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 组建调用外部车招标公告(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6)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760-87310176
附件:评审文件-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doc

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采购预算500000元报价限价-项目合同期3年代理费用(如有)-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如有)-公告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17:00截止项目情况采购人在日常开展旅运业务过程中,因客户需求的车型、数量无法完全由自有车辆满足,需临时调用外部企业合规车辆。为规范外部车辆调用流程,保障旅运业务有序开展,提一服务响应效率,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服务质量与安全,特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为旅运业务提供稳定、可靠的外部车辆支撑。项目需求详见《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评审文件》参评单位需提供资料详见《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评审文件》评选标准详见《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评审文件》评选文件提交方式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参评文件(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sbusauditing@163.com),并将参评文件纸质版盖章封口独立装订成册(使用夹子或回形针夹住视为没有独立装订成册)后邮寄或递交至采购人(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公交集团2楼开评标室,收件人:彭先生,15972926258,邮政编码:528400)。如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盖章)内容不一致,以纸质版(盖章)内容为准,逾期提交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评审文件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3部分评审标准第4部分参评文件格式第5部分合同格式第一部分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现就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评选,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名称:)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二、项目要求: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三、预算金额:500000元(据实结算)四、项目内容:内容资格期限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入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自首批入库供应商签订《入库合作协议》之日起的3年详见“用户需求书”。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参评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类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类等相关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参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针对19座及以上客车)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针对9座及以下车辆),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3.参评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偷税漏税、违法经营、重大安全事故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被相关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4.参评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车辆需经检验合格,具备完整有效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保险单(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保额不低于200万元,承运人险保额不低于40万元/座)等相关证件,且年检、保险等手续在有效期内。5.参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参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评本项目。。7.参评供应商全部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填写《需求响应表》并全部满足,无负偏离。六、获取公开采购文件(一)本项目的征集公告信息仅在采购人官方媒体(https://www.zsbus.cn/)及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二)意向入库的供应商自行在有关公告网站下载评审文件。(三)采购文件下载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6日17:00。七、参评文件提交要求(一)截止时间:首批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7:00时,第二批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17:00时,第三批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17:00时。(二)提交方式:供应商需在参评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参评文件(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sbus_auditing@163.com),并将参评文件纸质版盖章封口独立装订成册(使用夹子或回形针夹住视为没有独立装订成册)后邮寄或递交至采购人。如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盖章)内容不一致,以纸质版(盖章)内容为准,逾期提交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三)参评文件递交或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评标室,收件人:彭先生(15972926258),邮政编码:528400。八、项目评审(一)评审时间:参评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首个工作日的9:00。(二)评审地点:中山公交集团开评标室,评审时参评单位无需到场参加。九、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采购人官方媒体(https://www.zsbus.cn/)及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2日,公示期结束后7个日历天内由采购人向中选人发出《评选结果通知书》。如果参评单位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但需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应自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并在答复前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十、采购人联系方式(一)联系方式:沈先生0760-87310176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4月27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三)采购目的采购人在日常开展旅运业务过程中,因客户需求的车型、数量无法完全由自有车辆满足,需临时调用外部企业合规车辆。为规范外部车辆调用流程,保障旅运业务有序开展,提升服务响应效率,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服务质量与安全,特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为旅运业务提供稳定、可靠的外部车辆支撑。(四)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该预算为服务期内所有外部车辆调用业务的最高结算限额,涵盖车辆使用费、高速费、停车费、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维修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不额外增加采购人负担。(五)选取方式在采购人官网及中山产权服务网发布征集公告,意向供应商可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向采购人提交参评文件,采购人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分批入库。(六)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首批入库供应商签订《入库合作协议》之日起3年。