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 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招标公告(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026)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项目重新立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项目重新立项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0日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的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项目重新立项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项目重新立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6]000351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13901-20260420-110

4、采购项目预算:833,9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从项目开工至项目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结算之日止。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833,900
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833,9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已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但新证尚未发放的,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通过公示截图或核准证明资料。
②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国家人防办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7]271号)全项人防检测参数的检测机构。
④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检测资质,投标人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gov.cn)中完成信息录入并处于正常状态。
⑤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同等效力的上岗证。(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4月20日 至2026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获取磋商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获取磋商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

3、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7日 09:30

4、开标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佘老师、廖老师

2、电话:0731-8433213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2)地 址: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兴汉门院区创新楼(住院综合楼)

(3)联系人:佘老师、廖老师

(4)邮 编:/

(5)电 话:0731-84332136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

(3)联系人:黄欢、文秀、杜锦、朱玄、白云鹏

(4)邮 编:/

(5)电 话:0731-88608906

(6)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项目重新立项

品目
C11050100-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

采购单位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09: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获取磋商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预算金额
¥83.3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欢

项目联系电话
17775778362

采购单位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兴汉门院区创新楼(住院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佘老师、廖老师:0731-8433213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欢:18640394353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附件2
磋商文件(发布稿)-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doc

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项目二、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40292.43㎡,其中:兴汉门院区改造面积22168.43㎡(地上19908.11㎡、地下2260.32㎡);光达院区新建面积18124㎡(地上10794.07㎡、地下7329.93㎡),具体内容为:①兴汉门院区:改造科技楼(B区6号楼),改造面积约14493.28㎡(其中地上面积约13146.03㎡,地下面积约1347.25㎡);改造实验楼(B区7号楼),改造面积约7187.35㎡(其中地上面积约6547.98㎡,地下面积约639.37㎡);改造设备房(B区8号楼),改造面积约214.10㎡;对10号楼负一层配电房进行改造增容,改造面积约273.70㎡;部分设施设备更换及室外附属工程。②新建科研医技楼总建筑面积18124m²(其中:地上10794.07m²、地下7329.93m²),地下2层、地上6层,建筑第3层设置连廊与院区现有科研楼连通,以及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33208.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238.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67.32万元,预备费2112.61万元,医疗制剂设备购置费989.80万元。服务期限:从项目开工至项目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结算之日止。③特殊项目(医疗气体管道及设备检测、净化洁净度)的检测,若无相关资质,在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允许进行外委,其他检测内容不允许分包,最终成果文件需同时加盖受托方和外委单位的公章。三、采购预算:833900.00元四、价款方式1、固定总价包干,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监测、检测及试验等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任何情况均不增加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1)付款人: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付款方式: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第一次付款兴汉门院区B区完成结构加固检测合同总金额的10%第二次付款光达院区完成基坑支护和基础工程施工检测合同总金额的30%第三次付款光达院区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检测完成土方回填及基坑监测合同总金额的30%第四次付款完成兴汉门院区B区和光达院区全部检测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备案合同总金额的30%五、服务内容根据设计图纸,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规范实施要求进行监测和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坑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水平位移监测、竖向位移监测、周边建筑物观测、深层水平位移观测、地下水位监测、支撑轴力监测、立柱沉降监测、地表和管线沉降监测、水平位移基准网观测、沉降基准网观测、各监测点布置等。2、基坑和地基基础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检测(含低应变检测、锚索基本试验、锚索验收试验、喷射混凝土厚度、钻芯法检测、基坑支护原材料检测)、锚杆抗浮检测(锚杆抗拔承载力等)、地基承载力(浅层平板试验等)、土壤氡浓度检测、超前钻、试桩试验、桩身完整性及承载力检测(抗压静荷载试验、抗拔试验、低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等)等。3、建筑工程相关检测3.1原材料相关检测3.1.1常规建筑工程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含钢筋原材、焊接及机械连接)、预应力检测(含钢绞线、锚具、夹具、连接器等)、注浆料、水泥、砖、砌块、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物理力学性能试验,砼及砂浆配合比试配,砼抗压、砼抗渗、砂浆抗压、结构胶、路沿石抗压等常规指标检测。3.1.2水电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缆、电线管、给排水管、风机盘管等常规指标检测。3.1.3装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涂料、腻子、石膏板、耐碱网格布、瓷砖、石材、瓷砖胶、墙地砖、水处理剂、加气砼砌块等常规指标检测。3.1.4其他材料,如防水材料(防水卷材、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等)、保温材料(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保温一体板等)。3.2主体结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结构强度实体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楼板厚度、钢筋数量及间距、承重墙体砂浆强度、植筋锚固抗拉强度、预制构件检测、装配式构件安装检测、截面尺寸、楼层净高、轴线偏差、加固工程材料(如碳纤维、钢板等)检测等。3.3钢结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的内部缺陷的检验,焊缝外观缺陷及焊接工艺检验,焊缝尺寸,耐防火检测、防腐涂料厚度,防火涂料厚度,漆膜附着力、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终拧扭矩、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梅花头检查、网架螺栓球节点检查,钢屋(托)架、桁架、钢梁等垂直度和侧向弯度、钢柱垂直度和网架结构挠度测量、型钢拉力、型钢冷弯、化学分析等。3.4幕墙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四性检测、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现场气密性、玻璃、型材、密封胶条、铝单板、铝塑复合板等。3.5建筑安装水电检测:水电现场试验及水电遥测等。3.6环境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环境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TVOC、氨、甲醛、氡等)浓度检测等。3.7节能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围护结构(门窗、玻璃、铝型材等)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等。3.8消防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电源及配电、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标志指示、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消防电梯、机械加压防烟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灭火器检测、非消防电源切断、挡烟垂壁、防火涂料、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等。3.9防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位连接、防雷击屏蔽体连接电阻、电涌保护器、土壤电阻率、防雷接地电阻等。3.10人防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结构安全的项目检测、结构防护效能项目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等(如有)。3.11建筑室内外给排水、管道、管线工程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主排水管道,地下管网CCTV检测、无压管道闭水试验等。3.12主体建筑物沉降观测、垂直度测量等。3.13其他检测项目(如结构裂缝的观测和检测、新型特殊材料检测等)(如有)。4、医疗气体管道及设备检测、净化洁净度检测。