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招标公告(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2026)
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筹推进普通国道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2.2 建设规模: 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实施,主要内容为路基、桥梁、路面、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及相应绿化及景观工程等,路线全长15公里,其中中桥1座,长0.040公里,路线扣除桥梁长度后为14.96公里,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前置专题手续办理工作内容包含土地、水务、环保、林业等专题的各专项要件文件的编制、修改并向各归口主管部门报批,并最终通过其审批或审查等行政许可,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附件一《前置专题手续办理服务工作内容清单》。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专题的现场调查、数据收集、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送审批、协调沟通直至取得最终有效的批准文件,并将全套成果移交给招标人。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其他:本批次同时开展三个项目的前置专题手续办理招标,分别为: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G657镇宁新苑至江龙公路改扩建工程、G659关岭县花江至板贵公路改扩建工程。该三个项目中仅本项目为二次招标,若已在另外两个项目中标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以下程序定标: 情形一(人员重复):如在本项目投入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存在与上述另外两个项目中标人员重复,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递补;如第二名存在同样情况,则继续顺延。 情形二(人员无重复):如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均无重复,则该投标人可被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类或土地类或测绘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资质之和必须覆盖本项目所有强制性资质条件。 (4)鼓励联合体根据本项目土地(用地预审阶段)、土地(正式用地阶段)、水务、环保、林业等主要专题类别,设置专业、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内部架构。 (5)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和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牵头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是联合体唯一对委托人负责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土地专题负责人。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30日 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09日 23时59分。
4.2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中心(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4.3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
4.4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5.2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路局门户网站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电话:0851-8599244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号
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S3区1栋3单元3705号
联系人:
彭工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
张天桂(项目负责人),成员:黄大平、凯俊程
电话:
18885705979
电话:
1380948575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48668739@qq.com
2026年04月29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公平性竞争审查表.pdf
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二次)其他工程招标文件.GZTYZB
招标文件.pdf
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筹推进普通国道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2.2建设规模: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实施,主要内容为路基、桥梁、路面、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及相应绿化及景观工程等,路线全长15公里,其中中桥1座,长0.040公里,路线扣除桥梁长度后为14.96公里,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2.3招标范围:本项目前置专题手续办理工作内容包含土地、水务、环保、林业等专题的各专项要件文件的编制、修改并向各归口主管部门报批,并最终通过其审批或审查等行政许可,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附件一《前置专题手续办理服务工作内容清单》。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专题的现场调查、数据收集、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送审批、协调沟通直至取得最终有效的批准文件,并将全套成果移交给招标人。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2.5其他:本批次同时开展三个项目的前置专题手续办理招标,分别为: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G657镇宁新苑至江龙公路改扩建工程、G659关岭县花江至板贵公路改扩建工程。该三个项目中仅本项目为二次招标,若已在另外两个项目中标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以下程序定标:情形一(人员重复):如在本项目投入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存在与上述另外两个项目中标人员重复,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递补;如第二名存在同样情况,则继续顺延。情形二(人员无重复):如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均无重复,则该投标人可被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类或土地类或测绘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资质之和必须覆盖本项目所有强制性资质条件。(4)鼓励联合体根据本项目土地(用地预审阶段)、土地(正式用地阶段)、水务、环保、林业等主要专题类别,设置专业、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内部架构。(5)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和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联合体牵头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是联合体唯一对委托人负责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土地专题负责人。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09日23时59分。4.2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中心(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4.3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第1页/共2页4.4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5.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路局门户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电话:0851-85992446。9..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地址:,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S3区1栋3单元3705号48号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张天桂(项目负责人),成员:黄大平、联系人:彭工号:凯俊程电话:18885705979,电话:13809485759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48668739@qq.com2026年04月29日第2页/共2页附件2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二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9-520492-04-01-917780标段名称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二次)招标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彭栩(0851-33282603)代理机构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黄大平(13809485759)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是口否2要求投标人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是口否3要求投标人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是口否4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是口否5要求投标人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口否6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是口否7根据投标人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8根据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9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0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1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2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口否13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例外情形。是口否真实性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因虚假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审查意见:招标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附件3招标文件自查及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二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9-520492-04-01-917780标段名称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二次)招标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彭栩(0851-33282603)代理机构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黄大平(13809485759)序号自查内容自查结果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是口否回2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是口否回3要求投标人在本地区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是口否4要求投标人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或设定歧视外地经营者、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或者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是口否5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是口否6要求投标人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口否7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是口否8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是口否9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或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是口否10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或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投标;是口否11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是口否12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或者将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无关的上述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加分条件;是口否13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是口否14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是口否15在获取文件或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是口否16违规收取保证金,或者限定保证金只能以现金或非现金担保唯一形式缴纳,或者不依法退还保证金及现金缴纳形式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是口否17其他非法定或不合规要求;是口否18在合同条款中设置与项目不相适应的工期、服务期、交货期或转嫁风险;是口否19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口否20其他违法违规合同条款;是口否21根据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22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23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24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25对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以上述企业未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作为否决投标或不予加分的条件;是口否26设置各种不合理的中标条件;是口否2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设置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口否28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例外情形;是口否29如存在例外情形,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并明确实施期限。