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招标公告(中山大学2026)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6]043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
2、项目预算及经费来源:
项目预算: 6000000.00 元人民币。经费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服务地点:广东省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投标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且证书上载明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客运。(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至2026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
方式: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于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 https://www.zztender.com/ )浏览招标公告,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0:00:00至2026年04月30日 23:59:59;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正式获取招标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确认,若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可能顺延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并予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凭企业数字证书(GDCA)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注:无有效的GDCA数字证书或者有有效的GDCA数字证书但未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供应商,均须按照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GDCA)并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若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已经上传完毕的投标文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4日 09:30:00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05月14日 09:30:00 至 2026年05月14日 10:00:00(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线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
(3)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查看开标情况。
(4)开标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在线开标。
5、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6、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ztender.com/)发布,敬请各投标人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黎老师 020-84115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联系方式:林小姐、周小姐、叶小姐 020-87554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周小姐、叶小姐
电 话:  020-8755403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客运服务

采购单位
中山大学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3日 17: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30日每日上午:09: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
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在线开标。

预算金额
¥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小姐、周小姐、叶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20-87554038

采购单位
中山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黎老师 020-84115084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小姐、周小姐、叶小姐 020-87554038

附件:

附件1
中大招(服)[2026]043号_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采购项目.pdf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6]043号代理机构编号:ZZ0260207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2026年04月23日中国·广州温馨提示一、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提交投标文件需要具有GDCA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未办理GDCA的供应商应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GDCA数字证书(包括数字证书、机构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已办理GDCA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与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确认并检查GDCA数字证书有效且已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未办理GDCA或未绑定的供应商无法在投标书编制软件中上传文件。此GDCA办理事项不影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数字证书。如需办理GDCA,详见以下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CA-GDCA/)。二、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到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逾期上传或以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提交前需预览投标文件是否成功使用GDCA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包括机构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三、开标支持远程解密,投标人须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或安装GDCA客户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系统完成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若开标时未能按时进行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参与开标,无需现场参加。四、加★号的条款的指标要求和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人应该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建议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时使用多页签章。六、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的授权书。七、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采购服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八、公开招标失败后,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项目情况建议重新招标或建议依法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其它法定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九、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4158040(QQ号码:2783147048),CA数字证书(GDCA)办理联系电话:4007008088。十、本项目签署《中山大学国内采购合同》的,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法开具,需在签署合同时提供合理说明,否则将可能会影响合同签署。十一、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总大小上限为100MB,超出此限制将导致上传失败。为确保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准备并完善投标文件,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上传。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B,请供应商自行采取压缩措施,将文件大小压缩至100MB以下,以符合上传要求。(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评标与定标六、合同的授予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二、投标文件目录格式三、投标函格式四、投标报价表格式五、投标人声明函格式六、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格式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九、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十、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十一、业绩一览表格式十二、法人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十三、信用查询资料十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等十五、如投标人所投的项目中含有伴随货物,且伴随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资料格式十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中山大学根据国家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下列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6]043号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三、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四、项目预算及经费来源:项目预算:6000000.00元人民币。经费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五、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1)具备投标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书上载明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客运。(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六、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服务地点:广东省内。