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便利店合作运营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6)
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哈密园区便利店合作运营项目询价公告
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哈密园区便利店合作运营项目询价
公告
1.
询价
条件
本项目为
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哈密园区便利店合作运营项目
(
项目
编号
:
2026-SJYGKXJ-009)
,
采购
人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
,资金来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
询价
代理机构为
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
询价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价,
欢迎合格
供应商前来参与
。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
1
采购规模:
本项目
预计
采购规模
约
85万元
(含税)
。
2.
2
采购内容
:
为
进一
步完善承接园区的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园区整体服务品质,现需在
哈密
增设便利店,提供合作运营服务
。
2.
3
服务地址:
哈密市
。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
2.5
采购方式:
公开
询价
(资格后审)。
2.
6
标包划分及
成交
情况:
本项目
不划分
标包。推荐
通过资格评审报价得分
第一名的
供应商
为
成交
人
,份额:
100%
,第二名为备选
成交
人
;
如出现经济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
本项目
成交
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
成交
资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
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
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
开票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2其他
要求:
供应商须
在哈密市设有便利店。
已经设立的提供便利店房屋租赁合同或购买凭证,以及门面照片
。
未设立的提供承诺函(若成交将在收到通知书后
10日内设立)。
3.
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3.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3.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3.3.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3.5查询路径:
(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
4月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
4月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
4月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库内
;
(9).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0).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 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专业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 相关产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专业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14).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下属专业公司的响应,同时若中标则取消成交资格;
(
15).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5
本次
询价
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
各
供应商
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
询价
人将在
成交
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
新疆通服
的
响应
,若
成交
则取消
成交
资格。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
6
年
4
月
24
日
至
20
26
年
4
月
27
日(节假日不休息)
,每日
00
:
00
至
23
:
59
(北京时间,下同),
远程
购买
询价
文件。购买前请联系
刘雪菲
,联系电话:
18999263707
。
4.
2
询价
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网上转账或电汇
)
(汇款需备注项目简称)
4.
3
本项目标书费、
响应保证
金不接受现金,请各
供应商
通过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
询价
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开
户
名: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联
行
号:
301100000023
账
号:
990204012101004401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4月30日11时0
0分
(
北京时间
),将
响应文件
(
★须为PDF加密格式)
传至
896088959@qq.com邮箱
。
5.2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
6
年
4月30日11时0
0分
(北京时间),
线上开标(腾讯会议)会议号当天告知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邮箱
的
响应文件
,
询价
人不予受理
(建议
供应商
提前
30分钟
送
达指定
邮箱;提前
15分钟进入腾讯会议
)
。
5.4
响应保证
金:
7000元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询价
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
https://szyc.chinaccs.cn)
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
询价
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
供应商
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
供应商
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
招
标
人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
139号
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后街
24号
8
楼
招标
代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雪菲
电
话:
18999263707
电子邮箱:
896088959@qq.com
代理机构:
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
26
年
4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利店合作运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