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招标公告(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6)
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85000202602000023;
2、项目名称: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00.00),单价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拾伍元整(¥75.00)/人/次;
5、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00.00),单价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拾伍元整(¥75.00)/人/次;
6、采购需求: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起至2026年5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2)潜在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咨询QQ号:1063286986。
四、投标文件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上传入口。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自行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脑环境、数字证书(CA)、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进行相关操作。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开标厅(招远市住建局一楼初山路1号);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需下载 “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间号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2、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烟台市财政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烟台支行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烟财采﹝2019﹞12号),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与各商业银行接洽了解详情。
3、供应商质疑、投诉优先通过线上系统提交行政裁决申请,系统访问路径:登陆“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968123转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电话:0535-8066669
地址:招远市招金路皮革花园2号楼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址:招远市初山东路96号温泉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三楼西头
项目联系人:李春燕
电话:13553146495/0532-58780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燕
电话:13553146495/0532-58780156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9日
(4.29定稿)招标文件-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pdf附件下载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发布稿.pdf附件下载
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
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85000202602000023项目名称: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招标人(盖章):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注意事项各投标人: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投标无效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材料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注意工作日与日历日的区别)、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烟台市政府采购活动。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请投标人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上传入口。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QQ群1124305721)。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受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的委托,现对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2.有关要求:2.1.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1.3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确定企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2付款方式:招标人对中标人月度服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按本项目据实结算规则(服务费=服务对象实际服务人次×中标单价)支付相应服务费;若财政等部门有相关政策规定,从其规定。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5服务质量要求: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3.有关说明:3.1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服务工作,要求达到相关规范要求。3.2投标人投标报价及单价报价须按政府采购预算填报。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内所需的居家托养服务、培训、管理、配合、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等附加费用、护理费、所投入设备费、交通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全部费用。市场价格变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它不确定因素全部包括在结算价格内,不再另行考虑。结算时根据实际服务合格人数及服务次数据实结算。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3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要求,投标人在进行服务时,除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3.4质量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内容,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3.5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3.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00.00),单价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拾伍元整(¥75.00)/人/次;本项目最终将根据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实际服务对象数量、实际服务次数,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价标准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政府采购总预算。投标人投标报价须严格按照本项目规定的政府采购总预算及单价采购预算填报,投标总价、单价均须与上述预算金额完全一致,未按此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包括总价不一致、单价不一致)的,均按无效报价处理,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的答复为准。3.10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标准及方式后附。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山东网址。(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开启日期。(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人审核并签署后备案。4.招标议程安排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起至2026年5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潜在投标人均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4.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上传入口。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3开标时间:2026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开标厅(招远市住建局一楼初山路1号)。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请各投标人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5.电子标要求5.1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咨询QQ号:1063286986。5.2投标人参与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5.3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参与投标。5.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须使用“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5.5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5.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系统中成功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后30分钟之内通过CA数字证书自行解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未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用于投标文件解密的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并上传成功。因投标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视为未参加该采购项目。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QQ群:1124305721)。5.7为保证开评标效果,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应及时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为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一直保持在电脑前,针对评标环节及时作出反应,否则视为认同评标结果。5.8根据烟财采【2021】8号文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需要投标人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会议期间,请各投标人保持在线登陆状态,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在线询标等操作,并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陆腾讯会议),对开标现场进行实时直播,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工具,检测电脑运行环境。