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制剂设备 医疗设备 自动泡罩包装机 回转式口服液灌封机 超声波直线式洗瓶机 中药多功能提取罐 配液罐 球形浓缩罐 卫生级药液泵 双联过滤器 纯化水制水机招标公告(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



项目概况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兰财采备字[2026]00868号
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5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无级计量胶囊充填机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0
-

1-2
其他医疗设备
自动泡罩包装机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78,000.00
-

1-3
其他医疗设备
回转式口服液灌封机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

1-4
其他医疗设备
超声波直线式洗瓶机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
-

1-5
其他医疗设备
中药多功能提取罐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

1-6
其他医疗设备
配液罐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3,000.00
-

1-7
其他医疗设备
球形浓缩罐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85,000.00
-

1-8
其他医疗设备
卫生级药液泵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
-

1-9
其他医疗设备
双联过滤器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
-

1-10
其他医疗设备
纯化水制水机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
-

1-11
其他医疗设备
旋振筛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
-

1-12
其他医疗设备
万能粉碎机(80-100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

1-13
其他医疗设备
电子台秤
3(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
-

1-14
其他医疗设备
蒸汽发生器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

1-15
其他医疗设备
风冷式中药超微粉碎机(80-500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1-16
其他医疗设备
冷凝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5,000.00
-

1-17
其他医疗设备
真空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
-

1-18
其他医疗设备
压缩空气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包2(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医疗设备
新风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8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适宜预留中小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适宜预留中小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合同包2(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至 2026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0931-8105030。

2.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本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本项目制作及开评标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及“政府采购电子标
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
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

4.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10、
Window11(推荐),浏览器:Microsoft Edge、360 安全浏览器(推荐)、谷歌,WPS 或 Office 办
公软件。

(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政府采购
电子开评标系统模块,点击供应商单位登录, 使用“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锁或移动
CA)进行登录;根据项目类型,选择所要参标的项目,点击“我要参标 ”,再点击网上开标按
钮,上传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上传环节:进入本次项目投标界面后,点击上传按钮,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
上传时间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文件过程中,请供应商耐心等待,直至出现文件上传成功提示后,
方可点击确定按钮,如果提前点击确定按钮,很可能导致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响应文件上传
完成以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本次响应文件;之后点击上传文件回执单查看按钮,查看文件回
执单,供应商可打印或拍照留存。

5.投标 CA 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网上注册申请办理
CA数字证书后,由操作人员顺丰邮寄。