若服务期内实际使用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50万元,本项目服务期自动提前终止,后续不再从该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承接业务。二、项目核心需求及要求(一)供应商库组建规模要求入库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所有入库供应商需符合本需求书规定的资质要求,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及完善的服务能力,能够快速响应采购人的车辆调用需求,保障旅运业务顺利开展。(二)需求车型及相关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提供以下各类车型的能力,所有车辆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环保标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能够满足采购人各类旅运业务需求,具体车型及要求如下:1.19座或以下客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或租赁标准、环保标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2.33~47座客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环保标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3.48~55座客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环保标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补充要求:所有车辆需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符合租赁或营运相关规定;柴油车辆需符合国Ⅵb排放标准,优先选用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或油电混合车型),其中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等速法)需满足对应车型出行需求;车辆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技术性能良好,无故障上路。(三)业务合作流程要求1.需求发布:当采购人有外部车辆调用需求时,将业务需求明细(包括车型、数量、使用时间、行程路线、服务要求等)发布至采购人报价小程序,供入库供应商查看。2.供应商报价:入库供应商需登录采购人报价小程序,根据采购人发布的业务需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报价需包含车辆使用费、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及车辆通行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不得存在隐形收费、拆分收费等情况。3.供应商选择:采购人对各入库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对比审核,优先选择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不含税价较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业务的承接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选择响应(报价)时间最快的供应商。4.费用结算:按照供应商该次服务的报价,结合实际提供的服务数量进行结算,确保结算金额真实、合规,符合预算要求。(四)服务质量要求1.车辆服务:车辆需保持干净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车身无明显污渍、划痕;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急救包、应急锤等),确保车辆各项性能正常,无故障上路;车辆相关证件(行驶证、保险单等)齐全且在有效期内。2.驾驶员服务:驾驶员需具备对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驾龄不低于8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酒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记录;服务态度良好,着装整洁规范,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行车安全;严格按照约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中途揽客或从事其他违规行为。3.响应效率:供应商在接到用车需求报价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接到派单通知后,需在5小时内完成车辆调度,并将当班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及车辆信息反馈给采购人。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响应时间的,必须提前通过电话通知采购人,经沟通确认后方可延期。4.应急处理: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处理预案。车辆在服务期间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时,需在30分钟内响应,及时调配备用车辆或安排专业人员维修,确保不影响采购人旅运业务正常开展;若发生交通事故,供应商需负责妥善处理后续理赔、人员安置等相关事宜,并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汇报情况。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基本资质要求(★必须响应)1.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类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类等相关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依法取得的道路运输证(针对19座及以上客车);针对9座及以下车辆,需具备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能够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偷税漏税、违法经营、重大安全事故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被相关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车辆需经检验合格,具备完整有效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保险单(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保额不低于200万元,承运人险保额不低于40万元/座)等相关证件,且年检、保险等手续均在有效期内,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相关要求。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参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评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参评处理。(二)专项要求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及《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车辆运营合规、服务规范,不得随车提供非法驾驶劳务,严禁违规营运,若违反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并承担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四、供应商参评文件要求供应商需提交完整的参评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具体内容如下:(一)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针对19座及以上客车)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针对9座及以下车辆)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评审,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信用报告(由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5.承诺函(需承诺自身符合本需求书所有资格要求及服务要求,若存在虚假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二)车辆资源证明文件1.车辆清单(需明确注明车型、车牌号、车辆年限、核定载客人数、车辆状态、能源类型等信息);2.车辆行驶证、保险单(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险)复印件;3.新能源车辆相关证明材料(若有,包括车辆新能源认证、续驶里程证明等)。(三)驾驶员信息资料1.驾驶员信息(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准驾车型、年龄、驾龄等信息);2.驾驶员证件资料(有效期内的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四)其他补充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如荣誉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过往类似合作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入库管理及考核要求(一)入库管理1.经采购人评审审定合格的供应商,正式纳入采购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入库有效期为首批入库供应商签订《入库合作协议》之日起3年,与本项目服务期的终止时间一致。2.