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办案耗材招标公告(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2026)
项目概况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办案耗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 09:1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政采磋商(货物)2026-012号
项目名称: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办案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办案耗材采购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 09:15(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7日 09:15(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解密时长30分钟,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提示:请供应商开启解密后随时关注政采云系统短信,及时完成后续操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供货期:30个日历天。4、履约保证金:无。5、合同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6、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工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
地 址:城西区新宁路9号
联系方式:0971-82563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西宁市市民中心4楼
联系方式:0971-7661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0971-7661369
附件信息:
货物磋商文件.docx157.5K
西宁市政府采购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试行)采购项目编号:宁政采磋商(货物)2026-012号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办案耗材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集中采购机构: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西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15西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15西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15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4格式1:投标函27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8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9格式4:投标人承诺函30格式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31格式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2格式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3格式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34格式9:磋商最初报价表(第一轮)36格式10:分项报价表..........................................................................................................37格式11-1:技术规格响应表................................................................................................38格式11-2:服务要求响应表................................................................................................39格式12-1:磋商最终报价表(最终轮)40格式12-2:磋商最终报价表41格式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42格式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43格式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4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45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9格式18:销售及服务相关内容50格式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1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52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编号宁政采磋商(货物)2026-012号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办案耗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控制额度50.00万元项目分包个数1个包采购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供应商资格条件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以现场实际查验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4月21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4月28日每天00:00-23:59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线上报名,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开标(解密)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 9:15:00时投标及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解密时长30分钟,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提示:请供应商开启解密后随时关注政采云系统短信,及时完成后续操作)答疑或澄清或告知方式在线答疑或澄清或告知,解密完成后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政采云手机短信通知,当答疑或澄清发出后,政采云系统会以短信的方式提示告知,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答疑或澄清时长为30分钟)在线提交答疑或澄清证明资料,如发出的为告知函(资格审查未通过告知函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告知函 )的则无需在线提交任何资料,逾期未在线提交答疑或澄清的,视同不接受答疑或澄清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单位及联系人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 联系人:段警官 联系电话:0971-8256324集中采购机构及联系人集中采购机构: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971-7661369 其他事项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供货期:30个日历天。4、履约保证金:无。5、合同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6、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工业。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304026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列表“供应商资格条件”。