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招标公告(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6)



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已由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2603-520324-04-01-579218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正安县瑞濠街道播州大道
2.2 建设规模: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分8个组团、分阶段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设备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场平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室外环境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室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 102000.60平方米(约153.3亩),总建筑面积 200189.5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99407.60 平方米(含1#厂房23739.37平方米、2#厂房 21132.97 平方米、3#厂房 31770.41平方米、4#厂房30554.09平方米、5#厂房 31770.41平方米、6#厂房 31770.41 平方米、7#厂房 23536.65平方米、8#设备用房339.36平方米、9#行政办公用房4793.93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81.92平方米,室外停车位111个。
2.3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30天
2.4 标段划分:一标段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岩土初勘、详勘、施工勘察(含布孔、钻探、室内实验、声波测试、抽水试验、物探测试、技术资料及后期服务、勘察报告送审等等)全部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备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已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04月30日 至北京时间2026年05月25日 09时00分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05月25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 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851-28792155 电子邮件:10708252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陈剑 成员:贾祖栋、王长进 电 话:13368599239 电子邮件:656823520@qq.com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正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凤仪街道珍州西路 583 号、联系电话:0851-26421241)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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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招标(定稿).pdf

(勘察)竞争审查表.pdf

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2603-520324-04-01-57921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正安县瑞濠街道播州大道2.2建设规模: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分8个组团、分阶段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设备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场平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室外环境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室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02000.60平方米(约153.3亩),总建筑面积200189.5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99407.60平方米(含1#厂房23739.37平方米、2#厂房21132.97平方米、3#厂房31770.41平方米、4#厂房30554.09平方米、5#厂房31770.41平方米、6#厂房31770.41平方米、7#厂房23536.65平方米、8#设备用房339.36平方米、9#行政办公用房4793.9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81.92平方米,室外停车位111个。2.3设计周期:设计周期30天2.4标段划分:一标段2.5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岩土初勘、详勘、施工勘察(含布孔、钻探、室内实验、声波测试、抽水试验、物探测试、技术资料及后期服务、勘察报告送审等等)全部内容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项目负责人具备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已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北京时间2026年05月25日09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05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8.其他9.联系方式招 标 人: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员会办公室一楼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陈剑 成员:贾祖栋、王长进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13368599239电 话:0851-28792155电子邮件:656823520@qq.com电子邮件:1070825298@qq.com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正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凤仪街道珍州西路583号、联系电话:0851-26421241)交易文件下载2026年04月30日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招标人: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6年4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勘察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响应和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线上〉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线下开标)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履约保证金7.7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的情形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1:开标记录表附件2:投标文件特征码核查记录表附件3:问题澄清通知附件4:问题的澄清附件5: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6:中标结果公告附件7:中标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3.4评标结果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附件B: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附表1:评标委员会名单附表2:形式评审记录表附表3:资格评审记录表附表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附表5:算术错误检查表附表6:低于成本评审记录表附表7:资信业绩评审记录表附表8:勘察纲要评审记录表附表9:投标报价评审记录表附表10:其他因素评审记录表附表11: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附表12:评标结果汇总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三、合同工期四、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定义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合同生效十二、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4语言文字1.5联络1.6严禁贿赂1.7保密第2条发包人2.1发包人权利2.2发包人义务2.3发包人代表第3条勘察人3.1勘察人权利3.2勘察人义务3.3勘察人代表第4条工期4.1开工及延期开工4.2成果提交日期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4.5恶劣气候条件第5条成果资料5.1成果质量5.2成果份数5.3成果交付5.4成果验收第6条后期服务6.1后续技术服务6.2竣工验收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7.1合同价款与调整7.2定金或预付款7.3进度款支付7.4合同价款结算第8条变更与调整8.1变更范围与确认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第9条知识产权第10条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的确认10.2不可抗力的通知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第1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第12条合同解除第13条责任与保险第14条违约14.1发包人违约14.2勘察人违约第15条索赔15.1发包人索赔15.2勘察人索赔第16条争议解决16.1和解16.2调解16.3仲裁或诉讼第17条补充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4语言文字1.5联络1.7保密第2条发包人2.2发包人义务2.3发包人代表第3条勘察人3.1勘察人权利3.3勘察人代表第4条工期4.2成果提交日期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第5条成果资料5.2成果份数5.4成果验收第6条后期服务6.1后续技术服务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7.1合同价款与调整7.2定金或预付款7.3进度款支付7.4合同价款结算第8条变更与调整8.1变更范围与确认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第9条知识产权第10条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的确认10.2不可抗力的通知第13条责任与保险第14条违约14.1发包人违约14.2勘察人违约第15条索赔15.1发包人索赔15.2勘察人索赔第16条争议解决16.3仲裁或诉讼第17条补充条款附件:附件A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附件B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C进度计划附件D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勘察要求二、适用规范标准三、成果文件要求四、发包人财产清单(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六、勘察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承诺函四、投标保证金(如要求)五、勘察费用清单(如有)六、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如要求)(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五)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的履职承诺及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七、勘察纲要八、其他资料(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承诺等)(一)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二)正在勘察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注:招标公告内容以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发布内容为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楼联系人:张信波电话:0851-2879215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街道国际商贸城银座底商市场二层2-61、2-62号从业人员姓名:陈剑(项目负责人)、贾祖栋、王长进电话:187860150191.1.4招标项目名称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招标1.1.5项目建设地点正安县经济开发区1.1.6项目建设规模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分8个组团、分阶段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设备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场平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室外环境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室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02000.60平方米(约153.3亩),总建筑面积200189.5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99407.60平方米(含1#厂房23739.37平方米、2#厂房21132.97平方米、3#厂房31770.41平方米、4#厂房30554.09平方米、5#厂房31770.41平方米、6#厂房31770.41平方米、7#厂房23536.65平方米、8#设备用房339.36平方米、9#行政办公用房4793.9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81.92平方米,室外停车位111个。