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2026)



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关于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澄数投[]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改建项目。
规模及结构类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实施综合治理,主要包括:1.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整治16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市政雨污水管道约5034m,新建市政雨污水检查井约276座;整治公建单位3个,改造修复地块内雨污水管道约216m,新建地块内雨污水检查井约16座;2.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新建生态沟渠3224m,新建陆域缓冲带6007.5m2,修复挺水植物8010m2、沉水植物47116m2,生境改造27520m3;新建水生态修复单元(MABR)5552支,配套供气管道6批、风机及风机控制系统17台套;新建水系连通通道3处。建安造价约5445.27万元,初步设计费约59.84万元。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可能发生的协助组织审查会议及后续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阴市周庄镇。
2.3 设计日期为:2026 年 6 月 3 日至2026年 7 月 2 日, 3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a+b资质:a、[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4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9 日 23 时 59 分;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等的方法:请投标申请人至“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 (乡镇) ”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会员系统登录获取。
5.3 技术服务费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周庄镇便民服务中心310 室(周庄西大街 368 号)。
8.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平台、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乡镇专栏-通知公告上发布。
10.  其他要求
(1)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2)若CA无法登录系统,需要进行会员注册,并绑定CA锁。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江阴市周庄镇西大街11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0-862214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江阴市大桥北路26号4楼  
联 系 人:曹先生、鲁女士             
联系电话:
0510-86137898
               

附件:
(公开)招标文件——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4.29最终.pdf

®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设计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JYS32026011201118(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江阴市周连镇人民政府、江苏中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息华B11183200019886如蒸中街工超9882026年4月89限公第至202000月128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设计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Z)JYSZH20260411201118(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曹忠华2026年4月29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评标办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截止时间7.开标时间及地点8.资格审查9.发布公告的媒介10.其他要求11.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评标结果公示8合同授予9纪律和监督10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的情形11设计成果引用、知识产权保护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文件格式二、技术文件格式(暗标)第六章招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一、立项批复附件二、设计任务书第一章招标公告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数投[2025]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改建项目。规模及结构类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实施综合治理,主要包括:1.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整治16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市政雨污水管道约5034m,新建市政雨污水检查井约276座;整治公建单位3个,改造修复地块内雨污水管道约216m,新建地块内雨污水检查井约16座;2.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新建生态沟渠3224m,新建陆域缓冲带6007.5m2,修复挺水植物8010m2、沉水植物47116m2,生境改造27520m3;新建水生态修复单元(MABR)5552支,配套供气管道6批、风机及风机控制系统17台套;新建水系连通通道3处。建安造价约5445.27万元,初步设计费约59.84万元。招标范围:对本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可能发生的协助组织审查会议及后续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2.2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阴市周庄镇。2.3设计日期为: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7月2日,30日历天。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a+b资质:a、[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b、[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17时00分至2026年5月9日23时59分;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等的方法:请投标申请人至“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乡镇)”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会员系统登录获取。5.3技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6.投标截止时间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14时00分。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周庄镇便民服务中心310室(周庄西大街368号)。8.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平台、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乡镇专栏-通知公告上发布。10.其他要求(1)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2)若CA无法登录系统,需要进行会员注册,并绑定CA锁。(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11.联系方式招标人: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江阴市周庄镇西大街118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10-86221431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江阴市大桥北路26号4楼联系人:曹先生、鲁女士联系电话:0510-861378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地址:江阴市周庄镇西大街118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10-8622143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江阴市大桥北路26号4楼联系人:曹先生、鲁女士电话:0510-861378981.1.4项目名称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1.1.5建设地点江阴市周庄镇1.2建设资金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对本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可能发生的协助组织审查会议及后续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1.3.2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联系人:/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的补充文件(或答疑澄清文件)等2.2澄清和答疑“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均应在2026年5月10日16:00时前,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平台(http://www.jiangyin.gov.cn/ggzy/zhjyxz/index.shtml)投标人会员系统提出疑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026年5月11日17:00时之前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iangyin.gov.cn/ggzy/的综合交易(乡镇)平台”网和江阴市人民政府网-乡镇专栏-通知公告”发布,各投标申请人至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下载后获取。如因此造成废标或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后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暗标);□√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项目设计组人员配备(含附件);□√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如有);□√设计技术文件(暗标);□……注:技术标部分页数控制在单页100页以内。3.1.3投标人须提交核验的材料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职称证书□√执业资格或注册证书□√身份证□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3.1.3投标人须提交核验的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毕业证书(如有)□√项目设计组人员有效社保证明(2025年12月-2026年2月)□√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投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诚信承诺书》□√其他……注:1.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可提供证书二维码复印件进行扫描查询。2.有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以下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缴费期限,否则该社保证明不予认可。(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3.2.1报价方式固定折扣率。