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4.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3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l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必须包括:服务费、交通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须按“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8.2投标函中应注明投标有效期。8.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投标币种为人民币。9.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10.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0.1.1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0.1.2符合性审查文件(9)磋商最初报价表(10)分项报价表(11-1)技术规格响应表(11-2)服务要求响应表(12-1)磋商最终报价表(最终轮)(12-2)磋商最终分项报价表(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5)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销售及服务相关内容(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20)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1.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1.1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11.2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因供应商原因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无效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11.3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企业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2.磋商响应文件的标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需供应商线上填写最终报价表及最终分项报价表。13.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3.1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要求上传,并在解密时间段内进行解密。13.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照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撤回其投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但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其投标。五、评标15.评标15.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投标、评标活动,时间和地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为准。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网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15.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5.3开标时,“磋商报价表”中的报价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为准。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将被拒绝。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6.资格审查程序16.1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6.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7.1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17.2未按第10.1.1款(1)-(8)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17.3资格性审查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17.4擅自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17.5磋商文件中出现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七、评标程序及方法18.磋商小组18.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小组成员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三人及三人以上组成。18.2磋商小组成员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3)对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解答投标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18.4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8.5磋商小组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18.6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9.评标工作程序19.1进入符合性评标阶段后,由磋商小组负责审议资格性审查通过的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9.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第10.1.2款(9)-(13)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2)符合性审查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3)产品服务期、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总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产品的服务、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未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7)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3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大于等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3)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压实评审专家的责任。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对异常低价开展审查的,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19.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0.答疑的方式和情形20.1答疑方式: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答疑方式”。20.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0.3答疑期间,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4)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5)磋商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21.