1.1.7项目估算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勘察合同估算金额:(大写)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岩土初勘、详勘、施工勘察(含布孔、钻探、室内实验、声波测试、抽水试验、物探测试、技术资料及后期服务、勘察报告送审等等)全部内容等。1.3.2勘察服务期限45日历天1.3.3质量标准工程勘察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本工程勘察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1)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不要求□要求□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且合法有效,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满足/要求。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4.1岩土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已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身份证、☑注册证(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截图为准。)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4.2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1)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履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履职的,按合同相关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更换前人员。(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现场安全技术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现场安全技术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人员☑职称证、身份证。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6.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7.勘察设备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并在我省具有相应试验设备或与我省具有招标项目相应试验设备的机构签订有关委托协议,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8.其他要求(1)省外入黔勘察企业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前在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完成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文件中提供登记截图,中标后按要求完善备案手续。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或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②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必须以投标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若投标人的社会保险由其控股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需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或其他企业名义缴纳的无效。注: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未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和国家未发布职业标准的人员资格。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按照《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的指导意见(黔发改法规〔2024〕296号)》文件要求,不得存在任意一种情形。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踏勘地点:正安县经济开发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1分包☑不允许1.12响应和偏差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附件A: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发布。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澄清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发布。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修改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报价方式☑方式一:固定单价暂定工程量:20000(单位:米);暂定勘察费投标总价=暂定工程量×固定单价报价。固定单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注:投标人根据所报下浮率(单价)折算投标报价估算总金额,填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的“标书信息确认”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监理服务费报价)栏3.2.3报价方式,该报价与开标记录表相应数据对应,此投标总价仅做系统采集数据使用,不作评标依据。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勘察费固定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元/米。□BIM技术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专项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元,□施工图审查费/元,☑暂定工程量:_20000_米,暂定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人民币2000000.00_元。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及折算总价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否决投标。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包括:1.完成本工程勘察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主要含项目□测量(包括1︰500地形管线测量及其他建构筑物的物探、纵横断面测量、施工控制网测量、施工单位进场前的原始地貌测量、竣工测量,以及满足设计要求的其他测量等)、□可研勘察、☑初步勘察(含水文地质勘察)、☑详细勘察、☑专项勘察、☑补充勘察、☑周边环境调查、□配合招标人完成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要求的BIM模型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等,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供勘察交底服务及在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2、投标人自行对现场条件进行勘测。水、电、场地、道路、环保措施等现场条件和涉及勘测措施所需的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协助;开展勘察测量工作涉及的各类工程责任险、人员险等以及其他内容或形式的保险,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按项目统一购买,投标人因保险投保义务履行缺失造成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包括但不限于“七项费用”以及“高低温作业费”等所有其他费用,其中“七项费用”是指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4、其他:/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需要一、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递交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户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开户银行账号:凭CA密钥网上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1)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转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在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14位随机码,随机码及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http://111.122.63.26:88/TPBidder/memberLogin确认投标后,至保证金查询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随机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CA密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保证保险:3.4.1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4)担保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按照《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的通知》(遵市发改〔2023〕4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注: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申请】功能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办理的电子保函,系统可直接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保函、承诺函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节点内,开标现场提交原件验证,原件验证通过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保函、保险格式可参考黔建建通〔2020〕20号相关附件。以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由系统自动判断。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违反投标人须知第9.2款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5)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2财务状况表☑无要求□有要求□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且合法有效,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3近年完成或正在勘察的类似项目年份要求☑不需要业绩□需要业绩,近年,指年月日至年月日止。3.5.5近年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指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其中任意一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要求。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ZYTF(加密)及*.nZY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YTF格式)到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3.7.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3)若投标人到现场开标的,在开标现场递交*.nZYTF(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份,若投标人未到现场开标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nZYTF(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798022625@qq.com),此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4)投标截止时间止,若因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后,采用投标人提供的*.ZYTF(加密)及*.nZYTF(非加密)两份电子投标文件,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5)因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4.1.1电子投标文件份数、加密要求(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YTF格式,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一份(仅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3)中标后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4)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注: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的文件格式)的投标文件。