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调研定制纸品招标公告(泗洪县教育局2026)
泗洪县初中学段教育调研定制纸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泗洪县初中学段教育调研定制纸品采购项目 JSZC-321324-DTZB-G2026-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2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24-DTZB-G2026-0004
项目名称:泗洪县初中学段教育调研定制纸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1.22703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综合单价137304.94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泗洪县教育局采购初中学段基础教育调研所需纸品,主要是按要求制作完成并封装到位的各类纸品,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年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2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8359233。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363067、0519-86722806。
4.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
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泗洪县教育局(本级)
单位地址:泗洪县洪泽湖东大街7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261107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东田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泗洪县嵩山南路2-15号(明发国际大酒店对面)
联系人:胡方敏
联系电话:0527-86666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方敏
电话:0527-86666118
附件:
泗洪县初中学段教育调研定制纸品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泗洪县初中学段教育调研定制纸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1324-DTZB-G2026-0004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泗洪县初中学段教育调研定制纸品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纸制文具
采购单位
泗洪县教育局(本级)
行政区域
泗洪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10: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
泗洪开标一厅
预算金额
¥401.2270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方敏
项目联系电话
0527-86666118
采购单位
泗洪县教育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泗洪县洪泽湖东大街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485088882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东田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0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方敏
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采购代理机构形象,现对我单位开展“泗洪县初中学段教育调研定制纸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从业条件;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三、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四、依法及时答复或协助采购人答复供应商答疑,积极配合投诉处理等事项;五、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不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六、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接受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我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单位名称(盖章)2026年3月30日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采购人形象,现对我单位开展“泗洪县初中学段教育调研定制纸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谁采购,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三、合理提出采购需求,不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四、按规定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扶贫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五、及时签订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六、严格履约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依法及时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投诉处理等事项;八、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接受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我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单位名称(盖章)2026年)月30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泗洪县初中学段教育调研定制纸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24-DTZB-G2026-0004(货物类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泗洪县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东田招标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泗洪县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东田招标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28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0第四章采购需求24第五章合同文本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8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泗洪县初中学段教育调研定制纸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24-DTZB-G2026-0004)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324-DTZB-G2026-0004号2.项目名称:泗洪县初中学段教育调研定制纸品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401.227032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综合单价137304.94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5.采购需求(简介):泗洪县教育局采购初中学段基础教育调研所需纸品,主要是按要求制作完成并封装到位的各类纸品,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3年内供货完成。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函)。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投标人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印刷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使用CA锁登录系统后,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3.本项目共分1个采购包。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六、其他补充事宜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8359233。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3.宿迁地区“苏采云”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363067、0519-86722806。4.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泗洪县教育局地址:泗洪县青阳街道洪泽湖东大街37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东田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泗洪县嵩山南路2-15号(明发国际大酒店对面)联系人:骆工联系方式:17351776366、0527-866661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工电话:1537059909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属性本项目属性按以下第1种确定:1.货物采购;2.服务采购;3.工程采购。2投标有效期60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投标文件份数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4开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进行不见面开标。5进口产品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接受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等相关规定;2.不接受进口产品。6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确定中标人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按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8分包要求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无2.不允许分包。