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工程招标公告(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人民政府2026)



项目概况

受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人民政府委托,海南焱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HNYF]20260400002[CS]、十月田镇红田社区十八队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十月田镇红田社区十八队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ccgp-hain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 11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F]20260400002[CS]
项目名称:十月田镇红田社区十八队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8,404.52元

采购包1(十月田镇红田社区十八队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258,404.5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58,404.52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213019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B0213019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1(项)


1,258,404.52
建筑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和 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具有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须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1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投标人被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3)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3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组织贫困劳动力积极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琼脱贫指【2020】5 号文,所有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若中标本项目,新劳动力优先考虑贫困劳动力,且贫困劳动力不低于新招录人员数量的10%”的承诺,承诺函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拟【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配备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劳资专管员1人,机械管理人员1人。(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提供职称证;(2)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电子培训合格证。(4)劳资专管员:具有中专(含)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含)以上资格或单位颁发的任命书。(5)机械管理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以上人员提供相应证书和证明材料及 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可以使用电子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4-30 至 2026-05-0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ccgp-hain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11 11: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政务二期大楼202
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ccgp-hainan.gov.cn/help/gys/dzjy/dzjy.html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1:30: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政务二期大楼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关于CA办理和使用

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相关规定,本平台实行CA证书办理厂商开放原则,不指定特定CA服务商。 1. 请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门户,在"办事指南"栏目查看《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手册》; 2. 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结合所选CA证书的适配性要求,自主选择通过平台认证的CA厂商办理; 3. 办理完成后,请严格遵照手册指引完成证书安装及电子签章配置。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相关规定,本平台实行CA证书办理厂商开放原则,不指定特定CA服务商。 1. 请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门户,在"办事指南"栏目查看《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手册》; 2. 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结合所选CA证书的适配性要求,自主选择通过平台认证的CA厂商办理; 3. 办理完成后,请严格遵照手册指引完成证书安装及电子签章配置。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ccgp-hainan.gov.cn/)。 2.有关本项目采 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 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但开标前必须进入电子开 标大厅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无效投标),远程按时参加在线开标解密即可。 4.注意事项:电子标采用全程电子化操作,供 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 云平台-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如需云平台相关咨询,请拨打以下热线电 话:4001691288。 5.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政策。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中心大道102号
联系方式:0898-2656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海南焱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西坡新村34号501室
联系方式:13307602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雪
电话:13307602005
网址:https://ccgp-hainan.gov.cn/
开户名:海南焱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焱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9日

相关附件:

十月田镇红田社区十八队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工程([HNYF]20260400002[CS]20260426001)-文件集.zip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十月田镇红田社区十八队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工程([HNYF]20260400002[CS]20260426001)-文件集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我公司(公司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海南省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项目编号:(由供应商填写)项目名称:(由供应商填写)采购包:(由供应商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地址:(由供应商填写)日期:(由供应商填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招标人)根据贵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投标单位名称)。根据此函,我们宣布同意如下:1.1.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1.2.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的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1.3.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接受所有处罚。1.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1.5.我们同意提供贵单位要求的有关本次投标的所有资料或证据。1.6.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1.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名:开户行:账户: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联系电话:日期:(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编号:2合同履行期限3质量标准………………………………………………………………………………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我公司(公司名称)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3.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条款规定。
其他证明材料(若有)(自由格式)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如工程量清单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在响应文件中附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正⽂海南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件⽂(⼯程类),⼯项⽬名称:⼗⽉⽥⽥⼗⼋⽔⼯⽬⼗⽉⽥镇红⽥社区⼗⼋队道路硬化及排⽔沟⼯程项⽬编号:[HNYF]20260400002[CS],⽬采购⼈:⾃⼗⽉⽥⼈⺠⼈昌江黎族⾃治县⼗⽉⽥镇⼈⺠政府代理机构:⽬海南焱丰项⽬管理有限公司-第1⻚--第2⻚-政府采购电⼦采购活动须知,⼦电⼦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适⽤本项⽬电⼦采购活动。⼀、电⼦响应⽂件的编制及报送要求,⼀⼦⽂本项⽬实⾏电⼦化采购,使⽤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系统操作。1、数字证书(CA)及电⼦签章1.1供应商应当使⽤纳⼊智慧云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CA)及电⼦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系统操作。使⽤证书及签章登录智慧云平台进⾏的⼀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为和电⼦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1.2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和电⼦签章⽇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证书和电⼦签章能够正常使⽤;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证书和电⼦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授权操作。1.3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对使⽤电脑的⽹络环境、驱动安装、客⼾端安装以及证书的有效性等进⾏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1.4供应商需确保在开启时证书或电⼦签章在有效期内,若供应商证书或电⼦签章即将到期或已过期,供应商数字证书或电⼦签章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响应⽂件,否则将造成电⼦响应⽂件⽆法进⾏解密。2响应⽂件制作、密封2.1供应商应使⽤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端编制、标记、签章、加密响应⽂件,成功加密后将⽣成指定格式的电⼦响应⽂件和电⼦备⽤响应⽂件。