(2) 现场办理:兰州市城关区南关十字亚欧国际写字楼 29 楼 2902 室办锁、技术联系方式:
电话: 4006131306、0931-8859067。

6.本项目受理自编号:兰财采备字[2026]00868号

7.第二包:新风系统 数量:3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15293114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 5222 号 1 幢 3 单元 1219 室
联系方式:17693116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玉萍
电话:17693116200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相关附件: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包2)采购文件(2026042001).pdf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包1)采购文件(2026042001).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包1)采购文件(2026042001).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包2)采购文件(2026042001).pdf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2026]00868,兰财采备字[2026]00868号采购包名: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第二包),-采购单位: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62026年0404月2020日目录公开招标公告,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一章总则16第二章投标须知18第三章评标程序30第四章质疑和投诉37第五章合同范本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七章采购需求84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公开招标公告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兰财采备字[2026]00868号2.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3.预算金额:215.6万元4.最高限价:215.6万元5.采购需求:第一包(预算金额:130.6万元):1.无级计量胶囊充填机1台;2.自动泡罩包装机1台等;第二包(预算金额:85万元):新风系统3套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只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宜预留中小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复印件第1页共87页加盖公章)。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21日00:00至2026年04月27日23:59(北京时间)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拟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点击“我要参与”按钮,以“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服务系统”(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参与项目采购。社会公众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查阅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6年05月11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3.方式:本项目仅以电子投标文件方式提交。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提交.tbjy(备用投标文件),.mtbjy(投标文件),.czr(存证文件)格式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的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0931-8105030。2.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本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本项目制作及开评标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及“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4.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10、第2页共87页Window11(推荐),浏览器:MicrosoftEdge、360安全浏览器(推荐)、谷歌,WPS或Office办公软件。(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模块,点击供应商单位登录,使用“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锁或移动CA)进行登录;根据项目类型,选择所要参标的项目,点击“我要参标”,再点击网上开标按钮,上传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上传环节:进入本次项目投标界面后,点击上传按钮,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上传时间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文件过程中,请供应商耐心等待,直至出现文件上传成功提示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如果提前点击确定按钮,很可能导致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响应文件上传,完成以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本次响应文件;之后点击上传文件回执单查看按钮,查看文件回执单,供应商可打印或拍照留存。5.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1)网上办理: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网上注册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后,由操作人员顺丰邮寄。(2)现场办理:兰州市城关区南关十字亚欧国际写字楼29楼2902室办锁、技术联系方式:电话:4006131306、0931-8859067。6.本项目受理自编号:兰财采备字[2026]00868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兰州市靖远路388号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152931144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1幢3单元1219室联系人:周玉萍联系电话:17693116200第3页共87页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周玉萍联系电话:176931162002026年04月20日第4页共8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1采购人采购人: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兰州市靖远路388号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152931144261.1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1幢3单元1219室联系人:周玉萍联系电话:176931162001.1项目编号兰财采备字[2026]00868号1.1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1.1采购预算第二包:85万元1.1最高限价第二包:85万元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1采购类型货物类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适宜预留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1进口产品(货物类适用)否2.1.2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网上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1.2澄清或者修改网上更正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index.html)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2.1.3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否2.2.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2.2.4投标保证金无2.2.5.1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只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同时,未被(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宜预留中小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2.5.2联合体投标否2.2.5.3采取分包方式否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2.5.3履行合同否2.3.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本项目制作及开评标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及“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2.3.4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兰州版)”,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在相应位置签章。编制生成的三种电子投标文件(.tbjy格式文件为备用投标文件,mtbjy格式为投标文件,czr格式文件为存证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tbjy和.mtbjy格式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或开标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3.5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3.6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4.1开标工具“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技术咨询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2.4.2开标要求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选择进入本项目,在线参加网上不见面开标会议。注: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解密须为同一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2.5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5资格审查格进行审查。2.6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1评标工具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2.7.2符合性审查详见招标文件正文2.7.3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以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按照评标委员会发出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上传签章确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是指,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提示信息后,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并在进入后30分钟内(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延长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完成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电子开评标助手”下载地址: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2.7.4演示否(注:1.否,不演示;2.是,需演示)投标人以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按照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进行演示。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是指,评标委员会发出演示的系统提示信息后,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并在进入后30分钟内(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7.4演示延长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进行演示。“电子开评标助手”下载地址: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2.7.5.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8.3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应与代理公司联系,在代理公司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9.3履约保证金无2.9.4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方向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且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3.4.1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正文3.5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4.2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4.3投诉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市财政局投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在相应位置签章。