4.2.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期,以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提示时间和澄清文件变更公告相关内容为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室安排见媒体公告,或会员系统、官网开标安排栏查询。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111.122.63.26:88/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1.1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5.1.2解密时间解密时长为60分钟。特别注意: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2开标程序☑远程(线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不到(或到)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2.招标文件中现场验证环节(若有)不约束未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3.本项目预约开标时间到达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部门、各投标人可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进入“开标沟通”页面处理本项目信息公布、提出异议、确认信息等相关沟通工作;4.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步骤为: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进入解密程序,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名单、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姓名、类似项目业绩、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按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60分钟,自公布投标人名单后起算,若遇特殊情况,经投标人申请,招标人、监督人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长(招标代理在开标系统中修改);6.因投标人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解密的,经招标人、监督人同意,可用导入非加密文件方式解锁投标文件。7.投标人解密时间截止、未解密的所有投标人明确放弃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等3个条件,达到任一条件后招标人开始解密;8.解密完成并批量导入后,公布开标记录表;5.2开标程序9.若对开标环节有任何问题,投标人可在“开标沟通”页面提出,若所有投标人都在群内回复无异议或投标截止后30分钟后未提出异议视为无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操作结束开标沟通,并在开标系统结束开标,进入评标程序。注:选择不见面开标的,请各投标人通过投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手册”进行学习。开标时间到后请选择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及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开标期未实行远程解密造成投标失败或投标人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过程中遇见问题的请及时联系该项目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开标系统出现下列情形的,暂停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开标系统、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2)开标系统、交易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使用的;(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4)交易系统计算机出现病毒,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进行的。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专家库随机抽取,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由招标人指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勘察服务期;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如要求),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投标业绩名称(如要求);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按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大于中标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勘察费支付担保。8.1重新招标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勘察业绩要求:不作要求。10.2低于成本报价评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勘察服务期限的要求、管理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理由不充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10.2投标应作否决处理。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5%及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启动低于成本评审。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0.3项目负责人答辩□无☑有10.4异议、投诉处理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投标人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驳回投诉,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异议受理单位: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10.4异议、投诉处理联系电话:18786015019投诉受理部门:正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51-2642124110.5关于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对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10.6投标人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未按规定加密将无法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按时解密,在评标结束前应在线或在现场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通讯联系正常。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投标人应确保及时回复,否则视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10.7开标异议☑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完成开标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0.8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10.8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后,可在本地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继续评审。对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ZYTF及*.nZYTF两份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到现场开标的,在现场以U盘形式递交,若投标人未到现场开标的,以邮件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798022625@qq.com),由系统管理人员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10.9开标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招标人按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未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10.10技术标(实施方案)是否采用暗标是,暗标要求:投标人编制的暗标中,正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企业LOGO、项目名称、以往工程名称、荣誉奖项、联系方式、特殊标识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水印、删除痕迹,否则技术标按0分处理。技术标部分编制应精炼、准确,不宜过于冗长,本部分页码不得超过400页,超过400页的,技术部分按0分处理。10.11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正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珍州西路住建局三楼电话:0851-2642124110.12招标文件解释权本招标文件参照《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电子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3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项目实际编制,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1310.13.1勘察费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勘察人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的50%,基础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勘察人实际完成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结算金额的70%,主体工程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80%,剩余勘察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支付。10.13.2按甲方需求以子项目(相应楼栋)单独完善勘察资料及送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招标人或使用单位提出对实施内容进行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减少,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诉求赔偿。10.13.3在因国家或地**府政策的改变、规划调整、工程总体安排等原因而令工程不再实施或无法实施的,双方自愿解除合同,不得因此提出索赔。10.13.4勘察单位必须确保勘察成果的精度及完整性,如因勘察成果精度不足、数据失准或勘察内容缺失导致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调整或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单位须无偿补充勘察工作、修正勘察成果,并按实际影响工程建设的程度,参照合同约定比例扣减相应的勘察费用。10.13.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不作要求,投标人提供或不提供相关材料均不影响其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的有效性。10.13.6本项目对类似项目业绩不作要求,投标人提供或不提供业绩材料均不影响其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的有效性。10.13.7如拟投入项目人员的相关证书上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如附有)上的投标人单位为准或以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为准或以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任命文件或劳动合同等)为准,上述材料均可证明其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的有效性。10.13.8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编制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文本及编标工具提供的系统格式文本,投标单位可以参照也可以不参照,参照与不参照均不影响其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的有效性。10.13.9投标文件如出现选项签署时同时签署、重复编页、跳页、提交相同文件份数超过规定数量等情况,均不影响其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的有效性。10.13.10招标文件未明确提供原件之处,投标人可以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黑白或彩色均可,上述情况均不影响其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的有效性。