所有响应⽂件不能进⾏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2.3供应商完成响应⽂件编制后,应按照磋商⽂件第六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件进⾏电⼦签章和加密。2.4磋商⽂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件进⾏响应⽂件编制、标记、签章和加密。3、响应⽂件递交3.1.在响应⽂件提交截⽌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响应⽂件成功完整上传到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且取得投标(响应)回执。响应截⽌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件。3.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备、⽹络环境、⼈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影响等响应⽂件提交的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响应⽂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在响应截⽌时间前⼀个⼯作⽇的⼯作时间内完成上传响应⽂件。4、响应⽂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响应⽂件提交截⽌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件;对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件响应,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递交的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成功递交响应⽂件。5、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5.1在电⼦响应⽂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请根据采购⽂件要求完成签署。5.2电⼦响应⽂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供应商的CA数字证书完成,否则响应⽆效。5.3在电⼦响应⽂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5点第5.2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全称、或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响应⽆效。-第3⻚-⼆、计算机辅助开启⽅法,⼆⽅1、开启1.1远程不⻅⾯⽅式(供应商⽆需到现场)供应商使⽤“投标客⼾端”编制、签章、⽣成加密响应⽂件,同时⽣成(同⼀版的备⽤响应⽂件),供应商⾃⾏留存,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单位电⼦公章完成。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数字证书在解密时限内完成全部已响应采购包的响应⽂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作⼈员可适当延⻓解密时⻓。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法继续进⾏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备⽤响应⽂件继续开启。1.2现场⽹上⽅式(供应商需到现场)供应商使⽤“投标客⼾端”编制、签章、⽣成加密响应⽂件,同时⽣成(同⼀版的备⽤响应⽂件),由供应商⾃⾏刻录、存储,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单位电⼦公章完成。供应商必须保证电⼦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备⽤响应⽂件,电⼦存储设备(U盘或光盘)表⾯、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项⽬编号、项⽬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信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项⽬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启。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数字证书完成全部已响应采购包的响应⽂件在线解密。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法继续进⾏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备⽤响应⽂件继续进⾏。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供应商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提交响应⽂件截⽌时,响应⽂件未完整上传的。(2)响应⽂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3)供应商未按磋商⽂件要求提供备⽤响应⽂件的。(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响应⽂件在线解密的。(5)使⽤数字证书⽆法解密响应⽂件的。(6)供应商因其他⾃⾝原因造成电⼦响应⽂件未能解密的。三、特殊情形处理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1、智慧云平台发⽣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或数据库出错)⽽⽆法正常使⽤的;2、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智慧云平台实施的;3、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采购活动。-第4⻚-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受昌江黎族⾃治县⼗⽉⽥镇⼈⺠政府的委托,海南焱丰项⽬管理有限公司对⼗⽉⽥镇红⽥社区⼗⼋队道路硬化及排⽔沟⼯程项⽬进⾏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如下:⼀、项⽬基本情况1.项⽬编号:[HNYF]20260400002[CS]2.项⽬名称:⼗⽉⽥镇红⽥社区⼗⼋队道路硬化及排⽔沟⼯程3.采购⽅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额:1,258,404.52元壹佰贰拾伍万捌仟肆佰零肆元伍⻆贰分5.采购需求:详⻅“第三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期限:采购包1:90⽇历天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5)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6)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预留⽐例为100%。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接受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业项⽬,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业法定准⼊要求。)采购包1:1、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按照国家“三证合⼀、⼀照⼀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或法⼈证书副本复印件);3.2具有建设⾏政主管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程施⼯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并在⼈员、设备、资⾦等⽅⾯具有相应的施⼯能⼒;(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安全⽣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3拟派项⽬负责⼈(项⽬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程项⽬的项⽬经理(提供-第5⻚-⽆在建承诺函,格式⾃拟和2025年6⽉⾄今任意1个⽉的社保证明材料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4具有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册》;(须提供诚信档案⼿册加盖公章);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环保类⾏政处罚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3.9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10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来源采购项⽬外,为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11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12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1⽇⾄今)投标⼈⽆以下情形:(1)投标⼈被海南省建设⾏政主管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为;(2)投标⼈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3)重⼤⼯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拟】。3.13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组织贫困劳动⼒积极务⼯专项⾏动⼯作⽅案》的通知(琼脱贫指【2020】5号⽂,所有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在投标⽂件中须提供“若中标本项⽬,新劳动⼒优先考虑贫困劳动⼒,且贫困劳动⼒不低于新招录⼈员数量的10%”的承诺,承诺函具体格式由投标⼈⾃拟【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拟】3.14本项⽬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应按招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和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向招标⼈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不得再以⾃⼰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效;(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项⽬管理机构其他配备⼈员:技术负责⼈1⼈、施⼯员1⼈,专职安全⽣产管理⼈员1⼈,劳资专管员1⼈,机械管理⼈员1⼈。(1)项⽬技术负责⼈具有市政公⽤⼯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提供职称证;(2)施⼯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培训合格证;(3)专职安全⽣产管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安全⽣产考核合格证明或电⼦培训合格证。(4)劳资专管员:具有中专(含)以上学历或助理⼯程师(含)以上资格或单位颁发的任命书。(5)机械管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培训合格证;【以上⼈员提供相应证书和证明材料及2025年6⽉⾄今任意1个⽉的社保证明材料(新⼊职⼈员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可以使⽤电⼦证书)】三、获取磋商⽂件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2.在磋商⽂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磋商⽂件(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3.地点及⽅式:注册账号后,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载⽅式获取。四、响应⽂件提交1.截⽌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时间前按照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操作流程将电⼦投标(响应)⽂件上传⾄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五、开启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第6⻚-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注:以上提交响应⽂件时间和地点、响应⽂件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发出的采购信息为准)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财政部和海南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起3个⼯作⽇。七、关于CA⽤办理和使⽤根据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相关规定,本平台实⾏CA证书办理⼚商开放原则,不指定特定CA服务商。1.请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办事指南"栏⽬查看《CA数字证书及电⼦签章办理⼿册》;2.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结合所选CA证书的适配性要求,⾃主选择通过平台认证的CA⼚商办理;3.办理完成后,请严格遵照⼿册指引完成证书安装及电⼦签章配置。