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污染防治智能化指挥调度服务系统招标公告(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2026)
项目概况 2026年智慧环保二期污染防治智能化指挥调度服务系统项目 JSZC-320117-YTJS-C2026-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2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7-YTJS-C2026-0001
项目名称:2026年智慧环保二期污染防治智能化指挥调度服务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0.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提供环境监测能力服务,提升监测水平,整合多源数据,实现环境管理全流程线上闭环运行,开展巡查巡测及数据分析服务,提供调度支撑。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4-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勘察或答疑:不组织集中勘察,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4.1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3668701)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代理公司北门外1255室(025-68505941)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4.2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溧水区中山西路28号
联系人:孙信传
联系电话:56601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昱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秦淮路34号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18018063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旭
电话:18018063012
JSZC-320117-YTJS-C2026-0001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7-YTJS-C2026-0001项目名称:2026年智慧环保二期污染防治智能化指挥调度服务系统项目(服务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昱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2026年智慧环保二期污染防治智能化指挥调度服务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7-YTJS-C2026-0001项目名称:2026年智慧环保二期污染防治智能化指挥调度服务系统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270.00万元最高限价:270.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采购需求:提供环境监测能力服务,提升监测水平,整合多源数据,实现环境管理全流程线上闭环运行,开展巡查巡测及数据分析服务,提供调度支撑。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365天。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网站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4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6年4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勘察或答疑:不组织集中勘察,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4.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4.1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3668701)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代理公司北门外1255室(025-68505941)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4.2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8号联系方式:诸工180520807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昱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大街10号物资大厦6楼联系方式:陈工18018063012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2.定义2.1“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响应,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响应,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注: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标准计取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评标专家劳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4.3本项目还涉及税费、管理费等相关为完成本次项目磋商的费用由成交人支付并含在响应综合单价内。名称: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昱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301019209100192421地址、电话: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秦淮路34号025-56226055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溧水支行4301019209100192421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可简写)等相关内容2、响应文件编制5.响应5.1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完成磋商。5.2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逐条应答。5.3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复印并加盖公章密封在响应文件内。5.4供应商应逐一说明响应产品品牌、型号、产地、性能参数。5.5响应产品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应将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在响应文件内。5.6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应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应政策。5.7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5.8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供应商所使用的币种位应为人民币,单位为“元”。响应产品如果属于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7.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5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8.响应文件的组成8.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8.