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招标公告(东北师范大学2026)
[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53487FW04310164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98.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2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
方式: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总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3.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袁老师 0431-85099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方式:陈东 0431-8266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431-85098498
附件【[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东北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采购项目(定稿).docx】已下载次
东北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Z53487FW04310164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22第四章合同文本46第五章评审方法47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6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东北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53487FW04310164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98.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2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方式: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总和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2.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联系方式:袁老师0431-850990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联系方式:陈东0431-826666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老师电话:0431-850984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8498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联系人:陈东联系电话:0431-82666668 1.1.4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53487FW04310164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采购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1.3.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4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1.3.5免费维护期验收合格后三年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2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11时00分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对磋商文件需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方式(“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下同)电子版文件(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鲜章)的PDF扫描件版本)传至代理公司邮箱(941100930@qq.com),逾期不再接收任何问题。联系人:陈东电话:0431-82666668 若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疑问,则视为其无疑问。(格式见附件一)1.10.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书面1.11分包、转包不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2项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书面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形式:书面2.3.1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书面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4采购预算198万元3.2.5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报价唯一3.3.1磋商有效期60天3.4.1磋商保证金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金额:陆仟元人民币,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将磋商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以保函或汇票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须在磋商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前将保函或汇票原件送至采购代理公司)。公司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浦东路支行开户行账号:922010013000508202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3.5.2近三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三年,指2022年 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年 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3.7.3(2)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同时提供2份响应文件word及PDF两种格式电子文档(PDF格式须为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单个文档大小不超过300M),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电子文件与文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文本文件为准。3.7.3(3)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左侧纵向装订,胶装成不可拆分的书册形式。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 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收件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2.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5.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5.2(4)磋商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磋商顺序: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顺序。6.1.1磋商小组的组建技术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1名7.1成交结果公告媒介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7.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软件开发进度达到50%支付合同金额的30%;系统全部上线运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5%,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10.3履约保证金无10.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0.5验收标准验收主体:教师与干部培训学院验收时间:系统全部上线运行后验收方式:线上测试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技术指标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0.6质疑条款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7其他要求1.