⼋、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ccgp-hainan.gov.cn/)。2.有关本项⽬采购⽂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通知,采购⽂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3.本项⽬为远程不⻅⾯开标,供应商⽆须到达开标现场,但开标前必须进⼊电⼦开标⼤厅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效投标),远程按时参加在线开标解密即可。4.注意事项:电⼦标采⽤全程电⼦化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政府采购⽹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化的通知》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系统操作。如需云平台相关咨询,请拨打以下热线电话:4001691288。5.⽀持《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政策。九、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名称、地址和联系⽅式1.采购⼈信息:昌江黎族⾃治县⼗⽉⽥镇⼈⺠政府地址:昌江黎族⾃治县⼗⽉⽥镇中⼼⼤道102号邮编:/联系⼈:钟浩华联系电话:0898-265610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海南焱丰项⽬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市美兰区新埠岛西坡新村34号501室邮编:/联系⼈:赵张仁杰联系电话:13307602005⼗、采购信息发布媒体:1.本项⽬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1)中国政府采购⽹,⽹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海南分⽹(海南省政府采购⽹),⽹址https://ccgp-hain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海南分⽹(海南省政府采购⽹)发布的为准。(2)有关本项⽬磋商⽂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通知,磋商⽂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第7⻚-第⼆章⼆供应商须知⼀、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限价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1,258,404.52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2.评审⽅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第四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接受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供应商的⾝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承担的⼯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承担不同⼯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4.磋商保证⾦不收取保证⾦投标保函提交⽅式:投标保证⾦可以以电⼦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供,供应商可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融服务中⼼(https://ccgp-hainan.gov.cn/zcdservice/zcd/)在线⾃⾏办理,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缴纳投标保证⾦。5.履约保证⾦采购包1: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为合同⾦额的5%说明:/6.响应有效期⾃响应⽂件开启之⽇起60⽇历天7.代理服务费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合同招标代理费为9783.69元,(⼤写)⼈⺠币玖仟柒佰捌拾叁元陆⻆玖分。8.成交结果公告(1)中国政府采购⽹,⽹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海南分⽹(海南省政府采购⽹),⽹址https://ccgp-hain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海南分⽹(海南省政府采购⽹)发布的为准。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组织10.是否召开启前答疑会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11.是否允许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12.成交⼈确认⽅式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13.成交候选⼈数量采购包1:3名14.成交⼈数量采购包1:1名15.质疑⽅式书⾯⽅式(详⻅第⼆章第9.4条)16.项⽬兼投不兼中规则本项⽬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的第⼀中标候选⼈。本项⽬按⼦包的顺序进⾏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两名中标候选⼈。已获得⼦包⼀的第⼀中标候选⼈资格的,将不具有⼦包⼆的候选⼈推荐资格;⼦包⼆从具有中标候选⼈资格的投标⼈中,排名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中标候选⼈,排名次⾼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中标候选⼈,以此类推。17.其他说明1、本项⽬为专⻔⾯向中⼩企业采购项⽬,不在进⾏投标报价扣除,如不提供则按⽆效投标处理。2、《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程⼯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第⼆⼗三条规定:“投标报价应由注册在本单位的⼀级或⼆级造价⼯程师使⽤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委托⼯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应在投标⽂件中提供加盖双⽅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程量清单上加盖负责编制的⼯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级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3、投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电⼦签字或者加盖电⼦签名印章),字迹应易于辨认。(2)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有各⾃落款的由各成员分别盖章或签字,其它剩余的内容由牵头⼈盖章或签字。投标⼈名称可填写为联合体名称或联合体牵头⼈名称。(3)投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盖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电⼦印章(公章),并逐⻚加盖单位电⼦印章(公章)。(4)由委托代理⼈签字的,投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5)电⼦标签字以下四种形式之⼀均有效:a、投标⽂件制作⼯具中加盖签名章或签字章;b、投标⽂件制作⼯具中使⽤“⼿写签”签字;c、投标⽂件打印为⽂本签字后扫描上传;d、投标⽂件打印为⽂本盖签名章或签字章后扫描上传。(6)招标⽂件中明确需签字和盖章的地⽅均须符合要求。4、技术⽅案以第四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的为准。投标⽂件技术⽅案建议精简突出、内容具有针对性,总⻚数须控制在500⻚(含)以内。如重点不突出、内容繁冗、超过500⻚酌情扣分。⼆、总则2.1术语说明-第9⻚-2.1.1“采购机构”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机构。2.1.2“采购单位”指磋商⽂件中所述所有⼯程、相关货物、相关服务的甲⽅。2.1.3“供应商”指按磋商⽂件规定取得磋商⽂件并参加交易活动磋商的供应商。2.1.4“成交⼈”是指经磋商⼩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1.5磋商⽂件中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1.6标注“★”的要求和条件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2.2适⽤范围适⽤于磋商⽂件载明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3合格的供应商2.3.1供应商资格条件2.3.1.1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商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证书”;供应商是⾮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件;供应商是个体⼯商⼾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商⼾营业执照”;供应商是⾃然⼈的,提供有效的⾃然⼈⾝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是银⾏、保险、⽯油⽯化、电⼒、电信⾏业的,分⽀机构可参与本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机构“负责⼈”的相关证明材料。只有中国公⺠才能以⾃然⼈的⾝份参加本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具有履⾏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提供⽆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5)供应商⽆不良信⽤记录。供应商在“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6)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3.1.2满⾜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供应商资格条件”中除2.3.1.1条款外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第四章特定资格审查。2.3.2未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4磋商费⽤2.4.1代理服务费详⻅第⼆章须知前附表2.4.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的⼀切费⽤。2.5现场考察、答疑会2.5.1现场考察(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进⾏现场考察。(组织时间、地点、联系⼈、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2.5.2答疑会(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召开答疑会。(组织时间、地点、联系⼈、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2.5.3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和参加答疑会所发⽣的费⽤⾃理。2.5.4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供应商⾃⾏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第10⻚-2.5.5采购单位在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中所提供的信息,供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6遵循标准2.6.1除专⽤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字语⾔均使⽤中⽂。必要时专⽤术语应附有中⽂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持⽂件或印刷⽂献是其他语⾔,应附有相应的中⽂翻译本。2.6.2所有计量均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磋商⽂件3.1磋商⽂件的组成3.1.1磋商⽂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第⼆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件内容及格式3.1.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所在地的与履⾏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然环境、⽓候条件、劳动⼒及公⽤设施等,本磋商⽂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描述。3.1.3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件的所有条款、⽂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后果由供应商负责。3.2磋商⽂件的澄清和修改3.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磋商⽂件构成要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获得⽂件补全。3.2.2磋商⽂件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件进⾏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以法定⽹站上公告的⽅式通知。