评标办法2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技术质量、销售及服务、类似业绩等。评标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6),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1.2本项目是否为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对《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补正,视同默认原文相关内容。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一、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规定比例产品总成本本项目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为:/%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对特定产品,在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三、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政策执行要求(一)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计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政策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条约、协定执行。21.3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标准和分值分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30%)(1)产品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的30%;(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投标报价比重;(3)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条;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本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青财采【2025】259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国产品实施支持政策。(1)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声明函》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符合澄清补正情形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澄清补正,澄清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4.当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叠加适用,统一在原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扣除。2技术水平(46%)(1)技术性能指标【4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对产品的综合性能进行评定,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5分。带“▲”项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其余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分,扣完为止。(2)节能和环保【1分】: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0.5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0.5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1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3商务评价(24%)(1)类似业绩情况【5分】:提供近年来(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的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提供相关合同书复印件资料,应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2)实施方案【5分】:根据项目特点提供详尽的实施方案,包括:①实施计划;②实施团队及职责;③实施进度;④运输、安装及交付方案;⑤应急保障方案。针对上述每一项要求作出了详细的方案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所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逻辑错误、项目信息错误、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简略笼统无实质性内容)。未提供不得分。(3)质量保证方案【5分】:根据项目特点提供详尽的质量保证方案,包括:①质量保障体系及目标;②质量管理制度;③质量保障措施;④质量回访流程及方案;⑤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部件更换、维修的方案。针对上述每一项要求作出了详细的方案及承诺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所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逻辑错误、项目信息错误、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简略笼统无实质性内容)。未提供不得分。(4)培训方案【5分】:根据项目特点提供详尽的培训方案(技术实战操作培训),明确:①培训计划;②培训内容;③培训讲师团队;④培训批次;⑤培训时长。针对上述每一项要求作出了详细的方案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所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逻辑错误、项目信息错误、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简略笼统无实质性内容)。未提供不得分。(5)售后服务方案【4分】:根据项目特点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方案,明确:①售后服务内容及流程;②售后服务专门机构、网点分布及售后人员配置;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④售后服务承诺。针对上述每一项要求作出了详细的方案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1 分,所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逻辑错误、项目信息错误、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简略笼统无实质性内容)。未提供不得分。注:各供应商的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将上述涉及到的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在其中,并加盖公章。八、评审结果22.确定第一候选人22.1磋商小组按最后一次报价及根据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22.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23.中标通知23.1集中采购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授予合同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24.2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4.3中标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4.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4.6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25.