其中,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中需投标人签章处均指加盖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或加盖与本人姓名相一致的个人印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处均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加盖与本人姓名相一致的个人印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6.6.2节能产品(货物类适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其中,“★”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非“★”标注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6.6.3环境标志产品(货物类适用)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第七章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7.1质量保证期(1)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做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中标供应商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出弥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2)质保期内维修(或在合同中中标供应商承诺的终身维修、免费维修)中标方须在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响应,省内24小时到达现场,省外48小时到达现场。如3日内故障无法排除,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机(货物)。(3)质保期外设备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协助采购人进行故障的诊断及排除,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如需更换配件,中标供应商所供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同型号或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7.2付款及结算方式(1)本项目确定以人民币支付结算合同款项。(2)中标人按照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清单(盖公司公章)。(3)经双方协议,按比例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7.3验收方法及标准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7.3验收方法及标准件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执行验收,以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响应为准。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采购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按响应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7.3其它补充事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强省会战略持续优化兰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通知》规定,参与兰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格式规范的声明函,即可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须另外提供,不在上述资格承诺范围内。3.投标人须保证所投产品中的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4.交货期、交货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采购合同进行约定。5.质保期:三年7.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情形的确认和办理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公网IP地址信息相同的,评审专家应要求其提供当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IP地址截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流程图及办公场所截图等证明资料,有条件视频的应通过视频进行验证。无法提供证明资料或无法合理解释的、评审专家现场可以认定的,评审专家可以将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现场无法认定的,评审专家可以不认定为围串标,但应保留该线索及现场查证资料作为评标报告附件上传,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报财政部门处理。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等硬件信息全部一致的,应当认定为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可以认定为围串标。评审专家应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剩余投标人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继续评审,不足法定投标人数的,项目予以废标。评审专家应将认定过程及结果写入评标报告,由交易中心上报财政部门处理。3.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法人、项目管理成员、被授权人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流程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第三项“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和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可以认定为围串标。评审专家应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剩余投标人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继续评审,不足法定投标人数的,项目予以废标。评审专家应将财政部门处理。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认定过程及结果写入评标报告,(响应)由交易中心上报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查重分析,发现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存在两处以上错、漏内容一致的;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第四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可以认定为围串标。评审专家应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剩余投标人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继续评审,不足法定投标人数的,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项目予以废标。评审专家应将认定过程及结果写入评标报告,由交易中心上报财政部门处理。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评审专家应将具体情况计入评标报告,不影响评审程序。由交易中心将线索报财政部门认定。第14页共87页须知补充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异常低价审查规则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50%,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50%,即投标(响应)报价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无法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第15页共87页第一章总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项目采购。1.2有关定义(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可分为集中采购机构和一般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是指向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5)“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6)“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1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3)“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1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15)“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6)“中小企业预留”是指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第16页共87页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3知识产权(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1.4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017年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兰州市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兰财采〔2022〕9号)、《兰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兰财采〔2022〕8号)、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强省会战略持续优化兰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通知》(兰财采〔2022〕3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第17页共87页第二章投标须知2.1招标文件2.1.1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供货商。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内容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1.2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网上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index.html)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在规定时间,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视其为无异议。投标文件未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1.3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因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2.2投标文件2.2.1投标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收或视为无效投标,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第18页共87页2.2.2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用料、人工、机械安装、检测、调试、保修、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货币为人民币。2.2.3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2.2.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2.5投标资格2.2.5.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5.2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及成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第19页共87页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为联合体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情形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情形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5.3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要求本项目是否同意中标人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拟在中标后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方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拟在中标后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情形的,《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情形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采取第20页共87页分包方式履行,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情形的,大中型企业承诺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3投标2.3.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2)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3.2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时,投标人须注意:(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第五项情形的,中标结果无效。