无论上述是否有详列,乙方需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监站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安全、竣工验收、备案等所需的全部检测工作,并按合同约定提交检测成果。六、服务要求1、检测试验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执行;2、检测试验应满足现行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相关规定;3、工作进度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4、提供的检测试验报告必须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6]000351号采购代理编号:HNJC2026-0319013采购人: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1-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四、供应人的资格要求:-1-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2-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七、公告期限-2-八、询问及质疑-2-九、响应说明-2-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3-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4-第二节磋商须知正文-7-一、说明-7-1.适用范围-7-2.定义-7-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7-4.参与磋商的费用-7-5.现场勘察-7-二、磋商文件-8-6.磋商文件的组成-8-7.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三、响应文件-8-8.一般要求-8-9.响应文件的组成-8-10.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9-10.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已进行资格预审的)-9-11.报价要求-9-12.保证金-10-13.响应文件有效期-10-14.分包-10-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1-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1-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2-19.资格审查-12-20.磋商小组-12-21.磋商程序-12-22.响应文件初步审查-12-23.澄清-13-24.磋商-13-25.退出磋商-13-26.最后报价-13-27.综合评审-14-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4-29.确定成交供应商-14-30.保密-14-31.公平竞争-14-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14-32.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14-33.询问及质疑-15-34.履约担保-15-35.签订合同-15-36.禁止行为-15-七、政府采购政策-15-37.预留采购份额-15-38.强制采购-16-39.优先采购-16-40.价格评审优惠-16-41.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16-42.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17-43.进口产品-17-44.融资、担保-17-八、其他规定-17-45.代理服务费-17-45.其他规定-17-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18-第一节资格审查-18-1.资格审查主体-18-2.供应商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8-2.供应商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8-3.资格审查结果-18-第二节评审方法及标准-18-5.评审方法-18-6.符合性评审-18-7.比较与评价-19-8.磋商报价评价-19-9.技术、商务评价-19-10.评价总得分-19-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12.编写评标报告-19-13.停止评审-20-14.磋商终止-20-15.重新评审-20-附表1资格审查表-21-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22-附表3评审方法及标准表-23-第四章采购需求-25-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7-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36-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38-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39-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40-三、授权委托书(格式)-41-四、保证金-42-附件4-1保函(格式)-42-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43-附件5-1报价一览表-43-附件5-2分项报价说明-44-附件5-3分项报价明细表(表格样式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调整表格内容)-44-六、采购需求的响应-45-附件6-1响应一览表-46-七、合同条款偏离表-47-八、采购需求偏离表-48-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49-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49-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1-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51-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52-附件9-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54-附件9-6分包意向协议书-55-十、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56-附件10-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7-附件10-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58-附件10-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59-附件10-4符合预留采购份额的证明文件-59-附页1《中小企业声明函》-59-附页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59-附页3分包意向协议书-59-十一、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60-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61-1.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6]000351号3、委托代理编号:HNJC2026-03190134、采购项目预算:83.39万元人民币□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评审办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最高限价(万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数量标的预算(万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83.39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需求183.39□□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本项目不适用)。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已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但新证尚未发放的,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通过公示截图或核准证明资料。②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人防办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7]271号)全项人防检测参数的检测机构。④。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检测资质,投标人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gov.cn)中完成信息录入并处于正常状态。⑤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同等效力的上岗证。(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磋商。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获取磋商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0元整。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将被拒绝(☆)。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3、开标时间:2026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七、公告期限1、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响应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姓名:文秀、杜锦、黄欢、朱玄、白云鹏电话:0731-88608906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地址: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兴汉门院区创新楼(住院综合楼)联系人:佘老师、廖老师联系方式:0731-843321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联系人:黄欢、文秀、杜锦、朱玄、白云鹏联系电话:0731-88608906第二章磋商须知1.1.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第1.2款预留采购份额□ 预留采购份额■ 非预留采购份额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黄欢、文秀、杜锦、朱玄、白云鹏电 话:0731-88608906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 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地 址: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兴汉门院区创新楼(住院综合楼)联 系 人:佘老师、廖老师联系方式:0731-84332136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电 话:0731-88608906联系人:文秀、杜锦、黄欢、朱玄、白云鹏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已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但新证尚未发放的,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通过公示截图或核准证明资料。②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人防办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7]271号)全项人防检测参数的检测机构。④。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检测资质,投标人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gov.cn)中完成信息录入并处于正常状态。⑤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同等效力的上岗证。(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第3.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3.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公告邀请第5.