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5.9注意事项:5.9.1直播使用工具:腾讯会议5.9.2会议号(房间号):64124429475.9.3入会时间:2026年5月26日14:00时5.9.4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5月26日14:30时5.9.5退会时间:开标结束时间5.9.6备注名称:请各投标人将备注改成各自投标人的单位全称(若未修改名称,公布投标人名单后,不是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将被移除会议,若因未修改名称而被移出会议无法观看现场会议直播的,后果自行负责)。5.9.7步骤:网上下载“腾讯会议”-自行注册-注册完后登录“腾讯会议”-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修改“您的名称”(将名称改为投标人单位全称)。友情提示:为防止现场直播影响您解密等操作,可用手机或另一台电脑观看直播。6.联系方式招标人: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联系人:张朋远电话:0535-8066669地址:招远市招金路皮革花园2号楼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地址:招远市初山东路96号温泉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三楼西头项目联系人:李春燕电话:13553146495/0532-58780156邮箱:501899407@qq.com7.质疑方式7.1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优先通过线上系统提交行政裁决申请,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968123转4)。本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质疑函要求》)。7.2联系方式:联系部门:①招标人: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联系电话:0535-8066669;通讯地址:招远市招金路皮革花园2号楼。②招标代理公司: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联系电话:13553146495;通讯地址:招远市初山东路96号温泉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三楼西头。7.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项目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财政厅牵头颁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投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详情。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旨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规范、专业的居家托养服务,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一)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1.服务依据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或组织,须严格遵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城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DB37/T4240-2020)、《农村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DB37/T4468-2021)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提供服务。2.服务内容(1)日常家庭卫生保洁、个人理发、衣物及被褥洗涤等生活照料服务;(2)普通家庭餐制作(含面食、菜肴加工等),满足服务对象基本饮食需求;(3)在合理范围内,响应并满足残疾人提出的其他个性化居家托养服务需求等。3.服务内容确定方式在上述规定服务内容范围内,结合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及服务时长,由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自行选择具体服务项目。4.费用及服务量化标准本项目采购涉及服务对象数量约为110人,服务费用标准为75元/人/次,每月服务次数为4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2小时。(因服务对象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本项目最终将根据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实际服务对象数量、服务次数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政府采购总预算)(二)居家托养服务1.服务对象条件服务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且为智力、精神残疾人及重度肢体残疾人:(1)年龄处于16-59周岁,未实现安置型就业;(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3)具有招远市户籍,户籍信息真实有效。2.服务方式采用专业机构服务模式,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上门居家托养服务,确保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持续性。(三)人员要求1.人员配置(1)中标人须组建与本项目服务规模、服务要求相匹配的专属服务团队,建立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清晰明确的岗位职责体系,合理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服务人员,满足项目服务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从业资格或技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证书),或接受过与居家托养服务相关的系统培训并提供有效培训证明;须对符合照料服务条件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严格考核,由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负责就近开展照料护理服务;要采取合法合规、切实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每个服务对象的托养服务政策全面落实到位。(2)配备能够熟练开展残疾人生活照料(含个人卫生、衣物洗涤等)、家庭保洁、普通家庭餐制作等服务的专业人员,人员数量以充分满足本项目规定的服务频次、时长及质量要求为基准。2.管理人员要求(1)具备社会工作类、家政服务类或康复类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且拥有2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管理岗位任职证明(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明确承诺符合上述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及管理经历要求)。(2)熟悉国家及地方关于残疾人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熟练掌握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基本知识、核心政策和专业技能。3.服务人员要求(1)熟悉残疾人居家托养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熟练掌握对应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2)接受过系统的残疾人特殊生理与心理知识培训,具备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专业素养。(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和善待残疾人,对待服务对象应做到文明友善、耐心细致、态度诚恳。(4)提供服务时须统一着装,保持仪容仪表整洁规范,展现良好的服务形象。(四)具体服务要求1.个人卫生服务(1)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安全的个人理发服务,确保服务过程符合卫生标准。(2)根据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合理需求,在具备相应服务条件的前提下,为服务对象提供个人卫生清洁服务。2.家庭环境卫生服务(1)居室清洁服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确保居室环境整洁、卫生,重点清理居住区域的灰尘、杂物,保持室内通风良好。(2)玻璃清洁服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确保门窗玻璃洁净、无污渍、无明显水渍。(3)服务频次与预约每周为服务对象提供1次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2小时;每次服务前需与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前预约,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对应服务。(4)服务确认要求服务质量需达到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认可,每次服务完成后,由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反馈单上签名确认;反馈单需注明服务日期、服务内容及工作人员信息等关键信息。(五)服务流程规范1.申请与审核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填写《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通过后,由招标人通知中标的服务机构。2.协议签订托养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签订正式的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长等核心条款,协议签订过程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3.入户服务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及个性化服务方案,安排专业服务人员按时入户提供服务,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服务规范和操作流程,做好服务记录。4.突发状况处理服务过程中如遇突发疾病、意外受伤等紧急情况,服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服务对象的法定监护人和招标人,同时配合做好后续处理工作。5.服务结束每次服务完成后,服务人员应向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告知服务完成情况,由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确认签字;服务周期结束后,服务机构应整理完善服务档案,提交招标人备案。(六)其他要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政策要求、服务需求、实施难点等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制定详细可行的服务方案,全面保障服务质量和效果,具体要求如下:1.精准解读残疾人托养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招远市本地实际,深入分析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核心需求与实施难点,明确服务落地的可行性路径,确保对项目的认识及理解贴合实际、精准到位。2.制定完善具体的服务实施方案,全面涵盖服务对接、入户照料、过程记录、成果确认等全流程环节,明确各环节服务内容、操作标准及衔接机制,确保方案完整具体、可落地执行且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范要求。3.建立健全全流程服务过程管控体系,明确服务派单、现场服务、工单回访、结单归档等各环节管控标准及责任分工,配套适配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形成服务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服务过程可追溯、可监管。4.结合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进度保障措施,明确服务频次、时长等关键执行节点,配套人员调配、区域统筹、应急补位等保障手段,确保居家托养服务连续、有序开展,保障服务进度与质量。5.制定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严格对标国家及地方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质量保证的具体举措,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制定实质性解决办法,全面保障服务质量达标。6.