本项目由银行支付合同价款;2.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和项目正常支付,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银行审计和管理要求,签署三方协议。10.8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9对供应商信用等信息的查询: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供应商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查询截止时点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网站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查询截止时点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记录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审的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注: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文件为准。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服务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及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服务地点、质量标准1.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免费维护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2)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采购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磋商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转包不允许。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磋商项目需求;(4)合同文本;(5)评审方法;(6)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天,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磋商保证金(4)磋商报价一览表(5)服务工作计划书(6)资格审查材料(7)磋商服务偏离文件(8)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所指的磋商保证金。3.2磋商报价3.2.1磋商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磋商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60天。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3.4.3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供应商按规定签订合同;(3)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成交。3.5资格审查资料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信誉等要求。3.5.1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磋商有效期、竞争性磋商项目需求、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磋商函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磋商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4.2.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1)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1)宣布磋商会议程序;(2)磋商时各供应商各派1-2名代表,由采购方组织各供应商同时背靠背进行二次报价;(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或其他信息;6.磋商6.1磋商小组6.1.1磋商由采购人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磋商以及其他与采购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1.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磋商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磋商原则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磋商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磋商依据。6.3.2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成交结果公告媒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3签订合同7.3.1本项目由银行支付合同价款。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银行审计要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记录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3.3对于骗取成交行为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1)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服务费不予退还并处以经济处罚。(2)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3)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重新采购8.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专家评审后原则上重新组织采购:(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未形成有效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要求)的;(4)其他符合规定应当终止的。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磋商。9.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一:疑问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附件二:踏勘登记表投标人踏勘签到及踏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 系 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邮 箱踏勘结果对本项目的现场踏勘结果如下:无疑义□ 有疑问(递交投标疑问)□日 期年 月 日备 注以上所填写的信息将作为本次招标的档案进行归档。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填写时须对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附件三: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质疑投标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单位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单位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单位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四:投诉书范本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投标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招标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单位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3章磋商项目需求一、系统要求序号系统约束具体要求1移动门户H5实现响应式布局,提供风格与展现统一的能力,可进行移动端事务管理,多端口实时对接、数据同源同步。2集成对接为学校与学院的教育纵横贯通奠定基础,对现有业务进行深度融合,包括数据标准、信息标准、接口标准、交换标准、安全标准、共享标准等。按照学校统一开发规范、统一数据交换标准、统一身份认证的信息系统建设要求,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对接、信息服务门户对接及移动端对接。具体要求如下:系统中的各种数据必须以教育部颁布的最新版本《教育管理信息化行业标准》或行业规范为准进行编码。必须遵循已《学校信息标准》进行提供及完善,从而与其他系统形成数据共享。数据库向学校全面开放。系统需符合标准的信息技术规范和应用能力接口规范,提供数据字典以及系统数据库的访问权限,提供标准数据交换接口和数据双向交换整合服务,接口提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Web Service、XML、JSON方式等,所有业务数据通过接口及调度技术同步到学校数据中心库中,数据范围要求涵盖业务处理结果、业务处理过程、以及业务变更信息。