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加工 钢结构加工及运输招标公告(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段站房及“四电”生产生活房屋工程钢结构加工联合采购招标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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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P20260410TL0001001001]GJGJG-01.SCZF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段站房及“四电”生产生活房屋工程钢结构加工联合采购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NWZCGZB-2026-000包件号:GJGJG-01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84.诚信要求5.招标文件的获取...86.投标文件的递交...8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201.5费用承担...211.6保密1.7语言文字...211.8计量单位...211.9投标预备会1.10分包1.11响应和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23.投标报价3.投标有效期..243.投标保证金..243.5资格审查资料243.6备选投标方案253.7投标文件的编制254.投标...2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递交,2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2.1开标时间和地点,2.开标程序.开标异议6.评标...2.1评标委员会..2.评标原则.评标,.27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277.评标结果异议277.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定标.277.5中标通知7.6履约保证金..27.7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2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投诉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附件四:中标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3.4评标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2语言文字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5联络1.6联合体1.7转让1.8知识产权1.9保密2.合同范围3.合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2合同价款的支付.3买方扣款的权利4.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1包装.2标记.3运输.4交付5.检验和验收6.相关服务7.质量保证期8.履约保证金9.保证10.违约责任11.合同的解除12.争议的解决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5联络1.8知识产权1.9保密3.合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4增值税计算与增值税变更4.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1包装4.3运输4.4交付4.5其他其他未明确事项以技术规格书为准。5.检验和验收6.相关服务7.质量保证期7.1质量保证期7.2质量保证服务8.履约保证金9.保证10.违约责任11.合同的解除12.争议的解决13.标准和适用性14.计划和报告15交货前检验16.监造及交货前检验16.1监造16.2交货前检验17.其他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三:廉政协议书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一节钢结构加工及运输需求一览表第二节技术规格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1钢结构加工及运输报价表.2钢结构加工及运输描述表.3钢结构加工及运输成本分析表七、资格审查更新或补充资料八、生产能力证明(如较资格预审文件无更新,可以不再次提供)十、相关技术人员清单表十一、近年财务状况表十二、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十四、近年完成的同类业绩表十五、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业绩合同情况表十六、技术支持资料十七、相关服务计划十八、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段站房及“四电”生产生活房屋工程钢结构加工联合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NWZCGZB-2026-000)1.招标条件本建设项目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段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4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家出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川藏铁路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CZSCFJ-3标段项目经理部(牵头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CZSCFJ-1标段项目部、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CZSCFJ-2标项目部、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段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CZQDJC-1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结构加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段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及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内,线路自既有成雅铁路雅安站引出,向西行经芦山、天全、泸定、康定四县市,止于川藏铁路康定站。正线长度124.499km。CZSCFJ-1标段:天全站(包括站房、附属单体工程)总面积19962㎡,其中站房面积7000㎡,附属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12962㎡。CZSCFJ-2标段:泸定站(包括站房、生产生活房屋)总面积5497㎡,其中站房面积2999㎡,生产生活房屋总建筑面积2498㎡。CZSCFJ-3标段:康定站(包括站房、附属单体工程)总面积29599.98㎡,其中站房面积15495.2㎡,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14104.78㎡。CZQDJC-1标段:施工内容包括强电独立房屋及相关配套和附属工程等。房屋总面积9066㎡,其中泸定建筑面积4261㎡,康定建筑面积4805㎡。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详见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GJGJG-01钢结构加工及运输(不含钢材原材料)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生产能力要求:车间具有智能化、自动化加工生产设备,需具备数控激光切割机、数控火焰切割机、相贯线切割机(或型钢激光切割机),自动埋弧焊机、组立机、H型钢翼缘矫正机,数控端铣机,抛丸和喷砂设备等,以保证加工、焊接质量,提高加工生产效率(需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3.1.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铁路站房钢结构或最大跨度不小于40米的大型房屋建筑钢结构的加工业绩,上述业绩不少于3个且单个合同量不少于1000吨(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协议书对应的结算发票不少于一张作为证明材料)。3.1.5信誉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2)未被政府机构或者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或在其限制投标期内。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30日16时00分至2025年5月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一"登录”一“CA登录”一“其它类别项目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技术支持电话:028-86744466。5.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6.2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提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中“其他类别项目系统”,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进行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1: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CZSCFJ-3标段项目经理部(牵头人)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雅拉乡西大街新兴村联系人:郭强电话:17340952389电子邮件:411741071@qq.com招标人2: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CZSCFJ-2标项目部地址:甘孜州泸定县泸桥镇羊棚组王肆酒店联系人:闫鹏飞电话:18947235369电子邮件:1298925775@qq.com招标人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CZSCFJ-1标段项目部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始阳镇中铁十一局项目部联系人:赵亚虎电话:18672130675电子邮件:1051225525@qq.com招标人4: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段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CZQDJC-1标段项目经理部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城厢镇和瑞逸雅精品酒店3楼物资部联系人:彭文祥/白照科电话:13910051819/18602893937电子邮件:18780043183@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联系人:仝立殷春凤电话:18062652233158286968692026年4月29日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牵头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XNWZCGZB-2026-000,包件号:GJGJG-01序号包件号招标内容计量单位数量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状态交货条件交货期1GJGJG-01钢结构加工及运输吨218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CZSCFJ-1标段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CZSCFJ-1标段项目部质量合格,包装完好,车板交货施工现场按数量验收,符合验收标准2026年7月-2026年12月2钢结构加工及运输吨2780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CZSCFJ-2标段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CZSCFJ-2标项目部3钢结构加工及运输吨9302.5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CZSCFJ-3标段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CZSCFJ-3标段项目经理部4钢结构加工及运输吨478.7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段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CZQDJC-1标段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段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CZQDJC-1标段项目经理部备注:1.