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基泥浆固液分离服务招标公告(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26)
内容: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2026-2027年沧县、南皮县市场水基泥浆固液分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2026-2027年沧县、南皮县市场水基泥浆固液分离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60420-0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满足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生产需求,2026-2027年沧县、南皮县市场水基泥浆固液分离服务进行招标。本项目共分为 2个标段。
本项目标段A沧县市场预计工作量50口井,估算金额2000万元(不含税),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 1 家服务商;
本项目标段B南皮县市场预计工作量8口井,估算金额 500万元(不含税),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 1 家服务商。
2、服务标准:详见招标人要求。
3、服务地点:招标人在标段A沧县市场。招标人在标段B南皮县市场。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为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人要求。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人要求。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4年度服务商(主营业务现场生产辅助类业务)考核评价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合格服务商。
(三)具有独立处理地方工农关系能力,承诺独立处理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外协问题,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并承担处理工农关系产生的一切费用。
提供承诺书(盖章)。
(四)投标人承诺项目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和设备需要调整时,调整人员的资历能力不应低于投标文件中对应岗位人员资历能力、设备的年份、性能参数不应低于投标文件中对应设备的年份、性能参数,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履行变更调整。若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调整,或调整后的人员、设备未达到投标文件中对应岗位人员资历能力、设备的年份、性能参数,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
提供承诺书(盖章)。
(五)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提供承诺书(盖章)。
(六)具有提供水基泥浆固液分离服务的设备、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1.设备要求
拟派本项目压滤机至少3台,过滤面积≥180㎡(此设备必须自有)。
拟派本项目破胶罐至少3个,罐体容积≥40m3(此设备必须自有)。
拟派本项目搅拌罐至少3个,罐体容积≥30m3(此设备必须自有)。
拟派本项目挖掘机或装载机至少3台,单台工作质量≥20000Kg(此设备必须自有)。
拟派本项目自卸车至少3台,核定载质量≥12000kg(此设备必须自有)。
拟派本项目水罐车至少3台,核定载质量≥12000kg(此设备必须自有)。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设备清单、购置发票(压滤机、挖掘机或装载机、破胶罐、搅拌罐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购置发票(自卸车和水罐车提供)、设备铭牌、设备照片(自卸车和水罐车照片可清楚显示车牌)、自卸车和水罐车的行驶证主副页及年检有效页。
2.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现场生产负责人至少1人,安全管理人员至少1人,现场施工人员至少21人(其中包括施工操作人员至少12人,挖掘机或者装载机驾驶员至少3人,自卸车驾驶员至少3人,水罐车驾驶员至少3人)。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扫描件、地**府(地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现场生产负责人: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安全管理人员: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地**府(地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施工人员: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扫描件、操作证(挖掘机或装载机驾驶员提供)、驾驶证(自卸车驾驶员、水罐车驾驶员提供)、工伤保险证明。其中工伤保险证明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即可:
(1)工伤保险证明(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任意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 否则无效;
(2)含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截止时间为投标前最近一个月缴纳,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3)含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投保人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还需提供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注:投标人所有标段均可投标,但需要提供不同的设备和人员。如果投标人提供相同的设备或人员,则按照标段A、标段B的顺序,认定靠前的标段该相同设备或人员为有效设备及人员,其他标段该设备及人员视为无效。
(七)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按照财务部令第108号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划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财务分析;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还未完成2025年度审计的,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和投标人所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近1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八)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https://wenshu.court.gov.cn/)。(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1、2、3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否决投标;4、5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获取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6-04-21 08:00:00 至 2026-04-28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5-07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每项目2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王翀
联系方式: 王翀,联系电话:022-65585919,电子邮箱:wang-chong@cnpc.com.cn。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按照项目实施顺序,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开具后会发送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董先生,联系方式:022-66685921,邮箱:dongzhiw@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要求.docx
上传附件.rar