是口否口30专家意见:无专家签字:真实性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因虚假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审查意见:已按《贵州省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合规指引》等文件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招标文件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招标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说明:1.第30项主要针对招标人邀请专家对招标文件出具咨询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该情形的无需填写;2.招标人签字栏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署确认;招标代理签字栏须由机构负责人签署确认。-2-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二次)招标文件招标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二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9-520492-04-01-917780)招标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9-520492-04-01-917780)招标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1/186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186第一卷3/186第一章招标公告4/186第一章招标公告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筹推进普通国道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置专题手续办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二次)2.1.2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2.1.3建设规模: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实施,主要内容为路基、桥梁、路面、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及相应绿化及景观工程等,路线全长15公里,其中中桥1座,长0.040公里,路线扣除桥梁长度后为14.96公里,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2.1.4项目估算总投资20515万元,合同估算价160.5927万元;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2.2招标范围:本项目前置专题手续办理工作内容包含土地、水务、环保、林业等专题的各专项要件文件的编制、修改并向各归口主管部门报批,并最终通过其审批或审查等行政许可,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附件一《前置专题手续办理服务工作内容清单》。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专题的现场调查、数据收集、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送审批、协调沟通直至取得最终有效的批准文件,并将全套成果移交给招标人。2.3服务期:本合同项下全部技术服务工作的服务期为255个日历日,自收到用地预审范围线起计算。各专题的具体起止日期、关键节点成果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技术服务进度计划表》。受托人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包括取得各专题的最终批复文件,并提交给委托人。2.4其他:本批次同时开展三个项目的前置专题手续办理招标,分别为: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G657镇宁新苑至江龙公路改扩建工程、G659关岭县花江至板贵公路改扩建工程。该三个项目中仅本项目为二次招标,若已在另外两个项目中标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以下程序定标:情形一(人员重复):如在本项目投入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存在与上述另外两个项目中标人员重复,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递补;如第二名存在同样情况,则继续顺延。5/186情形二(人员无重复):如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均无重复,则该投标人可被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类或土地类或测绘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资质之和必须覆盖本项目所有强制性资质条件。(4)鼓励联合体根据本项目土地(用地预审阶段)、土地(正式用地阶段)、水务、环保、林业等主要专题类别,设置专业、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内部架构。(5)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和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联合体牵头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是联合体唯一对委托人负责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土地专题负责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于2026年0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09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5.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6/186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TYTB格式)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采用远程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使用CA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路局门户网站上发布。8.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9.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电话:0851-85992446。10.异议与投诉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①),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①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线上投诉的应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7/186(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发布的招标文件。12.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号联系人:彭工电话:0851-33282603招标代理: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S3区1栋3单元3705号联系人:张天桂(项目负责人),成员:黄大平、凯俊程电话:18785572777、13809485759电子邮件:448668739@qq.com2026年04月29日8/18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8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内容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细化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号联系人:彭工电话:0851-3328260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S3区1栋3单元3705号联系人:张天桂(项目负责人),成员:黄大平、凯俊程电话:18785572777、138094857591.1.4招标项目名称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二次)1.1.5标段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1.1.6标段建设规模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实施,主要内容为路基、桥梁、路面、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及相应绿化及景观工程等,路线全长15公里,其中中桥1座,长0.040公里,路线扣除桥梁长度后为14.96公里,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1.1.7标段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20515万元,合同估算价160.5927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前置专题手续办理工作内容包含土地、水务、环保、林业等专题的各专项要件文件的编制、修改并向各归口主管部门报批,并最终通过其审批或审查等行政许可,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附件一《前置专题手续办理服务工作内容清单》。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专题的现场调查、数据收集、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①a.“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且应与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相衔接,并不得与本章正文内容相抵触。b.“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10/18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送审批、协调沟通直至取得最终有效的批准文件,并将全套成果移交给招标人。1.3.2服务期本合同项下全部技术服务工作的服务期为255个日历日,自收到用地预审范围线起计算。各专题的具体起止日期、关键节点成果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技术服务进度计划表》。受托人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包括取得各专题的最终批复文件,并提交给委托人。1.3.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1.3.4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信誉要求:见附录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3分项负责人资格:见附录4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资质之和必须覆盖本项目所有强制性资质条件。(4)鼓励联合体根据本项目土地(用地预审阶段)、土地(正式用地阶段)、水务、环保、林业等主要专题类别,设置专业、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内部架构。(5)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和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联合体牵头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是联合体唯一对委托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负责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土地专题负责人。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形式:不适用1.11.1分包允许1.12.4(1)细微偏差澄清是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是1.13电子交易平台和平台运营机构(1)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书(如有)、澄清(如有)、通知(如有)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公示信息表;投标文件固定评标因素自评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总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1605927.00元。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各项专题报价均不得超过各项专题单独的限价,各项专题的限价见本章“附录5最高投标限价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将以中标的各项专题单价之和作为合同总价,各项专题单价恒定不变。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某项专题工作取消,则扣减对应专题工作费用,如有增加专题工作内容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新增专题费用按第四章合同条款第18.2.3条的调整机制确定合同价。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前置专题手续办理周期内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设备、管理、办公、交通、会务、外业勘察、物耗、利润、保险、税费、风险及有关的其它费用等)均计入投标报价中。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其他形式①: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电子担保保函承诺函……(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的,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要求如下:/(4)若采用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不再验证真伪,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电子保函复印件。