同时须提供相关详细说明文档(包括表名含义、表字段含义、表间关联关系、数据接口提供方式、数据接口及调度详细说明等)。对于学校数据中心数据库中已有数据,业务系统必须通过学校统一数据管理平台以API接口形式从学校数据中心库获得,不得直接从其他应用系统采集数据或进行双向交互。(针对以上要求,需进行对接改造,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系统安全1.系统安全要求(1)安全评估:系统需经过第三方机构进行漏洞扫描的安全评估报告,测试结果须为没有紧急、高危和中危漏洞。要求提供检测报告。(2)存储加密:对于数据库中的个人敏感信息(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和核心业务数据,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要求的加密算法(如SM4、AES-256)进行加密存储。(3)传输加密:全站强制使用HTTPS协议(TLS 1.2及以上),对网络传输过程中的所有数据进行加密,一并提供SSL证书,加强官网辨识,防范虚假网站伪装。(4)熔断机制:系统应具备流量控制、熔断降级、负载保护,使服务器始终处于稳定状态,确保应用的安全与可用性。2.总体技术要求(1)兼容性与可扩展性:系统能同时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和开源数据库系统。系统支持主流浏览器访问,至少支持IE、Chrome、Firefox、360极速和Safari。系统须具备高可扩展性,能够在不降低性能的情况下扩展用户容量;系统支持云存储及非结构化数据存储,可按需扩容;系统数据库支持实时数据备份。(2)性能要求:系统架构应为高度可扩展,业务量提升时可快速集群化部署应用。需支持多台WEB服务器负载均衡。在高频核心业务场景(如项目立项、费用审批、证书生成等)下,需支持5000用户并发操作,且系统平均响应时间需在2秒以内。系统需满足50000或以上用户同时在线,进行常规操作时系统无崩溃、各功能模块可正常运行。3.运营维护与支持:(1)部署与文档:需提供详细的《系统部署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日常运维指南》、各功能模块的图文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典型业务场景操作视频及完整的API接口文档。部署架构应支持高可用模式,关键服务无单点故障。(2)监控预警:提供系统级监控方案,对系统运行环境有效监控,包括服务器CPU、内存、磁盘、网络及关键应用服务的健康状态进行7x24小时监控,并设置多级阈值告警,及时向运维人员发送短信提醒等4总体技术要求1.系统必须为本地化部署,供应商为项目提供合理可行的服务器配置方案,支持且包含国产操作系统、国产应用中间件、国产数据库及国产桌面浏览器并完成良好适配。2.供应商实现系统对市场主流浏览器(IE、火狐、chrome、Safari等)的兼容要求。要求支持IE9至IE11、Microsoft Edge13及以上版本、Chrome50及以上版本、Safari9.1及以上版本、FireFox主流版本。3.扩展性要求:系统必须具有严谨的数据关联性,对于已产生前后关联的数据,系统应具备有效的控制与提醒机制,不能够允许随意修改或删除,以防止误操作带来的数据安全隐患。系统能实现数据“一处修改,多处自动变化”。系统须具备高可扩展性,能够在不降低性能的情况下扩展用户容量;系统支持云存储及非结构化数据存储,可按需扩容;系统数据库支持实时数据备份。4.性能要求基于部署的集群规模,应满足10万人以上注册及使用,系统能够具有高并发处理支持能力,支持并发数不低于5000。系统不限系统用户数,不限并发数。对高频使用的应用模块进行测试,页面响应时间小于1秒,录入、修改响应时间<2s,删除响应时间在<2s,统计分析类查询响应时间<2s。测试过程系统平均响应时间在2秒以内,7×24小时不间断运行。满足50000或以上用户同时在线,对系统进行操作测试,期间系统无崩溃,各功能可正常运行。二、功能规划与技术要求序号功能模块功能构成技术要求1基础服务用户登录(PC与移动终端)1.账号体系:行政体系人员,可以使用工号或账号登录,行政体系人员可考虑接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单点登录能力;办学单位人员、专家/讲师、学员等用户使用本系统的账号登录。账号规则为系统固定前缀,用户首次入驻时系统随机生成,可通过个人工作台进行修改,总长度不超过20位。2.密码安全:用户密码应由数字与字母构成,密码长度在8到20位之间,在数据库中使用加密算法存储,在核实登录时对密码加验证,每个用户的加密构成具有唯一性,独立维护存储。3.验证码规则:图形验证码采用动态混淆策略,滑块验证码与图形点选验证码随机使用的方式,增强人机识别,要有较高的混淆度。手机短信验证码由6位数字组成,有效期为5分钟,一分钟内不可再次触发。为避免恶意骚扰行为,满足以下情况时禁用验证码发送功能(同一手机号连续2次短信验证码输入错误,同一设备15分钟内更换3个以上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同一手机号一小时内已发送5次短信验证码)。4.风险控制:初次登录的设备或行政管理与财务人员在晚23:00到次日6:00之间登录都需要进行图形滑块验证码与手机短信验证码结合的方式登录,包含PC端与移动端(非微信小程序登录),日志写入低登录风险等级;密码输入在短时间内多次错误,触发风控规则,短时间内3次错误,需要进行识别动态验证码,日志写入低登录风险等级;6次错误,需要图片验证码与手机短信验证码双结合验证,日志写入中等登录风险等级;仍然无法通过密码验证的,需要暂时禁止该设备与IP的登录行为,日志写入高登录风险等级,并向管理员发送站内异常告警通知,管理员可主动进行风险处置。5.登录日志:用户登录行为都应被记录并可被管理。日志内容应包含设备识别码、请求IP、网络类型、登录账号、登录人权限、登录结果、登录返回信息、登录平台(微信小程序&PC&移动端)、操作系统、浏览器或微信版本、登录风险等级、登录时间等。6.交互体验:当前设备或IP禁止登录时,登录页面进行提示,输入框禁止输入,登录按钮置灰。对于禁止发送验证码及禁止登录时进行提示。动态验证码输入错误时自动变更,或用户可以主动更换,主动更换只切换图形,不变更策略。提供密码找回和修改功能,进行密码修改时需要动态验证码与手机验证码结合,在发送短信验证码时进行提示,提醒用户当前账号在进行修改密码操作,并发送微信小程序消息通知。新密码根据密码长度及搭配,提示密码强度,新密码不与一年内的历史密码记录相同。7.长时间无操作,系统自动登出,取消登录状态,并将页面拦截至登录页。2基础服务个人工作台用户在工作台的操作都基于用户的角色权限,结合数据权限与操作权限,提供匹配自身角色权限的集中任务处理的功能分区。 交互体验:1.登录成功后,在系统右上方显示用户信息并以缩略图加数字角标形式分别展示待办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审批事项”“通知通告”“站内信”“日程临期”等,并允许用户主动登出,登出后,页面刷新,拦截至系统登录页。2.个人工作台通过鼠标移入用户标签从右侧展开,通过用户在其他功能区单击操作收缩回右侧。3.个人工作台支持搜索功能,可直接输入项目名搜索具体的审批事项,也可以进行关键字搜索在当前权限下可使用的功能。4.工作记录,关键性操作留痕,行政人员的审批、项目人员的申请与内容编写、财务人员支出批复等等,在工作台中展示一周的关键操作留痕记录,并以天为单位进行展示,帮助用户进行工作复盘。实现功能:1.快速处理待办2.工作台搜索即可完成全部功能操作3.支持角色切换4.站内信与通知的及时查看 3基础服务基础配置1字典管理:统一集中维护系统内需要规范选择的固定枚举值,避免硬编码,比如学生分类、项目分类、资料分类、状态分类、民族、行政区划等等字段。功能上,支持检索能力,方便管理员便捷管理;字典值可设置停用与启用功能,在停用时,系统内自动过滤,不再展示该枚举值,存在级联关系的数据字典停用后,下级字典一并停用,但不影响过往数据的有效性。字典管理中的所有变更操作都需要写入操作日志,便于审计。5.系统基础设置:(1)管理系统内包括登录验证方式、登录踢出的时长、登录页面背景图片、系统logo、系统名称(支持预览),登录页的修改操作确认后即刻生效并向具有相同权限的用户发送站内与手机短息通知。(2)系统日志清理策略,默认保存日志文件180天也可由管理员主动删除,文件将进入回收站,也可以设置回收站的清理策略,定制自动清理任务的执行时间与一键清空回收站。一级风险预警涉及的日志文件,只有在该风险预警状态处于“处置完毕”时才能删除,但在预警中心留存该风险事件的信息摘要。4基础服务用户管理1.用户列表:(1)支持多维度的用户筛选功能。按用户类型筛选,比如管理员、行政人员、项目人员、学员等,支持用户名查询,联系方式查询,所属单位与所属项目查询等。可自行设置分页大小与目标页码跳转。(2)提供导入模板下载功能。导入模板的信息维度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用户类型,所属单位,职务或岗位,用户系统角色(未填情况下,默认为所属单位最低角色权限),联系方式等。(3)用户信息批量导入。先下载导入模板,按模板约束填入用户信息,除用户的角色需要灵活变动可后续再变更,其他信息均为强校验。导入结果,全部导入成功只进行成功提示;部分导入成功则返回导入失败人员列表,可在线预览并支持按导入模板格式下载,方便重新录入;全部信息导入失败,提供充分的足以帮助用户信息格式更正的提示文字。用户已存在时,不允许重复导入,以手机号为唯一凭证。(4)用户信息批量导出。(5)用户账号的停用与启用。提供主动调节账号状态的功能,加强系统内主动干预能力。(6)新建用户, 用户资料的信息维度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所属部门,职务,角色等,新建用户权限默认为最低。提供批量上传用户信息模板的下载,方便批量导入,上传后提供预览,信息确认无误后执行录入系统操作。管理员或部门领导可在此功能根据姓名,联系方式,所属部门等维度进行筛选查询,使用列表展示,为管控账号状态,提供账号的停用与启用功能5基础服务角色管理1.角色新建/编辑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创建角色信息,并绑定权限集。推荐设置超级管理员、财务管理员(财务是关键操作,具有较强专业性,所以财务模块操作只应该由财务人员完成,超级管理员与其他行政领导只可查看)、行政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单位行政、授课专家、班主任等角色,为角色设置数据权限与功能权限。管理员与单位负责人可在此对单个用户配置权限,增删改查。也可通过在用户导入时直接填写用户角色,直接设置用户的权限范围。