招标人要求一、服务内容1、招标范围:为满足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生产需求,2026-2027年沧县、南皮县市场水基泥浆固液分离服务进行招标。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标段A沧县市场预计工作量50口井,估算金额2000万元(不含税),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服务商;本项目标段B南皮县市场预计工作量8口井,估算金额500万元(不含税),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服务商。二、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报价要求(一)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服务内容最高投标限价(元)估算金额(万元)中标人数量标段A沧县市场水基泥浆固液分离服务206.5元/方20001标段B南皮县市场5001合计25002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二)报价形式本项目按结算比例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投标报价结算比例)进行结算,投标报价结算比例百分比的分子保留两位小数即: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结算比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折旧费、设备人员动迁费、安全环保费、工伤保险费、滤水滤饼拉运至指定处理厂运输费、检测验收费、保证正常生产及地方关系协调等等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不包含增值税。(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为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四)服务地点招标人在标段A沧县市场。招标人在标段B南皮县市场。三、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一)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依据国家、地**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渤海钻探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Q/SY02011-2016钻井废物处理技术规范SY/T7466-2020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水基钻井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质量及考核执行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渤海钻探现行的相关规定及现时有效的质量标准。本项目应依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二)服务要求1.中标人井场需配备暂时存储总容积大于200方的废液罐,以及不少于2辆的罐车备用,满足现场快钻要求。施工现场设备固液分离处理能力≥200方/天,收集罐收集能力大于160方(现场单罐容积不小于40方,现场不少于配备4个单罐)。分离效果满足现场钻井一开、二开施工每日泥浆排放180方以上的要求。设备与井队固控设备衔接良好,确保岩屑、泥浆不落地,冬季施工做好保温工作。处理完的固废现场存放方式:防渗膜+钢板+围堰或敞口罐等,符合地**府和建设方要求,不得污染环境,结合井段产生岩屑的数量,清洁化根据此要求进行岩屑处理和转运工作。2.中标人按时将需要的车辆或设备就位,安装运转正常,水基废弃泥浆现场压滤后产生的泥饼、滤液等废弃物自产出起1日内(含)全部清运,不得在现场存放。3.处理后的钻井废水应满足钻井回用用水、钻井配浆回用、设备清洗用水的要求,如废水量较大,则需进行二次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指标应满足:浸出液的PH值6~9、色度≤50;其中基本项目(45项)全部符合达标要求,其他项目中的石油烃(C10-C40)项目符合达标要求。4.处理后的钻井固体废物,其最终固化体含水率小于55%。5.井场动土要求:需要有序保护所动地面土,在作业期间采取覆盖防尘措施。回填时要最大可能恢复原生态,必须达到地方环保要求。6.运输与处置要求:(1)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处理方案或者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2)钻井废弃物应采用专用收集罐贮存,固控设备排出口与收集罐入口间应做好连接,地面铺设高强度防渗布,避免废弃物对土壤产生污染,完工后防渗布应回收处理。降雨量较大的季节或地区应设防雨措施。(3)中标人收集、贮存、装卸、运输、利用及处理过程中,应根据废弃物的成份和特性,选择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的方式和设施,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挖坑、掩埋、丢弃、遗撒钻井废弃物。(4)装卸与运输钻井废弃物时,应当根据废物特性,采用符合相应标准的包装物、容器和运输工具,全程采取防渗漏措施。运输车辆实行GPS监控制度。液体钻井废弃物运输车辆应配备紧急切断阀和快速密封接头;固体钻井废弃物运输车辆应做好密封。(5)随钻不落地固液分离处理时,中标人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建立钻井废弃物管理台帐和记录,做到处理状况可查,处理结果可追溯。(6)中标人不得将未经处理的废弃物及其附属物直接转卖。(7)固液分离处理须配套安装环保处理装置,包括稀释、絮凝、分离等处理单元。(8)中标人在钻井队现场确定泥浆罐安置位置后,两天内设备投入正常运行。7.固体废弃物检测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检测报告内容包括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的石油烃(C10-C40)以及泥饼含水率,同时要求取双样一份用于检测、一份留存复检),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该井不予结算。若中标人对检测结果存在异议,可自行让有检测资质且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检,复检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8.中标人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取得有效的井控证、HSE证和硫化氢证。四、其他商务、技术要求1.计价方式:(1)常规处理量计价方式:钻井废弃物固液分离处理采取“按量结算”的方式计价,其中处理量以建设方认定的钻井工程设计书中钻井液设计量及井筒岩屑量为准。(2)超出上述约定常规处理量的部分,以施工井号所属建设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准,计价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如下:①钻井过程中若出现复杂情况,有变更设计的按照变更设计结算,若没有变更设计,由于复杂情况造成钻井液排放量增加,与建设方协商并认可后,可按照商定增加方量进行增补。②超出20%以上的处理费用,与建设方协商并认可后,可按照商定增加方量进行增补;超出20%以内的,按照常规处理量计价方式结算;因中途更换钻井液体系、事故复杂处理、暴雨等特殊情况造成现场钻井废弃物处理量增幅较大时,与建设方协商并认可后,可按照商定增加方量进行增补。2.结算方式及付款条件:中标人服务满足合同要求,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后,经招标人现场和资料验收合格,中标人办理结算手续,向招标人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招标人在财务挂账之日起12个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者电子商业承兑方式支付。(二)价格调整机制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建设方对招标人结算价格有下浮的,本项目中标价格将同比例下浮。同时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于结算价格的新规定,也将按要求严格执行。五、其他履约要求(一)中标人违约责任1.中标人随意倾倒废弃物以及发生废弃物洒落污染井场等污染环境事件或生产生活等过程中未按要求做防渗处理造成土壤或水体污染的,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出现一次上述事件中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00元/次。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钻井废弃物处理不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中标人每重新处理一次,应从相应结算款中扣减20000元;连续重新处理2次,中标人工作成果仍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由此遭受的损失。3.因中标人作业期间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责令中标人进行整顿,整顿期间不计算在服务周期和纯等停时效内,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善后事宜,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5.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被地**府、建设单位、渤海钻探公司等招标人上级部门处罚的,由中标人全额承担。6.中标人在接收到招标人施工服务需求通知后,须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服务,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由此遭受的损失。7.中标人在各项施工过程中难以协调的事宜,如生产生活用水(电)、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地方关系协调等,相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8.