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招标公告(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2026)
发布机构: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20 14:04:56
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6-00546
预算金额:215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代理机构: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邓颖琪
项目负责人:李永健
项目概况
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6ZQ00ZC20
项目名称: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
采购包预算金额:2,1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须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若提供《金融许可证》,其业务范围须包含保险相关内容)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多于一家授权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至 2026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肇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中心。6.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肇财采购〔2023〕26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在评价人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在第1项至第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打印后于单位名称上加盖公章,扫描件请随投标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7.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操作如下:(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9号
联系方式:周工 0758-2102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1503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8-2277558(邮箱:CL8395518@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758-2277558(邮箱:CL8395518@163.com)
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相关附件:
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二次)招标文件(2026042001).zip
委托协议.pdf
附件一: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docx
附件二:广东省医疗责任保险赔偿处理办法.docx
附件三: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 309号).pdf
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docx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6-00546采购项目编号:CLZ0126ZQ00ZC20项目名称: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二次)采购人: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6-00546采购项目编号:CLZ0126ZQ00ZC2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15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采购包预算金额:2,1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商业保险服务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1(项)详见第二章2,15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须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若提供《金融许可证》,其业务范围须包含保险相关内容)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多于一家授权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9号联系方式:周工0758-21028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1503办公室联系方式:0758-2277558(邮箱:CL8395518@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女士电话:0758-2277558(邮箱:CL8395518@163.com)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二)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三)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四)本项目项目属性:服务类。(五)采购项目一览表采购标的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所属行业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一项2,150,000.00元金融业二、项目背景(一)功能方面:1.风险转移功能:将医院因医疗事故或过失导致的患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风险,转移给保险机构。例如,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机构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2.法律费用保障功能: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由保险机构承担法律费用的赔偿,如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减轻医院的法律费用负担。(二)目标方面:1.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当医疗纠纷发生时,通过保险理赔程序,为患者提供及时的经济赔偿,缓解医患矛盾,减少医患冲突,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2.创建“平安医院”:增强医院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提高医院的风险管理水平,为医院营造安全、稳定的执业环境,助力“平安医院”建设。3.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分担体系,使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等各方合理分担医疗风险,减轻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保障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三)医院基本情况医院床位数量(个)1949医务人员数量(人)1953上年度门(急)诊人次1954853上年度出院人数(人)76622三、项目基本概况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一)服务范围: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二)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所有(各类)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的医疗责任予以承保。(三)服务时间(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四)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采购需求的要求、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一年(自签订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标的提供的地点广东省肇庆市。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3.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逾期金额×(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天)”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4.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时间: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服务履约情况进行确认。(3)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中标人共同进行。(4)履约验收程序:①由采购人对服务质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等任何一项与采购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进行相应扣款。②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5)履约验收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6)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一、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总价报价,指保险合同中的应缴保费,所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等有关费用都应包括在内,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二、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及服务要求制定保险服务方案: (1)需针对本项目的需要实施的目标和项目具体特点进行分析,理解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制定相适应的服务承诺,从而制定相应的服务实施方案。 (2)需针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结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 (3)在突发情况发生时,如赔偿金额交易失误、赔偿金额计算错误、服务负责人无法处理等情况,投标人需制定特殊情况处理措施,及时提供备用方案,尽量减少损失。 2.投标人需具有服务响应方案,制定各种情况下的响应流程: (1)制定服务响应流程,及时对采购人服务需求进行响应。 (2)投标人需制定合理的理赔职责安排,理赔事件发生时,对应职责人员能迅速进行事件处理。 (3)在理赔时间由于突发原因需及时处理时,投标人需有对应的快速通道方案进行处理。 (4)具有索赔资料管理制度。 (5)针对理赔过程中的判决、调解、裁决、鉴定等资料,具有完善的理赔结果认定流程。 3.