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地管养招标公告(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2026)



项目概况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6-G3-00602-MFZB-0010
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
预算金额(元):12113984.41
最高限价(元):6738824.38,5375160.03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738824.3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的所有工作,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等要求,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范围进行管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相关规定保持绿化生态景观,按相关环保要求对水生植物进行药物防治,对河道入滇湖口水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对管养范围内的绿化管养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完成管养工作中需要整治提升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1标段管养面积为529614.66 平方米,最高采购预算价为¥6738824.38元/年(大写:陆佰柒拾叁万捌仟捌佰贰拾肆元叁角捌分);其中一级养护面积334006.45平方米、二级养护面积86160.35平方米、三级养护面积109447.86平方米。

标项二
标项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375160.0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标段管养面积为469295.81平方米,最高采购预算价为¥5375160.03 元/年(大写:伍佰叁拾柒万伍仟壹佰陆拾元零叁分);其中一级养护面积152298.77平方米、二级养护面积101232.72平方米、三级养护面积215764.32平方米。

合同履约期限:标段(包) 1、2,三年,若管养达不到考核标准,按退出机制退出。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标段(包)2: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 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 (1)信用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对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DG5301/T 24-2017、《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绿 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试行)》、《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昆政办文〔2012〕100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及其它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分别符合所要求的绿化管养等级标准,保持涉及的绿化景观效果提升,达到度假区考核要求,在绿化管养期内保证苗木全部成活,成活率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的要求;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文)要求每1万平方米5人进行人员配置。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按采购人要求对养护人员、浇灌作业车辆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核查,如与响应要求不符无法满足管养服务要求的,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已签订合同的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和退出机制》执行,并承担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2.退出机制:管养考核方式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例行检查相结合、细致检查与全范围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路段与热点难点督促检查等方式,每月考核结果于次月 10 日前完成,并对当月考核得分进行通报,考核内容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执行;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以辖区实际发生的绿化管养问题、案件作为考核定量数字依据及扣分标准:1、市长热线交办;2、省、市领导交办、批办;3、新闻媒体曝光;4、市民举报或领导批评;5、数字城管案件单;6、各级政府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绿化管养问题案件;7、甲方检查中发现的绿化管养问题案件。三次考核未达到要求启动退出机制,采购人以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合同自采购人发出解除通知后3日即解除。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5.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389号
联系方式:0871-64311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
联系方式:0871-68307301
项目联系人:王子涵、聂天瑞、黄圳鈺、他玲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子涵、聂天瑞、黄圳鈺、他玲浩
电话:0871-68307301

附件信息:

KMZC2026-G3-00602-MFZB-0010《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x216.5K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MZC2026-G3-00602-MFZB-0010采购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2026年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总则152.招标文件163.投标文件174.投标文件的递交195.开标206.资格审查207.评标208.合同授予219.纪律和监督2210.质疑接收、回复22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评标办法24资格审查前附表24评审办法前附表251.总则292.评审机构293.评审原则294.评审纪律295.评标程序及标准306.投标文件的澄清307.评标结果318.政府采购政策31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3第五章采购需求4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3一、投标函部分55(一)开标一览表56(二)投标函6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2(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3(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4(六)中小企业声明函65(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9(八)监狱企业证明70二、资格审查部分57(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8(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8(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8(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8(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8(六)其他要求58三、商务部分59(一)项目管理人员及人员配备60(二)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71四、技术部分72(一)本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73(二)服务方案73(三)应急预案及安全文明措施73(四)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73(五)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73(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设备情况73第七章其他资料7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KMZC2026-G3-00602-MFZB-00102.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3.预算金额(万元):1211.3984414.最高限价(万元):1211.3984415.采购需求:完成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的所有工作,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等要求,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范围进行管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相关规定保持绿化生态景观,按相关环保要求对水生植物进行药物防治,对河道入滇湖口水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对管养范围内的绿化管养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完成管养工作中需要整治提升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管养面积约为998910.47平方米,最高限价:1标段6738824.38元/年;2标段5375160.03元/年;具体以实际委托工作内容为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次采三年。1标段管养面积为529614.66平方米,最高采购预算价为¥6738824.38元/年(大写:陆佰柒拾叁万捌仟捌佰贰拾肆元叁角捌分);其中一级养护面积334006.45平方米、二级养护面积86160.35平方米、三级养护面积109447.86平方米。