严格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围绕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档案资料、服务记录等核心涉密内容,建立分级保密制度,制定入户服务安全管理、隐私保护等具体措施,切实防范泄密及各类安全风险。7.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服务对象突发疾病、现场服务受阻、人员临时调配、服务需求变更等突发情况,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具体处置措施及对应责任人员,保障项目实施不受重大影响。8.组建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的专属服务团队,明确各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团队成员具备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适配岗位需求的专业能力及相关从业资质,保障服务的专业度与稳定性。9.制定贴合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岗位需求的人员培训内容及计划方案,培训内容需全面涵盖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应急处置、沟通技巧等核心内容,明确培训方式、时长及考核标准,确保服务人员专业能力匹配项目服务需求。10.结合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际情况,针对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特殊需求响应等项目实施重点难点,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助力项目提质增效;同时,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2023年4月1日以来承接的残疾人托养、居家照料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体现项目实施能力。11.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服务任务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将核心服务内容分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应责任。注:1、投标人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方案,同时填写服务方案偏离表;2、服务内容不得变更;3、投标人应对项目实施环境和条件充分了解,评估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视为在全部合同工作中,投标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4、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服务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得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2.5“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承担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3.2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注册,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3.8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3.9为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3.10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4.其它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5.1.1投标邀请5.1.2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5.1.3投标人须知5.1.4合同格式5.1.5投标文件格式5.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时间: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6.2形式: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上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此项权利,此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应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负。6.3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答复为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进行澄清或修改;7.2形式:因电子交易平台无法获得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主动联系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此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妥善保存招标文件,并随时查看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及时下载拟招标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7.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7.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C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8.2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请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1商务部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商务及技术偏差表、综合说明、资格证明文件等(包含但不限于)。10.1.2技术部分:对本项目的认识及理解、具体实施方案、服务过程管控方案、进度保障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密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等(包含但不限于)。10.1.3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均上传于商务综合部分中。10.1.4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应将扫描件上传到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的相应位置。1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含原件扫描件)加密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为便于存档,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向代理公司提供一套纸质投标文件及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或Word),中标投标人须向代理公司提供一正四副纸质投标文件及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或Word),纸质投标文件可邮寄,邮寄地址为: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招远市初山东路96号温泉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三楼西头。)联系方式:13553146495(不接受到付)。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并装订,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12.最终结算价格12.1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内所需的居家托养服务、培训、管理、配合、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等附加费用、护理费、所投入设备费、交通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全部费用。市场价格变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它不确定因素全部包括在结算价格内,不再另行考虑。12.2最终结算价格应包括服务过程中应承担并支付的一切费用,除法定情形外,结算价格不因任何原因调整。结算时根据实际服务合格人数及服务次数据实结算。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3.投标货币13.1投标文件中的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填报。14.投标人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格式。15.投标内容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5.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包括但不限于):15.2.1报价分析表;15.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5.2.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汇总表;15.2.4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5.2.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5.2.6综合说明;15.2.7偏离表;15.2.8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16.投标保证金16.1按照鲁财采〔2019〕4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16.2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信用中国网址、信用山东网址查询是否存在一般失信行为,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发现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6.3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柒仟玖佰元整(¥7900.00)投标保证金;16.4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6.5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于招标代理机构,且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开户名称: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账号:81795210142100247816.6一般失信行为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30.2款的规定予以无息退还;16.7中标的存在一般失信行为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6.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利益受损方向投标人主张赔偿责任:16.8.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6.8.2中标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16.8.3投标人出现本须知第35条规定的行为。17.投标有效期17.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应在指定位置按要求执行。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加盖电子印章、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8.2本项目投标所附证书证件(含资格证明、评标办法等所涉及到的所有证明材料)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均为系统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做要求的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扫描成清晰可辨pdf文件格式,并制作于投标文件中,上传至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资料项、资信标或商务标综合项等,要求电子签章的逐页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未执行上述规定导致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18.3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D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20.2出现第7.3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上传。