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于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ztender.com/)浏览招标公告,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2026年04月24日00:00:00至2026年04月30日23:59:59;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正式获取招标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确认,若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可能顺延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并予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九、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凭企业数字证书(GDCA)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注:无有效的GDCA数字证书或者有有效的GDCA数字证书但未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供应商,均须按照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GDCA)并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若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已经上传完毕的投标文件。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30:0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30:00至2026年05月14日10:00:00(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线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3)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查看开标情况。(4)开标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在线开标。十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二、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ztender.com/)发布,敬请各投标人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十三、联系事项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30:00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17:30:00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30:00采购人:中山大学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采购人联系人:黎老师采购人联系电话:020-84115084采购人传真:/采购人邮编:510275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周小姐、叶小姐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554038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554028采购代理机构邮编:510000特别提示: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1.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投标人在采购或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延签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按采购人要求做履约准备);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投标人放弃投标,且未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中山大学投标书编制软件中撤回投标文件的;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围标的情况;8.法律、法规或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04月23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本部分仅为提纲,不作具体格式、内容的要求)(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有“▲”号的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在技术评分中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扣分,但不会导致投标无效。)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采购项目预算:600万元。一、项目描述1.项目服务内容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项目包括该学院各专业学生从各校园往返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局(仅法医专业)、殡仪馆(仅法医专业)等教学基地进行实践教学的交通用车,也包括学生在各教学基地之间往返的交通用车。2.运输路线及班次投入该学院各专业教学基地主要分布在广东省各市区,包括广州市、珠海市、深圳市、东莞市、佛山市、中山市、汕头市、梅州市、潮州市、揭阳市、惠州市、江门市等。行车线路包括:(1)北校园与各教学基地之间往返或单程(2)两个教学基地之间的往返或单程采购人根据各专业具体的见实习教学安排,整理用车需求清单,提交至投标人。由投标人根据用车需求,提供合适车型的车辆及符合资质的司机,将学生按时接送至相应的校园或教学基地,预估每年发车约3911趟(往返)。各校园及各教学基地坐落位置及班次预估情况请见附表《各校园及各教学基地坐落位置及班次预估情况》。二、对投标人服务的要求1.管理要求(1)投标人应有完备的管理机制:熟悉不同线路的调度运作要求,且较完备地制定了执行调运计划的保障措施、车箱清洁保障、车辆维护保养、运输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合理可行。(2)投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协调,严格按照采购人往返线路的要求定点、定时、定线路运行,配合校方做好租车服务工作。(3)具备车辆故障维修、紧急救援服务、车辆临时调配措施和方案,保证学生能准点、准时出发。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起点站,若因故未能及时到达起点站,应立即做好应对措施,且必须保证所有乘客的安全,由此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负责。(4)出发前,由投标人负责展示车次信息,核实搭乘人数、人员名单。若出现搭乘人数、人员名单与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不一致,需立刻与采购人进行反馈。(5)投标人需对驾驶员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驾驶员安全驾驶,保障学生出行安全。(6)投标人拟派的管理团队需要包含驻场经理、跟单结算、安全管理、调度与客服人员,其中驻场经理须为专职,其他人员专职兼职均可。(7)具有完善的运输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专门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档案。2.车辆要求(1)有足量的保养良好的不同车型车辆投入服务,其中须包括45座或45座以上不少于20辆,33-39座不少于15辆,14-19座不少于15辆,5-10座不少于5辆。(提供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保险购买凭证)(2)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环保及安全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或保养,或需要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或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投标人必须调派同等条件的车辆供用户使用。★(3)服务车辆要求: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13座及以上客车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及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拟投入车辆的上述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4)全部车辆均为自有车辆,相同座位数的车辆外观为统一颜色、统一标志。(5)所有车辆的有效证照齐全,当年检验年审合格,持有营运资格。(6)所有车辆车龄不超五年,行车里程在300000公里以下。提供行驶证及最近一次保养记录(附行驶里程数)。(7)按规定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保险,并确保保险有效。(提供承诺函)(8)合理配置座椅、高级冷暖空调系统,保证车厢温度适宜。(9)按交通主管部门要求配置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10)配备车内监控(若出现乘客遗失物品、车辆超载等情况,采购人需调取监控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投标人须提供车内监控设备照片。(11)保证车内设施正常,车厢整洁、无垃圾杂物、无异味。(12)车辆定时清洗车头套及窗帘。(13)按交通主管部门要求配备灭火器、安全锤、三角木和警示牌等。(14)保证提供至少1辆相同车型(13座及以上)车辆作为备用车,并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15)在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时期,应严格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做好人员防疫、车辆消毒工作,并积极配合采购人防疫要求做好体温、行踪审报等防疫、消杀工作。3.驾驶人员要求(1)投标人应有指定的驾驶团队为本项目服务(经过专业培训、服务意识素质培养、大型客车驾驶员需具备5年以上驾驶经验)。(提供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为驾驶员缴纳的社保证明)(2)项目执行期间,投标人拟派驻的班车司机须基本固定,且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的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大型客车驾驶员具有5年以上(含5年)准驾车型(A1证)的驾驶资格及驾驶经验,其他类型客车驾驶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5年以上(含5年)驾驶经验。投标人提供相应车型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复印件,不少于30人。司机在上岗前,须向采购人提交正规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3)驾驶员需3年内无重大或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并有30万公里的安全行驶记录,1年内没有发生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1年内没有发生相关政府部门处罚交通安全事件,并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服务期间,不得出现饮酒、服用其他精神类药物等影响驾驶安全的现象。(提供承诺函)(4)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并自行处理租赁车辆的相关问题,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提供承诺函)在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服务司机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更换人员,否则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4.