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招标公告(西宁市中医院2026)
西宁市中医院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宁市中医院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6-117号
项目名称:西宁市中医院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46800
最高限价(元):946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西宁市中医院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46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西宁市中医院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每年合同到期效果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经***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7)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A-1133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
4、公示网址:青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qinghai.gov.cn/home.html)
5、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
6、答疑方式: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上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政采云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中医院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10号
联系方式:0971-7857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B-11334室
联系方式:0971-3824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971-3824137
附件信息:
西宁市中医院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最终稿).docx168.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中医院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宁市中医院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5日 18: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26日至2026年05月0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A-11333室
预算金额
¥94.6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971-3824137
采购单位
西宁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1-7857867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B-1133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1-3824137
青海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6-117号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中医院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西宁市中医院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04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一、说明71.适用范围7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73.磋商费用7二、磋商文件说明74.磋商文件的构成75.磋商文件的质疑8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8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8.磋商报价及币种99.磋商保证金9本项目免缴910.磋商有效期9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9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0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1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11五、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115.资格审查程序1116.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11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217.磋商小组1218.磋商工作程序1319.答疑的方式和情形1420.评审办法15七、成交办法1821.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822.成交通知18八、授予合同1823.签订合同18九、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1924.串通投标的情形19十、磋商活动终止1925.终止情形19十一、处罚2026.处罚情形20十二、其他20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1(服务类)21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40附件1:磋商函42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3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4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45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46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7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8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9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0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51附件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53附件12:服务响应表54附件13:服务方案55附件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6附件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7附件16:监狱企业证明资料58附件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9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60一、磋商要求601、磋商说明602、报价说明603、商务内容60二、服务内容及要求60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中医院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6-117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94.68万元/年最高限价94.68万元/年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采购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经***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7)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报名、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6年04月27日起,至2026年05月06日止。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政采云线上报名(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及CA锁办理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磋商文件售价0元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B-11334室标书购买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971-3824137电子邮箱:qhhczb11@163.com磋商保证金免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注:投标供应商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未签到无法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时间2026年05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开标地址: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A-11333室投标地址: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供应商须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2、按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线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线上签到。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网上答疑。