序号名称范围面积养护等级1滇池路广福路至海埂公园(中心及两侧全范围)94272.93一级2迎海路滇池路西贡码头至观景路口4141.14一级3观景路迎海路口至索道站(含坝堤顶绿化及索道站岔口至海埂公园西门道路两侧绿化带及中泵站旁河长林绿化带)45597.46一级4红塔西路七公里转盘至观景路(含桉树林)43728.5一级5金柳路迎海路至红塔西路(含金柳西路)13959.52一级6湖滨路兴体路至环湖东路8280一级7红塔东路七公里转盘至庄家塘立交桥13960.25一级8兴体路红塔东路至湖滨东路16283.35一级9怡兴路红塔西路至滇池路(含转盘至航天疗养院门口道路两侧绿化)8995.92一级10怡景路红塔西路至迎海路9068.71一级11迎海路5号线建设占用公共绿地33441.14一级12西海路与前卫西路交叉口西海路与前卫西路交叉口小游园公共绿地1194一级13西海路(277号路)西海路(277号路)南段772.6一级14悦海路南绕城整治提升范围新增绿地8302.27一级15西海路西海路(老海埂路至前卫西路)3009.18一级16海宏路滇池路至190311961一级17前卫西路广福路至滇池路17038.48一级18民族村北门外民族村北门至建行培训中心348三级19怡云路、紫云路滇池路至金柳路3055三级20边防路滇池路至天泽桥308.5三级21永兴路滇池路至采莲郡小区356.5三级22体院路兴体路至万达垃圾中转站至路顶端1253.76三级23滇管水务局拆除项目滇管水务局拆除项目(小白楼)地块草坪402.54三级24大坝、河尾“城中村”改造大坝、河尾“城中村”改造代建绿地102409.34三级25海月路(141号路)海月路(141号路)875.62三级26栖凤路大坝、河尾片区城中村改造代建道路绿地规划1号路(栖凤路)130三级27采荷路大坝、河尾片区城中村改造代建道路绿地规划2号路(采荷路)240三级28采荷路采荷路(云玺路至广福路)68.6三级29民族村北路红塔西路至民族村北门3138.2二级30海埂公园1、3号路海埂公园1、3号道路(望海、湖滨)5894.8二级31海雅路海雅路公共绿地(一标段新增)110.88二级32海蓝路、海润路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278(海蓝路)、279(海润路)改造工程8744.5二级33海埂大坝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大坝试验段提升改造工程2100二级34小游园建设项目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2024年小游园建设项目3260二级35海润路(279号路)海润路(279号路)北段2755.63二级36金荷路大坝、河尾片区城中村改造代建道路绿地规划3号路(金荷路)1600二级37金荷园1号路金荷园1号路273二级38索道站小游园索道站至船闸7480二级39环湖东路滇池卫城铂睿小区外侧环湖东路与滇池卫城铂睿小区外侧绿地8307二级40兴体路与湖滨路交叉口三角带兴体路与湖滨路交叉口三角绿化带738.33二级41船房河东岸广福路至滇池入湖口(含银海山水间小区后矩形绿地地块)36161.46二级42公安分局片区加油站至中医院(含辅道内公安分局、财政分局、三道菜、中医院、滇池康城门口绿化带)5596.55二级合计529614.662标段管养面积为469295.81平方米,最高采购预算价为¥5375160.03元/年(大写:伍佰叁拾柒万伍仟壹佰陆拾元零叁分);其中一级养护面积152298.77平方米、二级养护面积101232.72平方米、三级养护面积215764.32平方米。序号名称范围面积养护等级1环湖东路庄家塘立交至盘龙江70727.7一级2广福路同仁医院至盘龙江29027.91一级3采莲河广福路至滇池康城42573.86一级4环湖东路环湖东路金家河站周边公共绿地(二标段新增)9969.3一级5华都片区华晨路下段、逸雅路(前兴路至盘龙江)3653.5三级6华都片区冻害恢复范围华都片区冻害恢复项目范围1516.69三级7华晨路华晨路(广福路至逸康路)1857.77三级8桂园路湖畔西路至俊盈路1010.3三级9金湖路金湖路周边公共绿地(二标段新增)1228.16三级10中天融域中天融域4176.16三级11西南海西南海(含西海路、北海路、河道等)42110三级12逸华路、逸康路逸华路、逸康路零星乔木24株和灌木162.7三级13双河路金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双河路611.94三级14怡滨路金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怡滨路801.3三级15拥金路金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拥金路1286.96三级16逸雅路金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逸雅路502.76三级17逸华路金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逸华路1080.75三级18怡江路金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18号路怡江路814.98三级19海文路海文路(269号路)中段935.58三级20星海路星海路(271号路)2312.68三级21怡滨路怡滨路(272号路)1175.79三级22中天融域正大河(中天融域段)河滨绿地12757三级23金家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金家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代建公共绿地79159.1三级24逸雅路逸雅路1300三级25玉盘路金家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规划道路302号路玉盘路(金湖路至盘江西路)333.57三级26怡江路金家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规划道路18号路怡江路(金湖路至盘江西路)911.68三级27海文路金家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规划道路269号路海文路(怡滨路至盘江西路)565三级28盘江西路金家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规划道路164号路盘江西路(星海路至玉盘路)3459.86三级29九夏云水九夏云水公共绿地36364.49三级30九夏云水九夏云水市政道路12772.6三级31同仁医院外围同仁医院外围墙边860三级32302号路金湖路至盘江西路366三级33268号路金湖路至华晨路833三级34华晨路268至302号路844三级35出入境管理局周边片区庄家塘立交至同仁医院出入口14953二级36环湖东路与平和花园入口环湖东路平和花园入口公厕旁绿地1700二级37金海新区公厕周边绿化带金海新区公厕周边绿化带1171.1二级38盘龙江西岸广福路至逸雅路58738.24二级39紫苑路紫苑路(北段)公共绿地(二标段新增)1170二级40金河二期金河二期(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景观绿化改造工程22422.68二级41金河二期金河二期(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规划道路工程逸雅路670.4二级42金河二期金河二期(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规划道路工程逸华路南侧绿化407.3二级43环湖东路庄家塘立交至盘龙江70727.7一级合计469295.81 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同标段拟派的项目组织架构、人员、车辆、管养设备配置方面的内容不得重复,否则按照标段顺序认定仅响应一个标段。评标时从第1标段开始评审。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若管养达不到考核标准,按退出机制退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提供2025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若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对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30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DG5301/T24-2017、《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试行)》、《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昆政办文〔2012〕100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及其它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分别符合所要求的绿化管养等级标准,保持涉及的绿化景观效果提升,达到度假区考核要求,在绿化管养期内保证苗木全部成活,成活率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的要求;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文)要求每1万平方米5人进行人员配置。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按采购人要求对养护人员、浇灌作业车辆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核查,如与响应要求不符无法满足管养服务要求的,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已签订合同的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和退出机制》执行,并承担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2.退出机制:管养考核方式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例行检查相结合、细致检查与全范围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路段与热点难点督促检查等方式,每月考核结果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对当月考核得分进行通报,考核内容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执行;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以辖区实际发生的绿化管养问题、案件作为考核定量数字依据及扣分标准:1、市长热线交办;2、省、市领导交办、批办;3、新闻媒体曝光;4、市民举报或领导批评;5、数字城管案件单;6、各级政府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绿化管养问题案件;7、甲方检查中发现的绿化管养问题案件。三次考核未达到要求启动退出机制,采购人以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合同自采购人发出解除通知后3日即解除。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5.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389号联系方式:0871-643118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地址: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联系方式:0871-683073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子涵、聂天瑞、他玲浩电话:0871-6830730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389号联系方式:0871-64311896 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联系人:王子涵、聂天瑞、他玲浩电 话:0871-683073011.1.4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项目编号:KMZC2026-G3-00602-MFZB-0010)1.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3.2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若管养达不到考核标准,按退出机制退出。退出机制:管养考核方式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例行检查相结合、细致检查与全范围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路段与热点难点督促检查等方式,每月考核结果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对当月考核得分进行通报,考核内容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执行;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以辖区实际发生的绿化管养问题、案件作为考核定量数字依据及扣分标准:1、市长热线交办;2、省、市领导交办、批办;3、新闻媒体曝光;4、市民举报或领导批评;5、数字城管案件单;6、各级政府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绿化管养问题案件;7、甲方检查中发现的绿化管养问题案件。三次考核未达到要求启动退出机制,采购人以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合同自采购人发出解除通知后3日即解除。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DG5301/T 24-2017、《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绿 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试行)》、《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昆政办文〔2012〕100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及其它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分别符合所要求的绿化管养等级标准,保持涉及的绿化景观效果提升,达到度假区考核要求,在绿化管养期内保证苗木全部成活,成活率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的要求;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文)要求每1万平方米5人进行人员配置。