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执行器招标公告(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2026)


询价书名称:分谈分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电动执行器的询价书

物料信息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国产/进口

说明

附件

1
288410
电动执行器

甲方指定
2026-07-15

寻源要求
询价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签约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报价截止时间:2026-05-13 17:00
允许部分物料报价:否
附加费(附加费包括运费、包装费、服务费、其他费用):包含在物料价格中
报价有效期:2026-07-15
是否指定报价币种:指定
报价币种:人民币
承运方式:
结算方式:
补充说明:337-595,限价人民币 83 万元(税率13%)

经办人信息
姓名:蒋国华
手机:
电话:021-52549704-4214
邮箱:

附件
337-595+询价报名模板+电动执行器.docx
337-595+装备采购工作保密承诺书+2026版.docx
附件1+装备采购信息发布模板+2026版.docx

附件电动执行器报名文件XXXXX(单位名称)202X年X月X日目录序号文件名称页码备注1单位简介(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免除)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声明函(加盖公章)6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GJB9001)7业绩(加盖公章)8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自助服务平台注册状态截图9其他证明材料(根据要求可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设备采购询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XXXX年XX月XX日声明函致: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根据贵方“XXXX”的询价公告,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相应的法律责任:1.我方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我方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标段采购;我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有较好的售后团队和服务;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单位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属于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且我单位无预见可能在询价及本项目执行期间被列入《失信名单》中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我单位不直接或间接采购《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我单位遵守《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形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军队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3.我方声明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供应商公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附件2装备采购工作保密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以及任务来源单位等相关单位有关安全保密的规定,(单位名称)在电动执行器[项目(非密)](项目编号:337-595)采购活动,就保密相关事项,作如下承诺:一、任务来源单位已充分告知我方,本活动涉及任务来源单位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单位内部敏感信息事项。本采购活动的涉密事项(密点)包括:□采购活动及其装备(技术)的用途、应用背景、战技术指标、关键技术及其进展情况等;□采购活动涉及的安全保密、军事情报、指挥系统、信息对抗、特种作战以及其他特种业务的手段、能力;□采购活动有可能接触的军事部署、训练情况、试验设施等;□采购活动中涉及的资料、技术成果、专利等信息;□采购活动有关的需要保密的生产、维修能力;□履行合同期间可能接触、产生的各类用户数据;□其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单位内部敏感信息等不宜公开的事项(信息),以及通过大数据关联分析存在泄密、负面舆情炒作等风险隐患的事项(信息)。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并执行任务来源单位及其相关单位(包括各类工作现场)的规定,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单位内部敏感信息,坚决维护国家、单位安全利益。我方将指定专人负责采购过程中的保密管理与联络工作。本采购活动涉及事项、载体、信息等密级的调整、解除及保密期限的调整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二、如本采购活动所涉及事项涉密的,我方需要具备与本采购活动涉及事项相应等级的保密资质。如我方保密资质(资格)证书在本采购活动期间过期、变更、续展等的,需以书面形式说明目前情形。如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资质证明,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三、任务来源单位向我方提供的全部技术文件和各种资料,我方将按国家保密规定和任务来源单位特别要求进行专人、集中妥善保管,并严格限制使用,确保仅限于采购活动,未经任务来源单位许可(书面)不得擅自复制和超范围使用(含用于其他项目或活动),严禁转交其他单位和人员。四、我方将制订有效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对任务来源单位提供的全部技术文件和各种资料及采购过程中产生或知晓的相关资料、信息承担全部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途径、形式向其他单位和人员泄露任何相关情况及信息。我方将确保不使用普通电话谈论采购活动相关涉密、敏感事项。我方将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存储、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本次采购活动所有相关信息。我方将配备与采购相关材料涉密等级相符的信息设备、存储设备用于存储、处理相关信息,其中涉密的信息设备、存储设备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管理使用,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设备应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未经安全技术处理不得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互联网使用。五、我方将负责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提升相关人员保密意识,确保任务来源单位涉密、敏感信息事项安全。六、我方工作人员到任务来源单位及其他指定工作现场,除须按要求佩戴相关证件外,必须执行现场安全保密措施的实施办法,接受现场安全保密的检查,交出不许带入现场的全部(含公、私)物品,由任务来源单位代为保管,离开现场即行退还。七、我方将保证其工作人员在任务来源单位及其他指定工作现场工作时,做到:1.不进入与自己工作无关区域、部位;2.不接触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资料、设备、设施;3.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事宜和消息;4.未经任务来源单位许可(书面)不进行摄像、录像、录音、勘测;5.严禁擅自携带任何涉密文件资料离开工作现场,未经任务来源单位许可(书面)不得携带与任务来源单位提供的采购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离开工作现场;6.未经任务来源单位许可(书面)不使用任务来源单位的计算机与办公自动化设备;7.未经任务来源单位许可(书面)不携带信息设备与存储设备等物品进入任务来源单位工作现场。确因工作需要带入的,应事先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纳入任务来源单位监管范围,在使用中不得连接任务来源单位内部信息系统。八、我方在项目过程中,未经任务来源单位(书面)许可无权擅自将采购相关工作转交他方或聘用他人实施。