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投标保函”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且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查询网址等),招标人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或者在开标现场无法进行真伪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①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补充其他合法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包括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之外办理的其他电子投标保函(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电子担保保函等)。13/18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计算原则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4)上述内容与“电子交易平台”规定不一致的,按其规定执行。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存在围标、串通投标行为的。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3项目负责人与分项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未载明项目负责人的,还应提供业主(委托人)或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或有关监管系统(或信用信息平台)中载明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网页截图。3.7.3(1)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求①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网交易平台最新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上传符合要求格式的加密投标文件。3.7.3(6)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②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网交易平台最新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上传符合要求格式的加密投标文件。3.7.3(8)暗标评标技术建议书编制要求不采用3.7.3(10)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网交易平台最新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上传符合要求格式的加密投标文件。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5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要求份数:1份;3.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①根据“电子交易平台”的制作要求补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有关要求。②根据“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补充电子投标文件的有关加密要求。14/18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目的时间要求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5.1.2是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是否,通过交易平台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电话方式通知。5.2.3(3)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与计算参数的抽取方式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4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其他情形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①的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②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3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参与该项目的应急措施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补充抽取①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取值范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定,一般宜小于或等于90%。②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18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2-3名。6.4.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否6.4.2本招标项目技术建议书是否采用“暗标”评标方式否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招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以中标结果公告形式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路局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将中标结果单独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路局门户网站公告期限:3日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7.8.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保证保险、担保公司保函或事先经过委托人认可的方式。(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8.5.1监督部门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开标过程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联系方式如下:招标人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5.1监督部门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号联系人:彭工电话:0851-33282603监督部门:贵州省公路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电话:0851-85992446邮政编码:550081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3.1采用电子开标评标的项目除“电子交易平台”另有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的计算均按以下原则保留小数点位数:(1)数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2)百分比保留小数点后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10.3.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电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电话:0851-85971671、0851-85971629、0851-85971363、0851-8597191210.3.3为进一步推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将按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中标公示。公示的内容为中标候选人的名称、预期中标价、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一旦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有关情况报有关主管部门。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人员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核。如发现投标期间投标人提交了无效(含暂停状态)证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处理并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人员社保证明等材料与原件不符,且不能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更换新证等相关情况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实上报后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与原件虽然相符,但复核时发现已经失效的,中标候选人应提供更新的有效证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延期证17/18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明,若1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的,招标人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实上报后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管理人员、职称证等相关证件与原件虽然相符,但复核时发现已经失效的,中标候选人应提供更新的有效证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延期证明,若1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的,招标人可要求中标候选人无条件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人员进场,并按招标文件更换人员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四、核查过程中若发现银行信贷证明、投标保函等虚假,除取消中标资格和追究其违约责任外,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服务费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招标人首先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3.4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必须是受托人正式自有员工,在整个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由于不可抗力而发生人员更换或履职不力等其他原因需更换时,更换人员必须报委托人批准,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资质,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对受托人进行违约处罚。10.3.5招标人有对投标文件进行核实和澄清的权力。投标人提供给招标人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均应真实可靠。若招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将其作假行为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10.3.6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有扫描件或复印件“正放”。投标人所附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字体内容大小和清晰度必须满足正常的阅读要求,如所附资料评审专家确认无法阅读或识别的,评审专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约定时间补充符合要求的资料,如投标人无法按照评审专家要求提供的,评审专家对无法阅读或识别的资料不予认可。10.3.7评审过程发现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但在交易系统中未进行更改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在下载招标文件前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手续,在投标阶段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18/18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能够证明工商准予变更登记的资料,以工商变更登记的企业名称为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能够证明工商准予变更登记的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应否决其投标;2.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应否决其投标。10.3.8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10.3.9招标人将澄清及补遗书发布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看并下载。非招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未收到此类补遗书(澄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3.10本项目实行风险共担机制(1)在项目取得立项或前期工作经费有来源的情况下,完成专题要件文件并向各归口主管部门报批,并最终通过其审批或审查等行政许可,按100%支付;(2)因国家政策变化或规划调整,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项目未取得立项或后续经费无来源的情况下,阶段性成果未完成,本合同自然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将不再支付;阶段性成果已完成,相应的服务费用将通过协商方式调价支付。(3)因国家政策变化或规划调整,导致项目延期实施的,相应服务费用将延期支付。投标人应做好应急方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10.3.111.投标人中标后,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2.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黔价房〔2011〕69号)文件第五条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计取。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于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招标代理认可的一种方式,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省新支行账号:2402002109200146779招标代理机构将为中标单位缴纳的招标代理费开具增值税发票。10.3.12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为准。19/186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①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20/186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①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所承接过的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4)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6)投标人不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①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重复。