投标人在保险责任明确、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每次结案赔付的时限要求: (1)赔付金额≤1万元,需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 (2)1万元<赔付金额≤5万元,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 (3)5万元<赔付金额≤20万元,需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 (4)20万元<赔付金额≤30万元,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 (5)赔付金额>30万元,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 4.投标人需具有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为保证服务过程,团队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保险专业知识,如医学、保险、法律相关专业。 5.投标人需具备与人民调解机构理赔衔接的履约能力。 6.为了确保理赔金额能进行按时按实赔付,投标人需具备不少于160%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一、服务要求1.投保人 1.1.投保人名称:采购人,下列统称为被保险人。 1.2.投保人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9号。 2.被保险人 2.1.被保险人名称:采购人,下列统称为被保险人。 2.2.被保险人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9号。 3.保险人 3.1.中标人(下列统称为保险人)。 4.追溯期 4.1.大于等于三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往前计算不少于三年时间(按实际签订时间计算)。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商业保险服务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1.002,150,000.002,150,000.00金融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要求项目内容★1.赔偿限额(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1.1.全年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或以上(含300万):(1)保险合同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护理费、律师费(含律师费及律师差旅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受理费、鉴定费、解剖费,以及保单中约定的被保险人自行和解权限赔付的赔偿金等费用的累计赔偿限额:142万元或以上。(2)其他保险合同赔偿项目,包括住宿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勘验费等费用的累计赔偿限额:158万元或以上。1.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或以上。1.3.法律费用总累计限额:25万元或以上。2.免赔额★无。(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3.承保基础3.1.期内索赔制。4.适用条款4.1.适用条款:《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详见公告附件一)5.特别约定★5.1.对于赔偿金额(不含法律费用)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医疗纠纷案件,以及对于被保险人或者其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但没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情况,赔偿金额(不含法律费用)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医疗纠纷案件,被保险人完全有权自主处理与患方达成赔偿协议,被保险人与患者达成赔偿协议后,保险人应根据此赔偿协议进行保险赔付。每个保险年度被保险人通过自主处理此类案件的赔偿金额(不含法律费用)累计不超过应缴保费的10%,自主处理次数不限。(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2.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结案后,患者如因同一事故再次提起赔偿请求(包含但不限于请求赔偿后续治疗费、后续护理费等),经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确定应由被保险人继续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费用以及因患者再次提起赔偿请求而产生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费用,保险人亦应负责赔偿。(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3.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保险人同意本保险采用医务人员不记名的方式投保,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数达到实际应投保医务人员数的90%以上(含90%)属于足额投保,低于90%的属不足额投保,当被保险人的实际医务人员数变更(增加或减少了投保医务人员数的10%)时,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申报变更后的医务人员数,保险人根据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医务人员数以及保险期间的剩余期限增加或退还相应的保险费。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后30日内提供医务人员数的清单供保险人进行核查,该清单仅供保险人核查人数。如保险公司在收到医务人员清单后7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则视为足额投保。(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4.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在保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在被保险人处进行实习的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经临床带教教师或者指导医师同意并按照临床带教教师或者指导医师的要求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需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负责赔偿。(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5.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在保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者追溯期内,在被保险人处进修的医务人员,经指导医师同意并按照指导医师的要求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需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负责赔偿。(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6.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保险人同意将被保险人根据外聘合同聘用以及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帮扶政策聘用的外聘医务人员、或正常会诊的非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视为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7.在保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者追溯期内,按照被保险人轮岗管理制度要求的医务人员,在轮岗期间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需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负责赔偿。(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8.被保险人聘用的医务人员,在注册或变更注册期间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及要求到指定区域范围内从事诊疗活动发生的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9.被保险人因医疗纠纷处理(包含自行和解和人民调解)过程中,为了查明医疗纠纷原因和损失产生的鉴定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法律费用限额内负责赔偿。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10.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自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11.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各地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12.“诊疗活动”,包括在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者追溯期内,被保险人或者其医务人员在被保险人自营平台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互联网诊疗活动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需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负责赔偿。(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13.确定患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时间规则:▲(1)患者接受诊疗活动导致人身损害的时间、患方首次投诉时间和被保险人报案时间在同一保险期间内的案件,以被保险人报案时填写的时间为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2)患者接受诊疗活动导致人身损害的时间、患方首次投诉时间和被保险人报案时间不在同一保险期内的案件,以下述材料记载时间中最早的日期为准:患者向被保险人或者其他行政部门书面投诉材料日期(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字)、司法鉴定(含尸检和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日期、人民调解申请日期、法院传票通知日期等与纠纷相关书面材料的日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6.保险期限6.1.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7.赔偿处理7.1.依据《广东省医疗责任保险赔偿处理办法》(详见公告附件二)8.司法管辖8.1.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不含港、澳、台地区)2二、其他要求★1.采购人聘请了有资质的保险经纪公司,为采购人及其各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中标人须尊重保险经纪公司代表采购人所提的涉保要求,尊重其所发挥的督促、协调作用,并认为保险经纪公司能为保险双方的顺利合作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中标人与保险经纪公司之间的权责、义务等由保险经纪公司与之签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2.