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二、磋商文件第6.3款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第四章采购需求及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三、响应文件第10.1款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法人的,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信用记录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2、其他说明:除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组织、个人外供应商为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凡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要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由组织负责人、自然人签署,视同有效,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第10.1(3)项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1款第10.3款预留采购份额的证明文件■非预留□ 预留;应提供以下资料:按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11.3款采购项目预算预算金额:83.39万元;最高限价83.39万元第11.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无第12.1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第13.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4.1款分包■采购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特殊项目(医疗气体管道及设备检测、净化洁净度)的检测,若无相关资质,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允许进行外委,其他检测内容不允许分包。□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第15.2款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档1份。(U盘,须为正本扫描件,PDF格式,并标明公司名称)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6.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18.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 5月7 日09时30分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楼1908-1916房开标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22.4款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号条款第23.2款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10 %。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 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4 %。价格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 注: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享受分包价格扣除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32.1款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34.3款履约担保无需提供七、政府采购政策第37.1款预留份额的实施措施及相关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比例为/;□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比例为/。(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40.1(3)项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41.1款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八、其他规定第43.1款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第44.1款其他规定无1.2.第二节磋商须知正文1.2.1.一、说明1.2.1.1.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37.1款规定,否则将被拒绝。1.2.1.2.2.定义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1.3.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1.4.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2.1.5.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者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31.4.二、磋商文件1.4.0.1.6.磋商文件的组成6.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者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者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4.0.2.7.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三、响应文件1.5.0.1.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0.2.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格式)(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3)授权委托书(格式)(4)保证金(5)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6)采购需求的响应(7)合同条款偏离表(8)采购需求偏离表(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10)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11)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9.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0.3.10.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0.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0.3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提供与本章第37.1款规定对应的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4上述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署。1.5.0.4.10.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0.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5.0.5.11.报价要求11.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磋商文件第三章提供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1.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者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磋商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11.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1.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0.6.12.保证金12.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0.7.13.响应文件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5.0.8.14.分包14.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可以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包方案,且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4.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4.3成交供应商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5.0.9.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响应文件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供应商和供应商代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规定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15.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者光盘形式):1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者“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者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5.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提交的最后报价,可打印或者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1.5.0.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0.1.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6.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6.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5.0.2.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代表签字。17.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0.3.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8.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地点,递交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当递交人为法人时需一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当递交人为授权代表时需一并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18.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1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5.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5.0.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5.0.1.19.资格审查19.1磋商小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组织资格审查。1.5.0.2.20.磋商小组20.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0.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0.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5.0.3.21.磋商程序21.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初步审查、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1.5.0.4.22.响应文件初步审查22.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2)响应有效期不足的;(3)磋商报价(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2.2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磋商小组应拒绝其参与磋商,但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除外。22.4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0.5.23.澄清2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最后报价如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5.0.6.24.磋商24.1初步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磋商。