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程流动设备招标公告(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0-500102-04-01-22786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载机、轮胎式起重机、叉车、牵引车+平板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涪陵区清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一标段(第二次):5t装载机4辆、3t装载机1辆。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二标段(第二次):轮胎式起重机(装卸适用)1辆。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5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2辆。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四标段(第二次):Q45 牵引车2辆,40t平板车4辆。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一标段(第二次):约148万元。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二标段(第二次):约149万元。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约35万元。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四标段(第二次):约88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含所采购设备设计、制造、部装成套、总装、运输、吊装、调试、试验、验收(叉车、轮胎起重机须取得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合格证)等交钥匙及售后服务全过程(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6 交货期:  45  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一标段(第二次)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二标段(第二次)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四标段(第二次)
2.8 其他: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中多个标段。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机。(此项要求针对二标段)
具备 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此项要求针对三标段)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标段、三标段投标货物制造商还应满足:
具备 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机。(此项要求针对二标段)
具备 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此项要求针对三标段)
(3)装载机、轮胎式起重机、叉车、牵引车+平板车(根据所投标段提供对应制造商授权书)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5-08 17: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5-09 17: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2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东路10号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3幢1-6层

邮  编:

邮  编:

项目负责人:
郑臣
项目负责人:
刘君春

电  话:
18512347919
电  话:
1512364383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673179688@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监督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
023-72203687