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按采购人要求对养护人员、浇灌作业车辆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核查,如与响应要求不符无法满足管养服务要求的,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已签订合同的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和退出机制》执行,并承担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1.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提供2025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若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 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对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资质要求:1.11.1偏差■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更正公告及补遗文件(若有)2.2.2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形式:书面形式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2.3.1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形式:书面形式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修改(如有)等内容3.2.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标段6738824.38元/年;2标段5375160.03 元/年;最高限价:1标段6738824.38元/年;2标段5375160.03 元/年;各标段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各标段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2.2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为年度管养服务费含税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2.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特点进行报价, 须分别按一级、二级、三级管养标准填报固定的含税年度管养服务费总价“ 万元”,再按总合计为“ 万元”进行总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标段最高限价,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此报价为1年报价;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成交后项目实际发生变化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3.3.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或2025年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3.7.3(2)投标文件的其他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4.2.1网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无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11.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8.4.1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1.4知识产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3)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11.5重新组织招标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投标人不足3家的; (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三)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招标。11.6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等章节中若出现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1.7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应当接受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1.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1.9细微偏差1.1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处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2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11.10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中服务类费率标准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该项目公开招标选定实施单位。1.1.2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质量要求1.3.1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其他费用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收取。1.6保密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踏勘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1.10.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其他资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年度管养服务费含税总价包干方式。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特点进行报价,须分别按一级、二级、三级管养标准填报固定的含税年度管养服务费总价“万元”,再按总合计为“万元”进行总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标段最高限价,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此报价为1年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5投标人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3.2.6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针对每一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3.2.7投标人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文件有效期3.3.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3.2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退还未中标人,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3.6备选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满足任何一项标注★号的条款,将导致投标无效。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完成时间、投标文件有效期、成果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1)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1.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4.1.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4.3.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采购人在本章第5.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6.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7.1.3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7.2评审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审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3.2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7.3.3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合同授予8.1定标8.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8.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评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质疑接收、回复9.1质疑接收9.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2投标人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1-68307301通讯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9.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1.2出现11.1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5.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投标担保函)(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盖电子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提供2025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若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盖电子公章)。