服务要求(1)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能、权限及相互关系(本项目经理、派车员、调度员、和采购人联络员等最低各一名)。(2)建立含车辆配置、驾驶员服务、安全保障、线路熟悉、运作机制等方面的运营服务方案。投入该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至少进行一次考核和培训;配备应急机动运力和替班司机(驾驶员按1:1.3定编),承诺24小时响应用车需求,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全天24小时内调整用车时间,并保证乘车时间开始前15分内到达指定地点。如有司机替换情况,投标人至少提前1小时告知采购人。2.1证照车况合格:按照技术要求经认证专业厂定点保养维修。2.2车上常备各型号手机充电器,灭火器,雨伞,垃圾袋等配置。2.3司机路线熟悉。2.4每次出车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上车地。2.5突发事件处理收到报告后在30分钟内采取措施并通报采购人,指派专人赴现场全权负责处理,并在1小时内安排车辆接送。(3)投标人制定车辆投入运行前、后等的服务运作组织、流程、制度:含制定详细、合理的运行组织、业务交接流程、驾驶员工作流程、车辆日常维护操作规程。(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交警、交管、城管及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按本合同要求提供专业、规范、安全、优质的交通运输服务。(5)采购人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制定具体用车计划提交至投标人。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交的用车计划,安排合适的车型及驾驶人员,并不迟于用车前24小时以微信推送等便于师生查看的方式向采购人反馈用车安排。采购人有权根据教学安排的调整,更改已提交的用车计划,投标人应尽量配合与支持。(6)保证车辆应有显著标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见实习用车标识、出发站/终点站信息牌等;(7)保证车辆在规定时间前到达始发站点,根据采购人制定的时刻表所规定的时间、车型、路线等定时定点发车运行,误班率低于5%,未经采购人事先同意,不得停班。(8)保证车况良好,用车前车厢内整洁,夏季发车前开启空调,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9)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乘客意见处理率达100%,出现投诉时,应尽快开展调查处理,协助采购人做好对投诉意见的反馈,并及时改进工作,保证师生满意率达80%以上。(10)班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故障无法继续安全行驶时,应迅速另派车辆安全疏运,并承担相关的责任。(11)班车因受执法部门检查致班车延误超过15分钟或以上时,应另派车辆疏运。(12)司机应作好各趟班车的发车时间、到达时间及运行过程是否正常的记录。(13)为配合用车方班车运行,需设置项目驻场经理不少于1名,负责处理调度、应急和师生投诉反馈及沟通采购人其他临时需求。(提供承诺函)(14)投标人为采购人服务期间,如车辆或驾驶人员不能满足采购人需要,或不配合采购人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车辆或驾驶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若服务期间由于驾驶人员自身因素导致不能继续为采购人服务,投标人需更换符合人员要求的驾驶人员为采购人服务。(15)投标人不得将整体或部分服务及利益对外转让,未征得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运输业务对外分包或转包。(16)如出现不可抗力(交通管制、戒严、自然灾害等),导致车辆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运行,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通知采购人班车管理人员或乘车人员,否则因此造成的交通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安全营运(1)制定全面、规范、完善、具体的安全营运方案1.1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全年开展安全培训至少4次,安全管理人员持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2人。1.2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投标人每月对所属车辆普查至少一次,驾驶员每日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制定具体方案。1.3车辆技术、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投标人按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三个类别制定具体方案。1.4安全学习、例会管理制度(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学习,例会管理总结)。1.5驾驶员行车安全操作规程。(2)车辆保险能力2.1投标人购买的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赔偿金额人民币在40万元(含)以上。2.2投标人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额人民币在100万元(含)以上,或具备对同类型责任事故等同额度的赔付能力。2.3投标人必须购买交强险。三、委托服务费用委托服务费用按中标人中标价计算,每一项单价已包含该趟本科生见实习用车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中标人不得向乘车的师生收取乘车费。投标人提供本项目下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包括但不限于:(1)司机工资福利、司机加班费、误餐费等额外费用;(2)车辆购置费、利润;(3)购置足够额度的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等相关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每座不低于40万元保额的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车辆维护保养费、年检费及相关保险费用;(5)所涉及的路桥费、燃油费、电费及相关税费。(6)汽车停放点、项目驻场经理办公所涉及的办公、通讯、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用。四、支付方式本科生见实习用车的委托交通运输服务费按照中标人中标的价目表计算,按季度支付,由采购人按实与中标人结算。当采购人确认中标人无违约事项后,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的往返次数分别开出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自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上一季度的交通运输服务费。五、投标人需遵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投标人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规定。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共计两年(2026年5月至2028年5月),双方同意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实现服务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合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提出顺延申请的前提下,由采购人组织进行学生满意度调查,如中标人的服务令乘车学生满意,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满意度达80%以上)的,双方重新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中标人未及时申请续约、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或甲乙双方未就续约达成一致意见的,采购人不再与中标人续约,且双方的委托管理期限也同时终止。服务地点:广东省内。七、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支付第一个季度运输服务费时,依据第一季度运输服务费总价的5%作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直接从第一季度的运输服务费中扣除。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经采购人调查,乘车学生满意度达80%以上,以及服务工作综合评估达到合同相关要求时,双方仍需续签新一期合同时,采购人在扣除中标人所有应付未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如履约保证金有结余的,则继续作为下一年度的履约保证金使用,但中标人需按照下一期合同第一季度费用的5%补齐款项。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则由中标人补足差额部分,且仍需按照新一期合同的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经采购人调查,乘车学生满意度达80%以下或者服务工作综合评估不合格,双方不再续签新一期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将用于整改,整改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采购人在扣除中标人所有应付未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将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则由中标人补足差额部分。八、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1.本项目已经公布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格(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中标人不得对用户需求书中的内容进行分包(用户需求书中有明确约定可以分包的除外)。★3.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合同条款均为不可偏离条款,任何负偏离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请投标人谨慎响应。