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招标公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2026)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
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Q26-0414H
项目名称: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9200
最高限价(元):3592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92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地 址:余姚市大黄桥路1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510027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906511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全三江工程项目管理(余姚)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商会大厦北楼2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382254
质疑联系人:张煜阳
质疑联系方式:158574384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余姚市财政局
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传真:
联系人:113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监测项目定.doc392.1K
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监测项目定.doc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AQ26-0414H项目名称: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全三江工程项目管理(余姚)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7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8第五章合同文本2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Q26-0414H项目名称: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59200元最高限价(元):3592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59200元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备注:/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企业(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地址:余姚市兰江街道大黄桥路13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袁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510027质疑联系人: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139065119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全三江工程项目管理(余姚)有限公司地址:余姚市南雷路商会大厦北楼25楼项目联系人:黄工电话:13587382254质疑联系人:张煜阳质疑联系方式:158574384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余姚市财政局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传真:/联系人:113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切实提升姚江水质,余姚市全面推进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改造工程。通过系统实施雨污分流、管网修复、排污口整治等措施,园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为科学、精准验证园区提质增效改造的实际效果,客观量化水质提升幅度,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亟需开展常态化、系统化的jiance工作。本项目旨在通过专业jiance数据,为余姚市工业园区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确保姚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2、建设目标通过开展全年度、全覆盖的工业园区水质jiance工作,全面掌握园区内污水排放口及周边地表水的水质现状,量化分析提质增效措施实施前后的水质变化趋势,科学评估园区水环境治理成效,建立完善的jiance数据档案,为巩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优化后续环境监管策略、保障姚江水质达标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3、遵循标准本项目jiance工作全过程均需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所有标准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本项目jiance工作需满足余姚市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相关文件要求,同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关规定,确保jiance工作合规、jiance成果有效,贴合项目核心需求及余姚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科jiance工作要求。二、商务技术要求(一)技术要求1、服务要求1.jiance范围全覆盖:确保余姚市行政区域内,提质增效要求的2026年需完成整改的工业园区(集聚区),以及2024年和2025年验收未通过的工业园区(集聚区),共36个园区均纳入本次jiance范围,实现jiance点位全覆盖,无遗漏。表1.2024-2026年提质增效园区名单序号园区名称实施年限责任单位1原经济开发区西南区块(兰江)2024年兰江街道2筀竹村工业集聚点2024年兰江街道3兰江工业园区2025年兰江街道4广城智创园园区2025年兰江街道5凤亭村工业集聚点2026年兰江街道6扶贫开发区2024年梨洲街道7原经济开发区西南区块(梨洲)2024年梨洲街道8黄箭山工业集聚区2025年梨洲街道9梨洲工业园区2026年梨洲街道10杨家工业园区2026年朗霞街道11康山工业点2026年阳明街道12姚北新城低塘工业园区2026年低塘街道13邵竹工业园区2026年凤山街道14工业功能区西区2026年临山镇15新东吴工业南集聚区2024年牟山镇16富民工业集聚区2026年牟山镇17陆埠工业区2026年陆埠镇18工业园区南区2024年小曹娥镇19小曹娥工业园区2025年小曹娥镇20小曹娥镇人和工业区块2025年小曹娥镇21泗门镇创智园2026年泗门镇22泗门镇上新屋工业集聚点2026年泗门镇23罗江工业园区2025年河姆渡镇24翁方村工业集聚点2026年河姆渡镇25丈亭工业园区2025年丈亭镇26丈亭工业园区北区2025年丈亭镇27台商工业园区2026年丈亭镇28丈西工业园区2026年丈亭镇29斗门菁江渡工业区块2025年马渚镇30马渚工业园区西区2026年马渚镇31大隐工业区2026年大隐镇32黄家埠工业园区A区2026年黄家埠镇33工业园区C区2026年黄家埠镇34工业园区B区2026年黄家埠镇35余姚机器人智谷小镇2026年经济开发区36中意生态园2026年中意生态园2.jiance指标精准化:严格按照提质增效文件要求及地表水水质标准,对关键水质指标(高猛酸盐指数、氨氮、总磷、)进行精准采样与检测,确保jiance数据真实、准确、有效,误差控制在国家允许范围内。3.jiance频次规范化:建立科学的jiance频次机制,开展常态化jiance;遇特殊天气、水质异常波动等情况,及时开展加密jiance,全面反映水质动态变化。4.点位布设合理化:根据提质增效文件要求,本次jiance内容包括工业园区周边河道、园区污水井和雨水井(含入河排口)水质,jiance点位依据提质增效文件进行布设。结合园区地形地貌、排污口分布、水流走向等实际情况,科学布设jiance点位,确保点位设置能够客观、全面反映园区整体及重点区域的水质状况。5.流程管理标准化:严格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jiance技术规范,规范开展现场采样、样品保存、实验室分析、数据记录与整理等全流程工作,确保jiance工作全程可追溯、可核查。2、成果交付目标1.按时提交完整的jiance原始数据台账,确保数据格式规范、信息完整。2.编制高质量的jiance报告,内容详实、分析深入、结论明确。3.所有成果资料需按要求归档,建立电子与纸质双重档案,确保成果可长期查阅与使用。(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2、项目团队要求配备不少于10人的团队。3、验收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及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验收的费用包含在项目的报价中。2.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等相关验收标准要求;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绩效评估的材料,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项目成果绩效进行评估,绩效评估不通过的供应商需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绩效成果,直至绩效评估通过,否则,不予支付尾款。4、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收到供应商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如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在乙方提交项目技术服务成果并通过专家绩效评估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注:每次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先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及采购人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联系地址:余姚市兰江街道大黄桥路138号2项目编号:AQ26-0414H项目名称: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592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项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5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7信用信息查询: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关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内容由采购人代表在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环节时查询,查询资料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保存十五年。在评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无法进行查询的,则在评审结束后进行查询,如参加供应商在上述名单里并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排名次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审查主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8磋商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9现场踏勘: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自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踏勘现场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0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11原件提交:本项目供应商不需要提交原件,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要求:供应商应于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13开启时间、地点及要求:本项目将于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5楼])开启,供应商无需现场参加。