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备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上述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上述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5.2符合性评审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且按规定格式签署投标文件签署、签章符合招标文件签署、签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投标报价 报价完整,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各项最高限价投标文件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 采购需求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采购内容、采购需求范围实质性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带★的条款)其他无效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3综合评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细则如下:F1价格部分:10分 F2技术部分:75分F3商务部分:15分 投标人总得分=F1+F2+F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 》规定条件 其他未列明 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应当按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评分因素分值评分项目评分标准F1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满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计算,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F2技术部分75分本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满分8分)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至少应包括:1.对本项目的背景、需求、特点、目标定位、工作任务有清楚的认识;2.对项目实施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能够科学全面地提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上述评审项每项满分为4分,评分档次为4/2/1/0;完全满足该项要求,得4分;满足但细节不完善,得2分;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针对性不强、分析简略、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得1分;内容缺失得0分。服务方案(满分20分)服务方案至少应包括:1.绿化养护服务内容;2.绿化养护服务流程;3.绿化养护组织措施;4.病虫害防治管理措施;5.绿化养护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上述评审项每项满分为4分,评分档次为4/2/1/0;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分别进行阐述说明,阐述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各环节层次分明,能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及实施的,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满足项目实施需求但对内容的关键要求没有详细说明、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内容简略、空泛,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内容前后矛盾、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有缺漏等任意一种情形)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应急预案(满分12分)应急预案至少应包括:1.重大活动、重大节日、迎检等应急措施;2.交通事故等应急措施;3.灾害天气维护管理方案。上述评审项每项满分为4分,评分档次为4/2/1/0;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分别进行阐述说明,阐述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各环节层次分明,能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及实施的,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满足项目实施需求但对内容的关键要求没有详细说明、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内容简略、空泛,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内容前后矛盾、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有缺漏等任意一种情形)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满分8分)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至少应包括:1.组织机构设置;2.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 上述评审项每项满分为4分,评分档次为4/2/1/0;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分别进行阐述说明,阐述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各环节层次分明,能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及实施的,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满足项目实施需求但对内容的关键要求没有详细说明、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内容简略、空泛,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内容前后矛盾、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有缺漏等任意一种情形)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2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至少应包括:1.安全生产承诺书及保证措施;2.文明施工承诺书及保证措施;3.绿化管养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书及保证措施;4.违约责任承诺。上述评审项每项满分为3分,评分档次为3/2/1/0;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分别进行阐述说明,阐述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各环节层次分明,能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及实施的,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满足项目实施需求但对内容的关键要求没有详细说明、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内容简略、空泛,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内容前后矛盾、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有缺漏等任意一种情形)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设备情况(满分1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设备情况至少应包括:1.物资、设备、车辆配备情况;2.物资、设备、车辆使用及管理方案;3.物资、设备、车辆保障及备用措施。上述评审项每项满分为5分,评分档次为5/3/1/0;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满足但细节不完善,得3分;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分析简略、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得1分;内容缺失得0分。注:1、自主持有的设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绿化浇灌车辆必须注册在本企业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其余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否则不予认可。2、租赁的设备必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或意向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签订主体须为投标人名称,且必须注明租赁时间(或意向租赁时间)等内容(证明材料为绿化浇灌车辆必须注册在出租方企业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其余设备须提供出租方购置发票),否则不予认可。F3商务部分15分项目管理人员及人员配备(满分10分)1、项目负责人评分(满分3分)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市政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3分;具备(园林、市政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2、项目组其他管理人员评分(满分7分)(1)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满分5分)拟派其他项目团队人员结构符合项目需求,人员的专业配套、年龄结构配备合理,职责分工明确,项目经验丰富;上述评审项满分为5分,评分档次为5/3/1/0;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5分;满足但不完善,得3分;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得1分;内容缺失得0分。(2)拟派其他项目团队人员中每提供一个(园林、市政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注:需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如有)、2025年社保证明,未提供以上证件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类似业绩(满分5分)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绿化管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最多得5分。同一采购人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视为一项业绩,不可重复得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项目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同标段拟派的项目组织架构、人员、设备配置方面的内容不得重复,否则按照标段顺序认定仅响应一个标段。评标时从第1标段开始评审。2.评审机构2.1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会议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标现场,对评标工作实施监督。3.评审原则3.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3.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4.评审纪律4.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3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4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4.5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6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和保留。4.7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4.8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组织。4.9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4.10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标程序及标准5.1资格评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符合性评审。5.2符合性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5.3综合评分5.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5.3.