支持根据角色查看用户等操作。可单独对角色包含的权限集合进行独立的增减,以达到整体调整具有该角色的所有用户的权限范围。2.克隆角色可通过对一个角色快速复制的方式创建新的角色,新角色继承克隆角色的全部权限集,以此达到角色隔离,权限继承。3.可查询角色下绑定的数据权限,可以查询该角色下绑定的所有用户信息。6基础服务系统运行管理1.系统健康监控:展示当前服务器资源负载情况,包括服务器CPU、内存、缓存使用比例,数据库大小,数据库连接数,图片及视频存储大小,手机短信总发送条数,今日发送条数,当前在线的用户总数及不同角色用户的在线各自数量。以数形结合的方式展示,方便阅览。2.内容安全审查:由业务特异性决定,本系统需要支持高频的文本录入、文档、图片、视频等内容的上传操作,系统需要支持自动化的内容安全审查功能,主要针对文本内容合规,图片与视频内容的合规,文档内容的合规,评价与留言的合规,上传文件的病毒性检测,脚本注入等防范。1.自定义敏感词库:可由管理员主动设置敏感词组,做为主动审查规则。2.白名单:允许规则切换,短时间内对部分功能进行豁免,由人工审核取代系统自动安全内容审核。3.拦截列表:展示被安全审核规则拦截的风险内容。其中评价,文字录入,图片与视频等内容进行人工审核,如果内容被豁免,规则引擎重新进行智能学习,减少误检发生。4.线上巡检:管理员可对规则引擎触发情况发起主动检查,可针对日期截止到上次巡检前发生的所有系统自动内容审查再次核对,促进内容安全审计的规则引擎智能化演进。3.日志管理:1.按日志类型管理:登录日志,操作日志,风险预警日志,财务日志。支持按操作人、时间、日志类型等进行筛选查询。点击可查看日志详情,日志信息应包含但不限于:操作人、ID、时间、IP、设备、日志摘要等信息。2.日志留存策略:为保证系统的健康与可持续化运行,需要定期对日志文件进行清理。日志文件默认保存180天,由凌晨定时任务触发,定期清理。管理员可更改默认设置,设定日志文件的保存期限,也可以主动触发文件清理,但是对于触发一级风险预警的日志文件,在预警未处置前不能删除文件。7行政监管中心团队管理1.办学单位入驻:1.入驻:办学单位信息的录入由管理员完成,提交后进入审批环节,审批节点包括院系领导等,审批通过后完成办学单位的入驻,并可以开展后续的项目申请,人员管理等等业务。办学单位的信息维度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属性”(校内与校外),“单位关系”(所属上级单位),“单位责任人姓名”,“责任人ID”(可分为责任人的职务或联系方式等,用以具体确定唯一性),“单位地址”,“单位联系方式”,“办学方向”,“开立时间”,“入驻时间”(审批通过后自动生成),“单位情况概述”(对机构的情况进行大致描述,可让人快速了解该单位的情况)。2.单位列表:以列表或模块的形式展示所有办学单位,并可以通过点击进入到具体的目标进行单独管理。3.查询:提供筛查功能,可按办学单位名称,项目名,办学负责人姓名等维度筛选出具体的办学单位,提高信息交互效率。办学单位注册完成,完成该单位办学负责人的权限授权。办学负责人变更时,可由系统管理员主动调整。二.组织架构监管:1.内部机构:主要是为了行政人员的部门归属,可由管理员编辑。2.外部组织:分属于不同办学单位的项目团队建设8行政监管中心审批中心1.审批类型:(1)财务审批:法人单位付款审批。(2)项目审批:项目类型,技能培训,访学,学术讲座等等项目信息。(3)方案审批:审批通过完成方案的自动备案(4)合同审批:审批通过完成合同备案,并生成履约提醒,在项目负责人的日程日历中标注出,临期前进行高亮显示与站内信息提醒。(5)证书模板审批:证书是非学历教育的结业合格标志,应由行政监管。2.审批流转:(1)批注:允许审批环节加入在线批注,审批者可在线对审批内容进行标记并注释,发回到申请起点,审批状态置为待修改,责任编辑可以对具体批注进行追加修改,批注必须全部被关注到并修正,否则不能再次发起审批,再次提交审批时,附带批注一并提交。(2)审批唯一性:审批申请不可撤销,再未被彻底驳回前,同一事由的申请不可重复提交。(3)完成备案:审批驳回或审批通过,都需要进行完成备案,作为版本信息管控。3.一键发证:用户导入学员名单(Excel,字段:姓名、项目编号),系统自动生成带唯一证书编号(格式:年份+项目编号+4位流水)的PDF电子证书,证书下方统一放置二维码,扫码跳转学校官网验证页面,验证结果返回“真伪+基本信息”。3.发证备案:每生成一份电子证书,系统须同步写入“证书发放备案表”(字段:证书编号、学员姓名、项目编号、发证时间、发放方式),备案表支持Excel一键导出。4.防重复/防跳号:系统须对证书编号进行连续性校验,出现跳号或重号立即红色预警,并锁定发证功能,直至管理员人工解除。9项目运营中心成员管理项目团队:(1)师资管理:单独录入或批量导入专家信息,或选取已在系统内资源库留存的专家,选定作为项目成员。支持专家搜索功能,并可查看专家画像,了解业务专长,往期评价,日程安排等等。(2)班主任/执行者:可选取同一机构下的用户作为项目成员,如果存在当前用户参与多个项目的,系统进行冲突提示,坚持选用的,可向该成员发出邀请,经同意后,完成团队入驻。10项目运营中心项目管理一.标准化立项申请标准化立项:项目立项申请设置统一入口,统一申请清单,应包括:1.“项目类别”:可由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责任单位级别,项目属地区划等多维度设置项目类别,以便发起不同的审批流程与指向各自所属的审批节点领导;2.“项目负责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因为实际承担项目的运转与筹划,需要对系统内其他分工者进行授权,所以应该是系统内用户,可根据(部门----个人)这样的多级下拉选项供选择。3.“项目规模”:项目的可能运行时长,覆盖区域,结业方式,教辅人员调度规模,预算需求,收费标准等。4.“项目内容”:招录目标,培训目标,结业标准等。5.“预期收益”:提供符合立项申请时长的收益目标。6.“项目风险”:简要罗列潜在的项目风险,具体应包含预算与决算之间潜在超支情况分布在哪个节点。展现该项目的筹备深度和为审批提供思维导向。7.“项目范围”:是否对外公开宣传吸纳学员。8.是否发放证书:根据项目类型决定是否有证书产出。9.项目流程结束标准:项目结束的验收条件。二.电子化院内审批须内置“项目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二级审批流程。申请人即为项目负责人的,立项直接向院领导送达,立项申请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需前置项目负责人审批节点。根据权限等级设置单人申请立项在途最大数。审批节点支持电脑端与手机端一键“同意/退回”操作;审批超时48小时自动触发短信或手机端双通道催办,催办记录写入系统日志备查。三.统一化项目备案(与大学同步)院内审批通过后按大学统一规则生成唯一项目编号(格式:NXE+年份+6位流水号),并自动同步至“全校非学历项目备案总表”,总表须对外提供Excel一键导出功能(字段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预算金额、合作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同步方式:通过约定数据格式/API接口与大学总表系统对接四.项目进程看板:(1)看板视图(微观管理):提供可视化看板,按“待启动”“进行中”“已结项”“已归档”等状态分类展示项目卡片。支持项目负责人与班主任通过拖拽更新项目状态,并可在卡片上快速查看项目核心信息(如委托单位、班主任、近期任务)。项目卡片需包含项目核心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状态、起止时间、培训地点、带班班主任姓名、最新官方通知标题(可点击查看全文及附件)。(2)全局时间轴视图(宏观总览):提供一个以日历时间线(日/周/月视图)为基础的全局视图,集中展示所有“待启动”与“进行中”项目的名称及其时间安排,形成全校培训日程总览。在时间轴上,每个项目以一条时间块(甘特条)的形式呈现,清晰标注项目名称、起止日期、主要培训地点及带班班主任。(3)交互与筛选:用户可通过顶部筛选栏,按“院系”“项目类型”“班主任”等条件动态筛选在时间轴上显示的项目。点击时间轴上的任一项目条,可快速打开该项目卡片或直接跳转至其项目空间。(4)项目历程全景回顾:项目完成后自动生成可视化时间轴,清晰展示从立项、方案审批、招生、开班、授课、考察到结业的全过程关键节点及实际完成时间。支持点击节点查看详情(如课程表、通知详情)。五.文档一体化管理:(1)结构化归档:在项目空间内,系统强制要求按“项目方案”“招响应文件及协议”“教学文档”“学员成果”“评估总结”“财务档案”等预设分类归档文档,不可随意存放。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特性,在预设分类下新增子文件夹或同级分类,但不可删除系统预设的一级分类,以保证归档的规范。(2)文档模板与命名规范:提供常用文档(如培训总结、学员签到表)的标准模板。系统强制要求上传文档时按规则命名(如:[项目编号]_[文档类型]_[日期]_[版本]),并自动记录上传人、上传时间、版本号。(3)在线预览与权限:支持常见格式(word、PDF、图片)文档的在线预览。支持按角色(班主任、项目负责人、归口管理员)设置文档的查看、下载、编辑、删除权限。·班主任:可在空间中上传、下载、编辑、删除自己上传的文件。·项目负责人:拥有项目空间内所有文档的完全管理权限(增、删、改、查、设置权限)。·归口管理员:拥有所有项目的文档只读权限,并可下载归档;对违规文档有强制移除权限。6.项目列表依照角色的数据权限,可查看各自权限内的所有项目信息,包括已完结项目、进行中的项目,支持点击项目进行单独查看项目空间。11项目运营中心合同起草一.支持按合同的不同类型进行单独起草,并自动匹配相应的合同模板。支持在线编辑或直接上传合同模板。提交时,甲乙方信息与项目立项申请信息相匹配。1.合作单位合同起草:2.师资临聘合同起草:3.租赁合同起草:4.学员学习合同起草:5.其他业务合同起草:二.合同归档:正式合同扫描件与审批过程PDF(含红字批注)须自动归入对应项目文件夹,文件夹按“项目编号_合同”命名,支持批量下载与在线预览。12项目运营中心方案编写1.执行方案在线填报(1)方案填报过程中要进行冲突提示,当分配的专家与现存的项目日程安排产生冲突时,进行提示,不允许被选择,当所选择的专家当前计划活动场所与现存其他项目的活动开展地跨地域,且日程安排小于1天时,进行冲突提示,方案编写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预估,进行冲突豁免,仍然选择该专家,或直接更换专家。(2)场地与交通方案冲突,进行冲突提示。2.在线编辑(1)保存:支持主动保存或间隔时间保存,保存结果暂存于草稿箱,当进行方案提交时,清空草稿箱并形成一次方案版本编号。(2)对比:支持不同版本的方案在线比对,查看同一项目下方案内容的历史编辑不同。协同审批与确认任意字段插入批注,批注未全部“解决”无法进入下一节点。