2026年04月30日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

9902001850410299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涪陵支行

430102029007791845-193

招标公告.pdf

三标段供货要求.pdf

[50010220260424001010203].cqzf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0-500102-04-01-22786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载机、轮胎式起重机、叉车、牵引车+平板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涪陵区清溪镇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2026年04月30日电话:023-72203687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一标段(第二次):5t装载机4辆、3t装载机1辆。监督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二标段(第二次):轮胎式起重机(装卸适用)1辆。账号:,账号: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5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2辆。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四标段(第二次):Q45牵引车2辆,40t平板车4辆。电子邮箱:673179688@qq.com传真:,传真:电话:2.3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18512347919,电话:15123643839项目负责人:郑臣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一标段(第二次):约148万元。项目负责人:刘君春邮编:,邮编: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二标段(第二次):约149万元。1-6层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东路10号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3幢招 标 人: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约35万元。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四标段(第二次):约88万元。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7.联系方式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2.4招标范围:包含所采购设备设计、制造、部装成套、总装、运输、吊装、调试、试验、验收(叉车、轮胎起重机须取得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合格证)等交本钥次匙招及标售公后告服同务时全在过《程(重庆具市体公要共求资详源见交第五易监章督供货网》要及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6.发布公告的媒介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5交货地点: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2.6交货期:45日历天。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25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2.7标段划分:4.3招标人应于2026-05-0917: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澄清。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5-0817:00:00前。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一标段(第二次)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若,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二标段(第二次)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4.招标文件的获取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四标段(第二次)2.8其他: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中多个标段。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均无效。3.1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制造商(3)装载机、轮胎式起重机、叉车、牵引车+平板车(根据所投标段提供对应制造商授权书)具有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动工业车辆(叉车)。(此项要求针对三标段)3.1.1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机。此项要求针对二标段)(2)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流动式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起重机。(此项要求针对二标段)(2)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标段、三标段投标货物制造商还应满足:(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此项要求针对三标段)3.1.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0-500102-04-01-22786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载机、轮胎式起重机、叉车、牵引车+平板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涪陵区清溪镇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一标段(第二次):5t装载机4辆、3t装载机1辆。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二标段(第二次):轮胎式起重机(装卸适用)1辆。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5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2辆。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四标段(第二次):Q45牵引车2辆,40t平板车4辆。2.3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一标段(第二次):约148万元。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二标段(第二次):约149万元。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约35万元。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四标段(第二次):约88万元。2.4招标范围:包含所采购设备设计、制造、部装成套、总装、运输、吊装、调试、试验、验收(叉车、轮胎起重机须取得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合格证)等交钥匙及售后服务全过程(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2.5交货地点: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2.6交货期:45日历天。2.7标段划分: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一标段(第二次)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二标段(第二次)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三标段(第二次)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流动设备四标段(第二次)2.8其他: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中多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制造商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3.1.1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机。(此项要求针对二标段)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此项要求针对三标段)3.1.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标段、三标段投标货物制造商还应满足: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流动式起重机。(此项要求针对二标段)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此项要求针对三标段)(3)装载机、轮胎式起重机、叉车、牵引车+平板车(根据所投标段提供对应制造商授权书)具有制造商授权书;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5-0817:00:00前。4.3招标人应于2026-05-0917: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澄清。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25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代理机构: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东路10号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3幢1-6层邮 编:邮 编:项目负责人:郑臣项目负责人:刘君春电 话:18512347919电 话:15123643839传 真:传 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673179688@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监督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 话:023-722036872026年04月30日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叉车技术规格书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2月叉车技术规格书1工程概况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拟新建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码头拟配置2台5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用于件杂货装卸,本技术规格书仅为设备的基本要求。2工作内容2.1工作范围(1)此工作范围包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包装、装卸运输、交货、调试、验收以及配套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2)此工作范围还包括卖方在培训买方人员、质量保证以及合同设备的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方面所提供的服务,并提供本技术文件要求的资料和图纸。2.2供货范围卖方应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部装成套、总装、运输、吊装、调试、试验、验收(含取得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合格证)等交钥匙及售后服务全过程。设备配置最终需经买方确认后方可生产。