串通投标的情形25.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十一、废标26.废标情形26.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额度,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废标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废标公告。十二、处罚27.处罚情形2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6)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10)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7.2出现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十三、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西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西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单位: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月注:本合同为范本甲乙双方协商后修改填写,但不得改变投标内容实质性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西宁市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项目编号:宁政采磋商(货物或服务)202*-***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甲、乙双方根据202*年*月*日项目(宁政采磋商(货物或服务)202*-***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的项目采购合同: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中村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7.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二、合同标的及金额1、按《中标通知书》表明的中标价格成交,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投标分项报价表见附表)2、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保险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服务(服务)时间(期限):签订合同后个工作交付使用;服务(服务)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或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服务。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内容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报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申请资金拨付,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付款方式及金额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即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计(大写)元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服务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服务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送采购中心留存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采购单位(盖章):供应商(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服务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服务方式及服务日期服务方式:现场服务,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服务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服务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服务。11.2检验验收11.2.1服务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服务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服务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服务,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服务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服务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服务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函…………………………………………………………………(附件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4、投标人承诺函…………………………………………………………(附件4)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5)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7)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8)(二)符合性审查文件1、磋商最初报价表…………………………………………………………(附件9)2、分项报价表……………………………………………………………(附件10)3、技术规格响应表………………………………………………………(附件11-1)4、服务要求响应表………………………………………………………(附件11-2)5、磋商最终报价表(最终轮)…………………………………………(附件12-1)6.磋商最终分项报价表附件………………………………………………(附件12-2)7.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3)8、投标产品相关资料……………………………………………………(附件14)9、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5)10、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16)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7)12、销售及服务相关内容………………………………………………(附件18)13、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9)1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附件20)(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注:资格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磋商)文件要求上传至电子评标系统的视为无效投标。西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包号:投标单位:年月日格式1:投标函投标函致: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格式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服务,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西宁市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格式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定)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格式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①投标单位是法人公司的,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②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③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2、提供近半年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注:资格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磋商)文件要求上传至电子评标系统的视为无效投标。