3.方案提交方案确认具备实施条件,满足项目要求,可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完成方案备案。4.方案变更管理执行过程中若出现重大调整,如“开课时间推迟≥阈值、师资调整≥阈值、预算变化≥一定百分比”等,项目负责人须在线发起“方案变更申请”,流程与首次审批完全一致;变更申请须填写变更原因,并自动回写备案总表,确保同一项目所有版本可追踪、可下载、可打印。13项目运营中心证书模板绘制与申请1.证书模板的绘制:(1)可视化的模板编辑器,支持文字的字体,字号,颜色基础编辑,图片、二维码、防伪码等高级编辑功能,需要支持拖拽编辑功能,编辑结束支持在线预览。(2)可直接上传证书模板。(3)可查看系统现存的证书模板,直接加载,并进行修改。2.证书模板申请:(1)系统须先完成“证书模板”线上审批(归口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模板状态变为“可用”,未审批通过的模板无法进入发证流程;模板背景、印章、可变文本分层存储,任何图层修改须重新审批。(2)发起申请:当模板绘制完成后,可选择项目信息,获取证书条件等,发起证书启用申请。14项目运营中心宣传物料设计宣传物料即为宣传能力建设的一部分,并辅助项目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精细衔接。1.模板库,由宣传物料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1)学员签到表单:系统提供默认的格式化的签到表单,也可由实际业务执行人上传模板文件。(2)专家海报:可通过上传,定制更多海报模板。(3)授课邀请函:邀请函方案可提供静态与动态不同方案,模板的上传要限制动图的大小。(4)入校通知/开班通知:针对学员的前置宣传。(5)项目手册:包含目的地,承办单位,课表,主要专家,要求,海报页。(6)其他未尽事项,需要专门定制的,可通过自定义模板完成。2.物料的选用:(1)数据自动填充:选定模板后,系统自动从当前项目数据中抓取并填充:项目名称、起止日期、地点、学员名单(自动分页)、专家姓名/单位/头衔/照片、每日课程表等信息,一键生成物料初稿,并支持在线预览。(2)个性化编辑:生成初稿后,管理员可在网页端直接进行二次编辑,如微调文字、更换图片、调整布局等,所见即所得。3.输出与分发(1)格式输出:支持将最终定稿的物料导出为高清JPG、PNG或印刷用PDF格式。(2)便捷分发:支持将生成的电子版日程、通知等物料,通过项目群、邮件等方式一键分享给所有学员或相关专家4.小程序承接宣传出口能力并支持生成二维码,扫码查看。15项目运营中心评价评分管理.评价矩阵与问卷管理:(1)多对象评价:系统内置针对“培训项目”“授课专家”“班主任”“后勤服务”“学员自身(自评/互评)”等不同对象的评价模板库。(2)模板灵活定义:管理员可上传或自定义问卷模板,支持题型包括:单选、多选、量表题(1-5分)、矩阵题、开放问答题。可设置题目逻辑跳转和必答项。(3)问卷自动生成:创建项目时,系统可根据项目类型自动关联推荐评价模板,管理员确认或调整后,即可一键生成该项目全套评价问卷(含训前、训中、训后)。2.训前需求调研(1)调研发放:项目启动前,可通过链接或二维码向委托方或预报名学员发放《培训需求调研问卷》。(2)智能分析:系统自动对开放式问题的答案进行关键词提取与词频统计,形成需求词云图。可将提炼出的核心需求关键词与项目最终课程方案进行自动匹配度对比,并生成图文结合的分析报告,直观展示匹配与偏差部分。3.作业与过程评估(1)作业提交与评阅:支持学员在线提交文档、图片、视频等格式的作业。支持专家/班主任在线批阅、评分、添加文字/语音评语,支持批注模式(如对文档高亮评论)。支持成绩一键录入系统并归入学籍档案。(2)多方评价记录:支持记录学员在培训期间获得的来自专家、班主任、同伴的各类口头或书面评价与反馈,并可关联到具体课程或活动,作为过程性评价存档。4.训后评估与闭环(1)自动发放与收集:项目结业时,系统按预设规则自动向学员推送训后评价问卷,并跟踪回收情况,支持自动催办。(2)可视化报告:数据回收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评价分析报告,以柱状图、饼图、折线图、数据表格等形式,多维度展示满意度分布、各指标得分、开放题文本聚类等结果。(3)评价结果闭环:问卷中关于专家的评价得分及标签,自动同步至专家库,更新其评分与画像。整体项目评价报告自动归档至项目档案,完成“评价-反馈-改进”的管理闭环。5.智能评价与推荐引擎(1)构建“定量+定性”评价体系:·定量:自动关联项目评价数据,计算每位专家/资源的“培训效果满意度”历史平均分。·定性:班主任可在项目结束后,为专家/资源选择多个预设效能标签(如“互动性强”“案例丰富”“理论深厚”)。(2)实现智能项目匹配推荐:·在创建项目课程或考察计划时,用户输入需求关键词(如“德育”“课堂改革”)或选择课程模块。·系统基于专家标签匹配度、历史授课相关性、满意度评分智能推荐匹配度高的专家或考察资源,并注明推荐理由。(3)智能监控与预警满意度预警:当专家/资源的评价平均分低于预设阈值(默认80分)时,在其列表项和档案页进行视觉标红警示,辅助决策。16财务核算中心预算控制1.预算编制项目负责人在立项阶段,在线编制项目预算,按类别(如师资课酬费、师资交通费、学员住宿费、运营费用等)填写金额、备注,可上传明细表。可自定义拓展字段。2.预算执行控制系统为每个项目建立预算控制框架。当发起付款申请时,必须关联预算类别,系统自动校验并提示“可用余额”。·业务侧视图:项目负责人可在项目空间查看简明的预算执行看板(预算总额、已申请支付总额、可用余额)。·财务侧视图:财务人员拥有全局预算执行监控视图,可查看各项目预算执行率及异常预警。3.检索能力,默认展示申请立项在途项目、已立项项目、已完结项目的预算编制列表,提供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预算金额范围等筛查选项。17财务核算中心收入智能化管理1.缴费名单预录与管理(业务侧)(1)名单预录:项目负责人可提前在项目空间中,通过Excel模板导入或手动添加预期缴费学员或单位名单/合同。关键字段包括:学员/单位名称、应收金额、预计缴费时间、备注(如协议号)。(2)状态管理:预录名单条目初始状态为“待缴费”。业务方可对其进行维护。2.智能收款识别与确认(1)银行流水同步:实现相关收款流水的定时同步,同步字段至少包括:交易时间、金额、付款方户名、账号、银行备注/附言。(2)智能解析与匹配引擎·系统按以下优先级进行匹配:a)预录名单精准匹配:优先将流水信息(付款方、金额)与项目下的“预录缴费名单”进行比对。若匹配成功,则置信度为最高。b)备注规则模糊匹配:若无预录名单或匹配失败,则启用原规则引擎,解析流水备注中的项目编号、学员姓名等信息进行匹配,给出置信度(高/中/低)。·生成待确认清单:生成清单时,明确标注匹配类型(如“匹配预录名单-张三”、“规则匹配-可能为王五”),并高亮显示匹配依据。为财务人员生成收款确认待办信息,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站内信息提示。(3)高效收款确认·为财务人员、项目负责人提供专属工作台视图,集中处理“待确认收款清单”。·支持批量操作:对匹配置信度高的记录,可进行一键批量确认。·支持快速纠偏:对匹配有误的记录,财务人员可直接在工作台下拉列表中选择正确的项目或学员进行重新关联。b)向相关的项目负责人发送一条核对提示,项目负责人核对后,财务界面同步结果,财务再做最终确认。·结果同步:确认后,系统自动:a)更新对应项目的“财务已确认实收金额”。b)更新对应学员/项目的“缴费状态”。c)生成一条不可变更的“已确认收款记录”,作为后续所有流程的基础。后续产生退款或统计失误,需要人工冲正操作时,需要单独发起流程审批,由项目负责人及院领导审批。(4)异常流水处理·对系统无法解析或无匹配的流水,归入“异常流水池”。·财务人员可在工作台内手动创建收款记录,或将其关联至特定项目/学员,或标记为“其他收入”。3.发票一体化管理(1)开票申请与信息集成·当一笔收款被财务确认后,系统自动创建“待开票任务”。开票信息直接来自合同或学员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点击开票后,系统自动带出已核对的付款方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关联项目、开票金额,财务人员无需手动填写。(2)发票上传与强关联·财务人员完成开票后,直接在该条收款记录的页面通过拖拽或点击上传发票电子文件(PDF/OFD/图片)。·状态自动同步与归档:a)该笔“已确认收款记录”状态后追加“已开票”状态。b)发票电子文件自动存入两个位置:①该收款记录下;②对应项目的“项目文档-财务档案”目录中。c)学员/班主任可在其“我的发票”模块查看或下载(“我的发票”模块同步至学员可看到的界面,通过输入“单位姓名”/“个人姓名”查询下载)。(3)状态监控·在项目财务详情页,以表格形式清晰列出每一笔收款,包含“确认时间、金额、开票状态、电子发票文件”字段,实现每笔收款的票款状态一目了然。·可筛选查看“已收款未开票”“已开票未收款”的项目,便于内部管理。18财务核算中心支出管理1.付款申请(1)项目负责人需对外付款/报销时(如课酬、场地费),在线提交付款单,填写收款方、金额、事由,关联合同与预算类别。(2)此申请走电子审批流程(院长审批,审批结果同步至项目负责人、财务)。经审批后的申请可形成电子审批单,支持在线查看与下载。2.财务支付与核销(1)财务人员根据审批通过的申请单进行支付。支付后,在该《付款申请单》页面标记“已支付”,并支持上传支付凭证(网银截图、回单等)。支付信息同步通知至项目负责人。(2)系统自动更新该项目的“财务已支付总额”。3.退费即退学退费需要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学员账号状态的变更。19财务核算中心项目核算、结算与报告1.实时项目核算系统后台自动为每个项目建立核算账页,实时归集“财务确认的收入”与“财务执行的支付”,形成动态的项目利润表。2.项目财务结算当项目状态显示“已结项”后,项目负责人/财务可触发“财务结算”。系统基于已归集的准确财务数据,一键生成《项目财务结算报告》(含预算、收支明细、净收益、利润率、成本收入比、人均成本)。该报告自动归档至项目档案。20财务核算中心全景财务视图与审计支持1.项目收费看板实时展示各项目“应收、实收(财务确认)、未收”金额,可下钻至每笔收款的确认时间、开票状态、发票文件及每一位学员的缴费状态(未缴、部分缴、已缴清)。2.全景财务视图为财务及管理层提供多维度(时间、部门、项目类型)的收入、支出、结余统计分析视图。3.审计追踪链路支持任意一笔资金流转的全程追踪:从合同/订单→收款流水/付款申请→财务确认与支付记录→发票/凭证文件,实现闭环可溯。21财务核算中心每日财务台账以站内信的形式向财务管理人员PC端的个人操作台及微信小程序推送每日财务台账,内容为今日确认收款条目及完成支出划拨操作集合,方便财务人员的自查自省及汇报工作进展。