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中标人收费金额:中标金额的1.5%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账户: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银行账号:63201010010019789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投标有效期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其他事项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4、公示网址:青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qinghai.gov.cn/home.html)5、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6、答疑方式: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上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政采云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采购单位及联系人采购单位:西宁市中医院 联系人:杨老师电 话:0971-7857867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971-3824137邮箱地址:qhhczb11@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B-11334室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西宁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6304026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依据财政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6)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6.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就有关问题需要向供应商进行澄清时,将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进行线上询问,供应商接到澄清通知登录评标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上答复,超时视为认可评审专家所提出的所有问题。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人工费、管理费、税费、五险、意外险、节假日加班费、福利、服装费、安防工具(如执法记录仪、巡逻车、常规器械等设备)以及风险管控等一切费用)及服务过程中包含的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最后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缴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11.1.1资格审查文件(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1.2符合性审查文件(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12)服务响应表(13)服务方案(14)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监狱企业证明资料(17)供应商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12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2.1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盖章,其他地方均需加盖公章。12.2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供应商将加密的响应文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开标系统,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将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上传,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3.2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14.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14.2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4.3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五、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5.资格审查程序15.1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5.2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不得评审。16.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6.1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16.2未按第11.1.1款(1)-(10)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16.3资格审查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16.4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解释或澄清其磋商响应文件;(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7.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8.磋商工作程序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由磋商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并负责审议所有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18.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处理:(1)未按第11.1.2款(11)-(12)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2)符合性审查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3)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4)服务期、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6)投标服务内容、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7)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答疑的方式和情形19.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做出应答。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不予接受,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资料做出评审意见:(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5)磋商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19.4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0.评审办法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磋商报价、服务内容、类似业绩、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人员配备、物资配备及管理、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评标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0.2比较与评价: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后,由确定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服务能力与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序号项目分值评审标准1磋商报价10分在所有的有效磋商报价中,以最后磋商报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预留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条;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本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类似业绩10分提供2023年以来类似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含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需提供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3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0分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①安全保障及防范制度;②工作流程及信息反馈;③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治安、医疗纠纷、灭火救援、反恐防暴等方面);从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综合打分,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2.5分,满分10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的扣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管理制度20分投标人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各环节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制度应包括:①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②日常巡逻制度;③门禁管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④交接班、考勤、着装、仪容仪表管理制度⑤安保用品管理制度等。