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招标公告(台州市黄岩大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6)
[招标文件]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公示[A3310011060100033003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
项目代码:
2309-331003-04-01-584393
标段(包)名称:
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10011060100033003001
招标人:
名称:台州市黄岩大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957612391
电话:13073892567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4-23 16:15:42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4-28 16:15:42
信息来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公示稿)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pdf
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备案登记号:台建招备[2026]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台州市黄岩大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6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已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9-331003-04-01-58439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台州市黄岩大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台州市黄岩大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8262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23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31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1056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约31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8932平方米(其中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5825平方米)。建设地点: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包含的大区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管网工程、海绵城市、景观亮化、专变室外低压电缆管预埋、人防水设备等工程,不包含示范区。纳入总承包管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6545458元。2.3施工总工期:须配合总包进度及发包人要求,按期竣工并移交。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同时具备: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另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市政项目负责人:3.7拟派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处缴纳社保,能够出具反映2026年1月(包含当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情况的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电子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应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拟派市政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其中:非联合体投标时,允许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和市政项目负责人兼任,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https://ggzy.tzztb.zjtz.gov.cn/(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ggzy.tzztb.zjtz.gov.cn/(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时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tzztb.zjtz.gov.cn/。6.2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月日14:00:00-14:30:00;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1楼)一楼西大厅。7.联系方式招标人:台州市黄岩大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黄岩区二环南路333号联系人:杨寅斯文电话:0576-84257458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黄岩区桔乡大道281号七楼项目负责人:王仙岳联系人:郑挺电话:0576-842022332026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及总包单位名称:台州市黄岩大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黄岩区二环南路333号联系人:杨寅斯文电话:0576-84257458总包单位:台州坤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黄岩区桔乡大道281号七楼联系人:郑挺、王仙岳电话:0576-84202233邮箱:/1.1.4工程名称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1.1.5工程建设地点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1.1.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包含的大区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管网工程、海绵城市、景观亮化、专变室外低压电缆管预埋、人防水设备等工程,不包含示范区。纳入总承包管理。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须配合总包进度及发包人要求,按期竣工并移交。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另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如需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https://ggzy.tzztb.zjtz.gov.cn/联系方式:0576-84202233联系人:郑挺、王仙岳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https://ggzy.tzztb.zjtz.gov.cn/(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https://ggzy.tzztb.zjtz.gov.cn/(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由资格标、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四部分组成。由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1、资格标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一-1);(2)市政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一-2)(3)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二)(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三);(5)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四);(6)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五);(7)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九);(9)证书材料: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省外企业均应提供);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③市政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市政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④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扫描件。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从业人员的电子证书。⑤提供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处缴纳的2026年1月(包含当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情况的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电子章)。⑥提供市政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单位)处缴纳的2026年1月(包含当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情况的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电子章)。⑦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八)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格式十一)。(11)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单位)(12)如投标保证金未采用现金、工程保函方式,则须提供银行支票(分为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的入账凭证;(1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文件格式十四)(如为联合体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标,须提供);(14)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备注:(1)以上资格标内容均需在投标工具中的资格标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添加的内容须为清晰的电子文档。(2)企业资质证书及市政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直辖市相应平台均未能查询到的作无效标处理。2、资信标(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在投标工具中资信标相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2)建设工程投标人资信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六)(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3、技术标(1)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自行编制)。4、商务标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6545458元;最高投标限价:31794548元。(招标控制价×87%)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处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50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1)现金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电汇或转账;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市黄岩大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③递交方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在保证金查询”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至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接收人: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接收人联系方式:0576-8420223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所列条款。