入库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入库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3.入库供应商信息将由采购人在内部公示、备案,接受采购人内部监督。若公示期间或入库后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入库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相关采购项目。(二)日常考核1.服务期内,供应商入库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常态化考核,设定考核原始分为85分,如收到采购人邀约报价而不响应报价的,扣5分/次。如承接了采购人服务,每次服务结束后,采购人针对本次服务,就车辆服务、驾驶员服务、响应效率、应急处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每次评分后的得分为供应商实时得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70分以下)。2.采购人根据服务需求,对照入库供应商所可提供的车型、数量,向相应的供应商发出报价邀请,接到邀请的供应商必须响应报价,如不响应的,扣5分/次。3.为深化双方合作,提升业务规模与服务质量,服务期内,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包车业务或与采购人产生其他类业务(如车辆维修、保养),采购人将根据业务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设置加分区间,在供应商日常考核评分中给予相应额外加分。4.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优秀的供应商,在后期重新建库项目中可作加分考虑;考核合格的供应商,继续保留入库资格;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立即取消入库资格,剩余服务期内不再合作。5.考核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考核维度权重占比考核要点评分规则车辆服务30分1.车辆外观、内饰清洁度(10分);2.安全设施配备齐全性及有效性(10分);3.车辆运行状态(10分)外观内饰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异味得10分,有轻微污渍扣2-5分,严重污渍或异味不得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得10分,缺失1项扣3分,失效1项扣2分;车辆无故障运行得10分,出现小故障扣3-5分,重大故障影响服务不得分。驾驶员服务30分1.资质合规性(5分);2.服务态度与规范(10分);3. 行车安全与路线执行(15分)资质合规、无违法违规记录得10分,资质不达标不得分;服务态度良好、着装规范得10分,态度恶劣或着装不整洁扣3-5分;严格遵守交规、按约定路线行驶得10分,擅自改道、违规驾驶扣5-10分,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分。响应情况10分派单调度响应时效(10分)5小时内完成调度并提供信息得10分,每超时1小时扣3分,未提前沟通擅自超时不得分。应急处理30分1.故障响应时效(15分);2. 事故处理及时性与妥善性(15分)30分钟内响应故障处理得15分,每超时10分钟扣3分,超过60分钟未响应不得分;事故处理及时、人员安置妥当、汇报完整得15分,处理延误或汇报不及时扣5-10分,造成严重影响不得分。其他-1.报价响应;2.服务投诉;3.有责交通事故。4.违法、违章。1.接到邀请的供应商必须响应报价,如不响应的,扣5分/次。2.在服务程中,发生有责服务投诉,积极妥善处理并取得乘客谅解的,扣减该次服务费用的10%支付,另扣考核分10分,无法妥善处理的,扣减该次服务费用的50%,加赔偿客户的费用(如有),另扣考核分20分。3.服务过程中,发生有责交通事故:①没及时妥善处理导致影响服务行程,扣减该次费用的20%,另扣考核分20分;②导致被服务方有人员伤亡的,全额扣减该次服务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立即取消入库资格。4.在服务过程中,发生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载、超速、违规使用电子产品、疲劳驾驶、遮挡监控、遮挡号牌等,每发生1宗,扣10分,另扣减该次服务费用的20%,扣完为止。(三)退出机制1.服务期满,供应商自动退出供应商库,若需继续合作,需重新参与下一轮采购评审。2.服务期内,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相关采购项目:(1)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库资格的;(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经营,被相关部门处罚的;(3)服务质量不达标,经采购人要求整改后仍无法满足本需求书要求的;(4)擅自变更服务标准、哄抬价格、存在隐形收费或拆分收费的;(5)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合理用车需求的;(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3.服务期内,如供应商库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时,本次组建的供应商库自动失效,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建库工作。六、结算方式要求1.结算周期:按月度结算,供应商需在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一个月的结算资料,包括用车确认单、报价单、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等。采购人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办理付款手续。2.结算限额:服务期内,所有入库供应商的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总预算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若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本项目服务期自动提前终止,后续不再从该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承接业务,也不再办理任何结算手续。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对公支付,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七、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配合采购人的日常管理、考核及检查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2.供应商需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业务需求等相关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若发生泄露情况,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3.服务期内,供应商的车辆、驾驶员、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若未及时通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需承担服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故障、驾驶员违规操作、服务不到位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客户投诉赔偿、行政处罚等,与采购人无关。5.供应商须积极响应并配合采购人在任务执行期间的各类实际需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驾驶员培训、临时调度安排、现场指挥协调等相关工作。6.本需求书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入库供应商在《入库合作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八、附则本用户需求书作为本项目公开招标、供应商响应、评审及后续合作的核心依据,供应商需全面理解并严格遵守本需求书所有条款,若存在违反本需求书要求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评或入库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第三部分评审标准一、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评审标准开展项目评审和推荐评审结果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二、评审流程为:资格评审+商务技术评审,共2个环节,评标委员会先进行资格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评审。只有资格评审结论为“通过”的参评单位才能进入商务技术评审。三、评审标准:(一)资格评审环节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评定,按照《资格评审表》对参评单位提交的参评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对《资格评审表》所列各项全部符合的参评文件才能通过资格评审。对是否符合《资格评审表》要求有争议的,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被认为符合的得票超过半数的参评单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资格评审表》全部合格的参评单位方可进入商务技术评审环节。(二)商务技术评审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参评单位的商务技术状况及其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商务技术评分。各评委的商务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参评单位的商务技术得分,商务技术得分即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超过60分及以上的,推荐为入库候选人。