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的,也可从其规定):(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5)★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若有);(6)《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8.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响应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4)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①《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②服务或工程内容的详细说明;③项目集成(实施)方案;④服务承诺(不得低于本项目磋商要求);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8.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采购代理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评标专家劳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8.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9.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三、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10.响应文件的提交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0.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磋商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7.6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0.3在响应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1供应商可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供应商可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1.2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1.3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12.联合体(本项目磋商文件格式,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2.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2.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1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12.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6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项目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成交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之间应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12.7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中,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3.响应文件解密13.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3.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4.磋商小组14.1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4.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5.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5.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5.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5.3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16.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16.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16.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1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对响应文件的审查17.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7.2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17.3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4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17.5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公司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6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打“★”内容或特别注明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0)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1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17.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8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17.9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18.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8.1磋商程序(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8.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18.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8.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情形。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8.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确定的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19.2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代理公司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9.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19.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5南京中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9.6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南京中信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2份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并胶装)。20.编写评审报告20.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2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2.询问2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提出询问,采购代理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质疑2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3楼。23.2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和质疑函的主要内容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3.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3.4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质疑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函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有效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23.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关于质疑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通过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3.6质疑函存在以下情形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一)质疑主体不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二)未参加采购活动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三)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提出质疑的;(四)质疑函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23.7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南京中信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磋商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3.8供应商以质疑函形式递交,但无具体、明确质疑事项,实质内容为询问的,代理机构可视为书面询问受理,后续事宜按照询问答复流程办理。23.9南京中信或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南京中信将及时配合采购人进行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10南京中信或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疑或多次质疑不成立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投诉2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6、诚实信用25.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5.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5.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5.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25.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成交标准一、评审方法说明: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成员采用综合评分法独立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指标评分因素优劣排序。得分、报价和商务指标均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报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2、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报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3、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3.1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报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4、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评审标准: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2、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证明、合同或证书等虚假资料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如已签署合同的,则中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在三年内取消其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报价(15分)报价15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性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15(小数点保留两位)。(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商务部分(35分)企业资质81、供应商具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得2分;2、供应商具有创新型中小企业证书,得2分;3、供应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4、本次采购使用的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具有省(直辖市)级以上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得2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知识产权6供应商具有环境监测和监测数据处理方面相关的有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业绩92023年4月1日以来,以供应商独立名义(不含联合体、分包、转包等其他形式)承担的污染防治或大气成因调研分析或大气精准防控监测或污染摸查等同类项目,提供1个项目得3分,最多得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须体现服务内容、日期等相关信息,否则不得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6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2、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4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工作经验,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内容上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则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满足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显示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5年10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61、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环境或化学或信息类专业博士及以上学历的每人得4分,最高得4分;2、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环境或化学或信息类专业专业硕士学历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同一人员不可重复得分,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5年10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50分)系统演示15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系统功能模块进行展示,内容和要素全面完整,有一项得1分。