(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以下合称“银行支票”)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根据账户信息开具银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1楼民泰银行柜面办理入账手续;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③递交方式: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入账凭证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入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3、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④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0576-88325280。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市政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4.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网页版招标公告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网址:https://ggzy.tzztb.zjtz.gov.cn/。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1.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网址:https://ggzy.tzztb.zjtz.gov.cn/);2.在【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ZTF”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包下载地址及具体操作步骤见官网操作指南,网址:https://ggzy.tzztb.zjtz.gov.cn/czzn/infolist.html。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开标平台: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4.其他:/。5.2开标程序和评标程序☑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先初步评审,再进行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商务标评审,最后再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先确定评审区间,再进行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商务标评审,最后再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资信商务评估法:先确定评审区间,再进行商务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资信标评审,最后再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tzztb.zjtz.gov.cn/BidOpening);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直播;3、招标代理使用编制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统一解密。解密后,新不见面开标大厅将直接显示投标人名称、解密状态及解密时间;如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器、平台网络等原因造成的解密异常,允许招标代理再次解密;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观看开标过程;5、参数抽取:参数抽取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招标人代表负责现场抽取,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抽取过程进行监督,并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视频直播;6、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新不见面开标大厅“发起异议”功能提出异议;7、在使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过程中,如遇到平台故障或者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6—88325280;13093793227)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其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6.3评标办法☑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3.资信商务评估法:/。4.其他:/。☑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五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时不得标明排序(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7.1.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https://ggzy.tzztb.zjtz.gov.cn/(网址)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1.2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其他内容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各评标专家(名字不予公布,以评标专家一、二等对应)针对各投标人资信标内容的评分情况,中标候选人的资信标得分依据(包括业绩、奖项等材料),技术标等内容的评分情况。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议。7.2.4考察、质询不组织考察或质询。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6现场面试不组织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见定标办法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定标结果(中标结果)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中标人被查实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影响中标结果的。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4担保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台州市黄岩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0576-84271355。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问核对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初步评审确定内容: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相同等)。(2)资格标评审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如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当周或前一周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②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③如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如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⑤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⑦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⑧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⑨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⑩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⑪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⑫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3)资信标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②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④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4)技术标评审内容:①技术标文件中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或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表述;②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③投标文件编制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项的;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⑤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⑦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⑧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⑩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⑪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5)商务标评审内容: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②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④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⑤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⑥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⑧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⑨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⑩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⑪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6)其他: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投标人须知第1.4.4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条款和3.6条款规定执行的;③存在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中串通投标行为的;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它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⑦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项第2点情形,且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2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3定标前核查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市政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市政项目负责人以注册建造师身份承接工程建设项目的。(2)拟派市政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内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拟派市政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承接的原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中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如发生以上a、b、c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标上传,招标文件提供证明格式的须按照该格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2.