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三楼设备 厨卫用具 食堂设备招标公告(大田县教育局2026)
大田一中东部校区食堂三楼设备采购询价公告[公开]
项目概况
受大田县教育局委托,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对[350425]GXG[XJ]2026001、大田一中东部校区食堂三楼设备采购组织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大田一中东部校区食堂三楼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5]GXG[XJ]2026001
项目名称:大田一中东部校区食堂三楼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大田一中东部校区食堂三楼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989,000.00元
询价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20199-其他厨卫用具
食堂设备
1(批)
否
满足2000名学生同时就餐
1,0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支持远程开标,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人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4-20至2026-04-2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询价通知书(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24 10:00: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三明邮政办公大楼)12楼福建公信 三明开评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6-04-24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三明邮政办公大楼)12楼福建公信 三明开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田县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0号
联系方式:13960575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虬江街道迎宾大道9号三明中关村科技园31号楼2单元2层
联系方式:0598-8287686/15305989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永煊
电话:1896050640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相关附件:
大田一中东部校区食堂三楼设备采购([350425]GXG[XJ]202600120260402002)-文件集.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开标(报价)⼀览表⼀项⽬编号:[350425]GXG[XJ]2026001项⽬名称:⼤⽥⼀中东部校区⻝堂三楼设备采购采购包:1(⼤⽥⼀中东部校区⻝堂三楼设备采购)投标⼈(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中东部校区⻝堂三楼设备采购989000元「汇总引⽤」元总价备注:⽆时间:年⽉⽇签章:-第1⻚-
福建省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项目名称:大田一中东部校区食堂三楼设备采购备案编号:CGXM-2025-350425-00858[2025]00656项目编号:[350425]GXG[XJ]2026001采购人:大田县教育局代理机构: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04月第一章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询价邀请大田县教育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大田一中东部校区食堂三楼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开展询价采购活动。1、备案编号:CGXM-2025-350425-00858[2025]006562、项目编号:[350425]GXG[XJ]20260013、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环境标识产品:适用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预留比例:100%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参加投标时随身携带需要核查的资料本项目不支持远程开标,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人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6.1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6.2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询价通知书(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6.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6.4询价通知书售价:0元。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8、询价时间及地点: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9、公告期限9.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9.2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10、联系方式:采购人:大田县教育局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0号邮编:366100联系人:林永界联系电话:13960575985代理机构: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虬江街道迎宾大道9号三明中关村科技园31号楼2单元2层邮编:365000联系人:罗仕荣联系电话:0598-8287686/15305989501附1:账户信息询价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询价通知书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以采购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报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报采购包的询价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询价保证金。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询价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89,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食堂设备1.001,000,000.00批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食堂设备批元989,000.00总价按询价文件报价要求执行。(2)报价明细要求:食堂设备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食堂设备食堂设备批元989,000.00总价按询价文件报价要求执行。第二章询价须知(表1、表2)第1节询价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询价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询价通知书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询价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参加投标时随身携带需要核查的资料本项目不支持远程开标,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人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3) 询价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询价通知书第六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询价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询价通知书的资格要求。29.4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正本 1 份 、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1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询价活动的专门规定》。39.5-(2)-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49.7 (1)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9.9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均应密封。未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采购包、供应商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响应文件误投、遗漏或者提前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69.6(1)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711.1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812.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917.