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外联防护系统招标公告(绍兴市妇幼保健院2026)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外联防护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外联防护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s://www.sxfby.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Y-2026CG-0401
项目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外联防护系统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公开招标(货物)
预算金额(元):7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外联防护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0
单位:项
主要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t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①现场获取: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2室;联系人:魏世钰,联系电话:19857408431。
②邮寄获取: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2室;收件人:魏世钰,联系电话:19857408431。
③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④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提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招标文件售价(元):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1室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1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1.1本项目允许投标单位将投标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405-2室,接收人:魏世钰,联系方式:19857408431。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823978940@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在途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响应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未能按时签收邮寄包裹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及其他情况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同时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1开标室。
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但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备询标等事宜。
1.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若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
信息


名 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何逸开
项目联系方式:0575-88217200
质疑联系人:孔月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217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静丽、沈潮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509660
质疑联系人:杜磊
质疑联系方式:13065779166  
3.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号
传真:/
监督联系人:陈林铃
监督投诉电话:0575-88217735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招标公告-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外联防护系统.docx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日期年 月 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编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地址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注:1、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上述所有信息均为真实、有效、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2、后附招标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填写姓名)系(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填写单位全称)的(填写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填写身份证号码:)。以本公司的名义获取项目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获取采购文件、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外联防护系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外联防护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s://www.sxfby.com)获取招标公告信息,并于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HY-2026CG-0401项目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外联防护系统采购方式:自行采购-公开招标(货物)预算金额(元):70000.00最高限价(元):700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外联防护系统数量:1预算金额(元):70000.00最高限价(元):70000.00单位:项主要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方式:①现场获取: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2室;联系人:魏世钰,联系电话:19857408431。②邮寄获取: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2室;收件人:魏世钰,联系电话:19857408431。③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④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提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招标文件售价(元):0元/份。(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1室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1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1.1本项目允许投标单位将投标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405-2室,接收人:魏世钰,联系方式:19857408431。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823978940@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在途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响应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未能按时签收邮寄包裹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及其他情况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同时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5-1开标室。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但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备询标等事宜。1.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若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何逸开项目联系方式:0575-88217200质疑联系人:孔月华质疑联系方式:0575-882173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泗汇里商业中心西侧四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许静丽、沈潮颖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509660质疑联系人:杜磊质疑联系方式:130657791663.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号传真:/监督联系人:陈林铃监督投诉电话:0575-8821773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联防护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