22资源共享中心标准化合规库1.集中管理立项、合同、证书、方案、宣传物料等模板。2.甲方要求的付款标准化文件等等,其他相关的法人文件信息、资质文件等。3.财务相关报表,发票、其他报销凭证等等。 23资源共享中心人力资源库1.学员资源:以人的维度进行管理学员信息,学员的入驻资料即为系统数字资产,包括学员上传的照片,学历证书,学习成绩,学习成果等,并在学员参与其他项目时持续更新,持续完善学员画像。2.专家/学者/讲师资源:管理师资信息,统一维护师资的相关证书与学术成果等,管理员可根据专家评分与社评,主动将专家拉入黑名单,将不再会被其他项目选用。24资源共享中心后勤资源库一.场地资源既伴随项目的成功而持续拓展,又对项目健康发展提供物理基础保障,做为项目落地的关键性资源,提供有序的可信任的集中统一的归口管理是资源共享的初衷。1.场地基础信息维度(1)场所名称:场所名称。(2)场所描述:场地的基本文字介绍。(3)场所图片:场所现场的实际图片展示,是直观参考。(4)场所评价:过往项目中使用后对该场地的历史评价,是一个记录列表。(5)场所联系方式:应尽量以固定电话记录为主。(6)场所类型:酒店会议室、宴会餐饮、教室、剧场、户外活动,考察学校、考察企业、考察单位等等。(7)场所地址:应精确描述到楼层和房间号,应支持地图导航插件的嵌入,地址与地图插件显示必须进行一致性校验。(8)行政区划:属地管理者。(9)交通方案:公共交通方案,可由地图导航插件提供参考。(10)配套设备:比如提供话筒,音箱个数,多媒体,多媒体尺寸,WiFi等等。(11)场所容量:容纳人数,布局,面积,舒适容量与可扩容人数等等。(12)场所状态:下架与上架。(该状态即决定该场所是否被管理者拉黑,下架状态下,将会被系统过滤,处在上架状态才可被选择)(13)使用记录:过往被哪些项目所使用过,使用日期,使用费用等等。(14)场所当前排期:展示该场所一个月的时间内被预期使用的情况。(15)场地标签:比如“干净”、“服务周到”、“价格合适”、“自助餐”、“西餐”等等,语义化的标签可以帮助筹备人员的资源检索与快速理解。(16)合同记录:如果存在合同,则记录各个不同项目使用时所使用的不同合同版本。2.检索能力,支持按地理范围、价格区间、场所类别、场所容量等维度进行检索,帮助管理者进行筛选。3.场所新增与编辑,其中编辑操作只可以对一些历史记录进行隐藏,不可删除。2.交通资源库,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运作阶段,如果需要进行活动筹备,涉及到交通方案设计的,交通资源库的存在可以为方案编写者提供重要参考。1.交通资源信息维度:(1)公司名称:公司全称。(2)公司地址:公司实际经营地,支持地图插件查看。(3) 联系方式:优先记录固定电话等信息。(4)所属地区:行政归属。(5)车型与核载人数:车辆类型、相应的核载人数、车辆数量。(6)合同预览:合同模板查看。(7)费用区间:费用基础。(8)公司标签:对该公司的标记。(9)公司评价:过往活动筹备者的历史评价。(10)使用记录:过往项目中使用的记录(11)公司状态:是否处于被系统拉黑状态。2.检索能力,支持按地理范围、价格区间、标签、服务能力等维度进行检索,帮助管理者进行筛选。3.交通资源新增与编辑,其中编辑操作只可以对一些历史记录进行隐藏,不可删除。25资源共享中心复合资料库1.项目资料库:1.支持按文件类型与项目归属的不同展示布局。按文件类型展示时,可分为文档文件夹、图片文件夹、视频文件夹等,按项目维度展示,即可以检索各个项目下所属的所有文件树。2.培训资料。3.宣传与活动物料。2.学术成果库:集中管理校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学术成果、成熟方案等等。资料入库时标记资料的学术方向或方案摘要,支持按作者、发表时间、期刊、专业方向等等进行检索。支持管理员人工干预,可决定资料的上架与下架状态。26教育服务中心学员管理(非学员使用功能)1.学员列表,当用户负责多个项目时,支持按项目进行切换:(1)个人信息采集:支持按项目批量导入或采集学员信息。提供标准化线上报名表单,字段需至少包含:学员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支持学员上传个人证件照及单位盖章的推荐表,此操作可由班主任填报或学员在微信端完成,由班主任或业务承办人发送个人信息填报二维码,学员扫码进入微信小程序自主填写。(2)结业管理:业务承办人/班主任/讲师可依据立项申请中设定的结业条件,考勤、作业、考核成绩等结业条件,线上提交学员结业建议,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批量更新学员结业状态。系统自动关联证书生成模块。(3)批量导入导出:支持使用Excel模板批量导入、更新学员信息。支持按项目、班级、状态等多维度筛选并导出学员完整花名册。(4)阶段提醒:针对长周期项目,管理员可依据教学计划设置关键阶段,系统自动在节点前向学员及班主任推送提醒消息。2.个人学习档案:(1)档案自动生成:学员完成报名后,系统即自动创建其唯一、终身的个人学习档案页面。(2)数据动态归集:档案页自动汇聚并清晰展示该学员参与过的所有培训项目列表、每个项目的详细课程表、线上考勤记录、提交的作业及评语、各类测评成绩、获得的电子/纸质证书信息,以及所有评价反馈(包括对课程、专家的评价及他人对其的评价)。(3)统一视图:档案信息以卡片式等多种可视化视图呈现,支持管理员,行政管理,项目团队人员等等按项目类型等条件筛选查看。3.学员画像:根据学员各信息维度对学员画像,AI预测学习偏好,并持续根据参加的项目进行深度智能学习。27教育服务中心直播管理1.直播审批,审批信息维度包含但不限于:(1)直播范围:仅针对项目内学员、公开课。(2)直播讲师:选取资源库专家或手动录入。(3)直播时间:设置直播开始时间。(4)关联项目:如果是公开课即无项目,如果选取项目,则直播范围自动变更为项目内学员。(5)直播预告:是否开启直播预告,开启后发送站内通知及小程序内通知。(6)直播责任人:负责整个直播的筹备、直播内容的安全审核及现场监理。(7)弹幕开关:是否需要弹幕。(8)直播回放:是否允许直播回放。2.直播间:直播审批通过后,可由直播备案的责任人打开直播间,此时直播间与学习中心进行数据打通,直播间开播后画面要加入水印。3.内容安全:直播内的弹幕信息,接入平台的内容安全智能审核规则引擎,直播现场必须具有现场监理。4.直播统计:直播的数据统计是体现直播效果的重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累积在线人数、人均观看时长、预约人数、弹幕总数、直播时长等等。28教育服务中心资料上传支持用户上传资料,并进行内容安全规则引擎审查,每个用户独立维护自己的资料空间,支持按日期、资料类型、归属项目等维度进行筛选,可查看资料被下载的累计次数。29学员学习中心日程安排日程以日历展示,以不同的颜色区分不同的项目类型安排(比如活动,讲座,结业考试,毕业仪式等等),临期安排高亮显示。学员可通过点击日历进入到具体日期的安排信息页面。结业/毕业提醒:满足项目立项中设定的毕业条件,对学员进行提醒,可以申请毕业。30学员学习中心线上教室完善学员学习体验,支持学员打造符合自身学习习惯的线上教室环境。学习成果上传,学习总结开放性的资料学习31学员学习中心在线直播直播窗口采用动态渲染策略,默认最多展示两个直播窗口。1.学员已参与项目的直播开放内容:学员参与多个项目的,只有一个项目在进行直播的,只显示一个直播窗口,多个项目同时直播的,最多展示两个,支持主动切换项目,在选定的窗口切换直播画面。2.学校组织的对外公开课:学校组织的直播内容,优先级最高,优先对学员进行展示,学员可主动选择切换。3.直播预告:以宽幅条幅形式展示直播预告,预告应包括直播时间,直播内容描述,直播讲师等信息。学员可通过点击进行预约,预约后,该直播安排将同步到学员自己的日程安排中。32学员学习中心证书管理1.展示学员当前进行中的项目可预期取得的证书,并支持在线预览,预览必须加入水印,对防伪码、编号等等进行模糊化处理。2.支持对已获得的证书进行查看和查询,并支持发送邮箱或直接下载操作。33学员学习中心评价评分1.待评价课程、讲师、班主任等信息。2.历史评价评分展示,支持搜索。3.系统推送的问卷调查,额外评分评价等等。34学员学习中心学习账本记录学员学习的轨迹,以日历方式展示,学员在当日下载了哪些资料,观看了哪场直播,完成了哪些评价,进行了何种测评,获得的证书等等。35异常预警中心预警配置(管理员功能)一.按风险级别配置:1.一级风险预警(紧急):触发时,系统管理员处在登录状态下,即时弹窗,提供点击前往功能,引导管理员进行即刻处置;在管理员未登录时,向系统管理员发送站内通信、手机短信及邮件,在该级别预警未处置前,周期性发送通知。2.二级风险预警(重要):以待办事项站内推送,限时处理。3.三级风险预警(一般):只做为站内信推送,可忽略。二.按风险类型配置:1.系统运行健康度预警:可按服务器CPU、内存、缓存占用比例设定阈值,按阈值匹配的预警级别发送相对应的预警信息。2.登录风险预警:比如单一设备高频登录,单一IP高频登录,高频登录失败等行为进行预警。3.项目风险预警:项目进行时长出现超时,长时间无结算进度,项目实际支出接近编写的预算金额等等。4.财务风险预警:支出接近预算额时进行及时预警,存在密集支出操作时进行预警等。5.审批进度预警:审批长时间处于空转状态,无批注回复也无审批意见驳回,对审批发起人与管理员进行预警,可进行催办。6.师资评价预警:专家或讲师评价设置,当多维评分过低,提前预警,可拉入黑名单或选择忽略。36异常预警中心预警处置一级预警是需要立即处理的事项,不处理会带来严重后果,二级预警是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或暂时挂起的信息,三级预警是信息告知,可选择操作为忽略。处置行为需要记录日志,便于系统性整改。37异常预警中心事件回溯1.事件列表支持按时间、事件等级、处置人等等维度进行查询具体时间。2.回溯详细记录事件的起始时间,预警发出时间,处置时间,且与时间匹配的系统情况,权限情况,操作情况等等。38信息发布中心推送管理1.权限控制,行政人员与管理员,项目团队根据各自权限确定信息发布范围。2.信息类型设置,分为“通知”“公告”“外宣文稿”。3.信息可见范围:(1)设置信息免打扰白名单,对信息推送进行屏蔽。(2)平台限制,PC端或微信小程序。(3)特定用户推送,比如针对学员、老师、班主任等等。4.信息发布时效可设置定时任务、即时发送。对未选择发布的已编辑信息,暂存于草稿箱,用户只能编辑自己的草稿内容。5.图片上传外宣或公告中包含图片的,支持图片上传,受限于信息载体,应限制图片的格式与大小。6.内容安全审查信息发布前,须经过内容规则引擎审查。39信息发布中心历史发布支持按发布人、时间、类型、范围等等维度进行查询历史发布信息。40数据决策中心数据大屏(驾驶舱)一.驾驶舱分为四个核心显示区,依据数据维度分别为项目、学员、财务、资源共享中心。1.项目信息支持排行榜,依据营收能力、学员人数、存续时间、学员满意率等。2.学员信息,年龄分布,性别占比,学习偏好,形成学员群像统计。3.财务趋势图,退费分布,盈利分布,支出分布等等。4.