2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4.5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包括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5.0.7.25.退出磋商25.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1.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5.2供应商参与磋商,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5.0.8.26.最后报价26.1响应文件(包括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磋商小组不得要求其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其提交的最后报价。26.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6.5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26.6下列情形,磋商小组可以直接要求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磋商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26.7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5.0.9.27.综合评审27.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1.5.0.10.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8.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可以为2家。1.5.0.11.29.确定成交供应商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5.0.12.30.保密30.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5.0.13.31.公平竞争31.1在磋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0.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1.5.0.1.32.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3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5.0.2.33.询问及质疑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3.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5.0.3.34.履约担保34.1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4.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4.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1.5.0.4.35.签订合同35.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5.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5.0.5.36.禁止行为36.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1.5.0.七、政府采购政策1.5.0.1.37.预留采购份额37.1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份额的实施措施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0.2.38.强制采购38.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其响应无效。1.5.0.3.39.优先采购39.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未标注符号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给予价格折扣;39.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给予价格折扣。1.5.0.4.40.价格评审优惠40.1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非预留采购份额”的,价格评审优惠如下:(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小型、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按“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文件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按“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0.2本章第37.1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接受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其价格评审优惠按上款规定执行。1.5.0.5.41.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41.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认定。41.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4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1.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41.6“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累加计算。1.5.0.6.42.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42.1符合本章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磋商文件要求或接受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或允许分包的,还应当提供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5.0.7.43.进口产品43.1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竞争。1.5.0.8.44.融资、担保44.1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5.0.八、其他规定1.5.0.1.45.代理服务费4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5.0.2.45.其他规定45.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2.1.第一节资格审查2.1.0.1.1.资格审查主体1.1磋商小组负责资格审查。2.1.0.2.2.供应商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依法按照本章“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资格。2.2信用记录。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2.1.0.3.2.供应商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供应商若有第二章第10.1款规定情形,磋商小组按该款规定进行审查。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1.0.4.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小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2.第二节评审方法及标准2.2.0.1.5.评审方法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2.0.2.6.符合性评审6.1响应文件审查。审查标准:本章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根据第二章第23.5款规定,在磋商结束后,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6.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0.3.7.比较与评价7.1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和标准:本章附表3“评审方法及标准表”。2.2.0.4.8.磋商报价评价8.1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权重分8.2因算术修正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最后报价。(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第二章第二节第22.2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第二节第38条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8.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2.0.5.9.技术、商务评价9.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附表3“评审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9.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第二节第37条以及本章附表3“评审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2.2.0.6.10.评价总得分10.1评价总得分为磋商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价总得分=A磋商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10.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0.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2.0.7.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第二章第二节第26.5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2.0.8.12.编写评标报告12.1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2.0.9.13.停止评审13.1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2.0.10.14.磋商终止1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0.11.15.重新评审1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3.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供应商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7政府采购政策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还应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8限制资格条件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9联合体协议书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书及参加联合体的各方资格证明材料。10“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11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额)13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签署、盖章要求。14授权代表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符合磋商文件签署、盖章要求。………结论2.4.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4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首次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5最后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最后报价。6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结论附表3评审方法及标准表评审因素及标准序号评审因素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①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②注: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审查程序,相关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内对投标报价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情形:(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技术(40分)需求理解和分析12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理解需求和分析进行计分,完全满足以下要求的计12分:1.