(2)本项目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3)针对不分包的采购项目或分包采购项目的一个采购包,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文件进行投标。(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投标的投标总价及单项报价均只允许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简体中文文本,并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以简体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资料必须提供简体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盖章、签字、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简体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21页共87页(6)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中需投标人签章处均指加盖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或加盖与本人姓名相一致的个人印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处均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加盖与本人姓名相一致的个人印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7)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响应内容均视为在投标报价内容中。(9)因参加投标或准备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3.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本项目制作及开评标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及“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2.3.4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兰州版)”,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在相应位置签章。编制生成的三种电子投标文件(.tbjy格式文件为备用投标文件,mtbjy格式为投标文件,czr格式文件为存证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tbjy和.mtbjy格式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或开标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3.5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3.6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3.7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其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修改完成后,投标人须重新提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能修改或者撤回其已提交的电子投第22页共87页标文件。2.3.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3.9投标无效的情形(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实质性响应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②投标有效期不足。③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④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⑤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⑥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4开标2.4.1开标工具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技术咨询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2.4.2开标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选择进入本项目,在线参加网上不见面开标会议。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第23页共87页2.4.3开标程序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公布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根据系统提示,在线解密提交系统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每名投标人解密时限为30分钟,超过时限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时须使用加密时的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解密完成后,系统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在3分钟内,对开标情况进行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注: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解密须为同一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2.5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2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所有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第24页共87页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各评标成员独立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采购人代表核对评标结果。(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6.3评标委员会的义务(1)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2)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3)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4)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标工作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5)发现供应商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7评标2.7.1评标工具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评标。2.7.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2.7.3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评第25页共87页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包含但不限于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按照评标委员会发出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上传签章确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7.3.1投标文件报价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文件报价。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按照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上传由投标人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确认的修正后的投标文件报价。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文件报价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7.3.2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限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26页共87页评标委员会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按照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上传由投标人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确认的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文件。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7.4演示本项目是否演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演示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演示。评标委员会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演示。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按照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进行演示。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演示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7.5评标方法2.7.5.1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应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7.5.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应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第27页共87页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8评标结果2.8.1中标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2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废标公告。2.8.3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于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应与采购人联系,在采购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9合同2.9.2合同签署2.9.2.1签订合同第28页共87页(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2.2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同意中标人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9.3履约保证金无。2.9.4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方向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且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2.9.5其他约定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招标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29页共87页第三章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文件含有与招标文件相悖的附加条件的。(4)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的。(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报价的。(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投标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的。(9)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2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需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包含但不限于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的,评标委员会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包含但不限于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按照评标委员会发出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上传签章确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3.3演示本项目是否演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演示的,评标委员会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演示。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按照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提示信第30页共87页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进行演示。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演示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3.4评标注意事项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注意以下事项:(1)必须落实的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含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即:①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为12%。