资源中心,场所总数,场所分布,资料类型分布,专家研究方向分布,专业热点等等。5.系统运作健康度即当前系统运行服务器的负载情况,包括CPU、内存、缓存等等。6.预警统计,以预警类型、风险等级、项目运作等等维度展示系统与业务风险现状。二.布局与效果:1.数据大屏的初始化的展开动画应提供至少三种方案提供管理员进行配置。2.整个驾驶舱根据四个核心应提供至少三种系统默认布局方案,并支持不同展示方案间切换的平滑过渡,动画效果的演进速度应是可调节的。3.管理员可灵活设置驾驶舱的统计维度与展示效果,在驾驶舱配置页面可直接通过拖动组件进行方案搭配,对同一数据统计的图形效果,应提供折线图、柱状图、饼状图等多元化效果选择,并支持设置预览。4.直播内容与数据大屏驾驶舱的接通,可由管理员设置是否开启直播画面的嵌入。三.统计时效因教育业务的自身特点决定,业务变化并不突兀,使用T+1的数据统计策略,在凌晨服务器负载较低时开启定时任务统计。4.数据权限数据大屏只对管理员与学校学院领导开放。其他角色可依赖智能分析功能进行数据深度探知。41数据决策中心智能分析引入AI能力,持续学习项目盈利受制因素,提供智能分析结果,提供项目建议。1.审批统计,立项审批平均时长,方案编写耗时,项目盈利横向对比。2.项目月报,财务月报、季报、年报,定期向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发送。3.系统运作健康度、风险预警频率等等42数据决策中心统计报表1.项目统计:(1)基础报表:数据包含项目总数、本周新增项目、本月新增项目、审批在途项目。2.财务统计:历史支出总额、本月支出总额、已开展项目的收入、已开展项目的支出等等。3.学员统计:(1)基础报表:学员在籍总数、本周新增、本月新增、年龄分布、性别占比、当前学员新增最快的项目等等。(2)自定义报表:支持针对单个学员的历史记录生成报表,或项目内学员的学习轨迹等。 43数据决策中心数据同步1.历史数据的整理,为平台的数据初始化提供支撑,使业务从纸质办公到数字化集成的过程具有连续性。2.与第三方系统的数据对接,设定数据清洗规则,通过API能力定时从三方接入数据或者输出数据到三方系统。44微信小程序基础布局基础布局是小程序的骨架,分为固定布局和角色对应的布局,以实现不同的功能。固定布局如下:1.基础外宣信息展示,信息发布中心推送的外宣物料展示,以轮播的方式展示学校历史,学术成果,教育成就等。2.公告通知,根据公告与通知设定的推送范围进行具体展示,各自使用不同的颜色样式,通知以固定列表形式,公告以滚动条形式。点击后可查看详情。3.由项目立项约束中是否对外属性判定,属于内部访学,定向培训等业务项目的,不对外展示,有社会化招生需求并处在存续期间的项目,在此进行轮播,实际介绍项目内容,师资力量,是否核发证书,在社会与生活的应用前景等。45微信小程序学员学员登录小程序并提供手机号授权,根据微信手机号进行核身验证,学员登录后,可在程序内操作“签到”“评价”“证书管理”“学科学习”“通知公告”“日程安排”“活动筹备”“上传凭证”等功能,具备基本的查看和验证功能。1.签到功能结合课程管理,是授课教师、项目负责人等对于培训进程的有效管控信息。签到功能由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决定此功能是否开放。2.评价是重要的反馈手段,对于后续项目开展与申请,专家的选用与续用,班主任的工作成效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学员评价是多维评价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学员已参与并结束的项目,可以进行评价,该评价仅对项目负责人以上权限的角色开发查看。3.证书管理,接入学信网可验看学历证书的电子版,可查看在本系统获取的非学历证书,验看电子签章,证书管理是学员在机构内参加并已取得的证书集合,展示完整的证书信息且无水印效果。4.上传凭证,用户可根据项目需求上传单位证明,学历证明等等相关信息,由项目类型和实际方案决定。5.资料学习,学员可以通过在线学习,在线预览,或下载学习资料等方式参与学习。6.课程安排,以日历形式展示,对临期日程安排进行高亮提示,可通过点击查看当日安排详情。在订阅了消息的情况下,可推送日程安排与一些机构通知公告等。46微信小程序内部人员用户登录逻辑,获取手机号授权,查验账号状态(停用启用),与后台管理系统数据权限匹配,核身通过后,可简单查看个人待办事项,通知通告,日程安排等等,结合不同角色的权限进行实际划分,小程序内的审批操作根据实际需求确定。1.项目负责人、行政人员等可通过小程序查看项目基础信息,依照权责匹配,决定数据权限。(1)查看项目进展,不同项目的各自进展程度,展示业务承办人/班主任/专家等等人员的联系方式,具备基本的信息查看的功能。(2)查看项目财务进度,项目内所有合同约定的履约进度,收款与付款进度。(3)待办事项,审批待办,站内信等岗位节点需要处理的事项。2.项目业务承办人/班主任/专家等,可在小程序内查看自己所属的课程安排和场地安排,听讲人数预估,自己所属的课程资料情况,机构公告,学员签到情况等等。业务承办人/班主任可通过小程序查看自己所属的学员签到情况,场地计划(从资源池获取),历史学员毕业情况,历史学员证书发放情况(脱敏处理)等等。多个项目并行时,支持在项目间进行切换,在多个项目承担不同角色的,切换项目时角色也进行切换。3.二维码分享:已登录状态下的非学员用户,都可以通过分享二维码的方式邀请专家/学者/讲师/学员等外部人员录入个人信息,信息维度与平台约束相同,被邀请人录入信息完毕提交后,将向发出该邀请的责任人发出待办信息,提醒进一步审核,以完成用户的入驻。47微信小程序无登录状态当无法获取微信用户手机号授权的情况下,可允许该用户以游客身份使用平台的部分功能,也可以“重新授权”,进行重新登录鉴权,如果该手机号与系统现存用户信息匹配,则切换到对应用户页面。未登录状态下,展示小程序内的基础布局,特异性的功能包括:1.提供社会化的查询入口,可进行学信网跳转或查询在本系统内获取的非学历证书的有效性(只提供查询真伪结果,不展示证书详情)。2.“咨询洽谈”功能,该功能强制要求获得手机号授权才能使用,需要填写个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籍地,现居地区,根据授权回填手机号,具体分为:(1)学员咨询:继续填写,咨询项目(由系统提供下拉选项),期望回访时间(时间不超过5天)。提交后以站内信形式生成待办,向项目负责人发送,在该待办下可进行一次“指派”,由被指派人完成咨询对接。如果在项目下拉选项中没有感兴趣的项目,可引导该学员填写一份市场调查问卷,问卷的核心可围绕学习目标,学习方式,项目时长,费用等等方面设置。该问卷将向所有项目运营人员开放,集思广益。(2)专家/学者/讲师入驻:按照系统成员管理中专家需要的信息自行填写,填写完成提交后,由系统自动进行资质初核(针对证书真伪,照片比对),初核通过后生成待办信息,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终审。(3)商务洽谈:填写单位,上传法人执照,合作项目内容,提供预选标签(方便向不同办学单位项目组匹配)等向平台发送,以期获得合作接洽。三、其他要求:1、信息系统符合等保2.0要求,项目完成后需配合学校完成等保二级认证。2、服务器维护期间,为防止数据丢失,乙方需协助甲方做好数据备份工作。3、售后服务应7*24小时在线,故障需及时响应,故障处理不超过24小时。4、乙方应保证本系统与数据中心免费对接,技术方面由乙方负责。第四章合同文本(本项目签署三方协议,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第五章评审方法评审方法前附表(一)条款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磋商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响应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信誉要求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结果,由磋商小组进行认定)2.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结果,由磋商小组进行认定)其他要求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并且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结果,由磋商小组进行认定)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免费维护期验收合格后三年磋商有效期60天。磋商响应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文件内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递交的须将磋商保证金相关缴纳凭证原件随响应文件一同单独递交。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取消后新开立基本账户的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交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项目需求满足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参数要求。其他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视为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评审方法前附表(二)评分要素分值评分内容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10分基准价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有效最终磋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商务部分(22分)企业业绩8分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满分8分。(响应文件内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得分)免费维护期6分供应商提供的免费维护期,在采购文件要求基础上免费增加1年得2分,满分6分。(响应文件内提供承诺函)人员配备6分服务团队组成和人员配备:(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支持架构组成合理、服务团队人员工作分工配备合理,得6分。(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支持架构组成比较合理、服务团队人员工作分工配备比较合理,得4分。