满分15分,不提供不得分。系统演示视频需包括:1、监测主页和考核指标演示:(1)监测主页和考核指标演示:分类汇总国控点排名、重点指标情况、区内排名情况、污染告警、调度事件、污染预报预测、监测地图等功能;颗粒物浓度、优良天数、优良率等考核指标、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设置及展示;(1分)2、分级下达指挥平台演示:分级告警规则的设置及处置:设置告警阈值、设置联动告警规则、设定告警送达方式等:针对告警进行确认、拆分任务、下达、确认的处置流程;(1分)3、环保一网统管可视化演示:(1)集成融合本市及周边国控站点、区内小型标准站点、餐饮油烟监测数据、微气象数据、智慧化工地、企业、预报预警等环保大数据;(1分)(2)通过无人机或走航车常态化走航和固定站点24小时数据监测污染状态;(1分)(3)根据气象、环境质量大数据分析实现预测预警;(1分)4、指挥调度平台演示:能查看设备的监测数据;通过平台告警、上级交办单、预警信息、现场巡查等工单来源,形成工单并下发;工单问题沟通及催办;工单统计、分析;(1分)5、环境研判平台演示:(1)综合趋势分析:对区域的固定设备、移动设备、国控站点的空气质量指标数据进行趋势分析;(1分)(2)周期特性分析和星期周期规律:分析指定机构区域内的固定设备、移动设备、国控站点的空气质量指标数值在一天24小时内的数值分布情况;取指定时间段内的小时均值数据,提取周一至周日每天的数据计算其均值;(1分)(3)站点相关分析:对指定机构区域内的两台或多台设备(站点)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1分)(4)指标频数分析:对指定机构区域内的设备(站点)指标数值出现次数进行分析统计,展现该设备指数出现在一个范围内天数的频率;(1分)(5)风向雷达分析:判断不同风向下的污染情况,找出污染输入来源;(1分)(6)成分占比分析:判断污染天的首污构成,判断各污染物占比情况;(1分)6、移动端模块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演示:(1)全站点:全站点设备展示界面主要功能将国控站、固定微站、移动微站的数据在不同的时间、空间维度上,按照指定的空气指标进行显示,并且按照空气质量标准要求,以不同的质量浓度颜色直观的展示在地图上;(1分)(2)设备列表:为用户提供设备数据采集信息展示,集中展示在线设备最新采集的各项指标数据,以及最近1个小时的趋势信息图表;(1分)(3)网格数据:利用移动监测数据,为用户提供网格化态势图,网格中的数字和颜色分别对应相应时段的指标数据浓度和污染等级(1分)(视频文件的格式为*.mp4或*.avi,供应商须将视频文件分段压缩为*.zip文件上传(单个文件不得大于50M,所有文件合计不得大于300M)。文件上传方式见《操作手册》,上传的演示视频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视频时长总计不超过10分钟)技术参数6(1)设备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满分6分;打★号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报价。(2)有一项▲号指标负偏离扣1分;{▲号指标须提供相应产品参数证明)并在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表备注栏中标注相应证明文件页码,未标注页码视为负偏离}(3)非▲号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严重负偏离影响设备性能的经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本项得零分。项目整体认识8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内容满足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现状分析,项目实施重难点以及应对措施,本项目系统需求及本项目涉及的对接系统等做针对性分析。(1)对总体情况熟悉,内容和要素全面完整的得8分;(2)对总体情况较了解,较完整的得5分;(3)对总体情况有一定了解,基本完整的得2分;(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与项目严重不符的不得分。实施技术方案8供应商提供详细的项目整体实施技术方案,内容满足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软件系统模块实施方案、硬件设备安装调试方案。(1)方法科学合理、路线清晰、思路明确、节点合理、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实际,最高得8分;(2)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较合理、可行,较完整详细,具有一定操作性的得5分;(3)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简单,不够完整详细的得2分;(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与项目严重不符的不得分。质量保障措施方案8供应商提供详细的质量保障措施方案 ,内容满足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目标与措施、质量保证承诺。(1)内容完整详细,方案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的得8分;(2)内容较完整详细,方案条理较清晰且基本符合采购实际需求的得5分;(3)内容一般,方案简单,不够完整详细的得2分;(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与项目严重不符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5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内容满足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响应服务时间、应急服务方案。(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完全匹配采购需求,对本项目保障程度高的得5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完整的,基本匹配采购需求,对本项目保障程度较高的得3分;(3)售后服务方案一般,不够完整详细的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与项目严重不符的不得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2026年智慧环保二期污染防治智能化指挥调度服务系统项目。2、项目背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区工业化水平将会不断提高,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区虽不断加大环境工作投入,但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现有技术手段与综合支撑能力已明显滞后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需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推进。