西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包号:投标单位:年月日格式9:磋商最初报价表(第一轮)磋商最初报价表(包*)项目名称磋商总价(人民币:元)供货期备注 大写: 小写:其他: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磋商总价”为投标总价。包括服务费、交通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供货期”是指完成调试验收合格的所需的具体时间(日历日或工作日)。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0:分项报价表(参数中既有服务也有货物的,服务项的品牌、规格或型号可以填“/”,货物部分按下表内容填写)分项报价表(包*)投标人名称:包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 2 3 4 …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行数不够自行添加3、参数中如要求“定制”的在“规格或型号”栏中填写“定制”,如未要求“定制”的按上述表格要求填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1-1:技术规格响应表(参数中既有服务也有货物的,服务项不填,货物项按此表要求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包*)投标人名称:包号: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数量名称规格或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及配置数量 1 2 3 4 … 注:1、本表应按照采购分项报价表中“产品名称”及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软件测试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评标办法处理。3、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1-2:服务要求响应表(参数中既有服务也有货物的,货物项不填,服务项按此表要求填写)服务要求响应表(包*)采购需求服务指标投标响应服务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服务要求、指标名称服务要求、指标12……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的指标填写。2、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3、行数不够自行添加。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2-1:磋商最终报价表(最终轮)注:最终报价开启后(最终报价线上填报时长30分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填报,因供应商原因逾期线上填报最终报价表的,视为放弃投标。(提示: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政采云短信通知,及时完成后续操作)格式12-2磋商最终报价表附件:(参数中既有服务也有货物的,服务项的品牌、规格或型号可以填“/”,货物部分按下表填写)最终分项报价表(包*)投标人名称:包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 2 3 4 …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1、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此分项报价表作为最终报价的附件,最终报价开启后(最终报价线上填报时长30分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附件中上传此表,此表价格合计要与最终报价一致。格式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认证、合格证等材料,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相关认证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格式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软件测试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或网页原始截图)等能够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具体见第五部分参数中对检测报告的要求)格式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3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标的物中既有货物又有服务的,只需填报货物类即可,服务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附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8:销售及服务相关内容销售及服务相关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提供:1、详细的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2、投标产品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进度以及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等方面的承诺。格式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可自定)格式20: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项目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为:/%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投标人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磋商响应报价应包括服务费、交通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响应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1.3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或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招标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评标办法处理。1.4本次采购产品均为国产产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1.5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1.6服务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服务并安装交付使用。2.