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分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0合同付款方式 见第四章三、商务条件1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算,代理服务费按80%收取;代理费缴后不退。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账号:1810401022000149081215.1监督管理部门: 大田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3报价无效条款: (1)本章表2报价无效的规定; (2)本章第2节中的第3.1、7.2、8、9.5、9.7、9.8、9.11条; (3)第三章评审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报价无效的规定。1418其他事项:各潜在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全部货物和服务内容的供应商)如需对本项目提出质疑,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质疑函的约定(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将符合要求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不接受邮寄或邮箱)现场提交至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1幢12层(中国邮政大楼),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提供质疑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质疑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否则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不予受理。15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二、询价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询价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询价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询价通知书的无 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询价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询价活动,若增列内容与询价通知书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询价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⑤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询价通知书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询价通知书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询价通知书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询价通知书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⑥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报价无效。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报价无效。⑦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a.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不同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c.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询价保证金。⑧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投标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询价通知书的获取、提交询价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其他:a.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a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 a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 a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a5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b.潜在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时应录入供应商中文全称,不应使用简称、字母、符号等,否则有可能造成电子投标无法进行或核验保证金未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 c.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用于解密的CA必须与制作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时所用CA为同一把CA,否则无法解密。 解密完成后,CA将退还投标人。 d.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对投标保证金实行一个项目(合同包)一个帐号的制度,系统平台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同一项目不同合同包同一投标人或不同投标人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均不相同,不得混用。 同一项目再次采购时将采用不同的帐号,投标人需重新缴交投标保证金,否则会造成开标前核验保证金不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处于保密状态,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留意。第2节询价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询价通知书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询价通知书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2.3“潜在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获取询价通知书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获取询价通知书并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3.1一般规定(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有任一项不满足的,报价无效。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4、询价费用4.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询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询价通知书5、询价通知书的组成5.1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询价邀请/询价采购通知书第二章询价须知第三章评审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进行相应顺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6、更正公告6.1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等)作为询价通知书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2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四、报价响应文件的编制7、报价要求7.1供应商可对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报价。7.2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报价无效(1)报价时,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的内容应完整,否则报价无效。(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授权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否则报价无效。(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报价无效。(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6)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7)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9、编制要求9.1响应文件的编制(1)供应商应先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2)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9.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响应文件应满足询价通知书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合法、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9.2响应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询价响应声明(2)开标(报价)一览表(3)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4)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5)商务条件响应表(6)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7)询价保证金(8)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9)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3响应文件的语言(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9.5响应文件的格式(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的格式。