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服务 违法建设整治服务 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招标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



政府采购|;采购(资格预审)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采购项目编号: 0724-2631FS091981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 6000000.000000

项目概况

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631FS091981
项目名称: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采购包2(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下列(1)至(4)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采购标的的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指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建筑业。

采购包2(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采购标的的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指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身份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采购包2(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身份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至 2026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如下:
(1)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www.gdgpo.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供应商登录口(如果没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展开“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
(3)选中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未参与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
①查看报名开始/结束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②查看采购清单信息
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邮箱;点击【确认参与】,即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下载。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投标样品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递交。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
联系方式:0757-25539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天禧华园1座1708室
联系方式:0757-83160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凤兴、张梓和
电 话:0757-8316005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相关附件:

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42004).zip

委托协议.pdf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docx

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docx.docx

委托协议.pdf

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42004).zip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docx

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docx.docx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6-01582采购项目编号:0724-2631FS091981项目名称: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6-01582采购项目编号:0724-2631FS09198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6,0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4,5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采购包2(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其他服务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1,5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下列(1)至(4)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本采购包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采购标的的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指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建筑业。采购包2(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本采购包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采购标的的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指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建筑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身份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采购包2(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身份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联系方式:0757-255398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天禧华园1座1708室联系方式:0757-831600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欧凤兴、张梓和电话:0757-83160059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拆除工程适用范围是单项合同100万元以下的拆除工程,若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或以上的拆除工程另行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由单个或多个拆除工程组成,暂未产生实际工程量,以实际产生工程量进行结算(采购包1: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委派的违法建筑物、违法设置广告招牌、建筑物外立面违法建(构)筑物、简易棚房、搭建物等进行拆除、清理、场地平整及收运任务、施工现场围蔽等;采购包2:包括但不限于处理采购人委派的卫片违法图斑整改、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等地上违规搭建或建设的建构筑物、堆放物品等进行拆除、清理、场地平整及收运任务、施工现场围蔽、复耕复绿等)。采购人不承诺具体的工程量,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其中的风险。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勒流行政区域。二、说明: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人民币)采购包1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1项450万采购包2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1项150万2.项目属性:本项目为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6.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7.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8.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9.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1)本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投标人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足以证明其报价是符合市场竞争、法规和行业政策的;(3)投标人于指定时间内无法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或评标委员会无法从其提供的报价合理性说明材料里判断其报价符合市场竞争、法规和行业政策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根据法规规定,结合自身运营成本进行合理报价;(4)属于第③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10.凡标记“★”号的条款(如有)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要求,投标人任何负偏离(不满足要求)或不响应均导致其投标(响应)无效。凡标记“▲”号的条款(如有)为重要的要求,投标人任何负偏离(不满足要求)或不响应不导致其投标(响应)无效,但可能对其评审产生重大的影响,具体见项目评审标准。1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采购包组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13.可通过“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获取相关信息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相应符合情况。14.投标人对任何一项应当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的内容有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中标,则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15.