最终设计费根据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结合本项目设计费计算规则,计算出最终设计收费基准价后,根据固定折扣率按实调整。3.2.2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价,但不得高于本工程初步设计收费最高限价总价为59.8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本次招标收费基准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执行。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63.9+(5445.275000)×(249.6(8000−5000)163.9)=176.62万元。(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附加调整系数1.1;其余系数一律不取,中标后不调整)。工程设计收费=176.62×1.0×1.1×1.1=213.71万元。初步设计收费基准价=213.71*0.4=85.48万元;初步设计费最高限价=(初步设计收费基准)*70%=59.84万元。各投标单位必须统一按85.48万元作为初步设计收费基准价进行报价,收费基价结算时,按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进行调整。3.3.1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的本票或汇票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必须是投标人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出具的本票或汇票(其他方式如:电汇、网银转账等将被视为无效)】户名:江阴市周庄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阴农商行周庄支行银行账号:3022402016-20110000593递交方式:保证金凭证必须密封于资格审查证明资料密封袋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其他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出票行应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印章(银行印章或投标单位公章均可)的原件中的开户行及账号一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签订合同中明确(不计息)。2、以其他方式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查保证金递交情况的将被视为无效,如:电汇、网银转账等。3.5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递交□允许递交3.7.1投标文件的份数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公章及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设计技术文件(暗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一份。普通电子光盘/U盘(含商务部分、技术文件):一份。3、密封袋统一按以下方式密封: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一个密封袋;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一个密封袋(一个密封袋如装不下,可用两个密封袋);设计技术文件一个密封袋(一个密封袋如装不下,可用两个密封袋);密封袋上应当写明: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标段投标文件在2026年5月27日14时00分前不得开启4、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技术标、商务标应分开装订成册,每册采用胶装或装订机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9设计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不采用□√采用,具体规定:按本章3.9项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4时0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周庄镇便民服务中心310室(周庄西大街368号)5.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参加人员及要求: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需随身携带无需密封的其他资料详见本章“5.2开标程序”。6.3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8.1未中标方案补偿□是,。□√否,不补偿。8.5.1异议提出的时间2026年5月17日16时00分前提出的方式:详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中“投标异议操作手册”。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设计范围对本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可能发生的协助组织审查会议及后续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1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应当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5名。是否远程评标:□是□√否12.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2026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40%;2027年底累计付款至合同金额的70%;2028年底付清余款。(不计息)12.4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12.4解释权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与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本次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组织和实施。坚持平等竞争、公平评标、择优定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制图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图设计需要,所有设计成果最终要达到招标人满意。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jiangyin.gov.cn/ggzy/zhjyxz/index.shtml)投标人会员系统提出疑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予以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乡镇)平台和“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乡镇专栏-通知公告”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中国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及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http://www.jiangyin.gov.cn/ggzy/zhjyxz/index.shtml)和“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乡镇专栏-通知公告”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中国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及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含在设计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设计范围全部设计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3.2.2设计费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如下: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结合企业自身状况自行报价。2.设计费2.1本次设计服务收费基准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执行。2.2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固定折扣率。2.2.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设计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设计附加调整系数:1.1;其余系数一律不取,中标后不调整)2.2.2本工程暂定投资规模为5445.27万元,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附录一: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表》规定计算。设计收费基价=163.9+()×(,)=176.62万元()5445.27−50008000−5000249.6−163.9工程设计收费=176.62×1.1×1.0×1.1=213.71万元。初步设计收费基准价=227.496*0.4=85.48万元2.2.3各投标人必须统一按85.48万元作为初步设计收费基准价进行报价,收费基价结算时,按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进行调整。2.2.4本工程初步设计费最高限价=85.48万×70%=59.84万元。3.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最终价并签订设计合同。(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设计范围内、设计服务期限内的全部设计工作的体现。(2)设计费实行固定折扣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包括现场调查、一般性资料搜集、多方案论证、各种报告及图纸、文件整理及配合审图并按统一格式编写成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后提交业主),以及工程前期咨询、施工招标配合、设备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等服务。(3)设计变更费用、工程总概算编制已包含在固定折扣率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须充分考虑。(4)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4.投标人应先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并在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设计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获业主批准。5.投标书与报价表中的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招标人不接受降价函、按比例优惠等其它任何形式的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核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3.4.1的规定。3.4.3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4.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放弃中标项目的;(2)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3.7投标文件的递交3.7.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后的投标文件。3.7.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3.8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3.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资料,且符合本章第3.6.1项的要求。3.9暗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设计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编制要求编制设计方案。3.9.1暗标的编制要求:(1)技术标文件内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2)如不按上述规定编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3.10投标人设计人员要求,相关人员姓名3.10.13.10.2专业人员:各专业人员按专业配套齐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上加盖投标人公章。