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招标公告(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
项目概况 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年 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24000202602000041进场交易编号:ZFCG-LQ-2026-0033 项目名称: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5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山东省测绘产品质量检验站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4月28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1.时间:2026年 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磋商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4.供应商网上注册、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CA办理咨询等服务电话,(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0536-5578880;(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5578877;(3)CA办理窗口电话:0536-5578881,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临朐县兴隆路1797号联系电话:138544200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北宫东街以北金马路以西新华大厦A座13、14层联系电话:0536-80968923.监督部门名 称:临朐县财政局地 址:临朐县山旺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方式:0536-67071394.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海宾、潘静 联系方式:0536-8096892发布人: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年4月27日采购需求(1).pdf附件下载在线会话及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rar附件下载定稿4.27竞争性磋商文件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一体化更新项目.pdf附件下载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
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项目需求方案采购单位: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项目编制日期:2026年4月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1、项目概况: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省市县一体化更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6〕8号)文件的要求,开展临朐县工作责任边界70.99平方千米范围内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工作。2、预算情况:采购预算:5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品目代码品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预算C19040000测绘服务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50万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省市县一体化更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6〕8号)文件的要求,开展临朐县工作责任边界70.99平方千米范围内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工作。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落实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潍财采(2022]21号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建设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等3部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22)21号)等相关规定。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计划工期:按照国家、省、市级及采购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内容具体交付及实施地点:临朐县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论证意见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随公告一同发出。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6年5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临朐县兴隆路1797号联系人:李逍遥联系方式:13562634417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北宫东街以北金马路以西新华大厦A座13、14层联系人:吕经理、潘经理联系方式:0536-8096892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24000202602000041进场交易编号:ZFCG-LQ-2026-0033采购人: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章合同文本格式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24000202602000041进场交易编号:ZFCG-LQ-2026-0033项目名称: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5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山东省测绘产品质量检验站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4月28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1.时间:2026年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磋商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4.供应商网上注册、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CA办理咨询等服务电话,(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0536-5578880;(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5578877;(3)CA办理窗口电话:0536-5578881,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临朐县兴隆路1797号联系电话:138544200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北宫东街以北金马路以西新华大厦A座13、14层联系电话:0536-80968923.监督部门名称:临朐县财政局地址:临朐县山旺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方式:0536-67071394.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海宾、潘静联系方式:0536-8096892发布人: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年4月27日第二章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一、总则(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标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交易主体库”,在交易平台注册入库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二、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供应商)完成交易平台注册入库后,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三、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CA办理窗口电话:0536-5578881,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5578899。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四、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一)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投报多个标包时,须对每个标包分别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报价。技术支持电话:0536-557887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有效投标(响应)文件。(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投标人(供应商)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四)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应使用CA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和加密必须使用同一把CA。六、注意事项(一)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必须重新用CA签章和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标投标系统:1、CA到期后重新续期;2、CA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二)投标人(供应商)因CA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三)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联系各投标人(供应商)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七、不正当竞争行为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原则,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包的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由此引起无法参与竞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生成的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包含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二)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内容相同。(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联系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等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或盖章。八、突发情况处理(一)项目评审中,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投标(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投标(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递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2.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标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临朐县兴隆路1797号联系电话:13854420011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北宫东街以北金马路以西新华大厦A座13、14层联系电话:0536-80968921.3.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最高限价:50.0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各供应商的首轮报价在最高限价以内为有效报价(含),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取消其磋商资格。5.4是否现场踏勘:是否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自行踏勘是否答疑会:是否答疑会描述: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6年5月6日14时00分前将疑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提出,同时将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sdzygczxwj01@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对于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采购人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中统一进行答复,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答疑信息回复并自行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了解答疑回复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负任何责任。