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进行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4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合同签订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签订或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合同签订地点。15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无★16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有效。17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宁波市中介超市网中选报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8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与投诉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部门)名称:余姚市财政局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联系方式:113办公室 0574-89553033★19落实的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对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进行政策加分。注: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着重提醒供应商注意,供应商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电子招投标规程及注意事项1.注意事项1.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本部分内容与采购文件其它部分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1.2本采购文件所指的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请使用windows7及以上64位操作系统,请勿使用mac电脑。1.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如未申领的供应商,请注意申领所需时间,以下二种申领流程均可:(1)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位置: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6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1.7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8供应商可自行前往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进行学习。2.响应文件的形式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要求2.1响应文件的形式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缀jmbs),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需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重新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3.电子招投标开启及评审程序3.1参加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用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CA证书)。3.2供应商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3.3对在规定期限内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电子评审。3.4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标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做出答复,相关答复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价格及实质内容。3.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5.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5.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5.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5.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5.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本“电子招投标规程及注意事项”涉及的CA驱动和申领流程、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如遇版本更新或升级,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为准。一、总则(一)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2.采购人委托安全三江工程项目管理(余姚)有限公司代理本次采购项目。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项目有关信息等载明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二)关于分公司的磋商响应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采购。(三)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除了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的要求外,还需对本采购文件各项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四)供应商代表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供应商代表应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在响应文件中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形式体现)。2.两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五)磋商响应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如有相反的规定除外)。(六)联合体1.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磋商响应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2.如在磋商响应过程中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自行承担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如打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八)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当分包金额占到合同金额的100%时视为转包。2.成交供应商可以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合理分包,分包供应不得再次分包。3.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合理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得限制成交供应商的合理分包行为。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对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九)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供应商磋商响应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失实材料的,其磋商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视情况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磋商小组评审的依据和标准。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一)采购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如有)。(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不包含问题来源的更正公告形式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三)采购文件的质疑与投诉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获取采购文件晚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姚市财政局)投诉,质疑与投诉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方面组成。1.资格文件:(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格文件证明材料)(1)★合格供应商的承诺书(附件一);(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二);(4)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响应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附件三)(5)★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四)(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满足要求则提供)(附件五-1)(7)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要求(如有)(附件五-2);(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2.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表(附件六-1)(2)★分项报价表(附件六-2)(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3.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响应函(附件七);(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八-1);(3)★供应商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八-2);(4)★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九);(5)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合理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十);(6)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方面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责任,并可能导致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评为无效标。(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语言采用中文汉语,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涉及外文的资料应提供中文译本。2.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报价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有关附件格式填写,并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经磋商后,供应商在最终报价表中填写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四)响应有效期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无效标处理。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也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改响应文件。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启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视情况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响应文件的签署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响应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附件格式制作并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电子公章,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3.