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录制剪辑、照片拍摄服务招标公告(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6)
(采购第三方合作开展视频录制剪辑、照片拍摄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第三方合作开展视频录制剪辑、照片拍摄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线上bx-xicheng@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5月12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C20260427 项目名称:采购第三方合作开展视频录制剪辑、照片拍摄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万元 最高限价:29.8万元 采购需求:制作精品长视频,节气、节日新媒体短视频,AI类短视频,热点类短视频,根据甲方临时性任务,制作主题类短视频,按甲方要求拍摄景区四季及大型活动的视频及照片素材采集,结合甲方举办的活动情况,参与大型文体旅活动的拍摄。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对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7日8时00分至2026年5月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线上bx-xicheng@163.com 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邮箱获取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天)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12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35号市文旅局 联系方式:42807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联系方式:024-42853667 邮箱地址:bx-xicheng@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本溪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01654002050010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霍震霖 电 话:186414950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录制剪辑、照片拍摄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