附表:各校园及各教学基地坐落位置及班次预估情况序号基地名称坐落地址年用车次数预估(与北校园/其他医院之间往返为一次)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院本部)15002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93号3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院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公园北路2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北院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北院)6005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盈丰街33号4006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院本部)4007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7号508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159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30010广州胸科医院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2011广州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市同福中路396号412潮州市中医医院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西马路122号413东莞东华医院东莞市东城东路1号414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万江区新谷涌万道路南3号315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716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41号417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23号418揭阳市人民医院揭阳市榕城区天福路107号419梅州市人民医院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63号320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市外马路114号421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北路2003号522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石岐区孙文路2号423广州市公安局解剖室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18号324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420号7025广州市脑科医院(芳村总院)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20026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社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下涌东路25026区卫生服务中心3号25027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60-62号828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623号-东华西路海月街32号102829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德政中路拾桂坊16号830广州市越秀区东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北一街三巷5号首层831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永泰西约6号之三832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梅花社区(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金羊三街4号、6号)8合计3911备注:1.年用车次数预估可能与实际用车量有出入,具体以教学安排需求为准。2.除各校园与各教学基地之间的用车外,还有少量在两个教学基地之间的用车。3.除以上基地外,可能还会有少量的基地未列入,具体以教学需要为准。九、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1.本项目已经公布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格(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中标人不得对用户需求书中的内容进行分包(用户需求书中有明确约定可以分包的除外)。★3.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合同条款均为不可偏离条款,任何负偏离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请投标人谨慎响应,根据学校经费安排情况,甲方项为“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深圳”。4.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如实配合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原件做核对。5.如投标人所投的项目中含有伴随货物,且伴随货物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需按投标文件格式如实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方可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如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均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6.投标人需声明:已知悉《******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若投标时提供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应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如符合有关政策,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如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不享受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一、说明11.1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6]043号21.2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采购项目31.3项目预算:6000000.00元41.4本项目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服务投标。51.5采购人:中山大学61.8经费来源:财政性资金7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2.6投标授权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二、招标文件93.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104.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15.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所有修改通知将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ztender.com/)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9.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10.3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采购服务费。1416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时间(提交投序号条款号内容1416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90个日历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416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19.2不接受纸质投标。1619.3投标文件提交: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1720.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1416五、开标、评标与定标1822.1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进行开标活动。1925.1投标人未按《资格审查表》提供完整、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026.3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2127.1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2228.2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于评标工作结束后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ztender.com/)进行公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查询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29.6质疑联系方式:采购代理公司: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代理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20-87554038,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采购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1303,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号生物楼308室。2437缴纳采购服务费账户信息:(需备注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开户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序号条款号内容2437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账户:08386112010030417480725/项目联系人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联系人:林小姐、周小姐、叶小姐联系电话:020-87554038传真:020-87554028邮编:510000采购人:中山大学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5084传真:/邮编:510275一、说明1.项目说明1.1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6]043号1.2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采购项目1.3项目预算:6000000.00元1.4本次采购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服务投标。1.5采购人:中山大学1.6采购形式中山大学拟通过招标形式采购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1.7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下的服务。(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1.8经费来源:财政性资金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0招标要求1.10.1须满足的本项目服务期: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满足本项目的服务期限。1.10.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及“投标明细报价表”的格式进行相应报价。1.1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条件。2.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管理制度等规定。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另有说明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定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采购包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组投标。2.6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构成3.1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供给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除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外,还包括: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等(如有)3.2本项目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于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ztender.com/)浏览招标公告,确认参与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3.