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 档案整理服务 档案整理和数字化 文书档案数字化招标公告(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



关于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项目的询价函

档案整理服务单位:

我厅

现对档案整理和数字化

服务项目向你单位进行询价



如有提供服务意向的,请

按此函要求

将报价文件书面反馈我厅

计划处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文书档案整理和文书档案数字化项目



2.

项目预算金额:

12万。

3.面向承接主体类型:

档案整理服务单位



4.项目负责人:孙长印,23448611。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事项范围:

2025年文书档案收集、整理、编目约12000件



2025年文书档案数字化约14万页

(包括全文识别);零星文件材料整理归档;配合对已调用

7000余件

档案进行清点检查归档。

说明:

档案整理装具

用品

及打印耗材等

包含在项目金额内。

服务期限:除

零星文件材料整理归档贯穿全年外,其他服务项目于

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

3.服务标准:

项目完成

应符合《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T9705-2008)



《辽宁省归档文件整理

规则

实施细则》(辽档发

[20

2

4]

3

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

79号)



《会计档案案卷格式》(

DA/T39-2008)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1-2002)



《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

DA/T50-2014)



《全宗卷规范》(

DA/T12-2012)、《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辽宁省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数码照片归档管理规范》(DA/T50-2014)、《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规范》(DA/T77-2019)等相关规定和标准。

4.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应具备政府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相关经验,档案整理服务人员



熟悉国家、辽宁省相关档案法律法规



三、报价要求

1.

应一次报出最低价



不得更改价格



报价应包含服务所需全部费用(税费、人工、差旅等)。

2.报价明细,应包含服务事项单价、总价等。

3.报价文件需密封后提交,封口处需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承接单位须具有档案整理和档案数字化服务能力,具备多家机关单位档案进馆服务工作经验,具有辽宁省保密局颁发的保密资质;

3.近5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2.营业执照、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等

复印件,

单位档案服务业绩简介



报价单



不准漏项,不得涂改



应注明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

3.服务方案及人员配置说明。

六、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1.现场交付:截止日期2026年4月30日17点前。

2.邮寄:寄出邮戳时间截止到2026年4月30日17点前。收件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6日17点前。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2号老楼353室,电话024-23448608。

其他事项

1.公示时间为本询价公告发布起4个工作日。

2.此次询价仅作为项目开展前市场调研和比价依据。

3.如有疑问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咨询。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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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 档案整理服务 档案整理和数字化 文书档案数字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