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见《商务技术评分表》,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四、其他情况:如首次报名时间截止后参评单位不足3家,采购人重新组织公开征集。如首批次评审,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该次评审取消,采购人重新组织公开征集。如正常建库后,第二、第三批次通过评审的供应商不作限定。五、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采购人官方媒体(https://www.zsbus.cn/)及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2日,公示期结束后7个日历天内由采购人向中选人发出《评选结果通知书》。如果参评单位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但需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应自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并在答复前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六、资格评审表:资格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参评单位A参评单位B参评单位C……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类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类等相关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本项目征集公告后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3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针对19座及以上客车)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针对9座及以下车辆),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4提供包车客运服务的车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资格类别为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5全部满足本项目的需求,签署《承诺书》,无负偏离。6符合参评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按格式要求签名、盖章等)。评审结论不通过原因备注:1.评标委员会对潜在供应商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符合的打“〇”,不符合的打“×”;2.全部打“〇”的,评审结论栏填写“通过”;出现一项“×”,评审结论填写“不通过”,对评审结论为“不通过”的要说明原因。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评审日期:七、商务技术评分表:商务技术评分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分配参评商A参评商B参评商C1项目业绩参评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客运服务类或车辆租赁服务类的业务量,提供相关合同,所提供的合同累计总金额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得15分;合同累计总金额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得20分;合同累计总金20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得25分;合同累计总金额25万元以上的,得30分。(注:需提供相关合同关键复印件,需体现合同金额与项目内容,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02车辆数量及质量可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车型的数量,每提供1台得2分,最高可得40分。(车辆的车况符合需求书的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单等证明材料)403驾驶员团队驾驶员资质、驾龄,提供驾驶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每提供1人得2分(具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龄超过8年,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或2026年任意3个月购买社保证明),最高30分。30合计100分评委签名:评审日期:八、评审结果汇总表评审结果汇总表序号参评单位名称(按报名顺序排列)最终得分评审情况是否通过为入库候选单位123……注:1.评审情况填“符合”或“不符合”。2.上述表格可手写或打印,但不能涂改。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评审日期:第四部分参评文件格式参评文件包装封面参考文件开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项目名称: 参评文件 参评单位全称(公章): 参评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说明1.参评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2.本封面复印或打印有效;3.参评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参评单位公章。一、承诺函承诺函致: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我方确认收悉《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评审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评选。(参评单位名称)作为参评单位已正式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提交参评文件一份,并作出如下承诺:1.同意并接受评审文件的各项要求,完全接受采购人设定的全部需求(详见《需求响应表》),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我方已详细研究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和所有已收到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如有),并完全明白,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参评有关的任何其它资料、数据或信息。4.我方承诺在本次参评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5.我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并独立于贵方,且非联合体参评。6.我方承诺,在以往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我方承诺与其他参评单位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贵方所作的评定结果。8.我方如果中选入库,将按照贵方采购文件及其修改文件(如有)的要求及我方参评承诺,接受、配合贵方本供应商库的管理,并按质、按量、按期履行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9.参评文件有效期:报名截止之日后90天内有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参评单位名称(盖章):签发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致: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参评文件中注明的有效期相同。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响应参评单位(盖章):签发日期:说明:参评单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国徽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人像面)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参评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参评单位名称(盖章):签发日期:说明:1.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参评文件中标注的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参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表不需提供。3.参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参评处理。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国徽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人像面)四、资格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格式自拟)五、经营范围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针对19座及以上客车)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针对9座及以下车辆),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六、信用证明材料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本项目征集公告后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七、车辆资源证明文件(一)车辆清单(需明确注明车型、车牌号、车辆年限、核定载客人数、车辆状态、能源类型等信息)序号车牌号码型号年限核定载客人数车辆状态能源类型范例粤TXXXX金龙XXXXX年XX良好()纯电(或柴油、天然气、油电混合)(2)车辆证件及保险信息(附扫描件).........