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投标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扣除比例为4%。(2)必须落实的节能产品采购政策。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其中,“★”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非“★”标注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充分考虑。(3)必须落实的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充分考虑。3.5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第31页共87页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起草并签署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32页共87页评标办法1.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标准评审环节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资格审查1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符合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2公司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资格承诺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4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政策性优惠设置表-政策性优惠设置评审环节标准政策优惠认定符合小微企业认定(非联合体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微企业),给予报价扣除12%初步评审表-初步评审标准评审环节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2投标文件是否出现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是否出现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文件是否含有与招标文件相悖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是否含有与招标文件相悖的附加条件的。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作出响应。第33页共87页符合性审查5投标文件报价是否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是否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报价的。投标文件报价是否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是否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报价的。6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90日8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是否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是否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详细评审表-详细评审标准(70分)评审环节序号评审标准分值商务标1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近三年(2023年03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须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等关键要素,否则不得分)。42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及上述认证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信息查询截图。43所投产品中包含的易损、易坏的元件,备品备件由投标人以清单形式列出,并在同期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报下浮率,每下浮1%得0.2分,本项最高5分;51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技术参数(共24项),每有1项负偏离扣1.25分。(注:所有技术参数要求中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其要求提供,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30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管理措施、安全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实施方案清晰、全面、合理,方案科学可行,进度安排合理,组织、实施计划有条理性得8分;实施方案较清晰、较全面、较合理,方案可行,进度安排较合理,组织、实施计划基本有条理性得5分;实施方案基本清晰、基本合理,方案科学基本可行,进度安排一般,组织、实施计划欠缺条理性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8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方案完整详细,培训计划合理,培训内容完整、课时安排合理、培训人员全面的,得6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方案较详细,培训计划较合理,培训内容较完整、课时安排较合理、培训人员较全面的,得3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方案基本详细,培训计划基本合理,培训内容基本完整、课时安排基本合理、培训人员基本全面的,得1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方案不详细,培训计划不合理,培训内容不完整、课时安排不合理、无培训人员的,不得分。6技术标第34页共87页4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流程、服务人员管理、应急故障响应时间、保障措施等方面,方案内容明确、时间安排及时、服务人员调度合理、现场服务措施完善、故障排除及解决方案可行性强的,得7分;方案内容较明确、时间安排较及时、服务人员调度较合理、现场服务措施较完善、故障排除及解决方案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明确、时间安排基本合理、服务人员调度基本完善、现场服务措施基本明确、故障排除及解决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完全,未明确服务内容、无服务承诺、时间安排不合理、服务人员调度不完善、现场服务措施不明确、故障排除及解决方案无可行性的,不得分。7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运输配送方案,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及职责、计划进度表、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多个环节的配送方案,方案科学完整、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操作性强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6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方案不完整、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6价格评审表-价格折算分值的办法序号内容规则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基准价确定的方式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3报价得分价格分总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总分2.办法说明2.本办法是根据设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价设置的参数生成,转换文件时自动附加到招标文件上条款号条款名称第35页共87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异常低价审查规则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50%,即投标(响应)报价第36页共87页第四章质疑和投诉4.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招标文件、招标结果有疑问的,可按公开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作出处理和答复。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事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4.2质疑4.2.1质疑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2.2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3质疑形式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4无效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未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多次质疑的。第37页共87页(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2.5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4.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投诉。投诉提交方式:可通过函件、信件等方式线下提交,也可通过点击“兰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lanzhou.gov.cn/)“政府采购在线投诉”按钮或“兰州政府采购网”(http://czj.lanzhou.gov.cn:8089/index.html)“兰州政府采购在线投诉处理电子平台”按钮线上提交。受理投诉部门:兰州市财政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46号联系电话:0931-81050304.4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38页共87页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货物名称:招标编号:合同编号:买方: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卖方:招标代理:第39页共87页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买方向卖方采购的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并共同遵照执行本合同以下条款。第一条医疗设备名称、规格、价款本合同项下买方向卖方采购的医疗设备名称为:,;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具体名称、规格、及价款等信息详见供货产品明细清单。第二条质量标准1.卖方提供的医疗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和医药行业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2.质量保证期:设备最终验收后起不少于年(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买方通知卖方做出弥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卖方收到通知后三日内没有做出响应,承担购置设备总价的10%的违约金。3.质保期内维修(或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终身维修、免费维修):卖方须在买方通知后小时响应,省内小时到达现场,省外小时到达现场。如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逾期一周未到,承担购置设备总价的1%为违约金;逾期十天未到,承担购置设备总价的5%为违约金;同时经双方协商,买方将送外维修,所产生费用由卖方全额承担。所产生违约金及维修费用从尾款中全额扣除(*所有设备、材料的选型、配置必须满足系统的整体兼容性,在系统的子系统及整体调试及正常运行过程中,卖方必须注意并第40页共87页高度重视由于所选软、硬件的匹配性所导致的系统缺陷,并对此缺陷负责。)4.质保期外维修:质保期外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买方进行故障的诊断及排除,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如需更换配件,卖方所供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同型号或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第三条运输及交付1.交货地点:卖方负责运输买方采购的医疗设备至买方处交货,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内;因卖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纠纷与买方无关,由卖方自行承担。2.交货期:进口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90天以内,国产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以内。3.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第四条包装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第五条装运标记1.卖方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第41页共87页4)收货人编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8)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有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第六条医疗设备的验收1.设备运达指定收货地点后,买方根据合同要求对产品进行初步验收,确认货物的制造厂、规格、型号、品牌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卖方开始安装。卖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自检,正常运行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买方单位,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2.