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5.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5.3.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5.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3.5价格部分(F1)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报价部分得分。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文件的澄清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6.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7.评标结果7.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7.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7.3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5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政府采购政策8.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8.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8.1.2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8.1.3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8.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8.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8.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8.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说明:合同格式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最终协商确定的合同格式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乙方:一、合同主要条款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项目地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第二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一、养护范围具体明细如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的要求。具体面积……………….合同服务期内管养范围的增减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甲方书面要求实施。管养范围内设有抽水泵房,抽水泵房以及浇灌管道的使用及维护包含在公共绿化管养工作中。二、养护内容:1.完成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各标段所示管养面积管养约为786639.55平方米的公共绿地管养项目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去除枯死植株;缺失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的防治和监测;浇灌、排水;土壤施肥,按照不同植物的生长特点进行施肥;中耕除草,按时每年乔木修剪两次;树木、绿篱、草坪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旱、涝、高温);绿化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应急处理交通肇事或人为踩踏植物的恢复,应急处理自然倒伏或风刮倒伏树木的清理(含每年两次对高大树木的排危除险修剪工作以及日常巡查和隐患清除等);浇灌管道及抽水泵房相关绿化、电器设备的维护管理等),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等要求,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范围进行管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相关规定保持绿化生态景观,按相关环保要求对水生植物进行药物防治,对河道入滇湖口水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对管养范围内的绿化管养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完成管养工作中需要整治提升的工作内容,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管养面积约为786639.55平方米,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计入合同范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条、养护期限合同总期间自【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总期限结束后,按照甲方要求做好与后续养护单位的对接移交工作。本年度合同期限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甲方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进行考核,乙方未达到考核要求甲方可按照此办法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甲方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年度养护项目合同含税包干总价款为:元(大写:)。含税包干总价除包含本合同工程价款外,还包含:水电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赶工费,抽水泵房以及浇灌管道的管理维护费用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除此之外的任何费用。实际支付金额根据甲方对乙方的考核结果确定,但不得超出合同含税包干总价2.因建设或其他需要承包范围内管养面积发生增减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给予增加或减少(乙方不得因面积增减而拒绝对增减部分的管理),该情形下合同价款不予增加。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4.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费用支付方式如下:甲方对乙方管养质量进行考核,乙方以考核合格书面依据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甲方根据本合同考核办法按月支付。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当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养护质量和考核1.养护质量(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规定的要求。养护质量达不到要求或乙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质量仍达不到要求,甲方可按退出机制执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2)对养护质量,甲方有权考核认定是否合格,对于甲方的考核乙方除提出相反证据推翻外,应予以承认。2.考核方式(1)乙方应认真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及其他相关的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的指令进行养护,接受甲方的随机检查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不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时采取补种、更换、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养护不当或不到位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草坪死亡或损坏等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修复补种时按同品种、同规格、等距离、无差别原则进行。(3)考核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例行检查相结合、细致检查与全范围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路段与热点难点督促检查等方式,每月考核结果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对当月考核得分进行通报。3.考核内容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执行;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以辖区实际发生的绿化管养问题、案件作为考核定量数字依据及扣分标准:1、市长热线交办;2、省、市领导交办、批办;3、新闻媒体曝光;4、市民举报或领导批评;5、数字城管案件单;6、各级政府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绿化管养问题案件;7、甲方检查中发现的绿化管养问题案件。4.考核评分发生确定的园林绿化管理养护问题及案件时,当即给以考核扣分。要求整改未按规定时限整改完毕的,进行追加扣分,扣分与合同养护费用支付挂钩。(一)举报案件序号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满分为30分)追加扣分标准(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追加扣分标准(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1市长热线交办-1分/件2分/件2省、市领导交办、批办-1分/件2分/件3河长巡查及河长办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1分/件2分/件4新闻媒体曝光-2分/件4分/件5市民举报或领导批评-1分/件2分/件备注1.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除扣除本分外,另追加扣分。2.考虑到不可控制外在因素对养护质量的影响,如:人为踩踏破坏客观存在,考核分值给予10%作为豁免综合弥补。3.经度假区城市管理局核实属实未完成整改的给予追加扣分。1.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除扣除本分外,另追加扣分。2.考虑到不可控制外在因素对养护质量的影响,如:人为踩踏破坏客观存在,考核分值给予10%作为豁免综合弥补。3.经度假区城市管理局核实属实未完成整改的给予追加扣分。1.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除扣除本分外,另追加扣分。2.考虑到不可控制外在因素对养护质量的影响,如:人为踩踏破坏客观存在,考核分值给予10%作为豁免综合弥补。3.经度假区城市管理局核实属实未完成整改的给予追加扣分。(二)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园林绿化管理养护问题及案件序号考核项目内容评分标准(满分为70分)追加扣分标准(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1保存率植物保存率: 100%;低1%,-1分2分2成活率植物补植成活率: 98%;低1%,-1分2分3树 木①生长势弱,树形不完整,层次不清,有人为偏冠;每株-0.05分每株0.1分4② 有枯枝、徒长枝、过密枝、折枝;每株-0.05分每株0.1分5③ 有死树、断桩;每株-0.5分1分6④ 树基、树干有萌条,树干有捆扎物;每株-0.05分每株0.1分7⑤修剪不按技术规程或专项要求操作;每株-1分每株2分8⑥ 2cm以上剪口、损伤部位不涂防护剂;每株-0.5分每株1分9⑦分枝高度不一致,影响行车、行人安全及交通信号;每株-1分每株2分10花 卉① 植株不整齐,长势弱;-1分211② 种植不适时,株行距不合理;-1分212③ 有缺株、倒伏,有残花败叶。-1分213草 坪、地被①有杂草;-1分214②草高超过10cm-1分215③ 斑秃率: 大于2%,;单块斑秃:大于0.25m2;-1分-1分2216④草坪边缘不整齐。-1分17绿 篱① 枝叶稀疏,有秃裸;-1分218② 修剪不整齐;-1分219③缺株大于2%;-1分220④ 有枯死植株。-1分221杂草控制有杂草,超出绿地外沿5cm,影响观赏效果。