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团队外包服务招标公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6)



项目概况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6-C3-00837-HHTY-0012
项目名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65000
最高限价(元):76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65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建设规范化管理的护工服务团队,按照医院需求在封闭病区协同护士向病患提供护理服务,以服务医院为主,达到医院对护工的管理要求和规范;开展对护工团队的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院方及中标单位负责监督及指导,保证护工的护理质量,维护护工队伍的稳定,保障护工的基本权益;配合医院建立“院内无陪护”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建立标杆及示范效应。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必须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服务行业划型标准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供应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开标室1
六、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项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水紫陶街支行
收款户名: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53050110605600000329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泽园路28号
联系方式:0873-7781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
联系方式:18887319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媛伊
电话:18887319919

附件信息: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4.22定稿.docx132.4K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17.7K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HTY2026018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16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2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六章合同条款…………………………………………………………………5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HTY2026018项目名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76.50万元。最高限价:76.50万元。采购需求:建设规范化管理的护工服务团队,按照医院需求在封闭病区协同护士向病患提供护理服务,以服务医院为主,达到医院对护工的管理要求和规范;开展对护工团队的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院方及中标单位负责监督及指导,保证护工的护理质量,维护护工队伍的稳定,保障护工的基本权益;配合医院建立“院内无陪护”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建立标杆及示范效应。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服务地点:建水县临安镇。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满足本项目要求和采购人使用需求。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事业单位无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5年04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竞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必须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服务行业划型标准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供应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3日06:00至2026年04月30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政采云电子交易:服务热线:95763。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建水县临安镇泽园路28号联系方式:李文昌-(0873)77814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联系方式:蒋媛伊-188873199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媛伊电话:18887319919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服务地点建水县临安镇4采购预算76.50万元5最高限价76.50万元6采购需求建设规范化管理的护工服务团队,按照医院需求在封闭病区协同护士向病患提供护理服务,以服务医院为主,达到医院对护工的管理要求和规范;开展对护工团队的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院方及中标人负责监督及指导,保证护工的护理质量,维护护工队伍的稳定,保障护工的基本权益;配合医院建立“院内无陪护”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建立标杆及示范效应。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满足本项目要求和采购人使用需求。1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事业单位无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5年04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竞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必须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服务行业划型标准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供应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1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磋商方法综合评分法15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16磋商保证金金额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账户名称: 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水紫陶街支行银行账号:53050110605600000329 缴纳时间:开标截止前1个工作日。有效期:至磋商有效期满后60天。未按时交纳的保证金无效。项目开标后,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保证金对账单导致磋商供应商被否决磋商或造成其他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7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8踏勘现场不组织19响应文件提交及份数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注: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全套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20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发出后1日内21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发出后1日内2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或2024年2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至今24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5封套上写明/26是否退还磋商文件■否  □是27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时 间:2026年05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地 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磋商时间及地点评审时间:2026年05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地 点: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2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磋商评审专家由采购人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30评审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31政府采购政策响应: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二、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2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云南省、红河州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二、磋商须知1.