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购买服务 环境整治服务招标公告(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2026)



项目概况                                                                
桦甸市常山镇2026年环境整治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339号-14     
项目名称:桦甸市常山镇2026年环境整治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桦甸市常山镇2026年环境整治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52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桦甸市常山镇12个行政村及镇区域内环境整治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3年(2023年至今)有至少1项类似环境整治相关服务业绩;(2)、项目负责人有1年以上相关项目管理经验;(3)、具备所需清扫、清运设备;(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违法分包。(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含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等相关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材料或承诺;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含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3: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桦甸市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吉林省桦甸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文件不能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2、参与桦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桦甸分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获取帮助。4、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5、本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人民路支行,账户名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桦甸分公司,账号:0802266309200066867;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7、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8、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桦甸市常山镇          
联系方式:0432-66862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桦甸市明桦街原审计局住宅楼门市3门            
联系方式:13252574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13252574636  

初审: 郑仡东 
复审: 张文哲 
终审: 张文哲 

附件信息:

常山环境整治.docx168.0K

桦甸市常山镇2026年环境整治购买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6]-00339号-14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六章评标方法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一章桦甸市常山镇2026年环境整治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桦甸市常山镇2026年环境整治购买服务项目已由桦甸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339号-14;2、项目名称:桦甸市常山镇2026年环境整治购买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520000元;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需求:开展镇域全域环境卫生常态化治理,提升人居环境水平;6、采购范围:桦甸市常山镇12个行政村及镇区域内环境整治服务;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8、服务期:1年(以合同约定为准);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3年(2023年至今)有至少1项类似环境整治相关服务业绩;(2)、项目负责人有1年以上相关项目管理经验;(3)、具备所需清扫、清运设备;(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违法分包。(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含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等相关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材料或承诺;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含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4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一(桦甸大街66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依据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吉林省桦甸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文件不能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2、参与桦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桦甸分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4、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5、本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人民路支行,账户名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桦甸分公司,账号:0802266309200066867;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7、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8、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招标人: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地址:桦甸市常山镇联系人:张文哲联系电话:0432-668623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桦甸市明桦街原审计局住宅楼门市3门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32525746363、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采购人: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地 址:桦甸市常山镇联系人:张文哲联系电话:0432-668623791.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桦甸市明桦街原审计局住宅楼门市3门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32525746361.1.3项目名称桦甸市常山镇2026年环境整治购买服务项目 1.1.4建设地点桦甸市常山镇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1.3.1采购范围桦甸市常山镇12个行政村及镇区域内环境整治服务1.3.2服务期1年(以合同约定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含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等相关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体条件详见招标公告。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至今)有至少1项类似环境整治相关服务业绩。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信誉要求:无政府不良记录,过去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须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其他要求:1、信用信息需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页面截图。查询信息起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内。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单独打印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同原件一并递交,供采购代理公司留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将视为其存在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1踏勘现场不组织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7.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1.8.1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 1.9.1分包主体及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 1.10.1偏离不允许2.1.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清单、磋商文件补遗通知(如果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 14 时 00 分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1投标有效期90 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3.3.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 16 时 00分前 收款单位: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桦甸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桦甸人民路支行账号:0802266309200066867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3252574636(投标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在备注栏注明“桦甸市常山镇2026年环境整治购买服务项目”字样。投标人应确保此笔款项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我公司账户。开标时需出示银行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公章,若采用网上银行转账须打印交易成功页面加盖财务章。若采用保函方式递交的, 出具保函的银行限定于五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或其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保函形式出具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1日前 (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将保函彩色复印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290403200@qq.com,否则后果自负。3.3.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2025年,指 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止。3.3.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3—2025年(含 2025)指 2023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3.3.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3—2025年,指 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止。3.4.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5.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言要明确,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商务标“正本”中的投标函、投标保证金、己标价的采购量清单、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和签字(盖章不能代替签字)等都要求是原件或真迹,不得复印。3.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 U 盘一份。注: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注:投标人在开标后公示期递交纸质文件及以U盘为载体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用于存档。3.7.1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合并装订,不分册。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合并装订,采用左侧纵向胶订机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2.1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投标截止时间止已接收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各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工作。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招标地点: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一(桦甸大街66 号)5.2.1开标程序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4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供应商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 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1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专家3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通过“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1是否授权招标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名。7.1.2履约担保无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 词语定义8.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类似服务项目8.1.2不良行为记录1、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违反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或财政部门以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2、信用信息需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页面截图。8.2.采购控制价8.2.1采购预算人民币:520000元,采购人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8.3“暗标”评审技术参数响应内容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采用。8.4 中标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8.5 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8.6 重新采购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8.7 同义词语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采购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8.8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8.9 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8.10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要求。