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ma血细胞分离机 血细胞分离机招标公告(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2026)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Trima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 JSZC-320100-FW2026-02778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项目预算: ¥122500.0
项目地点: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机采科、六合分站
评审开始时间: 2026-04-24 09:30
评审地点: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6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联系人姓名: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机采科
联系电话: 18951768033
固定电话: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4-21 09: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4-24 09: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所供产品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报价人为所供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供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供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报价人为所供产品代理商且所供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供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2.所供产品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报价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明细表》中型号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Trima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比选文件.pdf
血细胞分离机租赁服务比选文件(定稿).doc
江苏省服务务类W苏服采上:商城Trima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采购单位: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2778评审方法:最低成交价法服务品目: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项目联系人: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机采科联系人电话:18951768033发布时间:2026.04.20https://js.fwgov.cn/CONTENTS目录1比选公告2供应商须知3比选需求1.比选公告我单位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对Trima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一、比选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Trima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二)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2778(三)项目预算:¥122,500(四)项目地点: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机采科、六合分站(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六)评审方法:最低成交价法(七)服务品目: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八)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九)服务周期:365天(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二、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7.1.所供产品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报价人为所供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供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供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报价人为所供产品代理商且所供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供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2.所供产品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报价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明细表》中型号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三、响应时间响应开始时间:2026-04-2109:00,响应截止时间:2026-04-2409:00四、项目评审预计评审时间:2026-04-2409:30评审地点: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6楼会议室备注:具体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项目联系人: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机采科联系人电话:18951768033固定电话:暂无地址: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信息设备科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应商须知一、比选响应(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三、比选费用(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比选报价(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五、比选评审(一)比选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实质性要求1采购技术要求延续性采购5套Trima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2租赁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租赁服务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并达到甲方规定的使用要求。因租赁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和有关规范要求,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血细胞分离机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具有良好的性能。供应商应对其他提供的血细胞分离机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租赁期内供应商对所租赁设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2)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3)提供免费现场技术培训;(4)提供免费定期上门巡检、校验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5)提供免费定期维护、保养服务;(6)提供血细胞分离机整机免费保修及更换零部件。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报修通知后,报价人的技术人员须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若设备需要进行现场维修,工程师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并提供专职售后服务电话。4、配套耗材:供应商负责所租赁品牌血细胞分离机配套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的供应,应保证耗材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配套管路采购单价在江苏省和南京市试剂耗材采购平台价格基础上,根据采购人耗材使用量给予适当价格优惠。租赁期内,血小板采集管路单价不得提高,若耗材市场价格下调,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的耗材价格也作相应下调,若未及时通知采购人调价,应对给采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Trima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比选文件购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5、质量问题赔偿:在质检或使用过程中,租赁设备发生故障及配套耗材发现砂眼、渗漏、管路连接错误等质量问题,导致血小板不能顺利采集等事故影响献血员身体健康和造成血液中心经济损失的应进行赔偿。供应商应与采购人按年度核对并结算质量赔偿款,赔偿款以资金形式对公转账方式支付,赔偿比例如下:(1)采血前发现管路质量问题,按该血小板管路采购价格的1:1赔偿;(2)采血过程中及献血后因管路或设备质量问题导致血小板无法正常采集或血小板报废的,按血小板管路采购价格1:4赔偿。6、租赁期内,采购人拥有所租赁血细胞分离机及配套采血椅的使用权和管理权。3服务验收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和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服务/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2、供应商所投本项目中的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3、一年租赁期满,采购人、使用部门共同对租赁服务进行评价,填写租赁服务评价表,评价合格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租赁合同。