(2)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除本章第9.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报价无效。(3)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5)响应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①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②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9.6分包(1)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2)若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且供应商拟在成交后进行分包,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关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及分包人资质条件的说明,否则视为不进行分包。(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7响应有效期(1)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2)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报价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9.8询价保证金(1)询价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履行相应报价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否则响应无效。(3)提交①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户)按照下列方式:银行公对公转账向询价通知书载明的询价保证金账户提交询价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②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可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询价保证金。③其他方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询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应按照本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将导致报价无效。(4)退还①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询价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5)若出现本章第9.7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询价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询价保证金有效期,询价通知书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①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的;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③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④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⑤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的;⑥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成交人自身原因未在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9响应文件的提交(1)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9.1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9.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章,并按照本章第9.9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9.1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询价保证金未按照规定提交的;(2)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的;(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响应文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报价会10、报价10.1报价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询价时间及地点进行。10.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终止采购等)。10.3报价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报价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工作人员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由采购人派出;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也应派出代表参加,未参加的,视同认可报价会结果。10.4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非供应商不参加报价会。10.5报价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读报价会须知,然后在现场监督人员的见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密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或供应商代表对密封的响应文件当众拆封。(2)唱标时,唱标人先宣读各供应商关于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再宣读各供应商名称、报价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记录人对唱标内容作记录。(3)唱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对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供应商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合法理由,亦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4)供应商代表对报价过程或记录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当场向主持人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5)若供应商代表未参加报价会(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是供应商代表),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若出现本条第(3)、(4)、(5)款规定情形,则供应商不得在报价会后以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密封、采购方报价及报价会过程或记录等有关事由向采购方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包括质疑)。六、成交与政府采购合同11、成交11.1确定成交:本项目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推荐相应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11.2询价终止:(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并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1.3成交公告(1)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成交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2)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1.4成交通知书(1)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2、政府采购合同12.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2.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2.2。12.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2.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2.5成交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询价通知书中未予列明)。12.6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2)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将合同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3、询问13.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4、质疑14.