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现代物流发展规划 财务审计招标公告(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
项目概况
贵州省“ 十五五 ” 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5-09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GZ2025120549-05-01
项目名称:贵州省“ 十五五 ” 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70000
最高限价(元):16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贵州省“ 十五五 ” 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700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全部工作内容,通过采购人审核或专家评审。。
本项目( 标项1: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不允许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0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05-0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按成交总金额作为基数计提,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3号三号楼
联系方式: 13985518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烈变国际A栋9楼
联系方式: 137650464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地兵、李忠蔚、夏松建、魏雪妮
电 话: 0851-84879198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采购公告.pdf
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采购文件.zip
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ZCGZ2025120549-05-01项目名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60003X9预算金额(元):167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1670000.00简要规格描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全部工作内容,通过采购人审核或专家评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5年01月以后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如若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自行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一)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解密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3号三号楼传真:项目联系人:李老师项目联系方式:139855187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烈变国际A栋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苏地兵、李忠蔚、夏松建、魏雪妮项目联系方式:137650464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地兵、李忠蔚、夏松建、魏雪妮联系方式:13765046483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ZCGZ2025120549-05-01项目名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60003X9预算金额(元):167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167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1670000.00简要规格描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全部工作内容,通过采购人审核或专家评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5年01月以后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如若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自行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一)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解密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3号三号楼传真:项目联系人:李老师项目联系方式:139855187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烈变国际A栋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苏地兵、李忠蔚、夏松建、魏雪妮项目联系方式:137650464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地兵、李忠蔚、夏松建、魏雪妮联系方式:0851-84879198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文件(2026年04月)项目名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服务项目编号:ZCGZ2025120549-05-01采购人: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3号三号楼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985518718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烈变国际A栋9楼苏地兵、李忠蔚、0851-84879198、联系人:夏松建、魏雪妮联系电话:137650464831/99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服务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图纸附件第四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废标条款第三节无效标条款第四节异常低价审查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第六节发布成交公告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八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第九节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2/99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3/99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采购公告1、项目名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2、项目编号:ZCGZ2025120549-05-013、项目序列号:/4、项目联系人:李忠蔚5、项目联系电话:0851-84879198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采购主要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正文(2)采购数量:1项(4)采购预算:1670000.00元(5)最高限价:1670000.00元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5年01月以后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如若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自行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4/99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一)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1)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3)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4)售价(元):010、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投标保证金情况:30000.00元14、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3号三号楼项目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9855187185/99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苏地兵、李忠蔚、夏松建、魏雪妮联系电话:0851-84879198、13765046483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烈变广场A栋9楼6/99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二、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壹佰陆拾柒万元整(¥1670000.00)。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否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六、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3号三号楼3.联系人:李老师4.联系电话/传真:13985518718七、代理机构1.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99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烈变国际A栋9楼3.联系人:苏地兵、李忠蔚、夏松建、魏雪妮4.联系电话/传真:0851-84879198、13765046483八、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贵州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851-86822706详细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七号楼3楼第二节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对标国家最新战略部署,紧密衔接“十四五”发展基础,系统谋划“十五五”期间的重点任务,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二、验收标准、规范三、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以及有关行业标准服务。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8/99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5年01月以后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如若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自行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9/99第二章采购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服务内容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总结我省“十四五”物流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研判“十五五”时期我省物流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我省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空间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举措,加快形成“通道+网络+枢纽”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需满足的要求:对标国家最新战略部署,紧密衔接“十四五”发展基础,系统谋划“十五五”期间的重点任务,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10/99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全部工作内容,通过采购人审核或专家评审。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通过采购人认可及结题论证会议。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提交《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送审稿),经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50%;(2)完成《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全部成果文件且成果文件通过审核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四、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五、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待成交签约时双方再议。第三节图纸附件无11/99第四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商务实质性条款技术实质性要求备注1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完全满足“第二章采购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服务内容”2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3付款方式4投标有效期5其他要求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需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明,便于磋商供应商及专家磋商小组理解采购文件。12/99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三、评分标准1.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13/99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3X9项目名称:资 格 审 查 表交易编号:项目编号:交易编号:2026.X.X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要求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1经营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5年01月以后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如若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自行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14/99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3X9据编入投标文件。