电子响应文件可参照《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完成后自动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4.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均需加盖电子公章(电子章与实物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可以加盖电子法人章;如果供应商没有电子法人章的,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但内容必须保证清晰!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需密封及标记,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电子响应文件应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二)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五、开启(一)开启会议程序1.开启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现场参加,有关监管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2.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如供应商均提前解密完成则可提前进入下一个环节。3.开启会议结束。六、评审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七、无效标的情形(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2.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3.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5.响应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6.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9.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分项最高限价的;10.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的;11.供应商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报价为准的;12.法律、法规等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作无效标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三)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八、废标的情形(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例外处理”规定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或分项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废标理由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显示,视同通知所有供应商。九、定标(一)定标原则及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推荐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排名次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1)排名前位的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不履行合同的;(2)排名前位的成交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弄虚作假行为的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十、采购代理服务费获得成交资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要求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项。十一、合同授予(一)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邮寄纸质成交通知书的方式或发送电子成交通知书的方式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可以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成交通知书。(二)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追加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办理。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撤销其成交资格,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次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前附表。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总则1.采购活动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进行,采购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不考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除外)。二、评审组织(一)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的授权意见确认书,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公布供应商名单,宣布评审纪律,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3.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4.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5.介绍采购文件及与评审相关的政策规定;6.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7.核对评审结果;8.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9.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二)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并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1.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视情况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编写评审报告;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磋商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响应资格。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项目1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1.合格供应商的承诺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采购人代表在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环节时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在评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无法进行查询的,则在评审结束后进行查询。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满足要求则提供)或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要求(如有)。2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合格供应商的承诺书。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资格审查审查项目中有任意一项不符合的,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作无效标处理。(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有效,签字、盖章齐全。3响应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5响应文件内容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6报价有效且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7其他未出现“七、无效标的情形”中的情形。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中有任意一项不符合的,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作无效标处理。(三)澄清有关问题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初次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初次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1)至(4)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标处理。(四)比较与评价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及报价评审。2.对不同文字文本的内容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发现有两份及以上响应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磋商小组多数成员确认,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单独磋商环节。(五)评审标准1.报价得分及商务技术得分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评审得分=报价分+商务技术分。评标项目评审内容及评分说明满分值报价分(20分)报价分(2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最终报价。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分。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01.项目团队(18分)项目负责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的得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环保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6年2月-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本单位缴纳)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客观分6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环保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6年2月-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本单位缴纳)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客观分6分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1)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类或环保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2)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科学、环境检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6年2月-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6分2.业绩(2分)项目业绩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如河道水质检测、雨污水管网水质检测项目等)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2分 3.