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1)对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原件。(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询价采购活动、修改询价通知书、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14.2对不符合本章第14.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未按照规定提交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14.3对符合本章第14.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4.4询价通知书的质疑: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15、投诉15.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5.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6、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16.1本国产品与非本国产品相关约定16.1.1本国产品(1)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②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具体判定标准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③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具体判定标准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6.1.2非本国产品16.1.2.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询价通知书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16.1.2.2其它非本国产品:指非进口产品且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16.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6.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6.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6.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7、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17.1指定媒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十、其他事项18、其他事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18.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询价通知书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8.2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第三章评审一、询价小组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及评审工作的组织。1.2、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1.2.2询价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审的依据是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4)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方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评审2.1、评审应遵守下列规定:首先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其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评审,最终按照本章第2.2.7条规定的相应评审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2.2、评审程序2.2.1评审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询价通知书,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审纪律,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确认。(2)参加询价小组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所述范围。2.2.2资格性审查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通知书,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有任一项资格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若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询价小组对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及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2.3符合性审查有效性、完整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文件无效: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响应声明的;2情形2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3情形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情形4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是否客观项 明细技术符合性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 ”中各项要求必须逐项响应,未逐项响应或任一项响应负偏离均视为未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按技术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是否客观项 明细商务符合性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各项要求必须逐项响应,未逐项响应或任一项响应负偏离均视为未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按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价格符合性:无2.2.4响应程度审查(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由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规定和响应文件内容认定。有任一项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2.2.5澄清(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前述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规定向询价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3)关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若询价小组按照上述规定修正,则相应供应商应予接受且修正后的报价对其起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未按照询价小组的要求提交修正后的报价确认意见,则视为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其符合性检查不合格。(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②询价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响应描述(即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响应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2.2.5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响应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询价小组将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审。b.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成交人的响应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审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成交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④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但响应文件未提供中文译本或提供的中文译本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第9.3条第(2)款规定,则该资料视为无效。2.2.6询价(1)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2)关于同品牌同型号产品规定:对单一品目或报价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报价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3)漏(缺)项①询价通知书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报价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价评议。