除另有说明外,有要求证明材料的,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即可;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属于违法行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16.《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中的“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对此响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条款,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请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注意(非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①“单位名称”:指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全称;②“项目名称”:指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③“标的名称”:指本项目对应采购包的“采购标的”;④“企业名称”:指承接本项目的单位(服务类项目,指投标人;货物类项目,指所投产品制造商)1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评审内容提供如下证明文件及方案:(1)相关授权、证明;(2)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理解程度;(3)总体施工方案;(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与承诺;(5)应急处置方案;(6)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7)人员、车辆管理方案;(8)同类项目业绩;(9)企业体系认证;(10)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11)拟投入的专业机械设备;(12)服务保障;(13)服务便利性。三、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1、本章“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内容,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格式十六”格式,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进行响应。2、本章“主要商务要求”及“其他商务需求”的需求内容,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格式十七”格式,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响应表”中进行响应。四、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包1(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按半年支付,中标供应商在每个半年首月将上个半年完成项目的累计服务费用及相关请款资料报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在审核完毕后10日内将实际服务费用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①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②验收资料单;③《竣工验收报告书》;④考核确认书。 2.有关发包工程的工程价款及结算价款的确定办法如下: (1)发包前,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工程量提交报价,由采购人审核报价; (2)有增加工程量的,经采购人签证确认的增加部分,由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相应综合单价进行调整,非经采购人签证确认的其他认可的工程量,结算时不作调整; (3)结算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结算文件及申请资料,由采购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 (4)中标折扣率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得调整。 3.结算总价=采购人审核确认的项目造价×9折×中标折扣率×考核情况。 4.由于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合同费用支付进度有所推延,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由于财政拨款特殊性,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以财政拨款支付日期为准。 5.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验收资料单: (1)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项目施工内容的通知; (2)同角度拆前、拆中、拆后各一张照片; (3)每宗项目的现场签证单,且必须经三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第三方)签名确认。 (4)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单宗任务完工后,投标人自行组织检查、评定,符合验收标准的,向采购人协商验收时间组织验收。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中标供应商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考核,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书》。 3.验收标准: (1)符合最新双方确认的拆除要求; (2)考核以及扣罚标准; (3)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4)符合《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符合本地区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相关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0.67%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账号:06618800156654户名: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勒流支行支票提交方式:原件提交汇票、本票提交方式:原件提交说明:1.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且无任何违规违约行为时,则其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全部验收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退回。 3.中标供应商不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相关经济损失。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其他未尽条款详见合同书范本。本表上述商务要求所涉及的条款均为“★”号实质性条款,如投标人对任一条款出现负偏离或不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1.本采购包投标报价为总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人工费、机械进退场费用、机械租赁费用、机械费、保险费、税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在内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报出所投的投标折扣率(注:投标折扣率数值精确到两位,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按四舍五入取值,有效报价范围为:0%<折扣率≤100%)。 3.报价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违约责任1.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违约罚款。此外,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完成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 (1)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拒绝接受任务安排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扣除10000元/次罚款; (2)中标供应商未执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的,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被采购人发现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收取10000元/次违约金; (3)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相关保险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收取10000元/次违约金; (4)出现接到采购人紧急任务通知后未按照中标供应商承诺情况进行响应的、中标供应商出现到场延误、施工人员和工具不符合要求的、未按承接的项目任务要求和期限完成并交付场地等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扣除5000元/次罚款; (5)出现擅自处理清拆物和保管物品的、未做好相关建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私自处理国家文物等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扣除5000元/次罚款; (6)中标供应商承接的项目未能通过验收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收取5000元/次违约金; (7)中标供应商其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整改,整改后还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收取中标供应商相当于5000元/次违约金。 2.