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代理服务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磋商响应报价有效期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8.3磋商响应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磋商响应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3600.00(大写:叁万叁仟陆佰元整)开户银行:青海银行城中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1001201000300115开户行号:313851000106收款单位: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附言中备注项目编号)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9.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由投标供应商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9.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3)磋商函(4)磋商报价表(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格式(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9)资格证明材料(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3)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14)施工组织设计(15)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9)最终磋商报价表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4.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4.2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5.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6.开标16.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6.2开标准备工作。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本项目“开标大厅”参与不见面开标。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大厅(确保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提示:投标供应商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16.3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投标供应商进行线上解密。开启解密后,投标供应商应在60分钟内,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除因系统故障(包括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16.4确认开标记录。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展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等唱标内容。如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则只展示投标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情况。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记录(包含解密情况、投标报价、其他情况等)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如未确认,视为认可开标记录。16.5投标供应商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投标供应商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电子投标(含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供应商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供应商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16.6因组织场所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开标活动中止或延迟,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16.7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交易活动无关的言论。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投标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程序18.1进入评审阶段后,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细评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1.1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磋商报价、商务评价、技术质量、销售及服务情况。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磋商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财库〔2020〕46号)执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属监狱企业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8.1.2除磋商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18.2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符合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磋商文件第11.1款(1)-(13)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磋商要求工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7)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8)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投标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打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8.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后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业绩与信誉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推荐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满分10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形式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2资格性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财务状况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信誉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9.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6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①施工部署②施工顺序③施工方案④技术措施。以上内容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5分,最高得分20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应包括与措施(8分)①质量管理体系②管理人员责任③管理制度④各项技术措施、主要分项工程,以上内容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最高得分8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应包括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教育制度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以上内容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最高得分8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应包括: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②管理人员岗位责任③环境管理方案④污物处理措施;以上内容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最高得分8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应包括:①计划开竣工日期与措施;②施工进度网络图③劳动力配备;④机械设备及材料配备计划;以上内容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最高得分8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施工总平面设计(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施工总平面设计,内容应包括:①临时设施布置方案②建设安全文明工地方案。施工场地利用符合现场实际,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布置合理、紧凑,短运输、少搬运,利于生产、生活、安全、消防、环保、市容、卫生劳动保护、洒水降尘;以上内容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最高得分4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资源配备计划,内容应包括①施工设备②机具配置;以上内容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最高得分4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管理机构(10分)建造师的业绩(6分)近3年承建过的类似工程每承建一个得6分,最高得6分;以生效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班子的组成(4分)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1名,安全员2名,施工员1名(持证各岗1分,无证不得分),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综合实力(15分)企业业绩(15分)近3年承建的类似工程每承建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以生效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为准。3磋商报价(15分)报价分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5%)×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0.2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技术参数、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0.3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八、授予合同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备注: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备案。(所有合同必须胶装成册,活页装订不予备案)21.2签订合同时,可将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21.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1.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1.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1.8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1.9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1.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九、终止情形22.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终止磋商情形23.1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磋商:(1)符合磋商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额度,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终止磋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磋商公告。十、处罚24.处罚情形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4.1投标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后撤回其磋商的。24.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24.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24.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10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4.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磋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5.磋商代理服务费:25.1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25.2收取金额:11000.00元。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十二、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制作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制相应页码,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格式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包号: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码(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所在页码(3)磋商函…………………………………………………………………所在页码(4)磋商报价表……………………………………………………………所在页码(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格式…………………………………………所在页码(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9)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13)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所在页码(14)施工组织设计…………………………………………………………所在页码(15)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19)最终磋商报价表………………………………………………………所在页码格式3: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施工工期计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我方的上述谈判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人工费:元;暂列金额:元;暂估价:元。2.投标有效期自谈判开始之日起有效。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报价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2)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4: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工程质量计划工期项目经理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注:1.“磋商报价”为磋商响应总价,磋商响应报价必须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代理服务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2.投标报价中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合计人民币:元;人工费合计人民币:元3.“计划工期”是指供应商能够工程施工总日历天。4.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格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格式编制。格式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上面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格式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谈判、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上面须由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格式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9: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格式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格式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须显示“报告查看时间”,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格式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格式13: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磋商保证金证明致: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缴款证明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格式1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此项目须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施工总平面设计、资源配备计划、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格式15: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承建的类似工程以生效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为准。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格式16.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1,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格式16.2: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声明函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注:无此项内容的可不提供此函。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格式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格式19:最终磋商报价表格式最终磋商报价表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最初报价最终报价工程质量计划工期项目经理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注:(此表不需上传至《磋商响应文件》中,此表必须以附件形式在开启最终报价时一并上传至政采云客户端)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第五部分磋商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1.1投标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2.报价说明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投标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磋商无效。3.商务要求3.1.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3.2.建设地点:青海民族大学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5%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项目完工且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多余部分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满二年且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3.4.质量要求:本项目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要求。3.5.质保期:五年。青海骁驰竞磋(工程)2026-042二、工程量清单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楼宇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青海民族大学:位盖章)造价咨询人:西宁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E1Jo1F2026年03月0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水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