(4)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2.7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异常低价审查项目描述异常低价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结合本项目(采购包)实际情况,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采购包:大田一中东部校区食堂三楼设备采购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大田一中东部校区食堂三楼设备采购响应报价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无※除本章第2.2.5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应进行价格扣除的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三、评审报告3.1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3.3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其他规定4、其他规定4.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4.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询价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报价无效且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4.4其他:无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大田一中东部校区食堂三楼采购一批食堂设备。2、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8.9万元。二、技术要求(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编号设备名称尺寸(WxDxH)数量单位技术参数1挡鼠板1300*25*600mm1片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标1.0mm。2挡鼠板800*25*600mm1片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标1.0mm。3干手器156*176*207mm4台自动送出高速暖风,迅速将双手迅速变干,当手离开干手机风口时,自动停止工作,达到迅速干手和防止细菌交叉感染的卫生要求。4洗手星500*400mm4台整体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制作,标厚:1.0mm。59门更衣柜900*400*1800mm2台材料说明:SUS304。1、面板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贴塑板标厚1.0mm。2、带锁。6刀具砧板消毒柜1200*600*1950mm1台材料说明:SUS304,标厚1.0mm。1、功率:750瓦。可至少容纳:标厚10厘米砧板9块,刀具29把,毛巾若干。2、毛巾柜采用紫外线+臭氧双重消毒,红外线烘干。3、刀具和砧板采用紫外线+臭氧消毒,带循环风。4、刀具柜带安全锁。7四层栅格货架1200*500*1550mm11台材料说明:SUS304。1、主体框架由25*38mm不锈钢方管和Ф38*1.0mm不锈钢圆管焊接而成。2、花格钢管采用标厚1.0mm不锈钢板制作而成。3、脚配Φ38mm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8双层平板工作台1800*800*800mm13台1、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2mm。2、底层板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板,标厚:1.0mm。3、脚柱为38*38mm不锈钢方管。4、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9双层平板工作台1500*700*800mm8台1、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2mm。2、底层板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板,标厚:1.0mm。3、脚柱为38*38mm不锈钢方管。4、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10双层平板工作台1000*700*800mm2台1、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2mm。2、底层板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板,标厚:1.0mm。3、脚柱为38*38mm不锈钢方管。4、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11双层平板工作台1200*800*800mm1台1、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2mm。2、底层板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板,标厚:1.0mm。3、脚柱为38*38mm不锈钢方管。4、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12双层平板工作台1800*700*800mm3台1、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2mm。2、底层板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板,标厚:1.0mm。3、脚柱为38*38mm不锈钢方管。4、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13双层平板工作台1800*700*800+150mm1台1、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2mm。2、底层板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板,标厚:1.0mm。3、脚柱为38*38mm不锈钢方管。4、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14双温四门高身柜1220*760*1980mm5台1、温度: -22~-15℃/2~+8℃。2、制冷方式:风冷,降温迅速,温差均匀,功率:630W/220V。3、R290制冷剂。4、配备微电脑控温液晶数字显示屏;精确提供当前机器运行参考数值。5、全铜加厚蒸发器。6、配备优质压缩机。7、内胆设计防溢水,箱体6cm发泡层,一体发泡无拼接,冰箱外壁无结露。8、附有加热除霜、除露功能。9、弹簧铰链自动回归门,不锈钢加厚门把手圆角打磨。10、四门高身双温雪柜(冰箱)通用压缩机通过检验依据GB/T2423.3-2016《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检验项目:湿热试验(按要求严酷等级温度40±2℃,相对湿度:93±3%,持续时间≥400h)对外观进行检查,对其电气及机械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检验(测)权限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完整检验(测)报告复印件,报告上须带有“CMA”或“CNAS”标志。中标后,供应商须提供原件以备查。】15单星水池1000*700*800+150mm10台1、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0mm。2、前封板标厚1.0mm;脚柱为不锈钢方管38*38mm,标厚1.0mm。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16单星水池1000*800*800mm1台1、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0mm。2、前封板标厚1.0mm;脚柱为不锈钢方管38*38mm,标厚1.0mm。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17单星水池700*700*800+150mm2台1、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0mm。2、前封板标厚1.0mm;脚柱为不锈钢方管38*38mm,标厚1.0mm。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18单星水池1000*800*800+150mm3台1、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0mm。2、前封板标厚1.0mm;脚柱为不锈钢方管38*38mm,标厚1.0mm。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19单星水池1800*800*800+150mm1台1、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0mm。2、前封板标厚1.0mm;脚柱为不锈钢方管38*38mm,标厚1.0mm。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20双星水池1200*700*800+150mm1台1、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0mm。2、前封板标厚1.0mm;脚柱为不锈钢方管38*38mm,标厚1.0mm。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21不锈钢洗手池2500*500*950mm8台1、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0mm。2、前封板标厚1.0mm;脚柱为不锈钢方管38*38mm,标厚1.0mm。四脚采用不锈钢子弹式升降调节脚。22灭蝇灯400*120*170mm5台1、电压:220V。2、功率:≥16W。3、尺寸:≥395*120*290mm。4、灯管:2*8w灭蝇灯灯管,灯光波长在365nm最有效吸引蚊虫苍蝇。5、覆盖面积≥40㎡。6、外壳ABS防阻燃材料,插座带3C。7、灯外壳采用铝合金材料组合而成,灯具有高压网、在高压网的外面加一层护网隔开。耗电低,无气味,无镭射。23全能切菜机1180*550*1260mm1台1、产量:300-1000kg/h。2、尺寸:1180*550*1260mm。 3、功率:2.22kw 220V 输送宽度:120mm。4、叶菜切制规格:1-60mm。随机含:大双刀1组(叶菜)切片刀盘1个切丝刀盘1个切丁刀盘1套,可切丁、切片、切丝、切断适合食堂、中央厨房等环境使用。5、整体钣金含内部机架均由不锈钢制作。6、设备配备有紧急停止按钮,一键紧急停机。