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洋井物资煤炭招标公告(江苏洋井物资供应有限公司2026)
洋井物资煤炭采购项目(2026-10批次)
采购公告
洋井物资煤炭采购项目(2026-10批次)
发布时间
2026-04-30 11:09:04
行业类型
综合交易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2026-04-30 11:09:09 至 2026-05-06 23:59:59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线上获取 点击下载
文件售价(元)
0.0
开标时间
2026-05-07 14:15
开标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5-07 14:15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洋井物资煤炭采购(2026-10)比价公告
江苏洋井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对洋井物资煤炭采购项目(2026-10)进行比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洋井物资煤炭采购项目(2026-10)
1.2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基地陬山路公用工程岛干煤棚;
2.2 采购范围:为满足园区重大产业项目供热需求,现采购5万吨动力煤煤炭。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煤炭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比价文件;
每个采样单元(10000吨)“收到基全硫”,按照下表执行结算。每个采样单元硫分质量检验允许偏差范围为±0.1%。
项目
结算标准
折算标准
全水分
≤14%
>14%,每增加1%,扣1%吨位,以此类推,不足1%的部分,按比例扣除。
干基灰分
≤15%
>15%,<25%,按(实测值-15%)÷1%×0.5元/吨扣款;
≥25%,按(实测值-25%)÷1%×10元/吨扣款。
干基挥发分
≥25%
<25%,按(25%-实测值)÷1%×10元/吨扣款;
≤34%
>34%,按(实测值-34%)÷1%×5元/吨扣除。
焦渣特性
≤4#
>4#,买方有权拒收,已经入库的按合同单价50%结算。
收到基全硫
≤0.7%
>0.7%,≤0.8%,按(实测值-0.7%)÷0.1%×6元/吨扣除;
>0.8%,≤0.85%,按(实测值-0.7%)÷0.1%×12元/吨扣除;
>0.85%,买方有权拒收,已入库的按合同单价50%结算;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5000大卡
检测热值在4900(含)-5300(含)大卡之间的,以5000大卡为基数,按合同单价×(检测热值/5000)结算;
>5300大卡,按5300大卡结算;
<4900大卡,≥4700大卡,以5000大卡为基数执行双倍扣款。例:检测热值4800大卡,则结算热值为5000-(5000-4800)×2=4600大卡,结算单价为合同单价×(4600/5000)。
<4700大卡,以5000大卡为基数,执行三倍扣款。例:检测热值4600大卡,则结算热值为5000-(5000-4600)×3=3800大卡,结算单价为合同单价×(3800/5000)。
灰熔点(ST℃)
≥1350℃
<1350℃,按(1350℃-实测值)*0.03元/吨扣除;<1280℃,买方有权拒收,已经入库的按合同单价50%结算。
粘结性
不粘结
具有流动性,以手抓不粘结为合格,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或按10元/吨扣除。
颗粒度
≤300mm
15%的货物量颗粒度>300mm,买方有权拒收或按10元/吨扣除。
本批次煤炭取样采用机械取样。
2.3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比价文件要求。
3. 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参与。
3.1条件一:江苏洋井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煤炭框架内单位,框架内单位名单如下:浙江聚能启正能源有限公司、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红狮能源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港口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控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绿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2条件二:
3.2.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销售过20万吨煤炭(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销售数量以合同销售数量为准,发票作为辅证(发票与合同甲乙方须对应,如与合同金额不匹配,供应商需补充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补充提供加盖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2.3 供应商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未被取消或者暂停(在暂停期内)投标资格;
(2)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比价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 比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4.4 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请投标人确保标书如期上传。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4:15;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开标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比价文件。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的方式。本项目为江苏洋井物资供应公司煤炭框架内单位和框架外单位同时进行比价,如果二轮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最低价,则开启多轮报价,直至开出一家最低价为止。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超出比价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比价文件而取消其投标资格。
7.2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保函。