21.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上传入口。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必须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2.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3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其投标文件。E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如至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标的权力。23.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公布投标人名单后,投标人须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23.3唱标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服务期限等;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须在5分钟内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章确认,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24.评标委员会24.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24.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从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以确保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4.3评标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一直保持在电脑前,针对评标委员会在线提出的澄清、说明等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作出回复,否则视为认同评标结果。24.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5.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的产品。促进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原则: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6.评标方法26.1.1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针对一般失信行为投标人),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1.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投标人无资格和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6.1.3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6.1.4下列情况属重大偏差:(1)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2)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4)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5)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7)技术文件部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出服务方案或者复制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8)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1.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3投标文件的澄清26.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投标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授权代表、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3.2投标人澄清和答复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4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评标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初审合格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充分审核和评论后由各评委独立进行打分。评分细则:序号内容标准分数备注1投标报价0分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格式采购,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对服务方案(67分)具服本项目的认识及理解9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认识及理解进行独立评分:A、对项目核心需求、服务方向等分析准确;B、以残疾人居家托养政策为导向,贴合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实际照料需求;C、服务目标围绕生活质量提升、日常照料保障、合理需求响应等核心方向,全面且针对性强。满分9分,每缺一项减3分,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减完为止。未对此项进行描述,不得分。体实施方案16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独立评分:A.生活照料服务方案包含个人卫生、家庭环境卫生、衣物被褥洗涤、普通家庭餐制作等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步骤、服务时长、服务频次、上门预约、服务对象签字确认等可落地执行细节,贴合残疾人居家托养实际场景;B.基础照护服务方案符合相关服务规范,包含服务对象筛选对接、协议签订、入户服务等全流程实施安排,符合国家及地方残疾人居家托养相关服务规范要求。满分16分,每缺一项减8分,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2分,减完为止。未对此项进行描述,不得分。务过程管控方案9分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服务过程管控方案进行独立评分:A、建立健全服务监管体系和管理制度,形成涵盖服务派单、服务记录、服务结果确认、工单回访、结单归档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B、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服务流程及档案的动态管理;C、明确各项服务工作的具体流程规范,制定完善的质量监督检查措施,建立详实完整的服务台账。满分9分,每缺一项减3分,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减完为止。未对此项进行描述,不得分。进度保障措施6分根据投标人制定的进度保障措施进行独立评分:A、进度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契合本项目要求;B、进度安排紧凑有序,能规范有效完成服务内容,保障服务连续性。满分6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减完为止。未对此项进行描述,不得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6分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独立评分:A、相关配套完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健全,保障能力强,符合国家及地方服务规范;B、服务承诺全面可行,对服务期间出现的问题有实质性解决措施,包含服务满意度提升方案。满分6分,每缺一项减3分,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减完为止。未对此项进行描述,不得分。安全保密措施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密措施进行独立评分:A.服务对象权益保护制度(含个人信息保护、服务过程权益保障等);B.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含入户服务安全、服务人员安全、服务对象人身财产安全等);C.保密管理制度(含服务对象隐私信息、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满分9分,每缺一项减3分,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减完为止。未对此项进行描述,不得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进行独立评分:A、应急管理制度健全,符合残疾人服务安全要求;B、应急措施及手段科学可行,涵盖健康突发、安全意外等场景;C、应急处理小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D、响应时间合理,能快速处置突发情况。满分12分,每缺一项减3分,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减完为止。没有该项内容,得0分。未对此项进行描述,不得分。3拟投入服务人员情况18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服务人员情况进行评分:A、人员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满足项目服务需求;B、工作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体系健全;C、配备人员工作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响应时间迅速。本小项满分9分,每缺一项减3分,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减完为止;(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提供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家政服务员、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等,每提供1个有效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9分;注:同一人持有多个相关证书的,仅按其中一个证书计分,不重复累计;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不接受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及由本单位缴纳的最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提供材料经评标委员会不认可的,得0分。4培训内容及计划10分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培训内容及计划进行独立评分:A、培训计划及方式科学合理,贴合残疾人服务岗位需求;B、培训内容全面,涵盖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应急处置、沟通技巧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满分10分,每缺一项减5分,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减完为止。没有该项内容,得0分。5类似项目业绩2分以投标人提供的2023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承担过残疾人托养、居家照料等相关类似服务项目业绩原件扫描件(合同/协议)为准,每提供一项合格的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评标委员会不认可的,得0分)。6合理化建议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独立评分:A、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符合招远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实际;B、具有针对性,能切实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C、有利于项目提质增效,契合政策导向和服务对象需求。