以上钢结构加工及运输数量为暂定数量,详细清单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钢结构加工清单》。2.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规格型号和数量进行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以买方下达的发货订单为准。3.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发货订单的时间为准。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牵头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联系人:仝立殷春凤电话:18062652233158286968691.1.4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段站房及“四电”工程房屋站房钢结构加工联合采购招标招标编号:XNWZCGZB-2026-0001.1.5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工程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国家出资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详见钢结构加工及运输需求一览表1.3.3交货地点详见钢结构加工及运输需求一览表1.3.4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生产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财务能力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供货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允许外购情况:☑不允许□允许,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4)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果联合体中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履约保证金;(5)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2026年4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投标人应提供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1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1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4月至2026年4月)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18)其他情形:①被纳入国家铁路局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管理等信用评价体系,且在公布期限内的。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不接受其参与投标的;③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④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物资招投标资格预审。1.5费用承担除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交易场所的规定缴纳交易服务等相关费用。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无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补遗、答疑、修改、补充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10时00分形式:请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网上提问”中提出问题。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17时00分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http://ggzyjy.sc.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在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之日起24小时内确认。形式:投标人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接收,如不接收导致的投标差异由投标人自负。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17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在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之日起24小时内确认。形式:投标人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接收,如不接收导致的投标差异由投标人自负。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13%税率计算税金。若后续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执行调整后的新税率,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增值税税金,并相应调整合同总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填写相应表格。(2)投标报价为每包件钢结构加工及运输的到站总价,包括加工费、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钢结构加工及运输报价表、钢结构加工及运输描述表和钢结构加工及运输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钢结构加工费用指在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不含主材)、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运杂费指投标人把成品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提倡投标人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3)加工费、运杂费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在开标日起至合同签订日止,当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招标人应与中标人就合同总价进行协商,以不含税总金额∑[单项不含税价=单项合同价/(1+单项原税率)]不变的原则调整合同总价,调整后的合同总价=∑[单项不含税价×(1+单项新税率)],并在签订合同时写明合同价格计算过程。(4)投标人按不同招标人提供的钢结构加工清单分别报价,若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3.1投标有效期120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1)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或银行保函。(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获取。(4)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线支付(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户。投标人需将保证金缴纳凭证附入投标文件中。注意:1、不同标段不同单位,单独获取保证金子账户,子账户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系统领取文件后,才能进行查看。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将开户许可证和转账从凭证附入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现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对投标人实施处罚。通过线下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缴纳。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需将保函或保险合同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间前,在现场将原件递交给招标人,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保函:通过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提交。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需将加密的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开标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解密后的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现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其他形式:/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投标人有放弃中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买方应对超出部分予以追偿。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规定无须提供的除外)。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明等资料。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3.7.3(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如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不得拒绝。