(⽹址详⻅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3.2.3当磋商⽂件、更正公告等内容相互⽭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2.4磋商⽂件的澄清和更正内容是磋商⽂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按澄清和更正⽂件的要求编制响应⽂件。3.2.5为了给供应商合理的时间修改和调整,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递交响应⽂件的截⽌⽇期,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写明。四、响应⽂件4.1响应⽂件的组成4.1.1供应商应按不同采购包分别编制响应⽂件。4.1.2响应⽂件应按“第六章、响应⽂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并作为响应⽂件的组成部分。4.2报价4.2.1报价均须以⼈⺠币为计算单位。只能有⼀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4.3磋商保证⾦(如有)4.3.1磋商保证⾦是参加本项⽬磋商的必要条件,保证⾦到账截⽌时间即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具体时间详⻅“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4.3.2磋商保证⾦缴纳⽅式:-第11⻚-4.3.2.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的,应从其银⾏账⼾(基本存款账⼾)按照下列⽅式:公对公转账⽅式向磋商⽂件载明的磋商保证⾦账⼾提交磋商保证⾦。4.3.2.2供应商以电⼦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的,可在磋商⽂件载明的响应截⽌时间前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保函服务”栏⽬办理电⼦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转账单上注明(项⽬编号);在响应截⽌时间之前将电⼦保函⽂件放⼊响应⽂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4.3.2.3若本项⽬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应按照本章第4.3.2条第4.3.2.1、4.3.2.2点规定提交磋商保证⾦。4.3.3若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其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4.4磋商保证⾦的退还4.4.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在其与采购⼈签订了采购合同之⽇起5个⼯作⽇内⽆息退还。4.4.2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5个⼯作⽇内⽆息退还。4.4.3发⽣下列情况之⼀,磋商保证⾦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件的;(2)成交后⽆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4)与采购⼈、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向采购⼈、采购机构、磋商⼩组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将成交项⽬转包给他⼈,或者在响应⽂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分包给他⼈的。4.5磋商有效期4.5.1磋商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件的截⽌之⽇起,详⻅第⼆章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件将被视为⽆效。4.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形式进⾏。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要求⽽放弃报价,磋商保证⾦将在规定期限内⽆息退还。同意这⼀要求的供应商,⽆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件,但须相应延⻓磋商有效期。受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新的有效期。4.6响应⽂件的编制及签署4.6.1响应⽂件的编制4.6.1.1响应⽂件应按本⽂件中“响应⽂件内容及格式”部分的要求组织编写,如有必要可增加附⻚,并作为响应⽂件的组成部分。4.6.1.2电⼦响应⽂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时间前编制电⼦响应⽂件,并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传指定格式的响应⽂件。4.6.1.3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提供证明其真实、合法⾝份和连续经营的相关证明⽂件。4.6.1.4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提供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件。4.6.1.5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提供证明其所投⼯程、相关货物、相关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件规定的相关证明⽂件。4.6.1.6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提供的各种证明⽂件必须真实可靠⽽且合法有效,并需加盖单位公章。4.6.1.7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完整表达履⾏本采购项⽬的相关⼯程量清单、技术⽅案、⽅法和措施,及证明其成交后具有良好履约能⼒的说明材料。4.6.1.8其他供应商需要补充的材料。4.6.2响应⽂件签署4.6.2.1响应⽂件中,响应⽂件须经法⼈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使⽤单位公章。-第12⻚-4.6.3本磋商⽂件第六章“响应⽂件内容及格式”中涉及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的资料,响应⽂件中必须签名或盖章。响应⽂件中的任何⾏间重要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4.6.4磋商⽂件中《报价表》、《明细报价表》(若有)、《技术响应表》、《商务响应表》等要求盖章的⽂件需单位加盖公章。4.6.5响应⽂件中的《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若有)除了需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需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4.6.6供应商的电⼦响应⽂件必须逐⻚盖章,否则视为响应⽆效。五、响应⽂件的递交5.1响应⽂件的递交5.1.1递交⽅式及地址:详⻅“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5.1.2递交要求: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前,供应商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采购智慧云平台上传电⼦响应⽂件(电⼦响应⽂件需上传.标书格式)。未上传电⼦响应⽂件的,视为其响应⽆效。5.1.3逾期上传或未按指定⽅式上传的响应⽂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1.4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调整⽂件递交时间,⽂件递交时间改变将会通过⽹络⽅式进⾏公告或书⾯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5.2修改与重投5.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可修改或撤回其上传的响应⽂件。修改的响应内容应按规定要求上传。5.2.2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件截⽌时间以后修改响应⽂件。六、磋商6.1磋商时间和地点6.1.1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响应⽂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6.1.2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磋商时间(即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时间为准。6.1.3在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递交的响应⽂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6.1.4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约定的磋商形式、磋商时间组织磋商。开启会的主持⼈、记录⼈及其他⼯作⼈员(若有)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员(若有)可由有关⽅⾯派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启活动。6.1.5本项⽬的开启环节,供应商可⾃⾏选择到开启现场参加开启会或者远程参加开启会。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需提前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服务专区中下载电⼦交易系统操作⼿册,并按照操作⼿册的要求参与开启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法正常参与开启过程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6.1.6供应商到现场参加磋商,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磋商会,并代表供应商进⾏签到、⽂件解密等⼯作,否则将导致响应⽆效。6.1.7出席磋商现场的⼈员必须携带本⼈⾝份证。6.1.8⽂件解密时间:开启时开始进⾏解密,由于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响应将被视作⽆效。(注:以上6.1.1、6.1.4项如更正公告有新的约定,则按最后更正公告的约定进⾏。)6.2磋商程序到递交响应⽂件截⽌时间,递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不⾜三家的,按废标处理;达到三家的按以下程序进⾏。(1)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规定的时间进⾏开启,由主持⼈宣布开启会须知,然后由供应商⼈代表对电⼦响应⽂件的加密情况进⾏检查,经确认⽆误后,参加现场开启会供应商对电⼦响应⽂件进⾏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须-第13⻚-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CA数字证书进⾏电⼦响应⽂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2)参加现场开启会的供应商代表应对开启记录进⾏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启流程的供应商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启结果进⾏签章确认。(3)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作⼈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拒绝对开启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予以认可。(4)若供应商未到开启现场参加开启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启会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5)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记录进⾏查询(详⻅6.4项规定)。(6)磋商⼩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件进⾏初审。(7)磋商⼩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对⼀磋商。(8)供应商根据每轮磋商要求,修改并递交其响应⽂件以响应磋商。(9)磋商⼩组按照磋商⽂件中规定的评审要求对供应商进⾏评审。(10)磋商⼩组推荐成交顺序,提交评审报告,评审结束。6.3出现下列情形之⼀的,将导致供应商本次响应⽆效。(1)响应⽂件未按规定要求进⾏提交的;(2)相关⼈员未按时进⾏磋商签到的;(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有效证明资料的;(4)未按磋商⽂件要求提交保证⾦的;(5)磋商有效期不⾜的;(6)响应⽂件未按磋商⽂件规定要求及给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及盖章的;(7)报价超过磋商⽂件中规定的预算⾦额或者最⾼限价的;(8)磋商⼩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按磋商⼩组的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按磋商⼩组的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根据《关于在相关⾃由贸易试验区和⾃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作的通知》,试点地区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的异常低价情形如下:(⼀)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三)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最⾼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限价×45%;(四)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磋商⼩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磋商⼩组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业当地薪资⽔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判断。