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养护工程 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2026)
朝阳市省道朝锦线(孙家湾至长宝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朝阳市省道朝锦线(孙家湾至长宝段)修复养护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省道朝锦线(孙家湾至长宝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朝阳市省道朝锦线(孙家湾至长宝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省道朝锦线位于朝阳市双塔区境内。路线起于孙家湾,终于长宝,设计桩号为K0+000-K15+650,全长15.65公里。该路段于2016年进行最后一次维修,现有路面结构为7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4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目前该路段病害以横纵缝、龟裂、车辙为主,局部路段存在坑槽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路面、综合设施等修复养护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完工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共计159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阶段工期:2026年9月30日前工程进度达90%
2.5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2.6合同估算价:124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各自承担的施工任务具有相应的养护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一方)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在不低于496.56万元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或修复养护(大、中修)干线公路(含路面)工程施工,且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注:(1)干线公路是指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不包括县道、乡道、农村公路;
(2)以上业绩不包含微表处、热再生、封层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及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和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单位。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6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如前款文件中规定的资质已由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审批,则不做要求。)
(2)/。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①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②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联合体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牵头人其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3.3/标段为同一类型专业工程和同等资格条件要求,每个投标人必须同时递交本次招标的/标段的投标文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参与/个标段,各投标人所投具体标段号将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分配,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其中/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投标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可再投入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4月24日08时00分至2026年4月30日17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朝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1)接收异议函的方式:网络(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网络平台)或书面(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方式提出。联系单位: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郑理心,联系电话:024-23921220,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2)异议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21-2631321
招标人: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1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421-71011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5楼
联系人:郑理心
电话:024-23921220
附件:评分办法
朝锦线孙家湾评分办法(1)
电子邮件:3525903535@qq.com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合理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被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5)主要人员得分高的优先;(6)企业业绩得分高的优先;都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确定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保函的原件扫描件、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保函财务费用支付凭证。(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CA数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其编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4)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15)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告知承诺函、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40分主要人员:25分履约信誉:20分技术能力:15分2.2.3第二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及详细评审标准(总分100分)评标价:100分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2.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各标段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规则,多计或少计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本次招标设定3种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每个标段随机抽取其中1种作为该标段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一、评标价(A)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如果投标文件出现以下1~5任一情况,不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1、未按要求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G%;(注:G%=90%)3、无法确定投标报价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上传的对应项目标段号不一致(如分标段);5、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投标文件存在以上1~5任一情况,但招标人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未发现的,视为计算过程中基础数据取用错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予以修正。投标文件未出现以上1~5情况的,均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二、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1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所有评标价均低于G%*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G%),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G%*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G%)。否则,按以下方式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1、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2、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根据下述区段计算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1、B2.2、……、B2.15、B2.16),各区段平均值为该区段内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B2.2为“1.03*B1(不含)~1.035*B1(含)”范围内的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第八位“四舍五入”。区段区段平均值(B2)1.035*B1B2.11.03*B1B2.21.025*B1B2.31.02*B1B2.41.015*B1B2.51.01*B1B2.61.005*B1B2.71.00*B1B2.80.995*B1B2.90.99*B1B2.100.985*B1B2.110.98*B1B2.120.975*B1B2.130.97*B1B2.140.965*B1≤评标价≤0.97*B1B2.15评标价<0.965*B1B2.163、评标价平均值(B)(1)按下列公式,将计算得出的区段平均值(B2.1、B2.2、……、B2.15、B2.16)进行加权平均(B2.1和B2.16权重为0.1,B2.2和B2.15权重为0.3,B2.3和B2.14权重为0.5,其余权重为1.0),得出评标价平均值(B)。评标价平均值(B)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B=[0.1*B2.1+0.3*B2.2+0.5*B2.3+1.0*(B2.4+B2.5+……+B2.12+B2.13)+0.5*B2.14+0.3*B2.15+0.1*B2.16]/[0.1+0.3+0.5+1.0+1.0+1.0+1.0+1.0+1.0+1.0+1.0+1.0+1.0+0.5+0.3+0.1]。(2)如果某区段无区段平均值,则该区段不计区段平均值。如:无B2.1、B2.3、B2.9、B2.15等区段平均值,即B2.1、B2.3、B2.9、B2.15以及其权重均等于0,则评标价平均值B=[0.0*0.0+0.3*B2.2+0.0*0.0+1.0*(B2.4+B2.5+……+B2.8+0.0+B2.10+……B2.12+B2.13)+0.5*B2.14+0.0*0.0+0.1*B2.16]/[0.0+0.3+0.0+1.0+1.0+1.0+1.0+1.0+0.0+1.0+1.0+1.0+1.0+0.5+0.0+0.1]。