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
涉及包号:01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4-2631Z32318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通过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在线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631Z32318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600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服务需求: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服务期限内食材配送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限均为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在线获取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4月24日上午8:30至2026年5月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
(2)首次在国e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国e平台线上获取: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3)点所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a)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的对应子包生成订单;
(b)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
(c)获取订单完成及成功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查看具体项目订单。
(4)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37860671,李先生37860665,叶小姐37860669。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
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
******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941号
联系方式:陈小姐/0768-2858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赖希捷,曾嘉伟,余力/020-37860544/37861075/37860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希捷,曾嘉伟,余力
电 话:020-37860544/37861075/37860532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公告附件1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724-2631Z323180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日期:2026年4月24日第1页温馨提示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三、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四、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五、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并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六、招标项目内或有多项设备或报价内容的,应加总后报总价。七、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八、获取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邮购文件的公司应提供快递地址以确保收到纸质的采购文件。(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各(潜在)投标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6日五个工作日。项目采购内容如下:一、项目编号:0724-2631Z3231801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00万元四、项目标的及服务时间、地点: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服务内容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项600万元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服务期限内食材配送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限均为1年。4.服务地点:1.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941号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办公区食堂;2.广东省潮州市城新西路85号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办公区食堂。服务期限内如因办公地点发生改变导致配送地点更改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继续履行合同。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6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4月24日上午08:30至2026年5月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免费提供。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2、国e平台线上获取:(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3)点所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a)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的对应子包生成订单;(b)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c)获取订单完成及成功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查看具体项目订单。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5月15日09时30分00秒(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九、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5月15日09时30分00秒十、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希捷,曾嘉伟,余力采购人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20-37860544/37861075/37860532电话:0768-2858076传真:020-87768283/37860550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941号邮编:510080邮编:521000银行及账户信息:(1)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4月24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用户需求书: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如有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3.招标文件中如有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1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食堂的食品原材料等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一家食材供应商为我局提供2026年-2028年食材配送服务。1.2项目内容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食堂用餐所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产生的金额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中标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合同有限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应在定价依据基础上,同时结合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搬运费、税金等情况,对采购项目进行折扣率报价。1.2.2项目实施要求1.2.2.1实施范围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食堂用餐所需食材,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类别:肉禽畜蛋类、水产海鲜类、蔬菜瓜果类、粮油干货类和其他类等。实际采购品种和数量不限于采购需求所列内容,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确定。1.2.2.2实施时间要求配送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服务期限内食材配送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限均为1年。1.2.2.3实施地点要求配送地点:1.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941号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办公区食堂;2.广东省潮州市城新西路85号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办公区食堂。服务期限内如因办公地点发生改变导致配送地点更改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1.3其他要求1.3.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1.投标人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货物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货物的来源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货物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投标人应对货物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1.3.2试用期本项目对中标的配送单位设置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自合同服务期限开始时计起)。对应需求书“8.5.1试用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中标人当月食材货款10%的违约金,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2投标/响应要求2.1对供应商的要求2.1.1优选资质/优选指标2.1.1.1相关证书序号证书名称备注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认证范围须与食品配送相关2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与食品配送相关3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与食品配送相关2.1.1.2成功案例投标人具有相关配送业绩,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食材配送项目业绩情况。