项目概况桦甸市常山镇2026年环境整治购买服务项目采购计价方式采购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计价方式单价合同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说明:1、招标公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处,以磋商文件为准。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8.11 重新采购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8.12 同义词语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采购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8.13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8.14 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总则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代理机构”指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桦甸市常山镇人民政府。2.3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条件的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磋商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6“项目名称”:见须知前附表。2.7货物和服务: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专业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项目答疑会或踏勘:见须知前附表。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包括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等所有事项)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磋商文件:6.1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六章评标方法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7.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提交本磋商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编制9.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号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制作。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9.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0.投标报价10.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项目的单价和总价,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磋商文件指定服务区域、货物质量、由投标人负责实施、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0.4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设备的采购、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验(包括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安全保险、劳保福利、材料、机器损耗、管理费、利润、社会保险、税金(含关税)风险等的一切所有费用。10.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标明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并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参加开标会,以备审查。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返回原账户,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收费标准进行计算、收取招标代理费。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署合同。11.6投标人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退还手续。11.7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3)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否则为废标。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第七章规定的格式提交)。13.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由同一签署人签字。13.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投标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在包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及法人公章并签字,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给采购人。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人对于投标人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15.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另行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15.3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上传。15.4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5.5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如果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将重新招标或者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16.开标16.1采购人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16.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16.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服务期、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16.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6.6采购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签字确认。16.7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查看并公布投标单位报名名单,截止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招标投标人个数符合招标法律规定,招标有效;(3)介绍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唱标开始,有问题请当场澄清(开始唱标);(5)各投标单位代表对唱标结果没有异议请在开标揭示表中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16.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废标):(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3)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或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有效签署的;(4)投标人名称与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5)财政部第87号令中规定的废标的行为。16.9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交货时间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废标后将按照本须知第15.5条的规定处理。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评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有关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盲抽”。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特点,科学合理确定评审专家专业类别和人员数量,于开标当日在吉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采购项目“盲评”。评审活动开始前,电子交易系统将所有供应商的技术文件随机排序、随机生成编号,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按投标(响应)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在隐蔽供应商身份信息的情况下,进行独立评审,电子化交易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人。18.1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采购人在监督人员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8.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8.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9.依法废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评标方法和标准20.1评标办法和标准细则(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四)20.2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由评委依据《磋商文件》和评标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投标人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财务状况、资格、信誉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做进一步的审查。接受最终审查的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采购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果不响应审查或审查不合格,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结果将在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果没有异议,采购人将向预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确定其为中标人,并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如果投标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办提出质疑。投标人的质疑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并提供事实依据。对未中标者,采购人不对未中标原因作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投标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1.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21.5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利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内容部分增加和减少。23.其他说明:见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合同书需方:供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服务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项目名称)。3.合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及供方的响应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所服务项目服务手册、服务指南以及相关技术参考信息等。8.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需方不单独进行支付。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中的相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履约延误10.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服务。10.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11.误期赔偿11.1除本合同条款第16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1.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中扣除。11.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1.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2.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不可抗力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4.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4.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5.争议解决方式15.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16.2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18.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19.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0.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1.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1.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3.其他23.1此合同文本仅为通用参考合同文本,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将对商务、技术、承诺等内容签订更加详细的内容,采购人保留对合同条款修改的权利。”备注:此合同文本为通用合同文本,在确定中标人后,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形式执行,并将对商务需求、技术需求、安装、验收、售后服务、人员培训、产品升级修改等内容签订更加详细的合同。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甲方提供的样本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甲方(采购人签章)乙方(供方签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为保障双方的权利、权益,本着自愿、公平、公开、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本次采购商品为:详细配置及货物明细见投标文件。二、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交付时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设备的操作手册、各种驱动程序及其他相关资料。四、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和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完成对货物安装调试后,由甲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软件安装和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五、货款支付采购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价款的%,预留保修金%,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予支付。六、售后服务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甲方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2年;对于超过保修期的货物,乙方终身优惠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如货物的质量、规格在保修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乙方应及时修理或调换,若因乙方修理或调换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证据向乙方提出索赔。