(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支持架构组成、服务团队人员工作分工配备不合理,得2分。(4)不提供不得分。(响应文件内附服务人员名单、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应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并提供相关证书: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得2分注:响应文件内附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技术部分(68分)项目理解程度与用户需求分析10分根据所投产品的软件技术平台架构的技术指标和综合性能、对需求应用情况的响应程度、对本项目的理解、与用户实际需求的契合度,实现需求中各项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审。(1)对项目理解与用户需求分析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和现状,合理分析现状且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10分;(2)对项目理解与用户需求分析进行比较详细的阐述,比较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和现状,能够比较合理的分析现状且比较满足采购要求,得6分;(3)对项目理解与用户需求分析进行了基本的阐述,基本能够理解项目需求和现状,基本能够合理的分析现状且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2分;(4)没有提供相关内容,得0 分。项目实施方案15分供应商需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和项目特点制定对应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实施计划、系统部署、测试方案。(1)对本项目工作进度计划、实施流程安排紧密合理、逻辑清晰,进度计划完全满足服务期需要且有完整详细的进度计划表的,得15分;(2)对本项目工作进度计划、实施流程安排比较合理、逻辑比较清晰,有比较完整详细的进度计划表的,得10分;(3)有简单的工作进度计划,各阶段实施流程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够完整的得5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 分。系统安全及稳定性15分供应商需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和项目特点制定对应的系统安全及稳定性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硬件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以及系统整体稳定性、容错性保障等方面。(1)系统安全性及稳定性方案内容全面、完整,硬件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合理可行,系统整体稳定性强,有合理可行的容错性保障方案,得15分;(2)系统安全性及稳定性方案内容比较全面、完整,硬件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比较合理可行,系统整体稳定性较强,有比较合理可行的容错性保障方案,得10分;(3)系统安全性及稳定性方案内容不全面,硬件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不合理,系统整体稳定性弱,容错性保障方案不合理,得5 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 分。技术先进性方案8分供应商需提供详细视频直播技术方案、加密算法方案等;(1)具有先进合理的技术方案,得8分。(2)具有较为先进的技术方案,得5分。(3)技术方案不全面,没有先进性,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 分。培训方案10分供应商需提供详细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培训计划、内容、师资、天数、人数、地点等相关内容。(1)具有先进合理的技术培训计划和方案,培训计划具有针对性、有效性,方案符合实际得10分。(2)具有较好的技术培训计划和方案,培训计划较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方案较能符合实际得6分。(3)技术培训计划和方案不全面,培训计划没有针对性、有效性,方案不符合实际,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 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完善性、可行性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现问题的响应速度、人员安排、技术支持、应急保障措施、服务机制等。(1)售后服务方案思路清晰、产品出现问题响应速度快、途径多样、人员安排充足,解决时间短,提供的技术支持专业度高、能快速准确地做出应答,应急保障措施清晰完整、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售后服务团队配备合理、服务计划详尽并且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0分;(2)售后服务方案思路比较清晰、产品出现问题响应速度较快、途径比较多样、人员安排比较充足,解决时间较短,提供的技术支持专业度较高、能够做出应答,应急保障措施比较清晰完整、基本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售后服务团队配备比较合理、服务计划比较详尽并且基本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得7分;(3)有售后服务方案,能够提供基本的技术支持、能够做出应答,有应急保障措施基本、一定程度上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有售后服务团队,服务计划不够详尽,基本不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得4分;(4)售后服务方案思路不清晰、产品出现问题响应速度慢、途径单一、人员安排不充足,解决时间较长,提供的技术支持专业度较低、不能够做出应答,应急保障措施不完整、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售后服务团队配备不合理、服务计划不详尽并且不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 分。1.磋商方法本次磋商采用二次报价+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评审方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通过磋商二次报价等进行综合打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最终磋商报价低的优先;最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代表确定。对各项评分进行汇总,将所有评委的打分进行汇总后,将各供应商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磋商单位的最后得分,拟定“综合评分排序表”,按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2.2评分标准(1)价格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3)技术部分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3.磋商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2.1.2、2.1.3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1)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3.1.4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65%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预算65%的,即投标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磋商采用二次报价+综合评分法,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价格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得分汇总D=A+B+C。3.2.4供应商得分E=(D1+D2+D3)/33.3响应文件的澄清3.3.1在磋商过程中,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磋商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评委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3.4.2对于骗取成交行为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1)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服务费不予退还并处以经济处罚。(2)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3)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4.3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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