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未结算款项将不再支付,并全额没收该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此前有扣除的,在采购人没收履约保证金前,中标供应商需全额补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此外,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涉及违法行为的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1)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或分包的; (2)中标供应商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一年内拒绝接受任务安排两次以上; (4)中标供应商承接的项目未能通过验收,补救或返工工作超过两次的; (5)中标供应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或暂停其工程施工资质、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等处罚的; (6)中标供应商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查处的; (7)中标供应商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施工规范,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环保事故或引发群体性事件(如拖欠工人工资、拖欠货款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 (8)中标供应商在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工程施工相关法律法规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9)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采购人,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10)中标供应商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11)中标供应商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12)中标供应商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13)中标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非法获取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的; (14)中标供应商单位的资质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承建服务相关工程项目或已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15)中标供应商在周期年内服务考核出现3次或当连续2个月分值低于80分(含80分)的; (16)出现擅自处理清拆物和保管物品的、未做好相关建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私自处理国家文物等情况之一出现两次以上的; (17)中标供应商违反省、市、区、街道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的。3其它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20日内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存放被拆除物品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满足服务期使用需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项1.004,500,000.004,500,000.00100.0建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内容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勒流街道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整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委派的违法建筑物、违法设置广告招牌、建筑物外立面违法建(构)筑物、简易棚房、搭建物等进行拆除、清理、场地平整及收运任务、施工现场围蔽等。(二)服务要求 1.拆除及相关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必须对采购人派发的任务进行保密;(2)中标供应商对拟委派任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严格执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遵守建筑拆除工程技术规范,拆除全过程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指导及监督,及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文明施工,确保作业范围周边环境不受影响;确保施工安全,因工程出现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财产损害、投诉等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3)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负责拆除工程现场人员、安全、交通、环境卫生等一切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对所拆片区做好拆除范围内的管理工作,保证作业期间所有工作符合各项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项目总进度计划管理、公共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设施管理、现场综合管理、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总体协调配合、周边公共设施保护、组织项目验收、备案及其他管理工作。(4)中标供应商须负责保护好拆除作业范围内、外的公用设施(含水、电、燃气、通讯、排水渠、树木等)没有受到破坏或侵占,做好各类设施的探测调查和迁移,以确保相关的设施能正常、安全运行,其中树木迁移保证迁移后的树木成活率为100%。如涉及有关的报批、备案工作的,相关的一切事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给予协助。任何由中标供应商引起的纠纷或损毁事故概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的民事与法律责任。(5)本项目只允许采用机械拆除和人工拆除,不允许采用爆破拆除。(6)采购人委派工作后,中标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拆除工程量及涉及区域的实际状况及其周围进行详细勘察后,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进行服务,确保项目按照采购人委派的拆除任务要求和期限完成并交付场地。(7)建筑物拆除前必须做好房屋结构调查分析和四邻安全工作,不得损害四邻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得野蛮施工,不得对指定拆除工程量以外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如有出现应恢复原貌或赔偿损失。(8)中标供应商协助处理好拆除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在建筑物拆除全过程中,如遇到国家文物全部上缴给采购人,由采购人交给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其他拆除的建筑材料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处理。(9)中标供应商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收集有关工程地质报告和地下管线资料,采取妥善的措施,保证原有地上、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运行,高压电房、公用电房、街线、地下电缆、电缆沟等必须保留的,不能影响高压电房、公用电房的使用和用户的正常用电,保证电房的安全和功能,并积极进行管线方面的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若有损坏在用设施的安全运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10)中标供应商在拆违施工进行前,应对拆违现场进行围蔽式管理,设立必要的隔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水马、警戒线等),在施工现场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能影响周边建筑物,做好一切安全措施,杜绝一切安全事故。(11)拆除前须检查拆除施工现场内是否仍存在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有无关人员滞留现场、水电是否切断、建构筑物是否有开裂松脱等影响安全施工情形;检查施工人员是否做好安全保障措施:未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具的施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带等高空防护措施的施工人员一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施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等等。(12)中标供应商必须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场内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伤亡或因施工原因造成其他人员、周边建筑物、养植、种植物等一切包含但不限于人身或财产损害、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和赔偿责任。(13)中标供应商需按要求安排安保人员维持施工现场的秩序,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安保人员的数量由采购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14)中标供应商在进行拆除作业时,如需完成指定范围内的地上构筑物(不含独立于建筑物以外的电力、消防设施和建筑物内可移动或拆除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和基础工程的拆除工作,则按采购人要求清除地表以下1米内的障碍物及原建筑物基础,并按采购人要求采用土方回填到原建筑周边路面标高或其他处理措施,现场拆除施工需动用火焰切割器时,应做好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发生火灾。(15)中标供应商拆除施工的机械设备、设施在作业时,必须与相邻建筑物及高压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对于仍在使用未能拆除的架空电线,中标供应商需用3寸镀锌管(高6米)架起,必要时中标供应商需聘请有专业安装用电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既确保拆除工作正常安全开展又能确保用电户能正常用电。(16)中标供应商拆除建(构)筑物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砖渣、混凝土块等)、组成建(构)筑物的原材料等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运至指定的地方存放或根据实际情况放置在现场由中标供应商安排专人看守,如需要外运消纳的,中标供应商须运输至合法消纳场地进行消纳,运输车辆需取得相关证照,外运及消纳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私自处理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赔偿均由中标负责。(17)现场清理时,应按照《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做好相关防尘措施;拆除工程施工期间应采取不间断喷淋除尘措施,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时,应该停止施工。现场无法及时清运的,应做好现场围蔽、装袋、覆盖、洒水等相关防止扬尘措施。保持工地和周围环境整洁,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清拆垃圾,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需及时监测、核查二氧化碳的排放情况。