21/186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①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具有规划类或土地类或测绘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①对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22/186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土地专题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人1具有地质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专题负责人1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环保专题负责人1具有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备案登记的注册环评工程师(须同时提供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注册备案登记的查询截图)林业专题负责人1具有林业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3/186附录5最高投标限价表单位:人民币元专题类别专题名称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元)备注土地专题(用地预审阶段)勘界报告及勘界图项175000节约用地专章项160000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项16000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179500用地组件报批项1150000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160000土地专题(正式用地阶段)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项112000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160000耕作层剥离方案编制(含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项160000不动产权办理项160000水务专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1127500防洪评价报告项175000环保专题环境影响评价项1108927林业专题使用林地报告项1210000风景名胜区影响专题报告项1300000合计160592724/186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专题要件批复服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标段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186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各自分工的专题服务承担直接责任,对联合体整体履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为本次招标适用的“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与本次招标适用的“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中国执行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6/186(6)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7/186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1.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1.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1.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1.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除电子交易平台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在澄清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确认,超过时间未确认的,视为,其拒绝澄清,应否决其投标;(2)对于本章第1.11.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1.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应继续完成评标。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28/186出响应。1.12电子交易平台和平台运营机构本次招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和平台运营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澄清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后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29/186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后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也可以“线下”向招标人提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一部分商务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部分技术文件(1)技术建议书。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30/186(1)投标函;(2)专题服务费用清单。投标人在评要件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费用清单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专题要件批复服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专题要件批复服务费用。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专题要件批复服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1/186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①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纸质银行保函、金融平台电子投标保函②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的标段进行绑定,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纸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将纸质银行保函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招标人核验,且彩色扫描件应放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开标结束后递交给招标人。(3)若采用金融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应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及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且被担保人(被保险人)应是招标人,并直接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在线确认,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保函编入投标文件。(4)若采用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缴纳和核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①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招标人应据此测算出具体金额。②金融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是指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http://117.187.141.91/jr/gtm/guarantee.do?position=index)”在线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其履行投标义务的担保文件,包括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电子担保保函等。一旦投标人未履行投标义务导致招标人产生损失时,出具担保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应向招标人承担代偿责任。32/186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3.5.2“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书面承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在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3.5.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其他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或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5.4“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规定的各专业分项负责人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如有)中分项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33/186书的彩色扫描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分项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分项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3.5.7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二个或二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4/186(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报价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签字或盖章)②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函和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用于投标文件上的个人电子签名和单位电子印章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认证,并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的CA证书进行签署,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和盖单位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8)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制。(9)如评标办法规定本项目评标使用“电子交易平台”的“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辅助评标的,投标人应根据“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完善“电子交易平台”所关联的相关信息库主体信息,并根据编制工具的编制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编制。(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要求。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7.5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电子交易平台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3.8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资料投标人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或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中的信息无①单位电子印章是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表明投标人认可投标文件内容的数据,即,通过模拟在纸质投标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单位公章的外观进行投标文件盖章的方式。②个人电子签名是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个人身份并表明其认可投标文件内容的数据,即,通过模拟个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上签字、签章的外观,进行投标文件签署的方式。35/186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9雷同电子投标文件的认定及处理3.9.1电子投标文件涉嫌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5)其他涉嫌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的情形。3.9.2雷同电子投标文件的认定(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涉嫌本章第3.9.1项(1)目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解释和说明,若投标人拒绝提供解释和说明或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和说明的,视为雷同电子投标文件。