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整体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4.招标文件的询问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任何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4.2如有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并将所有答复内容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ztender.com/)发布(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5.2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将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ztender.com/)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ztender.com/)发布。6.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6.1采购人发出的招标文件采用中文。6.2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采用公制系统(特别说明的除外)。6.3招标文件中使用的日期、时间均为北京时区的日期、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7.2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公制系统(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7.3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使用的日期、时间采用北京时区的日期、时间。8.投标文件的构成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应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商务部分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2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等;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8.2.1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逐条进行响应,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服务需求的偏差和例外。8.2.2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获得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具有公信力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认证等。8.2.3服务的业绩一览表。8.2.4具有的其他优势的说明。8.3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选择打“√”条款: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9.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9.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9.4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9.4.1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9.4.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9.4.3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9.4.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9.4.5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9.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9.6.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9.6.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9.6.3法律、法规或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明细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的服务的单价(如有)、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服务提供商。10.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3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采购服务费,采购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11.投标货币与计量11.1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服务、货物和工程须用含税人民币报价;11.2投标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12.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14.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4.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4.2投标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及税费。15.保密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个日历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7.不允许偏离的条款17.1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不允许偏离。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列:17.1.1第四部分中的合同条款;17.1.2用户需求书中带“★”号的内容;17.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不允许偏离内容。17.2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17.2.1用户需求书中未加注“★”号的条款;17.2.2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投标人可提供其他优选方案部分。17.3投标文件中需求响应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中实质性条款的不视作负偏离,不构成投标无效,投标人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需单独说明。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有“▲”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如不满足将在技术评分中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扣分,但不会导致投标无效。18.无效投标18.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8.1.1投标文件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格或最高限价。18.1.2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18.1.3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18.1.4投标文件逾期提交。18.1.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8.1.6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的有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方案(有特别说明的除外)。18.1.7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的。18.1.8投标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18.1.9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3条所称关联关系的。18.1.10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8.1.11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18.1.12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授权代表出现相同的,或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8.1.13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8.1.14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以电脑芯片、磁盘和网卡序列号相同为证据)。18.1.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8.1.16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提供的联系人或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出现相同的。18.1.17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18.1.18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18.1.19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8.1.20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18.1.21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8.1.2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8.1.23与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项目使用单位及个人、评标专家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或向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18.2投标人有上述第18.1.10至18.1.23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本项目投标资格,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提交19.1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完成投标登记。19.2不接受纸质投标。19.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网址:(https://www.zhizhengyun.com)。如果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19.4因自然灾害断电断网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灭失等情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9.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19.5.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仍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19.5.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9.5.3未按最新发布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0.