(18)运输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有序、文明行驶,保持车辆整洁、密闭装载,不得沿途泄漏、遗撒,禁止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19)在拆除施工完毕后,中标供应商应对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现场施工安全记录,确认现场无残留建构筑物影响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撤离施工现场。(20)采购人所委派的任务中标供应商须确保验收合格,否则采取补救或返工措施,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补救或返工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补救或返工工作不得超过两次。(21)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施工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全套资料须按相关要求交监理单位审核,再向采购人移交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以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22)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物品放置场地(包括但不限于空地及有上盖遮挡的建、构筑物);(23)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对项目造价、施工过程、后续验收、工程款支付等进行监督。(24)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期间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若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第三方向采购人追偿而产生的赔偿金、补偿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25)中标供应商未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未按时为员工购买社保,因此发生劳资纠纷的,中标供应商没有妥善处理好,因此影响工作进度的,采购人有权扣取履约保证金代中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工人工资标准,履约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继续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支付。2.人员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安排固定的项目负责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必须提交相关的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且理由充分,在报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技术及能力等各方面应优于原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含提交截止时间当月)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在投标人(或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3)中标供应商应为所有施工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和工作证,上岗作业时,所有拆除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器械(如工作服、工作证、安全帽、安全绳、手套、反光衣等),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为拆除工作做好一切安全保障。(4)每宗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带队,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务素质低而不能胜任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5)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必须按照规定给所有进场人员购买相应保险,在服务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保护工作,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如有发生劳资纠纷、意外(包括但不限于:生病、伤亡事故等)或违反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等行为,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3.投入设备、车辆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力及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运输货车、挖掘机、吊车、发电机、氧割、风炮及其他拆迁设备),根据实际情况供采购人调派。4.服务响应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参加行动的组织和施工,服从采购人的安排。采购人及属下单位如组织拆除或整治行动,原则上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对承接该任务作出具体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回复、QQ或微信等项目工作群回复等),并按采购人要求到达施工现场;如当日有紧急行动,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后,必须在1个小时内安排人员、工具、车辆、机械等赶到施工现场。(2)中标供应商拒绝接受任务安排的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处理的,采购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拆除整治工作,不支付中标供应商该项目任务的相关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相应处理。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为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切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保证及时处理:(1)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件扩大,控制局面、并配合采购人等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处理。(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3)突发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向采购人口头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向采购人书面报告详细情况,情况紧急时立即报告。(三)单项工程发包与确认流程1.服务期间,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项目施工内容的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对接确认。2.采购人发出《项目施工任务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确认,3 个工作日内需填报工作台账向采购人报送拆除作业所需的工程量、人员配置、需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其数量、工程预算金额、施工方案等资料,采购人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施工方案确认书》,中标供应商凭确认书开工;未经采购人确认擅自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结算。3.中标供应商应在单次工程项目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已完成的施工及竣工验收等资料。(四)工程量计量确认工程量按现场实际丈量为准,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工程量计量单》,作为结算依据;对工程量有争议的,以第三方监理出具的丈量数据为准,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确认的,采购人有权按第三方监理数据结算。(五)合同终止后的善后处理合同终止(含到期、累计结算达标、解除)后,中标供应商需在15 日内完成场地清理、设备撤离、资料移交等善后工作,确保无遗留安全隐患;逾期未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六)考核以及扣罚标准:1.月度考核采购人制定《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考核标准》。采购人每月不定期按《月度考核标准细则》对委派中标供应商的拆除工程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供应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需在收到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执行。2.考核标准 具体从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服务专业性、管理质量等方面进行月度考察、评价。3.扣罚制度:(1)以90分为标准(90分-100分部分不实施扣罚)为合格分值,月度考核被评为合格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结算当期100%的服务费用。(2)月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如考评得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每低1分采购人扣取中标供应商当期服务费用的3%项目结算价,依此类推。(3)周期年内出现3次或当连续2个月分值低于80分(含8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 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情况或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本项目的管理要求和考核办法作适时调整与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附: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序号考核项目扣分备注1未按实际工作要求,足额配备施工人员、安保人员的,每缺1人扣2分。2拟派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做足安全措施等的;扣2分/人/次。3乙方所配备的施工器械简陋或缺乏,经甲方提出整改后,未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2分。4其他部门指出或责令整改的问题,未妥善处理导致反复出现的,经查实乙方有责的,每次扣3分。5未按甲方要求操作作业,拆除建筑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工期、质量等要求的,每一项扣3分。