24箱式一体烟罩9400*1400*500mm13.2㎡烟罩壳体采用标厚1.2mm优质304不锈钢板折制焊接成型。25箱式一体烟罩3300*1400*500mm4.62㎡烟罩壳体采用标厚1.2mm优质304不锈钢板折制焊接成型。26洗碗机烟罩1000*1000*500mm2台烟罩壳体采用标厚1.2mm优质304不锈钢板折制焊接成型。27厨房灭火系统双瓶组1套1、箱体尺寸:≥710x230x600mm;适用范围:排烟罩长度≤6-8米灶眼数量<9个;灭火药剂充装量:12.5KG*2;驱动瓶充装压力:12MPa;喷射延迟时间:≤3秒;感温器动作温度:183℃冷却水喷射切换时间:≤3秒;连接喷嘴的管路全部使用304不锈钢管,应使用卡压方式连接,可长久使用,无需更换,灭火装置为纯机械式,具备自动和手动两种操作模式,需与自来水管路相连,系统启动,灭火剂喷洒后自动喷水降温防止复燃。2、其中控制箱由自动释放机构、驱动用高压氮气瓶、机械水流控制阀、液体药剂贮存罐以及连接铜管、单向阀、减压阀等构成;系统装置包括:控制箱(机械式)、管路、喷嘴、探测器、易熔连接片、金属拉索、三通、滑轮弯头等组成,高压连接管使用不锈钢管。3、灭火装置箱体内配有水流控制阀,启动方式方式均为纯机械式启动;所有管路安装都必须用专用支架固定,连接喷嘴的安装管路及防尘帽全部使用SUS304不绣钢管,可长久使用。烟罩内所有管道连接处,锁紧件或密封件不得使用塑料或橡胶制品,避免受高温长时间使用后腐化或松动。4、符合厨房灭火器的国家标准。28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炉1800*1200*800+400mm1台用材标准:SUS304不锈钢。1、功率:15KW*2/380V,采用优质不锈钢#不锈板,标厚1.2mm。2、全封闭机芯,喇叭形隧道散热风道,散热快,电子器件与风道完全隔离,避免油烟、水汽侵蚀电路。3、PPS“齿”形线盘组件,高效聚能稀土磁条,磁场分布均匀、发热低、损耗小、不偏火、不烧线盘。4、LED彩色数码显示屏,实时显示当前档位、功率、温度和累计用电量,具有中文故障显示功能。5、6mm厚耐撞击微晶板,直径400mm。6、立体三防结构设计,防水、防油烟、防虫,硅胶防滑垫,5档火力控制。7、电磁小炒炉通过检测依据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检测方法按照GB/T10125-2021要求:试验步骤试验周期≥400h,试验后,根据外观腐蚀数量及分布情况,基于GB/T6461/2002进行评级,检测结果:试验后,目视检查样品外观,出现腐蚀,缺陷面积A≤0.1%,判定保护评级为≥9级。【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检验(测)权限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完整检验(测)报告复印件,报告上须带有“CMA”或“CNAS”标志。中标后,供应商须提供原件以备查。】29电磁双头高背矮汤炉1300*730*500+700mm1台1、材质:面板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标厚1.2mm,侧板SUS304不锈钢板,标厚1.0mm。2、参考功率/电压:15KW*2/380V。3、8档磁控火力调节器。4、具有功能:①具有中文显示故障代码显示:无锅、超温、电压、传感;②具有电量累计功能;③具有 实时档位对应实时功率功能;④具有防误动作开关,可一键停止加热,并有中英文提示。5、电磁平头炉通过检测依据QB/T4499-2023《商用电磁灶》检测:产品寿命项目,①要求按6.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电磁灶应符合GB4706.52第10章和第13章的要求,并能正常工作。电磁灶在标准测试状态与最高功率调节档位下工作,工作累计时间为≥400h。试验过程中保持约70%额定容积的水量,每天的持续工作时间不应低于8h,电磁灶应能正常工作检测结果通过②检测结果:实测输入功率≥13.5KW-16.5KW③检测结果:泄露电流≤2mA④检测结果: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基本绝缘1000V,1min不击穿,加强绝缘3000V,1min不击穿四项均合格。【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检验(测)权限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完整检验(测)报告复印件,报告上须带有“CMA”或“CNAS”标志。中标后,供应商须提供原件以备查。】30电磁单头大锅炉1100*1200*900+400mm4台用材标准:SUS304不锈钢。1、功率:25KW/380V。2、台面板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一次成型,板材标标厚1.2mm,其它标厚1.0mm。3、具有全中文显示故障代码功能,档位对应功率显示。4、高精度模拟真火显示屏。5、用电度数累计功能,节能用电一目了然。6、电磁大炒炉通过检测依据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检测方法按照GB/T10125-2021要求:试验步骤试验周期≥400h,试验后,根据外观腐蚀数量及分布情况,基于GB/T6461/2002 进行评级,检测结果:试验后,目视检查样品外观,出现腐蚀,缺陷面积A≤0.1%,判定保护评级为≥9级。【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检验(测)权限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完整检验(测)报告复印件,报告上须带有“CMA”或“CNAS”标志。中标后,供应商须提供原件以备查。】31电力48盘蒸饭车48盘2台1、整体采用优质加厚不锈钢板材,整体发泡,不锈钢把手,内胆一次拉伸成型。2、自动进水装置,配成型拉伸磁盘,可电和蒸汽两用,门体佩带嵌入式温度表,可探测箱体内实际温度,箱体内自带溢水阀,电热管为不锈钢304材质,带防干烧功能。3、电源电压:380V。额定功率:18KW*2。32炉拼台400*1200*800+400mm3台台面采用标厚1.2mmSUS304贴膜优质不锈钢板制作。33炉拼台500*900*800+400mm1台台面采用标厚1.2mmSUS304贴膜优质不锈钢板制作。34双门留样柜1000*700*2100mm1台1、额定电压:220V~240V。2、负载温度:2℃~10℃。3、制冷方式:风直冷。4、内、外箱喷涂板,塑料整体拉手,浸塑钢丝层架,带门锁。35五格售饭台1800*700*810mm8台1、采用304不锈钢制作,面板标厚1.2mm,下一层板标厚1.0mm,管脚φ51*1.0mm。2、功率:3KW/220V自动恒温功能,配可调子弹脚,电子温度显示、可定时定温、带防干烧功能。36蒸菜台1000*700*800mm6台1、采用304不锈钢制作,面板标厚1.2mm,下一层板标厚1.0mm,管脚φ51*1.0mm。2、功率:3KW/220V自动恒温功能,配可调子弹脚,电子温度显示、可定时定温、带防干烧功能。37暖饭车700*700*800mm5台1、材料:SUS304,标厚1.0mm。2、功率:≥2kw,220v。3、车身标厚为:≥1.2mm。4、采用水保温,内配圆桶一只;配4只万向轮。38电热水器870*415*400mm1台1、不小于80L。2、自动进水装置。3、自动控制温度。39双孔收餐工作台(带靠背)1200*800*800+150mm1台1、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2mm。2、脚柱为38*38mm不锈钢方管。40◆长龙式洗碗机(核心产品)5000*900*1980mm1台1、双清洗缸双喷淋单烘干洗碗机。2、洗涤能力:3600~5500碟/小时(以8寸碟为参考依据)。3、加热模式:电加热、蒸汽加热、燃气加热。4、功率:71KW/380V(电) 三相五线制。5、清洗缸水箱容量:87L*2。6、清洗缸电热管:9KW*2。7、清洗缸水泵电机:1.5KW*2。 8、立体式喷淋电热管:36KW。9、传送速度:2.0m/min。10、传送功率:0.4KW。11、进水管径:6分(20mm)排水管径:2寸(50mm)。12、进水压力:1.055kg/㎡~1.76Kg/㎡,最好为1.4Kg/㎡,超过1.76Kg/㎡。(进水压力达不到要求时,需安装加压阀,则由投标人提供并安装加压设备)13、进水温度:10-50℃。14、进水硬度:0.034~0.103克/升。15、电缆线规格:国标35平方毫米(三相五线制)。16、变频调速设计。17、大容量抽屉式不锈钢筛盘和大型深筛篮均可拆卸。18、提拉门式门开关,防干烧保护及过热过载多重保护系统。19、具有自动进水系统,自动温度控制系统,清洗水箱自动缺水断电保护系统等。20、具有马达过载保护系统。21、具有双喷淋三道传动系统。22、出入操作高度适中,方便装卸餐具,降低劳动力强度。23、烘干系统利用高压风机的压缩风,将远红外干烧加热器散发的高温作用在餐具上达到高温烘干的效果,吸风口将多余的热量和新风回收再循环使用,从而降低发热器的能耗,提高热交换效率;烘干风机具有延时保护,停机后烘干加热管表面温度过高,风机延时强制降低加热管表面温度。24、所投产品依据GB/T229-2020《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夏比摆锤冲击试验,试样标记处冲击能量≥6个位置均无明显变形、断裂,符合判定要求。【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检验(测)权限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完整检验(测)报告复印件,报告上须带有“CMA”或“CNAS”标志。中标后,供应商须提供原件以备查。】41四门碗柜1200*500*1800mm8台1、整体采用SUS304不锈钢制作。2、顶板、层板、底板、侧板及面板采用标厚1.0mm不锈钢板制作。3、配置不锈钢可调子弹脚。42保温车940*730*1860mm3台1、温度范围:+70℃~+80℃。2、制热方式:风热。3、托盘架数量(标配):16层。4、外箱材料:SUS304不锈钢,标厚1.0mm。5、内箱材料:SUS304不锈钢,标厚1.0mm。6、刹车式脚轮。7、温控类型:电子温控。8、电压/频率,整机功率:220V/50HZ,2.62kw。43风幕机1200*120.1*200mm12台贯流式强力送风,可将灰尘,飞虫等阻挡于室外。44双孔收餐柜车1200*700*800mm2台1、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标厚1.2mm。2、脚柱为38*38不锈钢方管。3、带推车。45四人桌椅 (2000人座位)1200*600*750mm500套1、台面、坐板:采用 24mm 厚 E1 级优质实木多层板,表面贴≥1.0mm 厚的防火板,面板四周露边处采用热溶胶封边,四个角圆角处理;坐板前后为半圆边处理,两侧封 1.5mm 厚封边条。2、防火板:采用优质 1.0mm 厚防火美耐板制作。3、桌椅脚采用不锈钢管圆管,主管支架采用圆管≥φ48×1.5mm。4、需根据现场配置一定量的双人桌椅,优先确保2000人座位。46面粉车500*600*530mm2台1、材质:采用SUS304不锈钢板。2、标厚1.0mm不锈钢圆管焊接而成配四个承重万向轮。47双门醒发箱1000*680*1880mm1台1、参考功率:电压:220V 功率:2.8kw。2、温度可调范围:0~60℃。3、外表面板材:不锈钢。48电饼铛720*655*745mm3台1、采用优质不锈钢材料。2、上下锅分别自动控温。3、电压功率:220V/5Kw。49不锈钢上封幕墙15米材料说明:采用304不锈钢板,面板标厚1.0mm折制。