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 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的研究 榨菜行招标公告(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6)



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研究及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CQS26C00646)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研究及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CQS26C0064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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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研究及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5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6C00646 采购执行编号:ZC-GZ-26000559
项目名称: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研究及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的研究
800,000.00元
1

服务范围:按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全过程技术支持、现场服务、方案配合、验收资料报审等技术服务工作。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
1,000,000.00元
1

服务范围:按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设备供货、运输装卸、安装施工、系统调试、功能检测、现场技术指导、操作培训、验收移交、质保维修、售后技术服务等技术服务工作。

最高限价总计:1,8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包1: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内容研究工作。 包2: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优化工艺路线及完成施工设计,采购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建设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4月30日 至 2026年5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5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5月25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5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经办人:吴进
采购人电话:023-8852131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富源大道临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唐玮 杨敬杰
代理机构电话:023-67523244 6770726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玮 杨敬杰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523244 67707261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开招标-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研究及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CQS26C00646(终审稿).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的研究

最高限价:800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6C00646采购执行编号:ZC-GZ-26000559招标项目名称: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研究及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7-※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一、服务期、服务地点、验收方式及成果交付要求-10-※二、报价要求-10-※三、付款方式-11-※四、知识产权-11-※五、服务团队人员要求-11-※六、包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部分仅限参与包2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响应)-11-※七、保密责任-12-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3-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3-二、评标方法-14-三、评标标准-15-四、无效投标条款-20-五、废标条款-21-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2-一、投标人-22-二、招标文件-22-三、投标文件-22-四、开标-24-五、评标-24-六、定标-24-七、中标-25-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6-十、交易服务费-27-十一、签订合同-27-十二、项目验收-27-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8-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9-一、合同主要条款-29-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1-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3-一、经济文件-34-三、商务文件-39-四、其他-42-五、资格文件-5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研究及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1: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的研究800.801其他未列明行业包2: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1001.001其他未列明行业本次采购共分2个包,一个投标人可对其中1个或2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1个包的中标人(优先中标顺序承诺申明格式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的开标一览表)。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8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6年5月25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递交)1.转账(汇款)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账户(包1保证金汇至包号1,包2保证金汇至包号2;汇错包则保证金递交无效),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项目名称榨菜行业高盐度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研究及榨菜高盐度水处理示范工程建设财政编号CQS26C00646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方式按包包号保证金子账号银行信息开户行账号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990200181058490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9902001810659399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需覆盖投标有效期。2.3投标保证金保函须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吴进电话:023-88521315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富源大道临10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唐玮杨敬杰邮编:400023电话:023-6752324467707261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一)“标的”一览表包号服务内容/标的名称分项内容数量/单位备注1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的研究/1项“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涉及的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所属行业需按照本表和第一篇第一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填写。2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脱盐系统工艺设计1项“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涉及的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所属行业需按照本表和第一篇第一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填写。脱盐系统建设设备购置1项(二)本项目包2涉及产品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压缩机套1所提供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板式强制循环蒸发器套13浓缩过滤离心机套14自控与电气系统套15系统建设所需的附属管道、阀门等配件批1注:以上表格可不在《服务条款差异表》中进行填报。“※”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包1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按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全过程技术支持、现场服务、方案配合、验收资料报审等技术服务工作。2.服务要求:按本项目服务及质量需求开展工作;3.服务标准: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报告,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二)包2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按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设备供货、运输装卸、安装施工、系统调试、功能检测、现场技术指导、操作培训、验收移交、质保维修、售后技术服务等技术服务工作。2.服务要求:按本项目服务及质量需求开展工作;3.服务标准: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报告,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包1: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的研究(一)服务内容1.开展榨菜行业高盐废水环境影响研究;2.开展榨菜行业管理减排机制研究;3.开展榨菜产业减排系统解决方案研究。(二)实施要求主要包括对重庆市榨菜主产区榨菜行业废水排放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和历史数据收集;对典型河流开展水质监测分析,分析榨菜行业废水排放对相关河流的影响;开展榨菜行业管理减排机制研究,提出榨菜产业减排系统解决方案;总结研究成果,形成1份技术报告,1份政策建议。包2: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一)服务内容1.建设总体要求本工程采用MVR蒸发结晶工艺处理高盐废水,中标人需根据实地进水水质情况(综合考虑盐度、氯化物、COD等指标)进行系统设计,要求最终出水达到《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1050-2020)要求,结晶盐实现资源化回收。2.系统建设涉及的主体设备要求中标人提供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全部设备、管道、阀门、泵组及电控系统,至少包括以下主体结构:2.1压缩机2205双相不锈钢,罗茨式,过气量达到2000kg/h,压缩机温升20℃,配套电机功率达到132kW。2.2板式强制循环蒸发器主体结构采用TA1/EPDM材料,换热面积达到100m2,设计温度150℃,设计压力:1.0MPa,换热板片厚度达到0.6mm。2.3浓缩过滤离心机。主体结构采用2205双相不锈钢,功率达到22kw,LLW350,处理能力与所建设的高盐废水脱盐系统配套。2.4自控与电气系统PLC控制柜及动力柜采用碳钢防腐材料,电气配件包含电能表/负感器/熔断器等核心配件。2.5提供一批系统建设所需的附属管道、阀门等配件。(二)实施要求1.中标人需对高盐废水脱盐系统的设计、配套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运维全过程负责。主要包括优化工艺路线并完成施工设计;完成一套处理能力达到2m³/h的MVR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含系统建设涉及的主体设备等,确保系统和设备最终正常运行。