-1分222植物病虫害①有明显危害迹象.-1分223② 食叶害虫率高于3%;高1%,-0.5分124③ 刺吸害虫率高于15%;高5%,-0.5分125④ 蛀干害虫率高于2%;高0.5% ,-2分426肥 水 管 理① 不按施肥要求操作,造成肥料流失或出现肥害;-1分227② 不及时浇水造成植物干旱萎蔫;-1分228③ 不及时清除积水造成沥涝;-1分229④ 施肥后不及时中耕。-1分230文明服务① 管理室脏乱;-1分231② 制度不明示。-1分232环境卫生① 有垃圾、砖块、堆物等;-1分233② 有树挂;-1分234③ 焚烧树叶、垃圾;-1分235④ 甬路有积水、沉积淤泥。-1分236设施设备① 各种标牌,标志物,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1分237② 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不整洁,乱涂乱画。-1分238管理领导不重视,管理人员不落实,有毁绿、占绿现象整改不力,档案不全。-1-3分2-639备注1.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除扣除本分外,另追加扣分。2.考虑到不可控制外在因素对养护质量的影响,如:人为踩踏破坏客观存在,考核分值给予10%作为豁免综合弥补。5.管养费用计算核拨每月按合同支付的费用80%作为正常绿化管养费用,预留20%金额按考核情况支付。每次考核满分为100分,计算考核分值后核算相应的金额并进行支付。按月举例说明:如某绿化管养合同款一年为120万元,当月正常绿化管养费应支付金额为:(120÷12)x80%=8万元,预留20%的金额为:(120÷12)x20%=2万元。如当月考核实际得分值为90分,则当月应支付的剩余金额为:2x(90÷100)=1.8万元,考核扣除未支付的金额直接留存财政,甲方不再予以支付。6.退出机制考核周期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三次考核未达到要求启动退出机制。对每个考核周期的考核分值低于80分的,由甲方对乙方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下一个考核周期的考核分值再次低于80分的,由甲方对乙方再次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并书面提醒即将启动退出机制;第三个考核周期的考核分值再次低于80分的,启动退出机制,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负责进行政策指导和行业管理,涉及到合同范围内的具体工作给予协调解决。(2)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和协调绿化管养工作。(3)负责依照本合同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向乙方支付费用。(4)负责监督乙方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书的义务。(5)负责制定节庆、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6)如遇涉及本项目履行的重大政策变化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并配合甲方或具有相应职能的政府机关按新的政策开展工作,必要时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7)若因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相应费用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管养工作,遵守市、区、街道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2)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依法签订用工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置保险,乙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保险、安全事故、农民工工资纠纷和其他纠纷、债权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3)负责管理好公司队伍,定期对工人进行岗位培训,重视安全生产,采取安全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安全,乙方在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4)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如实、准确、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完善相关台账,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5)合同期内如有增减工作量,合同价款不予增加。期间每个标段每年需根据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公益栽植乔木(胸径≥10公分)≥30株,地被≥1000平米,正常合同管养范围内植株及地被的死亡补植不在此范围。(6)乙方依据合同向甲方发出的报告,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送交甲方,甲方在回执上签署收到时间后生效。(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联系时,乙方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交报告。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8)乙方对养护区域内对可能会对游客、群众、居民等造成生命及财产安全的水域、高压配电室等危险的区域进行警示,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若乙方未尽到警示义务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9)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1)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2)完成管养工作中需要的其他工作内容,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13)乙方应杜绝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如出现此类问题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14)若因乙方养护不到位导致甲方遭受行政处罚等其他处罚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工作(1)将养护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2)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3)乙方进场后,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4)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5)在养护期间,若停电、停水,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死亡,其损失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未配有浇灌系统的区域,乙方自行配备浇灌车辆或其它设备做好浇灌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6)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并启动退出机制。(7)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4.乙方工作(1)根据本合同约定,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甲方审核通过后作为实施依据。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后,应及时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报表。(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抗旱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交甲方审批备案。(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河道绿化养护工作中,出现倒伏树木要及时向甲方汇报后做好备案工作,在确保使道路及河道畅通条件下清除,且做到不影响防洪排水等工作。(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乙方清理后及时运走,自己负责外运,不得乱倾倒,不得向公共果皮箱内倾倒。因乙方处理不当造成行政处罚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要处理好员工与其他责任单位及驻区单位的工作关系,如因员工纠纷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负责。(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10)乙方负责对绿化管养范围内的泵房和浇灌管道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设备自然老化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第七条、养护方案及调整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接受甲方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2.涉及重大活动或非因乙方造成等其他原因,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合同价款不予增加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第八条、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1.一般要求(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合同养护期间全部发生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水电管理人员、驾驶员以及其他机械手等要求持证上岗,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3)湿地、河道下水作业时必须有救生设备,三人以上一起作业。2.安全防护(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垃圾、防汛抗旱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和双方约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的药剂。3.环境保护(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3)因乙方过错造成环境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4.事故处理(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若因此导致甲方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第九条、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船只、材料、器具设备。并将清单报甲方备案。(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船只、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船只、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浇灌用泵房及浇灌管道。