对项目现状及理解要求深刻;2.对项目有详细的针对性的问题分析;3.对项目工作范围认识全面准确、理解深刻且完全匹配项目需求。扣分标准:上述内容,1.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每项扣4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2.方案欠完善或针对性欠缺的每项扣2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3.未提供的不计分。检测整体方案7.5评分内容:根据供应商的对本项目的检测整体实施方案进行计分,完全满足以下要求的计7.5分:1.检测计划和方案完整,可行性和实施性高;2.检测组织内容全面、配备齐全;3.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合理、分工明确、配置完善;4.拟投入本检测项目的主要设备及仪器(测量仪器、检测设备、办公设备)的数量、品种配置齐全、充足;5.工作内容及计划明确、完善、合理。扣分标准:上述内容,1.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每项扣1.5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2.方案欠完善或针对性欠缺的每项扣1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3.未提供的不计分。技术管理措施、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措施10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技术管理措施、质量、安全环保控制措施进行计分,完全满足以下要求的计10分:1.技术管理措施合理、全面、有效;2.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全面、有效;3.进度保障措施合理、全面、有效;4.安全环保措施合理、全面、有效;扣分标准:上述内容,1.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每项扣2.5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2.方案欠完善或针对性欠缺的每项扣1.5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3.未提供的不计分。检测流程7.5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检测流程进行计分,完全满足以下要求的计7.5分:1.主要试验检测手段、检测流程、技术方法合理、先进、适用性强;2.检测样品的运输、保管方式可靠、合理;3.检测过程的操作规范、明确、合理;4.检测结果的复核、确认完善、合理;5.检测报告出具的流程完善、合理。扣分标准:上述内容,1.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每项扣1.5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2.方案欠完善或针对性欠缺的每项扣1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3.未提供的不计分。合理化建议3评审内容:根据本项目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计分,完全满足以下要求的计3分:1.建议内容综合项目实际情况出发,能提升服务满意度、提供质量服务品质;2.具有一定的指导意见、切实可行。扣分标准:上述内容,1.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每项扣1.5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2.方案欠完善或针对性欠缺的每项扣1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3.未提供的不计分。3商务(30分)项目负责人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计4分。注:1、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提供人员近3个月内(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3、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技术负责人6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计2分,中级职称的计1分,,本项最多计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的计4分。注:1、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提供人员近3个月内(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3、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可由同一人兼任)现场检测人员配备8其他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的,每人计4分,本项最多计8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的,每人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注:1、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2、提供以上人员近3个月内(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类似业绩16投标人近三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第三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的,每项计2分。本项最多计6分。注:需提供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业绩26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第三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的,每项计2分。本项最多计6分。注:需提供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合计100第4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二、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40292.43㎡,其中:兴汉门院区改造面积22168.43㎡(地上19908.11㎡、地下2260.32㎡);光达院区新建面积18124㎡(地上10794.07㎡、地下7329.93㎡),具体内容为:①兴汉门院区:改造科技楼(B区6号楼),改造面积约14493.28㎡(其中地上面积约13146.03㎡,地下面积约1347.25㎡);改造实验楼(B区7号楼),改造面积约7187.35㎡(其中地上面积约6547.98㎡,地下面积约639.37㎡);改造设备房(B区8号楼),改造面积约214.10㎡;对10号楼负一层配电房进行改造增容,改造面积约273.70㎡;部分设施设备更换及室外附属工程。②新建科研医技楼总建筑面积18124m²(其中:地上10794.07m²、地下7329.93m²),地下2层、地上6层,建筑第3层设置连廊与院区现有科研楼连通,以及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33208.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238.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67.32万元,预备费2112.61万元,医疗制剂设备购置费989.80万元。服务期限:从项目开工至项目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结算之日止。③特殊项目(医疗气体管道及设备检测、净化洁净度)的检测,若无相关资质,在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允许进行外委,其他检测内容不允许分包,最终成果文件需同时加盖受托方和外委单位的公章。三、采购预算:833900.00元四、价款方式1、固定总价包干,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监测、检测及试验等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任何情况均不增加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1)付款人: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付款方式: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第一次付款兴汉门院区B区完成结构加固检测合同总金额的10%第二次付款光达院区完成基坑支护和基础工程施工检测合同总金额的30%第三次付款光达院区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检测完成土方回填及基坑监测合同总金额的30%第四次付款完成兴汉门院区B区和光达院区全部检测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备案合同总金额的30%五、服务内容根据设计图纸,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规范实施要求进行监测和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坑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水平位移监测、竖向位移监测、周边建筑物观测、深层水平位移观测、地下水位监测、支撑轴力监测、立柱沉降监测、地表和管线沉降监测、水平位移基准网观测、沉降基准网观测、各监测点布置等。2、基坑和地基基础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检测(含低应变检测、锚索基本试验、锚索验收试验、喷射混凝土厚度、钻芯法检测、基坑支护原材料检测)、锚杆抗浮检测(锚杆抗拔承载力等)、地基承载力(浅层平板试验等)、土壤氡浓度检测、超前钻、试桩试验、桩身完整性及承载力检测(抗压静荷载试验、抗拔试验、低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等)等。3、建筑工程相关检测3.1原材料相关检测3.1.1常规建筑工程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含钢筋原材、焊接及机械连接)、预应力检测(含钢绞线、锚具、夹具、连接器等)、注浆料、水泥、砖、砌块、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物理力学性能试验,砼及砂浆配合比试配,砼抗压、砼抗渗、砂浆抗压、结构胶、路沿石抗压等常规指标检测。3.1.2水电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缆、电线管、给排水管、风机盘管等常规指标检测。3.1.3装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涂料、腻子、石膏板、耐碱网格布、瓷砖、石材、瓷砖胶、墙地砖、水处理剂、加气砼砌块等常规指标检测。3.1.4其他材料,如防水材料(防水卷材、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等)、保温材料(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保温一体板等)。3.2主体结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结构强度实体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楼板厚度、钢筋数量及间距、承重墙体砂浆强度、植筋锚固抗拉强度、预制构件检测、装配式构件安装检测、截面尺寸、楼层净高、轴线偏差、加固工程材料(如碳纤维、钢板等)检测等。3.3钢结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的内部缺陷的检验,焊缝外观缺陷及焊接工艺检验,焊缝尺寸,耐防火检测、防腐涂料厚度,防火涂料厚度,漆膜附着力、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终拧扭矩、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梅花头检查、网架螺栓球节点检查,钢屋(托)架、桁架、钢梁等垂直度和侧向弯度、钢柱垂直度和网架结构挠度测量、型钢拉力、型钢冷弯、化学分析等。3.4幕墙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四性检测、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现场气密性、玻璃、型材、密封胶条、铝单板、铝塑复合板等。3.5建筑安装水电检测:水电现场试验及水电遥测等。3.6环境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环境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TVOC、氨、甲醛、氡等)浓度检测等。3.7节能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围护结构(门窗、玻璃、铝型材等)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等。3.8消防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电源及配电、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标志指示、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消防电梯、机械加压防烟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灭火器检测、非消防电源切断、挡烟垂壁、防火涂料、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等。