9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政采协【2024】20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可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10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方式及周期支付标准参照《宿迁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发放标准》宿财购[2018]32号支付,(2小时以内200元/人;超过2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100元/人·小时计算;连续评审超过8小时,超出部分按200元/人·小时计算。)支付方式及周期:费用由采购人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支付评审费,支付周期不超过评审结束后25个工作日。10其他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前。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属性本项目属性按以下第1种确定:1.货物采购;2.服务采购;3.工程采购。2投标有效期60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投标文件份数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4开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进行不见面开标。5进口产品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接受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等相关规定;2.不接受进口产品。6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确定中标人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按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8分包要求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无2.不允许分包。9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政采协【2024】20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可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10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方式及周期支付标准参照《宿迁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发放标准》宿财购[2018]32号支付,(2小时以内200元/人;超过2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100元/人·小时计算;连续评审超过8小时,超出部分按200元/人·小时计算。)支付方式及周期:费用由采购人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支付评审费,支付周期不超过评审结束后25个工作日。10其他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前。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一、总则1、招标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应序号为6.1、6.2、6.36.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本项目按第(1)种政策落实:(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与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2)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注: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6.2.1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6.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品目清单范围的,按以下条件优先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提供有效节能环保证书的投标人加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提供有效节能环保证书多的投标人为中标人。6.3政府采购需求标准6.3.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执行,本项目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3.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本项目绿色数据中心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3.3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执行,本项目绿色建材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4采购产品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采购产品中涉及通用类货物、家具的,投标人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采购人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修改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3投标人应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能及时下载澄清答疑文件,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8.2投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8.3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函、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9.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苏采云”系统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其未提供。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0、投标报价10.1报价为一次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2异常低价投标审查10.2.1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投标有效期1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2.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提交1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对应的本次开标采购包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1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4、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或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文件。五、开标、评标程序15、开标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解密。15.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15.3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投标人应登录“苏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解密,未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5.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5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16、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按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独立履行相关职责。17、评标程序17.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17.2符合性检查17.2.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2.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设备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17.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1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17.5相同品牌产品投标17.5.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7.5.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7.6有关问题的澄清17.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章(或签字)。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17.6.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7.6.3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7.7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17.8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六、无效投标、废标、串通投标及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情形18、无效投标情形18.1投标人同一采购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18.2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18.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8.4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18.5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离,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18.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8.7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18.8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18.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19、废标情形19.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19.5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0、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处理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条款进行处理。