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铝铁招标公告(甘肃东兴嘉宇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



招标公告

酒钢集团东兴嘉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5月份铝铁等集中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钢集团公司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9日08时45分前上传投标文件HASH码,于2026年4月30日08时45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LGLFGS-JZXTP-202604-04142
项目名称:酒钢集团东兴嘉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5月份铝铁等集中采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内容:酒钢集团东兴嘉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5月份铝铁等集中采购

最晚交货(竣工)时间: 2026年8月31日00时00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
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
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响应本采购项目的履约能力。

4.
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同类产品业绩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2日08时58分 至 2026年4月27日23时59分
方式:在线获取
第一标段 售价:500.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买后,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请于支付页面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方式

上传投标文件HASH编码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9日08时45分
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4月30日08时45分
开标地点: 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封闭评标区(全程线上,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投标方式: 在线投标

开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来制作并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须在投标文件HASH编码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固化的投标文件),若在投标文件HASH编码上传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投标文件HASH编码或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固化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 (一)网络及软硬件设施准备:   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10,安装好360安全浏览器、WPS或Office办公软件。 (二)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   开标前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保证金缴款凭证,完成投标文件固化,固化后可以得到投标文件HASH和固化后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HASH编码上传   在上传投标文件HASH编码截止时间之前,须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若未按时上传投标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在上传投标文件HASH编码截止时间之前,投标文件若需要修改,则在修改投标文件后,重新固化,并撤回已上传的原投标文件HASH编码,上传新的投标文件HASH编码。 (四)固化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在上传投标文件HASH编码截止时间之后到开标时间(上传固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需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固化的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需和投标文件HASH编码对应,否则无法通过系统核验,会造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五、技术服务费收取

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方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向投标人提供有偿平台技术服务。具体收费标准见。

六、公告期限

时间:2026年4月22日 至 2026年4月3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
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009473908
2.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酒钢集团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
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妙时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37-6719163
标书费联系人:郭女士
标书费联系电话:0937-6719119