报价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城西公安分局办案耗材采购项目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参数备注1黑白打印机硒鼓35页产量(5%): ≥8000页,适用机型:HP Laser jet 1020 plus打印品质:全页底灰密度≤0.05,无明显底色、脏污、黑影产品类型:全新国产成品硒鼓,禁止翻新回收鼓 2黑白打印机硒鼓20页产量(5%): ≥4500 页;适用机型:HPLaserjetM1136/M1218nfs//M1139打印品质:全页底灰密度≤0.05,无明显底色、脏污、黑影产品类型:全新国产成品硒鼓,禁止翻新回收鼓 3彩色打印机硒鼓60页产量(5%): ≥2500 页,适用机型:HPColorLaserjetM154A/M154NW,M180/180N/M181/M181FW色彩标准:彩色还原准确,无色偏、无串色、无底色污染芯片识别:四色芯片全兼容,装机无报错、无需刷机彩色成像:渐变过渡自然,图文边缘锐利,无横纹色斑产品类型:全新国产成品硒鼓,禁止翻新回收鼓黑彩色打印机硒鼓60页产量(5%): ≥2500 页,适用机型:HPColorLaserjetM154A/M154NW,M180/180N/M181/M181FW色彩标准:彩色还原准确,无色偏、无串色、无底色污染芯片识别:四色芯片全兼容,装机无报错、无需刷机彩色成像:渐变过渡自然,图文边缘锐利,无横纹色斑产品类型:全新国产成品硒鼓,禁止翻新回收鼓红彩色打印机硒鼓60页产量(5%): ≥2500 页,适用机型:HPColorLaserjetM154A/M154NW,M180/180N/M181/M181FW色彩标准:彩色还原准确,无色偏、无串色、无底色污染芯片识别:四色芯片全兼容,装机无报错、无需刷机彩色成像:渐变过渡自然,图文边缘锐利,无横纹色斑产品类型:全新国产成品硒鼓,禁止翻新回收鼓黄彩色打印机硒鼓60页产量(5%): ≥2500 页,适用机型:HPColorLaserjetM154A/M154NW,M180/180N/M181/M181FW色彩标准:彩色还原准确,无色偏、无串色、无底色污染芯片识别:四色芯片全兼容,装机无报错、无需刷机彩色成像:渐变过渡自然,图文边缘锐利,无横纹色斑产品类型:全新国产成品硒鼓,禁止翻新回收鼓青4彩色打印机墨粉盒60▲页产量(5%): ≥8500 页,适用机型:CP2510DN/CM7115DN/CP5055DN/CM5055DN芯片兼容:内置智能计数芯片,装机自动识别,无报错、无锁机,余量显示准确打印质量:底灰密度 ≤ 0.05,无脏污、无黑影、无漏粉彩色打印无色偏、无串色、无横纹,渐变过渡自然产品类型:全新原装 / 兼容粉盒(鼓粉分离式)黑彩色打印机墨粉盒60▲页产量(5%): ≥5000 页,适用机型:CP2510DN/CM7115DN/CP5055DN/CM5055DN芯片兼容:内置智能计数芯片,装机自动识别,无报错、无锁机,余量显示准确打印质量:底灰密度 ≤ 0.05,无脏污、无黑影、无漏粉彩色打印无色偏、无串色、无横纹,渐变过渡自然产品类型:全新原装 / 兼容粉盒(鼓粉分离式)红彩色打印机墨粉盒60▲页产量(5%): ≥5000 页,适用机型:CP2510DN/CM7115DN/CP5055DN/CM5055DN芯片兼容:内置智能计数芯片,装机自动识别,无报错、无锁机,余量显示准确打印质量:底灰密度 ≤ 0.05,无脏污、无黑影、无漏粉彩色打印无色偏、无串色、无横纹,渐变过渡自然产品类型:全新原装 / 兼容粉盒(鼓粉分离式)黄彩色打印机墨粉盒60▲页产量(5%): ≥5000 页,适用机型:CP2510DN/CM7115DN/CP5055DN/CM5055DN芯片兼容:内置智能计数芯片,装机自动识别,无报错、无锁机,余量显示准确打印质量:底灰密度 ≤ 0.05,无脏污、无黑影、无漏粉彩色打印无色偏、无串色、无横纹,渐变过渡自然产品类型:全新原装 / 兼容粉盒(鼓粉分离式)青5黑白打印机墨粉盒3页产量(5%): ≥5000 页,适用机型:适用兄弟DCP-7080DDCP-7180DNMFC-7380成像:底灰≤0.05,无重影、黑线、底脏芯片兼容:上机识别正常,无报错锁机产品类型:全新国产粉盒(鼓粉分离式) 6打印机硒鼓6页产量(5%): ≥3000 页,适用机型HPLaser108a/108w/MFP136a/136n/136w/138p/138pn/138pnw打印底灰≤0.05,字迹清晰无浅淡条纹产品类型:全新国产成品硒鼓,无翻新拼装 7黑白打印机墨粉盒42页产量(5%): ≥3000 页,适用机型P3010D 3300DW M6700D 7100D M6800FDW 打印底灰≤0.05,字迹清晰无浅淡条纹产品类型:全新国产粉盒(鼓粉分离式) 8复印机墨粉盒1页产量(5%): ≥16000 页,适用机型夏普SHARP MX3158N 2658N M3158U M2658U打印质量:底灰密度 ≤ 0.05,打印复印浓度均匀,无底灰、底脏、飞粉产品类型:原装结构全新粉盒,非灌装散粉、非翻新 9彩色打印机硒鼓10页产量(5%): ≥5000 页,适用机型:HP Color LaserJet ProM452dw/M452dn/M452nw/MFPM477fdw/M477dnM477n/M377d色彩标准:彩色还原准确,无色偏、无串色、无底色污染芯片识别:四色芯片全兼容,装机无报错、无需刷机彩色成像:渐变过渡自然,图文边缘锐利,无横纹色斑产品类型: 全新国产成品硒鼓,禁止翻新回收鼓黑彩色打印机硒鼓10页产量(5%): ≥5000 页,适用机型:HP Color LaserJet ProM452dw/M452dn/M452nw/MFPM477fdw/M477dnM477n/M377d色彩标准:彩色还原准确,无色偏、无串色、无底色污染芯片识别:四色芯片全兼容,装机无报错、无需刷机彩色成像:渐变过渡自然,图文边缘锐利,无横纹色斑产品类型:全新国产成品硒鼓,禁止翻新回收鼓红彩色打印机硒鼓10页产量(5%): ≥5000 页,适用机型:HP Color LaserJet ProM452dw/M452dn/M452nw/MFPM477fdw/M477dnM477n/M377d色彩标准:彩色还原准确,无色偏、无串色、无底色污染芯片识别:四色芯片全兼容,装机无报错、无需刷机彩色成像:渐变过渡自然,图文边缘锐利,无横纹色斑产品类型:全新国产成品硒鼓,禁止翻新回收鼓黄彩色打印机硒鼓10页产量(5%): ≥5000 页,适用机型:HP Color LaserJet ProM452dw/M452dn/M452nw/MFPM477fdw/M477dnM477n/M377d色彩标准:彩色还原准确,无色偏、无串色、无底色污染芯片识别:四色芯片全兼容,装机无报错、无需刷机彩色成像:渐变过渡自然,图文边缘锐利,无横纹色斑产品类型:全新国产成品硒鼓,禁止翻新回收鼓青10打印机硒鼓3页产量(5%): ≥9000 页,适用机型:HP LaserJet Pro M403d/M403dn/M403dw/M403n/MFP M427dw/MFP M427fdn/MFP M427fdw打印质量:底灰密度 ≤ 0.05,无底灰、无黑影、无漏粉、无白条、无重影产品类型:全新国产成品硒鼓,禁止翻新回收鼓(鼓粉一体) 11复印机墨粉盒5页产量(5%): ≥12500 页,适用机型:HP ColorManaged E78523/78528DN/MFP E785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无串色、无横纹、无叠印偏差、渐变自然芯片:原厂协议智能芯片,装机识别、余量显示、无报错、不锁机、无需刷机质量: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无脏污,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国产兼容粉盒(鼓粉分离)黑复印机墨粉盒5页产量(5%): ≥12500 页,适用机型:HP ColorManaged E78523/78528DN/MFP E785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无串色、无横纹、无叠印偏差、渐变自然芯片:原厂协议智能芯片,装机识别、余量显示、无报错、不锁机、无需刷机质量: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无脏污,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国产兼容粉盒(鼓粉分离)青复印机墨粉盒5页产量(5%): ≥12500 页,适用机型:HP ColorManaged E78523/78528DN/MFP E785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无串色、无横纹、无叠印偏差、渐变自然芯片:原厂协议智能芯片,装机识别、余量显示、无报错、不锁机、无需刷机质量: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无脏污,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国产兼容粉盒(鼓粉分离)黄复印机墨粉盒5页产量(5%): ≥12500 页,适用机型:HP ColorManaged E78523/78528DN/MFP E785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无串色、无横纹、无叠印偏差、渐变自然芯片:原厂协议智能芯片,装机识别、余量显示、无报错、不锁机、无需刷机质量: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无脏污,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国产兼容粉盒(鼓粉分离)红12彩色打印、复印机(大)墨粉盒15页产量(5%): ≥18000 页,适用机型:夏普SF-S211RC/XC S261RC/BP-C2521R C2021R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串色、横纹、色斑打印品质: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原装粉盒(鼓粉分离式)黑彩色打印、复印机(大)墨粉盒15页产量(5%): ≥10000 页,适用机型:夏普SF-S211RC/XC S261RC/BP-C2521R C2021R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串色、横纹、色斑打印品质: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定影牢固 