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得 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 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5人员配备20分1、根据本项目需求制定人员配备方案,包含:①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②人员岗位设置;③岗位工作任务;④人员区域分配;⑤人员培训考核;根据配置人员年龄、职称、文化程度、工作经验、人员分配的合理性、考核标准的完整性等方面综合打分,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3分,满分1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的扣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配备管理人员为部队转退军人或警校毕业生的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须提供劳动合同、退役军人或警校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6物资配备及管理20分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按执勤人数提供保安人员的物资装备计划,包括:①服装的配备及管理;②执勤与物防所需设备配备及管理;③配备巡逻车(提供证明材料);④备用及应急设备配置及管理;⑤安保所需耗材及设备清单(提供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耗材及设备清单配置表,包含种类、数量等)。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4分,满分20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数量不足的扣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7售后服务保障体系10分售后服务保障体系(10分):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①售后服务人员;②服务内容和流程;③服务响应时间;④服务方式和特色等。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5分,满分10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5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注:1.实质性响应是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详细呈现方案内容,方案内容切合行业实际,符合行业政策,满足本项目要求。 2.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提供的内容或资料不全、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套用其他方案、凭空捏造、逻辑漏洞、理论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3.数量不足是指未按执勤人数配备物资。七、成交办法21.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1.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成交通知22.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核备案。2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3.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商议履约保证金事宜,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3.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3.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3.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24.串通投标的情形24.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十、磋商活动终止25.终止情形25.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一、处罚26.处罚情形2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若缴纳保证金,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6.2出现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十二、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合同编号:QHHC-2026-117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年月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西宁市中医院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6-117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采购计划备案表。合同内容包括:1.合同主体内容;2.技术规格响应表;3.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期限人员数量总价(含税)备注1西宁市中医院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采购项目元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三、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四、服务人数保安人员人。五、具体要求派驻保安人员名。1.全面负责医院两院址区域内的安保、车辆管理、安检工作等。2.根据院内培训计划定期对以上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等。3.负责办理医院停车收费手续。停车场道闸等设施维护保养,停车场秩序维护等。4.其他临时性与安保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详见合同中服务要求)六、服务费用及给付方式分期付款。成交供应商每月完成服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每月支付合同总额十二分之一,即第1-11个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第12个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70%。七、保安服务内容及主要岗位职责范围(一)要求选派具有丰富保安、消控管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具有极强的社交能力,能够处理各种复杂场面以及纠纷,熟悉各方面知识,具备亲和力的资深人士担任管理人员,中坚层需从服务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源中,选拔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操作层则要通过严格选拔和招聘,形成责任心强,操作熟练,经验丰富的团队,各层次人员在投入服务前均需经服务企业严格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1.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医院保安、消控管理经验,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2.专业技术人员,消控员需国家级中级(四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相貌端正、身体健康,且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保安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选配的保安员年龄在45-50周岁之间的占总人数的20%,51岁-57岁之间的占总人数的80%,不得超过57岁(其中收费人员会简单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受过安保专业培训、必须持保安资格证,无不良嗜好,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经公安机关背景核查合格,确保人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所有人员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上岗)。4.服务公司须建立项目人事管理档案,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人员排班及考勤记录,需确保在岗人员服装统一、衣物清洁整齐、装备配备齐全、清晰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各类处置流程、无违规情况发生。同时需对各保安队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及每月考核,对不符合医院后勤管理的人员进行更换,以保障工作质量高效;6.公司委派管理人员进驻用人单位,全权负责各项管理工作;7.投标人须根据月、季、年等不同时间段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内容完成定期总结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每月应形成数据报表,向采购人汇报当月各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查找日常工作的薄弱点,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持续改善,以提高医院的后勤需求;8.服务公司须应配合医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内容及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工作结果进行总结完善,不断提高医院安全运行指数;9.服务公司须应配合医院大型活动举办,制定专项安保服务方案,提供人员进行现场秩序管控服务,防止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发生。10.处理纠纷事件时,安保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并立即联络应急支援人员到场处置。能有效制止在院区范围内的烧纸、摆花圈、拉横幅、设灵堂等严重影响医院形象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注:在上述工作行为中,应文明有序,避免事件扩大,如出现法律纠纷或酿成治安事件,需由服务公司独自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与医院无关)。11.服务公司应全力做好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在安保服务期间因服务公司失职导致采购人的人员财产受损,由服务公司承担赔偿并接受采购人的经济处罚。(双方存在争议时可采取法律诉讼进行判定)。12.组织人员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巡查完成后当填写真实可信的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上报。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13.