总则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招标方式本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1.3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次磋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1.4磋商纪律1.4.1响应文件制定的报价等内容是磋商小组评审的依据,磋商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负全部责任。当成交后由于成交人的责任而发生费用增加和服务期延长的,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并不得提出调整原响应文件内已定的报价、合同主要条款等响应文件及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2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的人数为1~2人,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到会,迟到、中途无故退场或不参加会议的,取消磋商资格。1.4.3参加磋商各方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纪,严守未公开的一切机密。1.4.4磋商供应商成交后,采购人若发现项目负责人与响应文件不符或项目负责人忽视服务质量、进度及保密规定等,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一切责任由成交方负责。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⑴竞争性磋商公告;⑵磋商须知;⑶磋商评审办法;⑷技术标准和要求;⑸响应文件格式;⑹合同条款。2.2除磋商须知第2.1条内容外,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3磋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1日内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磋商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3.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⑴磋商函⑵磋商报价表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⑷授权委托书⑸项目管理机构⑹资格审查资料⑺投标保证金保函⑻商务技术方案⑼类似项目情况表⑽其他材料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3.2如响应文件提交的电子标书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3.4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5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应模块;3.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函、磋商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响应文件以及与招标方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3磋商报价3.3.1本项目预算价为招标人能接受的最高限价,如投标人磋商第一轮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预算价,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3.3.2磋商报价采用总价的方式报价。投标人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在磋商后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后报价,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3.3.3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投标人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4.1磋商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4.3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3.4.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5磋商保证金3.5.1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数额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递交。需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中转出;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把缴纳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内。3.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3.5.3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3.5.4如磋商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成交人未与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6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3.6.1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供应商的责任。3.6.2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格式进行装订,必须采用订本式或胶装式格式进行装订。3.6.3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3.6.4响应文件须由磋商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供应商应写全称。3.6.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4.磋商4.1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磋商会并签到。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磋商。4.2磋商程序4.2.1磋商会由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4.2.2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会的人员名单。4.2.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并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2.4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由供应商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远程)解密,解密完成后,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磋商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记录在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4.2.5供应商代表(如需)、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2.6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入第二轮报价及承诺,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磋商第二轮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2.7磋商结束。5.评审5.1磋商评审小组由随机抽取有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建,负责评审活动。5.2本次磋商由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5.3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竞争性响应文件少于三份,由磋商小组决定是否继续评审。5.4评审办法及标准:详见第三章的《磋商评审办法》。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磋商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6.1.2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磋商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6.2违约金6.2.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人应按磋商6.1条款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人的全部磋商保证金。