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9)不按要求填写报价表等;(10)不满⾜磋商⽂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1)响应⽂件含有采购⼈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属于磋商⽂件中规定的串通⾏为的情形的;(13)法律、法规和磋商⽂件规定的其他⽆效情形。6.4信⽤记录查询-第14⻚-6.4.1评审⼩组查询供应商的信⽤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记录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效。6.4.2不良信⽤记录指:供应商在“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被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记录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效。6.4.3查询时间:递交响应⽂件截⽌时间后⾄评审结束前。供应商不良信⽤记录以评审⼩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站信息发⽣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与⽹站信息不⼀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七、评审7.1磋商⼩组磋商⼩组由采购⼈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件规定独⽴履⾏磋商⼩组职责。7.2原则和⽅法7.2.1评审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7.2.2评审⽅法:综合评分法。7.2.3评审过程分为⽂件初审、澄清说明补正(如需)、磋商、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7.2.4评审过程中的⼀些约定事项:(1)计算百分数时,保留百分数⼩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2)计算最终得分时,保留⼩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3)所有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4)评审中如有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7.3初步评审7.3.1磋商⼩组将根据磋商⽂件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符合性审查条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件依次进⾏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条不满⾜,则响应⽆效。7.3.2磋商⼩组将只根据响应⽂件本⾝的内容做出独⽴判断,⽽不需寻求其他外部证据。7.3.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磋商的,按⼀家供应商计算。⾮单⼀产品采购项⽬,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家供应商计算。核⼼产品详⻅“采购需求”。7.3.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为,其响应⽆效,具体表现形式如下:(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由同⼀单位或者个⼈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单位或者个⼈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载明的项⽬管理成员或者联系⼈员为同⼀⼈;(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异常⼀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标书硬件特征码⼀致。7.4澄清、说明、补正7.4.1磋商⼩组对于响应⽂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数据,应当以书⾯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7.4.2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第15⻚-(1)报价表内容与响应⽂件中相应内容不⼀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3)单价⾦额⼩数点或者百分⽐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采⽤书⾯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约束⼒,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效。7.4.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书⾯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或者授权的代表签字。7.4.4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7.4.5未按7.4.4条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件按⽆效处理。7.5磋商7.5.1磋商⼩组集中与单⼀供应商分别进⾏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不得向他⼈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7.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本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表确认,磋商⼩组须以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件,并由其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授权书。供应商为⾃然⼈的,应当由本⼈签字并附⾝份证明。7.5.3最后报价7.5.3.1磋商⽂件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的除外。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7.5.3.2磋商⽂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案或解决⽅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案或者解决⽅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7.3.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以上7.5.3.1条、7.5.3.2条、7.5.3.3条,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7.6综合评审7.6.1磋商⼩组将依据磋商⽂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件进⾏综合评审并打分。7.6.2磋商⼩组将只根据响应⽂件本⾝的内容做出独⽴判断,⽽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7.6.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7.6.3.1对⼩型或微型企业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本项⽬对⼩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包括成员全部为⼩微企业的联合体),⽤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接受⼤中型企业与⼩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微型企业分包参与采购项⽬的,且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1、中⼩企业应当按要求在响应⽂件中提供《中⼩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程或者服务享受中⼩企业扶持政策的具体要求详⻅《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步加⼤政府采购⽀持中⼩企业⼒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3、残疾⼈福利性单位应当在响应⽂件中提供《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6.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落实-第16⻚-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委、⽣态环境部等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清单范围的,采购⼈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须在响应⽂件中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7.6.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采⽤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磋商⽂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7.6.5磋商⼩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效响应处理。7.6.6磋商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7.6.6.1响应⽂件的⼤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7.6.6.2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额计算结果为准;7.6.6.3单价⾦额⼩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6.6.4对磋商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实质性响应性处理;7.6.7磋商⼩组对响应⽂件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评价、打分,经汇总各评审因素得分(价格评分除外)后取平均值,再与价格评分相加即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7.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7.7.1采⽤综合评分法,磋商⼩组依据评审情况及磋商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到低顺序向采购单位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顺序,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第⼆⼗⼀条第三款情形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形成书⾯的评审报告。7.7.2提供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响应的,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推选响应价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7.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7.8.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式:详⻅第⼆章须知前附表。7.8.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确认结果,在“第⼀章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7.8.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若所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确实存在问题的,采购单位将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排序重新公告成交结果,或按相关规定依法重新组织采购,确保公正性。7.8.4如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或者⾃⾝原因不能履⾏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成交候选⼈名单排序,确定下⼀候选⼈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合同授予8.1成交通知8.1.1根据采购⼈确定的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8.