拟派市政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省级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上工程和人员信息为在建状态且两网站均没有已竣工验收信息的(其中之一有竣工验收信息的均认为已竣工验收),但工程实际已竣工验收合格或已合同解除的,需随资格标上传证明材料:有备案机关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按附件格式十三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提供合同解除协议(放弃中标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子认可。3.投标人不宜拟派同一市政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项目投标。若拟派同一市政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同日在多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或唯一)中标候选人,只能承接一个项目(投标人应主动报告,在规定期限内作出选择,否则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视为其已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担保作出处理。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7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当word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word招标文件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7特别说明准。3.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1)内容:;(2)金额:;(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4)招标计划及内容:。□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9.实施BIM的内容:。□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其他:。10.8技术标相关要求☑技术文件编制要求:1.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标记、文字描述及图案;2.技术文件必须采用A4幅面,总页数(封面、封底、目录、空白页除外)不得超过10面;3.建议技术文件字体为四号宋体,行距1.5倍。10.9技术文件的暗标编号当评标进入技术标评审环节时,系统自动编制暗标编号。技术标(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显示编号对应的投标人名称,并对外公布。10.11系统温馨提示1、本项目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进行招标,请投标人在新系统上进行投标,新系统网址https://ggzy.tzztb.zjtz.gov.cn/。2、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新系统上重新注册账号,完善并提交基本信息,经交易中心验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操作,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完成账号注册和入库工作。交易中心主体库审核电话0576-88685067。3、在确定投标后,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系统领取后缀为“.TZZF”格式的招标文件或后缀为“.TZCF”格式的答疑澄清文件。4、在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5、新系统支持全省介质CA互认,在官网-操作指南-【驱动下载】处下载“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CA签章互认驱动”,驱动安装完成后,CA锁才能用于绑定账号、登录、签章、加解密等操作。已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的天谷CA锁可以直接使用。如无CA锁,请提前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办理介质CA锁。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ZTF”的电子投标文件。7、投标人可使用新系统注册的账号直接登录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tzztb.zjtz.gov.cn/BidOpening),查看整个开标过程。8、具体操作,请到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处下载操作手册。9、投标工具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76-88325280;13093793227。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6)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17)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追溯期由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11条款约定,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8)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19)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编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标组成,资信商务评估法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信标、资格标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受贿行贿情况、履约能力等内容。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定标委员会在投票前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面询。7.2.2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和现场监督。7.2.3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7.2.4定标要素①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②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③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④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⑥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5定标办法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二节规定的方法、定标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二节没有规定的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不作为定标依据。7.2.6其它规定(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时不得标明排序(随机排列);如出现3个≤投标人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时不得标明排序(随机排列),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后,剩余中标候选人只有2家时继续定标,只有1家时应重新招标。(2)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a.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b.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c.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或重新招标:a.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b.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c.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评标程序(一)资信标评审(二)技术标评审(三)商务标评审(四)评标总得分的确定(五)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信标评审(5分)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资信标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5分)(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园林绿化信用等级AA+及以上的,得5分;AA的,得4.8分;A的,得4.3分;B的,得3.8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分为3.3分。投标人的园林绿化工程信用等级情况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http://tzjzy.jsj.zjtz.gov.cn/)园林绿化信用评价公示公布发布的公布评审结果为准(例:投标截止日为7月X日采用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发布的5月份信用等级)。(二)资信标得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三、技术标评审(5分)(一)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二)技术标评分标准(技术文件)(5分)类别壹类(好)贰类(较好)叁类(一般)肆类(差)分值范围5.00~4.904.80~4.704.60~4.504.40~3.40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为: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以及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三)技术标评分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投标人的技术标(技术文件)的内容进行独立评审。具体步骤如下:1、评标委员会成员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完善程度对投标人的技术标(技术文件)给出评审意见,按照技术标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2、系统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按照技术标评分标准自动匹配对应类别,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技术标(技术文件)的打分分值对应类别。3、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的最终类别按中位数法(即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对应类别进行排序,取中间类别)确定。4、在确定的最终类别分值范围中,根据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所对应类别的偏离度,按照以下方式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重新赋分,确定最终分值:(1)类别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壹类、贰类、叁类、肆类。(2)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对应类别与最终类别一致,则投标人的技术文件最终分值=打分分值;(3)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对应类别高于最终类别,则投标人的技术文件最终分值=最终类别分值范围的最高分值(壹类5.00分;贰类4.80分;叁类4.60分;肆类4.40分)(4)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对应类别低于最终类别,则投标人的技术文件最终分值=最终类别分值范围的最低分值(壹类4.90分;贰类4.70分;叁类4.50分;肆类3.40分)。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应的最终分值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技术文件的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6、示例:(1)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自动匹配对应类别:评标委员会评委1评委2评委3评委4评委5打分分值4.934.804.734.553.80打分对应类别壹类贰类贰类叁类肆类(2)中位数法确定最终类别:评委1评委2评委3评委4评委5最终类别壹类贰类贰类叁类肆类贰类(4.80~4.70)(3)在确定的最终类别分值范围(贰类4.80~4.70)中重新赋分,确定最终分值:评标委员会评委1评委2评委3评委4评委5打分对应类别壹类贰类贰类叁类肆类最终分值4.804.804.734.704.70备注重新赋分未重新赋分未重新赋分重新赋分重新赋分(五)技术标得分=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技术文件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技术标得分相同但不涉及淘汰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先后;若技术标得分相同且涉及到淘汰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名先后)。