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将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出,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至各供应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如未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修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无法单独告知。8.4是否兼投不兼中:/10.5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否1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1响应有效期:60日历日(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算)14.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文件,各供应商开标现场不用提供。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具体制作方法请参考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综合下载→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手册中附件。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18.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注: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抵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详见附件。20.2信用查询:评标现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协助磋商小组通过相关网站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查询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2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3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4供应商符合法定质疑、投诉条件的优先通过线上系统发起,线上系统的唯一法定途径为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供应商通过“行政裁决”模块→质疑管理→质疑录入发起线上质疑,通过质疑管理→质疑查询查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回复;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非线上方式提起书面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质疑受理联系人:吕海宾联系电话:0536-8096892。如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项目所属预算级次财政部门通过“行政裁决”模块→投诉管理→投诉录入发起线上投诉,通过投诉管理→投诉查询查看财政部门回复。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非线上方式提起书面投诉。联系电话可以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监督电话栏目查询。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上线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的通知》36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37.1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37.2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供应商需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3、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系统自行完成解密。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供应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即可在线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长一般在2分钟内。非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请及时致电咨询:0536-5578877。4、磋商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看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填写的不见面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用于不见面开标、在线报价期间与供应商人员联系事宜,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请供应商保证该工作人员联系畅通。5、各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资格要求及其它相关资料及企业荣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后期采购人将对成交人的以上资料进行核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取消复会环节,请各供应商自行到相关网站查看成交结果。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为保证电子响应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响应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供应商须使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注意连接网络状态下升级提示信息);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磋商时供应商需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7.2请各供应商按照电子采购文件中的“响应文件组成设置”,按节点分别导入相应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生成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7、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在线报价”方式,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在线报价操作手册》,提前做好二轮报价的准备工作,此项功能需要CA签章;各供应商可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自行下载“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功能操作手册,该手册仅作为参考文本方便供应商学习、理解在线报价、会话等功能,具体要求应当以磋商(谈判)现场发起的澄清(如有)、磋商、报价等要求为准。8、供应商通过“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栏目所传输的文本、数字等信息及其附件为供应商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必须按其承诺执行,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追究相关责任。9、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有关的澄清、磋商、报价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其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有效报价并参与价格评审。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6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7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第二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章合同文本格式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物)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6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7参与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6.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将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出,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至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无法单独告知。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4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具体以系统格式为准。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4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内容及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2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及解密流程详见第一章“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10.5.1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等资料(5)拟派往本项目人员情况(6)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情况表(7)2023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8)技术部分(9)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有与项目无关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2本项目合同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报出的价格除正常服务费用外还应包括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交通费、保险费、差旅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文本费、采购代理费、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可能涉及的服务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如果供应商清单报价内有缺报、漏报的单价或费用,均视为已经分摊在其他费用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4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11.5本次磋商至少两轮报价(含响应文件中已列明报价),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第一轮报价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平等的磋商机会。除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内容变动外,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轮,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注:第二轮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采用潍坊公共资源系统中的“在线报价”功能,由评审专家在线设置报价结束时间和报价规则,供应商在其端口直接将报价报给评审专家,过了规定的竞价时间将无法提交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结束时间之前提交报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的《“在线报价”功能操作手册》。若供应商本轮次未提交报价,系统则显示供应商上轮提交的有效报价的价格;供应商本轮次已经提交报价,系统则显示本轮次提交的最新的报价价格。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无论何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的,本轮报价均执行上一轮报价。若供应商在第二轮报价前退出磋商的,请在“在线会话”中提出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磋商小组在系统中作无效处理。1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WFTF格式),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14.2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盖章。14.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详见磋商公告。16.响应文件截止1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6.