中标人可按照《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31号)要求安排共保及再保,但中标人须作为主保险人负责承保、理赔服务,不得将承保、理赔服务分配其他参与共保公司服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本项目不适用。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述规定的“服务类”费率标准的100%计费。 服务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0.8%;500~1000万元 0.45%;1000~5000万元 0.25%;5000万元~1亿元 0.1%;1~5亿元 0.05%;5~10亿元 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 例如:某服务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850-500)万元×0.45%=1.575万元 合计收费=1.5+3.2+1.575=6.275万元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其他,一、本项目的采购类型为“服务类”,所属行业为:金融业,企业类型为保险业金融机构。(详见附件三: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 309号)) 二、分包:不允许。 三、转包:中标人不得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四、供应商(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 五、异常低价审查。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9 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邓小姐电话:0758-2277558传真:0758-2277968邮箱:zqzy@chinapsp.cn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1503办公室(如采用邮寄形式提交,请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并同步将邮寄底单发送至我司邮箱)邮编:52606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肇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局412室电话:0758-2232802邮编:526060传真:0758-2231088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8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须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若提供《金融许可证》,其业务范围须包含保险相关内容)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多于一家授权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2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确定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5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6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7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56.0分技术部分24.0分报价得分20.0分技术部分重要技术参数(标注▲参数)的响应情况 (6.0分)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共12条),每提供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得0.5分;最高得6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2.0分)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附表一“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的一般技术参数(共5条,以最低一级编号的条款为1条,标题不计入)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得0.4分;最高得2.0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保险服务方案 (8.0分)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 中“二、其他要求”中第1点的内容,对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服务方案(至少包括服务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措施、特殊情况处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1)服务实施方案详细,质量控制措施具体,特殊情况处理措施合理,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 (2)服务实施方案较详细,质量控制措施较具体,特殊情况处理措施较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3)服务实施方案不详细,质量控制措施不具体,特殊情况处理措施不合理,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其他情况或不提供的得0分。服务响应方案 (8.0分)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 中“二、其他要求”中第2点的内容,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响应方案(至少包括服务响应流程、理赔职责安排、快速通道方案、索赔资料管理制度、理赔结果认定流程)进行综合评审: (1)服务响应流程完善,理赔职责安排合理,快速通道方案具体,索赔资料管理制度科学,理赔结果认定流程可行,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 (2)服务响应流程较完善,理赔职责安排较合理,快速通道方案较具体,索赔资料管理制度较科学,理赔结果认定流程较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3)服务响应流程不完善,理赔职责安排不合理,快速通道方案不具体,索赔资料管理制度不科学,理赔结果认定流程不可行,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其他情况或不提供的得0分。商务部分同类业绩经验 (10.0分)投标人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或承保的同类项目(医疗责任保险)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合同或协议或保单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能体现双方当事人名称及公章、服务内容等)作为评审依据,如为共保项目,还需提供共保协议扫描件。不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人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亦可作为评分依据。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10.0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进行评审: (1)每提供一名具备医学或保险或法律相关专业的初级(或以上)职称的服务人员,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①人员清单;②对应人员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③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为相关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理赔时效承诺 (10.0分)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附表一“二、其他要求”中第3点的内容,对投标人提供的结案赔付的时效承诺(保险责任明确、资料齐全的前提下)进行评审: (1)赔付金额≤1万元,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在此基础上每减少一个工作日,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1万元<赔付金额≤5万元,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在此基础上每减少一个工作日,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5万元<赔付金额≤20万元,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在此基础上每减少一个工作日,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4)20万元<赔付金额≤30万元,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在此基础上每减少一个工作日,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5)赔付金额>30万元,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在此基础上每减少一个工作日,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履约能力 (10.0分)投标人具备与人民调解机构理赔衔接的履约能力,每提供一个以人民调解协议结论履约赔付的案件得1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以人民调解协议书作为理赔结论的赔付案例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人民调解协议书和保险划款凭证作为评审依据,人民调解协议书须与保险划款凭证金额一致,不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人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亦可作为评分依据。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6.0分)根据投标人2025年度任一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审: (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6分; (2)19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5分; (3)18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90%的,得4分; (4)17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的,得3分; (5)16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70%的,得2分; (6)不提供或其他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任一季度数据(如《偿付能力报告》或其他含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相关的证明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人总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追溯期 (10.