3.9防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位连接、防雷击屏蔽体连接电阻、电涌保护器、土壤电阻率、防雷接地电阻等。3.10人防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结构安全的项目检测、结构防护效能项目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等(如有)。3.11建筑室内外给排水、管道、管线工程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主排水管道,地下管网CCTV检测、无压管道闭水试验等。3.12主体建筑物沉降观测、垂直度测量等。3.13其他检测项目(如结构裂缝的观测和检测、新型特殊材料检测等)(如有)。4、医疗气体管道及设备检测、净化洁净度检测。无论上述是否有详列,乙方需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监站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安全、竣工验收、备案等所需的全部检测工作,并按合同约定提交检测成果。六、服务要求1、检测试验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执行;2、检测试验应满足现行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相关规定;3、工作进度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4、提供的检测试验报告必须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代建单位: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鉴于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就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1.技术服务项目概要1.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40292.43㎡,其中:兴汉门院区改造面积22168.43㎡(地上19908.11㎡、地下2260.32㎡);光达院区新建面积18124㎡(地上10794.07㎡、地下7329.93㎡),具体内容为:①兴汉门院区:改造科技楼(B区6号楼),改造面积约14493.28㎡(其中地上面积约13146.03㎡,地下面积约1347.25㎡);改造实验楼(B区7号楼),改造面积约7187.35㎡(其中地上面积约6547.98㎡,地下面积约639.37㎡);改造设备房(B区8号楼),改造面积约214.10㎡;对10号楼负一层配电房进行改造增容,改造面积约273.70㎡;部分设施设备更换及室外附属工程。②新建科研医技楼总建筑面积18124m²(其中:地上10794.07m²、地下7329.93m²),地下2层、地上6层,建筑第3层设置连廊与院区现有科研楼连通,以及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33208.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238.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67.32万元,预备费2112.61万元,医疗制剂设备购置费989.80万元。1.2技术服务的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监测和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含超前钻、抗浮锚杆、桩基检测等)、土壤氡浓度检测、常规材料、门窗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含加固)、节能检测、水电检测、幕墙检测、消防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如有)、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管道工程检测、钢结构检测、医疗气体管道及设备检测、净化洁净度检测等。1.3技术服务的方式: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监测、检测及试验等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如甲方遗漏采购文件所列内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技术服务具体要求2.1技术服务地点:兴汉门院区B区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450号;光达院区位于长沙县黄兴镇黄江大道一段587号,黄江大道与高塘坪路交汇处东北侧。2.2技术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项目开工至项目施工完毕且经验收合格之日止。2.3技术服务进度:服从工程施工、验收进度需要。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现行设计、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监测方案要求进行监测,监测方案内容必须满足现行设计、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质安站相关要求。常规材料送检需满足质监站规范要求。2.5其他事项:无。3.成果文件要求3.1监测方案提交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检测方案4份。3.2检测报告和成果资料提交时间以现场检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盖章版报告一式4份。3.3乙方对提供的检测方案、检测报告等成果文件的真实姓、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保证提供的服务和成果文件未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权利,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及协作事项4.1提供的工作条件:(1)负责提供检测场地条件,协助乙方埋设各类检测元件,并加以保护;(2)负责现场调度,协调周边小区和单位的关系,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实施,通知相关方配合检测单位的工作,协调施工单位提供检测条件。4.2提供的技术资料:(1)项目正式设计图纸;(2)场地地勘报告。4.3其他:无。4.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开展检测工作前3个工作日。5.组织与管理5.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5.2本合同双方分别指定项目负责人如下:(1)甲方负责人:,电话:;(2)乙方负责人:,电话:。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1)牵头组织本方技术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的签订、履行;(3)负责跟踪或报告技术服务工作进展和成果;(4)负责与另一方的沟通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为技术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5.3人员更换5.3.1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5.3.2乙方更换其项目负责人与其他技术服务人员,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5.3.3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项目工作或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上述被更换的人员无甲方另行批准不得重新参加本项目技术服务工作。6.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6.1服务期内技术服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大写)整(¥元)(含税)。当合同约定的税率与国家税法规定及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不一致时,以国家税法规定及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为准进行调整,调整时以不含税价为基准,执行国家法规规定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该报酬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以及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用;安全、措施、设备进出场、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6.2技术服务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第一次付款兴汉门院区B区完成结构加固检测合同总金额的10%第二次付款光达院区完成基坑支护和基础工程施工检测合同总金额的30%第三次付款光达院区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检测完成土方回填及基坑监测合同总金额的30%第四次付款完成兴汉门院区B区和光达院区全部检测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备案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主管税务机关标准的等额增值税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相应延期付款且不视为违约。7.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7.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见证取样检测、现场质量检测。7.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7.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基坑支护工程验收、基础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竣工验收。8.知识产权8.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8.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9.保密义务9.1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到另一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双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9.1.1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9.1.2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9.1.3在技术服务项目通过评审后或按合同要求,及时将上述资料和信息返还对方或按对方要求作适当处理。9.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监测组所有技术人员。9.3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保密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一方书面解除另一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10.违约责任10.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0.1.1乙方未按期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0.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催告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于整改纠正造成进度延期交付的视同逾期交付。10.1.3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10%的违约金。10.1.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10%的违约金。10.1.5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10%的违约金。10.1.6乙方因违约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合同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10.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0.2.1甲方不提供工作条件或提供的工作条件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承担由此造成的项目延期、费用增加的责任。10.2.2甲方逾期支付技术服务报酬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0.2.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成果的,已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10%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每日0.3%的违约金。