6未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导致设施损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7未对拆违现场进行围蔽式管理,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8未做好拆除作业范围内、外的公用设施,引起纠纷或损毁等事件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9未按要求购买相关保险的,每缺一项扣3分。10未按时收集及整理有关拆除、整治档案资料,移交资料不足的,每次扣3分。11乙方未在施工现场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的,扣3分。12施工过程中遭到户主或执法队员投诉后,不能及时处理的,每次扣5分(无效投诉除外)。13在拆除工程结束后,乙方未及时做好现场清理的,扣5分。14拆违过程中出现施工安全问题、其他违规施工现象,但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15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不接受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或不配合甲方进行作业质量考核,经查实乙方有责的,每次扣5分。16未按甲方要求参加行动的组织和施工的,每次扣5分。17未做好相关建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私自处理国家文物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18出现擅自处理清拆物和保管物品的,每次扣15分。19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出现突发事件时,未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处理;未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的,每次扣20分。(七)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施工类企业)。(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3)中标供应商违反相关条款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实行违约罚则与考核扣罚办法合并双重处理。(4)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渣土外运、树木迁移、夜间施工等行政审批手续,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因未办理审批导致施工被处罚的,罚款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按违约责任追加处罚。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2(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按半年支付,中标供应商在每个半年首月将上个半年完成项目的累计服务费用及相关请款资料报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在审核完毕后10日内将实际服务费用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①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②验收资料单;③《竣工验收报告书》;④考核确认书。 2.有关发包工程的价款及结算价款的确定办法如下: (1)发包前,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工程量提交报价,由采购人审核报价; (2)有增加工程量的,经采购人签证确认的增加部分,由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相应综合单价进行调整,非经采购人签证确认的其他认可的工程量,结算时不作调整; (3)结算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结算文件及申请资料,由采购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 (4)中标折扣率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得调整。 3.结算总价=采购人审核确认的项目造价×9折×中标折扣率×考核情况。 4.由于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合同费用支付进度有所推延,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由于财政拨款特殊性,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以财政拨款支付日期为准。 5.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验收资料单: (1)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项目施工内容的通知; (2)同角度拆前、拆中、拆后各一张照片; (3)每宗项目的现场签证单,且必须经三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第三方)签名确认。 (4)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单宗任务完工后,投标人自行组织检查、评定,符合验收标准的,向采购人协商验收时间组织验收。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中标供应商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考核,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书》。 3.验收标准: (1)符合最新双方确认的拆除要求; (2)考核以及扣罚标准; (3)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4)符合《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符合本地区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卫片违法图斑整改的相关验收要求; (6)顺德区《关于规范我区违法用地违法占林整改验收工作的函》。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1.33%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账号:06618800156654户名: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勒流支行支票提交方式:原件提交汇票、本票提交方式:原件提交说明: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且无任何违规违约行为时,则其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全部验收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退回。 3.中标供应商不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相关经济损失。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其他未尽条款详见合同书范本。本表上述商务要求所涉及的条款均为“★”号实质性条款,如投标人对任一条款出现负偏离或不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1.本采购包投标报价为总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人工费、机械进退场费用、机械租赁费用、机械费、保险费、税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在内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报出所投的投标折扣率(注:投标折扣率数值精确到两位,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按四舍五入取值,有效报价范围为:0%<折扣率≤100%)。 3.报价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违约责任1.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违约罚款。此外,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完成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 (1)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拒绝接受任务安排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扣除10000元/次罚款; (2)中标供应商未执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的,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被采购人发现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收取10000元/次违约金; (3)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相关保险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收取10000元/次违约金; (4)出现接到采购人紧急任务通知后未按照中标供应商承诺情况进行响应的、中标供应商出现到场延误、施工人员和工具不符合要求的、未按承接的项目任务要求和期限完成并交付场地等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扣除5000元/次罚款; (5)出现擅自处理清拆物和保管物品的、未做好相关建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私自处理国家文物等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扣除5000元/次罚款; (6)中标供应商承接的项目未能通过验收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收取5000元/次违约金; (7)中标供应商其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整改,整改后还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收取中标供应商相当于5000元/次违约金。 2.