2.1.2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满足本项目日常供货需求的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生产加工配送保障场所。2.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日常供货所需的配送车辆(含冷藏功能车辆)。3.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4.投标人具有2025年1月以来,采购范围内送检的:(1)粮油、(2)海鲜类或水产类、(3)蔬菜类、(4)水果类、(5)肉类或禽类、(6)蛋类、(7)干货或豆类、(8)调味品,由第三方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志的食品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2.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3.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投标人应在满足★必备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对本项目技术需求书的完全响应,具体包括:食材质量保证方案、配送服务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1.食材质量保证方案:根据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3.2具体要求”中相关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肉禽畜蛋类、水产海鲜类、蔬菜瓜果类、粮油干货类等食材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价。2.配送服务方案:根据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5.1产品配送”和“5.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价。3.食品安全保障方案:根据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5.3食品安全保障”中相关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价。4.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6.1应急保障方案要求”相关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评价。5.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对应需求书“7.2.2退(补)货流程”要求,对投标人提供退换货方案进行评价。3项目需求3.1总体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投标人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2具体要求3.2.1肉禽畜蛋类(含鸡、鸭、鹅、猪、牛、羊等肉类)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3.冷冻禽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4.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卤味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5.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6.蛋类必须新鲜、完好无损、无裂痕,干净无污染。7.中标人需要提供专门储存禽畜类的恒温车间,保证禽畜肉类的新鲜。3.2.2水产海鲜类1.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盖有冻结的透明粘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体完整无伤残,带鳞鱼应体表鳞片完整无损。去鳞鱼不应有残鳞片。另外鱼体富有弹性,手指轻按鱼体后,手指凹陷处可马上恢复。鱼应无异味有较温和的鱼腥味。2.虾的头胸甲与躯干连接紧密,无断头现象。虾身清洁无污染无异味,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3.贝壳类要求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4.冷冻水产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5.水产品应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3.2.3蔬菜瓜果类1.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2.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瓜果等进行分类)。3.蔬菜瓜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或以上。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蔬菜瓜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4.蔬菜瓜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5.供应链要求:所有的来源须清晰。蔬菜瓜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6.对蔬菜瓜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果园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瓜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7.对蔬菜瓜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果园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果园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8.对蔬菜瓜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果园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和瓜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2次监测。9.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须符合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须建立记录;10.要求中标人的配送半径能够严格保证采购人在货物使用时间上的安排以及保证货物新鲜。11.蔬菜瓜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瓜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3.2.4粮油干货类1.粮油(1)米、油、面、豆类等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在配送时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2)散装粉、面、豆类等在配送时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3)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干货(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无发霉,无哈喇味。黄花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黑木耳: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块。银耳: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香菇:①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②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腐竹: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蹄筋: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香气。鱿鱼: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紫菜: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发菜:藻体细长、绿黑色、柔软爽滑、干燥、无杂质。3.2.5其他类除以上四大类产品之外的副食、调料等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具体要求。4人员要求4.1团队要求4.1.1基本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包含管理和技术人员),团队编制和人员资质务必保证运营服务质量。(2)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中所有人员必须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需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或健康检查报告。(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3)所有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热情服务、遵规守法,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4)投标人服务团队至少须配有4.1.2所列人员,出具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服务团队人员名单。4.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序号人员类别人员岗位人员要求是否作为加分项1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3年或以上食材供应管理项目从业经验是2技术团队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有3年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是3技术团队采购员2人,具有3年或以上食材采购工作经验。是4技术团队司机2人,具有3年或以上食品食材配送经验。是5技术团队初加工人员1-3人,配合采购人完成本合同采购食材的简易加工,如鱼类宰杀去鳃去鳞去内脏、蔬菜洗净削皮等,并承担用工责任及费用。否5管理实施要求5.1产品配送(1)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2)冷藏、冷冻食品应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处于恒定的环境中。(3)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禽畜蛋类、水产海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材,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不变质。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货物应确定货物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5.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中标人负责将所有物料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物料经采购人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将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由收货人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2)中标人不负担采购人内部分发及内部分发配送过程所造成的食材损伤、损耗及其它人为造成的问题。(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准确交货。