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麻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二次)
为规范推进麻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项目招标工作,确保项目招标程序合法合规、高效有序开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麻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项目
(二)项目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
(三)比选单位: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实施麻江县城乡全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输、处置一体化运营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运营单位,现需选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全程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五)服务范围:组织现场踏勘与答疑、招标文件澄清补遗、组织开标评标会议、协助出具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合同签订、招标全过程资料整理归档、处理招标相关质疑投诉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
(六)服务周期:自双方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全部工作完成、相关资料完整归档且合同履约完毕止。
(七)代理服务费:参照《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指南(试行)》(黔招协〔2025〕35号)的规定,该项目按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收费指导标准,由参选单位自主合理报价(以收费指导标准的下浮率形式报价),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关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已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具备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合法资质。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选单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暂停或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招标代理相关从业资格,拥有3年及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且无不良从业记录;项目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具备丰富的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实操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代理业务。
三、参选资料提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不得活页),附目录及页码,采用A4纸,字迹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使用档案袋统一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密封形式提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参选资料,比选单位有权拒收。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4月30日下午2:00前送至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服务中心办公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将被拒绝。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评审组于2026年4月30日下午2:00准时在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进行比选。
(三)参选资料需包含: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密封装订。
四、比选数量及成交原则
(一)本次代理机构比选数量为1个。
(二)成交原则
(1)经审查,满足代理机构资格条件要求的代理机构数量只有1家,则该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代理机构将直接成为本项目比选成交代理机构;
(2)若满足代理机构资格条件要求的代理数量>1家以上的,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排名最高的代理机构将成为本项目比选成交代理机构。即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且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采购代理服务商中,按综合评分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代理机构为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五、其他事项
(一)参选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麻江县住建局组织的各类招标代理比选活动。
(二)中选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比选单位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确保招标工作合规高效完成。
(三)本公告在麻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龙秋红
联系方式:0855-2622405
附件:麻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二次)比选文件.docx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7日
(来源: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秋红,审核:赵朝凯,编辑:吴贵江)
麻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二次)比选文件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〇二六年四月比选响应文件组成(比选响应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响应函(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3)。2.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关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已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具备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合法资质。(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选单位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暂停或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招标代理相关从业资格,拥有3年及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且无不良从业记录;项目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具备丰富的类似项目招标代理实操经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企业基本情况;5.业绩证明材料;6.招标代理实施方案;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注:需提供以上比选资料,正本1份、副本3份,胶装成册(不得活页),附目录及页码,采用A4纸,签章齐全、且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麻江县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二次)比选评分细则序号评分项目分值(分)综合评分标准1服务价格(费率)30总分为 30 分,评分标准如下:代理服务费以参照《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黔招协〔2025〕35 号)收费标准,每优惠下浮 1.5% 得 1 分,最多得 30 分。2企业基本情况5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成功的网上截图,全部提供得 5 分,少一项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3专职从业人员配置10提供专职从业人员持有有效考评证书及比选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6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每提供 1 人得 2 分,最高 10 分。注:以上人员证书须与比选单位一致。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准。4相关承诺51. 承诺项目负责人全程服务且不更换得 2 分;2. 承诺项目负责人 1 小时内响应并到场得 1 分,2 小时内响应并到场得 0.5 分;3. 承诺项目组人员≥3 人,得 1 分。注: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5业绩20提供近三年(2023 年 01 月至今)成功招标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0 分,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注:以上业绩须提供中标公示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6招标代理实施方案30方案贴合项目特点,工作计划科学、流程合规、质量保证措施全面、风险防控措施到位、时间节点明确的得 30 分;否则按完整性、合理性、合规性在 0-30 分区间评分 ,方案总页数控制在200页以内,超200页按无效标处理。响应文件格式(仅供参考)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响应函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已收到的比选文件,我单位收费标准愿意参照《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黔招协〔2025〕35号)收费标准文件基础上优惠下浮%后计取项目代理服务费。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有权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的项目响应活动。代理人在比选、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系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运营 招标代理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