九、我方无论何种原因与任务来源单位解除、终止采购合作或未与任务来源单位达成采购合作的,我方承诺对所有涉及的文件资料(含电子版)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时销毁(信息清除)处理,不再留存。十、未经任务来源单位书面许可,我方不得以任何媒体或宣传渠道发布或公开本采购活动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公众号、报纸、宣传材料、广播、电视、杂志等。本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合作关系、合作领域、合作金额、合作事项、未来合作趋势等。十一、任务来源单位有权监督和检查我方安全保密工作状态以及执行情况,被督查方应积极配合并服从。十二、我方及其工作人员如违反本承诺书内容以及任务来源单位其他安全保密规定,自愿接受任务来源单位按照任务来源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惩处。我方及其工作人员如违反本承诺书内容以及任务来源单位其他安全保密规定,任务来源单位有权中止本采购合作,任务来源单位有权追究我方相应保密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我方独立承担。十三、我方如发生泄密或泄露敏感信息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任务来源单位报告,不得隐瞒。我方如发现有窃密嫌疑等异常情形的人和事,有义务及时向任务来源单位报告。十四、本承诺书由我方授权代表(组织行为)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受合同或项目期限限制,本保密承诺书长期有效。十五、我方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任务来源单位、承诺方各持一份。十七、本承诺书的签订内容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示,上述条款均不存在重大误解。单位名称:(盖章)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1信息发布公告根据工作要求,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拟对电动执行器进行询价。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如下:一、项目概要(一)项目名称:电动执行器(二)项目编号:337-595(三)采购控制价:含税价人民币83万元(含税13%,报价超过此金额为无效报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四)采购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采购电动执行器生产制造。承揽厂家主要需进行如下工作:1.按要求完成电动执行器生产制造;2.按照交付日期完成供货交付,交付日期如下:2026年7月15日前交付;3.提供售后保障服务;4.技术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五)交货地点:上海。二、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标段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有较好的售后团队和服务;(提供声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声明)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6.资质要求:(1)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GJB9001)(或装备承制资格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二证合一”证书)。7.业绩要求:须提供类似产品业绩(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类似产品销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1)报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声明)(2)报价人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属于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且报价人无预见可能在询价及本项目执行期间被列入《失信名单》中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报价人不直接或间接采购《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提供声明)9.遵守《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形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军队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声明)10.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人不得直接或间接采购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或服务,否则需求人有权解除合同;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2.成交人参与过该项目上级任务军队、船厂或总体单位等组织的该项目竞争性采购活动的,需待需求人报该任务来源单位复核后,确认成交资格;13.报价人须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自助服务平台”注册;(提供网站注册状态截图)14.成交人如未在需求人合格供方名录中,需按照需求人提出的供方资料信息要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提交办理所需资料,配合需求人在规定时间完成需求人合格供方的办理工作,否则需求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15.询价报价应为含税价,适用国家一般技计税方法,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统一税率变化,以不含税价适用新税率计算合同总价。除特殊情况外,报价人所报税率须和询价文件中要求的税率保持一致,税率不一致的,须提供报价税率适用证明,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不同税率报价比较,将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作为评审价格;16.其余要求详见询价文件。三、询价文件发放具体要求1.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2.领取询价文件地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3.领取询价文件方式: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按次序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单位简介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免除);(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模板详见附件);(6)“二、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文件。凡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询价资格符合情况以询价小组判定为准,凡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4.询价文件售价:无。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价文件。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询价文件。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线下对接后,才能在“中国船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五、询价时间及地点1.询价开启时间:另行通知。2.询价地点:另行通知。六、采购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200031,传真:021-64319001。联系人:蒋先生,021-54529704-4214如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可向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1-64713061。七、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八、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等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动执行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