满分3分,每缺一项减1分,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0.5分,减完为止。未对此项进行描述,不得分。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供应商自行判定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规定,因自身投报问题,造成废标或其他实质性不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2、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由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要求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当场重新核实、确认主观分数,确认后仍维持原评审打分的,由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书面理由。3、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4、以上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同时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中,请确保原件扫描件清晰齐全,由此引起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相关文件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高清扫描件。6、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7.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串通投标、投标人互相诋毁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缺乏竞争,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可以改用其它方式进行本项目。28.评标纪律28.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8.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28.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28.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28.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28.6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28.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28.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28.9招标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28.10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28.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8.12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28.13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招标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8.1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F定标29.中标标准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项优劣顺序排列,以此类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各个独立评分项汇总计算,每个独立评分项由评委评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29.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9.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G授予合同30.中标通知30.1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30.2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并在公布中标结果5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0.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4中标结果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1.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10日内。并于合同签订的两日内送交采购代理机构两份纸质合同,同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电子版合同。32.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32.3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4采购合同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32.5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H中标服务费33.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有关“服务类”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收取。由中标人在发出中标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支付。如中标请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以下信息缴纳代理费: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开户名称: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账号:817952101421002478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0.50%0.25%0.35%5000-100000.25%0.10%0.20%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值,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收取。I无效投标与废标34.投标人有第26.1.4条规定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3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烟台市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35.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35.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35.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35.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35.5投标人串通投标;35.6投标人向招标人、用户、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35.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35.8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35.9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3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J解释权36.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解释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37.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的,项目(项目编号:,)由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在国内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甲乙双方根据评定结果和有关采购文件要求,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有关本项目的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服务对象:4、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元。(大写):,元整。单价为:元/人/次5、服务期限:6、付款方式:7、履约验收方案7.1本项目采用甲方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的方式,验收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专业人员共同组成。7.2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供服务台账、服务记录、服务反馈单、满意度调查表等全部验收资料,配合甲方做好项目验收。7.3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满意度、服务承诺实现程度、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标准、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7.4服务对象满意度达标、服务内容合格方可通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7.5验收小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及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报告甲方。8、项目管理:乙方指定(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作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全过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均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协调、管理等。9、违约责任9.1乙方未能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甲方将要求乙方立即更正、采取补救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扣减乙方相应合同价款。9.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扣除合同价款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将单方面解除合同。9.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全部或者部分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任务转包给其他第三方承担的,甲方将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9.4其它未尽事宜,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0、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11、争议的解决方式11.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11.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11.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2、本合同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公开招标文件1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公司两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冲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函(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1、我单位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2、总投标价格详见开标一览表(须分包填写)。