方案(59分)方案总体思路根据供应商对实施方案需求分析全面(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解决问题思路清晰、准确(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科学(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主观分9分实施方案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了解,提供实施方案,拟定工作安排计划并阐述按照计划实施的优势,从而体现供应商的专业程度,磋商小组进行评分。(1)实施方案内容的完整程度,针对不同服务内容是否都写全写完整(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2)实施方案的细化全面、逻辑清晰程度(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3)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及有效性(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4)实施方案中服务质量的明确性及服务质量保障情况(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5)实施方案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切合程度(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主观分15对方案重点和难点的认识根据供应商技术方案中对重点的认识准确全面(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对方案难点解决思路的科学(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进行评分。主观分6分进度安排供应商对项目工作的关键点进行分析,从时间节点、流程、工作进度安排进行着手,磋商小组进行评分。(1)进度安排的有效性及时效性的提升程度(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2)进度安排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切合程度(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主观分6分安全保障措施安全保障也是项目重要的一部分,供应商可从人员劳保用品配置(例如安全帽、救生衣等)、人员安全作业方面、设备安全作业方面着手,磋商小组进行评分。(1)劳保用品配置及各类安全作业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及有效性(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2)安全保障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切合程度(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主观分6分成果汇总根据供应商对其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作成果汇总以及提交情况是否详实、科学(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是否具有操作性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主观分6分服务承诺方案根据服务承诺方案中体现的报告提供及时性,服务承诺全面性,响应及时性,保障措施完善性进行评审(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主观分3分应急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应对措施科学合理,利于项目顺利实施(0分、0.5分、1分、1.5分、2分)。主观分2分安全保密措施保障方案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密措施保障方案的完整性(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专业性(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进行综合评分。主观分6分4.政府采购政策(1分)供应商注册在扶持不发达地区的,得0.5分;供应商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0.5分;注: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例如“政府部门文件”或“政府部门媒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中说明供应商注册地属于“扶持不发达地区”、 “少数民族地区”等资料)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电子询标方式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一般3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注: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六)单独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通过评标室座机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单独磋商环节开始后供应商代表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未能取得联系的视作放弃进一步磋商机会,将以原响应文件或已完成的磋商成果作为评审依据。3.磋商小组将与单一供应商对涉及采购要求的方方面面进行一轮或多轮次的磋商。4.在单独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暗示、提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等,在供应商未挂断电话之前不得谈论或评价有关问题以及其他有关的事项等。5.当轮次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报价及承诺或最终报价及承诺。6.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新一轮报价或者最终报价。注:(1)每轮报价时间均为30分钟,如供应商均提前报价完成则可提前进入下一个环节;(2)供应商在规定的30分钟内未报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上一轮的有效报价作为本轮的报价,在系统上手动输入,并以“在线询标”方式让供应商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报价确认文件。(3)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启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七)推荐成交候选人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有效供应商只有两家的,可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技术指标是指商务技术分中除客观分以外的全部分数)优劣顺序推荐。2.成交金额=供应商的最终报价。3.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八)评审报告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九)评审、磋商过程的保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磋商过程和结果。3.所有涉及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4.供应商在评审、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采购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磋商情况以及评审、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十)例外处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属于《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的)(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当磋商开始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但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十一)有关中小企业声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规定1.中小企业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④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不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五章合同文本合同编号: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甲方(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乙方(成交供应商):甲方采购的(项目名称、编号)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下述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a.本项目采购文件;b.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c.成交通知书;上述附件与合同若有不一致之处,优先次序第一应为合同、第二应为附件(附件的优先次序为c,a,b)。一、项目名称、合同履约期限、服务内容1.1项目名称:1.2合同履约期限:1.3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整;(小写):元。合同金额内容:应是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交通、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要求的一切费用]。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收到供应商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如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在乙方提交项目技术服务成果并通过专家绩效评估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注:每次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先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及采购人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齐全的)技术资料(具体按甲方要求)。2、甲方提供的既有资料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项目,不得扩展到其他项目或其它单位。项目完成后,相关资料应交回甲方。乙方对甲方所提供资料的使用权在合同项目完成后自行终止。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承担对相关资料保密的法律义务。注:若乙方有涉及违反以上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并终止合同,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验收六、知识产权1、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甲方拥有本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的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乙方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费用。4、项目完成前,乙方不得单独发表或交流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成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并终止合同,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对外界发布关于本项目的任何信息,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乙方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费用。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并终止合同,同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2、乙方负责对数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原因及理由要求增加相关费用。3、如因乙方工作失误或服务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经甲方指出后仍未有改进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按违约处理。