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0.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20.4投标人在中山大学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制作投标文件时需绑定节点;节点绑定错误,后果自行负责。21.投标文件的解密21.1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为点击【采购项目管理】-【查询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列表中选中开标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在项目详情页点击【进入开标】,浏览器会弹出新窗口,即进入开标系统。等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置解密时间,除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确认开始解密后,投标人可插入CA,点击【投标文件解密】,点击【启封】,输入PIN码,再点击【确定】完成解密操作。成功解密后,投标文件状态会显示“已启封”。21.2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1.3投标文件以截止时间前提交成功并开标解密成功的版本为准。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2.开标22.1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2.2电子开标系统自动记录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未提交成功或未成功解密等情形,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3.评标委员会23.1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或学校内部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或“中山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分。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23.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3.3.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3.3.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23.5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结果公告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23.6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24.1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审核、评估和对比,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从开标后至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未接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联系。2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资格审查表》提供完整、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5.2《资格审查表》内容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内容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书上载明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客运。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25.3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需签署明确书面意见。25.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在开标过程中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2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未按《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出现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8条中所述无效投标情形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6.2《符合性审查表》内容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检查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电脑的芯片、硬盘和网卡序列号不存在一致情况。2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授权代表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3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预算价格。4投标价是唯一固定价的(招标文件另有特别要求的除外)。5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见投标文件目录格式要求)。6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7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技术指标。8投标人未与投标文件中《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所述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9评标期间,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并未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没有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11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2.1上述符合性审查内容有一项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满足,则结论为不通过;26.2.2若针对同一项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结论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26.3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6.4对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在评标过程中认定投标无效的情形,评标委员会需签署明确书面意见。26.5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或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程序。26.6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不能评标,专家可根据项目情况建议重新招标或建议依法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其它法定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变更事项属于财政部审批事项的除外。26.7招标项目在评标当天依法变更为其它采购方式采购的,本招标文件亦自动变更为该采购方式的有效采购文件,并按相应采购方式的法定程序进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发出采购文件。26.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修正调整的价格或分项报价中的缺漏项价格超过原投标价格规定的比例,视为投标报价重大偏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6.8.1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26.8.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8.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8.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8.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8.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8.7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26.9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式、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可能影响该投标人的得分。26.10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合同条款的重大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7.投标文件的评价27.1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进行评价。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由技术、商务、价格三部分组成(详见以下评分表)评标信息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201)本项目报价采用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需报出两种用车下浮率,并计算出综合下浮率(投标总报价),即一般用车下浮率Χ1和点对点用车下浮率Χ2(其中:0<Χ1≤Χ2,即点对点用车要更优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综合下浮率(投标总报价)=Χ1×0.3+Χ2×0.7(本项目价格分为20分,其中一般用车的下浮率报价占价格分30%,点对点用车下浮率报价占价格分70%),综合下浮率(投标总报价)仅作为评审时价格得分的评审依据。2)报价为半承包方式,即投标报价包租赁车辆的保险、季审、年审、轮胎、维修、供养、检修、税金、营运费、管理费、司机的薪金等与本业务相关的一切费用。2商务59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项目实施业绩82023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签订与本项目类似客运租车项目(服务期限不低于30日)的业绩,每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同一客户不同时间段的业绩不重复计分,同一法人单位多个业绩只计算一个;(提供相关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材料须内含关键页与签署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关键页要求载有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客户评价8前述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质量评价结果业主正面评价(优秀或良好或满意或80分以上或类似评价)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8分。(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用户评价书或满意度调查表等证明文件,由评委参照以上评价等级程度认定对应的评价等级。不提供不得分,同一单位提供多份的只按一份计算。)3为本项目配备的运输能力:各种车型合法营运的空调客车数量(辆),须提供车辆清单及对应的行驶证作为依据20一、45-51座客车数量:超过20辆,每多1辆得1.5分,最高得6分。二、33-39座客车数量:超过15辆,每多1辆得1.5分;最高得6分。三、14-19座客车数量:超过15辆,每多1辆得1.5分;最高得6分。