2.中标人实施范围包括:系统设计、配套设备采购供货、运输装卸、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系统功能检测、现场技术指导、系统操作培训、质保维修、售后技术服务支持等。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服务地点、验收方式及成果交付要求(一)服务期包1: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内容研究工作。包2: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优化工艺路线及完成施工设计,采购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建设工作。(二)服务地点包1服务地点:重庆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包2服务地点:重庆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包1:中标人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项目成果材料,并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采购人在接到中标人正式申请后组织相关验收工作。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成果资料,包括技术报告、政策建议等内容,并与项目合同要求内容一致。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重新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在中标人提交的所有验收资料内容达到验收合格要求时,双方签署验收文件。包2:中标人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采购人在接到中标人正式申请后组织相关验收工作。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验收资料,包括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技术报告(含MVR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运行情况等)、完整施工设计资料(含工艺优化说明、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等)等建设内容,并与项目合同要求建设内容一致。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重新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在中标人提交的所有验收资料内容达到验收合格要求时,双方签署验收文件。(四)成果交付要求包1:按照项目服务需求,完成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及减排路径的研究,总结形成《重庆市榨菜行业高盐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及减排路径研究报告》、《重庆市榨菜行业高盐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及减排路径研究的政策建议》。包2:按照项目服务需求,完成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主要包括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技术报告(含MVR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运行情况等)及完整施工设计资料(含工艺优化说明、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等)。※二、报价要求包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人员劳务费、研究费、会议及差旅费、调研费、专家咨询费、资料信息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包2: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系统建设费用、设计费用、人员劳务费、系统建设所需的配套设备购置费、设备安装调试费、材料费、系统建设所需的配件购置费、人工费、运输费、资料信息费、管理费、利润、售后服务期内产生的质保维保服务费用、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付款方式包1:(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70%的预付款;(二)待中标人完成项目研究成果提交并通过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尾款。(三)每次付款前,中标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发票金额为对应支付金额),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按财务程序启动办理支付手续并完成付款程序;往来款项支付通过双方开户银行进行,结算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包2:(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70%的预付款;(二)待中标人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尾款。(三)每次付款前,中标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发票金额为对应支付金额),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按财务程序启动办理支付手续并完成付款程序;往来款项支付通过双方开户银行进行,结算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服务团队人员要求包1:(一)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项目服务团队,配置不少于以下要求人员: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4名及以上固定团队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团队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变更。(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清单,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包2:(一)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项目服务团队,配置不少于以下要求人员: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4名及以上固定团队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团队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变更。(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清单,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六、包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部分仅限参与包2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响应)(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个系统(含MVR设备)质量保证期达到2年。质保期内,压缩机、板式强制循环蒸发器、浓缩过滤离心机若因结垢或腐蚀导致泄漏,中标人需免费更换相关零部件并调试至设备最佳运行状态。(二)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1.1电话咨询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质保期内,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委派售后人员或技术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系统或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或解决方案,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七、保密责任(一)投标人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技术资料、数据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投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二)项目实施涉及的数据仅用于本项目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用作其他用途,或提供给非本项目参与人员。履行本项目合同义务所产生(或接触到)的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信息所有方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和传播,不得将有关信息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三)投标人应作好内部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四)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数据(包含原始数据、衍生数据和成果数据)全部为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的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私下向第三方(包括采购人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或者同级其他单位)提供。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部分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1个或2个包参与投标,但参与本项目各包的投标人最多只能成为其中1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该投标人填写的“开标一览表”优先承诺顺序成为相应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则由排序其后的投标人依序替补。说明:若同一投标人多份“优先中标顺序承诺申明”中“优先中标顺序”不一致的,按照所递交包序号最小的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优先中标顺序为准,若投标人投2个包但未填写优先中标顺序承诺申明的,默认按照所递交包序号从小到大排列为优先中标顺序。三、评标标准(一)包1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40%)实施方案(10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1.项目背景2.工作目标3.技术路线 4.工作内容5.工作成果评审内容: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8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5分;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2分。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方案内容无科学性、无合理性;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实施进度及保障措施方案(10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包含:1.进度安排;2.关键工作节点梳理;3.各环节进度保障措施;4.与采购人的沟通以及协调方案;5.风险预估和应对方案。评审内容: 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8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5分;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2分。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实施组织机构设置方案(10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内容包含:1.组织机构;2.人员配备;3.工作流程;4.岗位职责与分工;5.监督与管理机制。评审内容: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8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5分;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2分。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质量保障方案(10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包含:1.质量控制制度;2.质量控制措施;3.质量控制计划;4.后续服务承诺。评审内容: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8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5分;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2分。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商务部分(50%)项目服务团队(30分)1.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专业副高级(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不满足得0分。 