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4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4.4.1未按本章第4.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招标主持人宣读评标办法,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由招标人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共同进入系统获取开标数据,核查投标人报名信息,系统内无报名信息的投标人标书原封退回。(4)由招标人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共同对标书进行验封、公布投标人名单并确认;(5)由工作人员会同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以下符合性检查资料须随身携带,无需密封:①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人(如有)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6)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设有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招标控制价;(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9)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5.2.3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5.2.3.1未按本章第4.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5.2.3.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5.2.3.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5.2.3.4投标函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符合性检查不一致的。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内部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来自同一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1人;(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打分。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评标结果公示7.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补充定标候选人,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推荐定标候选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合同授予8.1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8.1.1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8.1.2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发布中标人公告。8.2签订合同8.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0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所有投标均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10.2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10.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符合前款第一种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纪要上详细说明所有投标均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理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的,应对有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投标人取消其重新投标的资格。11设计成果引用、知识产权保护11.1、投标补偿11.1.1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设补偿费,其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资料不予退还。11.1.2后续服务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认定的方案进行修改后续设计:①设计单位需安排至少2位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做后续服务。②在后续服务计划中,必须对变更或工程答疑作出承诺。11.1.3本工程如由于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终止实施,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招标人无关。11.2知识产权11.2.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11.2.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11.2.3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享有使用权。11.2.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所有。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1.2资格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3响应性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设计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设计人员配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0项规定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其他1.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2.所有投标人还须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标:25分(附件1)技术标:75分(附件2)总分:100分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评审要点满分的70%。…………附件1:商务分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分项分值得分1企业实力以往业绩42021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共4分)。【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或水环境治理工程(提供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9奖项、荣誉5投标人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承担的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设计奖项的,每一个得3分;获得过省级设计奖项的,每一个得2分;获得过市级设计奖项的,每一个得1分,限评两个奖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期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2设计项目组设计人员配备111、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高级职称的得1分;正高(研究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职称证)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的得0.5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注册证及职称证)3、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注册证及职称证)4、结构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注册证及职称证)5、其他项目组人员: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的,有1人得1分,最高得4分。注:上述人员不可兼任,如出现兼任的则兼任专业均不得分,本次配备的人员均为企业在职员工。上述人员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含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或由当地行政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证明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原件的彩色复印件112设计项目组设计人员配备11,以证明其专业。113设计费投标报价51、工程设计费用的报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分,其他投标人的评标价与之相比,每上浮1个百分点扣0.1分,每下浮1个百分点扣0.2分,不足1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多扣5分。5得分合计25附件2:技术分评分标准专业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投标技术文件得分表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分项分值得分1项目概述15项目的背景、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深刻、到位,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5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5项目重要节点及周边已建市政管网的现状分析52总体设计5总体设计思路清晰、构思严谨、分析合理等53设计方案35对区域内现状雨污水系统及存在问题分析准确、到位10雨污水管道设计及修复改造方案的合理性10水生态修复设计及改造方案的合理性10其他附属设计方案的合理性54设计深度8设计深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4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否可靠45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8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4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46造价估算4估算资料齐全,总造价满足标书要求,技术正确4得分合计75备注:设计评审时,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项满分的70%。由各评委单独打分,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低得分后,取其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投标人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备注: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技术方案页数不超过100页。注:(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未完整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则不得分;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设计合同。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说明:①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②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设计工程师变更证明。③同一项目业绩,只能计算一次分值不累计得分。(3)项目组人员证书: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加分,在计算得分分值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的相关证书对应的最高得分计分,同一项证书的得分只能计算一次,不得重复累计。