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本项目实行网上无直播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各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自行开标解密。17.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中进行撤回。17.3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7.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截止日期。18.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18.3.1磋商会议开始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限时30分钟)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所有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按本须知18.5条执行。)18.3.2唱标:全部解密完成后,按照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顺序公布各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8.4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18.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18.5.1电子磋商、评审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磋商、评审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18.5.2因系统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经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本项目磋商活动可以改用人工方式进行。19.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19.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19.3磋商小组的职责:19.3.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9.3.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19.3.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19.3.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9.3.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9.4磋商小组的义务:19.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9.4.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9.4.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9.4.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19.4.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9.4.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0.资格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0.1为证明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磋商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必须同时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失去磋商资格:(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备测绘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以上资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的无需提供);(4)信用承诺书;(5)信用承诺函;注:以上(1)-(5)项为资格证明材料,应按要求上传上述资料。未按时上传或上传不全者,其投标将被否决,不予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协助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0.2.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0.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并通过“在线会话”与供应商进行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确认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1.3响应文件的澄清21.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以“在线会话”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在线会话”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在线会话”作出。供应商须通过“在线会话”签章递交回复。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前录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保证在线解密后至磋商(谈判)结束前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澄清、答疑、报价等将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请各供应商在文件解密后及时查看手机短信,实时登录系统关注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功能模块,及时参与澄清(如有)、磋商、报价等事宜。21.4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无效响应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4)响应有效期不足的;(5)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8)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5本项目共两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通过“在线报价”递交最后报价,其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有效报价并参与价格评审。24.比较和评价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做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本项目所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5.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2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3.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4.质疑与接收34.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4.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5.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招标工作如何开展,无论磋商过程中发生什么事件,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给予任何补偿。35.2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下表中服务类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金额(万元)费率(%)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开发区支行东方分理处开户名: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5456001040007277方式:电汇、网银转账36.磋商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省市县一体化更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6〕8号)文件的要求,开展临朐县工作责任边界70.99平方千米范围内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工作。二、服务内容1.实景三维模型数据更新(1)倾斜航空影像获取基于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年度变化区域范围,按照省厅印发的《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省市县一体化更新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获取该范围内优于0.03米分辨率倾斜航空影像数据。(2)倾斜摄影三维模型制作基于获取的倾斜航空影像数据,采用集群式倾斜影像处理系统,经空三加密、模型构建、纹理贴图等工序制作0.03米分辨率倾斜摄影三维模型。(3)倾斜摄影三维模型融合基于已有倾斜摄影三维模型,融合更新后模型成果,形成最新一版覆盖城市工作责任边界范围的倾斜摄影三维模型。2.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动态更新依据省级下发的季度变化区域数据,开展工作责任边界内交通、建(构)筑物及场地设施(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地名地址数据的动态更新,成果按要求汇交至采购人。根据省级下发的变化区域数据,每季度更新一次。3.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年度更新依据省级下发的年度变化区域数据,基于省厅下发的0.2米DOM和更新的倾斜摄影三维模型,开展工作责任边界内水系、水利、建(构)筑物及场地设施(构筑物、公共绿地、场地)、院落、农林用地与土质数据的年度更新,成果按要求汇交至至采购人。三、工作依据:1.《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4版)》(自然资源部)2.《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1名词解释》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省市县一体化更新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4.《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省市县一体化更新实施方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5.《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省市县一体化更新技术规程》(山东省自然资源厅)6.GB/T27920.1-2011《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7.GB/T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8.CH/T3021-2018《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9.CH/T1029.2-2013《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规程第2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10.CH/T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11.GB/T23236-2024《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12.GB/T45632-2025《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13.CH/T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14.CH/Z3004-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15.CH/Z3003-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16.DB37/T4365-2021《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快速更新技术规范》17.DB37/T4364-2021《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名地址数据规范》18.CH/T9024-2014《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19.CH/T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20.CH/T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21.GB/T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注: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最新要求时,以国省最新标准执行。四、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1.数学基础(1)平面基准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投影及分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经线117°,投影面为参考椭球面。(3)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2.时间基准采用公元纪年和北京时间。3.成果规格(1)倾斜摄影三维模型1)成果规格:原始地面分辨率0.03米,采用100米×100米瓦片生产数据。2)数据存储:数据格式采用OSGB格式(加配置文件*.xml)。