(4)如需分批交货,中标人也应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5.3食品安全保障1.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货物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2.对货物检查如下:(1)采购的货物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货物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货物。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货物。(2)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货物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货物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等。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必须取样保留48小时,且供应的全部蔬菜由采购人不定时组织人员在使用前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则不能使用,所需检测和取样保留的试纸、药品等由中标人提供及承担费用。4.应有农产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系统,可进行产品追溯,切实保证食品安全。6风险管控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供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为确保投标人对采购人的食材的供应,预防因采购人临时性、紧急性、零星性食材配送需求,投标人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理小组,应对紧急情况货物应急保、因天气造成的供应紧缺、食物中毒、原材料无法及时到达采购人地点等情况。6.1应急保障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须做出反应。中标人应在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若中标人超时响应且无正当理由的,并影响到采购人供餐的,采购人可将当天货物总价10%的金额作为罚款,并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对少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应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1)预警监测:加强对投标人内部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定期对投标人所供应的食品进行抽样调查,避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2)事故响应:如发生事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尽快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协助工作。发生食物中毒时间应即停止使用食物,尽快脱离接触污染物。并对相关物品进行封存,留待送检。发生事故后,在2小时内报告相关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后续工作。(3)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投标人应具备相关对应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的储备能力。6.2违约风险管控要求具体违约责任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书》。7履约验收要求7.1总体要求验收名称验收要求试用期验收自合同服务期限开始后第1个月为试用期,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不定期验收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配送食材质量、服务质量、响应及时程度等情况,在服务期限内不定期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人实行考核7.2具体要求7.2.1检验流程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收货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收货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收货的方式,收货人应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检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收货;三是须进行抽查收货,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0%。收货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收货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收货人员应和中标人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每次采购的货物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收货人的名字及日期。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7.2.2退(补)货流程1、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过保质期的货品,免费退换。2、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需无条件退货、换货,并做好相关退换货情况登记,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采购人要求更换、退换的食材等货物,中标人要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送达。4、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收货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样备案,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8其他要求8.1付款安排建议付款名称付款要求付款比例(%)分期付款付款安排:货款按月分食堂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统计、核实,校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100.08.2其他要求8.2.1保密要求中标人的工作人员需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中标人向采购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并签订保密协议,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拒绝中标供应商违规工作人员继续工作的权利。8.2.2知识产权要求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纠纷应由投标人解决,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8.3定价方式1.中标人须每月月初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价目表,作为上月货物结算依据,货品价格核定不得高于平均市场价格(参照上月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潮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情况表》的平均价格)×中标折扣率,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潮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情况表》以外货物的价格由采购人和中标人代表共同到周边市场、大型超市进行询价,双方确认的价格×中标折扣率,同样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2.供货价格须包含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8.4付款方式货款按月分食堂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统计、核实,校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8.5考核机制考核机制包括试用期考核和日常管理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8.5.1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评分等级考核结果80-100(含80)合格通过考核,中标单位继续履行食堂配送资格。80以下不合格不通过考核,取消中标单位配送资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该月食材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潮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试用期)被考核单位:序号考核内容考核细则分值评分标准1规章制度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卫生责任追究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3缺一项制度扣0.3分,不上墙扣1分,扣完为止2岗位职责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齐全,并公布上墙,落实到人2缺一项岗位职责扣0.5分,不上墙扣1分,扣完为止345从业人员安全保障货源组织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1须持有效健康证,缺一个扣完1分统计、会计、驾驶员、检测员从业资格证1缺一个扣完1分配送人员每次配送食材是否有统一着工装2每次配送均要统一着工装,缺一扣0.5分,扣完为止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1缺一扣完1分卫生应急预案1.5如无扣完1.5分配送车辆安全检查1.5如无扣完1.5分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4缺一扣1分,扣完为止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4每次食材配送都要提供食材的合格证、检验检疫证件及自主检验报告的复印件(缺一扣2分,扣完为止)6质量保障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6缺一扣1分,扣完为止789各类台账环境卫生储存进出库记录2缺一扣完2分水果、蔬菜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2缺检一样扣完2分48小时留样记录2缺一扣完2分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2不及时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退换货记录2缺一扣1分,扣完为止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3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3不符要求每次扣一分,扣完为止配送场地整洁卫生3不符要求扣完3分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垫仓板、货物标牌3不符要求扣完3分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防盗)3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正常使用3不符要求扣完3分1011配送价格执行按时送货5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如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按要求使用配送车辆6禽畜类、海产品类、蔬菜类食材必须用冷藏车配送,干货类可用干净整洁卫生的货车运送。