4、本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更新成果。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九、安全责任乙方在实施本项目时应注意安全问题,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供一切安全所需的设施及工器具等,若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作业人员发生的各种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与甲方无涉。若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成果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提供完整的服务成果,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完整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解除并终止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完整的服务成果或未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提供成果的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且不予支付剩余款项。3、如有因服务成果数据不明,需要乙方现场说明或出具资料补充的,乙方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否则每次甲方可以视违约情况在服务费中扣除1000元—3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下次付款时扣除。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特别约定: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产生,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当出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履行合同情形,双方应当严格执行。2、如服务期间因政策原因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和需求发生较大变更,采购人有权解除并终止合同。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内容之修改、变更和补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订立书面合同方生效。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且经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可能因合同解除造成的全部损失。十三、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补充协议、磋商响应承诺、采购文件及补充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时间:时间:注:未尽事宜或合同内容需实质性调整,根据招标文件约定、中标供应商要约情况及采购人实际结果增补或调整。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一合格供应商的承诺书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我方根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要求及供应商其他要求已进行自查。(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我方声明: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特此承诺。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主要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人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中级职称人员 人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 人开户银行其他 人账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简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响应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响应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参加采购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占项目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占项目合同金额的%。......(如有多个联合体成员的,按同格式增加)5.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之间(存在或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牵头人(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一(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有多个联合体成员的,按同格式增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附件五-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满足要求则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单位的、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电子公章):日期:填写说明:1.本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其他单位无需提供。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五-2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要求(如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六-1初次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报价(元)服务期限备注1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大写:小写: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最高限价359200元注:1、投标报价四合五入保留整数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2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合计注:1.供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自行完整填报分项报价表,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各项费用。分项报价表中若存在缺项、漏项,但所缺内容属于完成本次采购服务所必需的,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本表中单价至多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合价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3.成交供应商初次报价与最终报价不一致时,合同单价按同比例调整,调整比例=(成交价)÷(初次报价)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磋商响应函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我方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名称)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并对本项目进行磋商。在此: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1份。2.我方已详细审查采购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保证向贵单位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等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4.承诺按贵单位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5.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保证在成交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保证在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贵单位所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7.本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有效。8.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电子往来通讯请发送至:电子邮箱:传真:9.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纸质往来通讯请寄至:联系人:手机号码:地址:邮编: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同志,在我公司任(职务名称)职务,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码:(评审期间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座机号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八-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并对本项目进行磋商,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的职务:手机号码:(评审期间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座机号码: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九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注:1.如响应文件对本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有偏离的,在本表中列明,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2.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有负偏离或回避不答,亦均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低标准并写入合同。若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后,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进行合同签订手续或不履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成交资格。3.未在本表中填写的,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4.本表中如有负偏离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合理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分包意向供应商一:......(如有多个分包意向供应商的,按同格式增加)(供应商全称)、(分包意向供应商一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响应。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供应商全称)为供应商、(分包意向供应商一全称)为分包意向供应商,(供应商全称)以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获得成交资格,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供应商与(供应商全称)签订分包合同。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意向供应商对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意向协议多方承担各自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分包意向供应商中小微型企业认定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分包意向供应商为(分包意向供应商一全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将承担合理分包部分(具体分包的工作内容),占项目合同金额的%。