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 汽车吊 随车吊招标公告(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



项目概况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同采招2026(024)X
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1026000
最高限价(元):102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项目(第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2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5T汽车吊、50T汽车吊、80T汽车吊、100T汽车吊、200T汽车吊、400T汽车吊、12T随车吊、16T随车吊、登高车、桥检车车辆租赁服务。服务期二年。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供应商入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
方式: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乐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文件制作:①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乐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 投标人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国企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特别提醒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开发区朝阳二路68号
联系方式:18858523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五洲大厦588号
联系方式:18258022750

项目联系人:车德丽

附件信息: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2026.4.27定稿.doc408.0K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浙同采招2026(024)X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须知5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14六、资格审查15七、评标15八、定标20九、合同签订及其他20十、质疑与投诉21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3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7第五部分采购合同28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项目(第二次))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26年4月28日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就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浙同采招2026(024)X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公开招标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不含税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项目(第二次)1项25T汽车吊、50T汽车吊、80T汽车吊、100T汽车吊、200T汽车吊、400T汽车吊、12T随车吊、16T随车吊、登高车、桥检车车辆租赁服务。服务期二年。102.6入围数量规则如下: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有效供应商≥3家以上时,取评标综合得分排序前3家(含)为入围供应商;若最终有效供应商<3家的,采购人重新征集。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五、投标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30之前获取。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提示:1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乐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文件制作:①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乐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投标人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国企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特别提醒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2026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乐采云”平台。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整在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当日10: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当日10:00前)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九、投标保证金:无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车女士联系电话:18258022750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6楼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8858523376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开发区朝阳二路68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项目(第二次)2项目实施时间供应商入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3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102.6万元。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6询问供应商对国企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8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组成。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3投标保证金无14履约保证金各入围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各自向采购人提供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在各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投标人应当以电汇、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5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6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答复工作,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投诉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调查并回应。投诉事项调查期间,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投诉人提交投诉件时,应当提供相关书面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18特别说明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9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6000元包干计取。本次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入库供应商收取,由各入库供应商平摊招标代理费用。收取方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均摊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0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1是否需要提供样品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2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3其他1、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2、本项目所供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前附表所述。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1.2投标人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3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单位法定名称的电子公章。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相关批准。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3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5第五部分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5.招标文件的解释5.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5.2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6.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6.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公告发布网站查看。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6.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电子澄清(询标由专家在乐采云系统上发起询标函,投标人在澄清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投标人的电子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进行电子签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后上传),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含税)统一为人民币计价,本次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具费、运输费以及其它直接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缴纳的相关保险费用、利润、风险、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等为完成项目实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须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再另行支付。7.1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7.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9.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9.2技术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技术文件: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设备投入;3企业实力;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9.3商务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商务文件:1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果本项目涉及系统软件定制开发,还需提供相关完整配置方案(软件名称、版本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实质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和重要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偏离表中仅复制粘贴而未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4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或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提供备份文件或者备份文件也出现异常情况无法进行评审的,亦视为放弃投标。10.2投标文件上传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0.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1.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1.2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11.3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11.4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5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11.6投标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1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1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2.1按招标文件9.1条、9.2条、9.3条、9.4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分。12.2投标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1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12.4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截止期14.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传输,以纸质、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为应对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备份文件。14.2采购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5.投标文件的修改、撤销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五、开标16.开标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16.2投标人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16.3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及有关人员参加。16.4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一般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若投标人需要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则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备份文件。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16.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资格审查17.资格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后评标前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无效。1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资格审查意见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七、评标18.评标原则18.1竞争优选;18.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18.3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18.4反对不正当竞争。19.评标组织19.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推选产生的组长主持;19.3本次评标为在线评标。20.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1.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1.