3、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单位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我单位为(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后附)。9、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我们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向利益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10、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单价报价(元/人/次)服务期限备注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一宗(请各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总预算”金额填写)(请各投标人按照“单价采购预算金额”填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备注:1.投标人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3.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要求填写齐全。4.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附件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经营范围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五: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投标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六:拟用于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性能状况用途备注...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七技术及商务偏离表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书条款偏离情况备注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是否偏离(此处填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书条款偏离情况备注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是否偏离(此处填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即使投标人在服务方案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2、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3、商务偏离中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附件八综合说明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技术实力、专业技术能力等;所提供服务的总体情况等的综述或企业基本状况表。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3、付款方式及服务期限(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的服务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提供履约能力、信誉、服务措施及承诺等相关资料。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培训内容及计划;合理化建议。6、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高清扫描件;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高清扫描件;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高清扫描件。7、相关资料文件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提供变更证明;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注:投标人根据上述内容(不限于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附件九资格证明文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为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2.针对此次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其它证件无效);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4.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须提供单位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缺一不可)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注:如单位没有财务报告或四表一注不全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应同时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证明材料);(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原件扫描件(在此期间无需缴纳的,应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1、承诺制具体应用场景(1)在我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2)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3)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应由供应商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况(1)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6.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须知1.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1.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1.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1.4投标人应确保以上证件或材料处于有效期限内;资格证明文件须同时列入投标文件中(本项目投标所有资格证明材料须均为原件扫描成pdf文件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无需单独密封提供,上传资料须清晰、可辨,若因上传资料模糊不清或漏项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采购单位: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编制单位: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4月一、项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旨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规范、专业的居家托养服务,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一)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1.服务依据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或组织,须严格遵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城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DB37/T4240-2020)、《农村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DB37/T4468-2021)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提供服务。2.服务内容(1)日常家庭卫生保洁、个人理发、衣物及被褥洗涤等生活照料服务;(2)普通家庭餐制作(含面食、菜肴加工等),满足服务对象基本饮食需求;(3)在合理范围内,响应并满足残疾人提出的其他个性化居家托养服务需求等。3.服务内容确定方式在上述规定服务内容范围内,结合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及服务时长,由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自行选择具体服务项目。4.费用及服务量化标准本项目采购涉及服务对象数量约为110人,服务费用标准为75元/人/次,每月服务次数为4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2小时。(因服务对象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本项目最终将根据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实际服务对象数量、服务次数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政府采购总预算)(二)居家托养服务1.服务对象条件服务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且为智力、精神残疾人及重度肢体残疾人:(1)年龄处于16-59周岁,未实现安置型就业;(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3)具有招远市户籍,户籍信息真实有效。2.服务方式采用专业机构服务模式,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上门居家托养服务,确保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持续性。(三)人员要求1.人员配置(1)中标人须组建与本项目服务规模、服务要求相匹配的专属服务团队,建立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清晰明确的岗位职责体系,合理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服务人员,满足项目服务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从业资格或技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证书),或接受过与居家托养服务相关的系统培训并提供有效培训证明;须对符合照料服务条件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严格考核,由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负责就近开展照料护理服务;要采取合法合规、切实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每个服务对象的托养服务政策全面落实到位。(2)配备能够熟练开展残疾人生活照料(含个人卫生、衣物洗涤等)、家庭保洁、普通家庭餐制作等服务的专业人员,人员数量以充分满足本项目规定的服务频次、时长及质量要求为基准。2.管理人员要求(1)具备社会工作类、家政服务类或康复类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且拥有2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管理岗位任职证明(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明确承诺符合上述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及管理经历要求)。(2)熟悉国家及地方关于残疾人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熟练掌握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基本知识、核心政策和专业技能。3.服务人员要求(1)熟悉残疾人居家托养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熟练掌握对应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2)接受过系统的残疾人特殊生理与心理知识培训,具备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专业素养。(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和善待残疾人,对待服务对象应做到文明友善、耐心细致、态度诚恳。(4)提供服务时须统一着装,保持仪容仪表整洁规范,展现良好的服务形象。(四)具体服务要求1.个人卫生服务(1)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安全的个人理发服务,确保服务过程符合卫生标准。