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追溯期(保险期间向前追溯)的承诺年限,进行评审: (1)追溯期>5年的,得10分; (2)4年<追溯期≤5年的,得6分; (3)3年<追溯期≤4年的,得2分; (4)追溯期≤3年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电话:传真:住所:乙方(中标人):电话:传真:住所:为充分维护投保人、保险人以及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以促进依法、高效、公平、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按照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招标文件及招标结果,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本项目的保险事宜,订立如下合同。第一部分定义1.投保人本协议中所指的投保人均为甲方。2.被保险人本协议中所指的被保险人均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1)被保险人及地址:被保险人:地址:2)被保险人(下属、关联机构)及地址:被保险人:地址:3.被保险人信息法人代表:医疗机构等级:医疗机构类别:注册床位数:医务人员数:上年度门诊人数:上年度出院人数:上年度互联网门诊人数执业许可证编号:事业单位法人证:医疗机构的等级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级别确定;未定级医疗机构的等级参考医疗机构的当地医保等级收费标准确定。4.保险人根据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的招标结果,本合同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的招标需求,将按照《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31号)的要求将该项目安排共保,并组建保险公司共同作为本项目的保险人,保险人及其分别承保份额如下:保险公司承保份额共保体内各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各保险人另行签订《共保协议书》确定,共保体内各保险人之间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均不影响本保险合同的执行,各保险人之间产生的争议或纠纷由乙方协调解决。乙方为本保险合同的出单公司,直接负责甲方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出具保险单、开具发票、保单批改、理赔、期内服务等工作;实收保费、赔付款项及理赔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各保险人根据《共保协议书》的约定分摊。5.保险经纪人为甲方的保险经纪人,为甲方及各被保险人的医疗责任保险安排工作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保险经纪人基于甲方的利益,为甲方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佣金。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须尊重保险经纪公司代表甲方所提的涉保要求,尊重其所发挥的督促、协调作用,并认为保险经纪公司能为本保险合同的签订双方的顺利合作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乙方与保险经纪公司之间的权责、义务等由保险经纪公司与之签订。6.货币单位本合同中涉及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如为外币,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第二部分承保基础及保险期限1.承保基础本保险合同采用期内索赔制。期内索赔制是指保险责任的承担以索赔发生为基础:凡在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或者其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造成患者损害,患者或其近亲属及代理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包括患方首次投诉时间)在保险期限内的,本保险予以负责。即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同时满足:1)患者接受诊疗护理及因此导致人身损害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内;2)患者或其近亲属及代理人因上述人身损害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时间(包括患方首次投诉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连续投保本保险,首次投保合同生效之日前患者或其近亲属及代理人已经对同一事由提出过索赔请求(无论之前已提出的索赔请求是否采用书面形式或再次提出索赔请求的索赔金额或事故原因等情况是否与已提出的索赔请求一致)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2.保险期限一年,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时止。3.追溯期年,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时止。追溯期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从保险责任起始日向前追溯的一段时间,保险人对此期间发生且在保险期限内首次提出索赔的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承担保险责任。第三部分承保明细表1.适用条款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示范条款2.赔偿限额本保险合同累计赔偿限额:RMB万元;其中保险合同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护理费、律师费(含律师费及律师差旅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受理费、鉴定费、解剖费,以及保单中约定的医院自行和解权限赔付的赔偿金等费用累计的赔偿限额:万元;其他保险合同赔偿项目(包括住宿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勘验费等费用)累计赔偿限额:万元;其中: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万元;2)法律费用总累计赔偿限额:RMB万元。法律费用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之外另行计算。3.免赔额无4.保险费及计算保费(人民币):(RMB)5.保险费支付约定5.1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账户信息如下:全称:开户行:账号: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2‰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6.承保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7.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司法管辖。8.特别约定8.1.对于赔偿金额(不含法律费用)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医疗纠纷案件,以及对于被保险人或者其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但没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情况,赔偿金额(不含法律费用)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医疗纠纷案件,被保险人完全有权自主处理与患者达成赔偿协议,被保险人与患者达成赔偿协议后,保险人应根据此赔偿协议进行保险赔付。每个保险年度被保险人通过自主处理此类案件的赔偿金额(不含法律费用)累计不超过应缴保费的10%,自主处理次数不限。8.2.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结案后,患者如因同一事故再次提起赔偿请求(包含但不限于请求赔偿后续治疗费、后续护理费等),经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确定应由被保险人继续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费用以及因患者再次提起赔偿请求而产生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费用,保险人亦应负责赔偿。8.3.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保险人同意本保险采用医务人员不记名的方式投保,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数达到实际应投保医务人员数的90%以上(含90%)属于足额投保,低于90%的属不足额投保,当被保险人的实际医务人员数变更(增加或减少了投保医务人员数的10%)时,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申报变更后的医务人员数,保险人根据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医务人员数以及保险期间的剩余期限增加或退还相应的保险费。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后30日内提供医务人员数的清单供保险人进行核查,该清单仅供保险人核查人数。如保险公司在收到医务人员清单后7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则视为足额投保。8.4.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在保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在被保险人处进行实习的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经临床带教教师或者指导医师同意并按照临床带教教师或者指导医师的要求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需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负责赔偿。8.5.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在保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者追溯期内,在被保险人处进修的医务人员,经指导医师同意并按照指导医师的要求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需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负责赔偿。8.6.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保险人同意将被保险人根据外聘合同聘用以及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帮扶政策聘用的外聘医务人员、或正常会诊的非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视为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8.7.在保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者追溯期内,按照被保险人轮岗管理制度要求的医务人员,在轮岗期间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需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负责赔偿。8.8.被保险人聘用的医务人员,在注册或变更注册期间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及要求到指定区域范围内从事诊疗活动发生的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8.9.