(3)新能源车辆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包括车辆新能源认证、续驶里程证明等)。8.驾驶员信息资料驾驶员明细表序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准驾车型年龄(岁)驾龄(年)1234567驾驶员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九、需求响应表需求响应表项目名称: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序号需求要求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提供所有车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环保标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能够满足采购人各类旅运业务需求。□完全响应□部分响应2采购人将在采购报价平台发布当次服务需求,中选人通过平台进行报价。采购人将择优选择符合当次服务需求的供货商完成服务。□完全响应□部分响应3中选人进行报价时,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所设定的上限价;报价包含本次服务的车辆使用费、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及车辆通行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不得存在隐形收费、拆分收费等情况。□完全响应□部分响应4所提供服务的车辆需保持干净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车身无明显污渍、划痕;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急救包、应急锤等),确保车辆各项性能正常,无故障上路;车辆相关证件(行驶证、保险单等)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完全响应□部分响应5提供服务的驾驶员需具备对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驾龄不低于8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酒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记录;服务态度良好,着装整洁规范,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行车安全;严格按照约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中途揽客或从事其他违规行为。□完全响应□部分响应6在接到用车需求报价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接到派单通知后,需在5小时内完成车辆调度,并将当班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及车牌号码反馈给采购人。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响应时间的,必须提前通过电话通知采购人,经沟通确认后方可延期。□完全响应□部分响应7需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处理预案。车辆在服务期间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时,需在30分钟内响应,及时调配备用车辆或安排专业人员维修,确保不影响采购人旅运业务正常开展;若发生交通事故,供应商需负责妥善处理后续理赔、人员安置等相关事宜,并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汇报情况。□完全响应□部分响应8入库供应商信息将由采购人在内部公示、备案,接受采购人内部监督。若公示期间或入库后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入库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相关采购项目。□完全响应□部分响应9结算周期:按月度结算,供应商需在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一个月的结算资料,包括用车确认单、报价单、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等。采购人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办理付款手续。□完全响应□部分响应10结算限额:服务期内,所有入库供应商的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总预算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若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本项目服务期自动提前终止,后续不再从该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承接业务,也不再办理任何结算手续。□完全响应□部分响应1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对公支付,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完全响应□部分响应121.服务期内,入库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常态化服务考核,每次服务任务结束后,采购人针对车辆服务、驾驶员服务、响应效率、应急处理等内容进行评分,考核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70分以下)。2.为深化双方合作,提升业务规模与服务质量,服务期内,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包车业务的,采购人将根据业务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设置加分区间,在供应商日常考核评分中给予相应额外加分。3.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优秀的供应商,在后期重新建库项目中可作加分考虑;考核合格的供应商,继续保留入库资格;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立即取消入库资格,剩余服务期内不再合作。□完全响应□部分响应13供应商须承担服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交通事故、意外事故、车辆故障、驾驶员违规操作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客户投诉赔偿以及采购人的损失等)。□完全响应□部分响应14服务期内,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立即取消入库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相关采购项目:(1)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库资格的;(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经营,被相关部门处罚的;(3)服务质量多次不达标,经整改仍无法满足要求的;(4)擅自变更服务标准、哄抬价格、存在隐形收费的;(5)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合理用车需求的;(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完全响应□部分响应九、其他资料参评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说明(格式自拟)第五部分协议格式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入库合作协议(第X批次)注:本协议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中选人协商确定。甲方(采购单位):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入库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的评审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甲方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评审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以下简称“《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就乙方纳入甲方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事宜,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一、合作内容(一)乙方经甲方评审合格,正式纳入甲方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按照《用户需求书》及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临时车辆调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提供、驾驶员配备、车辆维护、应急处理等相关服务。(二)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及服务质量,需严格符合《用户需求书》中明确的车型要求、服务质量要求、安全标准等全部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服务标准。