50不锈钢后档板12.7米1、材料性能:SUS304。2、面板标厚1.0mm。51集烟箱、不锈钢油烟管、新风管综合尺寸310m²采用201不锈钢,面板标厚1.0mm折制。52吊杆、固定码70套采用角铁、螺丝杆材质制作。53双进风离心通风机18.5KW/380V1台1、选用多翼式离心叶轮,叶片采用螺丝固定;箱体框架采用拼装形式,结构全满、紧凑坚固。2、噪音低,流量大,效率高,运行平稳,质量稳定,经久耐用。风机采用拼装结构,箱板内采用≥1mm优质镀锌板,一体成型,牢固结实,八个角采用内螺丝固定,可以整体拆装,方便安装、维护。54低噪音抽油烟柜2.2KW/380V1台1、选用前向多翼式离心叶轮、箱体框架采用拼装形式,结构紧凑坚固,整体可全部拆散,运输方便;机体材料可多种选用,可灵活变动。2、具备噪音低、流量大、效率高、运行平稳、质量稳定、经久耐用、安装维护方便等。55专用新风机5.5KW/3801台1、选用前向多翼式离心叶轮、箱体框架采用拼装形式,结构紧凑坚固,整体可全部拆散,运输方便;机体材料可多种选用,可灵活变动。2、具备噪音低、流量大、效率高、运行平稳、质量稳定、经久耐用、安装维护方便等。56油烟净化器风量≥24000m³1台1、设备外壳全部为1.0mm以上标厚的碳钢冷板,设备外壳喷涂工艺上采用的是热固性纯聚酯粉末涂料,预处理工艺要脱脂、除锈、中和、表调、磷化和烘干等工艺。2、设备电源为智能数字高频高压电源,内置微电脑芯片,可选择高效、延长清洗周期、安全等工作模式。3、高压电源与电场主体采用不锈钢顶针方式连接,更加安全牢固。4、设备每个净化单元装有数字显示面板及工作指示灯,能数字显示工作电流,故障代码等。5、高压数字电源发生器需配置有电流调节功能,并带有多项保护功能,包括软启动、电场短路保护,放电跳停保护、电源过载保护和变压器过温保护等多重保护功能,确保设备安全。6、电场主体为201不锈钢蜂窝状模块式结构,同时满足可单独拆卸,方便设备清洗维护。7、设备配有门磁开关,具有开门断电功能,能够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8、提供油烟净化设备外壳防护涂层依据GB/T 9274-1988标准,耐碱性在168h无异常,耐酸性在240h无异常,结果均符合;依据GB/T 9286-2021标准,在(23±2)℃,(50±5)%,24h;材质类型为硬质,结果均符合。【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检验(测)权限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完整检验(测)报告复印件,报告上须带有“CMA”或“CNAS”标志。中标后,供应商须提供原件以备查。】57风机软接综合寸尺6个优质帆布。58弹簧减震垫综合寸尺16个选用高弹性弹簧,耐腐蚀防震材料。59风机控制器15KW/380V1台选用适配功率电控箱,弱电控制,缺相、过裁、相序错均跳闸,安全配置。60风机控制器2.2KW/380V1台选用适配功率电控箱,弱电控制,缺相、过裁、相序错均跳闸,安全配置。61风机接油盘1个面板采用不锈钢板标厚1.0mm。62每节大管道内十字架支撑50套面板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标厚1.0mm。63防火阀综合寸尺8套温度达到150℃自动关并闭。64风机支架综合寸尺4套采用8#槽钢/角铁制作。65防火阀综合寸尺1套温度达到150℃自动关并闭。66百叶窗口综合寸尺2个现场定制。67新风口20个万向可调。68风机启动保护器5.5KW/380V1台选用适配功率电控箱,弱电控制,缺相、过裁、相序错均跳闸,安全配置。69安装辅材费1项工程配合必须项。70链片传送带根据现场定制10米1、平板式链排结构,完全平面设计,清洗方便。2、模块分段式设计,组装灵活,满足各种客户需求。3、系统末端配置光电感应限位开关,运行更安全、稳定。4、配置自清洁系统,持续冲洗传送板正反面,使清洁操作更简便。5、独立的清洗水箱,配有过滤网,对冲洗下的食物残渣进行集中收集。6、传送速度变频可调,可根据现场就餐人数进行调整。7、配置启动停止按钮,三档速度调节按钮和急停开关。8、配置收餐区急停开关。9、所投产品依据GB/T1040.1-2018、GB/T1040.2-2022、GB/T9341-2008拉伸强度≥23MPa,拉伸屈服应力≥20 MPa,拉伸断裂应力≥25MPa ,断裂标称应变≥15%,弯曲强度≥70MPa,以上检测均合格。【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检验(测)权限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完整检验(测)报告复印件,报告上须带有“CMA”或“CNAS”标志。中标后,供应商须提供原件以备查。】71投放柜根据现场定制5米1、整机采用不锈钢304材质,标厚1.0mm。2、顶面为斜面。3、可回收不锈钢和密胺类餐具,可回收易拉罐、水瓶、纸巾等物品,可回收食物残渣,可以集中回收筷子,勺子,刀叉等小件餐具。4、可应用于链片式或皮筋式等各种输送带。5、可拓展使用,如用于投放餐后废弃纸巾或者饮料盒等废弃物。以上所采购货物规格尺寸(除不锈钢材料标厚)、体积、重量的技术要求为固定值的,允许±2%的偏差(技术参数中已对货物规格尺寸、体积、重量做出偏差表述的,以技术参数为准),不锈钢材料标厚不得低于参数的要求,不锈钢材料标厚大于等于数均视为满足要求。注:本合同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货物名称中带◆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编号40长龙式洗碗机)。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2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交货条件设备安装正常使用,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数量和质量的检验,合格即为交货。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国家行业标准、询价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完成,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合同支付方式1、进度款,货到验收安装使用一个月后,且无任何问题(付款前中标人应开具合同全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00%2、进度款,所有货物维护保养三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7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说明: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单位指定帐户提交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合同履约结束后且无任何问题或出现的问题处理完毕后无息退还。其他商务要求:8、报价要求8.1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格、人员施工费、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差旅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税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接入采购人系统所产生的所有接口改造等费、招标服务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8.2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交货期的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交货期内合同价格不作调整。9、安装调试设备现场交货后,由成交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指导:9.1成交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9.2成交人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9.3成交人交货前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知采购人。货物到达后,由采购人协同成交人根据采购合同进行货物品牌、外观、数量、技术标准等基本检测项目的验收,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理。9.4安装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尺寸偏差的情况,成交人应配合业主进行调整,直至设备顺利完成安装。9.5免送货上门费,免咨询及技术培训费。10、验收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成交人和采购人共同完成。成交人在验收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具体验收规则如下:10.1验收标准:所有设备均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询价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10.2验收程序:设备验收分成交人验收分设备到货验收、初验及终验三个阶段。10.2.1出厂检验:成交人在设备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人应随同设备出具原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前款验收标准的要求。10.2.2安装调试检验:①设备到达采购人现场后,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数量和质量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经检验的设备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②设备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成交人应作详细的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采购人。③到货验收:设备经安装调试后,由成交人向采购人提出到货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到货验收:首先进行现场设备验收,现场设备验收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经验收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后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其质量等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并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其结果由双方确认。