买方和卖方共同确认验收内容后,并签署《设备验收报告》,并以此时间作为设备正式投入运行的起始时间。3.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设计、规格及买方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相应的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项目,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买方技术要求。4.买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卖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5.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第42页共87页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6.合同条款第六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7.卖方所供放射诊疗设备(CT、DR、DSA等)须取得当地检定机构出具的性能及防护检测合格证书后再交付买方进行验收。8.如设备存在隐藏瑕疵的,买方在发现后仍然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卖方不得拒绝并积极配合。经买方验收并且产品不存在任何隐藏瑕疵的,视为买方验收合格。第七条变更指令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地点;4)卖方提供的服务。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十五(15)天内提出。第八条款项支付1.本合同项下,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项按如下方式:双方签订中标合同后,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经买方(使用单位)验收第43页共87页合格(包括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后,买方凭验收合格证明、完税发票等证明材料,按比例支付货款。2.买方开票信息如下账户名: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纳税人识别号:126201004380420027地址、电话:兰州市城关区靖远路388号8360510开户行及账号:兰州银行白塔山支行;101262000007769卖方指定账户如下:账户名: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以上账户为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款收据或正式发票及银行付款凭据是买卖双方唯一具备法律效力的货款交付凭证。如卖方账户发生变更的,卖方应在变更后1日内书面通知买方。第九条伴随服务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1)实施所供货物的系统集成和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维护和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免费提供买方使用单位1-2名设备操作人员的现场培训。五十万元第44页共87页以上大型设备免费提供买方1-2名设备维修工程师培训两次。设备交付使用前培训一次,设备质保期满培训一次。6)厂家提供设备所需常用附件、易损配件的型号及价格清单。2.卖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为其单独一项或数项另外支付费用。3.卖方应提供本合同和“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第十条备品备件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2.卖方应按照本合同和“用户需求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第十一条保证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2.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12个月内保持有效。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第45页共87页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在三日内故障不能排除的,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6.卖方对故障或缺陷的处理结果应使买方满意。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买方应当按时收货并支付货款,卖方应当按时交货并提供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文件。2.若卖方提供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医疗设备,而买方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第46页共87页事宜,卖方将承担索赔金额。3.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完成交货,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要求卖方承担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价格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约定终止合同。4.卖方违反上述约定,卖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第十三条免责条款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第47页共87页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疫情、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四条保密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对所知悉的对方企业的交易信息、企业信息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泄露或不正当使用。第十五条通知1.买方在本合同项下采购医疗设备的指定联系人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靖远路388号。2.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医疗设备的指定联系人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3.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1.若卖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等问题时,买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因国家规定相关医疗设备需经公开招投标程序进行采购的,由买方通知卖方后,该合同终止执行;该情况不属于买方违约,卖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第十七条合同的终止1.因破产而终止合同第48页共87页-,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2026]00868,兰财采备字[2026]00868号采购包名: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第一包),-采购单位: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62026年0404月2020日目录公开招标公告,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一章总则16第二章投标须知18第三章评标程序30第四章质疑和投诉37第五章合同范本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七章采购需求84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公开招标公告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兰财采备字[2026]00868号2.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3.预算金额:215.6万元4.最高限价:215.6万元5.采购需求:第一包(预算金额:130.6万元):1.无级计量胶囊充填机1台;2.自动泡罩包装机1台等;第二包(预算金额:85万元):新风系统3套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只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宜预留中小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复印件第1页共110页加盖公章)。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21日00:00至2026年04月27日23:59(北京时间)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拟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点击“我要参与”按钮,以“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服务系统”(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参与项目采购。社会公众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查阅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6年05月11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3.方式:本项目仅以电子投标文件方式提交。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提交.tbjy(备用投标文件),.mtbjy(投标文件),.czr(存证文件)格式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的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0931-8105030。2.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本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本项目制作及开评标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及“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4.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10、第2页共110页Window11(推荐),浏览器:MicrosoftEdge、360安全浏览器(推荐)、谷歌,WPS或Office办公软件。(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模块,点击供应商单位登录,使用“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锁或移动CA)进行登录;根据项目类型,选择所要参标的项目,点击“我要参标”,再点击网上开标按钮,上传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上传环节:进入本次项目投标界面后,点击上传按钮,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上传时间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文件过程中,请供应商耐心等待,直至出现文件上传成功提示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如果提前点击确定按钮,很可能导致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响应文件上传,完成以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本次响应文件;之后点击上传文件回执单查看按钮,查看文件回执单,供应商可打印或拍照留存。5.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1)网上办理: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网上注册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后,由操作人员顺丰邮寄。(2)现场办理:兰州市城关区南关十字亚欧国际写字楼29楼2902室办锁、技术联系方式:电话:4006131306、0931-8859067。6.本项目受理自编号:兰财采备字[2026]00868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兰州市靖远路388号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152931144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1幢3单元1219室联系人:周玉萍联系电话:17693116200第3页共110页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周玉萍联系电话:176931162002026年04月20日第4页共1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1采购人采购人: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兰州市靖远路388号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152931144261.1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1幢3单元1219室联系人:周玉萍联系电话:176931162001.1项目编号兰财采备字[2026]00868号1.1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院内制剂设备1.1采购预算第一包:130.6万元1.1最高限价第一包:130.6万元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1采购类型货物类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适宜预留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1进口产品(货物类适用)否2.1.2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网上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1.2澄清或者修改网上更正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index.html)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2.1.3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否2.2.