(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十条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损失:(1)擅自转让、转包、分包、出租经营权的;(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3)因管理不善导致作业服务质量达不到行业标准或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5)合同范围内同一问题、同一地点被新闻媒体曝光累计达2次的;(6)合同范围内被新闻媒体曝光当年累计3次的;(7)对浇灌设施、设备不爱惜使用,造成严重损坏的;(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9)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并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照退出机制执行;(10)无正当原因拒绝甲方检查、考核的;(11)违反合同约定造成重大损失的,除甲方可解除合同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12)违反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造成环保等安全事故的,造成重大损失的,除甲方可解除合同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13)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拒绝整改的;(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所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与他人联营或借用其他单位的名义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乙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拨付乙方正常的生产作业经费。(2)鉴于甲方系财政拨款单位,甲方因未收到项目财政拨款经费或收到经费但因办理相关支付财政手续造成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不能认定为违约,乙方应予谅解并保证正常的服务进度及质量,不得主张超过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LPR计算的逾期付款责任。(3)甲方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的,无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完成养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责任。(2)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除按照前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采取补救措施,若乙方经整改后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养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合同款及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乙方除按照本款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4)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否则乙方需按本款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5)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和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补足。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乙方中标后签署合同前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服务完毕后经甲方考核完毕乙方无违约情况后,甲方一次性依规退回乙方。2.甲方下一个招标周期产生有效中标单位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与新一轮中标单位的移交工作。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违约的,还应向甲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因主张权利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第十四条、附则本合同正本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2026年月日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减。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项目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100%财政资金以实现全面提升我区园林绿化质量和管理水平。完成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的所有工作,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等要求,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范围进行管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相关规定保持绿化生态景观,按相关环保要求对水生植物进行药物防治,对河道入滇湖口水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对管养范围内的绿化管养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完成管养工作中需要整治提升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管养面积约为998910.47平方米,具体以实际委托工作内容为准。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DG5301/T24-2017《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试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保护办法》《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城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地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DG5301/T24-2017、《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试行)》、《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昆政办文〔2012〕100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及其它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分别符合所要求的绿化管养等级标准,保持涉及的绿化景观效果提升,达到度假区考核要求,在绿化管养期内保证苗木全部成活,成活率100%;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和地点4.1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1标段管养面积为529614.66平方米,最高采购预算价为¥6738824.38元/年(大写:陆佰柒拾叁万捌仟捌佰贰拾肆元叁角捌分);其中一级养护面积334006.45平方米、二级养护面积86160.35平方米、三级养护面积109447.86平方米。序号名称范围面积养护等级1滇池路广福路至海埂公园(中心及两侧全范围)94272.93一级2迎海路滇池路西贡码头至观景路口4141.14一级3观景路迎海路口至索道站(含坝堤顶绿化及索道站岔口至海埂公园西门道路两侧绿化带及中泵站旁河长林绿化带)45597.46一级4红塔西路七公里转盘至观景路(含桉树林)43728.5一级5金柳路迎海路至红塔西路(含金柳西路)13959.52一级6湖滨路兴体路至环湖东路8280一级7红塔东路七公里转盘至庄家塘立交桥13960.25一级8兴体路红塔东路至湖滨东路16283.35一级9怡兴路红塔西路至滇池路(含转盘至航天疗养院门口道路两侧绿化)8995.92一级10怡景路红塔西路至迎海路9068.71一级11迎海路5号线建设占用公共绿地33441.14一级12西海路与前卫西路交叉口西海路与前卫西路交叉口小游园公共绿地1194一级13西海路(277号路)西海路(277号路)南段772.6一级14悦海路南绕城整治提升范围新增绿地8302.27一级15西海路西海路(老海埂路至前卫西路)3009.18一级16海宏路滇池路至190311961一级17前卫西路广福路至滇池路17038.48一级18民族村北门外民族村北门至建行培训中心348三级19怡云路、紫云路滇池路至金柳路3055三级20边防路滇池路至天泽桥308.5三级21永兴路滇池路至采莲郡小区356.5三级22体院路兴体路至万达垃圾中转站至路顶端1253.76三级23滇管水务局拆除项目滇管水务局拆除项目(小白楼)地块草坪402.54三级24大坝、河尾“城中村”改造大坝、河尾“城中村”改造代建绿地102409.34三级25海月路(141号路)海月路(141号路)875.62三级26栖凤路大坝、河尾片区城中村改造代建道路绿地规划1号路(栖凤路)130三级27采荷路大坝、河尾片区城中村改造代建道路绿地规划2号路(采荷路)240三级28采荷路采荷路(云玺路至广福路)68.6三级29民族村北路红塔西路至民族村北门3138.2二级30海埂公园1、3号路海埂公园1、3号道路(望海、湖滨)5894.8二级31海雅路海雅路公共绿地(一标段新增)110.88二级32海蓝路、海润路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278(海蓝路)、279(海润路)改造工程8744.5二级33海埂大坝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大坝试验段提升改造工程2100二级34小游园建设项目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2024年小游园建设项目3260二级35海润路(279号路)海润路(279号路)北段2755.63二级36金荷路大坝、河尾片区城中村改造代建道路绿地规划3号路(金荷路)1600二级37金荷园1号路金荷园1号路273二级38索道站小游园索道站至船闸7480二级39环湖东路滇池卫城铂睿小区外侧环湖东路与滇池卫城铂睿小区外侧绿地8307二级40兴体路与湖滨路交叉口三角带兴体路与湖滨路交叉口三角绿化带738.33二级41船房河东岸广福路至滇池入湖口(含银海山水间小区后矩形绿地地块)36161.46二级42公安分局片区加油站至中医院(含辅道内公安分局、财政分局、三道菜、中医院、滇池康城门口绿化带)5596.55二级合计529614.662标段管养面积为469295.81平方米,最高采购预算价为¥5375160.03元/年(大写:伍佰叁拾柒万伍仟壹佰陆拾元零叁分);其中一级养护面积152298.77平方米、二级养护面积101232.72平方米、三级养护面积215764.32平方米。序号名称范围面积养护等级1环湖东路庄家塘立交至盘龙江70727.7一级2广福路同仁医院至盘龙江29027.91一级3采莲河广福路至滇池康城42573.86一级4环湖东路环湖东路金家河站周边公共绿地(二标段新增)9969.3一级5华都片区华晨路下段、逸雅路(前兴路至盘龙江)3653.5三级6华都片区冻害恢复范围华都片区冻害恢复项目范围1516.69三级7华晨路华晨路(广福路至逸康路)1857.77三级8桂园路湖畔西路至俊盈路1010.3三级9金湖路金湖路周边公共绿地(二标段新增)1228.16三级10中天融域中天融域4176.16三级11西南海西南海(含西海路、北海路、河道等)42110三级12逸华路、逸康路逸华路、逸康路零星乔木24株和灌木162.7三级13双河路金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双河路611.94三级14怡滨路金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怡滨路801.3三级15拥金路金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拥金路1286.96三级16逸雅路金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逸雅路502.76三级17逸华路金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逸华路1080.75三级18怡江路金河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18号路怡江路814.98三级19海文路海文路(269号路)中段935.58三级20星海路星海路(271号路)2312.68三级21怡滨路怡滨路(272号路)1175.79三级22中天融域正大河(中天融域段)河滨绿地12757三级23金家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金家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代建公共绿地79159.1三级24逸雅路逸雅路1300三级25玉盘路金家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规划道路302号路玉盘路(金湖路至盘江