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5)在设计机构人员配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8)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及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9)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10)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的;(11)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13)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14)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1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6)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7)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18)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1)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2)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之和。3.4澄清、说明或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6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地点:江阴市周庄镇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发包人: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设计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发包人: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设计人: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周庄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任务,工程地点为江阴市周庄镇,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国家、江苏省及无锡市相关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的各类法规、规章及标准。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工程初步设计文本、图纸、概算编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建安费约6567.98万元。设计部分招标范围:对本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可能发生的协助组织审查会议及后续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设计内容:本次工程涉及排水工程、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等配套工程。涉及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可能发生的协助组织审查会议及后续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第四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基础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立项批文设计工作开始前2设计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规范设计工作开始前3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要求设计工作开始前4其它设计需要的资料设计工作开始前第五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初步设计图纸(含电子文件)3中标后30天内提供3概算书(含电子文件)3中标后30天内提供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设计人应遵照执行。第六条合同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形式:固定折扣率合同。折扣率〓投标设计报价/85.48万元*100%,折扣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最终设计费按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进行调整。2.签约合同价为:签约合同价暂定为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不含税价元;适用税率%;税金为元。第七条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2026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40%;2027年底累计付款至合同金额的70%;2028年底付清余款。(不计息)第八条双方责任8.1发包人责任: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8.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对半数以上设计工作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返工费由双方商议。8.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全力配合,并不收取赶工费。8.2设计人责任8.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根据发包人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的需求,设计人需在设计正式施工图的同时配合发包人提供报批用图,时间上需满足发包人办理手续的进度要求。各方明确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8.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应满足行业、规范要求。8.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8.2.4设计人无条件执行由招标人设定的限额设计要求。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达到限额设计要求的规定,应免费重新设计直到满足限额设计要求规定为止,由此引起的设计成果交付时间的延迟按本合同第9.4条执行。如由于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中标价超出设计概算10%,则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承担设计费10%的违约金。8.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发包人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负责向发包人及设计人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重要部位验收、参加消防等专业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并协助发包人完成相关报建、报批手续,及时履行应有设计人提供的签字盖章等工作。8.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8.2.7设计方案应得到发包人认可。施工图设计在确定主要技术方案前须经过发包方认可,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处理、主要材料选型等关键技术环节。如有必要应在由发包人参加的专家论证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并向发包人提出专家论证报告书。发包人的认可不免除设计人工作错误、遗漏或存在缺陷等过错应承担的任何责任。8.2.8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紧密配合,发包人对设计方案的合理修改意见设计人应予采纳。8.2.9设计过程中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员工一同前往外地考察,发包人如需设计人进行外形效果等材料选择,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设计人员工的差旅费等一切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8.2.11施工期间,如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须派驻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负责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直至投产移交全过程技术指导。8.2.12设计人应负责综合平衡本工程涉及到的各专项专业设计方案。特别是涉及水电等专业施工暴露在装饰外表面的内容,设计人应负责会同上述专业设计单位做好综合优化并表现在装饰施工图中,便于现场按图施工。8.2.13对于图纸产生的各项变更,设计单位须及时通知发包人,并有义务及时向发包人指定的承包单位进行通知和解答。8.2.14设计人出具的所有变更、洽商等文件必须事先取得发包人确认,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人不得受理其他单位提出的变更请求。8.2.15对于工程全过程中产生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单位除了予以解决外,还需提出关于工程造价变化的测算,供发包人决策后实施。8.2.17若设计人拥有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人应当将本工程中的相关专业一次性设计到位,不得另行安排二次设计。若不能一次性设计到位的,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指令对资质范围内的专业进行深化设计,且须按照约定的总图相关资料文件的份数提交二次深化设计资料,设计费用不另行增加。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应的配合性服务工作。8.2.18如有需要其他单位二次设计情况,设计人应根据需要为二次设计报批及其他二次专业设计提供审核甚至图签和签章。8.2.19为满足项目进度的要求,设计人承诺可根据发包人的需要提供施工设计过程图纸。且在本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为了设计优化的需要,设计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随时提供本工程计算数据及图形文件的电子文档。8.2.20为保证设计品质及工作的连续性,保证设计周期,设计人承诺组织良好的设计团队进行本工程设计工作,且必须确保参加本工程的设计人员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本项目设计。不得更换各专业设计工程师。特殊情况下,如确需更换设计工程师则需书面报告发包人,在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视为违约,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人民币/人•次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及时更换服务质量不满意的设计工程师。第九条保密及知识产权9.1设计人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发包人的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以及设计人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全部设计成果和资料,均属于发包人的商业机密,设计人不得随意复制,不得向与设计人无关人员或第三方展示、传阅。设计人违反此条款的,设计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追偿。9.2设计人应确保其提供给发包人的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纠纷和争议。否则,设计人应当赔偿发包人因此而蒙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设计人除依法保留备份存档外,不得再留存任何副本。未经发包人许可,设计人不得将该设计成果应用于其他项目,否则设计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9.3在发包人付清相应价款后,该相应咨询设计成果所有知识产权即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除享有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外,不享受有关设计成果的其他权利,设计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9.4设计人对本合同的设计成果进行宣传需征得发包人同意。