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2.2.4投标保证金无2.2.5.1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只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同时,未被(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宜预留中小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2.5.2联合体投标否2.2.5.3采取分包方式否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2.5.3履行合同否2.3.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本项目制作及开评标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及“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2.3.4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兰州版)”,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在相应位置签章。编制生成的三种电子投标文件(.tbjy格式文件为备用投标文件,mtbjy格式为投标文件,czr格式文件为存证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tbjy和.mtbjy格式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或开标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3.5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3.6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4.1开标工具“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技术咨询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2.4.2开标要求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选择进入本项目,在线参加网上不见面开标会议。注: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解密须为同一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2.5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5资格审查格进行审查。2.6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1评标工具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2.7.2符合性审查详见招标文件正文2.7.3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以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按照评标委员会发出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上传签章确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是指,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提示信息后,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并在进入后30分钟内(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延长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完成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电子开评标助手”下载地址: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2.7.4演示否(注:1.否,不演示;2.是,需演示)投标人以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按照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进行演示。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是指,评标委员会发出演示的系统提示信息后,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并在进入后30分钟内(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2.7.4演示延长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进行演示。“电子开评标助手”下载地址: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2.7.5.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8.3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应与代理公司联系,在代理公司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9.3履约保证金无2.9.4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方向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且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3.4.1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正文3.5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4.2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4.3投诉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市财政局投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在相应位置签章。其中,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中需投标人签章处均指加盖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或加盖与本人姓名相一致的个人印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处均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加盖与本人姓名相一致的个人印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6.6.2节能产品(货物类适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其中,“★”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非“★”标注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6.6.3环境标志产品(货物类适用)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第七章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7.1质量保证期(1)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采购人通知中标供应商做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中标供应商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出弥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2)质保期内维修(或在合同中中标供应商承诺的终身维修、免费维修)中标方须在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响应,省内24小时到达现场,省外48小时到达现场。如3日内故障无法排除,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机(货物)。(3)质保期外设备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协助采购人进行故障的诊断及排除,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如需更换配件,中标供应商所供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同型号或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7.2付款及结算方式(1)本项目确定以人民币支付结算合同款项。(2)中标人按照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清单(盖公司公章)。(3)经双方协议,按比例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7.3验收方法及标准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7.3验收方法及标准件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执行验收,以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响应为准。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采购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按响应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7.3其它补充事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强省会战略持续优化兰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通知》规定,参与兰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格式规范的声明函,即可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须另外提供,不在上述资格承诺范围内。3.投标人须保证所投产品中的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4.交货期、交货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采购合同进行约定。5.质保期:三年7.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情形的确认和办理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公网IP地址信息相同的,评审专家应要求其提供当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IP地址截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流程图及办公场所截图等证明资料,有条件视频的应通过视频进行验证。无法提供证明资料或无法合理解释的、评审专家现场可以认定的,评审专家可以将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现场无法认定的,评审专家可以不认定为围串标,但应保留该线索及现场查证资料作为评标报告附件上传,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报财政部门处理。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等硬件信息全部一致的,应当认定为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可以认定为围串标。评审专家应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剩余投标人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继续评审,不足法定投标人数的,项目予以废标。评审专家应将认定过程及结果写入评标报告,由交易中心上报财政部门处理。3.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法人、项目管理成员、被授权人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流程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第三项“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和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可以认定为围串标。评审专家应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剩余投标人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继续评审,不足法定投标人数的,项目予以废标。评审专家应将财政部门处理。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认定过程及结果写入评标报告,(响应)由交易中心上报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查重分析,发现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存在两处以上错、漏内容一致的;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第四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可以认定为围串标。评审专家应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剩余投标人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继续评审,不足法定投标人数的,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项目予以废标。评审专家应将认定过程及结果写入评标报告,由交易中心上报财政部门处理。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评审专家应将具体情况计入评标报告,不影响评审程序。由交易中心将线索报财政部门认定。第14页共110页须知补充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异常低价审查规则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50%,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50%,即投标(响应)报价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无法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第15页共110页第一章总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项目采购。