3)精度指标:倾斜摄影三维模型明显地物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大于0.3米,高程精度以格网点或三角网点的高程中误差来表示,高程中误差不大于0.2米,最大误差不超过中误差的两倍。(2)基础地理实体数据1)成果规格: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及元数据按任务区存储,数据格式采用GDB格式,完成城市工作责任边界范围内的任务,并制作一个汇总的成果数据集。2)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经纬度值采用“度”为单位,用双精度浮点数表示,保留9位有效小数位(0.000000001度)。3)精度指标:图上地物点对邻近野外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大于0.3米,高程注记点对邻近野外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大于0.2米,特殊困难地区(大面积植被覆盖、乱掘地、采沙场等)的中误差可相应放宽0.5倍。采取加密高程注记点,不绘制等高线。4)数据接边:接边处的数据应连续、无裂缝、图形平滑自然;同一要素在相邻图幅的位置、属性、关系正确一致。注:道路交通(导航)精度直接继承导航数据,可不按上述要求执行。五、资料成果提交1.数据成果(1)倾斜摄影三维模型;(2)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动态更新成果;(3)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年度更新成果。2.文档资料(1)技术设计;(2)技术总结;(3)检查报告;(4)测绘产品检验报告。六、服务要求数据生产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山东省测绘产品质量检验站验收。七、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具有保障开展工作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场所等,并按照采购人的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内容。2.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及其执业人员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有关要求开展工作,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因项目实施造成的任何信息泄漏,确保服务质量,强化措施做好数据保密安全工作,不得泄露采购人或第三方的技术、财务或商业秘密等,并保证服务的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和法律的服务,如发生失泄密,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风险规避。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风险规避声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因项目实施造成的风险事件发生。4.成交供应商对其技术人员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负责。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事故、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或疾病,所有事故或疾病赔偿义务及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接到采购人下达的工作任务后,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提交合格的成果。第五章合同文本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条款成交后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系统内下载)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甲方:乙方: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合同文本构成(一)本合同条款;(二)磋商文件;(三)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四)成交通知书;(五)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六)本合同附件。二、服务内容三、合同金额及形式1.合同金额(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四、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1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余款三年内付清(具体以财政实际拨付为准)。五、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山东省测绘产品质量检验站验收。2.服务地点:临朐县六、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要求,满足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七、提交成果1.数据成果(1)倾斜摄影三维模型;(2)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动态更新成果;(3)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年度更新成果。2.文档资料(1)技术设计;(2)技术总结;(3)检查报告;(4)测绘产品检验报告。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信息。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时提供技术资料,并保证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如因乙方工作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作失误,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承诺的人员配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指派监管人员指导和协调,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工作人员;4.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合同的行为进行调整、纠正;5.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承诺及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等提供服务,并保证按质按量和按时完成;2.按照甲方要求,合理利用资源,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国家、省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根据合同要求确保甲方委托项目如期完成,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度。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项目实施人员;4.乙方项目实施人员应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议论、泄漏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材料内容;5.乙方负责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劳务费、住宿、交通、饮食及专家评审等所有费用。乙方对员工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事故、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或疾病,所有事故或疾病赔偿义务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十、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一、项目保密工作1.甲、乙方遵循国家的经济、技术、成果方案等工作保密规定。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该项目的标识、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3.甲方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有关资料,只允许乙方为该项目服务使用,禁止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向第三方提供,乙方为甲方向其提供该项目的有关资料保密,因乙方造成甲方被动的,乙方承担其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乙方提交给甲方的项目的相关服务文件和成果报告,甲方享有知识产权和使用权。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文件和报告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合同: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十四、权利的保留(一)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二)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三)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十五、合同修改(一)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附加协议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八、合同生效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备案1份。十九、其他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资信、业绩、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中“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磋商组织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和按其规定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磋商小组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一名磋商小组负责人,磋商小组负责人对评审活动担负组织领导工作,并具有同等的评审权利。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成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对采购响应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结果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成交的,该供应商的成交结果应作响应文件无效处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系供应商的工作人员;(5)系供应商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6)系采购人委托的咨询、采购代理单位人员;(7)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其他情形。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三、评审内容与方法(一)初步评审1、在详细评审前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采购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采购响应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采购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性。初步评审被拒绝的采购响应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二)技术部分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及供应商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按技术部分评审表设定的评审内容进行评审打分。(三)商务部分评审对经初步评审合格采购响应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进行以下评审:1、磋商小组将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采购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进行校核,并对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认为必要,可以根据情况需要个别地要求供应商澄清其采购响应文件的某些细节,以及对其磋商报价依据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采购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采购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果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磋商小组可以进一步质疑。供应商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磋商小组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四)最终磋商书面报价1、磋商小组与评议合格的供应商做技术和商务磋商。对评议通过的采购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做进一步的技术和商务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程序分别与单一供应商进行技术和商务磋商(仅一轮)。磋商小组将对采购响应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供应商进行询问,并要求各供应商予以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澄清后,需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署。