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项目建设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1.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4即按《评分标准》确定的标准,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评估,并综合进行比较与评价。参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规定,“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22.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2.1投标文件中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审中因投标文件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乐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3.2供应商通过乐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24.无效投标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24.3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24.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24.5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4.6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24.7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24.8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24.9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24.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24.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乐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4.12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单价及总价)的;24.1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24.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24.15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24.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4.16.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16.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16.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16.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16.5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24.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5.废标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采购程序或废标:2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2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2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7.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7.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7.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27.4投标人相互之间,或与采购人相互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7.5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27.6特别说明:乐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八、定标28.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8.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5中标人应携带介绍信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28.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人主管部门保留对其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九、合同签订及其他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0.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条款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1.验收3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1.2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所生产货物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2.货款结算方式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项目款项的支付。33.售后服务考核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有关职能部门给与相应处罚。十、质疑与投诉34.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国企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供应商质疑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答复工作,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5提出质疑的日期。未按上述内容填写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3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国企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6.供应商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并回应。投诉事项调查期间,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36.2投诉人提交投诉件时,应当提供相关书面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评标办法一、本次招标将按下列第1种评标办法进行评标:1、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因素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以报价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分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推荐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作为入围,三家入围供应商均为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2、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评审后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二、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二章评分标准一、报价文件评分标准(80分)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评标委员会按以下方法计算各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2.本次招标最高限价规定如下:本项目投标报价的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序号项目暂估数量(台班)单价最高限价(元/台班)小计(元)125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150130019500025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2026005200038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2035007000041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2045009000052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1082008200064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1012000120000712T随车吊车辆租赁费1501600240000816T随车吊车辆租赁费301800540009登高车车辆租赁费3011003300010桥检车车辆租赁费30300090000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合计:大写 壹佰零贰万陆仟 元整(小写 ¥ 1026000.00元)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市场价格的调查设定,且最高限价单价不能超过采购文件要求。3.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为有效报价。4.本次评标设有最佳报价。最佳报价确定方式:根据所有入围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含税)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5.最佳报价者的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最佳报价相比,按下列方法计算其报价分:投标价格分=(最佳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6.当投标(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明细表报价予以修正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修正或确认的,则做无效标处理。7.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商务技术文件评标内容及标准(20分)1、技术评分细则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分值技术(20分)设备投入供应商自有或租赁25T汽车吊,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 注: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2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50T汽车吊,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 注: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2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80T汽车吊,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 注: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2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100T汽车吊,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 注: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2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200T汽车吊,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 注: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2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400T汽车吊,每辆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1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12T随车吊,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 注: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2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16T随车吊,每辆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1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登高车,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 注: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2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桥检车,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 注: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2分企业实力投标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地的得2分。如为自有场地,需提供场地照片及产权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为租赁场地,需提供场地照片及租赁协议(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2分2、商务要求表(对应评分标准)商务(资信)0分///注: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资信分为客观分,也需独立进行评价并核对分值,最终分值需一致。2、所有文件、合同、证书等需要真实有效。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若发现资料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租赁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项目暂估数量(台班)征集供应商数量(家)125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150入围数量规则如下: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有效供应商≥3家以上时,取评标综合得分排序前3家(含)为入围供应商;若最终有效供应商<3家的,采购人重新征集。25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2038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2041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2052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1064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10712T随车吊车辆租赁费150816T随车吊车辆租赁费309登高车车辆租赁费3010桥检车车辆租赁费30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参加供应商征集投标工作,第一阶段,根据评审入围结果,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进入采购人供应商库。2、第二阶段积极响应采购人或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原则上每6个月进行一次询价确认(甲方可根据具体经营情况调节询价期限),由采购人自主选择采用综合评分、询价等方式在库内择优确定供应商。采购方式的选择、询价规则及结果确认的最终解释权归属采购人。3、入库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相应管理及考核制度。四、具体项目签约合同价及付款方式1、每单个项目具体签约合同价经第二阶段采购活动进行确定(不得超过第一阶段投标单价报价)。付款方式:每月按中标单价按实结算一次,每月的20日为结算截止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当月服务清单,并附签收回单等,每月25日前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采购人。价款支付方式: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后60日内付给供应商经结算确认价款的100%。2、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相关支付凭证。