如发现配送车辆未按规定要求使用的,发现一次扣2分指定品牌采购情况4发现一次不按指定品牌采购的扣1分,扣完为止食材质量情况6发现配送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食材,并及时做好退换货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为评分依据(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按双方签署确认的价格执行6不按双方签署确认价格执行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12沟通协调,及时整改中标方主动询问配送情况,对于采购人反馈的配送过程中不符合要求和食材质量不达标的意见及时整改4对于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得4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分,未见任何整改效果不得分)13采购人评价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对人员形象、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评分。5着装统一整洁,佩戴工牌,个人卫生良好,言行文明规范;主动配合、服从管理,责任心强,遇事积极沟通解决。可得5分;着装基本整洁,个人卫生较好,无14廉政承诺明显不当言行;态度端正,能配合工作。可得3分;着装不够规范,偶有不整洁情况,言行较随意;态度较被动,需多次提醒,配合度一般。可得1分;着装脏乱不规范,个人卫生差,言行粗鲁;态度敷衍推诿,不服从管理,责任心差,易引发矛盾。不得分。采购人使用者满意度测评4经过满意度测评,若测评分数达到90分以上,此项可得4分;测评分数在80-89分之间,此项可得2分;测评分数在70-79分之间,此项可得1分;测评分数不满70分的,此项不得分。廉政承诺执行情况5发现中标人贿赂食堂工作人员1次扣3分,2次扣5分,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总分100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考核得分:,考核等级:考核日期:,考核人:8.5.2日常管理考核采购方有权对中标人每次的货物配送进行考核,对于不符合考核要求的进行登记,并于当月月底进行考核评分,评分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优秀、及格和不及格。每个等级的考核结果如下表:日常考核评分等级考核结果85-100(含85)优秀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中标人对被扣分的项目及时作出调整即可。75-85(含75)及格勉强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中标人在食材配送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中标人会被约谈,沟通协调关于及时整改食材配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若连续两个月都被评为及格,将视为一次不及格。75以下不及格不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中标人除了会被约谈,沟通协调关于及时整改食材配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若连续两个月被评为不及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潮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日常管理)被考核单:,考核月份:序号考核内容考核细则分值评分标准1规章制度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卫生责任追究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缺一项制度扣0.3分,不上墙扣1分,扣完为止2岗位职责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齐全,并公布上墙,落实到人2缺一项岗位职责扣0.5分,不上墙扣1分,扣完为止3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须持有效健康证,缺一个扣完1分统计、会计、驾驶员、检测员从业资格证缺一个扣完1分配送人员每次配送食材是否有统一着工装2每次配送均要统一着工装,缺一扣0.5分,扣完为止45安全保障货源组织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缺一扣完1分卫生应急预案1.5如无扣完1.5分配送车辆安全检查1.5如无扣完1.5分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4缺一扣1分,扣完为止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4每次食材配送都要提供食材的合格证、检验检疫证件及自主检验报告的复印件(缺一扣2分,扣完为止)6质量保障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6缺一扣1分,扣完为止7各类台账进出库记录2缺一扣完2分水果、蔬菜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2缺检一样扣完2分48小时留样记录2缺一扣完2分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2不及时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退换货记录2缺一扣1分,扣完为止8环境卫生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不符要求每次扣一分,扣完为止配送场地整洁卫生3不符要求扣完3分9储存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垫仓板、货物标牌3不符要求扣完3分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防盗)3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正常使用3不符要求扣完3分10配送按时送货5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如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按要求使用配送车辆6禽畜类、海产品类、蔬菜类食材必须用冷藏车配送,干货类可用干净整洁卫生的货车运送。如发现配送车辆未按规定要求使用的,发现一次扣2分指定品牌采购情况4发现一次不按指定品牌采购的扣1分,扣完为止食材质量情况6发现配送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食材,并及时做好退换货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为评分依据(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11价格执行按双方签署确认的价格执行6不按双方签署确认价格执行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12沟通协调,及时整改中标方主动询问配送情况,对于采购人反馈的配送过程中不符合要求和食材质量不达标的意见及时整改4对于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得4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分,未见任何整改效果不得分)13采购人评价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对人员形象、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分。5着装统一整洁,佩戴工牌,个人卫生良好,言行文明规范;主动配合、服从管理,责任心强,遇事积极沟通解决。可得5分;着装基本整洁,个人卫生13采购人评价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对人员形象、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分。5较好,无明显不当言行;态度端正,能配合工作。可得3分;着装不够规范,偶有不整洁情况,言行较随意;态度较被动,需多次提醒,配合度一般。可得1分;着装脏乱不规范,个人卫生差,言行粗鲁;态度敷衍推诿,不服从管理,责任心差,易引发矛盾。不得分。采购人使用者满意度测评4经过满意度测评,若测评分数达到90分以上,此项可得4分;测评分数在80-89分之间,此项可得2分;测评分数在70-79分之间,此项可得1分;测评分数不满70分的,此项不得分。14廉政承诺廉政承诺执行情况5发现中标人贿赂食堂工作人员1次扣3分,2次扣5分,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总分100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考核得分:,考核等级:考核日期:,考核人:8.6退出机制1、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配送合同,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2、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3、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质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4、在试用期不通过考核的,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单方面解除配送服务合同。5、若中标人在日常考核中连续两个月被评为不及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在下达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通知书后,采购人重新招标新的配送公司期间,中标人仍要保质保量做好在此期间的食材配送保障。7、中标人达到退出机制条件时,采购人将重新启动新的采购工作,由新的中标公司继续保障后续的配送服务。8.7其他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不得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围猎”采购人税务人员行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2.投标人须知悉并了解,有责任与义务协助、配合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完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购买工作(如开设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账号并进行采购),购买的产品须经采购人同意并符合相关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规定,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采购预算内,按实际发生数,据实进行结算,不适用折扣率,也不得另外收取任何手续费、税费及其他费用。(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3.投标人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2“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5合格的投标人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3)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了招标文件。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1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服务招标:类型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一次招标代理费最高限额人民币35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450万元例如:某设备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300-1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1.5+1.6)×(1-20%)==2.17(万元)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帐户为: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用途:“0724-2631Z3231801”中标费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投标人须知4)合同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标的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8.