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17⻚-8.1.3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8.2履约保证8.2.1在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根据采购⼈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具体帐号详⻅第⼆章须知前附表)8.2.2成交供应商不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8.3.1条规定的签订合同时间前缴纳履约保证⾦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3签订合同8.3.1合同签订周期: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作⽇内。8.3.2采购单位应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8.3.3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否则磋商保证⾦将不予退还,给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8.3.4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九、监督9.1适⽤法规9.1.1政府采购项⽬的采购活动受《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9.2信息发布9.2.1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需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统⼀发布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供应商可从本磋商⽂件“第⼀章磋商邀请函”中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获取信息。9.3纪律要求9.3.1采购单位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合法权益。9.3.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磋商⼩组成员⾏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式⼲扰、影响评审⼯作。以上⾏为⼀经发现,已经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未成交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不良⾏为记录。9.3.3磋商⼩组成员不得收受他⼈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透漏对响应⽂件的评审和⽐较、成交候选⼈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不得使⽤未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评审;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意⻅,不得将个⼈倾向性意⻅诱导、暗⽰或强加于他⼈认同。9.3.4与评审活动有关的⼯作⼈员不得收受他⼈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透漏对响应⽂件的评审和⽐较、成交候选⼈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作⼈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职务之便,⼲扰评审活动,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9.4质疑处理9.4.1供应商认为磋商⽂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4.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9.4.3质疑函的递交-第18⻚-递交⽅式及所需证件:质疑⼈根据“质疑函范本”的要求递交纸质质疑函(质疑函范本请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下载⽹址:https://ccgp-hainan.gov.cn/),并附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获取采购⽂件回执单”加盖公章。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307602005地址:海南省海⼝市美兰区新埠岛西坡新村34号501室邮编:5700009.4.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质疑后7个⼯作⽇内,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五⼗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形式向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5投诉9.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作⽇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投诉。⼗、其它10.1不良⾏为10.1.1供应商存在的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不良⾏为:(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效证件等⾏为的;(2)供应商有低于企业成本价,明显有恶意过⾼或过低报价⾏为的;(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有围标、串标、陪标等⾏为的;(4)供应商不遵守磋商会场纪律,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5)有其他违反⾏业市场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为的。(6)有⾏政监督管理部⻔认定的其他不良⾏为的;10.2磋商控制价磋商⽂件中规定的最⾼限价为磋商控制价;如未规定最⾼限价的,则项⽬预算⾦额为磋商控制价。10.3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件各个组成部分的⽂件,未经采购单位书⾯同意,供应商不得擅⾃复印和⽤于⾮本采购项⽬所需的其他⽬的。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案时,需征得其书⾯同意,并不得擅⾃复印或提供给第三⼈。10.4解释权构成本磋商⽂件的各个组成⽂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致,构成合同⽂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法、响应⽂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件中就同⼀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第19⻚-第三章采购需求⼀、项⽬概况(采购标的)项⽬概况(⼀)计划⼯期:90⽇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业要求的标准合格。(三)招标范围:施⼯总承包(具体以施⼯图纸及⼯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四)项⽬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拟建⽀路514.942⽶,路⾯宽4.5~5.0⽶,巷路145.5⽶,路⾯不规则满铺,地坪硬化1212平⽅⽶:砖砌盖板沟(25cm*25cm)19⽶,混凝⼟盖板沟(40cm*40cm)194⽶,混凝⼟盖板沟(50cm*50cm)75⽶,0.8⽶⾼砖砌矮墙43⽶,配套管涵、交通标志牌等。采购标的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额(元):1,258,404.52采购包最⾼限价(元):1,258,404.52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额⾦(元)计量单位所属⾏⾏业是否核⼼产品⼼是否允许进⼝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B02130199-其他市政公⽤设施施⼯1.001,258,404.52项建筑业否否否否报价设置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B02130199-其他市政公⽤设施施⼯项元1,258,404.52总价⽆⼆、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B02130199-其他市政公⽤设施施⼯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具体以施⼯图纸及⼯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三、商务要求(以“★”标⽰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第20⻚-商务要求性质序号商务要求明细11.项⽬名称:⼗⽉⽥镇红⽥社区⼗⼋队道路硬化及排⽔沟⼯程2.项⽬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治县。3.项⽬概况主要内容包括:拟建⽀路514.942⽶,路⾯宽4.5~5.0⽶,巷路145.5⽶,路⾯不规则满铺,地坪硬化1212平⽅⽶:砖砌盖板沟(25cm*25cm)19⽶,混凝⼟盖板沟(40cm*40cm)194⽶,混凝⼟盖板沟(50cm*50cm)75⽶,0.8⽶⾼砖砌矮墙43⽶,配套管涵、交通标志牌等。4.计划⼯期:90⽇历天。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业要求的标准合格。6.招标范围:施⼯总承包(具体以施⼯图纸及⼯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7.报价要求:报价中必须包含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和不可预⻅费⽤等,该报价为包⼲价,除此之外,采购⼈⽆需⽀付其他任何费⽤。8.付款⽅式: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向成交供应商⽀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进度款:施⼯期间,成交供应商按实际完成的⼯程量申报进度款,经采购⼈审核确认后⽀付。当累计⽀付⾦额(含预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80%时,停⽌拨付进度款。结算尾款:⼯程的竣⼯验收及政府专项验收((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核实、消防验收/备案、⼈防验收等)均合格且完成结算审核并交付后,采购⼈⽀付⾄结算总价的97%。维修⾦:剩余结算总价的3%作为维修⾦,待竣⼯验收及政府专项验收((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核实、消防验收/备案、⼈防验收等)均合格且已交付之⽇起⼀年,且在⼀年内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后,采购⼈在约定时间内⽆息退还。采购⼈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及相应⾦额的有效发票,采购⼈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发票后转账付款,否则可顺延⽀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政审批、财政预算下达迟延或财政封账等⾮采购⼈原因导致采购⼈迟延付款的,采购⼈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9.磋商结束后最终报价已标价的报价清单由成交供应商后提供给采购⼈。其他商务要求/四.其他事项1、除磋商⽂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磋商⽂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2、其他/-第21⻚-初步评审标⼀般资格采购包1准审查:第四章⽅评审⽅法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详⻅投标⼈须知2.3.1.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详⻅投标⼈须知2.3.1.1)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提供⽆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详⻅投标⼈须知2.3.1.1)⽆重⼤违法记录声明函4投标⼈⽆不良信⽤记录。投标⼈⽆不良信⽤记录。(详⻅投标⼈须知2.3.1.1)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具有履⾏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声明函。(详⻅供应商须知2.3.1.1)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6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特定资格采购包1审查: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3.1在中华⼈⺠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按照国家“三证合⼀、⼀照⼀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或法⼈证书副本复印件);3.2具有建设⾏政主管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程施⼯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并在⼈员、设备、资⾦等⽅⾯具有相应的施⼯能⼒;(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第22⻚-提供安全⽣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3拟派项⽬负责⼈(项⽬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程项⽬的项⽬经理(提供⽆在建承诺函,格式⾃拟和2025年6⽉⾄今任意1个⽉的社保证明材料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4具有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册》;(须提供诚信档案⼿册加盖公章);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环保类⾏政处罚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3.9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10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来源采购项⽬外,为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11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12信誉要求:供应商承诺函项⽬管近三年(2023年1⽉1⽇⾄今)投标⼈⽆以理⼈员情况表供应商1,特定资格要求下情形:(1)投标⼈被海南省建设⾏政主管部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为;(2)投料联合体协议书标⼈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3)重⼤⼯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拟】。