通过污染防治智能化指挥系统的建设与运营,能获得瞬时的、连续的、准确的环境污染信息,从而提高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可比性,为管理和决策提供长期的、系统的基础数据,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数据上融合气象、环境等领域,建立基于微气象的研判平台,汇总污染清单、在线监测、气象、企业排放等数据,并利用数据融合分析指引环保工作开展,串通整个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三、项目采购内容1、环境监测能力服务:运行、补充现有监测网络,包括微气象监测、移动式走航监测等服务,建立无人机基站,提升巡查、监测能力。2、污染防治指挥平台服务:包括智慧环保综合指挥平台,融合环境监测、气象、企业餐饮等多类数据,实施数据融合、大数据分析、污染预报预警、工单下发、决策调度等功能,实现环境业务“监测、分析、调度、处置、反馈”线上全流程闭环操作。3、巡查巡测及数据分析服务:通过管理软件的建设与数据的梳理,完善对环保目标管理、告警处理机制、治理效果评估跟踪等精细化管控制度的建设,并提供团队驻场分析、污染巡查、指挥调度工作。四、项目建设遵循标准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五、需求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环保一网统管可视化展示功能服务1项2系统驾驶舱功能服务1项3分级下达指挥平台功能服务1项4微服务基础管理功能服务1项5后台运维功能服务1项6环境研判平台升级与服务1项7移动端模块功能及数据服务1项8平台远程数据分析服务1项9现场运维管理及指挥调度服务1项10无人机无人值守基站及无人机监测数据服务2项11微型气象设备数据服务20套12微站(6参)移动监测设备数据服务5套13微站(7参)移动监测设备数据服务5套14巡查车溯源服务1套15现场服务器及存储服务1套16噪声监测设备7套六、采购需求包括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序号名称功能、性能、配置要求1环保一网统管可视化展示功能服务1、集成融合本市及周边国控站点、区内小型标准站点、重点企业污染监测数据、餐饮油烟监测数据、广域气象数据、微气象数据、智慧化工地、污染告警等环保大数据,通过无人机、走航车和固定站点实现精准找污治污,根据气象、环境质量大数据分析实现预测预警,调度指挥各街道、部门及时处置污染事件;2、平台按照标准协议与开放接口模式,提供固定微站实时数据共享接口、移动走航实时数据共享接口、微气象数据共享接口、污染事件共享接口,供区大数据中心使用,进行宏观决策与分析。3、接入采购人指定的其他生态环境相关监测数据。2系统驾驶舱功能服务1、监测主页:分类汇总国控点排名、重点指标情况、区内排名情况、污染告警、调度事件、污染预报预测、监测地图等功能;2、监测一张图:基于GIS,汇总所有实时数据,包括气象、风场、各个站点监测指标、企业、餐饮、工地、工程车等。3分级下达指挥平台1、分级告警:根据设定的告警规则,通过web界面、微信方式下发告警;2、告警处置:针对告警进行确认、拆分任务、下达、确认的处置流程。4微服务基础管理功能服务1、智能告警规则设置:分析历史数据动态设告警阈值,按设备逻辑与业务流程生成联动规则,据用户习惯选告警送达方式。2、智能设备参数配置:建设备运行模型配标定参数,监测运行状况更新异常告警规则,提前预警故障。3、智能用户权限配置:注册时依信息推荐初始权限,使用中分析行为动态调整,匹配工作需求并保安全。4、智能时序数据库服务:监测数据访问模式,调存储策略,兼顾大容量与高读取速度,预测性能瓶颈并优化。5、智能关系数据库服务:分析管理数据语义与关联,优化索引和查询计划,提升查询检索效率。6、智能服务器集群管理:监测业务性能压力,预测负载变化,自动调配服务器资源保障业务稳定。7、智能数据管理:精准清洗数据,按数据特性制定存档策略并加标签索引,定期评估调优系统性能。5后台运维服务1、根据客户实际业务场景,完善系统功能,提升相关人员系统使用能力和工作效率,整体配合客户的全流程管理体系搭建,并协助进行体系落地运行,并对体系进行持续改进。2、需求设计和持续改进:现场用户需求采集并设计,与用户沟通确定方案,对系统进行持续改进跟踪;3、部署服务:通过现场收集和调研,配置对应的用户权限,配置第三方接口认证,配置网络服务,调整服务器压力分配,配置系统集群规模等;4、7X24运行保障,实时异常监盘,对服务器定期巡查,定期日志审计等。在出现异常情况组织力量抢修,保障最短时间恢复服务;防火墙:提供L2-L7的全面防御能力,提供专业的应用层防御能力内部融合众多安全模块如漏洞攻击防护、WEB应用防护、病毒防护、URL过滤等,精确封锁恶意威胁容灾备份:除了实时的在线热备外,还提供按日的定时冷备,保障系统7X24工作。6生态环境研判平台功能服务生态环境研判平台:1、站点综合排名:对南京市内所有国控站点、省市站点及微站的空气质量指标数据进行排名统计;2、综合趋势分析:对区域的固定设备、移动设备、国控站点的空气质量指标数据进行趋势分析;3、周期特性分析:分析指定机构区域内的固定设备、移动设备、国控站点的空气质量指标数值在一天24小时内的数值分布情况;4、站点相关分析:对指定机构区域内的两台或多台设备(站点)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5、指标频数分析:对指定机构区域内的设备(站点)指标数值出现次数进行分析统计,展现该设备指数出现在一个范围内天数的频率;6、风向雷达分析:判断不同风向下的污染情况,找出污染输入来源;7、星期周期规律:取指定时间段内的小时均值数据,提取周一至周日每天的数据计算其均值8、成分占比分析:判断污染天的首污构成,判断各污染物占比情况;7移动端模块功能与数据服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1、全站点:全站点设备展示界面主要功能将国控站、固定微站、移动微站的数据在不同的时间、空间维度上,按照指定的空气指标进行显示,并且按照空气质量标准要求,以不同的质量浓度颜色直观的展示在地图上;2、设备列表:为用户提供设备数据采集信息展示,集中展示在线设备最新采集的各项指标数据,以及最近1个小时的趋势信息图表;3、网格数据:利用移动监测数据,为用户提供网格化态势图,网格中的数字和颜色分别对应相应时段的指标数据浓度和污染等级;移动端模块功能可嵌入“我的南京”政务版。8平台远程数据分析服务供应商将空气质量(各级标准站数据)、在线污染源、网格化系统、气象信息、第三方数据等多维数据整合,提供常规分析报告(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和应急事件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1、日报:(1)当日设备工作状态统计;(2)监测数据统计分析;(3)当日污染热点网格汇总,追踪网格报警反馈情况;(4)当日污染事件跟踪,统计污染事件工单下发及反馈情况。2、周报:(1)基本数据分析;(2)考核目标统计报表:综合指数和排名,同比环比报表;(3)统计周期内的污染源工单下发及办结状态。3、月报(1)基本数据分析; (2)考核目标统计报表:综合指数和排名,同比环比报表; (3)标准站数据规律分析:时间周期性特征、气象关联特征、空间扩散特征; (4)污染源相关分析; (5)输入性污染分析,判断污染来源和影响范围; (6)交通污染贡献分析,分析重点污染道路和污染区域,污染的扩散方式和影响范围; (7)区内重点污染源分析,包括工业区、餐饮、建筑工地几类主要的污染源,分析污染扩散方式、污染成分、污染排放规律等分析;(8)本月巡检问题汇总。 (9)下个月重点控制污染源及管控措施建议等4、年报(1)基本数据分析; (2)考核目标统计报表:综合指数和排名,同比环比报表; (3)标准站数据规律分析:时间周期性特征、气象关联特征、空间扩散特征;(4)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专项分析;(5)分析重点污染源的贡献,输送通道,治理建议;(6)趋势分析; (7)分析区域内气候变化与污染特征变化关联; (8)分析区域内污染构成; (9)区域内长期存在的污染热点成因分析; (10)全年系统运行情况汇总。5、走航管理及报告(1)走航线路规划;(2)走航人员及设备管理;(3)走航数据统计;(4)走航污染事件报警统计。6、应急事件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调查,现场照片。9现场运维管理及指挥调度服务现场安排不少于4人,其中1人提供项目管理、沟通协调、项目汇报、计划制定与实施等服务;其中2人通过查看设备监测数据、视频监控、实时预警等信息及时协助用户现场调度;通过平台告警、上级交办单、预警信息、现场巡查等工单来源,形成工单并下发相关责任部门。工单问题现场沟通及催办、工单反馈统计与分析。10无人机无人值守基站及无人机监测数据服务要求:2套无人机无人值守基含无人机。安装需满足轻量化、易部署特性,具备 IP55 防护等级,拥有 10 公里最大有效作业半径,集成环境监控系统,支持云端建模、指点飞行、私有化部署和第三方负载。支持通过 4G 网络进行图像传输功能。可搭载 颗粒物、TVOC监测传感器。管理平台可规划三维航线,具备 2.5 维基础地图、一键全景实时回传等功能。安装场地由采购人协调,供应商负责租赁、电、网、监控、围栏等保障。无人机监测服务:安排驻场人员使用无人机巡查裸地、工地裸土、高值报警点位等巡查排查服务。