7特殊资格审查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8其他资格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资格审查成员(签字):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交易编号:项目编号:日期: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1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是否满足“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2技术实质性要求是否满足“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服务内容”3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15/99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3X9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成员(签字):16/992.评分表评分表项目名称:交易编号:项目编号:评标地点:供应商名称评分项及评分标准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价格分(15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价格权值(15%)×1000-15分技术分(15分)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和现状理解是否充分、对任务目标分析是否明确:(1)对项目背景和现状情况十分了解、准确、有深度,对任务目标分析清晰明确,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实际需求的,得7分;(2)对项目背景和现状情况理解程度良好,对任务目标分析比较清晰明确,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5分:(3)对项目背景和现状情况理解程度一般,对任务目标分析模糊,得3分;(4)对项目背景和现状情况理解程度差,对任务目标分析差,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0–7分技术分(15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方案(涵盖总体思路、发展形势分析、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等方面):(1)服务方案完整,充分理解,内容细致全面,有很强的针对性,得8分;(2)服务方案较完整,基本理解,内容基本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得6分;(3)服务方案一般,理解程度一般,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得4分;(4)服务方案有重大偏差,内容不完整,没有针对性,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0–8分商务分(70分)企业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每提供1个地市级物流方面的政策研究课题或发展规划研究业绩,得5分;每提供1个省级物流方面的政策研究课题或发展规划研究业绩,得10分;每提供1个国家级物流方面的政策研究课题或发展规划研究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30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且应清晰可辨)。0–30分项目负责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物流、经济、管理类相关领域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国家部委级、省级研究成果奖项的得5分,其他奖项不加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提供职称证书(其他各类认证证书不被认定为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以及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0–15分18/99不提供不得分。项目团队(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物流、经济、管理类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的一个得5分;副高级职称的一个得3分;中级职称的一个得2分;初级职称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5分。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其他各类认证证书不被认定为职称证书)及2025年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时,以较高级别的证书进行计分。0–25分得分100分评审专家(签字):19/993.价格分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磋商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价格权值(15%)×100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1)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0/99(2)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交易编号:项目编号:评标地点:序号供应商名称第一次报价(元)最终报价(元)中小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后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磋商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专家(签字):4.评分汇总表评 分 汇 总 表项目名称:交易编号:项目编号:专家专家姓名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采购人代表总分平均分排序评审专家(签名):21/99第二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给予废标,项目磋商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三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4.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5.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99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12.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第四节异常低价审查条款(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6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注:1.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现场书面)通知被审查的投标人,要求其就报价的合理性进行澄清说明。2.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澄清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澄清不充分的,视为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23/99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现场书面)通知被审查的投标人,要求其就报价的合理性进行澄清说明。2.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澄清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澄清不充分的,视为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五、法规依据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2026年1月)24/99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内容的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一、获取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若发布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25/99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六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第二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否(1)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①保证金交纳金额:30000.00元②保证金收取(到账)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温馨提示:为确保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6:00前完成保证金绑定)。③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采用保证金与项目绑定的模式,请交纳保证金后及时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绑定后保证金生效。(2)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投26/99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②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③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登陆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④保证金鉴收成功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投标项目,点击【绑定】按钮,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⑤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未绑定或未绑定成功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项目投标。⑥未绑定成功的保证金在60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3)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须将打印的电子保函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②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须将电子保函原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开标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7/99(4)未尽事宜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规定执行。28/99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登记并给予接收回执。不接受逾时的响应文件)。二、递交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三、递交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四、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投标补充或修改文件必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补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字样和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信息,要求密封递交。(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撤回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项目授权代表签署的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退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五、联合惩戒查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29/99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磋商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磋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ED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或磋商室)。三、磋商流程1.解密供应商应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解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销竞标响应文件,竞标响应无效。2.开标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CA)证书,确认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在有效期内,由于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竞标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供应商须在线等待磋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错过对相关指令的响应,视为放弃与磋商小组的磋商或未提交最后报价,自行承担后果。3.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大厅出现下列情形的,将暂停线上开标程序。3.1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3.2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3.4交易系统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3.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3.6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运行。上述情形导致系统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排除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30/99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暂停线上磋商评审程序;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系统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的项目重新启动,三个小时内未排除的,另行通知网上磋商评审时间。