9.5设计人为宣传需要而使用发包人的名称和标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杂志、广告及网络媒体等,需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第十条违约责任10.1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以及发包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面或传真),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支付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各方协商解决支付设计费。10.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如有变化,发包人需向设计人书面解释。10.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如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则设计人应将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赔偿于发包人。10.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来计算,无上限。当延误超过2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因此终止的,设计人应返还发包人已全部支付设计费,同时设计人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予以补足。10.5由于设计人工作结果错误或遗漏的,则设计人除免收此部分设计费外,还应负责及时修补和补充,如对发包人造成损失,则由设计人对发包人损失进行赔偿。同时设计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0.6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的,设计人应无偿对此部分内容在发包人限期要求内进行变更设计,若导致工程必须变更或需增加施工措施来进行弥补的部分产生的造价超过5万~50万元或超过单项工程造价5%的,设计人需承担100~500元/处的违约金,若变更或弥补产生的造价累计超过50万元或超过单项工程造价20%的,设计人需承担总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10.7因原设计出现缺陷,设计人主动提出设计变更的,若工程变更部分产生的造价超过5万元,设计人须承担500元/处的违约金,若变更产生的造价累计超过50万元或超过单项工程造价20%的,设计人须承担总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10.8设计人在设计图纸中不得为某种材料或产品制定特殊的或有违国家规范要求的尺寸或型号,一经发现则属于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改正,并由设计人承担每处5000元的违约金,如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则由设计人承担一切损失。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但须向发包人至少提供三家同档次的品牌,供发包人决策。发包人需要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9设计人向发包人承诺的所有服务内容应严格履行,若因设计人后期服务不到位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将承担全部损失。若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设计人员擅自缺席发包人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则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若因设计人员的缺席而给发包人带来损失的,则由设计人承担一切损失。10.10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业务以任何形式转包或擅自分包给第三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设计人应当返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造成发包人其它损失的,设计人仍应足额赔偿。10.11设计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交设计成果,但如设计成果与发包人要求有较大偏差,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发包人应当在该阶段成果汇报后及时通知设计人,如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其他11.1如发包人需要,设计人至少派一名专业人员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设计人员和驻场人员,设计人如拒绝更换,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11.2在本合同期限内,设计人须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发包人的相关设计管理制度。发包人有权按照全面质量管理规定以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抽查设计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对不符合国家及项目当地规定要求以及发包人要求的限额设计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责令设计人改正,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设计人全部承担。11.3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设计人除了满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外,还应满足并配合发包人在规划、消防、人防等报审及发包人审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需要的各项文件资料份数,不再另行收取费用。11.4设计人负责对外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保证设计成果满足审查要求并取得相关审查合格意见书。涉及其它各专业设计及相关单位的,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应主动和其它各专业设计及相关单位沟通以保证各交叉作业及管线敷设的顺利无误。11.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11.6设计人除了履行合同中明确的内容,还需无偿向发包人提供相应的咨询及关联性服务,及时对发包人提出的各项问题进行解答,必要时须提供文本资料或参考依据。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应与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相符合。11.7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亦不得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或依据本合同向第三方出具任何明示允诺等)。11.8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各方当事人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1.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11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11.12发包人与设计人明确,各方就本工程的权利义务关系仅由本合同及各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其它生效合同确定,各方在其它工程上的争议和在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合同上的争议,不构成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的理由,否则,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发包人:(公章)设计人(牵头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文件格式:(1)投标函(2)投标函附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6)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如有)(7)联合体协议(如有)(8)设计费投标报价表(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0)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11)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12)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13)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14)投标人近年来主要工程设计获奖证书、奖状等(15)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用于商务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致:根据贵方招标(招标编号为)的招标文件,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2、金额为元的投标保证金;3、其他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人:(全称、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项目负责人:(姓名)日期:年月日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二)投标函附表项目名称估算投资规模(万元)建安造价约5445.27万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设计周期设计期:(日历天)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注册类别:注册编号:备注投标人:,(全称、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项目负责人:,(姓名)日期:,年,月,日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其身份证号码:,,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设计投标的各项事宜。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五)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条款号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招标人响应内容偏离说明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外,其它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要求,无偏差。”(六)联合体牵头授权书(如有)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法人代表姓名)系注册于,、、(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方案设计项目(招标编号为,)的投标活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被授权代表,、、(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在本次投标、中标后合同实施中(包括支付),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按合同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就本次投标、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承担连带责任。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联合体牵头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签字:(签字公章)联合体各成员名称:联合体各成员法人代表签字:(签字公章)联合体各成员名称:联合体各成员法人代表签名:(签名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环境治理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