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0.3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报价11.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11.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1.3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纠纷应由投标人解决,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11.4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11.5《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投标人应报包含招标服务项目所有内容(包括完成用户需求书全部内容所需的一切含税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人工费用、零配件费等物料费用、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税费、利润等)。投标人应按用户需求书中所列每个单项逐项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进行明细报价。11.6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联合体投标1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2如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表》中所列要求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融资担保16.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2履约保证金16.2.1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合同履行需要,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6.2.2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可根据履行合同的实际需要,在以上范围内规定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16.2.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16.38融资担保16.3.1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16.3.2中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本项目采购合同履约进行融资。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2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参考第五部分附件)。18.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18.4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应包含投标文件的WORD格式及签字盖章版PDF格式。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9.3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投标文件/唱标信封正本/副本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编号:0724-2631Z323180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19.4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5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20.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20.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21.开标21.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1.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2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3.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23.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4.1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4.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4.3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详见后附表三异常低价审查表):(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被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供应商,如果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该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25.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投标的比较和评价26.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27.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7.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服务评分(由高到低);(3)节能产品;(4)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8.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质疑及投诉29.质疑29.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9.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各环节质疑时效的规定如下:(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限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接收。29.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材料清单、证明文件及获取途径说明)。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5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质疑接收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质疑接收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903室质疑接收部门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质疑接收机构电话:020-37860713/715(工作/接收时间:8:30-17:00),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30.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投诉。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31.合同的订立31.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选择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采购。32.合同的履行3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3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33.1定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中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33.2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已获得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2)具备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信用记录;(4)金融机构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其他条件。33.3如供应商需要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相关要求及具体指引可查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6号)等相关文件。八、适用法律34.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3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34.1.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4.1.2符合享受本办法规定政策的情形:(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4.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31.1.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3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34.1.6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4.1.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应主动予以回避,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34.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九、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序号内容1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6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5.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服务、商务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服务得分占60分,商务得分占30分,价格得分占10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第二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36.