PM2.5:测量范围:0~1000μg/m3;分辨率:≤1μg/m3;平行性:≤7%;PM10:测量范围:0~1000μg/m3;分辨率:≤1μg/m3;平行性:≤7%;TVOC:测量范围:0~50ppm;重复性:≤1%; 稳定性:≤士1%;响应时间:≤60s;示值误差:≤士2%FS;11微型气象设备数据服务监测指标: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等安装部署方便简单;易维护,保障高在线率;支持GPS定位功能;支持市电和太阳能等多种供电方式;温度:测量范围:-20℃~+80℃,误差12微站(6参)移动监测设备数据服务监测指标:PM2.5、PM10、SO2、NO2、CO、O3移动点位的载体为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测量数据不受车速导致的气流影响;主动吸入式采样,采样达到秒级;联网速度快,设备拥有掉线补传10万条以上的补传功能;可实现远程控制,包含设备重启指令、仪器状态、获取指令、远程校准指令、传输时间间隔设置指令、GPS位置调用指令;设备具有自检和异常自动预警功能、量程漂移及交叉干扰自修正功能、标准方法校准及自修正校准组合式校准功能和具有GPS定位; 一体化设计,采用铝合金材质外壳封装,坚固、防尘、防锈、防潮,适合各种恶劣工况。通信方式:支持4G无线网络。市电、车载电源等多种供电模式。工作环境:工作环境温度要求:-20C-60℃。工作环境湿度要求:5%-90%RH,无凝结。PM2.5:▲测量范围:0~1000μg/m3;分辨率:≤1μg/m3;平行性:≤7%;室外比对测量相关系数≥0.95PM10:测量范围:0~1000μg/m3;分辨率:≤1μg/m3;平行性:≤7%;室外比对测量相关系数≥0.95SO2:测量范围:0~500ppb;重复性:≤1%;分辨率:≤1ppb;▲响应时间:≤120s;示值误差:≤±2%FS;NO2:测量范围:0~500ppb;重复性:≤2%;分辨率:≤1ppb;响应时间:≤60s;示值误差:≤±3%FS;CO:▲测量范围:0~20ppm;重复性:≤1%;分辨率:≤0.01ppm;响应时间:≤50s;示值误差:≤±1%FS;O3:测量范围:0~500ppb;重复性:≤3%;分辨率:≤1ppb;响应时间:≤70s;示值误差:≤±3%FS;13微站(7参)移动监测设备数据服务监测指标:PM2.5、PM10、SO2、NO2、CO、O3、TVOC移动点位的载体为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测量数据不受车速导致的气流影响;主动吸入式采样,采样达到秒级;联网速度快,设备拥有掉线补传10万条以上的补传功能;可实现远程控制,包含设备重启指令、仪器状态、获取指令、远程校准指令、传输时间间隔设置指令、GPS位置调用指令;设备具有自检和异常自动预警功能、量程漂移及交叉干扰自修正功能、标准方法校准及自修正校准组合式校准功能和具有GPS定位; 一体化设计,采用铝合金材质外壳封装,坚固、防尘、防锈、防潮,适合各种恶劣工况。通信方式:支持4G无线网络。市电、车载电源等多种供电模式。工作环境:工作环境温度要求:-20C-60℃。工作环境湿度要求:5%-90%RH,无凝结。PM2.5:测量范围:0~1000μg/m3;分辨率:≤1μg/m3;平行性:≤7%;PM10:测量范围:0~1000μg/m3;分辨率:≤1μg/m3;▲平行性:≤7%;SO2:测量范围:0~500ppb;重复性:≤1%;分辨率:≤1ppb;响应时间:≤120s;示值误差:≤±2%FS;NO2:测量范围:0~500ppb;▲重复性:≤2%;分辨率:≤1ppb;响应时间:≤60s;示值误差:≤±3%FS;CO:测量范围:0~20ppm;重复性:≤1%;分辨率:≤0.01ppm;响应时间:≤50s;示值误差:≤±1%FS;O3:测量范围:0~500ppb;重复性:≤3%;分辨率:≤1ppb;响应时间:≤70s;示值误差:≤±3%FS;TVOC:测量范围:0~50ppm;重复性:≤1%; 稳定性:≤士1%;▲响应时间:≤60s;示值误差:≤士2%FS。14巡查车溯源服务安排驻场人员使用汽车巡查裸地、工地裸土、高值报警点位等巡查溯源服务。15现场服务器及存储服务提供现场服务器1台,用于平台系统服务及存储服务。16噪声监测设备一、功能可远程设置采集时间具备数据存储功能支持数据上传与指令接收具备数据预处理功能二、技术指标采样时间:1~60s 可任意设置数据存储:可存储 60 天原始监测数据及运行日志数据传输:支持自动实时、定时上传,定时时间 1 分钟~24 小时可远程设定接口:配备 USB、RS232、RJ45、SD 卡接口,支持通过通用通讯接口下载数据事件录音:支持事件录音,采用 FLC 无损压缩,可无线传输通信方式:具备有线、无线两种通信能力,本项目采用 4G 无线通讯可靠性:电力及通讯临时故障不影响数据采集,通讯恢复后自动补传延误数据;永久断电数据不丢失;终端死机可自动唤醒,数据总采集率≥95%传输协议:监测数据传输协议符合 HJ 660-2013《环境监测信息传输技术规定》计量标准:符合 JJG 188、JJG778 1 级要求声学性能频率范围:20 Hz~20 kHz测量下限:<30 dB测量上限:>130 dB动态分析范围:≥100 dB测量参数:瞬时声级 LP、等效声级 Leq、累积百分声级 LN(N=5、10、50、90、95)、最大声级 Lmax、最小声级 Lmin、标准差 SD 等记录间隔:分辨率 1 秒,可调范围 1 秒~24 小时★七、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365天。(二)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建设基于微站、移动走航、微气象站、标准站点、油烟监测站点、企业监测站点、视频监控站点等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诊断及智能指挥系统,实现环境污染精准监测、施策及管控。对于硬件点位、走航线路部署,软件平台功能,供应商还需详细的阐述软硬件配置的方案。1.总体要求供应商成交后,必须依据响应文件着手组建项目组,明晰项目管理组织架构,确定项目组的责任和权限等,细化项目管理制度。成交供应商必须制订项目计划,进行项目跟踪和报告,建立项目检查制度,提交项目交付文件,组织项目验收。2.硬件要求(1)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中所具备的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设备技术要求,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等,部分连接运行配件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示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时予以补充,供应商报价除包含招标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支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报价风险由其自行承担。(2)如果项目执行中使用的设备要求使用特别接头、插座等,由供应商提供。3.其它要求(1)供应商应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存在隐瞒、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用户保留在供应商成交后对供应商相关资质、资格和能力进行考察验证的权利,如果存在重大差异,用户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2)供应商必须有能力按照本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提供项目产品、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拟定的不偏离合同服务要求,按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付款。(三)服务要求:1产品维护要求1.1驻场服务:服务期(365天)内,提供不少于4名专业人员驻场,明确人员名单及岗位职责,及时响应运维需求。1.2.故障处置:系统软件年故障时间≤24小时(月2小时),硬件设施如无人机、微气象、移动走航设备、服务器等更具现场情况发现损坏后不得高于15个工作日维修更换,非人为故障须即时响应、免费恢复,远程无法解决的提供现场服务,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3设备巡检:每月开展1次全面设备巡检,形成《设备巡检报告》提交备案。1.4技术支持:提供即时电话、邮件、远程支持及全流程服务,保障响应高效。1.5硬件维护:保障全部软硬件及配件完整运行,补充所需未明示物资并承担费用,免费提供专用接头、插座等并调试。2产品保修要求2.1保修范围:服务期内,全部软硬件纳入保修,非人为损坏/故障免费维修或更换。2.2保修责任:承担产品质量全部责任,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须赔偿;资质不符的,采购人可取消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2.3保修衔接:试运行阶段,采购人提出的修改意见须7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否则暂缓验收。