4.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5.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采购文件》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合性:产品适用性、产品成熟性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交货期、付款条件、验收标准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竞标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属于无效标。6.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评标系统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发起最后报价。(1)进行【磋商及最后报价】评审时,由组长选择【磋商】或【二次报价】,组长选择需要发起的环节后点击【发起】,然后确定发起类型。在发起期间,组长还可设置供应商回复时长。(2)发起类型如果选择【磋商】,则需要先选择需要磋商的供应商,确定供应商之后需要添加磋商议题,最后点击保存。(3)发起类型如果选择【二次报价】,在供应商回复完成并确认报价之后进入下一环节。(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要31/99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评标系统提交最后报价。7.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竞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竞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竞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8.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竞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9.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10.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1.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32/99务取消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注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人或其他人员透露。注3:磋商过程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四、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3/99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的嫌疑时,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时,需按要求提供成本测算表,按此进行成本的测算及澄清,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第六节发布成交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评标报告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及相关评标结果进行公告。供应商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评标结果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成交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采购人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贵州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州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二、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34/99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2、质疑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项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收悉质疑函后及时告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烈变国际广场A栋9楼联系人:李忠蔚联系电话:0851-848791983.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时间原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获取采购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35/99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五)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36/99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参考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按成交总金额作为基数计提,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二、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账号:16850120540004686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城支行37/99第八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一、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合同内容本项目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见第五章有关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九节退还投标保证金(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一、退回时间(一)非中标人的保证金于代理机构上传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由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二)中标人(供应商)保证金于中标人上传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后,由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二、退还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退保。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2.除因不可抗力,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8/993.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9/9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参考)(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条款以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的条款为准)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3.......三、服务质量要求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六、验收及评价考核七、付款方式……八、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九、保密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0/99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3)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1/99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3X9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42/99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一、格式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扫描件)等应清晰可见。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响应文件页码标注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响应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5.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43/99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一、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类别服务类响应文件。二、组成各类磋商响应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文本。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4/99(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5/99(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46/99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47/99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48/99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9/9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0/99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文件(2026年04月)项目名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服务项目编号:ZCGZ2025120549-05-01采购人: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3号三号楼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985518718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烈变国际A栋9楼苏地兵、李忠蔚、0851-84879198、联系人:夏松建、魏雪妮联系电话:137650464831/99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服务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图纸附件第四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废标条款第三节无效标条款第四节异常低价审查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第六节发布成交公告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八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第九节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2/99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3/99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采购公告1、项目名称: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2、项目编号:ZCGZ2025120549-05-013、项目序列号:/4、项目联系人:李忠蔚5、项目联系电话:0851-84879198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采购主要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正文(2)采购数量:1项(4)采购预算:1670000.00元(5)最高限价:1670000.00元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5年01月以后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如若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自行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4/99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一)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1)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3)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4)售价(元):010、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30分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投标保证金情况:30000.00元14、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3号三号楼项目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9855187185/99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苏地兵、李忠蔚、夏松建、魏雪妮联系电话:0851-84879198、13765046483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烈变广场A栋9楼6/99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二次)二、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壹佰陆拾柒万元整(¥1670000.00)。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否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六、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3号三号楼3.联系人:李老师4.联系电话/传真:13985518718七、代理机构1.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99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烈变国际A栋9楼3.