三、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或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四、因违约或过失责任等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供应商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如获得成交资格,分包意向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协议。六、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获得成交资格,有效期延续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之日。供应商(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分包意向供应商一(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有多个分包意向供应商的,按同格式增加)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AQ26-0414H项目名称: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全三江工程项目管理(余姚)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7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8第五章合同文本2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Q26-0414H项目名称: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59200元最高限价(元):3592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59200元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备注:/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企业(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地址:余姚市兰江街道大黄桥路13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袁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510027质疑联系人: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139065119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全三江工程项目管理(余姚)有限公司地址:余姚市南雷路商会大厦北楼25楼项目联系人:黄工电话:13587382254质疑联系人:张煜阳质疑联系方式:158574384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余姚市财政局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传真:/联系人:113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切实提升姚江水质,余姚市全面推进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改造工程。通过系统实施雨污分流、管网修复、排污口整治等措施,园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为科学、精准验证园区提质增效改造的实际效果,客观量化水质提升幅度,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亟需开展常态化、系统化的jiance工作。本项目旨在通过专业jiance数据,为余姚市工业园区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确保姚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2、建设目标通过开展全年度、全覆盖的工业园区水质jiance工作,全面掌握园区内污水排放口及周边地表水的水质现状,量化分析提质增效措施实施前后的水质变化趋势,科学评估园区水环境治理成效,建立完善的jiance数据档案,为巩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优化后续环境监管策略、保障姚江水质达标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3、遵循标准本项目jiance工作全过程均需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所有标准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本项目jiance工作需满足余姚市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相关文件要求,同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关规定,确保jiance工作合规、jiance成果有效,贴合项目核心需求及余姚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科jiance工作要求。二、商务技术要求(一)技术要求1、服务要求1.jiance范围全覆盖:确保余姚市行政区域内,提质增效要求的2026年需完成整改的工业园区(集聚区),以及2024年和2025年验收未通过的工业园区(集聚区),共36个园区均纳入本次jiance范围,实现jiance点位全覆盖,无遗漏。表1.2024-2026年提质增效园区名单序号园区名称实施年限责任单位1原经济开发区西南区块(兰江)2024年兰江街道2筀竹村工业集聚点2024年兰江街道3兰江工业园区2025年兰江街道4广城智创园园区2025年兰江街道5凤亭村工业集聚点2026年兰江街道6扶贫开发区2024年梨洲街道7原经济开发区西南区块(梨洲)2024年梨洲街道8黄箭山工业集聚区2025年梨洲街道9梨洲工业园区2026年梨洲街道10杨家工业园区2026年朗霞街道11康山工业点2026年阳明街道12姚北新城低塘工业园区2026年低塘街道13邵竹工业园区2026年凤山街道14工业功能区西区2026年临山镇15新东吴工业南集聚区2024年牟山镇16富民工业集聚区2026年牟山镇17陆埠工业区2026年陆埠镇18工业园区南区2024年小曹娥镇19小曹娥工业园区2025年小曹娥镇20小曹娥镇人和工业区块2025年小曹娥镇21泗门镇创智园2026年泗门镇22泗门镇上新屋工业集聚点2026年泗门镇23罗江工业园区2025年河姆渡镇24翁方村工业集聚点2026年河姆渡镇25丈亭工业园区2025年丈亭镇26丈亭工业园区北区2025年丈亭镇27台商工业园区2026年丈亭镇28丈西工业园区2026年丈亭镇29斗门菁江渡工业区块2025年马渚镇30马渚工业园区西区2026年马渚镇31大隐工业区2026年大隐镇32黄家埠工业园区A区2026年黄家埠镇33工业园区C区2026年黄家埠镇34工业园区B区2026年黄家埠镇35余姚机器人智谷小镇2026年经济开发区36中意生态园2026年中意生态园2.jiance指标精准化:严格按照提质增效文件要求及地表水水质标准,对关键水质指标(高猛酸盐指数、氨氮、总磷、)进行精准采样与检测,确保jiance数据真实、准确、有效,误差控制在国家允许范围内。3.jiance频次规范化:建立科学的jiance频次机制,开展常态化jiance;遇特殊天气、水质异常波动等情况,及时开展加密jiance,全面反映水质动态变化。4.点位布设合理化:根据提质增效文件要求,本次jiance内容包括工业园区周边河道、园区污水井和雨水井(含入河排口)水质,jiance点位依据提质增效文件进行布设。结合园区地形地貌、排污口分布、水流走向等实际情况,科学布设jiance点位,确保点位设置能够客观、全面反映园区整体及重点区域的水质状况。5.流程管理标准化:严格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jiance技术规范,规范开展现场采样、样品保存、实验室分析、数据记录与整理等全流程工作,确保jiance工作全程可追溯、可核查。2、成果交付目标1.按时提交完整的jiance原始数据台账,确保数据格式规范、信息完整。2.编制高质量的jiance报告,内容详实、分析深入、结论明确。3.所有成果资料需按要求归档,建立电子与纸质双重档案,确保成果可长期查阅与使用。(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2、项目团队要求配备不少于10人的团队。3、验收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及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验收的费用包含在项目的报价中。2.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等相关验收标准要求;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绩效评估的材料,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项目成果绩效进行评估,绩效评估不通过的供应商需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绩效成果,直至绩效评估通过,否则,不予支付尾款。4、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收到供应商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如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在乙方提交项目技术服务成果并通过专家绩效评估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注:每次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先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及采购人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联系地址:余姚市兰江街道大黄桥路138号2项目编号:AQ26-0414H项目名称:余姚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592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项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5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7信用信息查询: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关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内容由采购人代表在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环节时查询,查询资料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保存十五年。在评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无法进行查询的,则在评审结束后进行查询,如参加供应商在上述名单里并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排名次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审查主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8磋商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9现场踏勘: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自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踏勘现场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0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11原件提交:本项目供应商不需要提交原件,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要求:供应商应于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13开启时间、地点及要求:本项目将于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5楼])开启,供应商无需现场参加。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进行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4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合同签订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签订或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合同签订地点。15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无★16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有效。