3.13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组织贫困劳动⼒积极务⼯专项⾏动⼯作⽅案》的通知(琼脱贫指【2020】5号⽂,所有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在投标-第23⻚-⽂件中须提供“若中标本项⽬,新劳动⼒优先考虑贫困劳动⼒,且贫困劳动⼒不低于新招录⼈员数量的10%”的承诺,承诺函具体格式由投标⼈⾃拟【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拟】3.14本项⽬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应按招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和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向招标⼈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不得再以⾃⼰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效;(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项⽬管理机构其他配备⼈员:技术负责⼈1⼈、施⼯员1⼈,专职安全⽣产管理⼈员1⼈,劳资专管员1⼈,机械管理⼈员1⼈。(1)项⽬技术负责⼈具有市政公⽤⼯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提供职称证;(2)施⼯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培训合格证;(3)专职安全⽣产管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安全⽣产考核合格证明或电⼦培训合格证。(4)劳资专管员:具有中专(含)以上学历或助理⼯程师(含)以上资格或单位颁发的任命书。(5)机械管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培训合格证;【以上⼈员提供相应证书和证明材料及2025年6⽉⾄今任意1个⽉的社保证明材料(新⼊职⼈员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可以使⽤电⼦证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第24⻚-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本采购包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向中⼩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监狱企业的证明⽂件符合性审查标准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响应⽂件完整性须符合磋商⽂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缺漏。封⾯2⽂件要求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供应商承诺函、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承诺函⾃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3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须满⾜磋商⽂件要求。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响应报价报价须是唯⼀的;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限价已标价⼯程量清单5⽆认定为“响应⽆效”的其他情形⽆认定为“响应⽆效”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承诺函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参数响应表6响应有效期(从递交响应⽂件的截⽌之⽇起算)响应有效期须满⾜供应商须知4.5.1要求。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串通⾏为的情形⽆串通⾏为的情形(详⻅“第⼆章供应商须知中的第7.3.4条”)供应商承诺函详细评审标准采购包1: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技术部分70.00分商务部分2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第25⻚-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施⼯⽅案与技术措施适⽤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采购⼈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得14分;B.施⼯⽅案与技术措施基本能够满⾜采购需要,操作性⼀般得11分;C.施⼯⽅案与技术措施基本能够满⾜采购需要,操作性差得8分;D.施⼯⽅案与技术措施不合理得5分;E.不提供者得0分。14.0000主观其他材料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较赋分:A.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科学合理,适⽤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采购⼈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得14分;B.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能够满⾜采购需要,操作性⼀般得11分;C.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能够满⾜采购需要,操作性差得8分;D.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不合理得5分;E.不提供者得0分。14.0000主观其他材料技术评审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较赋分:A.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科学合理,适⽤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采购⼈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得14分;B.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能够满⾜采购需要,操作性⼀般得11分;C.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能够满⾜采购需要,操作性差得8分;D.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不合理得5分;E.不提供者得0分。14.0000主观其他材料-第26⻚-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投标⼈提供的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较赋分:A.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科学合理,适⽤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采购⼈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得14分;B.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能够满⾜采购需要,操作性⼀般得11分;C.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能够满⾜采购需要,操作性差得8分;D.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不合理得5分;E.不提供者得0分。14.0000主观其他材料⼯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根据投标⼈提供的⼯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进⾏⽐较赋分:A.⼯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科学合理,适⽤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采购⼈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得14分;B.⼯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基本能够满⾜采购需要,操作性⼀般得11分;C.⼯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基本能够满⾜采购需要,操作性差得8分;D.⼯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不合理得5分;E.不提供者得0分。14.0000主观其他材料商务评审类似业绩2023年1⽉1⽇以来,供应商每有1项市政公⽤⼯程类施⼯总承包业绩的得10分(已完⼯或在建项⽬均可),两个业绩,每个10分,本项满分20分。注:提供施⼯合同证明,⽇期以合同签订⽇期为准,在响应⽂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20.0000客观商务评审部分异常低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合计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合计响应报价0.0000客观开标(报价)⼀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价格评审合计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0×价格权重。满⾜采购⽂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报价。注:若报价形式为总价、单价、折扣、上浮率时,评审报价=投标报价,扣除价=评审报价×扣除⽐例=投标报价×扣除⽐例,扣除后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扣除价=投标报价×(1-扣除⽐例)。10.0000客观开标(报价)⼀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序号价格扣除评审内容适⽤情形⽤扣除⽐例⽐(C1)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第28⻚--第2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本⽂详⻅附件:建设⼯程合同.docx-第30⻚-第六章响应⽂件内容及格式响应⽂件格式⽂详⻅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览表,⼀项⽬编号:[HNYF]20260400002[CS]项⽬名称:⼗⽉⽥镇红⽥社区⼗⼋队道路硬化及排⽔沟⼯程采购包:1(⼗⽉⽥镇红⽥社区⼗⼋队道路硬化及排⽔沟⼯程)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施⼯范围⼯施⼯⼯期⼯⼯1B02130199-其他市政公⽤设施施⼯1.00项1258404.52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合计:低价异常⻛险提⽰:为促进项⽬价格充分竞争,保证项⽬顺利进⾏,建议提前准备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若你公司被认定为异常低价的,将由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评审现场⽆法提供上述说明及材料的,你公司将承担不利后果。⽇期:年⽉⽇详⻅附件:封⾯详⻅附件: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件详⻅附件: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详⻅附件:⽆重⼤违法记录声明函详⻅附件:具备履⾏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声明函详⻅附件:⾃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承诺书详⻅附件:供应商承诺函详⻅附件: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详⻅附件:中⼩企业声明函详⻅附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件详⻅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附件:其他材料-第31⻚-项⽬管理机构⼈员表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证书专业安全⽣产B证证⽣书编号增加⾏备注:项⽬经理(负责⼈)应当与随机抽取确认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件确定的项⽬经理信息⼀致。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期:{当前⽇期}详⻅附件:技术参数响应表详⻅附件:商务应答表详⻅附件:联合体协议书详⻅附件:商务评审部分详⻅附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详⻅附件:已标价⼯程量清单响应⽂件格式补充说明,⽂重要提⽰: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设计。-第32⻚-