供应商如未能履行采购文件的相关承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或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关系。4付款方式租赁设备及相关服务符合采购及合同的质量、性能要求,经采购人评价合格的,租赁期满后支付100%租赁费用。(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3)评审小组认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理;(4)响应文件中或可能导致履约风险的六、报价规则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市场合理水平,有可能影响产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重大遗漏,影响采购公正性。报价报价规则报价,固定金额报价:本项目报价为固定金额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Trima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比选文件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0分。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的全部费用,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费用、维修、维保及校验费用、零部件费用、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安装、调试、培训、人员费用、运输和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复印费等实际开支及所有杂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依法应由供应商承担的税费、供应商履行设备租赁服务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采购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七、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八、成交通知(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九、关于质疑、询问(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罚。选需求一、项目概况5套Trima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在预算资金落实且租赁服务符合采购要求及供应商承诺的情况下,可续签两年租赁合同。合同期内如供应商未能履行采购文件的相关承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或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关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二、服务需求延续性采购5套Trima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三、服务评价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和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服务/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2、供应商所投本项目中的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3、一年租赁期满,采购人、使用部门共同对租赁服务进行评价,填写租赁服务评价表,评价合格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租赁合同。供应商如未能履行采购文件的相关承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或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四、人员及实施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租赁服务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并达到甲方规定的使用要求。因租赁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和有关规范要求,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血细胞分离机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具有良好的性能。供应商应对其他提供的血细胞分离机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租赁期内供应商对所租赁设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2)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3)提供免费现场技术培训;(4)提供免费定期上门巡检、校验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5)提供免费定期维护、保养服务;(6)提供血细胞分离机整机免费保修及更换零部件。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报修通知后,报价人的技术人员须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若设备需要进行现场维修,工程师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并提供专职售后服务电话。4、配套耗材:供应商负责所租赁品牌血细胞分离机配套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的供应,应保证耗材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配套管路采购单价在江苏省和南京市试剂耗材采购平台价格基础上,根据采购人耗材使用量给予适当价格优惠。租赁期内,血小板采集管路单价不得提高,若耗材市场价格下调,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的耗材价格也作相应下调,若未及时通知采购人调价,应对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5、质量问题赔偿:在质检或使用过程中,租赁设备发生故障及配套耗材发现砂眼、渗漏、管路连接错误等质量问题,导致血小板不能顺利采集等事故影响献血员身体健康和造成血液中心经济损失的应进行赔偿。供应商应与采购人按年度核对并结算质量赔偿款,赔偿款以资金形式对公转账方式支付,赔偿比例如下:(1)采血前发现管路质量问题,按该血小板管路采购价格的1:1赔偿;(2)采血过程中及献血后因管路或设备质量问题导致血小板无法正常采集或血小板报废的,按血小板管路采购价格1:4赔偿。6、租赁期内,采购人拥有所租赁血细胞分离机及配套采血椅的使用权和管理权。五、商务要求租赁设备及相关服务符合采购及合同的质量、性能要求,经采购人评价合格的,租赁期满后支付100%租赁费用。1、报价包含供应商完成设备租赁业务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设备工具费、安全生产费用、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供应商须于明细报价表中详细列明报价组成及主要内容。3、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非实质性响应。第四章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一、采购内容1、采购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采购需求JSZC-320100-FW2026-03088Amicus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10套20.50详见文件第三部分Amicus血细胞分离机租赁服务1台JSZC-320100-FW2026-02778Trima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5套12.25详见文件第三部分JSZC-320100-FW2026-03093NGL血细胞分离机租赁服务2台1详见文件第三部分2、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合同期满,在预算资金落实且所租赁设备及服务符合采购要求及供应商承诺的情况下,可续签两年。合同期内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或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关系,租赁和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如因设备及配套耗材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献血员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二、★采购技术要求分包1:租赁设备品牌、数量:(1)延续性采购9套Amicus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和1台Amicus血细胞分离机租赁服务。(2)新增采购1套Amicus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的租赁服务,租赁设备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租赁设备交付地点: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租赁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视为交付。供应商应保证新增血细胞分离机和配套采血椅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血小板采集业务规定的规格、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货物交付前由乙方承担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分包2:租赁设备品牌、数量:延续性采购5套Trima血细胞分离机(含配套采血椅)租赁服务。分包3:租赁设备品牌、数量:延续性采购2台NGL血细胞分离机租赁服务。三、★租赁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租赁服务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并达到甲方规定的使用要求。