负责采购人的消防安全月度检查,负责消防泵房、屋顶水箱等设施设备的日巡检,监管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建立相关台帐信息。14.配合医院组建义务消防队并构建微型消防站所需的救援组织,明确安保服务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应急队伍排班表,每月组织人员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基础培训及基本的操作规程学习,确保出现火情时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灭火救援工作。15.因消防巡查管控不力,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导致的火灾事件发生并使医院人员财产受到损害,由服务公司承担赔偿并接受采购人的经济处罚。16.根据医院发展需求或重大事件可通过协商增减保安服务人员。17.服务公司与现有医院保安、消控人员协商,自愿接收现有服务人员。18.服务公司为采购人可提供一键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履带式安检机。19.负责两院址公共秩序及安全保卫服务管理(两院址日常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外围及停车场秩序维护、安检工作等)。20.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保安服务)、保安服务许可证,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和培训体系,能按照医院要求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保安服务,且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及违法违规记录。21.具备基本的应急处置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掌握防暴、消防等基础技能,能熟练操作监控设备、防爆器材、一键报警装置等安防设施。22.协助医院制定《内部保卫管理制度》等工作。(二)员工管理1.着装规范:统一穿着医院指定的保安制服,衣着整洁、平整,佩戴工牌、肩章等标识,不穿拖鞋、短裤等不规范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2.言行规范:待人热情、文明礼貌,使用“您好、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严禁态度生硬、呵斥、辱骂就诊人员及家属;处置冲突、纠纷时,保持冷静克制,坚持理性沟通,严禁使用暴力手段。3.纪律规范: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值守期间不脱岗、不睡岗、不玩手机,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财物、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医院患者信息、监控数据等敏感内容。4.台账管理:规范填写巡逻记录、值守记录、安检记录、应急处置记录等各类台账,内容真实、完整、清晰,便于追溯核查;定期整理台账,按要求归档保存。5.设施维护:每日检查安防设施(监控设备、一键报警装置、消防设施、防暴器械等)的运行状态,发现故障立即上报医院后勤保障部门或保安管理负责人,及时维修更换,确保设施完好可用;妥善保管防暴器械,严禁私自挪用、转借。(三)员工培训1.岗前培训:新入职保安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服务规范、应急处置流程、防暴技能、消防知识、医患沟通技巧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长不低于16学时。2.在岗培训:定期组织在岗保安开展培训,每月培训不少于1次,每季度开展1次应急处置实战演练,邀请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专家进行指导,不断提升保安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3.专项培训:针对暴力伤医、火灾、突发群体事件等重点场景,开展专项培训,确保保安人员熟练掌握处置流程和技巧,能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四)服务质量管理1.根据服务项目制定日常维护养护具体措施及工作标准。建立管理人员带班制度,健全沟通反馈机制,推行首问责任制。设专人负责服务质量监管。具备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监督、自查、互查、跟踪、反馈、管理等制度(各项服务管理制度在双方合同签订时协议商定)。定期进行保安管理服务满意率测评,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100%,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98%。总体要求确保达到保安、消控管理精细化服务标准。全年累计下发5次告知函(含公安机关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经谈话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重点区域值守:在医院大门、门诊大厅、住院部入口、急诊室、监控中心等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守。3.常态化巡逻:按照预设路线和频次开展全院巡逻,重点覆盖诊疗区域、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停车场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如门窗破损、消防设施异常、可疑人员及物品),做好巡逻记录,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处置。4.监控值守:监控中心保安需24小时值守,实时监控医院内主要通道、重点区域的音视频画面,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如人员聚集、冲突纠纷、设施故障)立即响应,通知现场保安赶赴处置。5.入口安检:在医院主要出入口设置安检点,配备相应安检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对进入医院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实行“逢进必检”原则,为急危重症患者开辟安检绿色通道,兼顾安全与便民。6.违禁品处置:发现携带禁止类物品(刀具、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的,立即先行控制现场,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发现携带限制类物品的,告知当事人寄存,对拒绝寄存强行进入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7.高风险人员管控:配合医院建立高风险就诊人员预警机制,对扬言实施暴力、多次无理缠闹、醉酒吸毒、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高风险人员,及时提醒医务人员,并安排专人陪诊,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开展法制宣教、警示行为后果。8.冲突处置:及时制止对医务人员的辱骂、威胁、恐吓等行为,情节严重的,警示行为人离开现场,并报告公安机关;发生暴力伤医、寻衅滋事等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迅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留固定证据,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侦查。9.一键报警响应:医务人员通过一键报警装置报警后,保安人员需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制止违法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将违法行为人带离现场,依法处置;确保一键报警装置与监控中心、警务室(站)及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畅通。10.应急演练: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应急处置演练(每季度不少于1次),熟练掌握暴力冲突、火灾、突发群体事件等场景的处置流程,提升协同处置能力;配合警务室(站)民警开展安全检查、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11.其他应急:协助开展火灾初期扑救、人员疏散工作,引导就诊人员及家属有序撤离,避免拥挤、踩踏等次生事故;协助处置患者及家属突发疾病、走失等紧急情况,联系急诊科医护人员开展救治或提供帮助。12.诊疗秩序维护:在门诊、住院部等区域维护就诊秩序,引导患者及家属有序排队、文明就诊,制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营造安静、有序的诊疗环境。13.停车场管理:维护医院停车场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规范车辆进出流程,及时处理车辆剐蹭、拥堵等问题,保障停车场通行顺畅,保护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五)安全生产管理1.应为全体员工参加工伤保险;2.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避免工伤事故的教育;3.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监督,尤其是高空作业,需由专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4.服务企业要自负工伤事故责任;5.对员工开展岗前体检。(六)进场、退场相关要求1.进场要求:在收到业主方进驻书面通知后15日内,由服务企业制定交接方案、确认进场接管时间,进驻项目现场按程序进行交接,在规定时间内对防爆器材、一键报警装置、巡更系统、培训资料等,其他巡查、交接班等记录资料按医院相关要求执行。。2.退场要求:业主方在项目结束或提前终止合同前30日下达退场书面通知书,服务企业接到通知书后按合同要求正常履行义务,并做好所有资料、工器具(新加)及钥匙的移交工作。(七)服务报价范围要求成交服务商发生的项目管理费用、服务人员工资、节日福利、服务工具及必需品等一切费用由成交服务商自行承担。十、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执行国家相关服务技术标准,如服务不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要求,应及时进行服务调整;调整不及时的,按或因服务技术问题甲方不满意服务的,服务保证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未按服务响应表提供服务内容的,每天应向甲方偿付合同约定服务总价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服务合同总价款的50%,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人员调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起7日内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或调换人员。