3.7.4签字或盖章其他要求电子招标文件及其“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需要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均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电子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除此之外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4.1.1投标文件的密封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后缀名为“SCTF”),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9时00分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4.4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指定开标室内等候开标,携带好加密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在规定解密时间内,依次完成解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采用在线开标,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中“其它类别项目系统”,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5.2(4)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在线在指定开标室内等候开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组织开标,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相关信息。(3)投标文件依次完成解密。(4)将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5)按照评标办法规定进行有关随机抽取事项(如有)。(6)系统展示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7)提出异议,处理异议。(8)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效力。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已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但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注: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项目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专家评委6人。技术、经济等专家比例: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如有)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时间应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至招标人查询拟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信息之日止。中标候选人有被审判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如有)书面通知该中标候选人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如果增值税税率变更后,中标人不接受合同总价的调整,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4)其他情形:/。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应从中标人账户转出,并在以前到达下列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银行保函。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原件。当一个包件中含有多个招标人时,中标人必须向各招标人分别出具银行保函。同一包件各份保函可向各招标人按相应招标人合同金额比例分别出具。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招标人保留核实履约保函真伪的权利,中标人及履约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履约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中标人实施处罚,并保留追究合同损失的权力。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生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SCTF。电子投标文件仅一份,无需副本。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2澄清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为准。2.3.1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补遗为准。3.7.3(1)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已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除外);(4)符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可以重新招标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2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担方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承担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费方式: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费金额:招标代理费按包件向中标人收取,以包件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根据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货物标准费率的80%计取,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该文内容。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依照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缴纳。如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则招标代理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需单独开列。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0.4投标人参与铁路招投标,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10.5(1)本次招标钢结构加工及运输合同由中标人与各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主体签订。(2)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供应结算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包括抵扣凭证,若后续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执行调整后的新税率,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增值税税金,并相应调整总价)。10.6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集成供应链全过程服务能力,达到供货全流程监控效果。投标人要针对各标段钢结构加工及运输特点,结合全过程供应链服务理念,制定符合川藏铁路特点的专业化加工及物流运输服务方案。10.7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业绩必须是由投标人自己生产制造的产品。10.8投标人不得将本次招标标的物转包或分包,也不得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资质给他人挂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并赔偿招标人一切损失。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或协助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建设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钢结构加工及运输报价表;(7)资格审查更新或补充资料;(8)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单位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或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等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明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建设项目名称)(物资类别/名称)开标记录表招标编号: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包件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含税/不含税……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发送至(电子邮箱)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评标委员会:(编号: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建设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类别/名称、包件号)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建设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类别/名称、包件号)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我方已接受(未中标人名称):(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建设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类别/名称、包件号)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建设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类别/名称、包件号)材料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当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备选投标方案(如有)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授权委托书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钢结构加工及运输报价表、钢结构加工及运输描述表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规定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40分。投标报价:30分。其他评分因素:/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项目评分标准2.2.4(1)商务评分标准(30分)近五年项目业绩(20分)提供3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高铁站房钢结构(或最大跨度不小于40米大型房屋建筑钢结构)且单个合同量不少于1000吨的加工业绩得基础分8分;此后每增加1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12分(每个业绩需提供对应合同扫描件及结算发票)拟投入主要人员的技术力量(5分)拟投入主要人员(生产及检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匹配、数量合理的得5分,每个工种不满足要求扣1分(提供相应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技术职称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扣完为止。