(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涉嫌本章第3.9.1项(2)~(5)目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视为雷同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应视为雷同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3.9.3雷同电子投标文件的处理按照本章第3.9.2项的规定属于雷同电子投标文件,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36/186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招标人应在开标结束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适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线上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当使用CA证37/186书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1.2招标人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除“电子交易平台”另有规定外,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使用CA证书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投标人未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1开标时间和地点(适用电子招标现场开标)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线上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CA证书到“交易场所”指定开标室现场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1.2招标人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除“电子交易平台”另有规定外,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使用CA证书准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投标人未准时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适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2)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核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核验不通过,视为未递交投标保38/186证金;(3)在“电子交易平台”记录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CA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5)对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原因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并按本章第5.3款规定进行补救处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如有);(6)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7)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服务期限、质量目标、主要人员及其他内容,并由“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如实记录;(8)投标人代表应在“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9)开标结束。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人应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使用CA证书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2)在“电子交易平台”记录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3)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与计算参数,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抽取,具体详见投标人前附表;(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5)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如有);(6)投标人代表应在“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7)开标结束。5.2.4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39/186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提出,经招标人在线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在线提出疑问,经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内容或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相关情形,交由评标委员会据实评审。5.2开标程序(适用电子招标现场开标)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核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核验不通过,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在“电子交易平台”记录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携带CA证书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5)对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原因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并按本章第5.3款规定进行补救处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如,有);(6)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7)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服务期限、质量目标、主要人员及其他内容,并由“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如实记录;(8)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现场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40/186(9)开标结束。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在“电子交易平台”记录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3)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与计算参数,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抽取,具体详见投标人前附表;(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公布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5)招标人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如有);(6)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现场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7)开标结束。5.2.4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在线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招标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结束前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内容或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相关情形,交由评标委员会据实评审。5.3开标补救措施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将暂停项目开标,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41/186部门报告,并按下列情形分别采取补救措施:(1)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2)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时间。5.3.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系统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系统出现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6)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4开标异议(适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作出答复,并予以记录。5.4开标异议(适用电子招标现场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含聘用、挂职、借调人员等);42/186(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任职单位与招标人为同一单位或者隶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7)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的;(8)参与过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编制以及意见征询、审核的;(9)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回避情形。国务院相关部门、军队对评标专家抽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1.3如遇评标专家因故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到场专家人数情况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按照原方式抽取专家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相应减少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的数量。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被减少的招标人代表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并且应对评标的过程和资料严格保密。6.1.4按照本章第6.4.1项规定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招标人应向远程异地评标主会场提出评标专家抽取申请,合理确定主会场和分会场所需评标专家专业类别、人数等信息。6.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以下评标评审工作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或者扰乱评标现场秩序;(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应当提出否决意见;(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或者相互串通;(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提出的倾向、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对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标施加不当影响;(8)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违法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3/186(9)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评标劳务报酬以外财物;(10)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工作。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控制评标现场人员数量。除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人员、交易场所必须的现场见证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评标现场。6.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本人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举产生。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主任委员。6.2.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外界联系,确需与外界联系的,经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人员或者交易场所现场见证人员同意后,通过评标现场专门设立的通讯工具与外界进行联系,并做好通讯记录和录音备查。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系统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6.4评标方式6.4.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开展评审活动的,分主会场和分会场,“电子交易平44/186台”运营机构所属的“交易场所”为远程异地评标的主会场,其他参与远程异地评标的“交易场所”为分会场。招标人应当从指定的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异地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并在两个及以上“交易场所”(其中至少1个“交易场所”在我省)的评标室完成招标项目的评审,如主会场专家数量较少或没有相应专业评标专家的,可采用评标专家全部在分会场方式评标。招标人代表应在主会场参加评标工作。6.4.2本招标项目技术建议书是否采用“暗标”评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及招标公告公示的其他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45/186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及招标公告公示的其他媒介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8履约保证金7.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8.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8.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6/1867.9签订合同7.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前置专题手续办理费、增加工作量、缩短服务期限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9.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9.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9.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47/186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4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通讯要求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委托代48/186理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一直稳定,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收到“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有关通知,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10.2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9/186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以交易中心电子开标系统导出格式为准50/18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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