逾期未能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处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提供的服务,因不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不能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所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或另行向乙方主张。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合同金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7、因任意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履行发生诉讼的,违约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外还需向守约方支付全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全部诉讼费用。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及合同义务履行完毕自行终止。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争议事项:(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西宁市中医院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验收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双方应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检测计划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1、磋商函……………………………………………………………(附件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4)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5)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7)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8)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9)10、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0)(二)符合性审查文件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附件11)2、服务响应表…………………………………………………………(附件12)3、服务方案……………………………………………………………(附件13)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4)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5)6、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16)7、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7)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年月日附件1: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6-117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6-117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2025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时间不满足上述时间要求的,按成立时限提供,如还没有经营无法提供已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作出说明和承诺(格式自拟);当月或新成立企业,未有缴纳社保和税收证明材料的作出说明和承诺(格式自拟)。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附“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格式可自定)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此函。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年月日附件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元)服务期备注大写:小写: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人工费、管理费、税费、五险、意外险、节假日加班费、福利、服装费、安防工具(如执法记录仪、巡逻车、常规器械等设备)以及风险管控等一切费用)及服务过程中包含的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3、“服务期”是指能够服务的时间。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2:服务响应表服务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序号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1 23...注:本表应按照“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中二、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3:服务方案附件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具体按评分要求提供。附件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公司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公司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公司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6: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报价说明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3、商务内容项目地点: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10号及兴海路20号。服务期:三年,每年合同到期效果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基本信息本项目富兴路10号建筑面积为40860平方米,兴海路20号建筑面积2709.36平方米,富兴路10号由一栋医疗楼(8层)、门诊楼(4层)、康养中心(12层)及一栋锅炉附属用房(2层),地下负一层及负二层停车场,兴海路20号一栋(7层)组成。是集医疗、养老、康复于一体的综合型医院。二、服务内容根据医院相关要求,保安服务企业必须配置相应的物业服务人员提供物业服务,人员数量按实际需求设置:序号岗位估算人数备注1主管12保安班长23保安员(含2名女性)144消控员45兴海路保安2估算人数合计23三、保安服务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岗位设置配备人员)(一)要求选派具有丰富保安、消控管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具有极强的社交能力,能够处理各种复杂场面以及纠纷,熟悉各方面知识,具备亲和力的资深人士担任管理人员,中坚层需从服务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源中,选拔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操作层则要通过严格选拔和招聘,形成责任心强,操作熟练,经验丰富的团队,各层次人员在投入服务前均需经服务企业严格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1.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医院保安、消控管理经验,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2.专业技术人员,消控员需国家级中级(四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相貌端正、身体健康,且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保安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选配的保安员年龄在45-50周岁之间的占总人数的20%,51岁-57岁之间的占总人数的80%,不得超过57岁(其中收费人员会简单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受过安保专业培训、必须持保安资格证,无不良嗜好,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经公安机关背景核查合格,确保人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所有人员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上岗)4.服务公司须建立项目人事管理档案,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人员排班及考勤记录,需确保在岗人员服装统一、衣物清洁整齐、装备配备齐全、清晰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各类处置流程、无违规情况发生。同时需对各保安队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及每月考核,对不符合医院后勤管理的人员进行更换,以保障工作质量高效;6.公司委派管理人员进驻用人单位,全权负责各项管理工作;7.投标人须根据月、季、年等不同时间段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内容完成定期总结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每月应形成数据报表,向采购人汇报当月各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查找日常工作的薄弱点,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持续改善,以提高医院的后勤需求;8.服务公司须应配合医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内容及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工作结果进行总结完善,不断提高医院安全运行指数;9.服务公司须应配合医院大型活动举办,制定专项安保服务方案,提供人员进行现场秩序管控服务,防止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发生。10.处理纠纷事件时,安保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并立即联络应急支援人员到场处置。