八、相关附件

第一标段

1.
技术规格书.zip
 
下载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2026年4月22日

甘肃东兴嘉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供货技术规格书需方(甲方):甘肃东兴嘉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供方(乙方):合同编号: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供需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就供方所提供的相关原料、产品和技术服务,保证其质量性能稳定,业务范围等满足需方使用及生产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供货维护范围和内容: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熔铸一作业区铝硼中间合金\AlB8供应。物料编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需求单位70363755铝硼中间合金\AlB810吨铸轧作业区圆铝杆班二、需方使用条件和要求2.1甘肃东兴嘉宇新材料有限公司铸轧作业区圆铝杆班生产辅材铝硼中间合金\AlB8要求产品表面光洁无杂物,外包装采用塑封包装。2.2理化指标:【作为考核依据,需满足以下指标要求】:所供AlB8合金化验各杂质成分需满足国家标准:GB/T27677-2017中AlB8牌号要求。附表1:国标AlB8合金的理化指标表3铝中间合金牌号及化学成分序号牌号化学成分*(质量分数)/%SiFeCuMnCrNiTiBV其他AI单个合计1AIB30.200.30一-一一一2.5~3.5-K:1.0Na:0.500.030.10余量2AIB40.200.30一一一一一3.5~4.5一K:1.0Na:0.500.030.10余量3AIB50.200.30-一-一0.054.5~5.5一K:1.0Na:0.500.030.10余量4AIB80.250.30一一一-0.057.5~9.0-K:1.0Na:0.500.030.10余量5AIB100.250.30-一-一一9.0~11.0一K:1.0Na:0.500.030.10余量6AIBe30.200.200.050.020.020.02-一-Be:2.5~3.50.050.15余量7AIBe50.200.400.050.020.020.020.02--Be:4.5~6.0Mg:0.50Zn:0.100.050.15余量8AIBi30.200.20一一一一一—一Bi:2.7~3.30.03一余量9AIBi50.200.30一一-一-一一Bi:4.5~5.50.050.15余量10AIBi100.200.30一一一—一一一Bi:9.0~11.00.050.20余量11AICa50.200.30一一一一一一一Ca:4.5~5.5Sr:0.10Mg:0.100.050.15余量0SNAlB8合金按质论价处置标准技术指标要求降价2%降价10%退货硼含量(%)7.5-9.0值>9.07.2≤值<7.5值<7.2铁含量(%)≤0.30/0.30<值<0.400.40<值硅含量(%)≤0.25/0.25<值<0.350.40<值说明:涉及物资降价时,按不合格指标累加,降价金额=不合格量×单价×降价幅度。当表中退货栏为“/”时,对应指标按降价幅度顺延降价。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风险及费用负担1.交货时间:按双方签订供货合同交货时间。2.运杂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物资交付到交货地点前的货物毁损、灭失及损耗由卖方承担。3.装卸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在卸货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及损耗由供方承担。4.运输方式:公路运输,供方应自行解决所供产品的仓储问题,承担所供产品装卸运输费用。四、包装标准、包装物回收及费用负担1.供方按生产厂商出厂标准对产品进行包装。包装物要牢固,中、大型包装物要具备起重设备的吊装条件,并按照产品特性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动和变形保护措施,同时内附装箱清单、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裸装物资应挂上标签,或在明显位置用不脱落油漆书写。合同编号、物资名称、数量及收货人。2.包装物不回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验收标准:数量按重量检斤验收,按合同、技术协议约定标准验收。(一)检验费及取样要求:1、送检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发生质量异议供方要求进行指标复检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全额承担。2、取样由质检部门、卖方双方现场共同取样;如供方无法到达取样现场,可以委托东兴铝业有限公司质检部门进行取样,供方必须认可取样检验结果。(二)检验项目及结果判定依据1.检验项目:所供AlB8合金化验各杂质成分需满足国家标准:GB/T27677-2017中AlB8牌号要求。2.结果核对:依据国家标准:GB/T27677-2017中AlB8牌号要求进行核对。3.结果判定:依据技术规格书AlB8合金按质论价处置标准进行结果判定。(三)结算卖方在供应材料后,依据公司相关要求需要进行结算时,应提前与东兴铝业质检部门核对结算重量、核对包装物皮重数量扣除,核对检验费缴纳情况、并提供酒钢集团到货材料的磅单。(4)其他1.出现材料质量异议等其他相关问题,按照东兴铝业有限公司相关制度执行。2.技术协议有效期限:自交货之日起合同数量执行完后12个月。六、违约责任1.供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型号规格、品牌履行合同的,需方有权选择退货、更换、以及解除合同等方式进行处理且供方应向需方支付不如约履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买方的经济损失。2.供方未能按期交货,供方同意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迟交违约金;迟交货10天以上,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总价的20%违约金。3.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发生异议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起诉。4.本协议解释权归需方所有。