17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宁波市中介超市网中选报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8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与投诉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部门)名称:余姚市财政局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联系方式:113办公室 0574-89553033★19落实的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对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进行政策加分。注: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着重提醒供应商注意,供应商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电子招投标规程及注意事项1.注意事项1.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本部分内容与采购文件其它部分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1.2本采购文件所指的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请使用windows7及以上64位操作系统,请勿使用mac电脑。1.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如未申领的供应商,请注意申领所需时间,以下二种申领流程均可:(1)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位置: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6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1.7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8供应商可自行前往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进行学习。2.响应文件的形式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要求2.1响应文件的形式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缀jmbs),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需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重新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3.电子招投标开启及评审程序3.1参加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用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CA证书)。3.2供应商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3.3对在规定期限内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电子评审。3.4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标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做出答复,相关答复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价格及实质内容。3.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5.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5.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5.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5.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5.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本“电子招投标规程及注意事项”涉及的CA驱动和申领流程、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如遇版本更新或升级,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为准。一、总则(一)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2.采购人委托安全三江工程项目管理(余姚)有限公司代理本次采购项目。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项目有关信息等载明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二)关于分公司的磋商响应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采购。(三)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除了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的要求外,还需对本采购文件各项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四)供应商代表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供应商代表应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在响应文件中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形式体现)。2.两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五)磋商响应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如有相反的规定除外)。(六)联合体1.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磋商响应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2.如在磋商响应过程中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自行承担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如打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八)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当分包金额占到合同金额的100%时视为转包。2.成交供应商可以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合理分包,分包供应不得再次分包。3.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合理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得限制成交供应商的合理分包行为。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对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九)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供应商磋商响应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失实材料的,其磋商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视情况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磋商小组评审的依据和标准。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一)采购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如有)。(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不包含问题来源的更正公告形式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三)采购文件的质疑与投诉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获取采购文件晚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姚市财政局)投诉,质疑与投诉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方面组成。1.资格文件:(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格文件证明材料)(1)★合格供应商的承诺书(附件一);(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二);(4)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响应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附件三)(5)★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四)(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满足要求则提供)(附件五-1)(7)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要求(如有)(附件五-2);(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2.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表(附件六-1)(2)★分项报价表(附件六-2)(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3.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响应函(附件七);(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八-1);(3)★供应商代表若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八-2);(4)★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附件九);(5)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合理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十);(6)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方面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责任,并可能导致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评为无效标。(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语言采用中文汉语,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涉及外文的资料应提供中文译本。2.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报价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有关附件格式填写,并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经磋商后,供应商在最终报价表中填写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四)响应有效期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无效标处理。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也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改响应文件。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启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视情况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响应文件的签署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响应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附件格式制作并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电子公章,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3.电子响应文件可参照《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完成后自动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4.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均需加盖电子公章(电子章与实物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可以加盖电子法人章;如果供应商没有电子法人章的,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但内容必须保证清晰!