;四、5-10座客车数量:超过5辆,每多一辆得1分,最高得2分。其余情况不满足基础要求或未达到条件不得分。4驾驶团队人员数量投入与服务响应151、组建指定的驾驶团队为招标人服务(经过专业培训、服务意识素质培养、驾驶员具备5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团队人员数量≥40,得15分;2、组建指定的驾驶团队为招标人服务(经过专业培训、服务意识素质培养、驾驶员具备5年以上驾驶经验),40>驾驶团队人员数量≥20,得10分;3、组建指定的驾驶团队为招标人服务(经过专业培训、服务意识素质培养、驾驶员具备5年以上驾驶经验),20>驾驶团队人员数量>10,得5分。(须提供人员名单及A1驾驶证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驾驶经验以A1驾照取得时间为准。)5管理人员数量投入与服务响应81、运输服务及管理团队中设有驻场经理、跟单结算、安全管理、调度与客服人员且人数不少于4人得8分;2、运输服务及管理团队中设有驻场经理、跟单结算、安全管理、调度与客服人员且人数为2人或3人得5分;3、运输服务及管理团队中设有驻场经理、跟单结算、安全管理、调度与客服人员且人数仅1人得1分;(驻场经理、跟单结算、安全管理、调度与客服人员角色须全部配备,其中驻场经理须为专职,其他人员专职兼职均可。(须提供人员名单,其中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或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21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项目管理与实施方案8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运作管理与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运力的投入和调度安排、车辆保障措施等)1、投入到本项目的有效运力优于所投项目要求,熟悉不同线路的调度运作要求,且较完备地制定了执行调运计划的衔接措施与保障措施、车箱清洁保障、车辆维护保养且其内容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得8分。2、投入到本项目的有效运力可满足所投项目要求,基本熟悉不同线路的调度运作要求,且制定了执行调运计划的基本衔接措施与保障措施、车箱清洁保障、车辆维护保养且其内容合理可行、较为贴近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3、投入到本项目的有效运力勉强满足所投项目要求,基本了解不同线路的调度运作要求,但欠缺执行调运计划的衔接措施或保障措施、车箱清洁保障、车辆维护保养得2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2安全制度及规程81、具有完善的运输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专门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档案,提出明确的运输安全目标且具有保障目标实现的措施或工作方案,其内容全面具体并紧扣安全目标、贴近本项目的安全技术要求、针对性强,安全层级责任制健全且能有效落实得8分。2、具有较完善的运输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专门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档案,提出较明确的运输安全目标且具有保障目标实现的措施或工作方案,其内容全面具体并紧扣安全目标、贴近本项目的安全技术要求、针对性强,安全层级责任制健全且能有效落实得5分。3、运输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全或无,建立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档案混乱无章或无,有基本的运输安全目标但相关安全措施或工作方案内容空泛或无,与本项目的安全技术要求关联性不强或缺乏针对性、安全目标的实现与安全层级责任制落实基本难保障得2分。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3应急处理方案5对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车辆在接送采购人员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机械故障时的处理方案;②遇到采购人有应急订单需求时的响应时间及方案;③用车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及处理方案;④国家政策调控下的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评审:1.应急预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考虑周全,响应时间30分钟内响应,得5分;2.应急预案内容较完整,科学较合理,考虑较周全,响应时间30分钟内响应,得3分;3.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考虑片面,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27.2重要服务参数的响应情况和一般服务参数的响应情况描述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相一致。27.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计算27.3.1评标委员会对于微型、小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依据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评标委员会对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价格扣除,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或《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如适用,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27.3.2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扣除10%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10%)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扣除10%(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4%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4%)注:①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②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价格扣除。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7.3.3如投标人所投的项目中含有伴随货物,且伴随货物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伴随货物,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下文简称“通知”),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①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②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③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④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⑤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2)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规定比例产品总成本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第1)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3)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对特定产品,在符合第1)项和第2)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2)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7.3.4对于同时是小微企业和伴随货物为本国产品的价格扣除方法如下: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10%-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价格×20%。27.4计算价格评分:本项目报价采用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需报出两种用车下浮率,并计算出综合下浮率(投标总报价),即一般用车下浮率Χ1和点对点用车下浮率Χ2(其中:0<Χ1≤Χ2,即点对点用车要更优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综合下浮率(投标总报价)=Χ1×0.3+Χ2×0.7(本项目价格分为20分,其中一般用车的下浮率报价占价格分30%,点对点用车下浮率报价占价格分70%),综合下浮率(投标总报价)仅作为评审时价格得分的评审依据。报价为半承包方式,即投标报价包租赁车辆的保险、季审、年审、轮胎、维修、供养、检修、税金、营运费、管理费、司机的薪金等与本业务相关的一切费用。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准则1一般用车下浮率Χ16一般用车下浮率Χ1得分=[(1-基准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6(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注: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有效下浮率(0≤下浮率<100%)为基准下浮率,其报价得分为满分。2点对点用车下浮率Χ214点对点用车下浮率Χ2得分=[(1-基准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14(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注: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有效下浮率(0≤下浮率<100%)为基准下浮率,其报价得分为满分。27.4.1报价为半承包方式,即投标报价包租赁车辆的保险、季审、年审、轮胎、维修、供养、检修、税金、营运费、管理费、司机的薪金等与本业务相关的一切费用。27.4.2价格明细表(带司机)【表中里程为每趟往返行驶里程】(1)点对点用车(往返)序号线路(往返)小轿车中巴车大巴车起点终点5座7座14-19座23-26座33-39座45座以上1北校园孙逸仙纪念医院(北院区)400元500元600元600元750元850元2北校园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400元500元600元600元750元850元3北校园附属第三医院(天河院区)400元500元600元600元750元850元4北校园附属第三医院(岭南院500元600元700元700元800元900元4北校园区)500元600元700元700元800元900元5北校园附属第五医院1000元1100元1500元1600元1750元1950元6北校园附属第六医院400元500元600元600元750元850元7北校园广州市脑科医院(广州市惠爱医院)400元500元600元600元750元850元8北校园广州市胸科医院400元500元600元600元750元850元9孙逸仙纪念医院(北院区)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400元500元600元600元750元850元(2)一般用车【表中里程为每趟往返行驶里程】10往返里程小轿车中巴车大巴车5座7座14-19座23-26座33-39座45座以上11公里数≤50500元600元700元700元800元900元1250<公里数≤100600元700元8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3100<公里数≤150750元850元950元1050元1150元1500元14超公里计费(150<公里数的部分)3元/公里5元/公里6元/公里8元/公里注1一般用车:1、上述所列单价为行驶里程的固定价格。投标人须报出一般用车下浮率Χ1(其中:0<Χ1)。2、价格含税费、各类保险费、路桥费、停车费、空驶费等各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3、行驶过程中,中标人不能随意更换车辆,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车辆的,需提前向采购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注2点对点用车:点对点用车须另外报点对点用车下浮率Χ2(其中:Χ1≤Χ2,否则将导致废标)。