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集土非居、国土非居房屋协议置换补偿估价机构招标公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26)



2026年4月24日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认定松江区九亭镇朱龙、兴联地块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复函(沪建房管〔2025〕188号)和松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松预征地〔2026〕第19号、沪松预征地〔2026〕第15号、沪松预征地〔2026〕第16号、沪松预征地〔2026〕第17号、沪松预征地〔2026〕第20号,拟对九亭镇朱龙、兴联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开展协议置换补偿评估,涉及集土有证房屋1户,社区配套房屋3户,国土非居房屋6户7证。
按照《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评估管理规定》、《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和《九亭镇朱龙、兴联“城中村”改造征收动迁实施方案》,现启动城中村地块范围内集土非居房屋、国土非居房屋协议置换补偿估价机构报名工作,报名的每家估价机构需要具备20名以上估价师。请有意向的估价机构于2026年4月30日24:00前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金南路12号(九亭镇朱龙、兴联“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报名,报名时请提交《集土非居、国土非居房屋协议置换补偿评估工作申请表》(见附件)、工商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公司简介(落款盖章)、评估师名单(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好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报名地址:松江区九亭镇金南路12号;
报名时间:上午08:30-11:00,下午13:00-16:30;
联系人: 顾俊杰 13818864830
陈永仁 18121494336

附件:《集土非居、国土非居房屋协议置换评估工作申请表》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集土非居、国土非居房屋协议置换补偿评估工作申请表

申请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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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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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声明: 我单位愿对本次申请中提供所有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土非居、国土非居房屋协议置换补偿估价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