(2)根据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合理需求,在具备相应服务条件的前提下,为服务对象提供个人卫生清洁服务。2.家庭环境卫生服务(1)居室清洁服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确保居室环境整洁、卫生,重点清理居住区域的灰尘、杂物,保持室内通风良好。(2)玻璃清洁服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确保门窗玻璃洁净、无污渍、无明显水渍。(3)服务频次与预约每周为服务对象提供1次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2小时;每次服务前需与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前预约,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对应服务。(4)服务确认要求服务质量需达到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认可,每次服务完成后,由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反馈单上签名确认;反馈单需注明服务日期、服务内容及工作人员信息等关键信息。(五)服务流程规范1.申请与审核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填写《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通过后,由招标人通知中标的服务机构。2.协议签订托养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签订正式的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长等核心条款,协议签订过程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3.入户服务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及个性化服务方案,安排专业服务人员按时入户提供服务,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服务规范和操作流程,做好服务记录。4.突发状况处理服务过程中如遇突发疾病、意外受伤等紧急情况,服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服务对象的法定监护人和招标人,同时配合做好后续处理工作。5.服务结束每次服务完成后,服务人员应向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告知服务完成情况,由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确认签字;服务周期结束后,服务机构应整理完善服务档案,提交招标人备案。(六)其他要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政策要求、服务需求、实施难点等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制定详细可行的服务方案,全面保障服务质量和效果,具体要求如下:1.精准解读残疾人托养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招远市本地实际,深入分析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核心需求与实施难点,明确服务落地的可行性路径,确保对项目的认识及理解贴合实际、精准到位。2.制定完善具体的服务实施方案,全面涵盖服务对接、入户照料、过程记录、成果确认等全流程环节,明确各环节服务内容、操作标准及衔接机制,确保方案完整具体、可落地执行且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范要求。3.建立健全全流程服务过程管控体系,明确服务派单、现场服务、工单回访、结单归档等各环节管控标准及责任分工,配套适配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形成服务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服务过程可追溯、可监管。4.结合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进度保障措施,明确服务频次、时长等关键执行节点,配套人员调配、区域统筹、应急补位等保障手段,确保居家托养服务连续、有序开展,保障服务进度与质量。5.制定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严格对标国家及地方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质量保证的具体举措,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制定实质性解决办法,全面保障服务质量达标。6.严格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围绕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档案资料、服务记录等核心涉密内容,建立分级保密制度,制定入户服务安全管理、隐私保护等具体措施,切实防范泄密及各类安全风险。7.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服务对象突发疾病、现场服务受阻、人员临时调配、服务需求变更等突发情况,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具体处置措施及对应责任人员,保障项目实施不受重大影响。8.组建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的专属服务团队,明确各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团队成员具备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适配岗位需求的专业能力及相关从业资质,保障服务的专业度与稳定性。9.制定贴合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岗位需求的人员培训内容及计划方案,培训内容需全面涵盖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应急处置、沟通技巧等核心内容,明确培训方式、时长及考核标准,确保服务人员专业能力匹配项目服务需求。10.结合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际情况,针对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特殊需求响应等项目实施重点难点,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助力项目提质增效;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2023年4月1日以来承接的残疾人托养、居家照料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体现项目实施能力。11.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服务任务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将核心服务内容分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应责任。注:1、投标人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方案,同时填写服务方案偏离表;2、服务内容不得变更;3、投标人应对项目实施环境和条件充分了解,评估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视为在全部合同工作中,投标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4、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服务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三、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四、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服务标准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要求。五、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六、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八、付款方式:招标人对中标人月度服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按本项目据实结算规则(服务费=服务对象实际服务人次×中标单价)支付相应服务费;若财政等部门有相关政策规定,从其规定。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十、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十一、服务质量要求: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联系人:张朋远电话:0535-8066669地址:招远市招金路皮革花园2号楼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联系人:李春燕联系电话:13553146495/0532-58780156地址:招远市初山东路96号温泉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三楼西头邮箱:501899407@qq.com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项目概况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GP370685000202602000023;2、项目名称: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00.00),单价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拾伍元整(¥75.00)/人/次;5、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00.00),单价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拾伍元整(¥75.00)/人/次;6、采购需求:招远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确定企业类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起至2026年5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2)潜在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咨询QQ号:1063286986。四、投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上传入口。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脑环境、数字证书(CA)、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进行相关操作。五、开启:时间:2026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时间:2026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开标厅(招远市住建局一楼初山路1号);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需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间号详见招标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2、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烟台市财政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烟台支行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烟财采﹝2019﹞12号),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与各商业银行接洽了解详情。3、供应商质疑、投诉优先通过线上系统提交行政裁决申请,系统访问路径:登陆“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968123转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招标人: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电话:0535-8066669地址:招远市招金路皮革花园2号楼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地址:招远市初山东路96号温泉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三楼西头项目联系人:李春燕电话:13553146495/0532-587801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春燕电话:13553146495/0532-58780156发布时间:2026年4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