10.2.4如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检测结论判断错误或出现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立即整改或免费重新检测,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拒绝重新检测,或者经重新检测或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0.2.5如乙方不具备检测资质或检测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虽出具报告但最终不能通过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被认定检测报告不具有合法性或报告存在弄虚作假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有损失。11.合同变更和解除11.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2)因技术服务期满甲方仍需要乙方提供技术服务。11.3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出现时,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1.4本合同中约定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2.争议解决12.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3.名词和技术术语的定义和解释13.1无。13.2无。14.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4.1技术背景资料:无;14.2可行性论证报告:无;14.3技术评价报告:无;14.4技术标准和规范:1、检测试验项目和方法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程、规范执行。2、检测项目符合建设行政部门、建设工程质安监等部门和甲方的有关规定。14.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项目设计图纸、地勘报告等;14.6其他:无。15.其他1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5.2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执叁份,代建单位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建设单位):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代建单位: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电话: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委托方要求1、项目名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二、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40292.43㎡,其中:兴汉门院区改造面积22168.43㎡(地上19908.11㎡、地下2260.32㎡);光达院区新建面积18124㎡(地上10794.07㎡、地下7329.93㎡),具体内容为:①兴汉门院区:改造科技楼(B区6号楼),改造面积约14493.28㎡(其中地上面积约13146.03㎡,地下面积约1347.25㎡);改造实验楼(B区7号楼),改造面积约7187.35㎡(其中地上面积约6547.98㎡,地下面积约639.37㎡);改造设备房(B区8号楼),改造面积约214.10㎡;对10号楼负一层配电房进行改造增容,改造面积约273.70㎡;部分设施设备更换及室外附属工程。②新建科研医技楼总建筑面积18124m²(其中:地上10794.07m²、地下7329.93m²),地下2层、地上6层,建筑第3层设置连廊与院区现有科研楼连通,以及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33208.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238.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67.32万元,预备费2112.61万元,医疗制剂设备购置费989.80万元。三、服务期限:从项目开工至项目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结算之日止。四、采购预算:万元五、价款方式1、固定总价包干,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监测、检测及试验等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任何情况均不增加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1)付款人: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付款方式: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第一次付款兴汉门院区B区完成结构加固检测合同总金额的10%第二次付款光达院区完成基坑支护和基础工程施工检测合同总金额的30%第三次付款光达院区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检测完成土方回填及基坑监测合同总金额的30%第四次付款完成兴汉门院区B区和光达院区全部检测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备案合同总金额的30%六、服务内容根据设计图纸,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规范实施要求进行监测和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坑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水平位移监测、竖向位移监测、周边建筑物观测、深层水平位移观测、地下水位监测、支撑轴力监测、立柱沉降监测、地表和管线沉降监测、水平位移基准网观测、沉降基准网观测、各监测点布置等。2、基坑和地基基础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检测(含低应变检测、锚索基本试验、锚索验收试验、喷射混凝土厚度、钻芯法检测、基坑支护原材料检测)、锚杆抗浮检测(锚杆抗拔承载力等)、地基承载力(浅层平板试验等)、土壤氡浓度检测、超前钻、试桩试验、桩身完整性及承载力检测(抗压静荷载试验、抗拔试验、低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等)等。3、建筑工程相关检测3.1原材料相关检测3.1.1常规建筑工程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含钢筋原材、焊接及机械连接)、预应力检测(含钢绞线、锚具、夹具、连接器等)、注浆料、水泥、砖、砌块、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物理力学性能试验,砼及砂浆配合比试配,砼抗压、砼抗渗、砂浆抗压、结构胶、路沿石抗压等常规指标检测。3.1.2水电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缆、电线管、给排水管、风机盘管等常规指标检测。3.1.3装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涂料、腻子、石膏板、耐碱网格布、瓷砖、石材、瓷砖胶、墙地砖、水处理剂、加气砼砌块等常规指标检测。3.1.4其他材料,如防水材料(防水卷材、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等)、保温材料(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保温一体板等)。3.2主体结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结构强度实体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楼板厚度、钢筋数量及间距、承重墙体砂浆强度、植筋锚固抗拉强度、预制构件检测、装配式构件安装检测、截面尺寸、楼层净高、轴线偏差、加固工程材料(如碳纤维、钢板等)检测等。3.3钢结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的内部缺陷的检验,焊缝外观缺陷及焊接工艺检验,焊缝尺寸,耐防火检测、防腐涂料厚度,防火涂料厚度,漆膜附着力、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终拧扭矩、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梅花头检查、网架螺栓球节点检查,钢屋(托)架、桁架、钢梁等垂直度和侧向弯度、钢柱垂直度和网架结构挠度测量、型钢拉力、型钢冷弯、化学分析等。3.4幕墙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四性检测、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现场气密性、玻璃、型材、密封胶条、铝单板、铝塑复合板等。3.5建筑安装水电检测:水电现场试验及水电遥测等。3.6环境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环境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TVOC、氨、甲醛、氡等)浓度检测等。3.7节能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围护结构(门窗、玻璃、铝型材等)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等。3.8消防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电源及配电、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标志指示、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消防电梯、机械加压防烟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灭火器检测、非消防电源切断、挡烟垂壁、防火涂料、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等。3.9防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位连接、防雷击屏蔽体连接电阻、电涌保护器、土壤电阻率、防雷接地电阻等。3.10人防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结构安全的项目检测、结构防护效能项目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等(如有)。3.11建筑室内外给排水、管道、管线工程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主排水管道,地下管网CCTV检测、无压管道闭水试验等。3.12主体建筑物沉降观测、垂直度测量等。3.13其他检测项目(如结构裂缝的观测和检测、新型特殊材料检测等)(如有)。4、医疗气体管道及设备检测、净化洁净度监测。无论上述是否有详列,乙方需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监站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安全、竣工验收、备案等所需的全部检测工作,并按合同约定提交检测成果。七、服务要求1、检测试验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执行;2、检测试验应满足现行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相关规定;3、工作进度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4、提供的检测试验报告必须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与地下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已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但新证尚未发放的,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通过公示截图或核准证明资料。②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人防办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7]271号)全项人防检测参数的检测机构。④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检测资质,检测单位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gov.cn)中完成信息录入并处于正常状态。⑤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同等效力的上岗证。(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3、某些特殊项目(医疗气体管道及设备检测、净化洁净度)的检测,若无相关资质,在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允许进行外委。最终成果文件需同时加盖受托方和外委单位的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附件2:经济往来单位廉洁诚信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与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院方)的经济往来合作中,加强相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特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院方招标纪律,诚实守信地为院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不采用非法途径查阅、索取买卖院方设备、耗材、药品等相关信息,不伪造、提供虚假证件、票据、资质证明等,供应假冒伪劣产品。