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前附表标准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件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事业单位无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4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必须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服务行业划型标准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供应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符合 性评审标准磋商文件的递交2026年05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磋商文件副本份数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注: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全套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签字或盖章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6.4项规定磋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磋商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投标人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响应文件比较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内容、数据50%以上雷同或其他明显串通磋商行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质量承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满足本项目要求和采购人使用需求。磋商保证金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规定二、磋商评审办法(一)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执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二)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查阅,对响应文件的相关问题进行记录整理;(三)本次评审工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步骤按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磋商及报价、详细评审打分、评标报告的规则依次进行;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四)本办法是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的依据,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评审程序(一)由采购人及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二)对响应文件进行启封;(三)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四)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现场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承诺;(五)磋商小组对二次竞争性磋商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进行技术部分评审,打分过程中磋商小组采用插入法评分,具体打分情况要求如下: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评分:15分商务技术部分:85分2F1:磋商报价(15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5注:在计算磋商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磋商基准价: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3商务技术部分(85)服务实施方案(40分)服务理念( 10 分)根据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的生活护理服务理念,提出服务定位、目标、管理模式能够切合实际,充分考虑用户的日常用途和需求。第一档:提出的服务理念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8-10 分;第二档:提出的服务理念较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5-7 分;第三档:提出的服务理念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4 分;第四档:提出的服务理念一般的得1-2 分。服务方案及实施计划(10 分)第一档:服务方案及及实施计划科学、合理、全面、规范、专业、可操作性强的得8-10 分;第二档:服务方案及实施计划较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7 分;第三档:服务方案及实施计划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4 分;第四档:服务方案及实施计划一般的得1-2 分。项目组织架构( 10 分)有完善的项目组织架构,清晰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 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第一档:主要管理指标完全符合服务要求的得8-10 分;第二档:主要管理流程较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得5-7 分;第三档:主要管理流程基本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得 3-4分;第四档:主要管理流程一般的得 2 分。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10 分)有完善的管理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保障承诺,护工的体检、护工的跟踪管理、护工的权益保障、跟踪服务、考核体系标准化。第一档: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10 分;第二档:较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7 分;第三档: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4 分;第四档:一般的得1-2 分。人员配备情况(10分)第一档:人员配备齐全、具备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技能、有丰富的工作服务经验、能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得8-10分;第二档:人员配备齐全、具备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技能、有一定的工作服务经验、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得5-7分;第三档:人员配备相对齐全、具备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技能、有一定工作服务经验、相对满足本项目要求,得3-4分;第四档:人员配备不完整、能基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技能、有工作服务经验、能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2分;第五档:未提供人员配备的不得分。注:提供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健康证、护工职业技能证书扫描件。培训方案及考核制度(8分)第一档:根据潜在供应商对内部员工所进行的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方案和考核制度的科学、合理、全面、规范、专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得7-8分;第二档:培训方案及考核制度较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6分;第三档:培训方案及考核制度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4 分;第四档:培训方案及考核制度一般的得1-2 分。风险防范 处理措施 (10分)第一档:对劳动纠纷、安全事故等方面的风险点分析到位,风险防范处理措施详细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8-10分; 第二档:对劳动纠纷、安全事故等方面的风险点分析基本到位,风险防范处理措施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不强的,得6-7分; 第三档:对劳动纠纷、安全事故等方面的风险点分析不到位,风险防范处理措施不够完整,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的,得4-5分; 第四档:对劳动纠纷、安全事故等方面的风险点分析模糊,风险防范处理措施不明确,不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的,得1-3分;第五档:未提供风险防范处理措施的不得分。合理化建议(5分)针对项目推进和实施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进行客观仔细地分析,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等实际情况,在对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一档:合理化建议科学可行的4-5分;第二档:较科学可行的得2-3分;第四档:基本可行的得1分。