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需密封及标记,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电子响应文件应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二)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五、开启(一)开启会议程序1.开启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现场参加,有关监管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2.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如供应商均提前解密完成则可提前进入下一个环节。3.开启会议结束。六、评审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七、无效标的情形(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2.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3.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5.响应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6.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9.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分项最高限价的;10.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的;11.供应商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报价为准的;12.法律、法规等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作无效标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三)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八、废标的情形(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例外处理”规定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或分项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废标理由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显示,视同通知所有供应商。九、定标(一)定标原则及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推荐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排名次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1)排名前位的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不履行合同的;(2)排名前位的成交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弄虚作假行为的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十、采购代理服务费获得成交资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要求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项。十一、合同授予(一)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邮寄纸质成交通知书的方式或发送电子成交通知书的方式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可以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成交通知书。(二)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追加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办理。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撤销其成交资格,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次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前附表。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总则1.采购活动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进行,采购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不考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除外)。二、评审组织(一)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的授权意见确认书,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公布供应商名单,宣布评审纪律,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3.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4.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5.介绍采购文件及与评审相关的政策规定;6.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7.核对评审结果;8.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9.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二)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并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1.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视情况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编写评审报告;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磋商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响应资格。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项目1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1.合格供应商的承诺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采购人代表在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环节时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在评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无法进行查询的,则在评审结束后进行查询。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满足要求则提供)或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要求(如有)。2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合格供应商的承诺书。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资格审查审查项目中有任意一项不符合的,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作无效标处理。(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有效,签字、盖章齐全。3响应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5响应文件内容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6报价有效且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7其他未出现“七、无效标的情形”中的情形。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中有任意一项不符合的,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作无效标处理。(三)澄清有关问题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初次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初次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1)至(4)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标处理。(四)比较与评价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及报价评审。2.对不同文字文本的内容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发现有两份及以上响应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磋商小组多数成员确认,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单独磋商环节。(五)评审标准1.报价得分及商务技术得分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评审得分=报价分+商务技术分。评标项目评审内容及评分说明满分值报价分(20分)报价分(2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最终报价。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分。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01.项目团队(18分)项目负责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的得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环保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6年2月-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本单位缴纳)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客观分6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环保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6年2月-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本单位缴纳)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客观分6分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1)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类或环保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2)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科学、环境检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6年2月-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6分2.业绩(2分)项目业绩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如河道水质检测、雨污水管网水质检测项目等)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2分 3.方案(59分)方案总体思路根据供应商对实施方案需求分析全面(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解决问题思路清晰、准确(0分、0.5分、1分、1.5分、2分、2.5分、3分)、科学(0分、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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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监督性jiance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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