联系人:苏地兵、李忠蔚、夏松建、魏雪妮4.联系电话/传真:0851-84879198、13765046483八、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贵州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851-86822706详细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七号楼3楼第二节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对标国家最新战略部署,紧密衔接“十四五”发展基础,系统谋划“十五五”期间的重点任务,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二、验收标准、规范三、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以及有关行业标准服务。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8/99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5年01月以后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如若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自行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9/99第二章采购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服务内容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总结我省“十四五”物流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研判“十五五”时期我省物流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我省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空间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举措,加快形成“通道+网络+枢纽”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需满足的要求:对标国家最新战略部署,紧密衔接“十四五”发展基础,系统谋划“十五五”期间的重点任务,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10/99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全部工作内容,通过采购人审核或专家评审。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通过采购人认可及结题论证会议。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提交《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送审稿),经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50%;(2)完成《贵州省“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全部成果文件且成果文件通过审核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四、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五、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待成交签约时双方再议。第三节图纸附件无11/99第四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商务实质性条款技术实质性要求备注1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完全满足“第二章采购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服务内容”2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3付款方式4投标有效期5其他要求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需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明,便于磋商供应商及专家磋商小组理解采购文件。12/99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三、评分标准1.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13/99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3X9项目名称:资 格 审 查 表交易编号:项目编号:交易编号:2026.X.X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要求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1经营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提供2025年01月以后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如若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自行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14/99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3X9据编入投标文件。7特殊资格审查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8其他资格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资格审查成员(签字):交易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符 合 性 审 查 表日期: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1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是否满足“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2技术实质性要求是否满足“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服务内容”3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15/99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3X9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成员(签字):16/992.评分表评分表项目名称:交易编号:项目编号:评标地点:供应商名称评分项及评分标准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价格分(15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价格权值(15%)×1000-15分技术分(15分)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和现状理解是否充分、对任务目标分析是否明确:(1)对项目背景和现状情况十分了解、准确、有深度,对任务目标分析清晰明确,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实际需求的,得7分;(2)对项目背景和现状情况理解程度良好,对任务目标分析比较清晰明确,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5分:(3)对项目背景和现状情况理解程度一般,对任务目标分析模糊,得3分;(4)对项目背景和现状情况理解程度差,对任务目标分析差,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0–7分技术分(15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方案(涵盖总体思路、发展形势分析、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等方面):(1)服务方案完整,充分理解,内容细致全面,有很强的针对性,得8分;(2)服务方案较完整,基本理解,内容基本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得6分;(3)服务方案一般,理解程度一般,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得4分;(4)服务方案有重大偏差,内容不完整,没有针对性,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0–8分商务分(70分)企业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每提供1个地市级物流方面的政策研究课题或发展规划研究业绩,得5分;每提供1个省级物流方面的政策研究课题或发展规划研究业绩,得10分;每提供1个国家级物流方面的政策研究课题或发展规划研究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30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且应清晰可辨)。0–30分项目负责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物流、经济、管理类相关领域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国家部委级、省级研究成果奖项的得5分,其他奖项不加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提供职称证书(其他各类认证证书不被认定为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以及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0–15分18/99不提供不得分。项目团队(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物流、经济、管理类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的一个得5分;副高级职称的一个得3分;中级职称的一个得2分;初级职称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5分。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其他各类认证证书不被认定为职称证书)及2025年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时,以较高级别的证书进行计分。0–25分得分100分评审专家(签字):19/993.价格分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磋商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价格权值(15%)×100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1)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0/99(2)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交易编号:项目编号:评标地点:序号供应商名称第一次报价(元)最终报价(元)中小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后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磋商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专家(签字):4.评分汇总表评 分 汇 总 表项目名称:交易编号:项目编号:专家专家姓名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采购人代表总分平均分排序评审专家(签名):21/99第二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给予废标,项目磋商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三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4.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5.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99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12.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第四节异常低价审查条款(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6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注:1.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现场书面)通知被审查的投标人,要求其就报价的合理性进行澄清说明。2.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澄清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澄清不充分的,视为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23/99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现场书面)通知被审查的投标人,要求其就报价的合理性进行澄清说明。2.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澄清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澄清不充分的,视为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五、法规依据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2026年1月)24/99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内容的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一、获取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若发布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25/99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六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第二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否(1)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①保证金交纳金额:30000.00元②保证金收取(到账)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温馨提示:为确保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6:00前完成保证金绑定)。③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采用保证金与项目绑定的模式,请交纳保证金后及时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绑定后保证金生效。