西路)333.57三级26怡江路金家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规划道路18号路怡江路(金湖路至盘江西路)911.68三级27海文路金家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规划道路269号路海文路(怡滨路至盘江西路)565三级28盘江西路金家社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规划道路164号路盘江西路(星海路至玉盘路)3459.86三级29九夏云水九夏云水公共绿地36364.49三级30九夏云水九夏云水市政道路12772.6三级31同仁医院外围同仁医院外围墙边860三级32302号路金湖路至盘江西路366三级33268号路金湖路至华晨路833三级34华晨路268至302号路844三级35出入境管理局周边片区庄家塘立交至同仁医院出入口14953二级36环湖东路与平和花园入口环湖东路平和花园入口公厕旁绿地1700二级37金海新区公厕周边绿化带金海新区公厕周边绿化带1171.1二级38盘龙江西岸广福路至逸雅路58738.24二级39紫苑路紫苑路(北段)公共绿地(二标段新增)1170二级40金河二期金河二期(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景观绿化改造工程22422.68二级41金河二期金河二期(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规划道路工程逸雅路670.4二级42金河二期金河二期(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规划道路工程逸华路南侧绿化407.3二级43环湖东路庄家塘立交至盘龙江70727.7一级合计469295.81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5.1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DG5301/T24-2017、《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试行)》、《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昆政办文〔2012〕100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等文件相关要求;5.2服务期限:三年,采购合同第一年存在部分管养面积预计于2026年9月进场管养,具体管养面积及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若管养达不到考核标准,按退出机制退出。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以双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验收标准为准。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7.1投标人须承诺所报的总价为投标人按期完成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范围内所有内容的统一固定价格,在整个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固定不变,投标报价应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零星工作特殊性对价格及投标人成本的影响。7.2投标人须承诺项目期间对施工场地周边居民住房、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影响,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有关费用。7.3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文)要求每1万平方米5人进行人员配置。按照《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地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执行,浇灌作业车辆不少于3辆,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按采购人要求对养护人员、浇灌作业车辆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核查,如与响应要求不符无法满足管养服务要求的,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已签订合同的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和退出机制》执行,并承担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的价格(含税)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须承诺所报的总价为投标人按期完成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范围内所有内容的统一固定价格,在整个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固定不变,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该中标的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零星工作的特殊性对价格及投标人成本的影响,须承诺项目期间对施工场地周边居民住房、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影响,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有关费用。7.4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可按采购人要求对养护人员、浇灌作业车辆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核查,如与响应要求不符无法满足管养服务要求的,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已签订合同的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和退出机制》执行,并承担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7.5.企业提供为本单位自有或租赁的核定载质量8吨及以上洒水车3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租赁水车需另外提供租赁合同(所提供车辆信息将在中标后进行网上公示)。为满足植物修剪、水肥灌溉、病虫害防治乙方应提供不限于粉碎机、剪草机、喷药设备、水泵、绿篱机、割灌机及其他小型园林机械等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机械设备的发票扫描件,租赁的设备还要提供租赁合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承诺真实有效,公开接受利害关系人质询,如存在虚假材料,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标段)投标文件项目编号:KMZC2026-G3-00602-MFZB-0010投标人(电子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一、报价部分(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开标内容投标人填写备 注1一级养护投标报价小写:¥ 元/年大写:人民币 元每年二级养护投标报价小写:¥ 元/年大写:人民币 元每年三级养护投标报价小写:¥ 元/年大写:人民币 元每年投标总报价小写:¥ 元/年大写:人民币 元每年2合同履行期限3质量承诺4其他承诺或声明注:本表还需放在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二、资格审查部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投标担保函);(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电子公章);(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提供2025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若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电子公章);(六)其他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标段)投标文件项目编号:KMZC2026-G3-00602-MFZB-0010投标人(电子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一)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的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情况响应/正偏离/负偏离1合同履行期限2质量要求3退出机制4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5合同部分其他要求…………注: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响应,并申明与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如未完全列明或未填写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不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标段)(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我方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与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需服务进行响应。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为完成本项目,总报价为:元,人民币(大写:)。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方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和评审办法无异议,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始时间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服务周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5、我方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并在服务期限内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6、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保证金的规定。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的行为。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招标开始之日起90天。11、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背面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标段)(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字):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背面(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 类 型: 等 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附投标人简介。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投标人须根据制造商情况如实出具声明函。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出具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填写错误或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4.若为货物采购项目包含多个标的物的,须逐项将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绿地管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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