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未结算款项将不再支付,并全额没收该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此前有扣除的,在采购人没收履约保证金前,中标供应商需全额补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此外,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涉及违法行为的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1)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或分包的; (2)中标供应商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一年内拒绝接受任务安排两次以上; (4)中标供应商承接的项目未能通过验收,补救或返工工作超过两次的; (5)中标供应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或暂停其工程施工资质、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等处罚的; (6)中标供应商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查处的; (7)中标供应商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施工规范,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环保事故或引发群体性事件(如拖欠工人工资、拖欠货款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 (8)中标供应商在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工程施工相关法律法规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9)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采购人,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10)中标供应商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11)中标供应商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12)中标供应商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13)中标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非法获取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的; (14)中标供应商单位的资质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承建服务相关工程项目或已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15)中标供应商在周期年内服务考核出现3次或当连续2个月分值低于80分(含80分)的; (16)出现擅自处理清拆物和保管物品的、未做好相关建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私自处理国家文物等情况之一出现两次以上的; (17)中标供应商违反省、市、区、街道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的。3其它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20日内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存放被拆除物品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满足服务期使用需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项1.001,500,000.001,500,000.00100.0建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内容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勒流街道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卫片违法图斑进行整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处理采购人委派的卫片违法图斑整改、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等地上违规搭建或建设的建构筑物、堆放物品等进行拆除、清理、场地平整及收运任务、施工现场围蔽、复耕复绿等。(二)服务要求 1.拆除及相关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必须对采购人派发的任务进行保密;(2)中标供应商对拟委派任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严格执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遵守建筑拆除工程技术规范,拆除全过程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指导及监督,及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文明施工,确保作业范围周边环境不受影响;确保施工安全,因工程出现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财产损害、投诉等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3)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负责拆除工程现场人员、安全、交通、环境卫生等一切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对所拆片区做好拆除范围内的管理工作,保证作业期间所有工作符合各项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项目总进度计划管理、公共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设施管理、现场综合管理、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总体协调配合、周边公共设施保护、组织项目验收、备案及其他管理工作。(4)中标供应商须负责保护好拆除作业范围内、外的公用设施(含水、电、燃气、通讯、排水渠、树木等)没有受到破坏或侵占,做好各类设施的探测调查和迁移,以确保相关的设施能正常、安全运行,其中树木迁移保证迁移后的树木成活率为100%。如涉及有关的报批、备案工作的,相关的一切事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给予协助。任何由中标供应商引起的纠纷或损毁事故概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的民事与法律责任。(5)本项目只允许采用机械拆除和人工拆除,不允许采用爆破拆除。(6)采购人委派工作后,中标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拆除工程量及涉及区域的实际状况及其周围进行详细勘察后,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进行服务,确保项目按照采购人委派的拆除任务要求和期限完成并交付场地。(7)建筑物拆除前必须做好房屋结构调查分析和四邻安全工作,不得损害四邻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得野蛮施工,不得对指定拆除工程量以外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如有出现应恢复原貌或赔偿损失。(8)中标供应商协助处理好拆除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在建筑物拆除全过程中,如遇到国家文物全部上缴给采购人,由采购人交给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其他拆除的建筑材料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处理。(9)中标供应商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收集有关工程地质报告和地下管线资料,采取妥善的措施,保证原有地上、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运行,高压电房、公用电房、街线、地下电缆、电缆沟等必须保留的,不能影响高压电房、公用电房的使用和用户的正常用电,保证电房的安全和功能,并积极进行管线方面的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若有损坏在用设施的安全运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10)中标供应商在拆违施工进行前,应对拆违现场进行围蔽式管理,设立必要的隔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水马、警戒线等),在施工现场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能影响周边建筑物,做好一切安全措施,杜绝一切安全事故。(11)拆除前须检查拆除施工现场内是否仍存在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有无关人员滞留现场、水电是否切断、建构筑物是否有开裂松脱等影响安全施工情形;检查施工人员是否做好安全保障措施:未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具的施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带等高空防护措施的施工人员一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施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等等。(12)中标供应商必须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场内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伤亡或因施工原因造成其他人员、周边建筑物、养植、种植物等一切包含但不限于人身或财产损害、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和赔偿责任。(13)中标供应商需按要求安排安保人员维持施工现场的秩序,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安保人员的数量由采购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14)中标供应商在进行拆除作业时,如需完成指定范围内的地上构筑物(不含独立于建筑物以外的电力、消防设施和建筑物内可移动或拆除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和基础工程的拆除工作,则按采购人要求清除地表以下1米内的障碍物及原建筑物基础,并按采购人要求采用土方回填到原建筑周边路面标高或其他处理措施,现场拆除施工需动用火焰切割器时,应做好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发生火灾。(15)中标供应商拆除施工的机械设备、设施在作业时,必须与相邻建筑物及高压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对于仍在使用未能拆除的架空电线,中标供应商需用3寸镀锌管(高6米)架起,必要时中标供应商需聘请有专业安装用电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既确保拆除工作正常安全开展又能确保用电户能正常用电。(16)中标供应商拆除建(构)筑物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砖渣、混凝土块等)、组成建(构)筑物的原材料等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运至指定的地方存放或根据实际情况放置在现场由中标供应商安排专人看守,如需要外运消纳的,中标供应商须运输至合法消纳场地进行消纳,运输车辆需取得相关证照,外运及消纳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私自处理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赔偿均由中标负责。(17)现场清理时,应按照《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做好相关防尘措施;拆除工程施工期间应采取不间断喷淋除尘措施,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时,应该停止施工。现场无法及时清运的,应做好现场围蔽、装袋、覆盖、洒水等相关防止扬尘措施。保持工地和周围环境整洁,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清拆垃圾,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需及时监测、核查二氧化碳的排放情况。