序号设备单位数量备注15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辆23主要技术参数(1)主要性能参数:名称:5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数量:配货叉2台额定起重量:5000kg载荷中心:600mm最大起升高度:≥4000mm货叉自由起升高度:200mm货叉长度:≥1200mm门架倾角(前/后):6°/12°轴距:2250mm前后轮距:1470mm/1700mm悬距(前/后):590mm/600mm全长(不带货叉):~3490mm全宽:~1995mm全高(护顶架处):~2450mm最小离地间隙:~200mm最小转弯半径(外侧):≤3250mm最大行驶速度满载/空载:≥24/28km最大起升速度满载/空载:≥510mm/530mms爬坡度(满载):≥32%侧移器侧移量:≥150mm叉车重量:~8300kg轮胎:实心轮胎(2)发动机参数柴油发动机采用性能参照或相当于:五十铃6BG1或朝柴6102G3发动机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第三阶段。4车辆的主要性能要求4.1总体要求(1)要求叉车整车可靠性好。(2)变速箱、驱动桥、转向桥等关键驱动部件采用先进技术,质量可靠。(3)关键件如:密封件、离合泵等采用进口优质产品。(4)采用滚轮式油门操纵,动作灵活、可靠、拆装更方便。(5)制动系统采用全液压动力制动方式。(6)油门踏板采用防后翻设计。(7)采用性能相当于科蒂斯表芯固态数字化仪表,十段式彩色显示,显示整车的状态。(8)驾驶室的设计应符合人机工程:座椅前后位置可调、靠背角度可调;方向盘角度可调;仪表盘的小型化以及低安装位置,操作前方的视野好。踏板角度、多路阀操纵杆和动力换档操纵杆位置与操作标准姿势相符,驾驶不易疲劳。4.2整车要求噪音低、震动小:(1)采用进气消音器,通过对气流的膨胀、干涉,抑制进气脉冲,降低了进气噪音。(2)排气系统采用波纹管实现与车架的柔性联接,降低整车的震动。(3)采用有效降低发动机加速噪音的消声器,采用无火花排放的灭火消声器。(4)多路阀安装处、转向管柱安装处、底板与车架之间、发动机与车架联接处、转向桥和车架联接处均做减震处理。(5)门架后升降油缸内置下降缓冲装置,三节全***架的前升降缸采用国际优质品牌的活塞缸并设有上升缓冲装置,降低货物上升、下降到位时的震动,杜绝门架“串缸”现象。(6)整车噪音(按国家标准):小于81.5dB。4.3车架结构材质优良、焊缝强度高、结构抗扭系数高、过载能力强。4.4关键铰接部位及各工作机构应有可靠的防尘设计,整机适合长期在扬尘工况下作业。4.5液压系统中的阀组、管路各接口采用可靠密封设计,防止渗漏。5制造、组装调试要求5.1卖方或销售代理的品牌方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平衡重式内燃叉车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型式试验检验证、产品质量检验证(产品鉴定证书)、叉车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和质量管理认证。卖方或代理销售的品牌方应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5.2卖方或销售代理的品牌方必须具备制造及改装能力,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5.3卖方应按合同设备技术文件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程序,对设备的全部项目按其正常效能进行操作、调整和试验。在设备的最终性能试验之前,卖方应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组织对设备调试进行检查,并对这些试验见证。5.4卖方应按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图纸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平衡重式内燃叉车的各项性能及安装精度,应符合合同设备技术文件和国家规范如:《平衡重式叉车技术条件》、《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和其他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6检验和验收6.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产品,产品必须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政府国家标准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范完成制造和安装;并通过相关部门检验获得产品合格证文件。6.2设备安装完成后,经买方、卖方及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达到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该设备的产品标准,并满足安全使用防护要求的,方可验收合格。6.3设备在指定现场进行验收,如长途运输,损坏外体及零部件等,买方可拒收。6.4交接验收(1)产品到达买方现场后安装、调试完成后,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设备最终验收,验收试件由买方提供,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2)必须保证投标车辆配置的完整性,能满足车辆全部功能的使用,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3)按照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最新生产技术标准要求验收。在此卖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必须符合国家公告目录)、车辆专用发票等(一车一套)。保证车辆在买方所在地相关部门顺利办理入户手续。(4)现场试验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进行各项现场试验,包括安装检验、性能试验和验收。以验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是否满足合同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现场试验由卖方提交试验大纲,买方主持,组织卖方、监理单位、运行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并对试验结果进行鉴定。卖方应对试验程序、试验所需的仪器、试验方法、试验实施和试验结果负责。现场试验所需的仪器、仪表由卖方提供使用,所需费用含于报价中。7调试及培训7.1卖方负责产品的调试。7.2卖方应在产品安装调试中对用户进行技术免费培训,并提供成套培训资料。7.3培训应能使买方技术人员掌握设备操作,保证产品正常运行并能较为熟练地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7.4现场服务费用由卖方负担,计入合同总价内。在报价表中的技术服务费用(包含在相关服务费中)是总价承包的费用。7.5培训内容: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操作使用,保养维护等。7.6培训日期及地点:安装后卖方派谴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用户所在地对全体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必要时与卖方协商另安排时间请专家讲课。培训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旅差、食宿、培训场地和消耗品等用均由买方承担。8卖方须提供的技术资料8.1卖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操作使用说明书、产品安装检修说明书、运行维护说明书(含电子版文件光盘或闪存盘)等各2套;8.2卖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提供设备的产地、材质报告单;8.3凡每台需有一套标准配置的附件或专用工具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应包括在该设备中每车配备胎1个,专用工具1套;8.4卖方推荐的设备结构型式的选择依据、主要工艺参数的计算与确定原则,以及类似用户的使用业绩;8.5试验检验报告(包括特性试验数据、工厂试验报告和现场调试)各3份;8.6只有当所有规定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全部提交以后,买方才签发一份交接证明给卖方,否则将认为该项工作未完全完成。8.7技术资料、工具及其它每车配产品使用说明书一套,保修卡1套,配件目录、合格证等,资料与整车相符。9卖方必须投报的内容9.1供货设备细化清单:其中包括名称、设备(含产地、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合计等。9.2易损件、随机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名称、数量、价格、产地及免费的时间。9.3设备调试、操作培训内容、日程及其它内容。必须对技术培训内容及有关情况做详细说明。9.4售后服务体系。必须对售后服务期限、免费服务期限、厂家免费维护保养周期、最快到达时间、服务范围等情况做详细说明。9.5必须注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设备到货所需时间,即供货周期。10售后服务10.1卖方应为用户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10.2迅速快捷的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10.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买方发现所供设备的任何漏项和缺项,既使未在供货范围中列出但依据合理判断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内应该包括的内容,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短缺的或遗漏的设备、装置、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无偿交付买方。10.4在设备保修期内如设备损坏时,卖方应在24小时内响应,迅速派员及时解决,同时卖方承担备品备件及人员的所有费用,由于卖方原因时间拖延而造成买方生产损失由卖方赔偿。10.5设备交货后卖方必须根据买方要求安排技术人员或维修人员到现场安装,安装后由卖方负责调试。10.6对以上技术服务应有明确的时间承诺,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10.7车辆到工地现场后,卖方负责安装和调试,其过程不得超过5天。11质保期责任叉车保修期为在买方验收合格后12个月。主要部件如:发动机、变矩器、变速箱、驱动桥等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4个月,其他部件质保按国家规定执行。卖方保证质保期内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如在质保期内发现材料、工艺或设备制造缺陷,或这些缺陷在质保期可能恶化,卖方承担费用进行修理直至修好,并相应地延长保证期。质保期过后,卖方仍对设计、制造或材料方面的重大缺陷负责。12主要外购机电产品一览表叉车主要外购机电产品一览表序号部件名称采用性能参照或相当于以下生产厂家产品1发动机参照或相当于安徽全柴、玉柴、朝柴2变速箱参照或相当于安徽合力、绍兴金道、中南传动3变矩器参照或相当于安徽合力、徐工4制动器参照或相当于江铃集团、杭州富阳5转向器参照或相当于镇江液压件厂、济宁伊顿6液压泵参照或相当于合肥长源、临海海宏7液压油缸参照或相当于安徽合力、杭叉8门架参照或相当于安徽合力、杭叉9车架参照或相当于安徽合力、杭叉10转向桥参照或相当于安徽合力、杭叉11驱动桥参照或相当于安徽合力、杭州星宏、江西分宜1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13.1备品备件3.1.1备品备件应具有互换性,与原部件应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同样的加工制造工艺,并经过与原部件同样的工厂检查和试验。3.1.2备品备件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和保护,以保证长期贮存、性能不受影响。备品备件还应按要求进行包装,必须与设备的其他部件分开装箱,并应与主设备一起发货。箱上应有明显的标记,以便识别箱内所装部件。3.1.3备品备件中应包括安装装配所需的特殊材料。13.2专用工具和仪器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为便于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调校)、维修所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专用工具和仪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卖方应说明专用工具和仪器的名称和用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流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