七、其它约定事项1.供方及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向需方通报发货车号、数量等信息。2.若供方车辆或人员在送货进入买方厂区和工作场所范围内,因不遵守买方厂区相关安全交通规定引起的安全事故,后果由供方全权自负,需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对供方单位按照酒钢《治安保卫专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3.本协议内容经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时-时通过方式商定。4.甲乙双方应当就签订本协议的相关事宜保密,不得将签订主体、时间、内容等信息透漏给其他第三人。需方(甲方):甘肃东兴嘉宇新材料有限公司需方(甲方)技术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供方(乙方):供方(乙方)技术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中间合金技术规格书1使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间合金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嘉信公司所有采购入厂的铝锶合金、铝锆合金的质量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196重熔用铝链GB/T3199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3246.1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第1部分:显微组织检验方法GB/T3246.2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第2部分:低倍组织检验方法GB/T7999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17432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GB/T20975(所有部分)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YS/T275高纯铝锭YS/T665重熔用精铝锭3技术要求3.1牌号、规格牌号、规格3.1.1铝锶合金:AlSr53.1.2铝锆合金:AlZr53.1.3铝铍合金:AlBe33.2化学成分铝中间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化学成分牌号化学成分(质量分数)%MnCrSiFeCuNiTi其他AlAlSr5Sr4.5~5.5--0.300.300.200.100.100.15余量AlZr5Zr4.5~5.5--0.200.30---0.1余量AlBe3Be2.5~3.50.020.020.200.200.050.02-0.15余量AlSi20Si18~22---0.30---0.1余量AlMn10Mn9~11--0.300.30---0.1余量ALCr20Cr18~22--0.300.30---0.1余量AlCu50Cu48~52--0.10.15---0.15余量ALB8B7.5~9.0--0.250.3--0.050.1余量注:a、表中的单个数值者为元素质量分数的最高限。b、表中铝中间含金采用牌号为Al99.7重熔用铝键作为原材料生产,重熔用铝链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196的规定F如需杂质含量更低的铝中间合金,采用相应纯度的铝键作为原材料生产,其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YS/T275及YS/T665的规定。c、“其他”指表中未列出或未规定质量分数数值的元素。3.6外观要求3.6.1铝中间合金外现不准许存在夹渣、腐蚀、夹杂物、油污或任何异物等,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氧化膜、榴皱或收缩裂纹存在。3.6.2铝中间合金的断口组织应致密,不准许存在影响使用的未熔物、熔渣、偏析。3.6.3产品应有供货商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技术要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责任书。3.6.4产品按照质量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部分及合同约定不符,我公司可对供货方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3.6.5因供货产品质量问题、不符合技术要求造成我方损失均由产品供货商承担。4试验方法4.1.1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应符合GB/T20975(所有部分)或GB/T7999的规定,仲裁分析应采用GB/T20975(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使用其他分析方法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4.1.2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表1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4.1.3仅对表1中有数值规定的元素进行常规分析。当怀疑非常规分析元素的质量分数超出了本标准的限定值时,供方应对这些元素进行分析。4.2断口组织断口组织检验按GB/T3246.2的规定进行。4.3显微组织显微组织检验按GB/T3246.1的规定进行。4.4外观在自然散射光下,目视检查外观。5检验规则5.1检查和验收5.1.1铝中间合金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铝中间合金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1.2需方应对收到的铝中间合金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产品外观的异议,应在收到铝中间合金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铝中间合金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5.2组批铝中间合金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熔次的铝中间合金组成。5.3检验项目每批应进行化学成分、断口组织及外观的检验。