中标人不能完成处理项目或未按约定标准完成处理项目的,不得向招标人索要本合同处理费,并应返还招标人已支付的费用,还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如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应继续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9.钻井队搬迁完,中标人应在3日内完成地貌恢复工作,地貌恢复不符合建设方相关规定的,应无偿返工直至符合标准。10.若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存在缺陷,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指定期限内免费修理、更换或重作,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工期延误损失;累计2次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需支付5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含第三方索赔、误工费等)。人员配置违约:未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人员(含岗位资质、数量要求),或配备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有权要求7日内更换;逾期未更换或更换后仍不达标的,1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0元;累计3人次仍不达标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需支付5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损失。11.中标人达不到招标人验收标准,未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达标,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2.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拒不执行招标人各项管理规定及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3.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固废、液废拉运不及时、造成招标人停工,每停工1天,支付违约金30000元。14.因中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服务商产生经济纠纷等不稳定事件,影响招标人声誉及生产的,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30000元。15.因中标人不按操作规程开展工作,包括因中标人对作业现场安全环保风险管控不到位,发现严重危及作业现场安全的问题的,影响招标人服务或对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赔偿招标人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6.中标人擅自转包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或存在挂靠情形的,应按照不含税全部合同价款的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如前述款项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继续赔偿,同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解除转包或分包合同或消除挂靠情形并停工整改。中标人未执行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另行选择合适的第三方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再次开工,已完成的转包或擅自分包的工作量招标人不予结算,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7.中标人因转包、擅自分包其在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致使招标人被实际施工人等第三方起诉或者仲裁的,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该等诉讼或仲裁,并保证招标人免责,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8.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的,或者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允许擅离岗位的,应向招标人支付10000元/人的违约金。19.合同履行期间,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0.中标人应具备独立协调地方关系的能力,保证设备及时到位,不影响开钻要求。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钻机等停,每延误1天支付违约金30000元。21.如中标人违约行为或事故的发生影响施工进度或造成经济损失,则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22.作业期间,因井喷、火灾等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如双方已就该等事故责任向保险公司投保,双方应向各自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额不足以涵盖全部损失的,差额部分由双方协商后,依照双方认可的正式的会议纪要或签署的协议承担相应责任,若该等事故系因中标人重大过失、故意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双方未对该等事故投保,经双方协商后,依照双方认可的正式的会议纪要或签署的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如该等事故系因中标人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非中标人原因,中标人不承担责任。23.滤液和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拉运处置,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拉运处置的支付违约金5000元/日。24.因中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服务商产生经济纠纷等不稳定事件,影响招标人声誉及生产的,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30000元。25.中标人不按招标人规定时间提交资料,每逾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中标人提交的资料、数据与实际不符或漏取资料,每缺一项,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项,中标人提交虚假资料,出现严重资料问题的,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时间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26.建设方进行水基转油基不落地处置转换,中标人在24小时未完成水基处理设备撤场视为设备违约时间,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天。(二)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以电汇或履约保函形式支付10万元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为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则以关联交易内部结账方式汇款),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再无续约、中止、解除后,由招标人扣除应由中标人承担的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应保证足额履约保证金,如招标人按约定扣除中标人相应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人应在扣除行为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足履约保证金。3.中标人按照招标人需求提供服务,除不可抗因素外,每出现一次未按招标人需求进行服务的,扣除5万元履约保证金;出现二次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终止合同,列入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并上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进行处理。(三)农民工工资保障服务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必须响应如下承诺:目前,服务商不存在拖欠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如该承诺失实,应接受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含取消中标资格、纳入失信名单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基泥浆固液分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