产品类型:全新原装粉盒(鼓粉分离式)红彩色打印、复印机(大)墨粉盒15页产量(5%): ≥10000 页,适用机型:夏普SF-S211RC/XC S261RC/BP-C2521R C2021R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串色、横纹、色斑打印品质: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原装粉盒(鼓粉分离式)黄彩色打印、复印机(大)墨粉盒15页产量(5%): ≥10000 页,适用机型:夏普SF-S211RC/XC S261RC/BP-C2521R C2021R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串色、横纹、色斑打印品质: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原装粉盒(鼓粉分离式)青13复印机墨粉盒5页产量(5%): ≥15000 页,适用机型:夏普SHARP MX-M260/M261N/M310/M311N/M2608NM3108N/M1508N/M2628L/M3508U/AR2628L打印质量:底灰≤0.05,无底灰、黑影、漏粉、白条 芯片:匹配原装芯片,计数准确、不误报、不锁机产品类型:全新原装粉盒黑14复印机墨粉盒3页产量(5%): ≥15000 页,适用机型:夏普SHARP MX-M260/M261N/M310/M311N/M2608NM3108N/M1508N/M2628L/M3508U/AR2628L打印质量:底灰≤0.05,无底灰、黑影、漏粉、白条 芯片:匹配原装芯片,计数准确、不误报、不锁机产品类型:全新原装粉盒 15黑白打印机硒鼓29页产量(5%): ≥3000页,适用机型:HP Laser jet 1020 plus打印质量:底灰≤0.05,字迹清晰、无浅淡、无白条芯片:内置兼容芯片,装机识别、无报错产品类型:全新国产成品硒鼓,禁止翻新回收鼓 16彩色复印机墨粉盒5页产量(5%): ≥18000页,适用机型M C2501/M C2001/M C2000 /M C2000ew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串色、叠印偏差芯片:原装协议芯片,装机识别、余量正常、无锁机打印质量: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原装成品粉盒黑彩色复印机墨粉盒5页产量(5%): ≥18000页,适用机型M C2501/M C2001/M C2000 /M C2000ew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串色、叠印偏差芯片:原装协议芯片,装机识别、余量正常、无锁机打印质量: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原装成品粉盒黄彩色复印机墨粉盒5页产量(5%): ≥18000页,适用机型M C2501/M C2001/M C2000 /M C2000ew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串色、叠印偏差芯片:原装协议芯片,装机识别、余量正常、无锁机打印质量: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原装成品粉盒蓝彩色复印机墨粉盒5页产量(5%): ≥18000页,适用机型M C2501/M C2001/M C2000 /M C2000ew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串色、叠印偏差芯片:原装协议芯片,装机识别、余量正常、无锁机打印质量: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原装成品粉盒青17黑白打印机墨粉盒35页产量(5%): ≥4000页,适用机型:M355df/P355d/P355db/P368dEpson M300D M300DN打印质量:底灰≤0.05,无底灰、漏粉、白条、重影芯片:原装规格芯片,识别正常、计数准确、不锁机产品类型:全新国产粉盒,禁止翻新罐装(鼓粉分离式) 18彩色打印机墨粉盒25页产量(5%): ≥2600页,适用机型:p5018cdn P5021cdn/M5521cdn M5521cdw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串色、横纹、色斑芯片:原装兼容芯片,装机识别、无报错、不锁机打印质量: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原装粉盒,非灌装散粉、非翻新黑彩色打印机墨粉盒25页产量(5%): ≥2200页,适用机型:p5018cdn P5021cdn/M5521cdn M5521cdw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串色、横纹、色斑芯片:原装兼容芯片,装机识别、无报错、不锁机打印质量: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定影牢固环产品类型:全新原装粉盒,非灌装散粉、非翻新红彩色打印机墨粉盒25页产量(5%): ≥2200页,适用机型:p5018cdn P5021cdn/M5521cdn M5521cdw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串色、横纹、色斑芯片:原装兼容芯片,装机识别、无报错、不锁机打印质量: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原装粉盒,非灌装散粉、非翻新黄彩色打印机墨粉盒25页产量(5%): ≥2200页,适用机型:p5018cdn P5021cdn/M5521cdn M5521cdw色彩:色准 ΔE≤5,无色偏、串色、横纹、色斑芯片:原装兼容芯片,装机识别、无报错、不锁机打印质量:无底灰、无漏粉、无飞粉、定影牢固产品类型:全新原装粉盒,非灌装散粉、非翻新青19打印纸900纸张规格:A4 产品尺寸:210mm*297mm 尺寸偏差:≤±1.0mm定量:70g/m²,允许偏差 - 2g/m²~+5g/m²原料:100% 原生全木浆白度:≥94%不透明度:≥95%纸张厚度:≥92μm尘埃度:>1.5mm² 尘埃 0 个 /㎡包装规格:500 张 / 包,8 包 / 箱裁切边缘:平整光滑、无毛刺、无连刀、无破损掉屑 20打印纸100规格型号:A3成品尺寸:297mm×420mm尺寸偏差:≤±1.0mm定量:70g/m²,允许偏差 - 2g/m²~+5g/m²原料:100% 原生全木浆白度:≥94%不透明度:≥95%纸张厚度:≥92μm尘埃度:>1.5mm² 尘埃 0 个 /㎡包装规格:500 张 / 包,4 包 / 箱裁切边缘:平整光滑、无毛刺、无连刀、无破损掉屑 商务要求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进行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规定的质量要求。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供应耗材,确保采购人的需求不受影响。如有特殊情况,提前与采购人沟通协商所供应的耗材。3、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采购人正确使用和维护耗材。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方案。4、若发现所供应的耗材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更换或退货,并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5、定期维护保养:每月对打印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设备外观、内部部件、耗材余量等。每季度进行一次深度清洁,清理打印机内部的灰尘、纸屑等杂物,确保设备散热良好。根据打印机使用情况,定期对硒鼓、定影组件等易损部件进行检测,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进行处理。6、故障响应与维修:提供7×24小时故障响应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售后工程师将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一般故障,工程师将在现场进行修复,确保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对于较为复杂的故障,如需要更换核心部件,将及时与采购人沟通,明确维修方案和时间,并尽快完成维修工作。7、技术支持与培训:驻场一名工程师(需有技术工程师认证证书),解答用户在打印机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为用户提供打印机使用和日常维护培训,提高用户的操作技能和设备保养意识。以上需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本次采购标的物行业为:工业。供货期:30个日历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案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