3产品升级要求3.1升级范围:免费升级系统功能,包括界面、流程、接口、报表等,适配大气管控需求。3.2升级要求:不影响系统运行,提前提交升级方案确认后实施,完成后测试并提供说明文档。3.3升级衔接:提供全程技术支持,升级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4环境应急响应4.1对于接入平台的在线数据开展线上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预警。4.2协助采购人开展现场巡查。4.3加强环境线上调度管理。5其他补充要求5.1组建专业项目组,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配合完成验收并提交相关文件。5.2配合采购人监督检查,按要求及时整改。5.3合同期内维护、保修、升级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额外付费。5.4硬件设备所需求的场地需要采购人提供。(四)验收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的约定,通过实地考察、平台演示、文档审查等,对供应商履约情况按技术、服务、安全标准逐一验收。如有必要,采购人将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采购人有权在项目服务周期内对环境治理成效有持续要求并提供整改意见。(五)付款进度:2026年年底前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20%,项目结束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尾款。(六)知识产权: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数据归采购人所有,知识产权专利、软件系统、监测设备归供应商所有。项目结束后授权采购人知识产权专利、软件系统长期使用,软件系统代码交付采购人。七、考核办法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对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分。每月考核满分100分。每月考核得分达到90分或以上为合格,当月合格不扣款,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合同比例扣款:每月考核得分80~89分,扣除合同全款月均金额的1%;考核得分70~79分,扣除合同全款月均金额的5%;考核得分60~69分,扣除合同全款月均金额的10%;低于60分的,扣除合同全款月均金额的20%。月考核评分表(总分100分)考核维度考核项目考核要求分值当月情况是否完成考核得分设备及数据(10 分)多源数据整合环保一网统管可视化展示模块,确保本市及周边国控站点、区内小型标准站点、餐饮油烟监测数据、广域气象数据、微气象数据、污染告警等环保大数据集成融合正常。出现数据未整合 1 项扣 2 分5分设备数据传输稳定性除不可抗力,各类监测设备(微型气象设备、微站移动监测设备等)每月数据传输在线率<70%扣 10 分;70%(含)~80%扣 7 分;80%(含)~90%扣 4 分;80%(含)~90%扣 1分;90%(含)以上得 15 分5分项目人员(30 分)人员考核每月驻场人员出勤率不得低于97%,每低于2个百分点扣2分30 分设备运维情况(15分)硬件设备维护每月对微型气象设备至少进行 1 次现场巡检,确保设备安装牢固、正常运行。每次巡检做好台账记录(现场巡检时水印照片)。发现未按时巡检,一次扣3分10 分每月对微站移动监测设备至少进行 1 次现场巡检,确保设备安装牢固、正常运行。每次巡检做好台账记录(现场巡检时水印照片)。发现未按时巡检,一次扣3分每月对无人机基站设备至少进行 1 次现场巡检,确保设备安装牢固、正常运行。每次巡检做好台账记录(现场巡检时水印照片)。发现未按时巡检,一次扣3分每月对服务器设备至少进行 1 次现场巡检,确保设备安装牢固、正常运行。每次巡检做好台账记录(现场巡检时水印照片)。发现未按时巡检,一次扣3分系统平台维护每月至少进行 2 次系统平台检测维护,包括系统驾驶舱基础版、分级下达指挥平台、环境研判平台等,确保系统功能正常、运行流畅,优化系统性能与数据库。发现未按时维护或系统出现功能性故障,一次扣1分5分报告及质控情况(25 分)日报、周报、月报、年报数量日报不少于30份/月(除2月28份);周报不少于3份/月;月报不少于1份/月;项目结束后完成年报,年报不少于1份。每少1份报告扣1分15 分数据安全与保密严格遵守数据保密协议,确保监测数据、用户信息等安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未经授权数据泄露一次扣2分10 分环境应急响应(20)线上巡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企业在线数据超标阈值预警报告。如超标未预警,1次扣1分。4分现场巡查每日提供现场巡查报告。每月不少于20份。缺少5次扣1分。8分调度管理每日调度雾炮、洒水。形成调度报告,每月不少于20次(除低低温、降雨、降雪特殊情况外)。缺少5次扣1分。8分总得分说明:本章打“★”的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签订日期: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中信的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1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1项第2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分项报价表(如有):1、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填:单价或总价)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服务一览表;(3)交付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乙方承诺;(6)服务承诺;(7)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履行合同期限、地点1.履行合同期限:2.履行合同地点: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2.除特别说明外,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后,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服务。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七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3.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甲方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4.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缴纳。(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2)无。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九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甲方需凭乙方开具发票支付款项。3.付款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4、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交易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处理。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目录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磋商邀请,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供应商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方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磋商要求。2.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或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已满。5.我方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响应截止日当月未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7.