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执行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磐石市人民法院起诉、裁决。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执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甲方提供的样本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第5章技术标准与要求服务范围及内容(一)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桦甸市常山镇12个行政村及镇区域内(不含村屯内部区域)。服务区域具体包括:常山镇镇区全域(含街道、人行道、广场、公共活动区域)常山镇域内国省县乡主干道及沿线两侧常山镇域内通村公路(连村路)及两侧常山镇域内所有河道、湖泊、沟渠、塘坝等水域及其岸线。(二)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主要为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捡拾清运、卫生死角及杂物清理、河道漂浮物与岸线垃圾清理、违规小广告清除,并按照要求完成集中整治、迎检保障、应急清理等专项工作,实现全域环境干净整洁、长效管护,切实提升镇域人居环境水平。第六章评标方法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程序及细则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3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4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5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6评委会发现磋商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磋商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双盲”评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有关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盲抽”。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特点,科学合理确定评审专家专业类别和人员数量,于开标当日在吉林省桦甸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采购项目“盲评”。评审活动开始前,电子交易系统将所有供应商的技术文件随机排序、随机生成编号,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按投标(响应)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在隐蔽供应商身份信息的情况下,进行独立评审,电子化交易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2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3.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3.3.1如果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对比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相同,对比技术因素得分,技术因素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技术因素得分相同时由采购人确定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能确定的由评委会确定。3.3.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实际产品功能技术水平达不能满足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而放弃中标时,采购人可以选择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若第二名因上述原因同样放弃中标的,则第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截止第三名。4.评标细则及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人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注明: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平均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综合评分明细表初步评审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签署。电子版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关于电子版的要求。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不需提供)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时提供,与授权代理人一致。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满足采购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无缺项漏项;技术参数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中要求的不允许偏离的技术规格和主要参数。服务期1年(以合同约定为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评分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一)价格评分(30分)1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注:报价得分保留二位小数,从第三位开始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10%×100。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0分(二)技术评分(暗标)(40分)1整体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整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项目概况;2、工作内容;3、总体服务目标;4、总体服务方案;5、总体服务措施。对以上五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陷或不足的方案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缺失,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或原理错误。10分2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服务质量控制内容;2、服务质量控制方法;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陷或不足的方案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缺失,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或原理错误。6分3进度计划及工作安排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进度计划及工作安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工作进度安排计划;2、关键时间节点安排情况;3、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陷或不足的方案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缺失,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或原理错误。6分4组织协调及保证措施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组织协调及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组织协调内容;2.组织协调方法;3.组织协调保证措施。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陷或不足的方案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缺失,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或原理错误。6分5安全保证措施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安全管理体系;2、安全防范方案;3、安全防范措施。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陷或不足的方案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缺失,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或原理错误。6分6突发情况应急预案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2.注意事项及相关记录措施;3.应急事件响应措施;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陷或不足的方案得2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缺失,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或原理错误。6分(三)商务评分(30分)1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类似项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符合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1项得3分,最高得6分。6分2主要人员配置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配置(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的配备情况、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每有1人加1分,最多得10分。注:响应文件中附拟投入项目人员的身份证或岗位证或职称证。10分3设备具备所需清扫、清运设备(至少1辆垃圾清运车),每有1辆得3分,最多得9分。注:响应文件中附拟投入车辆的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图片;非供应商自有车辆须同时有效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短于一年期限),否则不得分9分4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提出的服务承诺及其可实现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每有1条实质性内容得1分,最高得5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5分请投标人特别注意:投标人应提交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签署,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____日响应文件的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及技术文件清单:序号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 码1投标函(按格式一提交)2开标一览表(按格式二提交)3投标人基本情况(按格式三提交)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按格式四提交)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格式五提交)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六提交)7服务承诺(格式自拟)8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9商务偏离表(按格式七提交)10投标技术文件11技术偏离表(按格式八提交)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13磋商文件中载明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也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清单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自行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格式一、投标函招标人:根据你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编号为-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按照你方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构成”要求的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服务期为:项目地点: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承担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次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姓名(手书签名):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请投标人注意:投标函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否则为废标。格式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投标标段 投标总价(元)服务期 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服务标准投标要求:1、“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附: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汇款一联的复印件投标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姓名(手书签名):日期:年月日请投标人注意:开标一览表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否则为废标。格式三、投标人基本情况(加盖投标人公章)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业绩等。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产品、生产场所、工艺流程等。格式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致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单位发布的《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磋商文件》(-号)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姓名(手书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单位性质:_地址:_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填写,并在开标时单独打印一份签字并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备监督管理部门查验,如未按照上述要求出示,将按废标处理。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上格式填写并在开标时单独提供一份签字并盖公章,接受监督管理部门查验,如未按照上述要求出示,将按废标处理。格式七、商务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说明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八、技术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文件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并对所有技术规范偏离的条目列表说明,未列入偏离表的视作投标人完全接受。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投设备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投标技术文件(暗标格式)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列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的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的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他: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设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公司名称)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采购。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服务承诺2、优惠条件3、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购买服务 环境整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