21、串通投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21.1投标人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1.2评审活动开始前投标人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21.3投标人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21.4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1.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1.6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21.7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成交;21.8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1.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1.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1.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1.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情形2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2.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2.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2.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2.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3、确定中标人23.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3.2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采购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24、中标通知书24.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3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未中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授予合同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5.2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26、履约保证金按照以下第(2)方式确定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26.1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履约保证金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外,投标人还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向采购人缴纳。26.2履约保证金提交金额按采购合同总价的2%提交。支持和鼓励投标人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如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可按采购合同总价的1.2%(履约保证金原提交金额的6折)提交。办理流程、偿付等内容见江苏政府采购网“保险保函”模块。26.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投标人存款账户或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26.4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具有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材料。26.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人收到投标人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6.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7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7、线上融资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28、合同履行28.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8.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八、质疑与投诉29、质疑29.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联系部门:泗洪县教育局、江苏东田招标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27-86666118通讯地址:泗洪县青阳街道洪泽湖东大街37号、泗洪县嵩山南路2-15号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29.5.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29.7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0、投诉质疑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资格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投标声明及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信用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三、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4、评标标准评审因素分数评审标准报价分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企业业绩9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框架协议文本及入围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技术响应8分1、依据GB/T30130-2023《80g胶板印刷纸》,《60g木浆印刷纸》的标准要求及检验方法,检测项目:定量、厚度偏差、亮度、不透明度、耐着度、平滑度,投标人每提供一种符合要求的纸张检验报告得2分,最多得4分。2、投标人提供拟用的油墨产品的绿色环保证明认证证书的得4分。注: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奖项、荣誉10分2020年至今投标人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奖项的得2分,最多得10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组人员配备10分1、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派的人员(编辑、排版、设计、校对) 每配备一名得1分,重复配备不重复加分,本项最高得4分。2、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派的人员中,每提供一个与本项目相关的奖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附对应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生产能力7分投标人具有满足生产能力及不同批量的需求:具备四色胶印机每有一台的得1分,最高得2分;具备黑白胶印机的得0.5分,最高得1分;具备高性能五色印刷一体机的得1分;具备自动装订一体机的得1分;具备直接直板机的得0.5分;具备切纸机的得0.5分;具备纸张数纸机的得0.5分;具备打包机的得0.5分。提供购买发票以及设备图片。环境标志、节能产品1分1、投标产品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 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且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综合实力3分(1)投标人具备认证单元为“平装书”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与证书主体一致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纸张、油墨、润版液原材料的认证附件)得1分;(2)投标人具备认证单元为“骑马订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与证书主体一致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纸张、油墨、润版液原材料的认证附件)得1分。(3)投标人具备ISO9001、14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的得1分。运输能力4分投标人提供全封闭式运输车辆每有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和行驶证。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5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服务技术要求—(三)项目实施要求”制定方案。方案详尽周密,具备优化创新,对项目实施难点有深入分析及高效解决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方案内容详细,流程规划清晰合理,关键环节考量具体,具备较强可操作性的得4分;方案涵盖项目实施主要方面,满足基本需求,但内容较为常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内容简略笼统,缺乏具体实施细节,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保密方案5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服务技术要求—(三)保密方案要求”制定方案。方案体系健全,措施严格且具前瞻性,能精准识别泄密风险并建立高效应对机制,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措施明确具体,覆盖关键保密环节,流程设计严谨的得4分;方案包含基本保密规定与措施,能满足采购方基本保密要求的得2分;方案内容过于简略,缺乏具体的执行标准和管控流程的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应急保障方案3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服务技术要求—(三)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方案。方案内容详尽周密,应急体系健全完善。对各类潜在风险预判全面,响应机制科学、高效,职责清晰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内容详细,对主要风险有较好的识别和应对流程,措施具体,具备良好的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得2分;方案内容涵盖了应急流程和措施,能够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得1分;方案内容简单,罗列了部分应急事项,缺乏系统性的流程和具体的处置办法的得0.5分;没有内容不得分。供货保障方案5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服务技术要求—(三)供货保障要求”制定方案。方案内容详尽周密,供货保障体系坚固可靠。