澄清文件将作为采购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在与单一供应商磋商结束时,由该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最终磋商书面报价(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磋商书面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作为计分依据。四、评分标准本项目评审方法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分值商务部分(18分)同类型项目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具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注:①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或一体化更新服务项目;②以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扫描件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8分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拟投入其他人员具有测绘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项目拟投入其他人员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①以上人员须提供证书及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人员姓名),以上证书或相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②以上加分同一人获得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取一次。10分技术部分(56分)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建设背景、现状、目标、内容等理解和认识情况进行打分;对项目理解深刻、透彻、考虑全面、准确到位。内容全面、详尽、合理的得10分;主要内容较全面、详尽、合理的得7分;内容简单的得4分;10分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路线、具体实施步骤、重难点问题分析等情况进行打分:方案详细分明,合理规范,可落到实处,结构完整等。方案内容详细全面、科学合理落实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2分;技术方案内容基本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技术方案内容较为单一、满足项目基本需求得5分。12分项目实施计划对供应商提出的进度安排及控制措施进行评审,进度安排及控制措施合理、有效、可靠、可行,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措施描述不够全面、可行性一般、满足基本采购需求的,得7分;描述过于简单、可行性差的,得4分;10分质量保障措施对供应商提出的质量保证及控制措施进行评审,质量目标明确,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全面、合理、有效、可靠、可行,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措施描述不够全面、可行性一般、满足基本采购需求的,得5分;描述过于简单、可行性差的,得3分。8分安全保密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障措施、保密措施进行打分:措施完整、具体周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能够保障项目安全实施可行得8分,措施描述不够全面、可行性一般、满足基本采购需求的,得5分;描述过于简单、可行性差的,得3分。8分设备配备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设备进行打分:投入设备齐全,具有无人机倾斜摄影系统、GNSS、实景三维处理系统、地理信息采编系统等设备充足,实用性强得8分;投入设备相对齐全,具有实用性,得5分;拟投入设备相对简单、实用性差,得3分。8分服务部分(16分)后续服务的安排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后续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服务响应优于磋商文件要求,方案详细具体、内容完善、可行,充分保障项目需求的得8分;服务响应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相较于其他供应商无明显优势的得5分;服务响应或方案措施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8分服务响应及承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响应程度及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服务响应优于磋商文件要求,方案详细具体、内容完善、可行,充分保障项目需求的得8分;服务响应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相较于其他供应商无明显优势的得5分;服务响应或方案措施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8分价格部分(10分)磋商报价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自主报价。自主报价是指供应商在综合考虑本单位各项成本费用基础上确定的报价。以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后参评报价最低的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评价格)×10%×100注:供应商不得以低价恶意竞争,供应商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价的,需在提交最终报价时附报价合理性说明,最终报价材料中不提供或提供合理性说明得不到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视为无效报价。10分合计100分注: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标。4、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5、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五、政策性文件规定(一)监狱企业价格折扣根据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符合上述通知中规定的监狱企业的给予其自身生产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评标价格=投标价-投标价中包含的监狱企业自身生产产品的价格合计×10%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并将相应复印件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相关规定(http://xwqy.gsxt.gov.cn/mirco/regu_info),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报价×10%),按照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三)节能、环保产品评审的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涉及节能、环保产品政策项目。(四)残疾人位价格扣除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证明材料为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项或三项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审价格仅为参评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五)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监狱企业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123……报价合计(元)说明:①如所投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②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项目概况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24000202602000041进场交易编号:ZFCGLQ20260033项目名称: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5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山东省测绘产品质量检验站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发布时间:2026年4月27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人: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项目联系人:吕海宾、潘静4.项目联系方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联系方式:0536809689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系方式:05366707139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址:临朐县山旺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东南角1.时间2026年4月28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名称:临朐县财政局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监督部门3.方式:联系电话:05368096892(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北宫东街以北金马路以西新华大厦A座13、14层“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名称: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联系电话:13854420011(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地址:临朐县兴隆路1797号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名称: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售价:0元。1.采购人信息四、响应文件提交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截止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3)CA办理窗口电话:05365578881,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五、开启(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5578877;1.时间:2026年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05365578880;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4.供应商网上注册、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CA办理咨询等服务电话,密。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磋商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六、公告期限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七、其他补充事宜项目概况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24000202602000041进场交易编号:ZFCGLQ20260033项目名称:临朐县2026年度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5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山东省测绘产品质量检验站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4月28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1.时间:2026年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磋商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4.供应商网上注册、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CA办理咨询等服务电话,(1)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05365578880;(2)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5578877;(3)CA办理窗口电话:05365578881,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临朐县兴隆路1797号联系电话:138544200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北宫东街以北金马路以西新华大厦A座13、14层联系电话:053680968923.监督部门名称:临朐县财政局地址:临朐县山旺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方式:053667071394.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海宾、潘静联系方式:05368096892发布人: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年4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地理实体数据一体化更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