如此时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技术标(S家),S≤10时,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技术标均予以通过;如此时S>10时,排名靠后的T家(T=S×20%,T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下同)技术标不予通过,技术标不予通过的投标人予以淘汰,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四、商务标评审(90分)(一)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调整系数=(100–D)%,D值在0.00~1.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先从0~1中抽取个位数字X,再从0~9中抽取十分位数字Y,最后从0~9中抽取百分位数字Z,则抽取的D值即X.YZ。(二)商务标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或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即商务标得分=9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三)商务标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使其一致。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收到确认通知后30分钟内不能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五、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六、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时不得标明排序(随机排列)。如果出现总得分相同,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时,抽签确定(抽取结果由招标人、监管部门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依次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人和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其他要求,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并对拟派市政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项目进行查验。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空缺的名额由之后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行替补,然后再对其资格进行评审,如再不符合要求,再替补,以此类推。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第二节定标办法一、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充分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二、定标会议前准备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受贿行贿情况、履约能力等内容。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定标委员会在投票前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面询。三、定标时间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四、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和现场监督。五、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六、定标会议流程(1)定标委员会成员到岗签到。招标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会人员身份核验、签到登记,填写《参加定标会议人员签到表》。(2)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定标会议,宣布定标会议正式开始,并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和成员名单及《定标会议会场纪律》,定标成员签署《定标委员会成员承诺书》。(3)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以及定标原则与定标办法。如已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的,还应介绍考察、质询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定标要素的基本情况表以及涉及定标的其他资料),不得用有倾向性的语言。(4)拆封和发放定标资料。监督人员(招标人纪检监察人员)检查定标资料密封情况。代理机构人员拆封定标资料,给每位定标人员分发各中标候选人定标资料、定标委员会成员选票表格等,发放后退出定标室,到另外房间等候。(5)审阅相关资料。定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审阅所有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分析比较。(6)投票。采用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7)定标唱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唱出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果及投票理由。(8)宣读投票结果和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组长按统计汇总的情况宣读最终投票结果和定标结果。(9)定标成员签署《定标报告》,定标会议结束。七、定标要素①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②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③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④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格实力等;⑥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八、定标办法(1)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方式,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投票采用记名方式并需注明投票理由。(2)定标委员会采取直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定标委员会对并列的中标候选人再次投票确定排序。九、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十、中标公告和备案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定标结果(中标结果)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中标公告。并将定标报告作为《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内容之一,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建设施工合同(GF-2017-0201专用条款台州示范文本)》(台建〔2020〕120号)编写。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台州市黄岩大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总包单位(全称):台州坤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2.工程地点:黄岩区西城街道仪凤街南侧、金带路西侧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309-331003-04-01-584393。4资金来源:自筹100%。5.工程内容:工程主要包括大区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管网工程、海绵城市、景观亮化、专变室外低压电缆管预埋、人防水设备等工程,不包含示范区。6.工程承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包含的大区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管网工程、海绵城市、景观亮化、专变室外低压电缆管预埋、人防水设备等工程,不包含示范区。纳入总承包管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形象进度工期要求:。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5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议书中的银行账户。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1)一般计税方法。(2)简易计税方法。五、项目经理承包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创优目标工程质量创/。安全文明施工创/。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人工资。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总包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19)25号)、黄财发[2013]20号文件《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43号)、农民工工资遵照《黄岩区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试行)》(黄政办发(2017)141号)、《关于加快推进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的通知》(黄防欠办发(2018)1号)、黄防欠办发(2018)10号《黄岩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指导管理》文件执行、黄发改(2018)8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黄岩区建设工程应用预拌砂浆的通知》及黄岩区相关文件规定、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工程量变更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39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二)、工程材料价格依据营改增后的“浙建站信[2016]25号”文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计税方式依据营改增后的建建发[2016]144号文执行和“建建发[20181104号”文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注:如有特殊要求另编列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14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陆)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40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文件接收地址、接收人(含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通知各方。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用地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引起造价变化的子目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子目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但如综合单价异常(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工程量增加,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1)(2)(3)(4)条约定,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41电子信箱:通信地址:6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进度管理等进行监督,协调施工现场,配合完成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由承包人接至本项目场地范围,场地内接线及施工期间的维护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且相关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用水如涉及市政管网供水的水压不能正常满足施工条件,相应措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此费用由承包人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另外计取。