第五部分采购合同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项目(第二次)-入围协议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甲方经公开招标,乙方入围服务类供应商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编号为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签订本合同。一、项目范围合同期间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积极响应甲方(以下简称“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乙方提供类别工程车辆租赁类。二、入库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三、中标价序号项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吨)税率结算单价最高限价(元/吨)备注125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每台班为8小时25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38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41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52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64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712T随车吊车辆租赁费816T随车吊车辆租赁费9登高车车辆租赁费10桥检车车辆租赁费注:1.结算单价=不含税单价*(1+增值税税率),是指货物送达甲方指定项目施工区域。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具费、运输费、平板车费以及其它直接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缴纳的相关保险费用、利润、风险、税金、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等为完成项目实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须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再另行支付。2.结算时采用“一票制”结算。3.实际结算金额为实际台班数量乘以询价单价(询价单价由入围单位询价确定,询价单价不得超过此次投标报价)。原则上每6个月进行一次询价确认(甲方可根据具体经营情况调节询价期限),由采购人自主选择采用综合评分、询价等方式在库内择优确定供应商。采购方式的选择、询价规则及结果确认的最终解释权归属采购人。四、项目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合同服务期限内,乙方联系人如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司法及仲裁文书送达地址。上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如有变更,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信息发出的通知及法律文书,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五、服务要求1.第一阶段,根据投标结果,与甲方签订本入围协议合同,进入甲方供应商库。2.第二阶段,积极响应甲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询价单价由入围单位询价确定,询价单价不得超过第一阶段投标报价,以报价低者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采购方式的选择、询价规则及结果确认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对此无异议。3.乙方须服从甲方相应管理及考核制度。六、具体项目签约合同价及付款方式签约合同价经第二阶段采购活动进行确定,付款方式等根据招标文件合同具体设定。履约保证金:各入围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各自向采购人提供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在各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入围协议前递交(投标人应当以电汇、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合同解除(一)乙方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经查属实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应立即终止其供应商资格,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解除合同。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的;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活动的;3.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和询价小组成员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5.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6.供应商存在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7.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8.非不可抗力原因违约或违反投标、入库承诺,给采购人造成严重损失或影响的;9.进入法院破产程序或存在其他经营异常情形的;10.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严重违法情形的;11.被有关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的;12.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二)入围有效期内如出现因供应商退出导致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1/3且影响入围协议执行的情形时,进行供应商补充征集。九、其他事项1.合同期间具体采购项目权利义务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但无论何种约定均不排除乙方须确保所供应货物或服务达到合格标准的要求。2.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除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单方变更或解除行为无效。3.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4.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项目(第二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的规定,经公开招标,由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名称、数量、金额:序号项目暂估数量(台班)不含税单价(元/台班)税率结算单价(元/台班)价税合计(元)备注125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150每台班为8小时25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2038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2041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2052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1064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10712T随车吊车辆租赁费150816T随车吊车辆租赁费309登高车车辆租赁费3010桥检车车辆租赁费30合同暂定总价(元)大写金额: (小写: )注:1.结算单价=不含税单价*(1+增值税税率),是指货物送达甲方指定项目施工区域。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具费、运输费以及其它直接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缴纳的相关保险费用、利润、风险、税金、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等为完成项目实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须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再另行支付。2.结算时采用“一票制”结算。3.实际结算金额为实际台班数量乘以询价单价(询价单价由入围单位询价确定,询价单价不得超过此次投标报价)。原则上每6个月进行一次询价确认(甲方可根据具体经营情况调节询价期限),由采购人自主选择采用综合评分、询价等方式在库内择优确定供应商。采购方式的选择、询价规则及结果确认的最终解释权归属采购人。4.供货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6个月期满(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准)或全部货物履行完毕为止,先到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实施情况对预估数量进行变更,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不管实际供应数量与暂定预估数量相比偏差有多大,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中标人无条件响应。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关键部件无故障。2、供应商负责设备使用期间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2、供应商进场设备型号须符合招标要求。四、结算及支付方式1、结算周期为:每月按中标单价按实结算一次,每月的20日为结算截止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月服务清单,并附签收回单等,每月25日前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价款支付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发票后60日内付给乙方经结算确认价款的100%。2、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相关支付凭证。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向甲方提交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部分60天内无息退还。4、甲方开票信息:1)单位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税号:91330604MA2D77P25T3)银行:浙商银行上虞支行4)账号:33710202101201001548665)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开发区朝阳二路68号6)电话:0575-812237177)发票备注栏请注明:(如需,按甲方要求)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安全责任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出场、施工期间的安全,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七、特别提醒(一)由库内采购转为向库外供应商采购的情况甲方如发现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相同款式的非库内供应商报价(或市场价)明显低于库内供应商报价的,并能提供发票等相应书面证明材料的,即甲方通过库内供应商与非库内供应商对同一产品进行市场比价(或询价),非库内供应商的报价比库内供应商的报价明显偏低的情况,可以向非库内供应商采购。(二)合作供应商评价1.甲方在采购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年度进行汇总评价。2.分类定级供应商A类,90分(含)—100分,为优秀供应商,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应用,在新一轮供应商征集时可直接入库;B类,75分(含)—90分,为良好供应商;C类,60分(含)—75分,为合格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前暂停与其合作;D类,6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取消供应商入库资格。八、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服务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连续发生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人员或设备。乙方应及时调换不得推诿。九、争议解决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乙方不得以争议为由中止或拒绝履行合同项下的供货及相关义务,确保甲方工程连续性。十、其他事项1、合同期间具体采购项目权利义务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但无论何种约定均不排除乙方须确保所供应货物或服务达到合格标准的要求。2、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上传,并与招标文件的评分要点准确设置关联点。此格式内容仅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未按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或因格式不规范、页码不清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名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括号内填写招标编号),授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政编码: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二:投标人承诺函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技术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设备投入;3企业实力;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商务文件目录1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三:评分对应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报价文件目录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附件四:投标函绍兴市上虞区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认真研究了关于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如招标文件前后有矛盾的,我方完全同意按贵方的理解处理。我单位承诺:1.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一览表中所列的货物,服务期为:。2.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的可能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者作为中标人。3.一旦我单位中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服务。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严格履行合同义务。5.除非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构成约束你我双方的合同。6.我单位承诺,一旦发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承担该条款约定的责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附件五: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暂估数量(台班)不含税投标单价(元/台班)税率不含税小计(元)备注125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15025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2038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2041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2052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106400T汽车吊车辆租赁费10712T随车吊车辆租赁费150816T随车吊车辆租赁费309登高车车辆租赁费3010桥检车车辆租赁费30不含税总价合计大写:      元(小写:      元)备注:1、每台班为8小时;2、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计价,本次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具费、运输费以及其它直接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缴纳的相关保险费用、利润、风险、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等为完成项目实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须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再另行支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吊、随车吊供应商征集 汽车吊 随车吊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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