用户对其他牌号的铝中间合金显微组织有要求时,应按批对其要求的铝中间合金进行显微组织检验。6.4取样铝中间含金取样应符合表3规定。铝中间合金产品取样检验项目取样规定化学成分按GB/T17432取样方法执行断口组织每批任意取1个键坯,可直接打断,或由底部锯至键厚的1/3处,然后打断;线材可直接打断,也可锯至直径的1/3处,然后打断。显微组织每批任意取1个键坯,从中心部位最大截面处切取样片,在样片中心部位切取检测样品。线材应从任意一段取大于10mm的棒状样品,沿纵截面从中心部分剖开。5.5检验结果的判定5.5.1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产品能区分熔次时,则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不合格,其他熔次依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熔次时,则判该批不合格。5.5.2任一试样的断口组织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5.3任一试样的显微组织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5.4任一产品的外观不合格时,判该镜、该卷或该捆产品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6.1.1产品标志在检验合格的铝中间合金上应附有如下内容的印记(或标签):a)牌号;b)熔次号;c)产品类别(锭、线卷或线杆);d)颜色标识[含金颜色标识宜参考GB/T27677-2017附录A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e)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或质检员签名(或盖章)。6.1.2包装物标志铝中间合金的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3199的规定。6.2包装、运输、贮存6.2.1铝中间可合金的包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6.2.2铝中间含金应按牌号堆放、贮存和运输,并注意防雨、防潮、防腐蚀,运输、贮存场所应清洁。6.3质量证明书每批应附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a)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b)产品名称;c)牌号;d)产品类别(锭、线卷或线杆);e)批号;f)净重和件数;g)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或检验标识)h)本标准编号;i)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7进厂物资不合格品处置标准7.1当铝中间合金取样检验结果不合格时按此标准进行处置:进厂物资不合格品处置标准名称技术指标要求降价1%降价2%降价3%退货备注铝锶合金AlSr5Sr(%)4.5~5.54.3≤值<4.54.1≤值<4.33.9≤值<4.1值<3.9Si(%)≤0.300.30<值≤0.350.35<值≤0.400.40<值≤0.45/Fe(%)≤0.300.30<值≤0.350.35<值≤0.400.40<值≤0.45/Cu(%)≤0.200.20<值≤0.250.25<值≤0.300.30<值≤0.35/Ni(%)≤0.100.10<值≤0.150.15<值≤0.200.20<值≤0.25/Ti(%)≤0.100.10<值≤0.150.15<值≤0.200.20<值≤0.25/铝锆合金AlZr5Zr(%)4.5~5.54.3≤值<4.54.1≤值<4.33.9≤值<4.1值<3.9Si(%)≤0.200.20<值≤0.250.25<值≤0.300.30<值≤0.35/Fe(%)≤0.300.30<值≤0.350.35<值≤0.400.40<值≤0.45/铝铍合金AlBe3Be(%)2.5~3.52.3≤值<2.52.1≤值<2.31.9≤值<2.1值<1.9Si(%)≤0.200.20<值≤0.250.25<值≤0.300.30<值≤0.35/Fe(%)≤0.200.20<值≤0.250.25<值≤0.300.30<值≤0.35/Cu(%)≤0.050.05<值≤0.100.15<值≤0.200.20<值≤0.25/Ni(%)≤0.020.02<值≤0.040.04<值≤0.060.06<值≤0.08/Cr(%)≤0.020.02<值≤0.040.04<值≤0.060.06<值≤0.08/Mn(%)≤0.020.02<值≤0.040.04<值≤0.060.06<值≤0.08/AlSi20Si(%)18~2217≤值<18或22<值≤2316≤值<17或23<值≤2415≤值<16或24<值≤25值<15或值>25Fe(%)≤0.300.30<值≤0.350.35<值≤0.400.40<值≤0.45/AlMn10Mn(%)9~118≤值<9或11<值≤127≤值<8或12<值≤136≤值<7或13<值≤14值<6或值>14Si(%)≤0.300.30<值≤0.35<值≤0.40<值≤/0.350.400.45Fe(%)≤0.300.30<值≤0.350.35<值≤0.400.40<值≤0.45/ALCr20Cr(%)18~2217≤值<1816≤值<1715≤值<16值<15Si(%)≤0.300.30<值≤0.350.35<值≤0.400.40<值≤0.45/Fe(%)≤0.300.30<值≤0.350.35<值≤0.400.40<值≤0.45/AlCu50Cu(%)48~5247≤值<4846≤值<4745≤值<46值<45Si(%)≤0.100.10<值≤0.150.15<值≤0.200.20<值≤0.25/Fe(%)≤0.150.15<值≤0.200.20<值≤0.250.25<值≤0.30/ALB8B(%)7.5~9.06.5≤值<7.55.5≤值<6.54.5≤值<5.5值<4.5Si(%)≤0.250.25<值≤0.300.30<值≤0.350.35<值≤0.40/Fe(%)≤0.300.30<值≤0.350.35<值≤0.400.40<值≤0.45/Ti(%)≤0.050.05<值≤0.100.15<值≤0.200.20<值≤0.25/说明:1、涉及物资降价时,按不合格指标累加,降价金额=不合格量×单价×降价幅度。2、当表中退货栏为“/”,满足使用要求时,对应指标按降价幅度顺延降价;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退货处理。3、当指标偏差达到退货标准,因生产需要等原因使用时,会议决定后,按降价幅度顺延。