商务评审部分(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涉及的商务评审因素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技术响应表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技术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并对上述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供应商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序号标的名称响应文件技术条款描述供应商技术响应情况描述响应情况说明(+/=/-)备注12 3……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供应商无需填写;可是,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响应的依据。3.请在“供应商技术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采购文件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5.采购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供应商全称(公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编制说明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供应商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我方接受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一、我方已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响应文件,其中所有响应内容一致、真实有效。二、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四、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五、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八、我方已知悉供应商串通行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九、我方将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将被立案追诉的规定。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合同工期1三、质量标准2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五、项目经理2六、合同文件构成2七、承诺3八、词语含义3九、签订时间4十、签订地点4十一、补充协议4十二、合同生效4十三、合同份数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61.一般约定61.1词语定义与解释61.2语言文字111.3法律111.4标准和规范12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2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31.7联络141.8严禁贿赂151.9化石、文物151.10交通运输161.11知识产权181.12保密18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92.发包人192.1许可或批准192.2发包人代表202.3发包人人员20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0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22.6支付合同价款222.7组织竣工验收22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223.承包人23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233.2项目经理243.3承包人人员263.4承包人现场查勘273.5分包27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293.7履约担保293.8联合体304.监理人30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304.2监理人员304.3监理人的指示314.4商定或确定325.工程质量325.1质量要求325.2质量保证措施335.3隐蔽工程检查34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355.5质量争议检测3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366.1安全文明施工366.2职业健康406.3环境保护417.工期和进度427.1施工组织设计427.2施工进度计划437.3开工447.4测量放线447.5工期延误457.6不利物质条件46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477.8暂停施工477.9提前竣工498.材料与设备50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50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50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51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52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8.6样品53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54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5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569.试验与检验56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569.2取样57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579.4现场工艺试验5810.变更5810.1变更的范围5810.2变更权5810.3变更程序5910.4变更估价59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60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6110.7暂估价6110.8暂列金额6310.9计日工6411.价格调整64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64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68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6812.1合同价格形式6812.2预付款6912.3计量7012.4工程进度款支付7212.5支付账户7613.验收和工程试车76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7613.2竣工验收7613.3工程试车79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8113.5施工期运行8113.6竣工退场8214.竣工结算8314.1竣工结算申请8314.2竣工结算审核8314.3甩项竣工协议8414.4最终结清8415.缺陷责任与保修8615.1工程保修的原则8615.2缺陷责任期8615.3质量保证金8715.4保修8816.违约9016.1发包人违约9016.2承包人违约92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9417.不可抗力9417.1不可抗力的确认9417.2不可抗力的通知95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95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9618.保险9718.1工程保险9718.2工伤保险9718.3其他保险9818.4持续保险9818.5保险凭证98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9818.7通知义务9919.索赔9919.1承包人的索赔99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0019.3发包人的索赔100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0119.5提出索赔的期限10120.争议解决10220.1和解10220.2调解10220.3争议评审10220.4仲裁或诉讼103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10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41.一般约定1042.发包人1083.承包人1094.监理人1125.工程质量113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147.工期和进度1148.材料与设备1169.试验与检验11710.变更11811.价格调整119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013.验收和工程试车12314.竣工结算124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2516.违约12617.不可抗力12818.保险12920.争议解决129附件...........................................................................................13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6.2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6.4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7.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8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1.9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2场外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1.10.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1.10.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1.11知识产权1.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2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2.3发包人人员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4.3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2.4.4逾期提供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3.2.3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4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5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3承包人人员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2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3.3.3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4承包人现场查勘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3.5.2分包的确定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10.7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3.5.3分包管理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3.5.4分包合同价款(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3.5.5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7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8联合体3.8.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8.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8.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4.3监理人的指示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4.4款〔商定或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4.4商定或确定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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