评标步骤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服务商务比较与评价:(一)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2)对本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2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服务、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服务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6异常低价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二)比较与评价1、商务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分值1同类业绩情况根据投标人所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经验,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注: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显示双方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不提供不得分。②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不重复51同类业绩情况计算业绩分数。同一业主在同一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不重复计分。同一业主的不同采购项目不重复计分。52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与食品配送相关),得2.5分;2.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与食品配送相关)或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与食品配送相关),得2.5分【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暂停或撤销或不提供的不得分。如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原因,导致无法获得上述评价的,按对应得分。】53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得8分。注: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配备到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函中须清晰明确购买赔付金额和购买到位时间)。84生产加工配送保障能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生产加工配送保障场所的得8分。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②投标时提交承诺,承诺如果中标,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配备作为本项目保障的配送场所(投标时提供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85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或以上食材供应管理项目经验,得4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个人工作履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2025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社保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各职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员、司机)不得兼任,否则仅按该人员可得的最高分计算。46技术团队(一)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3年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注:本项目各职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员、司机)不得兼任,否则仅按该人员可得的最高分计算;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个人工作履历,还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2025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社保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承诺函(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承诺如中标,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投入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承诺函需明确拟投入人员岗位、经验类型、年限、投入时间等具体内容。37技术团队(二)投入本项目的2名采购员都具有3年或以上采购食材经验的采购员,得3分。注:本项目各职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员、司机)不得兼任,否则仅按该人员可得的最高分计算;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个人工作履历,还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2025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社保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承诺函(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承诺如中标,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投入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承诺函需明确拟投入人员岗位、经验类型、年限、投入时间等具体内容。38技术团队(三)投入本项目的2名司机都具有3年或以上食品食材配送经验的得2分。注:本项目各职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员、司机)不得兼任,否则仅按该人员可得的最高分计算;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个人工作履历及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2025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社保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承诺函(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承诺如中标,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投入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承诺函需明确拟投入人员岗位、经验类型、年限、投入时间等具体内容。29供货质量投标人提供2025年10月1日以来,采购范围内送检的:(1)粮油、(2)海鲜类或水产类、(3)蔬菜类、(4)水果类、(5)肉类或禽类、(6)蛋类、(7)干货或豆类、(8)调味品,具备由第三方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志的食品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每提供一类得0.5分,最高得分4分。注:同一类提供多份检测报告的,只计一次分值。检测报告上的受检单位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410配送车辆情况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投入的配送车辆进行评审:每提供一辆冷藏配送车辆的得4分,最高得8分;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1)能看清车辆车牌号码的车辆照片和车厢内冷藏功能设备的照片;(2)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单位)以及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租赁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未覆盖的则提供承诺租赁期结束后续租至本项目履约结束,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本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8合计502、服务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分值1食材质量保证方案方案根据投标人对于采购需求书“3.2具体要求”中相关要求提供的肉禽畜蛋类、水产海鲜类、蔬菜瓜果类、粮油干货类等食材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审:(1)完全满足并优于用户需求,得8分;(2)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5分;(3)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2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82配送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对于采购需求书“5.1产品配送”和“5.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完全满足并优于用户需求,得8分;(2)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5分;(3)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2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83食品安全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对于采购需求书“5.3食品安全保障”中相关要求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审:83食品安全保障方案(1)完全满足并优于用户需求,得8分;(2)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5分;(3)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2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84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投标人对于采购需求书“6.1应急保障方案要求”提供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评审:(1)完全满足并优于用户需求,得8分;(2)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5分;(3)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2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85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根据投标人对于采购需求书“7.2.2退(补)货流程”要求提供退换货方案进行评审:(1)完全满足并优于用户需求,得8分;(2)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5分;(3)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2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8合计403、价格评价:(1)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作为投标无效处理。(2)评标价的确定:经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价格更正及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3)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4.