2.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院方合法权益。3.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拒签合同、终止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签订背离合同或技术参数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不以任何方式向院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股份、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5.不以任何方式向院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宴请、旅游、健身等不当活动。6.不为院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7.不为院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就业、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8.不发生其他任何可能影响院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或职务廉洁的行为。9.发现院方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行为时,向院方纪检部门举报;在院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积极配合并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证据。10.自愿接受社会及院方监督,若违反上述条款或其他法律法规,院方有权立即终止与我方合作;收到违反上述条款相关内容院方书面警示一次的,在本轮合同履行完结后一年内不参与院方的投标;若收到院方书面警示二次的,在本轮合同履行完结后两年内不参与院方的投标;若导致院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永久不参与院方项目的投标;若给院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赔偿院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永久不参与院方项目的投标。11.本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3.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三、授权委托书(格式)四、保证金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六、采购需求响应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十、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十一、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最终报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3.5.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响应文件及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3.6.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磋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3.7.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份,不装入投标文件,与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3.8.三、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1、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份,不装入投标文件,与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法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3.9.四、保证金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3.9.1.附件4-1保函(格式)保函(格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采购人名称):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3.10.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3.10.1.附件5-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服务内容报价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合同周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3.10.2.附件5-2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注: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附件5-3分项报价明细表(表格样式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调整表格内容)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12345678910序号服务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具体要求说明单价数量合计政策功能编码备注包合计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项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者“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3)如有价格优惠扣除,须明确出来,备注里面明确优惠的单位及承担工作的比例。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3.11.六、采购需求的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3.11.1.附件6-1响应一览表响应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数量服务备注时间地点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3.12.七、合同条款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3.13.八、采购需求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3.14.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37、38、39、40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3.14.1.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承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42.1款第(3)项。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采购项目分包的,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附页1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小计说明:1、本清单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提供的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包括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14.2.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14.3.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14.4.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注: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42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注明“详见证书附件”的,应提供其附件,以证明认证证书与响应文件一致。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清单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14.5.附件9-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和成交合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14.6.附件9-6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注:内容、格式自拟。3.15.十、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的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附件10-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10-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10-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10-4符合预留采购份额的证明文件附页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页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页3分包意向协议书3.15.1.附件10-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15.2.附件10-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9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征信保证划拨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3.15.3.附件10-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10.1(3)项规定提供。3.15.4.附件10-4符合预留采购份额的证明文件注:磋商文件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按第二章第10.3款规定提供附页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附页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页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或者附页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页3分包意向协议书。3.15.4.1.附页1《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磋商文件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按本章附件9-1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同中小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监狱企业,按本章附件9-2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按本章附件9-3规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资料。3.15.4.2.附页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注:磋商文件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与第二章第37.1款规定对应的联合体协议书。3.15.4.3.附页3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注:磋商文件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且要求合同分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与第二章第37.1款规定对应的分包意向协议书。3.16.十一、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注:提供第四章规定的证明材料。3.17.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评分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资料。13、最终报价说明:最终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请供应商自行准备《十三、最终报价》,在最终报价时按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交,不得装入响应文件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监测和检测服务 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