1.2有关定义(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可分为集中采购机构和一般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是指向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5)“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6)“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1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3)“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1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15)“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6)“中小企业预留”是指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第16页共110页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3知识产权(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1.4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017年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兰州市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兰财采〔2022〕9号)、《兰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兰财采〔2022〕8号)、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强省会战略持续优化兰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通知》(兰财采〔2022〕3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第17页共110页第二章投标须知2.1招标文件2.1.1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供货商。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内容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1.2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网上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index.html)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在规定时间,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视其为无异议。投标文件未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1.3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因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2.2投标文件2.2.1投标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收或视为无效投标,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第18页共110页2.2.2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用料、人工、机械安装、检测、调试、保修、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货币为人民币。2.2.3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2.2.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2.5投标资格2.2.5.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5.2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及成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第19页共110页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为联合体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情形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情形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5.3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要求本项目是否同意中标人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拟在中标后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方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拟在中标后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情形的,《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情形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采取第20页共110页分包方式履行,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情形的,大中型企业承诺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3投标2.3.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2)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3.2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时,投标人须注意:(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第五项情形的,中标结果无效。(2)本项目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3)针对不分包的采购项目或分包采购项目的一个采购包,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文件进行投标。(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投标的投标总价及单项报价均只允许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简体中文文本,并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以简体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资料必须提供简体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盖章、签字、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简体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21页共110页(6)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中需投标人签章处均指加盖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或加盖与本人姓名相一致的个人印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处均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加盖与本人姓名相一致的个人印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7)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响应内容均视为在投标报价内容中。(9)因参加投标或准备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3.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本项目制作及开评标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及“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2.3.4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兰州版)”,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在相应位置签章。编制生成的三种电子投标文件(.tbjy格式文件为备用投标文件,mtbjy格式为投标文件,czr格式文件为存证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tbjy和.mtbjy格式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或开标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3.5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3.6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3.7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其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修改完成后,投标人须重新提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能修改或者撤回其已提交的电子投第22页共110页标文件。2.3.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3.9投标无效的情形(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实质性响应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②投标有效期不足。③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④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⑤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⑥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4开标2.4.1开标工具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技术咨询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2.4.2开标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选择进入本项目,在线参加网上不见面开标会议。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第23页共110页2.4.3开标程序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公布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根据系统提示,在线解密提交系统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每名投标人解密时限为30分钟,超过时限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时须使用加密时的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解密完成后,系统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在3分钟内,对开标情况进行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注: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解密须为同一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2.5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2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所有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第24页共110页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各评标成员独立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采购人代表核对评标结果。(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6.3评标委员会的义务(1)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2)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3)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4)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标工作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5)发现供应商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7评标2.7.1评标工具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评标。2.7.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2.7.3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评第25页共110页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包含但不限于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按照评标委员会发出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开评标助手”上传签章确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前款描述的规定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同放弃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7.3.1投标文件报价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文件报价。投标人以“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网上询标室”,按照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提示信息,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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