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W=[Cmin/C]×10+T+M其中:W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C某个投标人的评标价;Cmi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T某个投标人的服务评审得分;M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注:T、M均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服务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合同书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合同编号: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投标表示认可合同载明的全部事项,中标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将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提交采购人,投标人投标时应就合同签订事项作出承诺。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电话:0768-2858076传真: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941号乙方:电话:,传真:地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项目概况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类别:肉禽畜蛋类、水产海鲜类、蔬菜瓜果类、粮油干货类和其他类等,根据甲方实际采购需求确定。本项目服务地点:1.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941号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办公区食堂;2.广东省潮州市城新西路85号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办公区食堂。服务期限内如因办公地点发生改变(潮州市内)导致配送地点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第二条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二年,本合同为一年一签,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三条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中标折扣率为%。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入围有限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如服务期限或预算金额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到,则本项目合同履行结束。第四条食材质量1、乙方应确保所供的调料为全新原厂原装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经检验、检疫合格,并保证质量,不存在腐烂、变质等情况。2、乙方提供的食材、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并要求乙方支付该批次食材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一个月累计出现2次或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该月货款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3、对因乙方所供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食材的验收合格并不免除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第五条食材定价1、乙方须每月月初向甲方提供一次货物价目表,作为上月货物结算依据,货品价格核定不得高于平均市场价格(参照上月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潮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情况表》的平均价格)×中标折扣率,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2、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潮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情况表》以外货物的价格由甲方和乙方代表共同到周边市场、大型超市进行询价,双方确认的价格×中标折扣率,同样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3、供货价格须包含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第六条订货及交货1、甲方应于每日20:00前将次日所需明细以邮件、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乙方下单。2、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供货,如乙方在采购过程中认为订单需变动的,应提前致电告知甲方联系人,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订单内容。3、乙方自配车辆负责运送且应确保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无污染,如因包装、运输、装卸过程中导致毁损、灭失、过期和变质的,乙方须及时更换或重新提供,并承担因此导致的甲方损失。4、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的第二天7:00前(或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甲方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或临时增加订单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1小时内将货物送达)。待甲方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乙方所供食材与订单不符,或所供食材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拒收,乙方应在当日9:00前对短缺及时补送;如乙方未及时完成补送,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5、因乙方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在指定的时间无法提供甲方下单的货品时,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第七条货款结算1、货款按月分食堂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统计、核实,校对无误后,由乙方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2、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和付款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也不作为乙方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理由。乙方收款单位资料乙方收款账号:户名:开户行:第八条考核机制考核机制包括试用期考核和日常管理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个月。试用期满后,甲方对乙方试用期期间配送服务进行考核评分,评分共分为两个等级,分别为合格和不合格。若评分等级为合格,通过考核,乙方继续履行食堂配送资格;若评分为不合格,不通过考核,取消中标单位配送资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该月食材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2.日常管理考核甲方有权对乙方每次的货物配送进行考核,对于不符合考核要求的进行登记,并于当月月底进行考核评分,评分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优秀、及格和不及格。若评分为优秀,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乙方对被扣分的项目及时作出调整即可;若评分为及格,勉强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乙方在食材配送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乙方会被约谈,沟通协调关于及时整改食材配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若连续两个月都被评为及格,将视为一次不及格;若评分为不及格,不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乙方会被约谈,沟通协调关于及时整改食材配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若连续两个月被评为不及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九条退出机制1、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配送合同,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2、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已发生服务费20%的违约金。3、确认为乙方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质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已发生服务费20%的违约金,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4、在试用期不通过考核的,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单方面解除配送服务合同。5、若乙方在日常考核中连续两个月被评为不及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在下达取消乙方配送资格通知书后,甲方重新招标新的配送公司期间,乙方仍要保质保量做好在此期间的食材配送保障。7、乙方达到退出机制条件时,甲方将重新启动新的采购工作,由新的中标公司继续保障后续的配送服务。第十条违约责任1、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等价赔偿(补偿)。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的,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因乙方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在指定的时间无法提供甲方下单的货品时,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按规定将相应份额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情况和扶贫产品除外)。如乙方擅自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已发生服务费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5、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所须承担的违约金、补偿金和赔偿金,甲方有权在未付款项中先行扣除,如不足以抵扣的乙方须赔偿补足。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保全费、担保保函费等费用。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对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经对方同意后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第十三条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四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等原因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第十五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如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除了适用本合同其他专门条款约定的责任承担之外,双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并经考核合格的服务量进行结算。