被保险人因医疗纠纷处理(包含自行和解和人民调解)过程中,为了查明医疗纠纷原因和损失产生的鉴定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法律费用限额内负责赔偿。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8.10.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自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计算。8.11.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各地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8.12.“诊疗活动”,包括在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者追溯期内,被保险人或者其医务人员在被保险人自营平台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互联网诊疗活动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需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负责赔偿。8.13.确定患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时间规则:(1)患者接受诊疗活动导致人身损害的时间、患方首次投诉时间和被保险人报案时间在同一保险期间内的案件,以被保险人报案时填写的时间为准。(2)患者接受诊疗活动导致人身损害的时间、患方首次投诉时间和被保险人报案时间不在同一保险期内的案件,以下述材料记载时间中最早的日期为准:患者向被保险人或者其他行政部门书面投诉材料日期(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字)、司法鉴定(含尸检和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日期、人民调解申请日期、法院传票通知日期等与纠纷相关书面材料的日期。第四部分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在本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第五部分保密条款除非下列情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及乙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泄露给其他团体或个人:1、提供给与执行本合同内容有关的雇员或顾问(保险经纪人);2、应法律或司法、行政管辖要求而提供;3、事先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因过错造成泄密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同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本合同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三年。第六部分合同组成文件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本合同书中的附件一、二、三、四内容如有冲突之处,以排列在前附件为准:l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协商制定的其他补充协议或修正文件;l本合同项下的批单;l本合同书;l本合同书的附件;l投保单;l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七部分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年月日零时起正式生效。第八部分法律责任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为: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为实现权利所支出的公证费、交通差旅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如属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各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各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2‰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效及时支付赔款,自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起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赔款金额2‰的违约金。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果,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仍须继续履行。第九部分争议处理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败诉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合同壹式份,其中甲方、乙方、保险经纪人各持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份,效力相同。(以下为盖章页)投保人: (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保险人:(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6-00546采购项目编号:CLZ0126ZQ00ZC20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投标保证金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十、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一、承诺函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三、监狱企业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五、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七、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八、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九、履约进度计划表二十、各类证明材料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二、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三、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五、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二十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二次)”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CLZ0126ZQ00ZC20],我方愿参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二次)”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七)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注: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见下附件3,格式内容仅供参考)2.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1.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2.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3.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4.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附件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3.……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附件3(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本承诺函,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如适用)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4本国产品标准有关证明材料(如适用)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2.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格式六:(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二次)”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CLZ0126ZQ00ZC20]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八: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格式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十: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十一:(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五:(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格式十六:(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 2 3 4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十七:《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2.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八:《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123456789 ……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九:(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合同并生效 2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3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4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质保期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二次)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CLZ0126ZQ00ZC20),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1 2 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格式二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二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LZ0126ZQ00ZC20)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责任保险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