因租赁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和有关规范要求,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血细胞分离机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具有良好的性能。供应商应对其他提供的血细胞分离机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租赁期内供应商对所租赁设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2)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3)提供免费现场技术培训;(4)提供免费定期上门巡检、校验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5)提供免费定期维护、保养服务;(6)提供血细胞分离机整机免费保修及更换零部件。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报修通知后,报价人的技术人员须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若设备需要进行现场维修,工程师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并提供专职售后服务电话。4、配套耗材:供应商负责所租赁品牌血细胞分离机配套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的供应,应保证耗材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配套管路采购单价在江苏省和南京市试剂耗材采购平台价格基础上,根据采购人耗材使用量给予适当价格优惠。租赁期内,血小板采集管路单价不得提高,若耗材市场价格下调,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的耗材价格也作相应下调,若未及时通知采购人调价,应对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5、质量问题赔偿:在质检或使用过程中,租赁设备发生故障及配套耗材发现砂眼、渗漏、管路连接错误等质量问题,导致血小板不能顺利采集等事故影响献血员身体健康和造成血液中心经济损失的应进行赔偿。供应商应与采购人按年度核对并结算质量赔偿款,赔偿款以资金形式对公转账方式支付,赔偿比例如下:(1)采血前发现管路质量问题,按该血小板管路采购价格的1:1赔偿;(2)采血过程中及献血后因管路或设备质量问题导致血小板无法正常采集或血小板报废的,按血小板管路采购价格1:4赔偿。6、租赁期内,采购人拥有所租赁血细胞分离机及配套采血椅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四、★服务验收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和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服务/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2、供应商所投本项目中的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3、一年租赁期满,采购人、使用部门共同对租赁服务进行评价,填写租赁服务评价表,评价合格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租赁合同。供应商如未能履行采购文件的相关承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或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关系。五、★付款方式租赁设备及相关服务符合采购及合同的质量、性能要求,经采购人评价合格的,租赁期满后支付100%租赁费用。六、有关说明1、报价包含供应商完成设备租赁业务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设备工具费、安全生产费用、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供应商须于明细报价表中详细列明报价组成及主要内容。3、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非实质性响应。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附件1响应申请及声明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比选采购文件,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比选,特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公开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比选要求,我方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比选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我方的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3.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方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已满。6.我方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月未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8.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夫妻、直系血亲关系。9.我方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0.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放弃对采购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采购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11.一旦我方成交,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按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12.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比选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响应一览表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报价(总价)(包括所有服务内容)大写:小写:项目名称报价(总价)(包括所有服务内容)大写:小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总价合计小写:大写: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本表内总价必须与附件4报价一览表内投标价金额一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采购文件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如对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售后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2、“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附件5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说明条目号采购要求规格响应具体情况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若漏项或不逐条应答视为负偏离。以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通过简单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2、投标文件“响应具体情况",指所投产品的技术应答情况。“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附件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社会机构统一信用代码供应商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微型 供应商所在区域(细化到省份)是否特殊性质 □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其他注:1、供应商规模: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规模划分勾选自身规模;2、供应商所在区域:指供应商注册地所在地区,具体细化到省份;3、是否特殊性质:供应商应对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勾选自身性质。附件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致(采购人):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授权代表必须提供);3.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5.提供距采购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6.提供距采购时间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7.与维保服务相关的资质、资格证书。附件7货物/服务报告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根据用户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应商所提供的血细胞分离机及采血椅的技术参数、主要性能、质量及综合评价,附产品说明书、货物彩页及设备性能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NGL血细胞分离机为首次引进,除对设备性能质量进行说明外,应对设备销售业绩及用户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区域授权。3、租赁设备、配套血小板采集管路的质量证明资料和质量保障措施;4、租赁期间服务方案及服务质量承诺;5、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同类设备租赁业绩资料;业绩清单(参考格式)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6、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Trima血细胞分离机 血细胞分离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