4、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2)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3)服务说明或方案(4)会议纪要、往来信函(如有)(5)需求变更文件(如有)(6)服务清单及报价书(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潮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试用期)被考核单位:序号考核内容考核细则分值评分标准1规章制度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卫生责任追究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3缺一项制度扣0.3分,不上墙扣1分,扣完为止2岗位职责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齐全,并公布上墙,落实到人2缺一项岗位职责扣0.5分,不上墙扣1分,扣完为止3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1须持有效健康证,缺一个扣完1分统计、会计、驾驶员、检测员从业资格证1缺一个扣完1分配送人员每次配送食材是否有统一着工装2每次配送均要统一着工装,缺一扣0.5分,扣完为止4安全保障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1缺一扣完1分卫生应急预案1.5如无扣完1.5分配送车辆安全检查1.5如无扣完1.5分5货源组织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4缺一扣1分,扣完为止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4每次食材配送都要提供食材的合格证、检验检疫证件及自主检验报告的复印件(缺一扣2分,扣完为止)6质量保障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6缺一扣1分,扣完为止7各类台账进出库记录2缺一扣完2分水果、蔬菜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2缺检一样扣完2分48小时留样记录2缺一扣完2分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2不及时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退换货记录2缺一扣1分,扣完为止8环境卫生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3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3不符要求每次扣一分,扣完为止配送场地整洁卫生3不符要求扣完3分9储存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垫仓板、货物标牌3不符要求扣完3分9储存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防盗)3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正常使用3不符要求扣完3分10配送按时送货5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如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按要求使用配送车辆禽畜类、海产品类、蔬菜类食材必须用冷藏车配送,干货类可用干净整洁卫生的货车运送。如发现配送车辆未按规定要求使用的,发现一次扣2分指定品牌采购情况发现一次不按指定品牌采购的扣1分,扣完为止食材质量情况发现配送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食材,并及时做好退换货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为评分依据(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11价格执行按双方签署确认的价格执行不按双方签署确认价格执行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12沟通协调,及时整改中标方主动询问配送情况,对于采购人反馈的配送过程中不符合要求和食材质量4不达标的意见及时整改对于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得4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分,未见任何整改效果不得分)13采购人评价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对人员形象、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评分5着装统一整洁,佩戴工牌,个人卫生良好,言行文明规范;主动配合、服从管理,责任心强,遇事积极沟通解决。可得5分;着装基本整洁,个人卫生较好,无明显不当言行;态度端正,能配合工作。可得3分;着装不够规范,偶有不整洁情况,言行较随意;态度较被动,需多次提醒,配合度一般。可得1分;着装脏乱不规范,个人卫生差,言行粗鲁;态度敷衍推诿,不服从管理,责任心差,易引发矛盾。不得分。采购人使用者满意度测评经过满意度测评,若测评分数达到90分以上,此项可得4分;测评分数在80-89分之间,此项可得2分;测评分数在70-79分之间,此项可得1分;测评分数不满70分的,此项不得分。14廉政承诺廉政承诺执行情况5发现中标人贿赂食堂工作人员1次扣3分,2次扣5分,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总分100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考核得分:,考核等级:考核日期:,考核人:附件二:潮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日常管理)被考核单位:,考核月份:序号考核内容考核细则分值评分标准1规章制度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卫生责任追究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3缺一项制度扣0.3分,不上墙扣1分,扣完为止2岗位职责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齐全,并公布上墙,落实到人2缺一项岗位职责扣0.5分,不上墙扣1分,扣完为止3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1须持有效健康证,缺一个扣完1分统计、会计、驾驶员、检测员从业资格证1缺一个扣完1分配送人员每次配送食材是否有统一着工装2每次配送均要统一着工装,缺一扣0.5分,扣完为止4安全保障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1缺一扣完1分卫生应急预案1.5如无扣完1.5分配送车辆安全检查1.5如无扣完1.5分5货源组织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4缺一扣1分,扣完为止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4每次食材配送都要提供食材的合格证、检验检疫证件及自主检验报告的复印件(缺一扣2分,扣完为止)6质量保障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6缺一扣1分,扣完为止7各类台账进出库记录2缺一扣完2分水果、蔬菜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2缺检一样扣完2分48小时留样记录缺一扣完2分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不及时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退换货记录缺一扣1分,扣完为止8环境卫生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3不符要求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3不符要求每次扣一分,扣完为止配送场地整洁卫生3不符要求扣完3分9储存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垫仓板、货物标牌3不符要求扣完3分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防盗)3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正常使用3不符要求扣完3分10配送按时送货5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如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按要求使用配送车辆禽畜类、海产品类、蔬菜类食材必须用冷藏车配送,干货类可用干净整洁卫生的货车运送。如发现配送车辆未按规定要求使用的,发现一次扣2分指定品牌采购情况4发现一次不按指定品牌采购的扣1分,扣完为止食材质量情况发现配送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食材,并及时做好退换货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为评分依据(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11价格执行按双方签署确认的价格执行不按双方签署确认价格执行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12沟通协调,及时整改中标方主动询问配送情况,对于采购人反馈的配送过程中不符合要求和食材质量不达标的意见及时整改4对于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得4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分,未见任何整改效果不12沟通协调,及时整改中标方主动询问配送情况,对于采购人反馈的配送过程中不符合要求和食材质量不达标的意见及时整改4得分)13采购人评价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对人员形象、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分。5着装统一整洁,佩戴工牌,个人卫生良好,言行文明规范;主动配合、服从管理,责任心强,遇事积极沟通解决。可得5分;着装基本整洁,个人卫生较好,无明显不当言行;态度端正,能配合工作。可得3分;着装不够规范,偶有不整洁情况,言行较随意;态度较被动,需多次提醒,配合度一般。可得1分;着装脏乱不规范,个人卫生差,言行粗鲁;态度敷衍推诿,不服从管理,责任心差,易引发矛盾。不得分。采购人使用者满意度测评4经过满意度测评,若测评分数达到90分以上,此项可得4分;测评分数在80-89分之间,此项可得2分;测评分数在70-79分之间,此项可得1分;测评分数不满70分的,此项不得分。14廉政承诺廉政承诺执行情况5发现中标人贿赂食堂工作人员1次扣3分,2次扣5分,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总分100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考核得分:,考核等级:考核日期:,考核人: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服务类项目投标文件一、自查表二、资格文件三、符合性文件四、商务部分五、服务部分六、价格部分注:1.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2.《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封装在唱标信封中。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0724-2631Z323180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2026年-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一、自查表1.1资格自查表评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合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1.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合格条件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6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