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增加点对点线路,下浮率同Χ2,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如遇重大改革、机构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调整点对点线路。注3计费规则:1.用车公里数确认规则:以采购人同意的导航线路的导航公里数注3为参考,以采购方人员和中标方司机最终确认的行程单为准,特殊情况更改行程、路线需经学院相关负责人确认。2.单接/送计费办法:单程用车根据出发地及到达地往返的公里数,收取价格明细表中75%的费用。27.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8.中标人的确定28.1评标委员会按评分表规定的评分因素和权重对投标人进行评分。各个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作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商务评审得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符合中标条件的1至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亦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实际中标人。28.2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于评标工作结束后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代理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质疑和投诉29.1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29.3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应当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9.4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9.5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应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具体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下载。29.6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0.与采购人的接触30.1从开标之日起至中标结果发布之日的期间,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本项目使用单位及个人联系。30.2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六、合同的授予31.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排名最高的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2.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力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后的合同履行期内,有权在一定的幅度内对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服务予以追加,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0%)。33.中标通知书33.1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逾期可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3.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的用户单位可视中标人的资信情况,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高于中标价格百分之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合同另有返还期限约定的,从其约定。3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签署合同。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34.4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不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可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4.5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6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7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有要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不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适用于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项目)。35.费用说明3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35.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采购服务费,按以下规定执行。(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服务费。采购服务费一:项目需求调查费用,递交账户信息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服务费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递交账户信息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采购服务费由中标人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交付,递交账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采购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为服务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10000-1000000.05%1000000以上0.01%按上表下浮40%交纳采购服务费,具体如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参照上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40%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中标(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项目按5000万元计算。按上表下浮20%交纳采购服务费,具体如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参照上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中标(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项目按5000万元计算。按上表规定交纳采购服务费,具体如下:项目需求调查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4:6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其中:项目需求调查费用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中标(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项目按5000万元计算。其他,本项目按以下约定收取采购服务费:以上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列。36.招标结果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代理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告中标结果,敬请各投标人留意,不再另行通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合同甲方(承租方):中山大学乙方(出租方):签署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甲方(承租方):,中山大学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法定代表人:,高松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电子邮件:zsybkjx@mail.sysu.edu.cn传真:无乙方(出租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件:,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服务项目,委托乙方实习专业、规范、安全、优质的客运交通运输服务,特订立本服务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服务项目基本情况1.委托服务事项中山医学院本科生见实习用车项目包括该学院各专业学生从各校园往返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局(仅法医专业)、殡仪馆(仅法医专业)等教学基地进行实践教学的交通用车,也包括学生在各教学基地之间轮换实习的交通用车。2.基本运行路线该学院各专业教学基地主要分布在广东省各市区,包括广州市、珠海市、深圳市、东莞市、佛山市、中山市、汕头市、梅州市、潮州市、揭阳市、惠州市、韶关市、江门市等。行车线路包括:(1)北校园与各教学基地之间往返或单程(2)两个教学基地之间的往返或单程3.本项目其他相关用车,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中山大学(甲方)中山医学院各专业本科生(含八年制已进入二级学科阶段的学生)。第三条委托服务期限1.甲乙双方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止,双方同意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实现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乙方提出顺延申请的前提下,由甲方组织进行学生满意度调查,如乙方的服务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满意度达80%以上),双方重新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如乙方未及时申请续约、满意度调查不达标或甲乙双方未就续约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不再与乙方续约,且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新一期的合同。第四条委托交通运输服务费及其支付1.本科生见实习用车的委托交通运输服务费按照乙方中标的收费标准和甲方中山医学院实际用车情况计算,由甲方中山医学院按实与乙方结算。交通运输服务费已包含甲方就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交通运输服务所需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2.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交通运输服务费。乙方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分别出具正式税务发票给甲方中山医学院。甲方中山医学院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的交通运输服务费,转入指定账户(账号名称:,,账号:,,开户行:,。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目下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本科生见实习用车委托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