(2)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投26/99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②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③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登陆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④保证金鉴收成功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投标项目,点击【绑定】按钮,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⑤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未绑定或未绑定成功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项目投标。⑥未绑定成功的保证金在60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3)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须将打印的电子保函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②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须将电子保函原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开标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7/99(4)未尽事宜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规定执行。28/99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登记并给予接收回执。不接受逾时的响应文件)。二、递交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三、递交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四、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投标补充或修改文件必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补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字样和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信息,要求密封递交。(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撤回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项目授权代表签署的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退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五、联合惩戒查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29/99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磋商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磋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ED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或磋商室)。三、磋商流程1.解密供应商应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解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销竞标响应文件,竞标响应无效。2.开标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CA)证书,确认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在有效期内,由于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竞标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供应商须在线等待磋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错过对相关指令的响应,视为放弃与磋商小组的磋商或未提交最后报价,自行承担后果。3.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大厅出现下列情形的,将暂停线上开标程序。3.1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3.2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3.4交易系统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3.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3.6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运行。上述情形导致系统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排除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30/99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暂停线上磋商评审程序;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系统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的项目重新启动,三个小时内未排除的,另行通知网上磋商评审时间。4.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5.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采购文件》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合性:产品适用性、产品成熟性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交货期、付款条件、验收标准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竞标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属于无效标。6.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评标系统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发起最后报价。(1)进行【磋商及最后报价】评审时,由组长选择【磋商】或【二次报价】,组长选择需要发起的环节后点击【发起】,然后确定发起类型。在发起期间,组长还可设置供应商回复时长。(2)发起类型如果选择【磋商】,则需要先选择需要磋商的供应商,确定供应商之后需要添加磋商议题,最后点击保存。(3)发起类型如果选择【二次报价】,在供应商回复完成并确认报价之后进入下一环节。(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要31/99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评标系统提交最后报价。7.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竞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竞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竞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8.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竞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9.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10.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1.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32/99务取消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注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人或其他人员透露。注3:磋商过程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四、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3/99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的嫌疑时,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时,需按要求提供成本测算表,按此进行成本的测算及澄清,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第六节发布成交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评标报告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及相关评标结果进行公告。供应商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评标结果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成交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采购人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贵州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州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二、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34/99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2、质疑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项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收悉质疑函后及时告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烈变国际广场A栋9楼联系人:李忠蔚联系电话:0851-848791983.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时间原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获取采购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35/99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五)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36/99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参考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按成交总金额作为基数计提,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二、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账号:16850120540004686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城支行37/99第八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一、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合同内容本项目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见第五章有关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九节退还投标保证金(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一、退回时间(一)非中标人的保证金于代理机构上传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由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二)中标人(供应商)保证金于中标人上传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后,由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二、退还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退保。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2.除因不可抗力,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8/993.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9/9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参考)(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条款以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的条款为准)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3.......三、服务质量要求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六、验收及评价考核七、付款方式……八、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九、保密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0/99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3)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1/99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3X9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42/99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一、格式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扫描件)等应清晰可见。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响应文件页码标注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响应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5.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43/99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一、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类别服务类响应文件。二、组成各类磋商响应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文本。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4/99(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5/99(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代物流发展规划 财务审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