(18)运输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有序、文明行驶,保持车辆整洁、密闭装载,不得沿途泄漏、遗撒,禁止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19)在拆除施工完毕后,中标供应商应对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现场施工安全记录,确认现场无残留建构筑物影响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撤离施工现场。(20)采购人所委派的任务中标供应商须确保验收合格,否则采取补救或返工措施,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补救或返工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补救或返工工作不得超过两次。(21)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施工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全套资料须按相关要求交监理单位审核,再向采购人移交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以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22)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物品放置场地(包括但不限于空地及有上盖遮挡的建、构筑物);(23)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对项目造价、施工过程、后续验收、工程款支付等进行监督。(24)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期间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若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第三方向采购人追偿而产生的赔偿金、补偿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25)中标供应商未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未按时为员工购买社保,因此发生劳资纠纷的,中标供应商没有妥善处理好,因此影响工作进度的,采购人有权扣取履约保证金代中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工人工资标准,履约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继续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支付。2.复耕复绿服务要求:(1)复耕复绿须遵循保护土壤、水资源和环境质量,保护文化古迹,保护生态,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次生污染的要求,不得存在建筑垃圾/重金属污染/其他有害成分、砾石含量≤10%。(2)对堆放、堆填土未建、地块硬化、建有建(构)筑物的违法用地,需完成相应的清场、铲除硬底化及拆除等才能进行复耕复绿。(3)在违法用地上覆盖耕作泥(纯种植泥,不得使用建筑下挖泥、建筑砖渣),恢复土地原貌有效土层需符合土壤质量标准(有效土层厚度≥40cm、耕作层厚底≥30cm、无建筑垃圾污染)。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中标供应商需无偿整改。(4)土地经整治措施后,在地表形态、土壤质量、配套设施和生产力水平方面应达到可供持续利用状态的程度。(5)起垄,垄的宽度1米以内,建议宽度70cm至80cm。(6)植物种类筛选、苗木(种籽)规格、配置模式、密度(播种量)、整地规格等需符合单项任务复绿标准,对占用耕地的违法用地,以种植芋头、番薯、玉米、蔬菜等粮食作物为主。(7)所种植物必须符合株高要求。(8)复耕复绿的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成活率应达95%以上,绿地整洁,地面平整;绿植的种植株距一般约为50~70cm,行距40~60cm,实际间距以采购人的需求为准。(9)中标供应商种植作物品种需提前报采购人确认,植物(除草以外)养护期为3个月,草的养护期为1个月,成活率以种植后3个月(草1个月)为考核节点,残缺、生长不良、死亡苗木等未达标需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有大小、规格、数量进行补种,并须经采购人认可,补种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人员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安排固定的项目负责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必须提交相关的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且理由充分,在报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技术及能力等各方面应优于原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含提交截止时间当月)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在投标人(或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3)中标供应商应为所有施工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和工作证,上岗作业时,所有拆除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器械(如工作服、工作证、安全帽、安全绳、手套、反光衣等),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为拆除工作做好一切安全保障。(4)每宗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带队,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务素质低而不能胜任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5)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必须按照规定给所有进场人员购买相应保险,在服务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保护工作,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如有发生劳资纠纷、意外(包括但不限于:生病、伤亡事故等)或违反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等行为,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4.投入设备、车辆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力及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运输货车、挖掘机、吊车、发电机、氧割、风炮及其他拆迁设备),根据实际情况供采购人调派。5.服务响应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参加行动的组织和施工,服从采购人的安排。采购人及属下单位如组织拆除或整治行动,原则上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对承接该任务作出具体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回复、QQ或微信等项目工作群回复等),并按采购人要求到达施工现场;如当日有紧急行动,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后,必须在1个小时内安排人员、工具、车辆、机械等赶到施工现场。(2)中标供应商拒绝接受任务安排的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处理的,采购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拆除整治工作,不支付中标供应商该项目任务的相关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相应处理。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为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切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保证及时处理:(1)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件扩大,控制局面、并配合采购人等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处理。(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3)突发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向采购人口头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向采购人书面报告详细情况,情况紧急时立即报告。(三)单项工程发包流程1.服务期间,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项目施工内容的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对接确认。2.采购人发出《项目施工任务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确认,3 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预算金额、施工方案等资料,采购人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施工方案确认书》,中标供应商凭确认书开工;未经采购人确认擅自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结算。3.中标供应商应在单次工程项目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已完成的施工及竣工验收等资料。(四)工程量计量确认工程量按现场实际丈量为准,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工程量计量单》,作为结算依据;对工程量有争议的,以第三方监理出具的丈量数据为准,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确认的,采购人有权按第三方数据结算。(五)合同终止(含到期、累计结算达标、解除)后,中标供应商需在15 日内完成场地清理、设备撤离、资料移交等善后工作,确保无遗留安全隐患;逾期未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六)考核以及扣罚标准:1.月度考核采购人制定《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考核标准》。采购人每月不定期按《月度考核标准细则》对委派中标供应商的拆除工程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供应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需在收到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执行。2.考核标准 具体从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服务专业性、管理质量等方面进行月度考察、评价。3.扣罚制度:(1)以90分为标准(90分-100分部分不实施扣罚)为合格分值,月度考核被评为合格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结算当期100%的服务费用。