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8.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10.我方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11.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2.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________企业。1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1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南京中信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或者虚假陈述,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15.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格式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备注: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CA电子公章)目录三、报价表格式(按苏采云系统中统一格式填报)报价表(第一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价格备注12总计万元响应总价(人民币大写):服务期: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说明:1、请注明是第几轮报价;2、第二轮报价按苏采云系统中统一格式填报;目录四、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服务产品序号123456服务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23………货物产品序号12345678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23………总报价(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备注:1.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2.项目不涉及货物产品的,分项报价表中“货物产品”无需填报。3.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备注:该表仅适用于项目采用货币报价的情形。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的,请项目经办人自行设计表格。项目经办人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该表进行重新设计。磋商文件定稿后该备注删除。)目录五、资格证明文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此格式仅为示范,供应商须按照下列步骤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此格式仅为示范,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www.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0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0 年 月 日2、供应商提供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4、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供应商根据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特别说明:1、供应商仅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2、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目录六、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打“★”内容)响应文件内容偏差内容及说明★项证明材料对应位置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说明:1、凡响应文件中所投服务与磋商文件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负偏差),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打“★”内容)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驻场服务人员列表),供应商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供应商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分包作无效响应处理。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目录七、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格式自拟)目录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本项目职责相关证书名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是否为驻点人员123……注:1、提交有关人员获得的资质认证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如被发现虚假将取消中选资格。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目录九、类似项目业绩清单类似项目业绩清单格式序号项目名称委托方名称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456…注:1、项目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排列时请将内容与本次响应吻合度最高、时间最近、金额最大的排在前;2、列出项目为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协议书相关页(含服务范围等内)),无关项目不必罗列;3、如被发现虚假将取消中选资格。供应商名称:(盖章)目录十、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全称企业类型营业执照1、主营业务: 2、编号: 3、发照单位:企业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现有职工总人数(人)法定代表人1、姓名: 2、职称(或职务): 3、联系电话:... 1、姓名: 2、职称(或职务): 3、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人1、姓名: 2、职称(或职务): 3、联系电话:联系人 1、姓名: 2、职称(或职务): 3、联系电话:企业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企业简介目录十一、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列表及材料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列表及材料(格式自拟)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说明:1、“微型”或“小型”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为准。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官网,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企业规模自测。(自测小程序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必须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提供网上信用查询资料并加盖公章。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染防治智能化指挥调度服务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