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或监测与分析类或化工类专业的正高级职称,得5分,不满足得0分。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1.提供对应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团队人员缴纳的2026年以来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其它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生态环境类或监测与分析类或化工类专业副高级(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人员满足得5分,本项最多得20分,不满足得0分。说明:同一人员持有多项职称证书仅计分一次。项目业绩(20分)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任务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生态环境领域技术成果转化类科研课题或技术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1.项目业绩需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或任务书复印件(至少包含任务书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落款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同一份业绩只计分一次。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任务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生态环境领域技术遴选评估服务或内部指南规程编制的,每提供1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二)包2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本国产品的报价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三)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40%)实施方案(10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1.项目背景;2.工作目标;3.高盐废水水质特性分析;4.脱盐系统的工艺路线,工艺设计说明;5.脱盐系统总体布局,总体功能说明。评审内容: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8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5分;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2分。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无合理性;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⑧脱盐系统工艺设计不合理;⑨脱盐系统布局设置不合理。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实施组机构方案及保障措施(10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组机构方案及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包含:1.组织机构;2.人员配置;3.岗位职责及分工;4.工作流程;5.工期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措施、技术保障措施、经济保障措施、合同保障措施等。 评审内容: 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8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5分;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2分。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工艺对比及可行性分析方案(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工艺对比及可行性分析方案,方案包含:1.工艺对比分析:脱盐系统主要工艺设备技术对比分析、工艺方案分析;2.母液减排措施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分析,结合高盐废水蒸发特性制定减少蒸发结晶母液排放量的措施。评审内容: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8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5分;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2分。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质量保障方案(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1.安全文明管理及保障措施;2.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评审内容: 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8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5分;4.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2分。5.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4处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商务部分(50%)项目服务团队(30分)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或化工类专业正高级职称,得5分,不满足得0分。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或化工类或机电工程类专业副高级(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不满足得0分。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1.提供对应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团队人员缴纳的2026年以来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其它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生态环境类或化工类专业副高级(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人员满足得5分,本项最多得20分,不满足得0分。说明:同一人员持有多项职称证书仅计分一次。项目业绩(20分)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任务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污水处理类项目服务或建设,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1.项目业绩需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或任务书复印件(至少包含任务书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落款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同一份业绩只计分一次。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标准或指南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污水处理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或团体的标准或指南制定工作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发布标准或指南封面页、前言页、编辑/制定单位信息页面或其他可证明投标人参与完成标准或指南编辑/制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包含标准或指南发布时间体现),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的说明(一)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注: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以及关于产品成本之和的承诺函(注:若涉及多种产品则需提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无。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需覆盖投标有效期。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服务(含随服务附带的货物)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提供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服务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但XXXX。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付款5.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5.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5.3付款方法:5.3.1XXXX5.3.2XXXX5.3.3XXXX6.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合同争议的解决7.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7.2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8.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9.合同生效及其它9.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9.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9.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仅限包2投标人提供)(三)关于产品成本之和的承诺函(如果有,仅限包2投标人提供)(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1项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优先中标顺序承诺申明:我单位若在2个包中均排名第一,优先中标顺序为包X,包X。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若同一投标人多份“优先中标顺序承诺申明”中“优先中标顺序”不一致的,按照所递交包序号最小的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优先中标顺序为准,若投标人投多个包但未填写优先中标顺序承诺申明的,默认按照所递交包序号从小到大排列为优先中标顺序。注:仅对本项目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可不填写优先中标顺序承诺申明。(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包号:1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项目号:包号:2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仅限货物产品填写本栏)制造商(仅限货物产品填写本栏)生产地(仅限货物产品填写本栏)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包含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的内容);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研究及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仅限包2投标人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为准】(三)关于产品成本之和的承诺函(如果有,仅限包2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活动,因本项目含有多种产品,现对产品成本之和相关情况作如下承诺:我公司为该采购项目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所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_____%。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可自拟承诺。2.投标人须如实填报比例数据。3.关于报价扣除的相关规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第三条“评标标准”的“(三)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其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盐废水脱盐系统建设 榨菜行业高盐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的研究 榨菜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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