到货验收时,成交人所供到场设备与响应文件响应性不相符,采购人可要求退货。10.2.3终验:试运行不少于30日,在试运行期间,若发现运行有问题,成交人应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测试正常后,在全部达到要求时,设备交付正式运行,可申请终验验收合格后。最终验收时应提交项目过程文档(包括申请书、整改报告、检测报告、管理员手册、操作手册等)及初验意见整改报告。10.3终验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及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检测方式由采购方决定,现场验收材质、卡尺测量实际尺寸等。10.4验收费用:设备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11、人员培训11.1现场技术培训:根据设备的特点及技术要求,成交人提供不少于两期现场培训。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管理等技术培训,直至采购人能完全独立操作;并提供成套培训资料。11.2成交人应长期提供后续培训、升级、维护等技术、培训计划。12、售后服务12.1维护保养期:维护保养期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维护及保养期为三年,若厂家有更高服务承诺的按更高标准执行。若机件发生故障时,成交人应及时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维护保养期内设备实行三包。12.2维修维护服务要求:维护保养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人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成交人技术员应在12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机件损坏,成交人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其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成交人承担。12.3维护保养期满后,如遇设备故障,成交人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等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成交人技术员应在12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并排除故障,仅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13、违约责任13.1成交人所交设备品种、型号、材质、尺寸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人按合同金额的0.5%赔偿违约金;因此导致的逾期交付,由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13.2设备部分如未按约定期限除不可抗力因素或采购人原因(如采购人现场条件不具备等因素)外,逾期8-15天(含15天),每日按设备及含配套软件部分合同金额的0.05%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16-30天(含30天),每日按设备及含配套软件部分合同金额的0.075%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每日按设备及含配套软件部分合同金额的0.1%支付逾期违约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损失。采购人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13.3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污染、人身伤害的,成交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13.4未提供售后服务影响采购人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13.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14、安全防护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取各项有效安全措施并为项目实施人员缴纳安全施工相关保险,施工过程中如造成人员伤亡,一切民事责任赔偿和刑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15、知识产权15.1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必须采用正版系统软件和开发工具软件,如因版权问题导致实施计划延误,或受到来自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应用软件”设计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指控时,投标人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索偿或诉讼,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15.2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拟签订的本项目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16、其他16.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6.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四、其他事项无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2(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_______(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_____________分期付款:_______(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_____________,其中涉及预付款的:_______(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_______(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__绩效激励:_______(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4)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__________%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__________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__________(4)履约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5)履约验收的内容:_________(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___________(6)履约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均具有法律效力。8.合同融资支付约定8.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_______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未填写}}(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未填写}}住所:{{未填写}}联系人:{{未填写}}联系电话:{{未填写}}通信地址:{{未填写}}邮政编码:{{未填写}}电子邮箱:{{未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填写}}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 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 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 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 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 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 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 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 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 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 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 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 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 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 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 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 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 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 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 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 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三楼设备 厨卫用具 食堂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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