服务承诺 与保障措 施(6分)第一档: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承诺内容特别全面,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及时,有具体的保障措施且合理、可行,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5-6分; 第二档: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承诺内容一般,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较及时,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可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4分; 第三档: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承诺内容不全面,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慢,有一定的保障措施且基本合理、可行,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2分; 第四档:未提供服务承诺与保障措施的不得分。 类似项目业绩(6分)投标人2021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分,满分6分;注:磋商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四、统计分数原则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统计分数原则为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若出现最终得分相同时,最终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推荐;如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由磋商小组成员不记名投票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公式: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F1+F2F1、F2分别为投标报价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的得分。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1、建设规范化管理的护工服务团队,按照医院需求在封闭病区协同护士向病患提供护理服务,以服务医院为主,达到医院对护工的管理要求和规范;2、开展对护工团队的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院方及中标人负责监督及指导,保证护工的护理质量,维护护工队伍的稳定,保障护工的基本权益;3、配合医院建立“院内无陪护”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建立标杆及示范效应。二、服务要求1、人员配置本项目配置护工15名(含兼职管理岗人员1名),其中4人(重症医学科1人、门诊部3人)需经医院领导确定用人时间后据实结算;其余11人分配于9个病区:精神康复治疗一科、二科、三科、四科、六科、七科、八科、九科各1人,精神康复治疗五科2人,兼职管理岗人员1人,开展护工工作;采用单休制。2、岗位职责:2.1兼职主管:2.1.1护工的全面管理工作;2.1.2与院方汇报沟通护工工作情况,按照院方要求进行护工人员工作安排;2.1.3对工作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出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2.1.4与护理部等院方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科室联系、沟通,做好协调工作;2.1.5协同护士长、护士完成护工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服务质量监督、培训、考核等并形成报告。2.1.6完成替代部分病区休息岗护工的工作。3、护工:3.1精神科护工工作职责:3.1.1负责病人的标本送检;3.1.2日常生活照料:协助护士完成患者洗澡、洗漱、穿衣、整理床铺、进食等。督促病人料理个人卫生,保持患者个人卫生和居住环境的整洁,注意收捡危险物品并将病人物品放置整齐。协助患者进行适当的身体活动,如散步、简单的康复训练等,以促进康复;3.1.3协助护士参与组织病人三餐前的洗手、排队,饮食分配和服药;3.1.4做好病房及病人活动区域巡视看护工作,协助护士陪送病人进行相关辅助检查等;3.1.5负责新(转)入院患者的床铺准备、卫生处置。整理出院病人床铺及终末消毒;3.1.6接收及发放家属送来的零食、水果、烟等物品。做好科内病人的控烟工作,禁止病人在病房内、床上吸烟;3.1.7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和保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患者安全。完成科室、护士长安排的临时性任务;3.1.8自我提升:学习相关护理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3.2重症医学科护工职责:3.2.1基础工作:1)、个人卫生:协助护士进行床上擦浴、洗脸、洗手、洗脚、会阴擦洗。2)、排泄护理:协助患者使用便盆/尿壶,处理大小便,更换尿不湿/护理垫,保持患者皮肤清洁干燥。3)、体位护理:协助护士为患者翻身、叩背(在医嘱允许下)、更换体位,翻身时注意固定和整理各种管路,防止管道扭曲、受压、脱落。协助医务人员搬运或移动患者;4)、床单位管理:更换和整理床单、被套、病号服,保持床铺清洁、干燥、平整。3.2.2生活照料:1)、喂养协助:协助护士为不能自理的患者喂水、喂饭(通常是鼻饲喂养的辅助准备或经口进食的协助)。2)、舒适照护:为患者修剪指甲、剃须、梳头。3.2.3医疗辅助与监测支持1)、在护士的明确指示下进行,严禁独立执行任何医疗操作。2)、标本采集协助:协助护士留取患者的大、小便、痰液等常规标本,并正确标识、送检。3.2.4设备相关工作:协助护士进行设备使用前的准备和消毒后的整理。3.2.5康复协助:在护士或康复治疗师的指导下,协助患者进行被动的肢体活动,防止关节僵硬和肌肉萎缩。3.2.6环境管理1)、病室管理:保持ICU病房的整洁、安静、有序。按要求进行物品摆放、终末消毒床单位的初步整理。2)、感染控制:严格按照感控要求工作,严格执行手卫生,正确处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3)、负责与工作人员交接污染及清洁被服的数量。3.2.7患者安全管理:1)、对意识障碍、烦躁的患者使用床档,防止坠床。2)、观察并报告任何可能的安全隐患(如设备电线脱落、地面湿滑)。3.2.8沟通与人文关怀1)、心理支持:在患者清醒时,用语言和肢体动作(如握手、抚触)给予安慰和鼓励。由于ICU环境特殊,简单的关怀能极大缓解患者的焦虑。2)、家属沟通:在护士允许下,可向家属简单交代患者的生活情况(如“今天擦浴了,大便已处理”),但绝不谈论病情和治疗。所有医疗问题需引导家属咨询护士或医生。3.3门诊部护工职责:3.3.1门诊诊区基础服务:1)、按诊疗节奏及时整理诊间桌椅、诊疗床,做到床单元整洁、桌椅归位,诊疗后及时更换一次性垫巾,保持各诊间整洁有序。2)、严格遵循院感规范,对诊区医疗垃圾按分类标准收集、封口、贴标,定时转运至指定暂存点,做好转运记录,同步清洁消毒垃圾容器。3)、每日母婴室按使用频次清洁如:婴儿床、桌面、地面等区域,如未使用按每日清理一次即可;对各个点位的诊疗用品、便民物品(水杯、纸巾盒等)定点摆放、及时补充,保持物品规整。3.3.2患者引导与陪送:1)、门诊各区域主动为患者提供导诊服务,门诊初诊/回诊的签到,准确指引科室、检查室、化验室、缴费处、取药处等位置,解答患者基础就诊疑问。2)、对行动不便、高龄、儿童、孕产及体弱患者,实行全程陪送服务,包括就诊引导、检查陪同、缴费取药协助等,全程做好患者安全看护。3)、陪送过程中主动与患者、科室医护人员沟通,确认就诊/检查信息,协助衔接诊疗环节,减少患者等待时间。3.3.3物资与标本转运:1)、按需为门诊各诊区、采血室配送诊疗耗材、一次性医用用品,做到配送及时、数量准确,做好物资领用交接记录,及时补充短缺物资。2)、严格按照院感要求和标本转运规范,收集门诊/住院部患者检验标本、检查单据,做好分类、贴标、登记,防止标本混淆、污染、破损。3)、标本/单据转运做到轻拿轻放、按时送达,与检验室、检查科室工作人员做好交接签字,留存转运记录,闭环管理。3.3.4辅助便民服务:1)、负责门诊轮椅、平车的日常管理,做好借用登记(姓名、联系方式、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后及时清洁、消毒、归位,定期检查设备完好性。2)、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协助患者摆放合规诊疗体位(非专业操作类),配合医护完成基础诊疗辅助工作。3)、维护门诊公共区域、诊区门口就诊秩序,引导患者有序排队,劝阻大声喧哗、随意插队等行为,保持就诊环境安静。4)、协助完成门诊便民服务工作,如为患者提供饮用水、指引休息区等,主动帮扶有需要的患者。3.3.5设备基础管护:1)、每日按频次对门诊非诊疗类设备(叫号机、自助挂号/缴费/报告机、电子屏、饮水机等)进行表面清洁、除尘,保持设备干净整洁。2)、日常巡查设备运行状态,发现设备出现卡顿、黑屏、按键失灵等简单故障,及时做好做好患者解释引导,记录并上报护士长。3)、协助设备维修人员做好现场配合工作,维修完成后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做好后续管护记录。4、综合科片区:护工团队的资质:职业卫生护理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取得护工资质的人员。三、其他要求1、薪酬福利: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充分考虑下述要求,一但中标,需按要求发放到位,不得克扣员工工资待遇,否则医院可以减付,拒付和不付相关款项,并有自由评说和终止合同的权利员工采取固定薪资+绩效工资+奖金的管理模式,其中固定薪资占70%,绩效占比30%,额外增加全勤奖,优质服务奖,工龄奖等项目。为所有员工购买保险,并视员工情况提供免费住宿等福利。(1)薪酬:兼职主管—5000元/月,护工—3500元/人/月,包含固定工资及绩效,不含奖金;(2)奖金:全勤奖-100元/月优质服务奖-200元/人(评选制)工龄奖-100元/月/人(每满一年增加100元,300元封顶)(3)福利:所有员工购买保险;对非本地员工提供免费宿舍;2、员工来源招聘员工时秉持“有专业、有经验、新老结合”的原则,构建一支专业化、长期性、有成长性的服务队伍。