(三)合作范围:甲方日常旅运业务中,自有车辆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时,临时调用乙方合规车辆所涉及的全部相关服务(具体以甲方每次发布的用车需求为准)。二、合作期限(1)本协议合作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至20XX年X月X日,与乙方入库有效期一致。(2)若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总预算(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上限,本协议自动提前终止,后续甲方不再从乙方处调用车辆,也不再办理任何结算手续。(3)协议期满,乙方自动退出甲方供应商库,若乙方需继续合作,需重新参与甲方下一轮供应商库组建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签订新的合作协议。三、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按照《用户需求书》及本协议约定,对乙方的车辆资质、服务质量、响应效率等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及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直至取消其入库资格。2.按照约定发布用车需求,明确车型、数量、使用时间、行程路线、服务要求等明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3.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符合要求的服务费用,不得无故拖欠。4.对乙方提供的商业秘密、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不得要求乙方提供超出《用户需求书》及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不得强制乙方接受不合理的用车要求。(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按照《用户需求书》及本协议约定,参与甲方用车需求的报价,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获得车辆调用业务。2.严格遵守《用户需求书》及本协议约定,提供合规、合格的车辆及驾驶员,确保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驾驶员资质达标、服务规范。3.接到甲方用车需求报价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报价;接到派单通知后,在5小时内完成车辆调度,并将当班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车辆信息反馈给甲方,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需提前电话通知甲方并获得确认。4.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车辆在服务期间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时,在30分钟内响应,及时调配备用车辆或安排维修,妥善处理事故后续理赔、人员安置等事宜,并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5.须积极响应并配合采购人在任务执行期间的各类实际需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驾驶员培训、临时调度安排、现场指挥协调等相关工作。6.按照约定提交结算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合规,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客户信息、业务需求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若发生泄露,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8.服务期间,乙方的车辆、驾驶员、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9.须承担服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交通事故、意外事故、车辆故障、驾驶员违规操作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客户投诉赔偿以及采购人的损失等),与甲方无关。10.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的日常管理、考核及检查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11.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不得违法违规营运、随车提供非法驾驶劳务,不得擅自变更服务标准、哄抬价格、存在隐形收费或拆分收费。四、车辆及驾驶员要求(一)乙方提供的车辆需符合《用户需求书》中明确的车型、年限、环保标准、安全设施等全部要求,具体如下:1.19座或以下客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或租赁标准、环保标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2.33~47座客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环保标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3.48~55座客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环保标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二)所有车辆需经检验合格,登记的使用性质符合租赁或营运相关规定;柴油车辆需符合国Ⅵb排放标准,优先选用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或油电混合),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等速法)需满足对应车型出行需求;车辆需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技术性能良好。(三)驾驶员需具备对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驾龄不低于8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酒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记录;服务态度良好,着装整洁规范,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照约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中途揽客。(四)乙方需确保车辆相关证件(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保险单等)齐全且在有效期内,车辆保险符合《用户需求书》要求(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保额不低于200万元,承运人险保额不低于40万元/座)。五、业务合作流程及报价、结算(一)业务合作流程1.需求发布:甲方有用车需求时,将需求明细发布至甲方报价小程序,乙方登录查看。2.报价:乙方根据需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报价包含车辆使用费、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通行费等全部相关费用,无隐形收费。3.供应商选择:甲方对比审核报价,优先选择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不含税价较低的乙方;报价相同的,选择响应时间最快的乙方。4.服务执行:乙方按照甲方需求及报价约定,提供车辆及相关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要求。(二)结算方式1.结算周期:按月度结算,乙方每月10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结算资料(用车确认单、报价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2.审核付款:甲方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对公支付款项。3.结算限额:本协议履行期间,所有入库供应商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甲方项目总预算50万元,达到限额后协议自动终止,不再结算。4.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六、入库管理及考核(1)乙方入库后,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常态化考核,设定考核原始分为85分,如收到甲方邀约报价而不响应报价的,扣5分/次。如承接了甲方服务,每次服务结束后,甲方针对本次服务,就车辆服务、驾驶员服务、响应效率、应急处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每次评分后的得分为供应商实时得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70分以下)。(2)考核优秀的乙方,在甲方后期重新建库项目中可获得加分;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入库资格;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入库资格,终止本协议,剩余合作期限内不再与乙方合作。(3)服务期内,若乙方提供包车业务或与甲方产生其他类业务(如车辆维修、保养),甲方将根据业务到账金额设置加分区间,在日常考核中给予额外加分。(4)乙方入库信息将在甲方内部平台公示,接受监督,若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入库条件,甲方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终止本协议,且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相关采购项目。