10.13.11本项目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以招标文件中“附表2:形式评审记录表、附表3:资格评审记录表、附表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约定的“审查内容”及“审查标准”为准,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冲突之处,以“附表2:形式评审记录表、附表3:资格评审记录表、附表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为准。除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外,其他任何评审标准中的内容均不作为判定某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10.13标的依据(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约定的内容除外)。10.13.12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的规定,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效的投标家数为两家或一家时,只要认定还具有竞争性时(考虑报价是否接近市场价格行情等竞争因素),则仍然可以继续评标直至推荐出第一中标候选人。10.13.13本项目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申请】功能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办理的电子保函,系统可直接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其保函原件无需在开标现场递交至招标人。10.13.14本项目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10.13.15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及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约定为准。10.13.16投标人须作出承诺(格式自拟,未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评标结束后,同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技术实力、信誉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体现的相关内容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查核实,如有不符合投标文件或弄虚作假或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同意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投标活动,招标人有权选择顺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招标,以此类推。(2)投标人实际进场人员按投标文件进行配置,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全力配合招标人完成一切有利于项目实施的相关事务,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工作,愿接受招标人下达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改正,愿无条件接受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及解除合同等一切后果。(3)中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同意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投标活动,招标人有权选择顺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招标,以此类推。(4)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代理机构和业主签订的金额为准一次性支付。10.13.1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条“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内容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有冲突之处,以“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勘察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委托代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勘察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踏勘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纲要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市/州中心)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要求);(5)勘察费用清单(如有);(6)资格审查资料;(7)勘察纲要;(8)其他资料(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承诺等)。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费用清单(如有)。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费用清单(如有)”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3.5.1“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资信证明,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勘察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如需要)、职称证、注册证(如要求)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如需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纲要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线上〉开标)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线下开标)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上进行公告。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大于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应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9.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9.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及必要的证明材料。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勘察招标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2:投标文件特征码核查记录表(项目名称)勘察招标投标文件特征码核查记录表序号投标人特征码是否异常一致是否为无效标备注硬盘序列号网卡MAC地址注:特征码异常情况,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文件评审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2个特征码异常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年月日附件3:问题澄清通知(项目名称)勘察招标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问题的澄清(项目名称)勘察招标问题的澄清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5: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入场登记号:)已于年月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及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价:质量标准:勘察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号;□具备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第二中标候选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及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价:质量标准:勘察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号;□具备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第三中标候选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及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价:质量标准:勘察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号;□具备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标公示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电话)投诉。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6: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入场登记号:)已于年月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有异议,但不影响中标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对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中标人:投标价:质量标准:勘察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号,□具备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7:中标通知书二维码(扫码查看中标通知书网上发放情况)项目代码: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贵单位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勘察招标的投请贵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项目交易场所(交易中心):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下列因素排序:(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若采用固定单价,由招标人确定其中一个单价作为排序因素,该单价名称为:勘察费固定单价);(2)勘察纲要得分由高到低;(3)资信业绩得分由高到低;(4)其他因素得分由高到低。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不要求信誉要求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勘察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承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承诺。2.1.3响应性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附件2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603-520324-04-01-579218标段名称正安智能卫浴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招标人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信波085128792155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陈剑18786015019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是口否2要求投标人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是口否3要求投标人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是口否4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是口否5要求投标人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口否6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是口否7根据投标人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8根据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9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0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1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2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口否13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例外情形。是口否真实性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因虚假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审查意见:招标人(签生)解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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