(2)月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如考评得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每低1分采购人扣取中标供应商当期服务费用的3%项目结算价,依此类推。(3)周期年内出现3次或当连续2个月分值低于80分(含8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 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情况或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本项目的管理要求和考核办法作适时调整与监督,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附: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序号考核项目扣分备注1未按实际工作要求,足额配备施工人员、安保人员的,每缺1人扣2分。2拟派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做足安全措施等的;扣2分/人/次。3乙方所配备的施工器械简陋或缺乏,经甲方提出整改后,未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2分。4其他部门指出或责令整改的问题,未妥善处理导致反复出现的,经查实乙方有责的,每次扣3分。5未按甲方要求操作作业,违法用地整治(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物)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工期、质量等要求的,每一项扣3分。6未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导致设施损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7未对整治现场进行简易围蔽(包括但不限于警戒带),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8未做好拆除作业范围内、外的公用设施,引起纠纷或损毁等事件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9未按要求购买相关保险的,每缺一项扣3分。10未按时收集及整理有关违法用地整治档案资料,移交资料不足的,每次扣3分。11乙方未在施工现场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的,扣3分。12施工过程中遭到户主或执法队员投诉后,不能及时处理的,每次扣5分(无效投诉除外)。13在整治项目结束后,乙方未及时做好现场清理的,扣5分。14拆违过程中出现施工安全问题、其他违规施工现象,但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15根据《关于规范我区违法用地违法占林整改验收工作的函》要求,恢复土地原貌有效土层厚度不足40cm、耕作层厚底不足30cm、存在建筑垃圾/重金属污染/其他有害成分、砾石含量大于10%或乙方其他涉及有关种植的要求而导致不符合验收要求,经查实乙方有责的,每次扣5分。16根据《关于规范我区违法用地违法占林整改验收工作的函》要求,复绿未按甲方要求种植指定作物、未及时按要求对作物进行洒水、管养、补苗、作物后期成活率未达到95%及以上或乙方其他涉及有关种植的要求而导致不符合验收要求,经查实乙方有责的,每次扣5分。17未按甲方要求参加行动的组织和施工的,每次扣5分。18未做好相关建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私自处理国家文物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19出现擅自处理清拆物和保管物品的,每次扣10分。2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出现突发事件时,未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处理;未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的,每次扣20分。(七)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施工类企业)。(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3)中标供应商违反相关条款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实行违约罚则与考核扣罚办法合并双重处理。(4)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渣土外运、树木迁移、夜间施工等行政审批手续,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因未办理审批导致施工被处罚的,罚款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按违约责任追加处罚。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2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折扣率采购包2:折扣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采购包2:0% - 100%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采购包2: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组的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如已获得包组一的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将不再参与包组二及后续其他包组的评审且不具有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推荐资格,包组二从具有候选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的供应商中推荐评标总得分排名最高的作为该包组的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指引,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费率标准,分别按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出代理服务费乘以八折收取(即:中标价=采购项目包组预算×中标折扣率)。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其他,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 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如本招标文件与此描述有不一致的,以此描述为准。 4、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性质上可视为复印件。 5、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在2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可延长不多于10日。 6、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财采购函[2024] 8号),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7、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纸质中标通知书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云平台版本的中标通知书不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如本招标文件与此描述有不一致的,以此描述为准。 8、除特别注明的情况外,评审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9、云平台系统生成的PDF版招标文件与WORD版招标文件如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10、因云平台系统录入限制,本表第6项“报价要求”内容与“1.主要商务要求”中“其他商务需求”的“报价要求”不一致的,以“1.主要商务要求”中“其他商务需求”的“报价要求”为准。19 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采购包2: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欧小姐电话:0757-83160059传真:/邮箱:1114850231@qq.com、fs@ebidding.com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天禧华园1座1708室邮编:528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监督与绩效科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行政大楼3楼电话:0757-22831619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2(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采购包2(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下列(1)至(4)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身份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10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采购标的的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指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建筑业。采购包2(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下列(1)至(4)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扫描件:(1)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身份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10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采购标的的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指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建筑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6年至2029年勒流街道违法建设整治服务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式样、盖章、签署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式样、盖章、签署要求。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范围内填报,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不属于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服务 违法建设整治服务 违法用地整治及复垦复绿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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