(5)考核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考核维度权重占比考核要点评分规则车辆服务30分1.车辆外观、内饰清洁度(10分);2.安全设施配备齐全性及有效性(10分);3.车辆运行状态(10分)外观内饰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异味得10分,有轻微污渍扣2-5分,严重污渍或异味不得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得10分,缺失1项扣3分,失效1项扣2分;车辆无故障运行得10分,出现小故障扣3-5分,重大故障影响服务不得分。驾驶员服务30分1.资质合规性(5分);2.服务态度与规范(10分);3. 行车安全与路线执行(15分)资质合规、无违法违规记录得10分,资质不达标不得分;服务态度良好、着装规范得10分,态度恶劣或着装不整洁扣3-5分;严格遵守交规、按约定路线行驶得10分,擅自改道、违规驾驶扣5-10分,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分。响应情况10分派单调度响应时效(10分)5小时内完成调度并提供信息得10分,每超时1小时扣3分,未提前沟通擅自超时不得分。应急处理30分1.故障响应时效(15分);2. 事故处理及时性与妥善性(15分)30分钟内响应故障处理得15分,每超时10分钟扣3分,超过60分钟未响应不得分;事故处理及时、人员安置妥当、汇报完整得15分,处理延误或汇报不及时扣5-10分,造成严重影响不得分。其他-1.报价响应;2.服务投诉;3.有责交通事故。4.违法、违章。1.接到邀请的供应商必须响应报价,如不响应的,扣5分/次。2.在服务程中,发生有责服务投诉,积极妥善处理并取得乘客谅解的,扣减该次服务费用的10%支付,另扣考核分10分,无法妥善处理的,扣减该次服务费用的50%,加赔偿客户的费用(如有),另扣考核分20分。3.服务过程中,发生有责交通事故:①没及时妥善处理导致影响服务行程,扣减该次费用的20%,另扣考核分20分;②导致被服务方有人员伤亡的,全额扣减该次服务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立即取消入库资格。4.在服务过程中,发生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载、超速、违规使用电子产品、疲劳驾驶、遮挡监控、遮挡号牌等,每发生1宗,扣10分,另扣减该次服务费用的20%,扣完为止。七、退出机制(一)协议期满,乙方自动退出供应商库。(二)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终止本协议,且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相关采购项目:1.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库资格的;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经营,被相关部门处罚的;3.服务质量多次不达标,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无法满足要求的;4.擅自变更服务标准、哄抬价格、存在隐形收费或拆分收费的;5.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甲方合理用车需求的;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三)若供应商库内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本次供应商库自动失效,本协议同步终止,甲方将重新组织采购建库。八、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乙方未按《用户需求书》及本协议约定提供车辆、驾驶员或服务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库资格、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若乙方提供的车辆或服务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存在虚假承诺、违法违规营运、隐瞒信息变更等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取消入库资格,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赔偿。(5)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需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九、免责条款(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台风、战争、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一方需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协商后续事宜。(2)因甲方自身需求变更导致用车计划调整或取消,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若因此给乙方造成合理损失的,甲方可给予适当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3)因第三方原因(如道路拥堵、交通事故、车辆故障非乙方维护不当导致等)造成服务延误或无法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需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十、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廉洁条款(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协议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3)乙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甲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甲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甲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甲方组织的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5)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甲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6)甲方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协议相关的业务。(7)甲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乙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乙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乙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乙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8)甲方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廉洁条款者,应向乙方举报。乙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甲方进行报复。(9)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乙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相关的法律责任。九、通知与送达(一)双方在本协议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微信账号等)均真实有效。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函件、报告或其他协议约定的须书面确认的内容,均应以书面方式寄/发至对方在本协议填写的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通知、附件、对账单可通过微信账号发送。如采用寄送方式的,到达对方通讯地址后即视为送达。如采用发电子邮箱或微信方式发送文件的,到达对方通讯地址后即视为送达。如采用发电子邮箱方式的,邮件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甲方的联系方式:(1)通讯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2)收件人:(3)联系电话:(4)电子邮箱:XSCX@zsbus.net乙方的联系方式:(1)通讯地址:(2)收件人:(3)联系电话:(4)电子邮箱:(二)协议任一方确认的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变更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的,该方所确定的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并且该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三)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送达者为准。就同一事项,一方对另一方发出一份以上通知且通知内容不同的,除非在通知中另有明确说明,以通知发出时间在后的为准。(四)本条约定内容为本协议双方均明确同意的特别条款,效力独立于本协议其他条款。不论本协议其他条款因为任何原因被法院、仲裁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本条约定内容均为有效。十一、其他条款(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用户需求书》相关规定执行;《用户需求书》未明确的,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方组建调用外部车辆资格供应商库项目的评审文件以及乙方关于该本项目的参评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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