对于项目主管,优先考虑本地人员,在熟悉地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具有医护背景及团队管理经验的人员,能够充分配合医院对护工的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专业培训、带教、考核等管理工作。对于护工,采取在传统护工团队的基础上优中选优,配合专业护理院校毕业的年轻一代护理群体的团队建设方针,使经验与专业进行相互叠加,最终建立老带新、专业化的护工队伍,从而提升整体的服务质量及团队的稳定性及成长性。3、工资发放及考核员工采取固定薪资+绩效工资+奖金的管理模式,其中固定薪资占70%,绩效占比30%,额外增加全勤奖,优质服务奖,工龄奖等项目。兼职主管5000元/月,其中固定工资3500元/月,绩效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及奖金由护理部每月考核后发放(实际发放绩效工资=质量考核率×应发绩效+奖金);护工每月3500元,其中固定工资2450元/月,绩效工资1050元/月,绩效工资由各科护士长及项目主管共同考核,其中,护士长考核占比70%,兼职主管考核占比30%(实际发放绩效工资=质量考核率×应发绩效+奖金),兼职主管必须严格考核,每月将考核结果及工资发放表报医院护理部审核,考核情况及工资实际发放情况作为医院拨款依据及考核内容,确定医院实际拨款金额。4、医院拨款及考核医院护理部每月根据中标人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沟通协调、人员考核管理、工资发放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实际拨款金额=中标人中标金额(合同价)÷12×当月质量考核率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一、磋商函二、磋商报价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授权委托书五、项目管理机构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投标保证金八、商务技术方案九、类似项目情况表十、其他材料一、磋商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元的报价作为投标总报价,服务期,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磋商文件。3.随同本磋商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5.如我方中选:⑴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随同本磋商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⑶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7.(其他补充说明)。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磋商报价表㈠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序号内 容1磋商报价(元)小写:大写:2质量承诺3服务期限4磋商保证金(元)5项目负责人磋商供应商:(公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㈡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二次)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序号内 容1磋商报价(元)小写:大写:2质量承诺3服务期限4磋商保证金(元)5项目负责人磋商供应商:(公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磋商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五、项目管理机构㈠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㈡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提供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健康证、护工职业技能证书扫描件。六、资格审查资料㈠资格后审申请书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磋商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的名义,在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将作为本申请书附件。3.按资格审查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我们同意采购人保留下述权利:⑴修改本磋商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磋商供应商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才能给予响应文件的评比。⑵拒绝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⑶若遇到特殊情况,取消资格后审及拒绝全部申请。⑷采购人对由此引起的对申请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无义务告知申请人有关上述行为的理由。6.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㈡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公章)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网 址传 真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姓 名电 话经营范围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㈢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件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5年04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竞标。(7)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等其他采购人的相关资料㈣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七、投标保证金保金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八、商务技术部分(根据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格式自拟)九、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备注注:1、供应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十、其他资料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次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划型证明材料。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划型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2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合同条款(合同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HTY2026018项目名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护工团队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76.50万元。最高限价:76.50万元。采购需求:建设规范化管理的护工服务团队,按照医院需求在封闭病区协同护士向病患提供护理服务,以服务医院为主,达到医院对护工的管理要求和规范;开展对护工团队的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院方及中标单位负责监督及指导,保证护工的护理质量,维护护工队伍的稳定,保障护工的基本权益;配合医院建立“院内无陪护”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建立标杆及示范效应。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服务地点:建水县临安镇。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满足本项目要求和采购人使用需求。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事业单位无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5年04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竞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必须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服务行业划型标准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供应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3日06:00至2026年04月30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政采云电子交易:服务热线:95763。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建水县临安镇泽园路28号联系方式:李文昌-(0873)77814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联系方式:蒋媛伊-188873199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媛伊电话:188873199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护工团队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