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电容量如不能满足施工高峰期的用电量时,承包人须另行配备发电机组,此费用由承包人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另外计取。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和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担保或现金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包括含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含照片、声像资料)各肆套,其中一套原件,叁套复印件及两套电子U盘(包含竣工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共1间免费使用:同时免费向发包人提供一套正版计价软件(须能打开并可以正常操作承包人的本工程投标报价计价软件,并承担计价软件的年度续费),用于工程进度款的计价,结算后软件退还给承包人:42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排水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e、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和满足停水时必要的取水设施。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若因此产生停工,工期也不予顺延:f.承包人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须服从发包人的组织安排。承包人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场内外的交通管理,保证行车及行人的安全;g.处理好同工程所在地周边居民的关系,由此发生的检测、协调、鉴定、赔偿、诉讼等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如果出现扯皮现象,发包人有权根据单方面确认的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代扣、代付相应费用:h.承包人及时提供工程进度计划:f.承包人在施工前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准备工作,对设计施工图的有关系统配置、桥架标高、管线材料标注等进行认真校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i.承包人精心组织施工,做到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强化安全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j.如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处理费用和工期损失由承包人承担:k.按合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照投标文件配备的人员落实到位: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工申请报告书,工程检验资料、竣工报告书等,并及时送发包人、监理单位;m.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规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要求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相应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害的修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n.承包人需配合总包方做好第三方检查:o.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总包或其他单位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现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无。3.2项目经理3.2.1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43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等级: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成本控制。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须不少于24天;月到岗达不到约定天数,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须不少于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担保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44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到24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3%(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提供履约保函。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履约担保如为现金,不计息退还。金额为中标价的2%。因工程延期竣工导致履约担保失效的,承包人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日15日历天前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并保证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持续有效,否则发包人将从承包人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履约担保,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导致的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向承包人全额返还;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持续有效。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3间使用,室内提供基本办公家具、通讯网络及配套设施(含空调、电脑及一体化打印机)。基本办公家具及设施所有权归承包人。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45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文件,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除通用条款约定外,要达到设计及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质量要求,并最终一次性验收合格。关于工程质量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重要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承包人还应保留验收部位、验收过程、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含扬尘防护、监测),门禁考勤管理,噪音、污水排放,视频监控等管理规定执行。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施工单位整改前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导致发包人损失的,则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费用不包含在工程预付款内,与工程预付款一并支付,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总额的50%,金额为()元,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及办理审批手续。监理人、发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批准,仅表示对施工技术方案的认可;如构成工程变更或者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承包人应在提交的审批表中载明,并同时提交工程造价文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后作为结算依据。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②因政策处理不完善导致无法施工。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2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承包人为克服不利物质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不利物质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条处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承包人为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处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本工程中/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费用(除税价款)在每期应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的税前工程造价中扣回。(适用一般计税方法)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2)本工程已确定价格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商品混凝土。(4)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经发包人认可;所有绿化苗木必须符合招标文件、预算、图纸规格及规范要求;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5)所有绿化苗木到场后,均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种植。(6)用于本工程的苗木等必须按《植物检疫条例》及地方有关规定检疫,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其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否则与之有关的费用不予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7)所有材料必须有相关合格证明资料,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备案后方可进场。(8)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标采购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毕。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1)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保管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提供材料金额(含进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2)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保管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提供设备金额(含进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根据工程需要和发包人意见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3.4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实施。(2)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3)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4)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如该综合单价异常,则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该分部分项清单超过约定幅度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2)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承包人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并报发包人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b、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c、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专用条款10.4.1(3)(4)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3)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综合单价时,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中未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商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