能有效制止在院区范围内的烧纸、摆花圈、拉横幅、设灵堂等严重影响医院形象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注:在上述工作行为中,应文明有序,避免事件扩大,如出现法律纠纷或酿成治安事件,需由服务公司独自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与医院无关)。11.服务公司应全力做好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在安保服务期间因服务公司失职导致采购人的人员财产受损,由服务公司承担赔偿并接受采购人的经济处罚。(双方存在争议时可采取法律诉讼进行判定)。12.组织人员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巡查完成后当填写真实可信的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上报。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13.负责采购人的消防安全月度检查,负责消防泵房、屋顶水箱等设施设备的日巡检,监管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建立相关台帐信息。14.配合医院组建义务消防队并构建微型消防站所需的救援组织,明确安保服务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应急队伍排班表,每月组织人员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基础培训及基本的操作规程学习,确保出现火情时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灭火救援工作。15.因消防巡查管控不力,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导致的火灾事件发生并使医院人员财产受到损害,由服务公司承担赔偿并接受采购人的经济处罚。16.根据医院发展需求或重大事件可通过协商增减保安服务人员。17.服务公司与现有医院保安、消控人员协商,自愿接收现有服务人员。18.服务公司为采购人可提供一键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履带式安检机。19.负责两院址公共秩序及安全保卫服务管理(两院址日常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外围及停车场秩序维护、安检工作等)。20.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保安服务)、保安服务许可证,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和培训体系,能按照医院要求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保安服务,且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及违法违规记录。21.具备基本的应急处置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掌握防暴、消防等基础技能,能熟练操作监控设备、防爆器材、一键报警装置等安防设施。22.协助医院制定《内部保卫管理制度》等工作。(二)员工管理1.着装规范:统一穿着医院指定的保安制服,衣着整洁、平整,佩戴工牌、肩章等标识,不穿拖鞋、短裤等不规范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2.言行规范:待人热情、文明礼貌,使用“您好、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严禁态度生硬、呵斥、辱骂就诊人员及家属;处置冲突、纠纷时,保持冷静克制,坚持理性沟通,严禁使用暴力手段。3.纪律规范: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值守期间不脱岗、不睡岗、不玩手机,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财物、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医院患者信息、监控数据等敏感内容。4.台账管理:规范填写巡逻记录、值守记录、安检记录、应急处置记录等各类台账,内容真实、完整、清晰,便于追溯核查;定期整理台账,按要求归档保存。5.设施维护:每日检查安防设施(监控设备、一键报警装置、消防设施、防暴器械等)的运行状态,发现故障立即上报医院后勤保障部门或保安管理负责人,及时维修更换,确保设施完好可用;妥善保管防暴器械,严禁私自挪用、转借。(三)员工培训1.岗前培训:新入职保安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服务规范、应急处置流程、防暴技能、消防知识、医患沟通技巧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长不低于16学时。2.在岗培训:定期组织在岗保安开展培训,每月培训不少于1次,每季度开展1次应急处置实战演练,邀请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专家进行指导,不断提升保安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3.专项培训:针对暴力伤医、火灾、突发群体事件等重点场景,开展专项培训,确保保安人员熟练掌握处置流程和技巧,能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四)服务质量管理1.根据服务项目制定日常维护养护具体措施及工作标准。建立管理人员带班制度,健全沟通反馈机制,推行首问责任制。设专人负责服务质量监管。具备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监督、自查、互查、跟踪、反馈、管理等制度(各项服务管理制度在双方合同签订时协议商定)。定期进行保安管理服务满意率测评,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投诉处理及时率达到100%,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98%。总体要求确保达到保安、消控管理精细化服务标准。全年累计下发5次告知函(含公安机关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经谈话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重点区域值守:在医院大门、门诊大厅、住院部入口、急诊室、监控中心等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守。3.常态化巡逻:按照预设路线和频次开展全院巡逻,重点覆盖诊疗区域、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停车场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如门窗破损、消防设施异常、可疑人员及物品),做好巡逻记录,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处置。4.监控值守:监控中心保安需24小时值守,实时监控医院内主要通道、重点区域的音视频画面,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如人员聚集、冲突纠纷、设施故障)立即响应,通知现场保安赶赴处置。5.入口安检:在医院主要出入口设置安检点,配备相应安检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对进入医院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实行“逢进必检”原则,为急危重症患者开辟安检绿色通道,兼顾安全与便民。6.违禁品处置:发现携带禁止类物品(刀具、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的,立即先行控制现场,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发现携带限制类物品的,告知当事人寄存,对拒绝寄存强行进入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7.高风险人员管控:配合医院建立高风险就诊人员预警机制,对扬言实施暴力、多次无理缠闹、醉酒吸毒、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高风险人员,及时提醒医务人员,并安排专人陪诊,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开展法制宣教、警示行为后果。8.冲突处置:及时制止对医务人员的辱骂、威胁、恐吓等行为,情节严重的,警示行为人离开现场,并报告公安机关;发生暴力伤医、寻衅滋事等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迅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留固定证据,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侦查。9.一键报警响应:医务人员通过一键报警装置报警后,保安人员需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制止违法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将违法行为人带离现场,依法处置;确保一键报警装置与监控中心、警务室(站)及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畅通。10.应急演练: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应急处置演练(每季度不少于1次),熟练掌握暴力冲突、火灾、突发群体事件等场景的处置流程,提升协同处置能力;配合警务室(站)民警开展安全检查、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11.其他应急:协助开展火灾初期扑救、人员疏散工作,引导就诊人员及家属有序撤离,避免拥挤、踩踏等次生事故;协助处置患者及家属突发疾病、走失等紧急情况,联系急诊科医护人员开展救治或提供帮助。12.诊疗秩序维护:在门诊、住院部等区域维护就诊秩序,引导患者及家属有序排队、文明就诊,制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营造安静、有序的诊疗环境。13.停车场管理:维护医院停车场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规范车辆进出流程,及时处理车辆剐蹭、拥堵等问题,保障停车场通行顺畅,保护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五)安全生产管理1.应为全体员工参加工伤保险;2.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避免工伤事故的教育;3.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监督,尤其是高空作业,需由专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4.服务企业要自负工伤事故责任;5.对员工开展岗前体检。(六)进场、退场相关要求1.进场要求:在收到业主方进驻书面通知后15日内,由服务企业制定交接方案、确认进场接管时间,进驻项目现场按程序进行交接,在规定时间内对防爆器材、一键报警装置、巡更系统、培训资料等,其他巡查、交接班等记录资料按医院相关要求执行。。2.退场要求:业主方在项目结束或提前终止合同前30日下达退场书面通知书,服务企业接到通知书后按合同要求正常履行义务,并做好所有资料、工器具及钥匙的移交工作。(七)服务报价范围要求成交服务商发生的项目管理费用、服务人员工资、节日福利、服务工具及必需品等一切费用由成交服务商自行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停车服务社会化托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