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技术人员清单表》。财务报表(5分)提供投标人连续3年(2022-2024年或2023-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亏损的得5分,每亏损1年扣1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相关技术人员清单表职务职称要求证书要求数量备注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房屋建筑)2技术员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2质量员/质量员3测量工/测量工2无损检测人员/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证书1持证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20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项目评分标准2.2.4(2)技术评分标准(40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2分)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齐全有效的得2分,只有其中一项或者两项证书的得1分,无证书的得0分。对原材料(除甲供材料)来源的评价(3分)由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来源清楚、可追溯,具有完整的证明材料(原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等资料),进场质量验收措施合理,检验项目、频次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良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0-1分。生产设备、检测设备(8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得基础分3分,此后每具有一项符合《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清单表》(详见下表)中的设备设施加1分,最多加5分。首制件认可方案(4分)投标文件中涵盖首制件准备、首制件选定、首制件管理流程,以及首制件技术文件、首制件认证流程的首制件方案,且方案科学、合理、完备的,良好得4分,较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下料组装工艺(5分)下料工艺、组装工艺先进、可靠,技术措施科学有效,对每种构件的加工有精细工艺措施的。良好得5分,较好得3-4分,一般得0-2分。焊接工艺(5分)焊接工艺评定与生产条件完全相对应,与焊接性能要求相适应;焊接工艺中关于焊接设备、焊接材料、焊接环境等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良好得5分,较好得3-4分;一般得0-2分;检验检测方案(5分)无损检验机构、人员、设备齐备,检验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的,良好得4-5分;较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涂装工艺方案(5分)构件表面锈蚀处理、涂料质量、涂装工艺控制等描述符合技术规范,科学合理的,良好得4-5分,较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供应组织、运输方案、现场服务、售后服务方案、应急预案(3分)供应组织、运输方案、现场服务、售后服务、应急预案,以及保障措施完善可靠,保障履约和综合服务方面做出承诺且提供相关保障能力证明的,良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0-1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条款号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清单表设备名称数量备注数控等离子切割机1套提供本厂购置发票数控铣钻一体机1套提供本厂购置发票智能化设备焊接机器人3台提供本厂购置发票喷砂房、喷漆房喷砂房1套,喷漆房3套提供照片超声波探伤仪、数显粗糙度仪、涂层测厚仪各2台提供本厂购置发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条款号2.2.4(3)报价评分标准(30分)报价得分(30分)偏差率为零得25分,当投标人有效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每高0.5%,扣0.5分,不足0.5%按0.5%计算,扣完为止;当投标人有效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低0.5%,加0.5分,不足0.5%按0.5%计算,加满30分为止。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2投标文件的否决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的重大偏差(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3)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联合体协议的;(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制造商授权书的;(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6)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7)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没有实质性响应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或出现折扣报价的(适用于不接受折扣报价的);(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10)投标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1)投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与“设备需求一览表”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12)投标价(包括分项报价、单价)低于成本价,或投标价/修正后的投标价(包括分项报价、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3)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等;(14)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15)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16)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要求有实质性偏差的;(17)投标人信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8)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的否决(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2)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未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承诺“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的;(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3.1.4初步评审程序(1)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所有投标意见的,应当有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同意。(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只有1家,且评标委员会未否决所有投标的,可不进行详细评审,直接推荐中标候选人。3.2.3投标人得分商务部分、技术质量部分、投标报价、其他评分因素;年度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得分=A+B+C其中,A:商务部分计算得分B:技术质量部分计算得分C:投标报价计算得分D:本项目无3.2.5详细评审程序(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投标人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分。(2)评标委员会汇总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3.4.1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2)投标人经最大中标能力评定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被推荐为其他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后,本包件无其他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可供推荐的;(3)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1.1.8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1.1.7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1.1.8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1.1.9工程1.1.9.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1.1.9.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0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1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2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1.5.2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的检验和验收等。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单位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单位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单位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单位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1.8知识产权1.8.1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1.8.2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1.9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12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供货周期超过12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钢结构加工 钢结构加工及运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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