三、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2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P表示)计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算评标价平均值(B)。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1、当P=0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G%*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G%),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G%*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G%)。2、当0<P≤5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P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3、当6≤P≤9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4、当P≥10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P1=Q1,P2=Q2。Q1、Q2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Q1,较小的数值为Q2。Q=INT(P/5),即Q为(P/5)向下取整。四、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3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P表示)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1、当P=0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G%*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G%),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G%*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G%)。2、当0<P≤5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P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3、当P=6或7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4、当P≥8时(1)首先,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①当P=8或9时,P1=P2=1;②当P=10或11或12或13或14时,P1=2,P2=1;③当P≥15时,P1=Q1,P2=Q2。Q1、Q2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Q1,较小的数值为Q2。Q=INT(P/5),即Q为(P/5)向下取整且最小为1。(2)然后,将其余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对排列第(1、1+R、1+2R、……、1+SR)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R为随机步距,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3、4、5。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S为步距个数,S=INT[(P-P1-P2-1)/R],即S为[(P-P1-P2-1)/R]向下取整。五、评标基准价(D)D=D=[C*K+B*(1-K)]*(1-Z),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式中:1、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B为评标价平均值。2、K为权重系数,K=[(K1/10)+K2]/10。各标段的K1在开标现场从0、1、2、3、4、5、6、7、8、9等10个系数中随机抽取。各标段的K2在开标现场从0、0.5、1等3个系数中随机抽取。3、Z为下浮系数,各标段的Z在开标现场均从0%、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等21个系数中随机抽取。2.2.5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7位小数。3.2.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n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n值按参与商务和技术评分投标人数量的30%(数值向下取整)确定,n值不得小于3,不得大于10。注:若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排名并列为n时,则同时进入第二信封。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2(1)施工组织设计40分施工方案总体描述8分施工方案总体描述具体,内容充实,对项目认识深刻,对施工过程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准确掌握项目的特点,对项目施工中的关键点、难点,有准确的分析,对重要问题能提出有效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能够合理安排在雨或雾天的施工内容。对保障工期问题有具体措施,完全满足项目施工需要。本项最多得8分,最低得4.8分。重难点理解8分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及施工方案、工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艺流程,完善且理解较深、有针对性措施。本项最多得8分,最低得4.8分。施工队伍及施工组织计划8分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队伍对项目施工有较强的技术把握能力和丰富的施工经验;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对项目施工有针对性部署、安排;施工组织计划内容详实,任务明确,对施工有明确的指导作用。对施工工序安排,全面、合理,充分考虑各工序的交叉作业,有保证措施确保计划的全面实施。本项最多得8分,最低得4.8分。安全生产措施8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措施,表述基本齐全,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本项最多得8分,最低得4.8分。文明施工措施8分针对本项目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表述基本齐全,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本项最多得8分,最低得4.8分。2.2.2(2)主要人员25分项目经理15分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15分;项目总工10分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10分;2.2.2(3)其他因素技术能力15分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15分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履约信誉20分根据最近年度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评分:AA级的得20分,A级的得18分,B级的得15分,C级的得10分,D级的得0分。注:(1)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结果公告(非结果公示)为准。(2)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①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②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③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3)投标人无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结果公告、以及体现投标人评定等级的文件作为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4)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成员企业中信用评价等级最低的认定联合体信用评价等级。2.2.2(4)评标价10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评标价满分-偏差率×100×2;(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评标价满分+偏差率×10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并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3.2.4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其第二信封在监督机关的监督下进行线上开标。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评标委员会对开启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进行形式和响应性评审,对通过形式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按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为3个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开标;在对第二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4)若通过第一信封形式性与响应性及资格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仅为三家时,不再进行评分,第一信封评审采用通过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第二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及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5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1.2投标文件的标的、质量标准、工期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出现(存在)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1.3如果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并在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备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1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决其投标。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标价得分。3.5.2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是有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应按本章3.7款的规定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该报价的合理性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当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并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复养护工程 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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