对供应链各环节有精准把控,具备多重备份和应急渠道,响应机制敏捷,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详细,对供货流程、周期和应急措施有清晰合理的规划,能够有效满足供货保障要求的得4分;方案内容包含了基本的供货计划和保障措施,能够满足采购的基本要求的得2分;方案内容过于简略,供货计划模糊,缺少保障措施和应急手段的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序号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工业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泗洪县初中学段教育调研定制纸品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泗洪县教育局采购初中学段基础教育调研所需纸品,主要是按要求制作完成并封装到位的各类纸品。预算金额401.227032万元。(三)最高限价:综合单价137304.94元,每个品种的单价为最高限价,高于每项单价的为无效标。预付款:签订合同并收到中标单位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合同价款的30%;进度款:每次项目完成,收到中标单位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当次合同价款(单价×实际完成数量)的100%。(合同款支付方式可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资金支付的时间:收到中标单位发票10个工作日内;资金支付的条件:满足相应阶段的要求且收到中标单位发票;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二、服务技术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名称规格技术要求三年预计采购数量最高单价限价(元)备注1期末纸品8K60g木浆纸,双面印刷82809950.13 2期末纸品16K60g木浆纸,双面印刷45280860.123答题卡A480g双胶纸,双面印刷40100010.134答题卡A380g双胶纸,双面印刷23965970.355纸张袋16K80g牛皮纸1.方底、压痕。2.双舌头。3.纸张袋上印考试相关信息1509360.96纸张袋8K80g牛皮纸1.方底、压痕。2.双舌头。3.纸张袋上印考试相关信息2760330.930份/袋7答题卡袋A4120g牛皮纸1.方底、压痕。2.双舌头。3.纸张袋上印考试相关信息1336670.8130份/袋8答题卡袋A3120g牛皮纸1.方底、压痕。2.双舌头。3.纸张袋上印考试相关信息798871.630份/袋扫描及数据处理和命题及答题卡制作1扫描及数据处理11500固定费用2命题1188003答题卡制作7000合计137304.94 注:1、扫描及数据处理和命题费用、答题卡制作为固定费用,不可竞争;在明细报价表中可不报品牌、规格,可不在小微企业声明函中作出承诺。2、上表中数量仅作为中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进行报价参考的依据。实际合同结算价款按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实际纸张印刷数量*单价进行结算。采购人不对实际采购数量作任何保证和承诺。支付总金额不超预算金额的按照实际金额支付,支付总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按预算金额支付。3.标为核心产品(二)服务标准①详细技术要求:A、排版及校对要求:中标单位应调配技术熟练、服务态度好的排字员,确定排版专用电脑,负责纸张和答题卡的排版工作,排版应服从采购人的要求,每份纸张由中标单位初次排版后交采购方人员全面校对一次,发回中标单位修正,中标单位将修正后的纸张再次发给采购人,多次审校,采购人有专门的审校接送人负责联络,完成后在中标单位单位进行终校,最后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定版付印。B、纸张要求:纸张书写不浸墨,无纸张残破,双面黑白印刷,文字、图案清晰,格式美观,无印刷漏页的情况,所有纸张应印制密封线,每份纸张按页码顺序排好。相关要求执行国家印制标准。C、纸张袋及配装要求:纸张袋须可装下30份及以上(每份大于5页)的8开纸张,应采用80g及以上结实的牛皮纸制作,书写不浸墨;纸张袋内应配装:包头纸;纸张袋正面要印制考试相关信息(由采购单位提前一周审核、告知),纸张袋(含正面信息)及袋内配装物件由中标单位提供。D、答题卡袋要求:答题卡袋须可装下30份(平放)的答题纸,应采用120g结实的牛皮纸制作,书写不浸墨。答题卡袋(含正面信息)及袋内配装物件由中标单位提供。E、装袋要求:印好的纸张应清点数目,并按照采购方送印人提供的清单要求装袋,并贴上封条。各科纸张分别装袋,根据给定袋数按照30份分装。A3、A4答题卡根据给定袋数按照30份分装。打包:按学校、年级、科目打包。包装、打包要确保数量准确。F、中标单位必须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纸张和油墨印制。G、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印制、分装、分发等错误,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中标单位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②时效性要求:A、采购单位各送印人交付纸张内容后,中标单位应在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纸张的印刷、分装,并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进行分发。B、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考试时间延误,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中标单位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③差错率要求:A、纸张分发:分发给各送印人的纸张,单袋及总体纸张数量不得出现负偏差。B、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负偏差,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中标单位违约,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④印刷秘密的要求:因重大考试秘密性要求,在指定的系统传输相关试卷内容,在指定的空间、区域印刷相关材料,安防监控、物理环境符合服务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参照无尘仓储要求)。(三)实施、保密等方案A、项目实施方案:本纸张印刷服务项目,涉及的环节较多,面向学校所有教师,时效性及准确性要求较高,服务质量要求高,中标单位应在仔细了解本项目要求及特点的基础上,详细写出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对涉及印刷、分发、保密各环节的具体实施,做出详细规划,由采购人按方案及方案的优化要求监督实施。B、保密方案:因本项目所需印制纸张有较高的保密要求,为确保纸张的保密性,中标单位应在详细了解本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制定详尽的保密方案,并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责任,否则,由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纸张泄密,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对中标单位处以按年度结算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C、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如遇印刷产品质量问题、印刷物泄密、不能按时配送到位等突发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D、供货保障方案:根据生产完成时间优化组织运输(包括货物的装卸、装卸时间的协调)、运输规划(包括路线规划、运输车辆的调配、运输计划)等相关内容(四)设备投入中标单位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对开单面胶印机、对开双面胶印机、四色彩印机、对开切纸机等设备。三、人员配备要求中标单位须配备设计排版、印刷、配送人员。四、供货期限与项目进度安排供货期限:3年。交付期:期中、期末等调研纸张在开考前两天送至各校。五、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六、履约验收纸张制作完成后,交付各学校,采购人通过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检查一批纸张,对照排版及校对、纸张及印刷、纸张袋及配装、答题卡袋、装袋、打包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印制、分装、分发等错误,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中标单位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考试时间延误,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中标单位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负偏差,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中标单位违约,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七、其他本项目报价包括产品价、检验、保险、配送费及税费等全部费用。无论材料如何涨跌、人工工资如何调整等市场或政策性因素而造成中标人的成本波动,单价均为固定单价,即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五章合同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投标人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投标人、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乙方(全称):(投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þ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þ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þ否(8)中标(成交)投标人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þ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þ优先采购þ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þ优先采购þ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þ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þ分期付款:预付款:签订合同并收到中标单位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合同价款的30%;进度款:每次项目完成,收到中标单位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当次合同价款(单价×实际完成数量)的100%。(合同款支付方式可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资金支付的时间:收到中标单位发票10个工作日内;资金支付的条件:满足相应阶段的要求且收到中标单位发票;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备注:(1)可以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2)资金支付的时间:收到投标人发票10个工作日内;(3)资金支付的条件:满足相应阶段的要求且收到投标人发票;(4)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5)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成本补偿:/¨绩效激励:/(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þ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采购合同总价的2%(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按采购合同总价的1.2%)计取。