8其他约定事项:8.1本规范书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8.2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若乙方不能中标,则本技术规格书自动失效,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技术规格书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以主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8.3本协议内容经由甲乙双方于于年月日时通过方式商定。8.4甲乙双方应当就签订本协议的相关事宜保密,不得将签订主体、时间、内容等信息透露给其他第三人。需方:东兴嘉信新材料有限公司供方:需方代表:,供方代表: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甘肃东兴嘉宇新材料有限公司铝中间合金锭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编号:甲方:甘肃东兴嘉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乙方:1概述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铝中间合金锭事宜中有关物资的供货要求、技术标准等都已进行了充分讨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2技术指标2.1添加剂的主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序号牌号合金元素/%物理特性FeSiCuMnMgTi熔化温度/℃特性1AlSi20≤0.218-22≤0.01≤0.1≤0.01≤0.03640-700脆2AlTi10≤0.2≤0.08≤0.01≤0.1≤0.019-111050-1100易偏析3AlTi5≤0.2≤0.08≤0.01≤0.1≤0.014-61050-1100易偏析4AlFe2018-22≤0.08≤0.01≤0.1≤0.01≤0.031020脆5AlCu50≤0.2≤0.0848-52≤0.1≤0.01≤0.03570-600脆2.2合金锭的断口组织应致密,不允许有明显的熔渣和偏析。2.3合金锭的表面应无霉斑及油污,无夹杂物,但允许有氧化膜,皱皮和收缩裂纹。2.4需方对合金锭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2.5合金锭外形应便于包装、运输及使用。2.6实收率2.6.1乙方所供中间合金锭,在甲方固定工艺条件下,平均实收率(10炉次以上)必须在95%以上。2.6.2实收率的检测方法2.6.2.1实收率指熔炼某种合金时加入所需中间合金锭后,合金锭中纯金属熔于合金的数量与合金锭中纯金属的总量的百分数。2.6.2.2熔化温度乙方所供中间合金锭,在甲方固定工艺条件下,配料静置反应溶解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在720-750℃的熔体温度下必须保证全部熔化。2.6.2.3添加方法将需要加入的中间合金锭,在保证熔体温度不低于720℃条件下,人工加入到熔体中,静置20-30min,均匀搅拌后,取样分析所加入的金属含量。2.6.2.4结果的表示和计算测算实收率时熔炼炉不允许添加合金废料,只允许添加铝锭及电解铝液。试验时测算实收率=装炉量*(目标元素配料后含量-目标元素初始原样值)/加入的目标合金锭量/合金锭理论元素含量2.7外观质量进入公司的铝中间合金锭要求包装完好。2.8质量保证2.8.1乙方所供中间合金锭,在甲方固定工艺条件下使用,在后续质量检测过程中,不得因合金锭的质量缺陷造成双零铝箔轧制到0.006mm厚度针孔大于500个/m2、板面偏析、孔洞等质量缺陷。2.8.2乙方所供中间合金锭,在甲方正常工艺使用期间的烟气排放不得超出国家和地方环保排放标准。3检验方法3.1合金锭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6987.1-6987.24的规定进行。3.2断口组织检验从每批合金锭中任取一锭,韧性合金在其上表面沿对角线钻通三处,其中一点居中,另两点分别在距端点100mm处,用目视进行检查;脆性合金断口可直接用目视进行检查。3.3中间合金锭表面质量用目视进行检查。4检验规则4.1检查和验收4.1.1合金锭应由乙方技术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4.1.2甲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照本规格书的规定进行检查,如检查结果与本规格书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甲乙双方在甲方现场共同进行取样。4.2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炉号的产品组成。4.3检验项目每批或每炉合金锭应进行化学成分、断口组织、表面质量检测;4.4取样和制样4.4.1化学成分的仲裁取样、制样、应从该批合金锭中任取一锭,在其一侧切取不低于100mm宽度的样品,在样品上表面沿对角线钻通三处取得一点居中,另两点分别在距端点10mm处。4.5检测结果判定4.5.1化学成分和断口组织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在该批产品中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取双倍试样复验。如复验后仍有一个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4.5.2表面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按规定判不合格。4.6不合格品处理终判不合格的物料,按照到货批次发起质量异议,退货处理。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5.1标志5.1.1每块合金锭上应标注牌号、炉号。5.1.2每堆垛应注明:a供方名称;b产品名称和牌号;c炉号。5.2包装、运输、贮存合金锭应按牌号堆放及运输,不得混号,严防潮湿。5.3质量证明书每批合金锭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并注明;a供方名称;b产品名称、牌号及注册商标;c批或炉号;d每批或炉重量及件数;e化学成分分析结果及技术监督部门印记;f本标准编号;g出厂日期。6订单号(或合同)内容订购本规格书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b牌号;c规格;d重量;e本标准编号;f其他特殊要求。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甘肃东兴嘉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0937-67122080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铝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