本次比价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江苏洋井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28室
联系人:刘永艳
电话:18795516836
电子邮箱: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中标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务必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投标人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签到并对各自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登录、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8. 质量指标、验收标准:
每个采样单元(10000吨)“收到基全硫”,按照下表执行结算。每个采样单元硫分质量检验允许偏差范围为±0.1%。
项目
结算标准
折算标准
全水分
≤14%
>14%,每增加1%,扣1%吨位,以此类推,不足1%的部分,按比例扣除。
干基灰分
≤15%
>15%,<25%,按(实测值-15%)÷1%×0.5元/吨扣款;
≥25%,按(实测值-25%)÷1%×10元/吨扣款。
干基挥发分
≥25%
<25%,按(25%-实测值)÷1%×10元/吨扣款;
≤34%
>34%,按(实测值-34%)÷1%×5元/吨扣除。
焦渣特性
≤4#
>4#,买方有权拒收,已经入库的按合同单价50%结算。
收到基全硫
≤0.7%
>0.7%,≤0.8%,按(实测值-0.7%)÷0.1%×6元/吨扣除;
>0.8%,≤0.85%,按(实测值-0.7%)÷0.1%×12元/吨扣除;
>0.85%,买方有权拒收,已入库的按合同单价50%结算;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5000大卡
检测热值在4900(含)-5300(含)大卡之间的,以5000大卡为基数,按合同单价×(检测热值/5000)结算;
>5300大卡,按5300大卡结算;
<4900大卡,≥4700大卡,以5000大卡为基数执行双倍扣款。例:检测热值4800大卡,则结算热值为5000-(5000-4800)×2=4600大卡,结算单价为合同单价×(4600/5000)。
<4700大卡,以5000大卡为基数,执行三倍扣款。例:检测热值4600大卡,则结算热值为5000-(5000-4600)×3=3800大卡,结算单价为合同单价×(3800/5000)。
灰熔点(ST℃)
≥1350℃
<1350℃,按(1350℃-实测值)*0.03元/吨扣除;<1280℃,买方有权拒收,已经入库的按合同单价50%结算。
粘结性
不粘结
具有流动性,以手抓不粘结为合格,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或按10元/吨扣除。
颗粒度
≤300mm
15%的货物量颗粒度>300mm,买方有权拒收或按10元/吨扣除。
9.付款方式:待货物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并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用现汇、保理或信用证方式付清全款。
10.供货期限:要求2026年5月20日至5月24日期间通过输煤栈桥运输方式将煤炭不间断送至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基地陬山路公用工程岛干煤棚。(2026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将煤炭全部进完)。若变更具体送货时间,买方将以函件形式通知卖方。违约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扣款。进煤过程中买方有权抽检,若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数值,买方有权终止进煤。如卖方不能及时供应合格煤炭,买方有权终止本批采购协议,另行组织采购,增加的成本由卖方承担。
11.交货地点: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干煤棚(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基地陬山路公用工程岛)。
12.报价为到厂价,含船运费、倒短费、装卸费、水尺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13.供方须将所供煤炭煤质报告经我公司确认后再发货。
14.煤炭单价以5000大卡为基数进行报价。
15.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供应商在线上报价。
16.本项目为两轮报价,2026年5月7日14:15后响应文件通过的供应商在15:20至15:30通过“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二次报价。如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无法联系,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后一轮报价不能超过前一轮报价。如果二轮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最低价,则开启多轮报价,直至开出一家最低价为止。
17.本项目控制价为4959.6万元。
18.框架内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版采购清单,框架外单位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框架内单位名单如下:浙江聚能启正能源有限公司、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红狮能源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港口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控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绿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7.参加本次招标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将500万投标保证金打入我司指定账户,2026年5月7日14:15前我司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则该司投标价视为无效。
18.如采购人认为价格不理想,有权进行议价或另行采购。
19.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详情见采购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洋井物资煤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