履约担保期限: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þ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þ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þ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þ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þ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纸张制作完成后,交付各学校,采购人通过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检查一批纸张,对照排版及校对、纸张纸张及印刷、纸张袋及配装、答题卡袋、装袋、打包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印制、分装、分发等错误,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中标单位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考试时间延误,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中标单位违约,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负偏差,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中标单位违约,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5)履约验收的内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6)履约验收标准:对乙方提供的货物结合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þ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 所 住 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外,乙方还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向甲方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合同违约金(各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5%),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无。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税费: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的期限:3个工作日。履约验收中甲方作出说明的期限:3个工作日。注:复验不合格后,乙方2个工作日内移除设备,逾期不移除的甲方强制处理。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本项目中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1.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 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注:检测方法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的检测按照 GB/T 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2.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 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 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指定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由乙方视情况自定运输方式,费用自负。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合同标的货物在指定实施地点交付,在完成交付甲方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乙方应足额及时的购买货物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卸货完毕的保险,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或购买保险不当导致发生保险事故后不能索赔或不能全额索赔的,货物在此期间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应赔偿采购人因延期交货造成的损失。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签订合同时根据乙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签订合同时根据乙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自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签订合同时根据乙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签订合同时根据乙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延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本项目售后供货期内,乙方不能提供全保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备注:签订合同时根据乙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调整。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 ;(2)向 泗洪县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资质三、法人授权书四、开标一览表五、分项报价表六、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七、技术响应偏离表八、项目组人员九、企业业绩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一、投标函投标函(采购单位名称):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特作出如下承诺: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开标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函上网公开。投标人名称:(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资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书三、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四、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CA公章):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分包号投标综合单价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五、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货物类)序号名称规格技术要求品牌型号三年预计采购数量最高限价单价投标报价单价总价备注1期末纸品8K60g木浆纸,双面印刷82809950.13 2期末纸品16K60g木浆纸,双面印刷45280860.123答题卡A480g双胶纸,双面印刷40100010.134答题卡A380g双胶纸,双面印刷23965970.355纸张袋16K80g牛皮纸1.方底、压痕。2.双舌头。3.纸张袋上印考试相关信息1509360.96纸张袋8K80g牛皮纸1.方底、压痕。2.双舌头。3.纸张袋上印考试相关信息2760330.930份/袋7答题卡袋A4120g牛皮纸1.方底、压痕。2.双舌头。3.纸张袋上印考试相关信息1336670.8130份/袋8答题卡袋A3120g牛皮纸1.方底、压痕。2.双舌头。3.纸张袋上印考试相关信息798871.630份/袋扫描及数据处理和命题及答题卡制作1扫描及数据处理//1150034500固定费用2命题//1188003564003答题卡制作//700021000合计137304.94备注:“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综合单价”数额一致。投标人按此报价表清单及格式报价,更正清单内容为无效标。六、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项目)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投标人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投标人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1.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投标人自行勾选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2.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符合要求,是引起无效标的重要因素之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七、技术响应偏离表(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偏离内容及说明 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备注:1.针对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投标人须做出明确响应。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为准;若《技术响应偏离表》填写情况与提供证明材料的内容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技术响应偏离表》为准,《技术响应偏离表》中未列明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对采购需求的其它非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按所投产品情况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偏离情况(包括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并说明理由;未列明的均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八、项目组人员注:如投标人中标,项目组成员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采购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相关证书备注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相关证书备注九、企业业绩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服务主要内容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上传业绩资料电子件。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调研定制纸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